轿车买卖合同(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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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差异网整理的8篇《轿车买卖合同》,希望朋友们参阅后能够文思泉涌。

汽车买卖合同 篇一

出卖人:___________签订地点:

买受人:___________签订日期:年月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型│发动│合格证号│车架号│海关单号│商检单号│颜色│价格│备注号┃机号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下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护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田(双方协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一份(市畅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汽车买卖合同 篇二

本合同当事人:

卖车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车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平等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现甲乙就下列汽车的买卖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同意,甲将其拥有的旧汽车一辆(车牌号: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车架号:______及相关车辆手续整体(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附加费本。养路费。保险单)出售给乙方。出售价格为:______元,人民币大写为:______元。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保证该车手续真实有效,没有出租车史,非盗抢车辆,能够正常过户,并且不欠附加费,养路费,同时甲方应无条件为乙方提供过户相关手续,如不能正常过户或和有出租史时,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所付全部购车款及赔偿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上述车辆自本协议生效后,以前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以及交通肇事或违章行为以及其他意外情况引致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付任何责任。以后发生的费用和其他事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本协议签订的同时,乙方将购车款一次性交付甲方,同时甲方将该车和相关手续交由乙方保管使用。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电话:

住址: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电话:______住址: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

轿车买卖合同 篇三

卖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 )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元。

(2)余款__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__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x年x月x日至x月止,每月x日前支付__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___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乙方):___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丙方):___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附:轿车的标示

牌照号码:

颜色:

型式:

引擎号码:

轿车买卖合同 篇四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号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_______;

行使公里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

_____上(是/否)存在抵押权。

其他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买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_____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___________(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2.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后_______日内交付_____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_____过户、转籍手续。_____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3.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_____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讫证明、□_____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_____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_____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_____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_____过户、转籍手续。

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_____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_____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_____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_____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_____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_____并承担一切损失。

4.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备案机关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五

买方: 卖方:

电话: 电话:

一、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车辆

1、 车辆品牌及型号:

2、 车型:

3、 颜色:

4、 车辆台数:

5、 车辆单价(人民币):

6、 其他:

7、 车辆总计(人民币):

8、 交车地点:

二、结算:选择( )方式

1、一次性购车

(1)签定合同时,支付预付款¥ 人民币(大写):

(2)余额,交车支付

(3)财务确定

2、按揭购车

(1)签定合同时,支付预付款¥ 人民币(大写):

(2)余额,交车支付(保险在本公司做)

(3)财务确定

三、质量及服务约定:

1、本合同交易的车辆由 整车购进,买方享有 和供方提供的所有售后服务项目。

2、卖方保证所提供单证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卖方可协助买方办理汽车上牌,(但牌照号码不在承诺范围),汽车上牌所需要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四、其他约定:

1、买方要求变更定购车辆,包括车型、颜色和配置,需取得卖方书面认可。

2、因生产厂家调整生产计划等原因导致买方已预定车辆无法按约供货,买方同意供方更改车型、车身及内饰颜色或延期供货,卖方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3、若遇生产厂家调整产品配置及价格,则按提车时新的配置和价格责任。

4、如发生人力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均不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五、本合同如发生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则提交卖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买方执一份,卖方执二份。

买 方: 卖 方:

经手人: 经手人:

日 期: 日 期:

轿车买卖合同 篇六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目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拥有的二手车过户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要过户的二手车的基本情况:

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登记证号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

行使里程_____________使用年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排放标准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______。

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______

车辆养路费交讫截止期______年______月

车辆保险险种______

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配置______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其中包含车辆、备胎以及______等款项。

过户手续费约为人民币______元,由______承担。

第三条定金和价款的支付、过户手续、车辆交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按车价款______%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定金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承诺出卖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和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应提供车辆的使用、维修、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海关监管、交纳税费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

甲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还应向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对转出本市的车辆,乙方应了解、确认买受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双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各类证明、证件并确保真实有效。

第五条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致使车辆不能过户、转籍,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违约的,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乙方违约的,则乙方无权要求返回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应按延期天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______元。

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甲方延期交付过户、转籍的有关证件或车辆的,应按延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人民币______元。

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无条件接受退回的车辆并退回乙方全部车款,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车辆价款的______%的违约金,并继续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致使车辆不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的,本合同解除,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致使出让车辆不能过户、转籍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支付人民币______元给守约方,守约方另有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条风险承担

本合同签订后,车辆在过户、转籍手续完成并实际交付前:

甲方使用和保管的,由甲方承担风险责任。

乙方使用和保管的,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八条其它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提供的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属文件

附属文件一:车辆状况说明书

附属文件二:车辆相关凭证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5、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6、车辆养路费缴付凭证

7、车辆保险单

8、购车发票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签约时间:___年__月__日

汽车买卖合同 篇七

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活跃,汽车交易大量增加,因汽车交易引发纠纷的案件也由此增多。有些当事人因为未办理汽车登记过户手续而主张合同无效,有些因为未到汽车交易市场进行交易而主张无效。在审判实践中,由于受传统审判观念影响,法官在审理此类纠纷中,对同一类型的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些法院认定无效,有些法院则认定有效。因此,对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应如何适用法律,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一、买卖合同的法律依据、特征

对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如何适用法律进行探讨,必须掌握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及它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买卖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1、买卖合同是有名合同;2、买卖合同是卖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3、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4、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5、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6、买卖合同是要因合同;7、买卖合同为要式或不要式合同。

二、审理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能否以《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作为认定汽车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

《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旧机动车流通涉及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属特殊商品流通,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行。”该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进行旧机动车交易,销车方须向机动车交易中心出具单位介绍信或证明(属于个人卖车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原始购车发票、成交发票、

购置附加费凭证、车船使用税‘税讫’标志、养路费交纳凭证等。购车方须出具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凭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或有旧机动车经营权企业的交易凭证予以验证,车管部门凭此办理转籍过户手续。”据此,在审判实践中,有些法院以汽车交易的双方未按照上述第三条规定到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汽车交易,因而认定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有些法院则以汽车交易的双方未按上述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车辆转籍过户手续而认定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

如案例一:

原告李春桂于20xx年11月20日与被告冯彬达成汽车口头买卖协议,由冯彬将其向王忠群处购买的琼C02034号小型拦板汽车出卖给李春桂,价款16500元。协议达成后,冯彬将该车及该车的有关证件交给李春桂,李春桂于次日向冯彬支付完购车款。双方对养路费的缴纳未进行约定,也未办理该车的转籍过户手续。尔后李春桂将该车开往文昌,被文昌市交通规费征稽所以该车从20xx年2月至今拖欠养路费为由扣押,并作出罚款的处罚。李春桂交纳6000元罚款和40元停车费后将该车领回,并找冯彬协商退车未果,双方因此引起纠纷。李春桂以冯彬隐瞒该车欠大额路租实情,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要求将该车退回冯彬,冯彬退还购车款16500元及赔偿经济损失6050元为由,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冯彬辩称,该车来源合法,证件齐全,口头协议后,李春桂已支付购车款和接受车辆及该车证件,买卖合同已成立,李春桂以其隐瞒该车欠大额路租实情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法院驳回李春桂的诉讼请求。

原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买卖琼C02034号拦板小货车,虽然该车来源合法,证件齐全,但是双方未按国家关于旧汽车交易的有关规定,进行交易,纳税及办理有关过户手续,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该车的买卖是无效的。原告李春桂要求退车退款的理由成立,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

八条第五项、第六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李春桂与被告冯彬的汽车买卖无效;二、原告应在判决书生效后十天内将琼C02034号小型拦板货车退还给被告,同时被告也应退还原告购车款16500元;三、原告用车受罚6000元及停车费40元,由原告自负。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李春桂与上诉人冯彬口头达成的汽车买卖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虽然双方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但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并未规定车辆管理部门的登记是机动车买卖行为生效的必然条件,车辆登记只是一种管理手段。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本案双方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该车从交付给李春桂之日起所有权已转移给李春桂。原审判决认定合同无效错误,应予撤销。据此,二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琼海市人民法院(20xx)琼海民一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二、上诉人李春桂与冯彬的汽车买卖合同有效;三、冯彬应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6040元给李春桂。

案例二:

原告朱海林与被告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协商小货车的买卖事宜,由朱海林将其自己的一辆栏板跃进NJ1026D小型载货汽车,车辆行驶证号为琼D30594,出卖给潘世海。双方约定,车价为8000元。同日,潘世海向朱海林写下欠条一张,其欠条载明:“欠购车款捌仟元(¥8000)定于20xx年9月20日前付清。如果不按时付可按车价款壹倍处罚。欠款人:潘世海20xx年8月26日”。潘世海写下欠条交朱海林后,朱海林便同意潘世海把车开走,至同年9月20日潘世海未按欠条时间向朱海林支付购车款8000元,朱海林也没有将该车的相关证件交付给潘世海,双方因此引起纠

纷。朱海林于20xx年3月17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潘世海支付其拖欠的购车款16000元,并承担车旅费100元。潘世海辩称,其本人已于20xx年10月12日将4000元支付给朱海林,按双方的约定,朱海林应办理好产权转让登记手续,而朱海林没有办理,因此,双方的口头协议没有生效,要求朱海林退回定金4000元,并请证人张桂铭出庭作证。一审中,潘世海提出反诉,要求朱海林双倍返还定金8000元,并要求朱海林支付为该车修理所付出的费用2420元。原审法院通知其缴交反诉费,但在法定期间内,潘世海未向原审法院缴交反诉费,原审法院裁定,按潘世海自动撤回反诉处理。一审中,朱海林对证人的证言予以否认。二审另查明,朱海林于20xx年3月间购买该车,总价款为35200元。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贸易部、机械工业部、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该车使用年限为8年。按使用8年计算,该车每天折旧费为12.05元。

原审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所进行的交易是旧小货车,根据国务院贸易部发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旧机动车流通涉及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属特殊商品流通,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的规定,原告所卖的旧货车,必须要在经过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方可进行交易,否则应视为交易无效。因此,原告擅自将自己的旧小货车卖给被告,其行为违反了《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故应视为买卖无效。对无效买卖所得的财产,应互相返还。因此,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购车款16000元和车旅费1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对于被告在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给原告的这一事实,由于被告向法庭提供在场证人张桂铭出庭作证,虽然原告否认,但根据双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度,被告有证人出庭作证,因此,被告主张的可信度大于原告否认的可信度。对被告的这一主张,本院应予认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和参照贸易部发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原告朱海林与被告潘世海的旧车买卖无效;二、被告潘世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

日内返还琼D30594号小货车给原告朱海林;原告朱海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返还4000元给被告潘世海;三、驳回原告朱海林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原告朱海林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朱海林与被上诉人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达成口头买卖汽车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该协议为有效协议。协议约定后,上诉人将车辆交付被上诉人使用,被上诉人未按约定支付车款,其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上诉人将该车交付被上诉人,没有将该车相关的证件交给被上诉人,致使被上诉人不能正常的进行营运,上诉人的行为也应视为违约行为,也应承担违约责任。鉴于本案中,双方没有约定上诉人的违约责任,因此,上诉人的违约责任应视为与被上诉人的违约责任相等。本案中,双方均未完全履行协议,上诉人请求被上诉人将该车退回,被上诉人表示同意,故双方约定的口头协议可予以解除。由于被上诉人未按协议约定,将车款支付上诉人,也不及时将车退回上诉人,致使该车由被上诉人占用长达一年,因此,被上诉人应支付该车的折旧费给上诉人,其折旧费按每天12.05元计算,上诉人主张支付时间从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4月23日,共计239天,计2880元。上诉人上诉请求被上诉人赔偿用车款没有证据,不予认定。其上诉请求被上诉人赔偿精神损失费20xx元,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根据。原审判决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正确,应予维持。被上诉人主张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给上诉人,证据不足,不予认定。被上诉人在答辩中,要求上诉人双倍退还定金8000元,并要求补偿购买维修汽车配件费用2420元,由于一审中提出反诉请求,未按规定时间交纳反诉费,一审已裁定按其自动撤回反诉处理,被上诉人现主张没有理由。原审判决根据国务院贸易部颁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定双方的旧车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属适用法律错误。因为《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是属于部门的规章,并不是行政法规。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未规定旧机动车交易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故不能以此作为判决合同无效的依据,应予纠正。原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已支付4000元购车款,并判决由上诉人返还,其认定事实证据不足,应予以撤销。依照《中华人

轿车买卖合同 篇八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_____》、《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使用。当事人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二、本合同所称二手车,是指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后进行交易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

三、二手车交易除办理_____转移登记手续外,还涉及到养路费、_____合同等的变更。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8篇《轿车买卖合同》,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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