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书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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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社会,很多事项都需要使用申请书,申请书是承载我们愿望和请求的专用书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申请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差异网为大伙儿带来的4篇《破产申请书》,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破产申请书 篇一

申请人:_____,男,汉族,1973年3月6日出生,住省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村,法定代表人:___,电话:___。

申请事项:依照《企业》的规定,申请宣告被申请人___有限公司破产还债。

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先后于_年10月19日从申请人处借款2100000元(约定_年偿还),_年6月3日借款1500000元(约定_年6月17日偿还),_年8月9日借款546000元(约定_年8月12日偿还)。以上三笔借款均无担保,由于被申请人停止经营且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及,(另据查被申请人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至少还有:欠___公司346万元,欠___450万元)。现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第七条、第十条的规定依法申请宣告被申请人破产还债,望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破产申请书 篇二

xx县人民政府、北街社区:

申请人:xxx,女,汉族,现年47岁,现租住在xx县环城西路xxx号。

申请原因及理由:我本人原是粮油加工厂职工,因该厂破产倒闭于20xx年下岗至今无事可做。同时解除了劳动合同。

下岗后既无国家的收入和其他经济来源,更无经济购买住房,为了生存,现外出打工维持生活,又丢不下小小年纪的。女儿。儿子也没有工作,在家待业,想在本城找工作又难找到适合我们的工作,所以致使经济和生活十分困难。

上班时单位已交养老保险,但下岗后没有交养老保险,连生活都成问题,所以交不起养老保险金。

为此,根据现在特殊情况和实际问题,恳求政府解决廉租房补贴,渡过住房难关为谢!

此致

申请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破产申请书 篇三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申请目的:

依法对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以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申请人的职工、债务人以及申请人和其他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事实和理由:

XXXX有限公司于XX年XX月XX日登记设立,系由XXXX和XXXX投资设立的企业。注册资本港币XX万元。投资总额港币XX万元,经营期限XX年。现有职工XX人。生产经营范围为:XXXXXXXX。

最近一、两年来,由于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申请人的技术和管理等竞争综合实力明显不能适应市场竞争形势,持续严重亏损,无法筹集资金予以弥补。根据申请人财务资料反映:截至XX年XX月XX日申请人应付货款XXXX元人民币;应付短期借款XXXX元人民币(其中银行借款XXXX万元人民币,大部分已设立担保);其他应付款XXXXXX元人民币;帐面总负债XXXXXXXX元人民币。申请人现有资产帐面总额共计XXXXXX元人民币,其中银行存款XXXX元人民币(已因诉讼被法院冻结),固定资产帐面合计XXX元人民币,土地使用权帐面计XXXX元人民币(详见资产状况说明)。债务大于资产XXXX元,严重资不抵债。

自XX年XX月底以来正常生产经营无法维持,现在全部供应商停止供货,生产经营活动已停止。

综上所述,因申请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现特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清理债务。

此致

X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破产申请书 篇四

一、公司破产重整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申请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整。

事实与理由:

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经批准,同月经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为,注册资金为万元,共有股东家,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由于公司设立后,经营资金一直缺乏,连年亏损,再加之公司的生产系统的收尘环保等设施落后,生产一直不能正常,同时,许多货物发出后,货款也收不回来,目前已经停产停业近一年之欠。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告显示,目前,公司固定资产帐面值为元,流动资金元,应收帐款为元,资产总计元;而公司的负债情况是,银行借款万元(未计利息),应付材料款万元,应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万元,总计负债元,资产负债率为%,实属资不抵债。按照公司章程第条的规定,经公司第届

次菫事会及股东代表大会研究决定,鉴于公司目前状况,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和第七十条的规定向贵院提出重整申请,请予许可。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二、破产重整流程

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法7、70条)

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破产法71条)

4、法院指定管理人。

5、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7、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8、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

9、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内容见《破产法》81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法院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未按期提交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破产法79条)

10、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进行讨论,并分组进行表决。(表决规则见《破产法》82、84条)

11、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未获得通过的依《破产法》87条处理。(破产法86、87条)

12、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债务人和管理人应当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法院审查认为合法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具有约束力。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87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批准的,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法86、88、92条)

13、《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此时,已经接管财产和营业事物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物。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有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收人财务情况。

监督期届满,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报告之日管理人监督职责终止。经管理人申请,法院可以裁定延长监督期限。(破产法89、90、91条)

14、《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

15、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此后进入破产程序。

三、破产公司的清偿顺序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一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因为,作为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时,实际上已转换成债权人的财产。债务人已不能对它们再行使权利。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还债的财产。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4篇《破产申请书》,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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