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5篇材料]【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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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 篇一

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分析

1、青少年为什么会犯罪?诱因?

2、青少年的犯罪心理?

3、如何使青少年摆脱心理阴影?

4、对于青少年心理的发展?

5、青少年犯罪的日后趋势?

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文件中,对“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确的界定。就其词义而言,“青少年”即指青年与少年的合称有学者提出,应当定在10岁比较合适。其理由在于,从实证的角度,青少年犯罪人口中一般从10—12岁开始有劣迹,13、14岁开始走向社会进行违法犯罪,14—17岁进入犯罪的第一个高峰期。故而指出,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一概念包括了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和已满18周岁不满25周岁的青年犯罪。前者和刑法上规定的“未成年犯罪”的范围应该是一致的,只不过“未成年犯罪”是一个准确的法律概念,而“少年犯罪”则是一个宽泛的社会学、犯罪学概念;后者的“青年犯罪”也指年轻的成年犯。

(二)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1、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亦有增加趋势。

2、严重犯罪多,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是不计后果

2、严重犯罪多,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是不计后果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发育很快,但心理发展却比较慢,在思想上表现为不成熟性,容易走向歧途;并且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产生感情冲动,走向极端。这些人或行凶杀人、严重伤害,或暴力抢劫,或实施强奸,犯罪手段恶劣,带有一定程度的疯狂性。比如,据报道,去年上海市一名17岁的少女因母亲对其管教太严,竟用刀将其母亲砍杀致死。在日本,2001年初,神奈川县一所中学的两名学生因不满老师的耐心规劝,居然动手“修理”了8名老师长达1小时,造成2名老师下鄂骨折,一名怀孕女教师险些流产。时隔不久,日本西北部一中学生因不满老师的训斥,放学后用一把小刀连刺老师十刀,致老师惨死刀下。(13)

3、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带有一定的盲目性由于青少年年龄小,社会经验少,考虑问题比较简单,犯罪动机单纯,很少预谋,突发性犯罪比较多。

4、犯罪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龄化。

在青少年犯罪中,不少犯罪手段成人化,且有不少是智能犯罪。从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改造情况来看,反复性强,再犯的犯罪率上升。

青少年模仿性强,犯罪学得很快。正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既有可塑性强、易于改造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反复性。在看守所、监狱的“交叉感染”,使其学会了更多的犯罪“技术”,由以前的“一面手”变成“多面手”,并且胆子更大,反侦查性更强。这恐怕是重大、恶性案件在青少年中不断发生,并且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自身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这里谈的“自身原因”是内因,后面要谈的家庭、学校、社会原因,是外因。青少年自身素质的好坏是决定其是否违法犯罪的关键。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其自身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事生非的不良嗜好和品行,自身性格的缺陷,幼稚的心理,以及自身生活需要、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加上法制观念的缺乏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二)家庭原因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正如古人所言:“养不教,父之过。”这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父母文化程度不高,不会管,出了问题,往往棍棒相加,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二是子女长期养成的不良习性,父母管不了,因为没有从早期教育入手、管得晚了;三是父母对子女丧失信心,不愿管,顺其自然,放任自流;四是父母离异后,孩子无人管,为了自己而不顾及或无暇顾及孩子,使之浪迹社会;五是父母自身行为不端直接影响孩子,使之效仿父母,小偷小摸,打架斗殴。人们总结的一句话:“问题家庭出问题少年”,确实不无道理!前文谈到的我所曾承办的三名未成年人强奸案,三个被告人的家庭都是离异家庭,其共性是对孩子缺乏关爱。法庭教育时,这三个父母都痛哭流涕,说对不住孩子,表示以后要加强对孩子的关爱和教育。

(三)学校原因

学校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学校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一些青少年流向社会、走向犯罪的重要因素。现在学校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四)社会原因

社会不良现象对青少年的影响不容忽视。现在人们所说的“黄色”、“灰色”和“黑色”“三色污染”,对青少年的危害尤其为甚!

1、文化市场的“黄色污染”。

2、以腐败现象为代表的“灰色污染”。

3、带有黑社会性质暴力犯罪的“黑色污染”。

(五)司法原因加强对青少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尽量减少对其羁押,显得更为重要。

这里主要谈的是刑事法律制度的缺陷及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犯罪人的改造措施所致犯罪的因素监狱对青少年犯罪的“交叉感染”作用更是突出,因为他们的抵抗力更弱,模仿力则更强。

一)自身预防

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应该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性措施。尽管他们还处于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都比较差的阶段,但对于真善美与假恶丑还是有一定的分辨能力的。我们应当培养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当然,这需要和后面要谈的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相结合,才能产生好的效果。

(二)家庭预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应从家庭抓起。1980年联合国第三届预防犯罪及罪犯处理大会的有关材料指出:“家庭在所有国家中都是影响青年人生活的最重要的力量”,“家庭是最有效的社会控制媒介。”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养不教,是父母的失职,教子不善,则是父母的罪恶。一个家庭的环境,父母的教育方法、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都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成长,对孩子良好品行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一个和睦的家庭,父母教育得当,能够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塑造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从而有效地防止其犯罪心理和行为的产生。

搞好家庭预防,应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父母自身素质,优化家庭环境。

为人父母者,应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和爱好,给孩子做好表率。同时,这也是社会有关部门需要做的一项工作,要提高婚姻质量,加强对父母(家长)的培养,不仅要提高这些家长的科学文化知识,并且要教会他们培养、教育孩子的方法。

2、注意家教方法,因人而教。

父母教育方法不当,过分溺爱和纵容,不仅教不好,反而把孩子推向邪路。这方面的例子是很多的,教训也是深刻的 chayi5.com 。武汉一酷爱玩网络游戏的16岁少年徐某,拿起菜刀向熟睡的母亲砍去,其目的是索要8000元钱。母亲的脸、腰上被砍了6刀(后经抢救脱离危险)。当他逃离现场时,母亲还追着喊:“伢,你把毛线衣穿上,莫冻着了!”(26)可怜天下父母心!这都是娇惯、纵容种下的苦果。作为父母,不仅要关心孩子的吃穿,更要注意教他们如何做人,经常观察、了解他们在想什么,做什么,关心什么事,结交什么人,要平等地与他们沟通,多一分体贴,少一些训斥;多一分爱护,少一些冷漠;多一些理解,少一些专横。对于失足、犯错误的孩子,更应给以家庭的温暖,绝不可弃而不管,放任自流。

3、教子不力,应承担相应责任。

我国《婚姻法》第23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都规定父母应当履行对未成年子女所承担的教育义务和预防未成年犯罪的职责,但并未规定父母教育不力所应承担的严厉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我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第49条只是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责令其严加管教”,但不管教怎么办?尤其是对父母已经离异(且已另外组合新的家庭)的孩子。法律应增加规定教子不力的“拘留”、“罚款”等行政责任,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在英国就有“孩子逃学、父母坐牢”的做法。一位母亲因为女儿经常逃学,而被判监禁60天,她上诉后,尽管刑期减半,但仍要执行30天的监禁。(27)在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有委员就曾提出建议:针对青少年犯罪,建议在法律责任中加入对父母的处罚条文,以督促父母教育好自己的子女。(28)看来,完善这方面的立法,很有必要。

(三)学校预防

学校作为家庭的延伸,对青少年的成长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联合国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处在《综合性预防犯罪措施汇编》第10条中写到:“学校对青少年的影响很大,儿童的发育成型有许多年是在为了满足他们的教育和社会化需要而设立的各种机构中度过的。……学校能提供种种机会来倡导社会平等、文化多元性和个人的亲密关系,并帮助青少年获得道德标准、社会技能和公民的责任感。更具体地说,学校能指导学生了解他们应尽的公民义务、犯罪的性质、遵守纪律的重要性、犯罪的种种后果、刑事司法制度的工作情况以及预防犯罪的方式。”一个人如果在青少年时期能够受到良好的教育,那么他就有可能成为一个情操高尚,对国家、社会有益的人;否则,如果学校教育不力或不利,他就有可能走上歧途,甚至违法犯罪。笔者以为,学校的教育工作应该主要做到:

1、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抓好素质教育和品德教育。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

第1款)要彻底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办学指导思想和做法,真正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学校的职责就是“传道授业解惑”。“传道”是第一位的。学校应注重对学生的思想品德、人生观、世界观教育,培养学生有一个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品行,做一个高尚的人;然后才是“授业解惑”,传授各种知识,增强将来为社会服务的本领。那种只“授业”不“传道”的做法,是极其错误的。我们尤其应注意抓好“后进生”、“双差生”的教育。对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第2款明确规定:“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一般来讲,这些只是一些方面、一时的“差”,并不代表全面、永远的差,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和教育,他们很有可能成为“先进生”,成为将来对社会有益的人 或者国家的栋梁之材。

2、努力提高教师素质,尤其注重教师政治素质和师德的培养。

“为人师表”!教师对学生的模范表率和影响作用是非常大的,有些影响是终生受益的。这方面不乏其例。要想使学生懂法,教师必须先学法,要想使学生做好人,教师必须先做好人,这就是:“教育人者,必先受教育”。这须要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我国现已开始实行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应大胆改进教师制度,使教师能进能出,对那些品质低劣、不能为人“师”的人,要及时将其淘汰出局;对于那些歧视学生,动辄体罚学生的教师,要予以严厉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3、要抓好学生的法制教育。

学校,尤其是中、小学,法制课要作为必修课,配备专门的法制课教师,不仅要搞好课堂教学,同时还要利用课余时间,对学生进行丰富多采的法制教育活动。笔者作为三门峡市依法治市讲师团的讲师曾被邀请到学校给青少年讲法制课,结合自己所办案例和青少年生活实际进行讲解,反映效果良好。通过这些法制教育,使广大青少年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道什么行为是社会提倡和法律允许的,什么行为是法律禁止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的,做到知法、懂法和遵纪守法。

(四)社会预防

社会预防,主要是指净化社会环境,给青少年创造一个有利于其身心健康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保护,以控制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加大打击力度,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黄色”、“灰色”和“黑色”这“三大污染”对青少年的感染和侵害,坚决禁止含有色情、暴力等音像制

犯罪心理案例分析 篇二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案例:激烈争吵后将母亲杀死 25岁男子被判无期徒刑

案例概述:25岁的孔某常因家庭生活问题和母亲发生矛盾。去年11月21日凌晨,母子俩又因琐事争吵,积怨之下,孔某将母亲杀害。今年7月,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孔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近日,此案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维持了原判。

术后患上癫痫 母亲骂他是“累赘”

孔某是个身高一米九几的壮汉,说话逻辑清楚,只是时不时目光呆滞。因脑部做过手术又患有癫痫,他被鉴定为轻微精神残疾。

孔某今年25岁,家住泉山区,从小在爷爷奶奶身边长大,和母亲不太亲近。虽然上学后跟随母亲生活,可母子俩总感觉隔着什么。随着年龄增长,孔某和母亲常因家庭生活问题发生矛盾。

2007年,不满20岁的孔某因脑垂体瘤手术后,患上癫痫病,需要吃药控制病情。孔某因病没法出去工作,经常流连网吧、游戏厅。孔某向母亲要钱时,两人总会发生争吵,有时还会出现对骂、对打的情况,母亲有时会骂他是“累赘”,双方关系更为恶化。

想睡大床遭拒 与母亲激烈争吵

去年11月中旬,案发前两天,孔某的奶奶生病住院,孔某和奶奶感情深厚,和父亲轮流去医院照顾。

11月21日凌晨1时许,在医院看护了许久的孔某又困又乏,从医院回到家中,觉得自己的床铺又小又冷,便准备到父母的大床上睡觉,但遭到母亲的拒绝。母亲一句“不要到床上睡,你去替你爸,让你爸回来„„”,使得孔某平时积累的愤怒一下子爆发了,双方发生激烈争吵。一气之下,孔某将母亲摁倒在床,用掐脖子、拳击头面部、枕头捂头等方式将母亲杀害。

作案后,孔某将枕头带出家门扔掉,并找朋友借钱。第二天一早,孔某的父亲回到家发现惨剧,立即报警。

案例分析:(犯罪心理形成)

1、社会因素:孔某自小与母亲不太亲近,母子俩关系僵硬,父母对孔某的教育与关心不够,致使孔某积怨已久。

2、情景因素:

(1)受害人的态度,孔某母亲不顾及孔某的感受,对孔某又打又骂,对孔某不够关心,骂孔某“累赘”,伤及孔某自尊。

(2)犯罪时间为凌晨1时许,犯罪地点为孔某家里,没有第三人在场,为孔某提供了极为方便的现场。

3、个体因素

(1)生理因素:孔某患有癫痫,有轻微精神残疾。

(2)心里因素:孔某对母亲积怨很深,母亲经常打骂孔某,伤及孔某自尊,孔某非常恨自己的母亲。

4、犯罪心里的形成模式:

原发型渐变模式,孔某自小就与母亲关系不好,随着年龄的增长,孔某与母亲的矛盾逐渐激发,孔某因病不能出去工作,经常流连网吧、游戏厅,向母亲要钱,母亲总是骂其“累赘”,孔某由问题少年逐渐发展成犯罪人。

犯罪心理 篇三

《犯罪心理》精选名言

文章来源

将邪恶的产生归结于超自然的因素是没有必要的,人类自身就足以实施每一种恶行。——约瑟夫·康拉德

再试,再失败,更好地失败。——布莱克

所有的事物都是谜团,而解开一个谜的钥匙……是另一个谜。——爱默生

你回首看得越远,你向前也会看得越远。——邱吉尔

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尼采

想象力比知识更为重要。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则包围着整个世界。——爱因斯坦

当一个好人受到伤害,所有的好人定将与其同历磨难。——Euripides

爱得太深,会失去所有荣耀和价值。——Euripides

没有什么比希望不平凡而更平凡的了。——莎士比亚

健康的人不会折磨他人,往往是那些曾受折磨的人转而成为折磨他人者。——荣格

信仰不只是一种受头脑支配的思想,它也是一种可以支配头脑的思想。——Robert Oxton Bolton

不幸的是,多梦的代价就是噩梦也将随之增多。——彼得·乌斯蒂诺夫爵士

意识形态分离了我们,而梦想和痛苦使我们走到了一起。——尤金·艾里斯柯

最痛苦的泪水从坟墓里流出,为了还没有说出口的话和还没有做过的事。——斯托夫人

恶魔通常只是凡人并且毫不起眼,他们与我们同床,与我们同桌共餐。——奥登 吾之美食,汝之鸩毒。——卢克莱修

为自己做的都会随着死去而消逝,为他人和世界所做的将会延续而不朽——Albert Pine

那些我们所熟悉的一同生活且被我们所爱的人逃避了我们。(即便这样,我们仍然爱着他们。)——诺曼· 麦考连

个体必须始终在社会中挣扎求生,才能使自己不至幻灭。——尼采

如果我们心里有暴力,把暴力发泄出来。这要胜过披上一层非暴力的外衣来掩盖虚弱。——甘地

我反对暴力,因为当暴力被用来做善事时,善事也仅仅是暂时的。而它产生的罪恶却是永久的。——甘地

照片是关于秘密的秘密,它揭示得越多,你知道的就越少。——黛安·阿勃丝

其它的事情可能会改变我们,但我们开始并终结于家庭。——Anthony Brandt

家不是建立在土地之上,而是建立在女性之上。——墨西哥谚语

有些人只会用文字来掩饰他们的思想。——伏尔泰

在人前我们总是习惯于伪装自己,但最终也蒙骗了自己。——Francois de La

当一个人把自己当成真理和知识的法官时,他将被上帝的嘲笑毁灭。——爱因斯坦

在大欺骗的时代,说出真相才是革命性的举动。——乔治·奥威尔

没有比刚刚度过假的人更需要假期的了。——Elbert Hubbard

思想上的缺陷和弱点正如身体上的创伤,就算用尽一切办法将其治愈,仍然会留下疤痕。——Francois La Rochefoucauld

人们都说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口,我可不这么认为。伤口是一直存在着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出于保护,伤口被覆盖上疤痕,疼痛随之减轻,但这一切永远也不会消失。——罗丝·肯尼迪(肯尼迪总统的母亲):

为孩子们所做的一切应成为衡量社会道德的标尺。——Dietrich Bonhoeffer(德国青年神学家,1906-1945)

在所有的动物中,只有人类是残忍的。他们是唯一将快乐建立在制造痛苦之上的动物。——马克·吐温

当人以自己身份说话的时候,便越不是自己。给他一个面具,他便会告诉你事实。——奥斯卡·王尔德

羞耻的本质并不是我们个人的错误,而是被他人看见的耻辱。——米兰·昆德拉

孩子害怕黑暗,情有可原;人生真正的悲剧,是成人害怕光明。——柏拉图

谁开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完成了比赛。——约翰·伍登(美国大学篮球传奇教练,曾执教UCLA(即加州大学洛衫矶分校),获得NCAA(即美国全国大学体育联盟)男篮1967-1973年的7连霸)

因不得不超越自我之故,人类终极的选择,是创造或者毁灭,爱或者恨。——弗洛姆

历史上那些暴君和杀人犯都曾有一度战无不胜,但最终他们全部都倒下了。永远如此。——甘地

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在动机与行为之间,总有阴影徘徊。——艾略特

在渴欲与痉挛之间,在潜在与存在之间,在本质和传承之间,幕帘重重。这就是世界中止的方式。——艾略特

最深的欲望总能引起最极端的仇恨。——苏格拉底

我们的生活是建立在他人的死亡之上。——达芬奇

悲剧是一种工具,让生者增长智慧。但不能靠它来引导生活的方式。——罗伯特·肯尼迪

内疚所遭受的折磨是活生生的灵魂的地狱。——加尔文

如同明日将死那样生活,如同永远不死那样求知。——甘地

一个人的荒野是另一人的主题公园。——佚名

野生动物从不为杀而杀。只有人类才从折磨以及同类的死亡中寻求快感。——James Anthony Froud(英国历史学家)

人性中所有荒谬的傲慢里,没什么能超过来自拥有豪宅、温暖和美食的人对穷人的指责。——麦克维尔

我根据长相选择朋友,根据人品选择熟人,根据智力选择敌人。——奥斯卡·王尔德

让你的内心感受众人的苦痛与不幸。——乔治·华盛顿

每一次经历都让你获得力量、勇气和自信,而你也将因此不再害怕。必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埃莉诺·罗斯福(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的夫人,女权主义者,提倡保护人权,1884-1962)

人们认为,城市犯罪象征阶级仇、民族恨,而郊区犯罪常发生的熟人之间,有其心理渊源,它们拒绝被同化,具备个体灵魂的神秘性。——芭芭拉·厄莱雷奇(美国知名作家、记者兼社会评论家,细胞生物学博士)

没什么比当众谴责作恶的人更容易,也没什么比理解他更难。——陀思妥耶夫斯基

童话故事不会告诉孩子龙的存在,可孩子们已经知道了龙的存在。童话故事告诉孩子龙是可以杀死的。——G.K.切斯特顿(英国作家、文学评论家、神学家,1874-1936)

没有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地球上的国度便无法存在。有些人必须自由,有些人必须不自由,有些人是统治者,有些人是被统治者。——马丁·路德

被理智抛弃的幻想,制造出不存在的怪兽。——弗朗西斯哥·戈雅,西班牙浪漫主义画派画家

爱所有人,信任少许人,勿伤任何人。——莎士比亚

超人毕竟还是外星生物,他只是个拥有人类外表的入侵者。——克里夫·巴克(英国作家,恐怖小说大师)我的父亲是什么样的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心目中的父亲是什么样的人。——安妮·塞克斯顿(美国自白派女诗人,与另一位美国著名女诗人Sylvia Plath是同班同学,两人都以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

一个单纯的小孩,他呼吸,轻快无比,每只手脚都充满了生命,他哪管什么叫死。——华兹华斯

了解孩子的父亲才是明智的父亲。——威廉·莎士比亚

我知道我将犯下的罪行是多么可怕,但比之更甚的是我的愤怒,我的愤怒已经战胜了我的理智。——欧里庇得斯

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只是曾经的那个孩子。这个孩子造就了我们过去所经历的一切、现在的生活以及未来的生活。——郎恩·乔瑟夫博士(心脑科医学博士、神经科学学家,他于2005年开始自费近十万美元拍摄后来饱受争议的影片《南京梦魇》,该片制作前后筹备近10年)

成功没有规律可言,如果有的话,或许就是能够无条件地接受生活及生活所带来的一切。——阿图尔·鲁宾斯坦

我们最真实的一面是我们去创造、去征服、去忍受、去改变、去爱的能力,是我们战胜痛楚苦难的力量。——本·奥克里(小说家、诗人,1959年生于尼日利亚,曾多次获得国际性文学奖,几年来一直是诺贝尔文学奖的热门人选,代表作有《饥饿之路》)

一个失落的灵魂能很快杀死你,远比细菌快的多。——约翰·斯坦贝克(美国作家,196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1902-1968)

我们行至桥边径直跨过,又转身烧毁,烧掉了前行的证据,只留下记忆中的滚滚浓烟以及也许曾经湿润的双眼。——汤姆·斯托帕德(剧作家,1937年生于捷克,原名Tom Sraussler,早年因二战原因辗转于捷克、新加坡、印度等地,十岁随继父定居英国)

没有幻想的人,总是不会幸福。幻想如同现实一般,都是幸福不可或缺的。——Christian NestellBovee

任何战争都是罪恶,不管是否所谓必须,也无论是否所谓公正。——海明威

过去是我们给自己下的定义。我们有很好的理由去努力摆脱它,或是摆脱它的阴影,但摆脱它的唯一途径是添以更美之景。——温德尔·贝瑞(1934年生,美国诗人、随笔作家和小说家,同时也是一位农民)

我们称呼他们为野蛮人,因为他们的文明和我们的不同。——本杰明·富兰克林:

事物的表象并不可信。大多数人往往被表象蒙骗,只有少数智者能够察觉到深藏的真相。——菲德洛斯(古罗马寓言作家)

试着把咱们都想成疯子,这样能增进对彼此的了解,也能解开许多不解之谜。——马克·吐温

对于人类冲突,人们必须进化出一种停止仇恨、暴力、复仇的方法,而其基础,就是爱。——马丁·路德·金

凡人皆无法保守秘密,就算口风严实也会在举手投足间流露,每个毛孔都散发着背叛的气息。——弗洛伊德

拖延是最绝的否认。——诺斯科特·帕金森(英国史学家,1909-1993)

毋庸置疑,正因家庭的存在,人类社会最杰出的美德才得以创造、加强及传承。——丘吉尔

家庭的力量正如军队的力量那般在于成员对对方的忠诚。——马里奥·普佐(美国著名作家,1920-1999)

我从没教育我的学生,只是努力向提供他们学习环境。——爱因斯坦

人类因为不断犯错,最终走向邪恶,却称为其为命运。——John Hobbes

我们都生活在火宅之中,没有消防队可找,也没有出路可逃。——田纳西·威廉姆斯(美国剧作家,1911-1983)

光自以为速度最快,但是并非如此。不管光速多快,黑暗却始终在前,静候着光。——Terry Pratchett

恶魔真实存在,鬼魂也真实存在,他们都住在我们身体里,有时会战胜我们。——Stephen King 一个没有家庭的人,只能孤独地在这个世界中颤栗,倍感寒冷。——Andre Maurois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篇四

一、案情简述

北大厨师轮奸女生被判刑

案发前,郑某和刘某都是北京大学艺园食堂的厨师。郑某23岁,刘某22岁,郑某只有小学文化,刘某则是中专文化,两人都是经人介绍才进入北大食堂工作。二人同住一个宿舍,由于年龄相仿,加上又是老乡,因此二人关系十分要好。

2012年6月24日晚,二人在宿舍上网后,郑某提议一起出去吃饭,然后“再找个卖淫的小姐玩玩”。随后,郑某骑着电动自行车带刘某去饭馆吃饭。

饭后,二人没有找小姐,回到宿舍继续上网。不多久,郑某提议,“出门看看有没有单独走的女的,咱占点便宜。

于是,夜里2点多,郑某再次骑着电动车带着刘某出门。二人在东南门外的天桥下,发现了一个独自行走的年轻女孩。

25岁的女孩宁宁(化名)是北京某高校的在校生,事发当天正值世界杯期间,宁宁打算去找朋友一起去看球。她走到北大东门南侧小树林时,见一辆电动车停在自行车道上,旁边站着两个年轻男人。从二人身边经过时,其中一男子对她说“停一下”,她以为有什么事,便停下脚步。此时,另一名男子走了过来,边走边搭讪。

郑某询问宁宁这么晚了去哪,干吗去,靠近女孩后,便把胳膊搭在女孩肩膀上,并圈住女孩的脖子,说“要喊我就弄死你”,一边威胁着,一边把女孩拉进旁边的小树林。宁宁苦苦哀求,表示自己身上的钱都可以交出来,但对方不予理会,仍将其强奸。

由于当天下着雨,郑某实施强奸时,刘某站在一旁帮郑某打着伞,随后当刘某准备实施强奸时,因自己身体原因未能得逞。二人施暴后,让宁宁把眼睛闭上,说等自己走远了才能起身。面对两个男人,宁宁没敢反抗,顺从地闭上了眼睛,听见二人离开后,还问了一声“我可以走了吗”,发现没人回答,才赶紧起身整理好衣服,离开现场打电话报警。

日前,郑某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刘某有期徒刑9年。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业余生活孤单寂寞,北大食堂的两名年轻厨师郑某和刘某,深夜在高校门前,将一名独行女生拦下并强奸。由于事发时下着雨,他俩一人施暴时,另外一人负责在旁边打伞。最终,郑某得逞,刘某则由于身体原因未遂。

犯罪人郑某、刘某

1、二人的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性。没有想到自己一旦被抓获将会承担怎样严重的后果。对事物的认识度不高,对强奸犯罪的危害性认识不清醒;再加之年纪较轻,自控能力差,易受外界“黄毒”影响产生歹念,从而实施侵犯妇女性权利的犯罪行为。

2、二人的业余生活孤单寂寞,因而容易产生不良的心理。

3、二人的年龄较轻,自制力不强,缺乏抵御外界诱惑的心理机制。 被害人宁宁

1、被害人在夜间2点多独自行走,这种行为也是造成这起案件的一个隐藏的因素。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遇上错误的人,她不被害,谁被害呢?

2、缺乏自我防范意识。犯罪人过来搭讪的时候,就应该提高警惕,保持一定的距离。小朋友都知道不能随便和陌生人讲话,作为一名大学生更应该知道。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3、被害人社会阅历少,防范意识差,较容易被哄骗,且对暴力行为缺乏反抗能力,客观上使犯罪嫌疑人较容易得逞。 社会

1、公益节目等社会文娱活动不多,不能丰富年轻人的业余生活,使人容易产生不良心理或犯罪心理。

2、安全教育程度力度不够,自我防范教育不足。

三、预防和应对的措施 个人

1、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尽量避免独自一人在外逗留的情况。

2、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3、在事业中获得心理的乐趣,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培养健全人格,预防犯罪心理。

4、发展自我控制的能力,促进人格的自我完善。 社会

1、首先,学校要消除性知识教育的“真空”,让年轻人对于性知识的好奇通过正确的性教育得到满足,并且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帮助年轻人化解生理上所遇到的困惑和冲动。再次,家庭应加强对子女的性教育和自我保护知识的教育,防止性侵害现象的发生。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妇女的自我防范意识。妇联、司法机关、政府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团体,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女性自我防范知识。要教育她们遇到危险,机智应对,巧妙周旋,不要被犯罪分子的威胁吓倒。同时,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或司法机构设立专门的女性援助机构或热线,为女性维权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四、学习犯罪心理学心得体会

每个星期二和星期四晚上的犯罪心理学选修课,每每总让同学忍俊不禁的同时又引发深思。老师总是向同学们问破案智力题,同学们也很积极的回答参与。

在接触犯罪心理学这门学科以前,它总给我一种太神秘的感觉,总以为它很深奥也很虚幻。但是慢慢的,从《犯罪心理学》这门课中,我全面而深入地了解当代犯罪心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从罪犯和被害人的角度探讨了犯罪的行为、情绪和认知方面的问题。尤其从罪犯的认知方面,可以深讨罪犯的知觉、推理、信念、决策和态度;此外,还可以分析犯罪行为的原因、分类、预测、预防、干预和治疗。于是,通过学习,我被它的科学性,真实性所折服,可以说它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东西,与此同时我还发现心理健康与身体健康同样重要,同时两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犯罪心理学不仅具有科学性,而且也不乏应用性。犯罪心理学理论固然枯燥,但配以实例,就不但不乏味,反而让人有一种从生活中悟出哲理的感觉,视野也开阔很多。犯罪心理学来源于生活,又指导生活。

我相信,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了解犯罪心理方面的知识可以使自己在生活和学习上有乐观的心态;有正确的自我主观意识;能很好地把握自己,控制自己的情绪;和同学们关系和谐,很好的融于集体;能很好的适应环境。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4篇《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5篇材料]》,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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