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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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时常需要编写教案,教案是教材及大纲与课堂教学的纽带和桥梁。如何把教案做到重点突出呢?以下内容是差异网为您带来的5篇《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希望朋友们参阅后能够文思泉涌。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简报 篇一

十年磨一剑,今朝试锋芒,高考的考生们以朝气蓬勃、意气风发的姿态,迎接人生中一场重要的“战役”。20XX年6月8日,包头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来到包头四中高考考点,对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宣传与讲解,让更多的人们了解新修订的未保法,并在炎热的夏天为等待考生的家长们送去水,提供休息场所。

知识是未成年人前进的力量,而法律则是他们前行路上坚强的护盾。除了知识的武装,更多的未成年人更需要法律的保护,需要社会的保护,需要学校的保护及需要家庭的保护。

2020年10月17日,习近平主席签署第57号主席令,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综合法律,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72条增加至132条,为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此次修订案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个层面详细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举措。增加、完善了多项规定,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涉未成年人侵害问题,包括监护不力、学生欺凌、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问题。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让更多人们都受益匪浅,有效提高了大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认识,强化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律氛围。

最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二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法简报 篇三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20XX年6月8日,大坪幼儿园开展了以“普法知识学习之《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的普法学习活动。

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既加深了我园教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认识,又给每一位教师一个重新审视自己的教学行为的机会。从而要求自己真正的做到热爱每一位幼儿,以情育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会继续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幼儿身心全面发展。

教书育人是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的,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让我们一起呵护幼儿的健康快乐成长,让教育与爱同行。

最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四

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利用寒假我又重新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内容,我深深知道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这个群体,在现实社会中充当着多重角色。

作为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由于教师这一职业的特殊性,因此有人称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同时对教师的苛刻与责备也日益增多,这就要求做教师的不仅要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博大宽阔的胸怀……还要有甘于清贫的孺子牛精神,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境界。而忽略了教师面对成千上百性格各异的、情绪不宁的幼儿时所承担的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之下可能产生的心理反应。

不过这种压力也造就了教师百折不挠、勇于奉献的青松般的性格,但教师毕竟是人而不是神,老师的言行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我们提倡教师要讲究职业道德,要弃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简单的粗暴的方法,既要教书,又要育人,把培养社会主义优秀接班人的责任勇敢地承担起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幼儿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避免与幼儿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不讽刺、挖苦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使幼儿感受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

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特殊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导,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意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工作方法;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上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

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园宣讲简报 篇五

为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7月14日,海淀街道“小雨滴”普法课堂在北京市健翔学校(培智校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讲。因学校正在翻修,此次讲课采取了“线上普法”的形式。

司法所工作人员录制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讲课视频,在学校的结业式上播放,为学生们送去了一堂生动的法律知识课。

工作人员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与颁布的背景、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什么、制定的法律依据、保护的具体内容等方面,为孩子们深入浅出地普及了与他们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学生用法律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醒大家要遵守法律,做知法守法、文明有礼的小公民。

此次校园宣讲活动,不仅提高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学生们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更有助于培养其良好的法治观念,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祖国花朵”。

以上内容就是差异网为您提供的5篇《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能够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是差异网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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