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离不开心得体会学生及感悟 对三个离不开的认识和体会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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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下内容是差异网为您带来的10篇《三个离不开心得体会学生及感悟 对三个离不开的认识和体会》,在大家参考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差异网给您的好友哦。

推荐学习三个离不开的心得体会和方法 篇一

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实现目标

1、加强自身作用,完善内部结构与制度。

2、承办好上级下达的任务。

3、承办好文化艺术节的环保知识竞赛活动。(4月份)

4、组织好我系一学期一次的优秀学生表彰大会。(4月底)

5、承办沙盘模拟大赛,搞好管理系的品牌活动。(4月-5月)

6、针对05级全体学生举办首届大型模拟招聘会。(5月)

7、针对05,06级没过英语四、六级的同学组织英语四、六级冲刺班进行培训。(5月-6月)

8、学习经验交流会。(6月)

9、学期末进行工作总结。

1、每周按时参加系两委例会,并作好笔记,会上积极讨论,为系里为活动出谋划策。

2、认真对待院里开展的学生干部培训讲座,并在课后参与讨论,写好心得体会,对自身定位,自我价值,自身职责有个正确的认识和态度。

3、组织好每周部内的例会,完善内部结构与制度,与成员有良好的沟通交流,合理分配人员,提高成员的积极性。

4、在环保知识竞赛中在系里作好人员选拔工作,强调参赛者应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应变能力和记忆力。重视dv的制作和解说人员的配稿,从大局考虑认真组合答题小组,并认真检查他们的进展情况,后方组织好拉拉队,争取在比赛中取得好的成绩。

5、在组织优秀学生表彰大会时,采取分工合作,各部门配合的原则,借鉴以前举办该活动的经验和教训,前期做好策划,宣传工作,统计材料,确定嘉宾、教室、发言代表及到会的人员,在大会开始前模拟会议流程,确保大会顺利举行。争取做到在院里第一个举办的系。希望通过优秀学生表彰大会能让激发全系同学的学习热情,端正学习态度。

6、沙盘比赛是管理系的一个品牌活动,我们尽量把他办得有特色。首先做好宣传,让同学们积极参与。与系企业经营模拟协会合作,帮助参赛选手进行一定的培训,实战模拟,提高参赛者的水平和竞争力,让活动办得更精彩。

7、首届大型模拟招聘会历时一个月,主要针对05级全体同学,整个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二阶段为就业知识讲座和第三阶段的现场面试。希望通过活动为同学们提供最新的就业信息,积累就业简历制作的方法和面试技巧,为日后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8、为了提高同学们的英语水平,增加我系同学英语四、六级的通过率针对05、06级没过四、六级的同学举行一段时间的冲刺班,邀请老师从听力、快速阅读,翻译、写作等各板块有针对性的进行应考讲解和解题技巧与方法,让同学们在学习过程中得到有价值有用的备考信息。我们主要作好老师与同学之间的桥梁,尽量满足广大同学的需求,安排好各方面的工作。

9、在学期中后期让同学们有个学习经验交流的机会,主要是高年级相应专业向低年级讲授学习心得与个人好的学习方法,并鼓励同学认真积极地备考,对一些难的科目让同学们树立信心。

在所有的活动中,首先要作好宣传,策划工作,分工细致、合理。

关于三个离不开心得体会 篇二

为落实文件规定,本人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感触颇深,并且对如下几个方面深有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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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多次强调維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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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非正常途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深入贯彻溶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职责使命,切实加强政治监管,严格日常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決整治司法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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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本人不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

二是本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精神,勇于同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作斗争,坚决按照规定的要求登记和上报。

三是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三个规定”的要求,取得理解和支持!

严格规范执行“三个规定”筑牢廉洁执法“防火墙”

描写三个离不开心得体会学生及感悟 篇三

“‘三个规定’为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划出了‘红线’,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深悟透‘三个规定’精神实质,提升规范履职意识和能力……”

日前,曲靖市纪委监委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研学、分散自学、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纪律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要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效能,在具体工作中加以实践运用,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水平,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见效。”参加完专题学习后,该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说道。为抓好“三个规定”学习贯彻,该纪检监察组联合驻在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对“三个规定”进行全面系统培训、逐篇逐条学习研讨,编印发放800余份《学习手册》,为监督对象敲响警钟、划出“红线”。

“要推动‘三个规定’有效落实,首先要了解‘三个规定’是什么,通过学习我收获很大,对维护监督执纪和监督执法工作纪律要求也有了更深的认识,为更好地履职尽责‘充电蓄能’。”该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干部说道。

“对‘自己人’的监督也一刻不能放松。”该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表示,除了“三个规定”,还要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学习,掌握对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等行为的处置情况,促使纪检监察干部正确用权、规范履职。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相关派驻(出)纪检监察组要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加强对司法机关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的监督,推动‘三个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道。

关于三个离不开心得体会 篇四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有关单位先后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现摘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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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

第三条对司法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可以依照工作程序了解案件情况,组织研究司法政策,统筹协调依法处理工作,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司法机关创造公正司法的环境,但不得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司法裁判等作出具体决定。

第四条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得执行任何领导干部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

第五条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司法人员均应当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

第六条司法人员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行为,受法律和组织保护。领导干部不得对司法人员打击报复。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免职、调离、辞退或者作出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第七条司法机关应当每季度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送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司法机关。必要时,可以立即报告。

党委政法委应当及时研究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报告同级党委,同时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领导干部属于上级党委或者其他党组织管理的,应当向上级党委报告或者向其他党组织通报情况。

第八条领导干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党委政法委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

(一)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二)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三)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四)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

(五)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第九条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造成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领导干部对司法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司法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有两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情形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纪依法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应当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本规定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在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第十三条本规定自2015年3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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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第三条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于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

第四条司法机关领导干部和上级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履行领导、监督职责,需要对正在办理的案件提出指导性意见的,应当依照程序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的,由办案人员记录在案。

第五条其他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因履行法定职责需要,向办案人员了解正在办理的案件有关情况的,应当依照法律程序或者工作程序进行。

第六条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办案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第七条办案人员如实记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受法律和组织保护。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对办案人员打击报复。办案人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调离、辞退或者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第八条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并依照以下方式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线索进行处置:

(一)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由本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二)本机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向负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情况;

(三)上级司法人员违反规定干预下级司法机关办案的,向干预人员所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情况;

(四)其他没有隶属关系的司法机关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向干预人员所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情况。

干预人员所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接到报告或者通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通报办案单位所属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

第九条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反规定干预办案,负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司法机关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

(二)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三)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

(四)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

(五)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

第十条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有本规定第九条所列行为之一,构成违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如实记录过问案件情况的办案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办案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两次以上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法依纪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办案的情况和办案人员记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应当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本规定所称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是指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

司法机关离退休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适用本规定。

第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的实施办法,确保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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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保证公正司法,根据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应当符合法律纪律规定,防止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以不正当方式对案件办理进行干涉或者施加影响。

第三条各级司法机关应当建立公正、高效、廉洁的办案机制,确保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无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切实防止利益输送,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依法按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严禁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有下列接触交往行为:

(一)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二)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三)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四)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五)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六)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其他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第六条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接待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因办案需要,确需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接触的,应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获批准。

第七条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因不明情况或者其他原因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应当在三日内向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第八条司法人员从司法机关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第九条司法人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和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可以向有关司法机关反映情况或者举报。

第十条对反映或者举报司法人员违反本规定的线索,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全面、如实记录,认真进行核查。对实名举报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核查并将查核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不属于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管辖的司法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将有关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司法人员违反本规定,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司法机关应当将司法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将执行本规定情况作为司法人员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司法机关应当每季度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不正当接触、交往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报告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司法机关。

第十四条本规定所称司法人员,是指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审判、执行、检察、侦查、监管职责的人员。

本规定所称特殊关系人,是指当事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其他人。

本规定所称中介组织,是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主要包括受案件当事人委托从事审计、评估、拍卖、变卖、检验或者破产管理等服务的中介机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参照中介组织适用本规定。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关于三个离不开心得体会 篇五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间试用期已接近尾声。这是我人生中弥足珍贵的经历,也给我留下了精彩而美好的回忆。在这段时间里您们给予了我足够的宽容、支持和帮助,让我充分感受到了领导们海纳百川的胸襟,感受到了真正的裕骅人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的豪气,也体会到了裕骅人作为现代农业拓荒者的艰难和坚定。在对您们肃然起敬的同时,也为我有机会成为裕骅的一份子而惊喜万分。

一年前,一群大胆创新、勇于开拓的人们在这片荒芜的土地上,开始了艰难的旅程,而我也希望能成为这艰难旅程上的一分子。我会用我的乐观豁达为将这艰难的攀登变得轻松活泼,将这艰难的旅程变得甜美珍贵而奉献自己的所有力量。

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在领导和各位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自身的努力,各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现将我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记得初次应聘时,我对裕骅公司的了解只限于招聘网页上的相关介绍,除此之外,便一无所知了。所以,试用期中如何去认识、了解并熟悉自己所从事的行业,便成了我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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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在x国是最苦最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一个群体,而我上学的那个年代,农民种地所得大部分要用来交公粮和提留,我的父母因为还要承担我和姐的读书费用,加上不会别的挣钱门路,全家人过得比其它人更要艰辛一些,有些情景至今依然让人刻骨铭心。因为爸是村里农机机务员的原因,我从小就跟爸走访了很多乡村,中学时就能独立跟爸轮班在农村从事些机务活了,比如抽水灌溉,田地耕整等。因此对农村有较深入了解,跟农民也有很深的感情在里面。如今虽然农民有了种粮补贴,也有很多打工挣钱的门路,农民的日子比以前要好过了许多,但依然面临很多发展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土壤的农药化肥持续污染,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等,但三农问题越多越复杂,我们公司的发展潜力和前景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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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策划专员岗位职责的要求,我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澄迈项目的跟进,项目建议书的深化,澄迈实地调研等。

(2)配合团队的工作,如资料收集共享,一些文案的修改,综合总结。

(3)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如与澄迈项目相关的资料收集,一些好的案例组织大家一起学习等。通过完成上述工作,使我认识到一个称职的项目策划专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流畅的文字写作能力、宽阔的知识面和扎实的专业知识,良好的。思维想象能力,团队协助能力等。目前我在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ppt的应用技巧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目前已收集了很多资料,正在利用空余时间学习和提高,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有所帮助。

接下来的一段时期,对于裕骅国际来说,是非常关键的一个发展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克服不足,朝着以下几个方向努力:

1、学无止镜,时代的发展瞬息万变,各种学科知识日新月异。我将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各种与项目策划相关,以及公司在以后的发展阶段用得上的知识,并用于工作实践。

2、业精于勤而荒于嬉,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学习业务知识,通过多看、多学、多练来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各项业务技能。

3、不断提高个人的品质修养和担当能力,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团队协助的能力等,并在工作过程中慢慢克服急躁情绪,积极、热情、细致地的对待每一项工作。

关于三个离不开心得体会 篇六

我于20xx年x月x日入职,至今工作已满三个月了。在充实的工作中和公司领导、同事们的帮助下,我边学习,边工作,有进步也有不足。下面就我入职三个月以来的工作,做出如下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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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进入公司后起草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其中包括招聘、培训、薪酬、绩效、假期、考勤等等一些制度。还有绩效考核、kpi指标的收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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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布招聘信息;

对日常招聘岗位进行分析,包括:岗位工作内容、任职资格、岗位梳理,都有哪些。对以上这些入职条件进行分析后,根据岗位的情况,选择相应的人群,从而选择相应的招聘渠道,找到合适的人员。

2、在招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建议:

问题:一些专业采购人员招聘难、招聘任务不能及时完成;

建议:加大招聘职位的宣传力度、增加招聘渠道。(如报纸、各类招聘会)。在淡季人才需求量较少的时候,要进行人才储备。可招聘应届毕业生,加大培训力度,并对现有的人员进行淘汰。获得人力的最优化,节省人力资源成本。为用工旺季做人才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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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常工作:考勤的整理、统计,人员的入职登记;日常事务性工作中涉及到的简历筛选和面试通知、面试和面试组织。

2、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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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己的优劣势与岗位匹配情况的认识

优势:有一定的亲和力;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细致、认真、有耐心,服从指挥;能虚心的听取别人的建议,具备一定的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及经验。

劣势:考虑事情不细致;缺乏对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的整体系统整合,以及缺乏一定的主动性。

(二)需改进和提高的方面

提高自身执行力。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不可否认我的执行力还有些欠缺,在以后的工作中建立危机意识,做任何事情都为自己规定明确的时间段,提高自身的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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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信心胜任本职工作,与领导交给我的其它工作。这与领导的指导和同事们的帮助是分不开的,在此再次对领导和同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以上是我近三个月以来,工作、思想情况的总结。我将会一如既往去工作,以认真、勤劳、务实的态度鞭策自己,始终如一的努力工作。尽最大的努力,完成领导交给我的一切任务。

关于三个离不开心得体会 篇七

自入公司以来从一个对房地产一无所知的门外汉,到现在从一个专业的投资置业顾问的不断迈进,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收获颇多,同时对公司的发展性质及房地产市场及工作模式及战略政策也有一定的见解,做为房地产一线销售员及销售主管的我深知自己责任的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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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代表着公司窗口,自己的言行举止都代表着公司的形象,不仅要做好本职工作而且还要带好自己的销售团队,促使我必须提高自己的素质,加强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只有以身作则才能服众。平时还要保持一颗良好的心态,良好的心态是一个销售人员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特别是在派单上,碰到的是行行色色的人和物,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以一颗平稳的心态坦然去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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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思想上积极进步,不断进取,热爱销售行业尤其是房地产销售行业,因为只有干一行,爱一行,才能通一行,精一行,平时能够保持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态,立足本职,安心工作!

2.工作上乐观自信能吃苦耐劳,认真务实,服从管理,听从安排,适应能力强,有团队协作精神,富有责任心自觉性强,领导在与不在都是一个样,能自觉的完成好手头上的工作!并能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心态上能都端正自己的态度,毕竟销售也是服务行业,正所谓“一流的置业顾问卖的不是产品而是服务”平时能够保持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态,以及良好的从业服务意识,能制动调节自己的情绪!

4.生活中与同事们相处友善,为人诚恳并善于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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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中不善于不自我总结,自我反思,自我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查找客户未成交原因以至于数月都没有销售业绩,当然这包括外在和内在因素,外在体现的房地产市场的不景气,内在体现的个人身上,我想个人因素才是主要的因素吧!

2.思想上有时不够端正,不能及时纠正自己的航向,意志不坚定,自控能力差。总认为这是由于市场环境引取应理所当然,自己比别人比起已经够努力了!

3.工作中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和详细的工作计划。做为一名销售员如果没有目标,会导致销售工作放任自由,无紧迫感和压力,自会导致工作效率低,工作时间得不到合理安排。

4.派单时自诩“注质不注量”导致客户量抓的少,平时约客时跟进不及时及客户资源管理混让,导致出团量少,从而影响成交!

5.平时和客户沟通不够深入,未能把项目知识及楼盘卖点清晰的传递给客户,及及时的满足客户的需求,不能及时的发现客户对对项目的优势,劣势的看法及了解到什么程度。

6.平时在工作中发展的问题未能及时的请教领导及同事!

7.谈客能力还有待提高及增强,逼定存在优柔寡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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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的工作计划及个人目标,并严格落实及执行!

2.对客户间的交流并学习新的知识,掌握新的方法!

3.单注重质与量的双管齐下,约客跟进几时及做好客户分类!

4.用平时工作休息时间阅读房地产相关书籍,及其它相关销售知识,提高自己素质!

5.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及时得以有效解决!

6.正思想,保持一颗积极上进心,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积极的心态投入到下步工作中!

7.习掌握团队建设方面知识,充分调动组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上进心,进取心,打造一支王牌销售队伍,并不断强化和完善自身的各项能力!

8.望公司加强相关专业培训,使我们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9.希望在工作中好的方面给予保持,不足之处在下不工作加予克服及改进! 以上是我入司以来的工作总结,不足之处恳请批评指正,从而更好的成长进步!

描写三个离不开心得体会学生及感悟 篇八

市县巡察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章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持续彰显巡察利剑作用,努力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底到位,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始终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重点关注被巡察党组织执行脱贫攻坚、防范风险、污染防治,以及惠农利民、扫黑除恶等重大政策措施情况,推动基层党组织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党的一系列为民务实好政策落到位落到底。先后围绕党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采取“一个巡察组侧重一个扶贫项目、定点一个单位,附带所巡察县(区)或市直部门所有单位”的模式,开展了全市扶贫领域机动式专项巡察,通过直接进村入户、查看账目实物、查看现场等方式,严查执行扶贫政策走样、扶贫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项目实施中以权谋私、推进扶贫工作履职不力、作风不实等问题,切实做到为扶贫领域把脉问诊,助力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

聚焦人防、食药、医疗、教育领域突出问题对***个市县(区)部门单位和**个乡镇街道开展专项巡察。两轮专项巡察共反馈整改突出问题**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条,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件。同时市委巡察办针对行业突出问题,先后向住建、医保、扶贫等主管部门下发了**份巡察整改建议书,有力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具体安排落到实处。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巡察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白银巡察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重点聚焦被巡察单位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和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创新方式方法,全面推行“市级统筹、市县联动、县区交叉”,强化市县同频共振效应,提升巡察监督质效。一是提级交叉巡察。将县区**个乡镇街道和**个县级单位的管辖权上提一级,通过县区巡察组整编交叉、市县巡察人员混编交叉的方式开展巡察。同时全面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建立市委巡察办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县区和巡察组制度,定期深入县(区)开展督导调研、压力传导、工作会商,推动提级交叉巡察高效开展。二是改进工作方法。鼓励引导巡察组在规范运用授权方式的基础上,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探索发现问题的简便有效管用的方法。要求巡察组借助网络媒体搜索有关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班子成员的负面信息,精准突破重点人的问题线索;

要求巡察组深入群众,入户率达到30%以上,全面了解各类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以入户倒查的方式突破重点问题;

要求巡察组通过流程看风险,紧盯被巡察单位项目资金、重大事项决策工作流程进行分析研判,从中发现风险点,以风险点为主攻方向精准发现问题,有效提升了巡察监督质量。三是创新巡察模式。按照巡察各环节的规定要求,探索建立了严把“四关”(巡察准备关、巡前培训关、巡中督导关、巡后梳理关)、严肃“三报”(报领导小组、报党委书记、报党委书记专题会)、确保“三到位”(压力传导到位、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的“433”巡察工作模式,有效推动了巡察工作深入扎实开展。截至目前本届市委已巡察**个党组织,全覆盖完成率达到了**%,先后向被巡察党组织移交整改问题**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条,已立案审查**件,形成了强大震慑效应,切实推动解决了一批涉及群众利益和长远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以巡察整改推动集中解决共性问题。始终坚持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以及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开展巡察政治监督,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全方位发力严肃推动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落实到位。一是靠实整改责任。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严肃认真地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体研究巡察反馈问题,详细制定整改方案,在巡察意见反馈结束10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进展情况;

要求党委(党组)书记必须亲自牵头制定整改方案,亲自推动问题整改,亲自报告整改结果。每轮巡察都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向市县区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通报,提醒督促对分管领域和部门加强监督指导,推动整改责任落实。二是健全整改机制。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健全报告移送、定期督查和协作审核机制,深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将巡察发现问题清单、巡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报告及时移送纪委监委机关和组织部门开展日常监督。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审核把关,切实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加强对重点人的处置、重点事的监督、重点问题的督办。三是坚持综合施策。着眼于“共性”和“个性”问题,坚持“就事论事”与“举一反三”相结合,分类施策,全面整改。紧盯巡察发现的具体个性问题,直接由巡察办向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正式发函,或由纪检监察机关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纪律监察建议等形式,督促认真分析研判,就事论事抓实整改。坚持标本兼治原则,推动突出问题集中整改落实到位。市委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安排全市各级各单位集中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共自查整改问题**条,上缴违规资金**余万元。市委先后针对巡察发现的党组织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制定了《关于严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的安排意见》《“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为全面从严治党打下了牢固的制度基础,有效放大了巡察效果。

关于三个离不开心得体会 篇九

学期初,为了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遵照区教育局文件精神,我校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教育三个一活动,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扎实开展了学校安全工作,并取得了实效。现总结于下:

一、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了针对性和操作性比较强的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传染病防治、值班、危险物品管理、集会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整改、安全经费保障、安全报告等制度,还制定了火灾事故、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食品中毒事件、防讯排洪、地方病防治、学生突发急病、校园周边治安等方面的应急处理预案,并将相应的安全制度的执行责任一一落实到学校校长、副校长、安全科主任和全体教职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形成了人人有责任、人人有担当的安全管理体系。

为了使全体教师树立“人人都是安全工作者”的思想,主动把学校安全工作与各自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增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在思想上建立起一道安全防护线,三马路小学在与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同时,制定了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特别突出执行安全责任的奖惩措施,做到了制度建立、责任明晰、奖惩分明,保证了学校安全管理无一真空、无一漏洞。

二、加强检查,排除隐患

三马路小学属区直小学,针对学校安全事故的薄弱环节,学校突出加强了学校安全防范,始终如一地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排查、防范制度,以确保万无一失。

(1)开学第一天,成功开展了安全疏散演练,并组织了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班队会,结合国旗下讲话进行全方面的安全教育,学校安全工作第一位的思想深入人心。

(2)开学第一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大排查。在排查中,一一列出排查项目和明细,明确排查范围、重点,对学校校舍、教学设备、消防设施等逐一进行全面排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并经相关检查人员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学校立即组织整改,以确保正常使用。

(3)开学一个月,每周周二课间操时间进行安全演练已经成为学校常规工作中的其中一项,并将长期坚持下去;学校不断加强常规性的安全检查,对重点安全部位,强化警钟长鸣意识,做到了时时检查、处处留心,严加防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学校立即采取措施,切实整改;学校建立“安全月查报告制度”。为了强化安全工作督查与整改,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底对校园安全进行了全面、认真、细致的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制度落实情况、各安全责任人执行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检查后及时向教育局汇报学校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三、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在狠抓安全管理的同时,三马路小学针对学生安全意识差的问题,将安全教育作为中心任务,注重学生安全意识的提高和良好安全行为的养成,从根本上防止人为安全事故发生。

三马路小学通过周一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班队会和课间操前的全校集会、手抄报、每日“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对学生进行新《中小学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十个”道德好习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等安全知识教育外,还严格执行山东省地方课程《安全教育》的课程实施标准,加大安全教育力度。

为了培养良好的学风,确保校园无安全事故,三马路小学持之以恒地在全体学生中开展了“做好‘三管’(管好自己的口、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脚),争当‘五好’(文明礼貌好、安全行为好、遵纪守法好、学习习惯好、勤俭节约好)”教育活动,重点抓好交通安全教育、上下楼道“轻声慢步,文明谦让”教育、课间活动“四不”教育(不追、不跑、不打、不闹)、放学路上“八不”教育(不在放学路上逗留,不乱买零食吃,不损坏群众物品和庄稼,不进电子游戏室和网吧,不与社会闲杂人员或外校生结伙,不私自下河游泳,不准打架斗殴,没有经过家长的允许不到同学或亲戚家)等活动,预防校内外意外事故的发生,并做到了有安排、有重点、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严格训练,反复要求。

新的学期才刚刚开始,三马路小学将会以此次安全教育三个一活动为契机,落实安全教育每一天、每一周、每一月,认清安全工作为学校重中之重,需要我们做到天天讲、时时讲,警钟长鸣才能杜绝一切不安全的事故发生。

描写三个离不开心得体会学生及感悟 篇十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张贴巡察公告*份,悬挂巡察意见箱*个,巡察组分别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和派驻人大纪检监察组工作情况汇报,个别谈话*人次,明察暗访*次,查阅资料*余件。巡察共发现涉及“三个聚焦、一个落实”方面问题*个,其中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个,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个,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个。现将巡察综合情况报告如下。(需要《区委巡察组关于巡察区人大机关党组“三个聚焦、一个落实”的情况报告(3277字)》完整电子版请加编辑微信chicunfenli)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到位。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彻底。实际工作推进中遇到矛盾时,存在对自身困难强调多,对全局利益考虑少的问题。如落实不到位,不能结合区内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工作开展缓慢。

2.民主生活会召开不规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材料缺失。党组成员批评和自我批评“红脸出汗”不够,“辣味”不足,经常是用批评的方式体现表扬的意图,对存在的问题和缺点不能够明确指出;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不全面,未填写机关党组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机关党组在民主决策时征求各方面意见不够广泛深入、民主决策程序坚持不彻底,在机关党组会议、机关干部会议、民主生活会等会议上集中讨论问题时机关党组班子成员有时不能充分做到人人表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主决策的质量。

4.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有效。一是学习形式单一,质量不高,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党组、党支部以集中学习为主要形式,大多以传达会议、讲话精神为主,结合实际开展集体研讨和互动交流不多,党员自学笔记数量、内容较少,学习效果一般,自觉运用新思想、新方略指导实践的意识不强;二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执行不到位。2018年度“两学一做”活动开展不扎实,未严格按照支部制定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中的具体要求开展。三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普通党员未全部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一定差距。

5.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不力。一是对意识形态是一项极端重要工作认识不到位。二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三是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够严格。阵地管控制度不健全,工作落实不到位。“舆情周报告制度”、“阵地管控及舆情处置制度”等相关制度未有效落实。四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党组织统管、书记主抓、分管领导共管的局面还没有真正形成,制定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及计划中各项管理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

(二)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6.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三会一课”、“三项制度”落实不深入。未严格执行党小组会议制度,2016年、2017年部分党小组会议记录雷同;专题学习针对性不强,学与做存在脱节现象,制定工作目标和党员履责事项过程中,没有广泛征求党员和干部的意见建议。二是党员发展、管理不到位,党支部培养发展党员力度有待加强,党支部存在按季度收缴党费的问题,有的党员不清楚自己的入党时间和自己的党费缴纳金额。三是组织生活会不规范。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表填写不完整,部分表格存在缺少自我认定、领导签字及未盖章的情况;个别党员对照检查材料雷同。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以下部分只放提纲,需要《区委巡察组关于巡察区人大机关党组“三个聚焦、一个落实”的情况报告(3277字)》完整电子版请加编辑微信chicunfenli:

7.工作作风不扎实。

8.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

9.财经纪律执行不规范、不严谨。

10.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责任覆盖不全,层层传导压力不够。

1.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2.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3.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10篇《三个离不开心得体会学生及感悟 对三个离不开的认识和体会》,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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