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培训心得体会【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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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心里有一些收获后,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下面差异网为您精心整理了3篇《消防培训心得体会》,在大家参考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差异网给您的好友哦。

消防安全培训方案 篇一

为进一步提高县各乡镇专职消防力量灭火救援水平,切实发挥乡镇消防作用,县公安消防大队根据当前工作实际,拟制定以下培训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xx

成员:xx、xx

培训人员:各乡镇消防负责人及专职消防力量。

二、培训时间

自X年12月1日起,每期20天,共3期。

三、培训地点

县公安消防大队

四、培训计划

县共四镇八乡,各乡各镇每期安排一名人员参加培训,共12人。

五、培训内容

1、条令条例基础知识和队列训练。

2、燃烧常识和灭火剂、灭火器的使用。

3、着装及空气呼吸器的使用。

4、水带制作、铺设和水枪的射流变换。

5、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的介绍及保养。

6、灭火救援人员班组分工介绍和职责。

7、灭火救援常用的操法介绍。

8、灭火救援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9、开展经常性的乡镇辖区熟悉和演练工作。

10、公文写作及农村的消防宣传教育。

六、培训要求

1、各乡镇消防负责人为本乡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乡镇参与培训人员的选拔和管理,参与培训的人员要求政治合格、无违法犯罪行为,身体健康。

2、各乡镇参与培训消防人员须按时到达培训地点进行培训,培训期间无故不得请假,不得做与培训无关的事情。

3、各乡镇参与培训消防人员须携个人战斗服来队,并自带被褥、洗漱用品和防寒衣物。

4、培训期间,各乡镇消防人员须落实部队一日生活秩序,参与中队出警灭火救援和执勤站哨工作。

5、对培训期间违纪和不遵守部队一日生活秩序的人员将给予严重警告或开除,开除者取消培训资格,并报乡镇消防负责人带回,培训结束后给予乡镇通报批评。

6、其它未尽或不明事宜请与县公安消防大队联系。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心得 篇二

20xx年4月23日,我公司深入贯彻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文件和精神要求,切实落实对新入职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工作。讲师给新员工播放了消防教育视频,并以生动形象的方式讲叙了许多种情况下的火灾现场情况及灭火方法,使我们不但掌握了一些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理论知识,还给我们的生活习惯带来了一点警醒。

火灾隐患在日常工作中往往被人们忽视,人们总是存在侥幸心理,觉得不会那么巧合发生在自己身边,总是要等到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会回过头来后悔。要不使火灾造成危害,做好预防工作是最重要的。“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才是消防工作的主要方针。通过这次培训,我发现大部分员工对于消防器材的使用都还很陌生。这说明我们新入职的员工在之前的工作和生活中防火意识都比较薄弱,也充分体现了公司对于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的重要性。我们应该对岗位和部门可能涉及到的消防器材和消防通道等消防相关设施有充分的了解,都应该定期接受相关专家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消防工作是一项需要我们长期坚持学习的工作,我们要把学到的消防知识充分运用到生活中去,更加努力的提高自身的消防知识水平,为保证个人及公共生命安全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消防安全培训方案 篇三

一、培训目标

(一)对负责消防安全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的培训率达到100%;

(二)对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培训率要达到100%,督促指导单位自行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达到100%;

(三)力争5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的消防监督执法能力全面提升;

(五)初步实现“人人关注消防安全、人人学习消防常识、人人掌握自救技能”的消防安全新格局。

二、培训对象及培训安排

(一)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领导;乡镇、街道办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人;村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人。

1、培训形式:集中培训

2、工作分工:由各大队负责组织培训对象,安排培训场地,培训中心负责集中授课。

3、时间安排(4月18日至5月31日):4月18日中山大队、4月2016岗大队、4月22日沙河口大队、4月26日甘井子大队、4月28日高新园大队、5月5日旅顺大队、5月9日金州大队、5月11日开发区大队、5月13日金石滩大队、5月17日保税区消防科、5月19日普兰店大队、5月23日瓦房店大队、5月25日庄河大队、5月27日长兴岛大队、5月31日长海大队。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1、培训形式:集中培训。

2、工作分工:由防火处重点科、各大队负责组织培训对象,安排培训场地,培训中心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各单位至少培养1至2名“消防宣传教员”,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时间安排(4月19日至6月2日):4月19日中山大队、4月21日西岗大队、4月25日沙河口大队、4月27日甘井子大队、4月29日高新园大队、5月6日旅顺大队、5月10日金州大队、5月12日开发区大队、5月16日金石滩大队、5月18日保税区消防科、5月2016兰店大队、5月24日瓦房店大队、5月26日庄河大队、5月30日长兴岛大队、6月1日长海大队、6月2日重点科。

(三)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派出所分管副所长及消防专兼职民警

1、培训形式:①集中培训;②个别辅导。

2、工作分工:①由防火处和治安支队共同负责组织各分局分管副局长、派出所分管副所长开展培训;由各大队负责组织辖区各派出所专兼职民警开展经常性培训,同时指导公安派出所组织高层居民住宅小区的常住居民,特别是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开展灭火和应急逃生自救演练活动,开展演练活动率要达到100%。②由防火处法制科、指导科等有关科室负责对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的使用等有关业务工作进行辅导培训。

3、时间安排:全年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

1、培训形式:①公益性宣传教育;②社会单位内部培训。

2、工作分工:①由支队宣传中心会同广电部门制作、播出消防专题节目,并结合消防宣传“五进”活动,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挂图、播放公益广告和视频资料等形式,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②由各大队负责督促社会单位树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定期组织开展单位内部全员性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提升员工“四个能力”水平的培训,达到“一懂三会”的要求。

3、时间安排:4月至11月底

(五)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保安员

1、培训形式:联合培训

2、工作分工:由支队培训中心负责会同人社、安监等部门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并跟踪指导,掌握其培训进度等有关情况;会同各级保安培训机构对保安员进行全员消防技能培训,重点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3、时间安排:全年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

1、培训形式:专门机构培训

2、工作分工:由重点科、各大队负责组织培训对象,依托大连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开展培训。

3、时间安排:待专门培训机构成立后另行安排。

(七)中小学校师生

1、培训形式:公益性宣传教育

2、工作分工:支队宣传中心联合教委,结合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开展“百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评比”活动,对中小学生开展每学期不少于2次的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全面提升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教育能力,引导、激励师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与逃生自救技能。

3、时间安排:4月中旬至10月中旬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逐级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组织,亲自督导核实。同时,要建立完善培训工作档案,对培训人员名册、讲义、录像录音等影音资料要指派专人收集整理,存档备查。

(二)拓宽渠道,全员发动。各单位要掌握本地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现状,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汇报,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发动社会各行各业和广大公众参与到教育培训工作中来。要综合运用各类社会培训力量和资源,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消防安全大教育、大培训,全面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要会同住建等部门对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单位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会同民政部门对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的弱势群体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三)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各单位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人员,采取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形式,开展实用性强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得随意删减培训内容,缩减培训课时,切实保证教育培训质量,坚决防止走过场、走形式等现象的发生。

(四)义务培训,禁止乱收费。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总队提出的凡是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培训费的规定,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的收费标准,应经财政、物价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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