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心得体会优秀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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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经过反思,对生活有了新的看法时,写心得体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到底应该怎么写呢?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7篇《质量安全心得体会》,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质量安全心得体会 篇一

11月19日至23日,我作为一名农业技术指导员参加了河南省南阳农业学校举办的培训班,期间我学习了农技推广理论与方法、现代农业数字信息化、农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十几门课程,收获很大。尤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习感触更深。我的体会是:

一认识要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时刻马虎不得。正如授课老师说的那样,“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不可怕,认识不到位才是可怕的”,要充分认识到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今后农业发展的方向,是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工作重点。

二措施要到位。一是把握好田间安全。产地环境,也即老百姓所说的“田间”,是农产品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产地环境,应当按照规定每三年进行一次检测。二是把握好生产安全,生长调节剂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为此,要对农民进行技能培训,合理使用投入品,实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三是把握好经营安全,质量可追溯,产品可召回。

三责任要到位。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近期,南阳市下发了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必将全面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质量安全心得体会 篇二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中有着的不足。

1、一些菜农或者商贩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认识不够,对样品的检测困难,很多商贩及菜农对农产品的质量检测的作用及目的认识性不足。当技术人员来到菜农市场进行抽样检测时,得不到商户应有的理解与支持,甚至有些商户要求检测人员付样品的费用才能够进行抽样检测,由此,质量检测技术人员与商户之间经常发生纠纷,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带来了很大的不方便。

2、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宣传及引导性不够。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人员没有对国家的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及国际市场对农产品的要求等进行及时地宣传,生产者对于无公害的农产品没有产生强烈的意识,更没有形成一种自觉地生产行为。

3、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制不改善,监督不到位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的进入及准出制度不改善,并且对这些农产品的源头、及追踪服务都没有建立起来,这样农产品的质量就有着很大的隐患不足。在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中,其执法力度不够、队伍不健全、执法条件也比较差,严重影响了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甚至会出现监管的漏洞,像农产品的初级生产环节,相关投入品的使用不到位,如农药、化肥的使用,农民很难、进行合理科学的使用,农产品农药的残留量经常会出现过高的现象,而且药性还没有下去就把农产品采收到市场上进行销售,其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4、农产品的品牌意识较差,缺乏市场上的竞争力。

对于现在所提倡的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及有机食品关注度不高,对于农产品的品牌意识也不高,农产品企业的带头作用没有被充分的发挥出来,在市场上很少见到具有号召力的知名农产品品牌,导致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比较低下。

5、农产品的检测设备比较落后,技术力量薄弱。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比较落后,且检测设备不够改善,检测范围比较狭窄,像对有机磷、菊酯类农药能够进行定量的检测,但缺乏有关药品的检测,无法全面地开展此项工作的检测;像化学肥料、水产品的氯霉素、有孔雀石绿类等仍然无法进行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技术力量也比较薄弱,很多都是有几个人员、几块牌子再加上几套设备就组建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机构,这样简陋的设备及人员组成对工作的开展是极为不利的。

6、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成本比较高,进行检测的经费也不足。

在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中,所使用的实验设备功率性医学论文比较大,像化学试剂、水电及标品等消耗性比较大,这些实验工作的开展都需要足够的经费作为基本保障,我国的计量法也规定,检测机构的计量器皿及计量仪器必须进行计量检查,并且检查周期一般为1-2年,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查周期为3年,像这些仪器的鉴定费用、抽样费用、资质认定费、水电费用、化学试剂及标品的费用等都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所必需的费用开支,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费用的来源基本上申请财政的专项资金来开展检测工作的,业务经费的不固定,经费的不足,让工作的开展具有不连续性,并且对员工的培训工作也具有滞后性。

二、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深思与对策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提高商户及菜农的安全意识。 现在的信息传递工具比较广泛且渠道多样化,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像报纸、电视、网络、杂志及广播等大众媒体都能为农产品质量的安全知识提供渠道,同事还应该加强对菜农的教育培训,以生产的根源上就加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像对合理科学的使用农药,提倡有机肥料的使用,提供病虫害的测报防治工作,以便菜农能够及时地掌握农产品的情况,做好及时的预防工作,以免造成农产品的损失。另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中心要及时公布质量安全工作管理的信息及动态,对严重违规的经营者及生产者给以曝光,借助于舆论的作用进行监督,在增强了群众对农产品安全质量意识的同时,也能推动农产品生产者质量意识的加强,农产品的质量得到有效的保证。

2、建立改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制。

建立改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制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的基础,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的规划及布局,且因地制宜逐步建设,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到地方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进行逐步的改善与管理,以而建立起一套覆盖全省及全国的质量检测系统。另外,对于整个农产品的检测最好是以产地的环境、生产的过程及投入市场的领域整个环节上都进行监督制约。尤其是农产品质量生产基地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站,能够对菜农的农产品情况进行随时的了解,并及时地给予指导与帮助。

3、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投入,加强技术水平的提高。

对于检测工作机构能够有效地开展工作,并需投入相应的财力与物力,像检测设备的投入与改善,如果没有相应的检测设备,那么检测工作将无法开展,加强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无论是农产品的专业检测能力还是农产品的综合检测能力都要有改善的设备,才能有较高的检测水平。对于国外先进的检测技术,应该进行学习以满足委托人的需求,并且要重视检测工作中心自身的探讨能力,因为投入的增加,并不意味着农产品检测机构检测能力的提高,这还要专业人才管理队伍。对于农产品突发事件能够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理,提供出相应的倡议及技术支持,还能对农产品市场有着的隐患及时地发现,并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预防。

4、规范农产品的检测程序,并强化农产品的品牌意识。

通过财政的支持、龙头带头作用,规划出一批规范的农贸市场及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地,以而形成标准生产地产出、农贸市场准入、标志能够追溯源头,且适时进行制约,保证消费的安全性,看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方式,能够加快农产品的质量系统认证,有效地推出绿色、无公害的农产品、有机食品等具有三品的农产品进展走势,以而有效地加强品意识,培育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农产品。

总结:

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对于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农产品关注度越来越高,同事国家对农产品质量的安全也越来越重视,我国很多地方已经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中心,但是很多地方还是不够改善,这需要各级政府给予大力的支持,保证质量安全检测的顺利开展,以而推动我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及保证人们生活质量的有效提高。

质量安全心得体会 篇三

工程概况

自从钢绞线混凝土结构在建筑中广泛使用至今,国内外发生过大量的质量事故,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

案例1xx公司综合楼底层为框架结构,层高为5.4m,2—5层为砖混结构,用作2个单元的多层宿舍,层高均为3。0m。在综合楼投入使用后,陆续发现墙体及2层楼盖框架梁出现裂缝。

案例2xx彩虹桥为中承式钢管混凝土提篮拱桥,桥长140米,主拱净跨120米,桥面总宽6米,净宽5。5米。该桥在未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的情况下,施工中将原设计沉井基础改为扩大基础,基础均嵌入基石中。主拱钢管由xx通用机械厂劳动服务部加工成8米长的标准节段,全拱钢管在标准节段没有任何质量保证资料且未经验收的情况下焊接拼装合拢。钢管拱成型后管内分段用混凝土填注。某日30余名群众正行走于彩虹桥上,另有22名武警战士进行训练,由西向东列队跑步至桥上约三分之二处时,整座大桥突然垮塌,桥上群众和武警战士全部坠人河中。

案例3xx重型机器厂计量处四楼会议室屋盖突然塌落,造成42人死亡、46人重伤,13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该厂在原建的计量办公楼三层楼上接层,扩建成四层。会议室位于接层部分的东侧,长21。85米,宽14。9米,面积为325。6平方米,整体建筑为混合结构,现浇圈梁,轻型屋架,钢绞线混凝土空心预制板屋面,室内水泥地面。

案例4xx省某车站已建成三座灯桥,每座灯桥8个孔,灯桥跨越铁路,桥下可停火车和其他车辆。桥面横梁为V型折板,是主要承重构件。V型折板上铺板仅起横向支撑作用,也起传递上部荷载的作用。折板与盖板以分布筋连接,架设拼装后灌注混凝土而连成整体。某日有一辆列车从灯桥下通过时,最东端的一孔灯桥折板横梁突然从一端塌落,并砸断了第二根立柱,从而连带第二孔横梁塌落,幸好该孔有一货车车厢停放,大梁砸到车厢上后就阻住了,仅引起第三柱的倾斜而未引起更多的连续倒塌。

1、工程事故原因统计分析

事故案例分析说明,建筑倒塌事故原因基本可归纳一下几类:

1.1设计原因(如案例1)

(1)勘查失误。工程地质勘察失误,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或未查明不良地层特征,致使地基基础设计时采用不正确方案。导致结构失稳、上部结构开裂甚至倒塌。

(2)设计计算方案失误。因任务急、时间紧、计算和绘图错误而未认真校对;荷载漏算或少算;所涉及问题比较复杂,而作了不妥当的简化;有的甚至认为原有设计有安全储备而任意减小断面,少配钢绞线或降低材料强度等级;设计时所取可靠度偏低等等。基础置于持力层的承载力相差很大的两种或多种土层上而未妥善处理;如房屋长度过长而未按规定设置伸缩缝等方案不妥的情况。

(3)对于结构构造细节处置不当。有些设计人员重计算、轻构造,认为构造处理不是很重要的,因而没有精心设计。如大梁下未设置梁垫;预埋件设置不当;钢绞线锚固长度不够,节点设计不合理等等

1.2施工原因(如案例2)

(1)钢绞线混凝土材料质量低劣。工程材料质量低劣,进场前未按要求检验,致使不合格材料流人工地,如钢绞线、水泥、石子质量不合格,混凝土和砂浆配合比不当等。

(2)违反设计与规范。不按图纸施工,对特殊构造未按要求制订专项施工方案。临时设施或维护设施等不按要求搭设。违反相关设计或质量验收规范。

(3)管理混乱。现场管理与施工组织混乱,违章作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许多现场管理人员质量意识淡薄,对已出现的事故征兆未加以重视,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从而导致惨剧发生。

1.3使用、改建不当的原因(如案例3)

(1)使用中任意加大荷载。如原设计为静力车间,后安装动力机械,设备振动过大引起房屋过大变形;民用住宅改为办公用房,安装了原设计未考虑的大型设备,荷载过大引起楼板断裂;民用住宅阳台堆放过重过多杂物(如煤饼)引起阳台开裂甚至倒翻等等。

(2)加层不当。近来,因经济发展,旧房加层较为普遍,甚至已成立了房屋增层加固委员会,业务兴旺。但有些单位自行加固,未对原有房屋进行认真验算,就盲目往上加层,由此造成的事故在全国许多省市都发生过。

(3)维修改造不当。有的使用单位任意在结构上开洞,为了扩大使用面积和得到大空间而任意拆除柱、墙,导致承重体系破坏,引发事故。有些房屋本为轻型屋面,但使用者为了保温、隔热,新增保温、防水层,结果使屋架变形过大,严重者造成屋塌房毁。

(4)改变使用功能。违反设计使用功能,增大使用荷载,超出原有设计承载力,或在使用过程中对工作环境的变化未加以注意,没有考虑附加荷载,最终导致破坏。

1.4预应力缺陷事故(如案例4)

(1)预应力筋不合格。钢绞线表面锈蚀,钢绞线表面出现黄色浮锈,严重的转为红色,日久变成褐色,甚至因为钢绞线出厂时检验疏忽造成钢绞线强度不足,以致整批材料报废;钢绞线冷弯性能不良,钢绞线含碳量过高,或其他化学成分含量不合适,或钢绞线轧制有缺陷;冷拉钢绞线伸长率不合格,钢绞线原材料含碳量过高;下料长度不准、穿筋时发生交叉、钢绞线镦头不合格等。

(2)锚具不合格。预应力筋滑脱,主要发生于以夹片式锚具锚固钢绞线或钢绞线的场合,预应力筋锚固后从夹片中滑脱,使锚具丧失锚固能力;螺杆与锚环结合尺寸过小,螺杆与锚环结合部分过短,当张拉到一定吨位时,螺杆与锚环突然脱开,锚环打至扩大孔与一般孔道交接处,该处被打碎,或千斤顶随螺杆掉落;还有螺丝端杆断裂、螺丝端杆变形、锚环开裂。

(3)张拉过程事故。张拉应力失控,钢绞线伸长值不符合规定,张拉应力导致泥凝土构件开裂或破坏;混凝土强度不足;张拉端局部混凝土不密实;放张时钢绞线(丝)滑移;钢丝表面污染;混凝土不密实,强度低;先张法放张时间过早,放张工艺不当。

2、结论

钢绞线混凝土结构在广泛应用的同时,其事故也引起了普遍关注。通过事故案例分析,获得以下基本结论:现有建筑倒塌事故原因,除设计、施工错误、使用不当等原因外,建筑结构体系不合理是导致建筑工程跨塌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分析结果可为工程风险管理提供数据支持,同时也有助于工程界对钢绞线混凝土结构事故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从而在实际工程中可以更加有效地监督管理,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1、组织机构

组长: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成员:

2、职责分工

2.1、组长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公司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2.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督促公司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员工按公司规定的食品质量安全制度执行;

2.3、公司内凡是直接接触产品的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是食品安全的执行人员,对各自环节负直接责任,并按公司食品安全制度履行自已的职责,保障所经营的食品安全卫生;

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3.1、确保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未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3.2、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3.3、公司为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建立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经疾病控制中心检查无相关传染病者方可上岗。

3.4、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经营区内。

4、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4.1、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4.2、凡进入本公司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检验报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及相关票据等相关证件。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4.3、对于预包装食品,本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4.3.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4.3.2、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4.3.3、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编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4.3.4、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和含量、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4.3.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失效日期和贮存条件;

4.3.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4.3.7、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4.4、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4.5、本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必须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4.6、本公司的采购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4.7、本公司管理人员要指导场内相关工作人员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落实进货查验工作,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4.8、本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坚决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9、进口食品必须做到:

4.9.1、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索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

4.9.2、所有预包装进口食品必须加贴中文标签。

4.9.3、检验入库进口食品的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是否齐全。

4.9.4、进口食品入库验收时做到种类及数量准确无误。

4.9.5、所有进口食品根据种类,采用抽检,全检的方式进行验收。

4.9.6、进口食品入库验收时,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验收。

4.9.7、验收人员对进口食品及时验收入库,并填写验收记录签字确认。

4.9.8、若因验收人员失职,造成不合格进口食品进库,将依据事情具体性质,追究验收人员责任。

4.9.9、仓库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涂改,不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进口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

4.9.10、仓库管理人员每月要对库存进口食品进行盘点,掌握先入先出的原则。

5、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5.1、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5.2、本公司内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5.3、本公司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5.4、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

5.5、本公司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

6、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6.1、为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提高食品质量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6.2、本公司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文明经商、诚信经营,遵守有关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6.3、本公司积极参与食品准入工作,遵守各项食品准入制度,接受工商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和管理。

6.4、本公司按照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各项内部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完善内部管理,建立食品质量档案和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专人负责。

6.5、本公司加强食品质量的日常管理:做好进货食品索票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保证食品来源合法真实;经常查验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6.6、本公司对消费者作出如下食品质量承诺:所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应的标准,在保质期限内,无腐烂变质,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标识内容属实,票证合法齐全,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6.7、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销售的食品采取质量先行负责、“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

6.8、本公司认真配合有关部门的日常巡查和市场检查,自觉学习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建议和顾客咨询投诉,完善售后服务措施,努力为所有消费者服务。

7、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制度

7.1、为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公司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7.2、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公司的管理制度。

7.3、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公司:

7.3.1、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净含量和固形物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号、质量等级等;

7.3.2、预包装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的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的;

7.3.3、超过保质期或保存期的;

7.3.4、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7.3.5、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7.3.5、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7.3.6、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7.3.7、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7.3.8、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7.3.9、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7.3.10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7.3.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7.4、本公司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7.4.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时间、食品数量、生产者、产地、规格;

7.4.2、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本公司下游采购商,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7.4.5、供货商或生产者未到前,对退市食品做好装箱、包装处理,妥善保管,不得与合格食品混放;

7.4.3、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7.4.4、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7.5、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

7.5.1、本公司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7.5.2、通知本公司下游采购商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7.6、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对本公司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7.7、本公司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8、食品购销台帐制度

8.1、为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8.2、本公司内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并建立销货台帐。

8.3、进货台帐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相关检验报告的时间、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

8.4、销货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8.5、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8.6、将进货票据、发票、检验报告等易于丢失的凭证在每次进货后及时粘贴于台账上。

8.7、本公司确保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8.8、消费者有要求的,本公司在出售食品时,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8.9、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检测的本公司食品质量信息内容,也须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8.9.1、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检测结果;

8.9.2、不合格的食品质量情况;

8.9.3、经多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录;

8.9.4、其他需要登记备注的信息。

9、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9.1、为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及事故进一步扩大,保障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落实食品安全环节的事故责任,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9.2、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应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人员的抢救、就医工作,并做好医药费的安排工作;

9.3、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法人应立即领导企业员工做好食品安全处置工作,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立即停止问题产品的销售;

9.4、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应全员努力,实行问题产品的召回制度,并通知各问题产品销售渠道,最大范围内防止事故扩大。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9.5、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公司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公司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并做好事故赔偿工作;

9.6、事故处理后,公司应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公司内部的问题,全员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完善产品采购、生产、包装、销售各环节责任机制,为下一轮经营做好准备;

10、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10.1、为规范食品经营管理,明确食品来源和责任,提高本公司的食品质量,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10.2、本制度所称食品协议准入,是指本公司以协议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公司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产品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本公司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10.3、食品购销挂钩形式包括:场厂(场)挂钩、场地挂钩、户厂挂钩、户地挂钩等各种购销挂钩制度。

10.4、本公司应当与供货方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签订购销合同,并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订立产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10.5、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的考察工作,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10.6、与本公司建立购销挂钩关系的食品,可简化准入手续,根据协议约定,凭证明供货方产品的票据进入本公司。

10.7、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加强对挂钩食品的质量查验,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

11、员工食品安全培训制度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下:

11.2、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11.3、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11.4、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11.5、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1.6、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11.7、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12、食品检查、存储、运输制度

12.1、食品检查制度

12.1.1、建立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不定期对本公司进行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12.1.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12.1.3、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需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12.1.4、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2.2、食品存储制度

12.2.1、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有登记;

12.2.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12.2.3、库房配备专职人员定期进行打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及时处理;

12.2.4、冷藏食品配有专用的冰箱、冰柜;

12.2.5、食品储存配有专用的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等进行洗刷消毒;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保持一段距离,便于通风,定期检查记录。

12.3、食品运输制度

12.3.1、运输工具符合卫生要求;

12.3.2、运输时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

质量安全心得体会 篇五

通过这两个月的安全与质量的教育培训,我体会到安全的重要意义。我也从中学会了如何保护自身的安全、他人的安全、企业的安全,提高了我们的安全意识。我们对“安全”有了新的感悟与体会。

一、安全的重要意义

“安全“对于个人来说,是健康、生命的保障。如果一个人没有安全意识,不珍惜健康、生命,是对个人的不负责,对家庭的不负责。“安全”对于企业来说,是生存发展的基础,安全管理是项目中最重要的任务。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安全意识,做不到防微杜渐,那么这个企业必定存在危险隐患,将来必将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安全”对于国家来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是国家发展,繁荣昌盛的保障。

二、安全与质量的关系

在工程中,“质量”不仅仅是物质本身的优劣,还与施工过程中管理、技术操作、组织设计等工作存在紧密的联系。因此质量的好坏决定安全与否,安全管理是保证质量的前提。两者之间相辅相成。一个企业、一个单位、一个工程的安全管理有缺陷将会导致质量问题的的发生,同样如果企业、单位出现质量问题也必然存在安全隐患。因此我们必须做到安全、质量同时抓。

三、如何避免危险

我们如何避免危险的发生,保证工程上的安全呢?我们不仅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更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原则,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对于企业始终严格按要求、按规程、按法律贯彻安全管理,做到层层把关,不要为了得一时之利,而跨程序,跨工序施工,导致风险隐患的发生。

如果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在现场事故处理中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 没有整改预防措施;事故责任者和责任领导不处理。

企业应对员工进行质量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教育学习培训,要做到持证上岗。现场施工人员应该按规范要求操作,进入施工现场应正确佩戴安全帽、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施工现场应设置警示牌。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规范”三违现象的发生。我们坚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让他人受到伤害”四不伤害。编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紧急抢救培训,做好紧急预案工作。

总之,通过这两个月的培训,我们要始终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要深刻认识到安全质量的重要性。对于企业、单位、工程,没有安全,就谈不上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时刻存在安全意识,工作中提高警惕,才能营造安定和谐的氛围。

质量安全心得体会 篇六

农产品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必需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心得体会。

1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农产品,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有效地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向前发展,切实提升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同时对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调节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2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截至20xx年,我国已建成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有1339个,基本覆盖了全国主要大中城市。我国已从部、省、地、县4个层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各级检测机构业务布局更加合理,检验检测设备更新升级,配套更加完善,检测方式从单纯的定性分析向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扩充,检测范围由单一产品向各类农产品扩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开展总体上平稳性好。

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起步较晚,正处于探索阶段,在开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由于一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成立时间较短,检测环境设置欠佳,相关的检验检测设备简单,人员不足,专业技术有限,经费缺乏,检测的主要任务仅限于例行监测,目前的检测能力无法保证本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任务的需求。另外,农产品品种繁多,涉及面广,检测项目多,检测设备不能批量快速准确检测。同时检验检测工作开展极不平衡,有些市县级地区检验检测未运作;而且大多数检测工作侧重于农药残留检测,畜产品及水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和农业环境检测能力较弱,不能满足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需要,大部分未能全面开展定性定量检测。目前,总体检验检测工作还不能适应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需要。

质量安全心得体会 篇七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综合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

今年以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工作职责。市长杨智在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强调: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政治责任。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是发展的底线要求。在全市农产品加业发展、稻田综合种养暨高准农建设现场会上指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我们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大意。要强化安全体系建设,着力完善市、县、乡三级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重点加强乡镇监管站规范化建设、县级质检机构计量认证和机构考核,提升基层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水平,加快实现农产品的全程监管。市农业局局长黄君在荆州纵横发表了题为《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生命线》署名文章,市政府在本级财政非常吃紧的情况下,每年安排近200万元资金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

(二)认真落实监管职责。

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各县市区政府与所辖乡镇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主管部门与农产品生产主体层层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市委市政府近几年来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农业局制定了执法监管工作、农药处方制、农产品质量监管公示等文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示牌挂牌活动,在全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悬挂“荆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公示牌”,将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主体责任,生产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监管单位和监管人的监管责任,诚信等级公示,监管动态信息等内容进行公示。统一印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记录本》。进一步增强了监管部门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强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痕迹管理。截止目前悬挂公示牌1700多块。

(三)宣传培训有声有色。

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培训工作。市农业局积极参加省人大会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市人大在9月18日-20日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采访活动。积极配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6月13日市农业局组织农业、水产、畜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部门,部分农产品生产基地共20多人,参加了20xx年省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通过宣传展板、食用农产品展示等方式向前来参观的市民宣传食用农产品安全知识,回答市民有关食用农产品安全的问题,现场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200多份。6月14日,市农业局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尽责监督员、新闻媒体和市民代表共30多人,参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市民开放日”活动。组织荆州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比武。中心城区共有20家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参加了比武活动。有效提高了荆州中心城区各农产品生产基地自检水平。11月4日,举办全市农安办主任座谈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员培训会。

(四)专项整治效果显著。

下发了《关于落实<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细化了专项整治责任,把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巩固整治成果,明确农资打假、禁限用农药、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扫雷”行动、“瘦肉精”、蛋品质量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20xx年全市农业部门出动执法人员8936人次,检查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11413家(次),责令整改95起,农业执法部门立案120起,查处和登记违规种子20xx多公斤,违规农药1、5吨。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案件43起,经营使用假劣兽药案件98起,查获违法畜牧投入品1780吨,收缴注水牛肉1000多公斤,私宰牛肉23头、活禽100余只。

(五)质量监测力度加大。

20xx年农产品抽样由过去的市场加基地转向生产基地,农产品检测由过去的速测加定量检测转向定量检测。1至12月份在全市10县市区的288个农产品生产基地、19个屠宰场共抽检农产品样品1970个。其中种植业样品690个(蔬菜、瓜果、食用菌样品640个,稻谷50个),畜产品样品480个,禽产品样品400个,水产品样品400个。检测的项目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含量的定量检测。经检测,综合合格率99、3%。

(六)督办检查不断加强。

一是严查不合格产品。在20xx年第二次监督查中,全市共有12个样品不合格,其中水产品样品10个,均为氯霉素残留超标;种植业产品样品2个,分别为“氯氰菊酯”农药残留超标,“毒死蜱”农药残留超标。经调查,10个水产品(鱼)样品是在样品制作过程中,市场作业人员因手部溃烂涂抹“氯霉素”所致,1个辣椒样品“毒死蜱”残留超标,属自留菜地;1个菜心样品氯氰菊酯超标,属没有到安全期就进行了抽样。市农业局党组高度重视,调查结果确认后,及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二是督办安全县试点工作。今年以来,分别5月、7月、9月对松滋、公安、洪湖对部省安全县试点工作进行了督办。

三是检查生产基地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今年先后4次对全市300多家企业(合作社)和生产基地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农产品生产记录、检验检测、包装标识、产地证明,农药、兽药、渔药的使用,生猪屠宰场动物防疫卫生和检验检测等情况。

(七)促进生态农业提档升级。

今年以来,在进一步加大“三品一标”开发力度的基础上,着力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在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上下功夫,在生态农业品牌创建上下功夫,效果十分明显。截至11月底,全市“三品一标”企业206家,产品429个,产量217、9万吨、占食用农产品30%左右;其中新申报标志60个,申报成功44个。全市建设“三品一标”标准化生产基地328万亩;创建国家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县(监利县)1个,面积20万亩、比上年增加10万亩;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试点县(松滋市)1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洪湖市)1个,累计创建部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11家、部省市县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189个。累计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及地方标准80多项,“三品一标”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2%。

(八)安全县创建成效显著。

积极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松滋市、洪湖市、公安县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监管监测机构建设,有力促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20xx年8月、9月松滋市分别接受省农业厅、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考评。省农业厅、农业部考评组对该市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被评为“国家首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洪湖市接受省农业厅考评后,省厅直接申报洪湖市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县;公安县创建工作也得到了省农业厅的肯定,洪湖、公安的考评结果将于20xx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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