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讲话稿(精彩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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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稿具有逻辑严密,态度明确,观点鲜明的特点。现如今,用到演讲稿的地方越来越多,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差异网为朋友们整理了10篇《法制宣传讲话稿》,希望能够满足亲的需求。

法制宣传讲话稿 篇一

我们踏着晨露,满怀希望,迎来了新的一学期。开学天,我代表学校再次给同学们讲一讲安全。

一讲到安全,可能有的同学会感到厌烦。请记住,生命是宝贵的,生命又是脆弱的。安全事故重视了就会远离你,使你生命长在;麻痹大意就会靠近你,甚至危害生命。因此,安全问题再强调也不过分,就是要经常讲,反复讲。

首先,“珍爱生命,安全”的意识必须牢记心中。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活动安全、卫生安全等等,安全意识最根本。

“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生命是你自己的,也是家庭的、学校的、社会的。安全事故的隐患是麻痹和无所谓的心理。

其次,作为学生来说,要听从、服从学校和老师的教育和管理,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事故往往发生在违规违纪中。

20xx年我校1名小学生私自到池塘游泳,1条幼小的生命就永远留在了水里。

第三,要培养防护能力,学会自护自救,掌握基本的避险知识和逃生本领。比如说,在学校里遇到地震、火灾或其它发生了险情,同学们就不能惊慌,听从指挥,按照平时演练有序疏散。上学、放学途中或外出游玩,特别注意防范,确保交通安全。

第四,近段时间特别要注意的:一是穿越公路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二是注意春季呼吸道传染病,注意预防麻疹、水痘等病的发生。三是关注饮食安全,不买、不吃非法经营摊点售卖的食品、饮料,不吃零食。四是注意小事,如课间不追逐打闹,不攀爬树木和体育器械,不翻越门窗,出操集合要整齐有序不要狂奔飞跑,体育课安全。五是不玩耍刀具、打火机、弹力球、尖硬物、砖头石头等危险物品,不从事危险活动。要记住:一次碰撞,一次摔跤,任何一次小小的意外,都可能导致难以想象的伤害。

专家研究结果表明,只要重视防范,80%以上的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只有时刻具有安全防范意识,严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掌握安全知识,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伤害、厄运才会远离而去。

同学们,在父母的眼里,你是家庭的精神支柱;在老师的眼里,你们是仲楼小学的骄傲,是父母、老师、国家的希望。

只有生命存在,才能去创造未来;只有同学们健康成长,我们的校园才会充满阳光,充满生机。让我们切记:珍爱生命,安全!平安是福,让安全伴你我同行!

法制宣传教育发言稿 篇二

大家好!

谈到法律,会给人神圣,威严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因为有了法律的约束,我们才会生活咋子这么一个安定的社会里;正因为有了法律的约束,我们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同时也保证了他人的安全。

假如世界上没有了法律,那它会变成什么样?我不敢想象。小偷们偷了东西还能潇洒的向别人炫耀。满街都是强盗、杀人犯。这样的国家有谁能住得了。没有法律自然就没有国家。人们想要安居乐业就必须有法律。

作为青少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就应该加强我们的法律意识。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做出了严峻的挑战。

那我们又应该怎样树立的正确的法律意识呢?首先我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不健康的信息。面对陌生人提出的过分要求,应学会拒绝。遇到违法的事应在安全的情况下向警察等人求助。

青少年必须学会自我保护,在面对侵害行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时,往往因处于被动地位而受到侵害。因此,我必须学会自我保护。自我保护事人的本能,具备自我保护意识是未成年人向成熟迈进的重要一步。面对一些突发的事故和侵害,我们应积极争取社会、家庭以及学校的保护。因此,青少年必须要学会自我保护,树立防范意识,知道防范的方法,逐步培养在我防范能力。

我们也应积极的参加学校、社区组织的法制教育活动。通过活动我们能够得到更专业的法律知识,也大大的推动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和深化。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

全国法制宣传日广播稿 篇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陈湾小学的黄x,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带违禁物品来学校、动手打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因此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先听这样一个例子:广州新华市华润化妆品厂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当场烧死11人,损失9.8万多元,惨剧原因是该厂违法使用大量丁烷。从这宗惨剧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教训?守法可以使惨剧避免!趋利不可忘法!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让我们无愧于祖国,无愧于社会!

法制宣传演讲稿 篇四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中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的演讲稿 篇五

概述

?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 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 制宣传日。在这一天中,部分民众可进法 院参观。 ? 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 普法规划,“六五”普法在全国普遍展开。 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第一个法制宣 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 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标志寓意

? 该作品底色为红色,由“法” 字演绎而来。“法”字的 “水”部放射出三条弧形光 带,穿越整个圆形,具有动 感、传播、放射、扩大之效 应,寓意法律知识和法制观 念像光芒一样在全社会传播, 同时又如一只用于宣讲法律 知识的喇叭。“法”的“去” 部,造型如一把金钥匙,插 在三条光带中,象征通过法 制宣传教育开启法律知识之 门,启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 法制观念。

背景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 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 将 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 制宣传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 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 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 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 总章程。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 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 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因此,将现行 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 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 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

? 2001年以来,我国各地、各部门以“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每年11月中旬 至12月中旬,通过举办座谈会、书画展、 网上论坛,印发宣传资料,在报刊、广播、 电视、网络等媒体制作播出专栏、专版、 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 扬了法治精神,促进了社会和谐。“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 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 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我国良 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

历年主题

2001年 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002年 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003年 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2004年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2005年 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2006年 落实‘五

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7年 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2008年 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09年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0年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2011年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2012年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13年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 1、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于 ( C )。 ? A.2008年 B.2009年 C.2010年 D.2011年 ? 2、依法治国的主体是(B )。 ? A.中国共产党 ? B.广大人民群众 ? C.国务院 ? D.国家司法机关

? 3、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 ( A)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 A.12月4日 B.12月5日 ? C.1月1日 D.10月1日 ? 4、现行宪法规定,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是( A )。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B.全国人大常委会 ?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 D.国务院

5、在我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是( C) A.全体公民 B.年满18周岁的公民 C.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D.年满20周岁的公民 6、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人 民法院一审判决书第二日起(C )内向上一级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 A.5日 B.10日 C.15日 D.20日

? 7、(A)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 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 身关系的法律规范,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 等、意思自治、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 则。 ? A.民法 B.刑法 ? C.宪法 D. 行政法 ? 8、现行宪法规定,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的基础是( C )。 ? A.全民所有制 B.集体所有制 ? C.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 D.国家所有制

? 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 帅,以(A )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 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 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 A. 法律 B. 部门规章 ? C.地方政府规章 D.地方立法 ? 10、以下遗嘱形式中,哪一种的法律效力? ( D) ? A.代书遗嘱 ? B.口头遗嘱 ? C.录音遗嘱 ? D.公证遗嘱

法制教育演讲稿 篇六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首先我代表上庄中学全体师生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中心的感谢。

同学们,天气这样冷,乡政府、市局、中心校的各位领导还来参加我们的法制教育大会,充分体现出上级领导对我们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大力支持。

同学们,老师们,“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指明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也就是加强教育,尤其是学校法制教育。

今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周年,也是五五普法的的总结年。今年普法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关于学生工作的内容是“为了明天”。明天是你们的世界,你们是明天的主人,你们是明天的建设者,国家、社会需要你们成为德才兼备的人才。

经过今天的学习,我们每位同学都要深刻认识到学法、知法、懂法的主要性,在你今后的生活中遵守法律,宣传法律,利用法律,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人生。

同学们,刚才派出所的同志,用详实的数据、鲜活的事例、形象的语言给我们作了精彩的法制报告,给为我们全体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文化素质不高、分辨是非能力较差,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以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中学生,正是青春好年华,正是学知识的最好时光,也正是模仿能力强、易受各种诱惑的时候,很容易走错路,那么学生怎样做才能避免走上犯罪道路呢?

1、要树立远大理想。

周恩来总理在13岁时就立志“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正是这个理想,它才以“面壁十年图破壁”的刻苦精神,寻求救国救民的道路。有远大的理想,才能抛除所有杂念,才能专心致志,才能在学习中寻找到乐趣,同学们就没有时间去做坏事,没有犯错误的机会,我们班级里就会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我们学校就会呈现只听到琅琅的读书声,只看见专注读书身形的好局面。

2、选择好品质的朋友。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问同学们:你是选择好朋友还是坏朋友?相信不会有同学说选坏朋友。但是,当真正与同学朋友相处的时候却常常是错误的。有同学傻乎乎跟在那些懒惰、欺负人、话谎的人后面,这些同学其实非常危险。请同学们相信:与出色的人为友,想不进步都难。同学间还要友爱。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团结合作。如果意见不一致、出现矛盾,不可张口骂人,更不可挥拳打人,伤到自身或他人。

3、要从点滴小事严格要求自己。

有句古话是:“小时偷针,长大偷金。”意思是说小时候偷根针,这是很小的坏事,可是一旦小的坏事做多了,形成了习惯,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宋代有个县令叫张乖崖,一天,他看见一个小吏从府库中慌慌张张地走出来。张乖崖叫住小吏,发现他头巾下藏着一文钱。那个小吏支吾了半天,才承认是从府军中偷来的。张乖崖把那个小吏带回大堂,下令拷打。那小吏不服气:“一文钱算得了什么!你也只能打我,不能杀我!”张乘崖大怒,判道:“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张乖崖当堂惩罚这个小吏。

还有一点是最重要的。在学校守法,也就是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学会自我保护。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1、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经常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

2、讲究对策,机智面对。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及时向学校、家长报告,或者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

4、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我们在这里召开大会,目的是让上庄中学的每个人都知法、懂法、守法,从而构建我们的和谐校园,为同学们的学习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今后我们将继续开展各种活动,有机会还要聘请各位领导来我校做报告,同时,也希望大家把今天所学应用于校园外,向你的父母、亲人、朋友做好宣传,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法制宣传演讲稿 篇七

同学们:

你们生活在这繁花似锦、多姿多彩的世界,可以走进lntemet里笑谈天下,可以尽情地享受亲人、朋友百般呵护与关爱。世间的爱都留在你们身边,你们生活得自由自在、快乐、幸福!而有一位失足的青年,曾经像你们一样的快乐幸福。但现在他一无所有,他只有每天面对四面高高的围墙,住在狭小的牢房中,吃的是极为素淡的饭菜,含着泪水面对众人的指责、漫骂与埋怨,他是罪人,他失去了亲人和朋友,荣耀与名誉,自由和青春,太多的东西。只有失去了,才懂得它们的珍贵,他在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切应有罪责。

我就是这位失足的青年,一名大学生。今天,我用泪的教训向你们诉说我的悲剧。

去年10月,我因为职务侵犯罪而踉跄入狱,开始了人生最痛苦的经历。当父母得知我入狱的消息后,他们整日以泪洗面,伤心欲绝。体弱多病的妈妈,因悲痛过度一病不起,已经60多岁的老父亲,带着伤痛和无奈,一个人忙里忙外操持家庭。由于我的过错,让无辜的亲人饱受痛苦的伤害,我内心万分愧疚,无地自容。善良的父母辛辛苦苦养育我20多年,几乎用尽所有的心血培养我,送我上大学。在此之前我一直是他们的骄傲,可如今,他们眼看所有的心血付之一炬,所有的荣耀瞬间毁灭,让他们接受这个现实,实在是太残忍了。我每每想到这些,心都碎了。我入狱后,朋友们如鸟兽散,毫无音信,他们是在鄙视我可耻的罪行啊!曾经海誓山盟的女友也因为我的堕落而离开了我。一夜间,我几乎失去了一切,眼前全是阴霾,美好的前程、宝贵的青春、幸福的憧憬在葬送、在焚毁、在幻灭……

面对突如其来的苦难,我内心充满着绝望,是监狱的干警给了我关怀、给了我教化,是几十年来含辛茹苦的亲人给了我生活的动力,让我有勇气面对现实,接受改造,为我思想补上法制意识这一课。

而今,当我回想起这不堪的历程,仍心有余悸。xx年我以优秀的成绩大学毕业后,抱着报效社会,打拼未来的壮志与希望,从郑州来到南方的城市,凭借我的学识与才干很快就在一家外企找到了工作。我吃苦耐劳,精明能干,深得老板赏识。不到一年,就从一名职员挤身领导阶层,月薪数千元。那时,我满心欣喜,因为从升学到就业,生活一帆风顺。可慢慢的,我的思想与学识中的弱点开始暴露。记起在学生时代,我总是重专业技能轻觉悟,重知识本身轻法律,重时效轻原则,对学习以外的东西漠不关心,认为只要学习成绩好,其它的无所谓。走入社会后,我的道德观念和法制意识非常的薄弱。记得,有一天,公司部门经理找我,同我讲了很多很多,他说出他现在的艰难处境,让我帮他。他让我多发货少报帐,我开始有些犹豫,但还是答应了他。当时,我意识不到这已触犯了国家律法,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却还心存一些饶幸。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去年10月,事情终于败露。庄严的法律给了我应有的惩罚,同时给亲人和自己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伤害,我后悔万分。人生是短暂的,拿自由、拿青春、拿生命、拿亲情作为代价来渎法律是何其的卑微、愚蠢和可耻。

我现在才终于明白,犯罪行为往往是一时冲动。同学们,你们有讲过恶意的流言吗?你们有给别人恶意的伤害而高兴吗?你们有拿了别人的一点东西没被发现而暗自庆幸吗?你们仅仅在为优异的学习成绩而漠视其他吗?如果有,这将是危险的。一个人在成长中,如果没有完好的道德修养,没有健全的人生观、法制观,如我一般的悲剧依旧可能上演,等到像我失去了太多才懂得后悔,就不太值了。

请记住我,一名大学生悲痛的教训,在学习中,一定要好好培养用道德的眼光、法律的意识看待周围的事物,审视自己的行为,你才能成为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全国法制宣传日广播稿 篇八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x班的x,今天,我很荣幸能站在这里。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从1986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从2001年起国家把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众所周知,中国是礼仪之邦,历经五千年的历史,形成了整套系统的道德准则和礼仪规范。生活在这个文明的国度,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秉承中国的优良传统,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中国人。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虽然制约了你的行动,给你带来了许多束缚,但你必须懂得,有它陪伴,你的生活才会井然有序,才能更加美好。而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一代,更应该知法守法懂法。

或许有人说:你多虑了吧?我们只是中学生,未成年人,法律离我们还很遥远,我们只要在学校里遵守校纪校规就好了,还要去知道那些法律干嘛?但我想说:同学,你错了,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法律时时刻刻存在我们身边,它规范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行为。而且同学你既然知道自己是一名未成年人,那也应懂得你在社会上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而你过去的小学生涯,初中生涯也是在《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度过,更有它的大纲《教育法》也维护你学习的权利,纵使你在学校,你也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和制约。

例如:某同学仗着自己艺高人胆大,去偷同学的钱财,然后去充钱,买虚拟装备,为的是让自己在游戏世界里更加出众,最后越陷越深,越偷越多,其实这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还有一些同学会因为口角冲突,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绪,对对方大打出手,致伤,致残,最后被卷进教改所接受教改。

面对这一切的一切,你还敢说法律离我们很远吗?法律很虚无缥缈吗?同学们,一个社会的长治久安,需要法律协助,一个国家的安定团结,需要法律的参与,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能做法盲。

通过开展法律教育课,同学们会学到不少法律知识,去面对周围突发情况。在我们了解法律知识后,不仅要用法维护自身的利益,更要用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违法,不犯法,对于我们,最重要的是要做到端正自身的行为,把生活的主战场放在学校,而不是社会中,杜绝打牌、抽烟、喝酒等严重污染社会的恶习行为,回归自我善良纯真的本心

同学们,与法牵手,走向明天,我们的明天定会更加灿烂辉煌!

法制宣传演讲稿 篇九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法律是维持国家正常运行的,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自身健康,学习了法律知识后,有助于我们今后生活乃至人生路上的指南。法律是社会规范中约束力最强的一种规范,它规定人们必须怎么做和不能做什么。知法、守法是做人的底限。

为什么要知法守法?

走在马路上,人们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在人生的道路上,也有一种“红绿灯”,它告诉我们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这种人生的“红绿灯”,就是法律。法律是国家稳定和家庭幸福的保障,知法守法是对公民的基本要求。法律是公证的,也是无情的,在法律面前没有“不知者不怪”,如果有谁触犯了刑律,然后说:“我不知道这是违法”,那丝毫也不能成为为自己开脱的理由。在现代社会里,一个人不懂法律常识、没有法律意识,就像走在马路上不遵守交通规则,不懂得红绿灯一样,不仅要受到惩罚,也不能适应社会生活。

有些未成年人自我约束力很弱。当他们无所顾忌地做出某些违法行为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考虑到会有什么后果,因为法律以及法律对人的约束在他们的头脑中还是一片空白。

一个学生用水果刀扎伤了人,还满不在乎。当他被送到公安机关,公安人员问他为什么用刀伤人时,他非常平静地说:“我就是想试试刀子快不快。”

有个孩子原来是一个学校初一年级的尖子生,家庭教育也很严格。夏季里的一天,父亲让他去取奶。天有些暗了,他路过一个女厕所,正好看见两个女孩走进去,于是闪过一丝好奇,他也跟了进去……公安局拘留了他15天,但不论如何调查都只能说他是个好学生。

一个佩戴着团徽的工读学校毕业生回忆起了那令他无法忘掉的“第一次”。他是独生子,母亲工作三班倒,父亲经常和同事出去玩。他下课后百无聊赖,爬上房顶,在平方的房顶上走,看别人家的摆设。突然他看到有一家没锁门,就好奇地走进人家的屋里,拿了个项链出来。玩腻了就扔了。但当有一次他缺钱时,又想起了这个方法……

看到他的情况,人们有了几分同情,但法律无情,最终主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像他这样高学历“法盲”做违法的事不止一人。

中学生处于青年期,心理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加上大学生人生体验浅,而社会又极其复杂,所以没有正确的引导,他们很容易走上歧途,甚至诱发犯罪。法制教育不能只局限于对法律条文的解释,要更多地关注学生应用法律的意识和能力的培养。

我建议学校除了课堂教学之外,还应该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通过开展诸如法律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和社会调查等活动形式,增加学生接触法律知识的机会,形成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促进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

法制宣传演讲稿 篇十

各位村民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演讲的主题是“农村老人的赡养”。

我国一向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俗话说百善孝为先,父母们含辛茹苦把子女抚养成人,并且帮助子女组建自己的家庭,他们所付出的心血是我们所无法估量的,在他们年迈之际,作为子女理应承担起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根据近几年的案件种类统计我们发现,农村的老人赡养案件逐渐增多,由赡养引起的如房产分割、侵权、离婚等其他案件数量也呈增长趋势,这些案件处理不好,将大大地伤害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感情,不但父母的赡养问题得不到解决,父母晚年夫妻生活得不到保障,还会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当前我们的养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家庭养老,一种是社会养老,而在农村家庭养老更是一种最常见的养老方式。通过对以往农村赡养案件的案情分析,我们发现导致农村赡养问题的事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农村贫困引起的赡养问题。农民务农经济收入低,只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加之种植成本不断上升,农产品价格又不稳定,农民增收不明显,农村老人的社会养老保障还不健全,引起了部分农村低收入家庭的老人赡养难,尤其是体弱多病的老人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为了抚养子女和子女成家,父母倾其全力,有的甚至将房子、生产资料、继续以及家里所有的生活欧诺个品全部都分给了子女,自己轮换在子女家里住,有的家庭老人年事已高,病也多起来了,成了子女的“负担”,使本来就贫困的子女们不堪重负,迫于无奈有的子女只好停止对老人的微薄供养。

二是,家庭分家析产纠纷引起的赡养问题。在赡养纠纷中大多是因分家析产所产生的,有的老人在儿女分家是存在厚此薄彼的现象,导致家庭财产分割不均引发矛盾,人为使家庭成员之间形成积怨,多子女家庭中一个子女对老人不尽赡养义务,其他子女就相互观望,相互推诿,对老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致使老人的基本生活无法得到保障。这种案例在实际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譬如有个村的村民吴某有5个子女,为家庭矛盾及分家析产导致生活无着落去年过年是还到政府要饭吃,法庭多次调解都收效甚微。老大说老人给老二分的田多些,应该老二养老,老二说老人给老幺分的财产多些,应该老幺养老;老幺说家庭生活困难,自己基本生活无保障,无法承担养老任务。子女一个个这样你推我让,最终受伤害的就只有老人。

三是,赡养义务的承担存在误区。相当部分的出嫁女似乎认为赡养父母是兄弟的责任,与自己无关,因而未尽到子女对父母应尽的赡养责任。长久以来,农村的养老问题一直都落在男性后代身上,嫁出去的女儿不担负赡养义务似乎顺理成章,产生纠纷成为必然。

以上这些事由反应出了我们部分农村家庭在老人赡养问题所表现出的:道德观念滞后、法律知识缺失、法制意识淡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辅助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也规定了: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赡养老人是作为儿女应尽的义务,父母们操劳了一辈子,如果在晚年时期不但享受不到儿女应由的照顾,而且连生活都成问题,那么作为子女不但会受到道德的谴责,更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赡养问题虽然看似简单,但是引发的一些列社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内睦者,家道昌。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愿意赡养,家庭内部都不能做到和睦相处,还何谈报效祖国。每个人都会有老去的一天,对老人的赡养不单单是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尽到一个做子女的义务,更是给自己的子女树立一个榜样。俗话说父母是子女最好的老师,尤其是在道德教育上。试想一下如果你不赡养父母,在你年迈体弱之时,你的子女又会怎样对待你。

在座的各位,这次演讲的目的不只是单纯的让你们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通过宣传教育,破旧立新,扫除封建残余,让广大农民明确赡养父母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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