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绩效考核方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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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下内容是差异网为您带来的5篇《公司绩效考核方案》,亲的肯定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及细则 篇一

业务员是公司的生命,为充分调动公司业务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条例,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条例仅适用于本公司专职业务人员。

二、试用期业务员管理条例:

1、新业务员到公司正式报到需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毕业证复印件、1张个人简介、2张1寸照片及叁佰元(¥300.00元)培训押金。

2、新业务员到岗后,由公司统一安排参加岗前培训。每个业务员需通过基本培训后方可正式上岗。

3、业务员缴纳的培训押金将在新业务员转正半年后归还。新业务员工作不满半年离职者不归还培训押金。

4、为了让新业务员早日熟悉公司业务,公司对新业务员采取无底薪、无定额,但有差旅补贴及提成的工资发放制度,鼓励新业务员大胆拓展业务范围。即业务员自己办通勤票,每月月底凭写明被拜访单位、被拜访人、被拜访人联系电话的单子报销通勤票的三分之一。如当月业务员不外出拓展业务则通勤票自己负责。

5、新业务员无业务定额,业务提成为业务总额的10%(业务提成在业务款收进,项目开始产生账面利润后按比例兑现。)

6、新业务员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从业务员的责任心、业务能力及对公司的贡献三个方面对业务员进行考核,由总经理决定业务员转正时间。新业务员试用1个月后仍不能通过业务考核的,做自动离职处理。(对责任心强但业务能力弱者公司将适当放宽试用期限。)

三、合同期业务员管理条例:

1、业务员工资=底薪+岗位津贴+业务提成。

2、底薪计算方法:业务员工龄一年以内底薪为500元;工龄二年底薪为800元;工龄三年底薪为1000元;三年升为业务经理,除基本工资+提成外另赠公司5%股份。

3、岗位津贴计算方法:业务经理岗位津贴为400元。

4、业务提成计算方法:印刷提成为5%;网站提成为20%。

5、业务员每月业务额定额为5000元。完成定额可得底薪。超出定额部分的业务额,业务员按本条例第三条第4点方法进行提成。无法完成定额的,按完成定额的比例发放工资。当月无一笔业务落实,当月无底薪。(业务额以签约为准)

6、当月业务总额达到1万元以上或连续三个月业务总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则次月可享受业务主管待遇;当月业务总额达到2万元以上或连续三个月业务总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且业务总额为业务部第一者。则次月可享受业务经理待遇;业务主管和业务经理每三个月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业务主管或业务经理资格。(业务额以签约为准)

7、业务经理有责任帮助其它业务员提高业务能力及解决业务员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于领导和管理整个业务部,将影响个人的业务量。

四、本着少花钱能办事的原则,对业务所需的香烟由业务员个人负责。

对于业务招待所需费用,应事先填写招待申请表,注明用途并由公司经理批准。报销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理、经办人两人以上签字并附清单,经财务部门核准后给予报销。当月发生的业务费用当月必须结清。

五、为了提高公司的凝聚力,提倡公司员工互相帮助的精神。

公司每月评出一名金牌业务员。公司除在月会上表彰金牌业务员、请金牌业务员给其它业务员讲业务心得外,金牌业务员可直接享受升一级待遇。(即:如业务员当时为业务主管,被评为金牌业务员后,次月可业务经理待遇。金牌业务员不受本条例第三条第6点限制)。当年累计三个月被评为金牌业务员的业务员,年终公司还将另外发以奖金做鼓励。

六、金牌业务员必须具备以下三条要求:

1、敬业爱岗,对本职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

2、自身业务能力强,并能热心帮助其它业务员提高业务能力。

3、认真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篇二

一、车队驾驶员

绩效工资:300元,满分100分,1分3元,只减不增,扣完为止。

主要考核内容:本人工作态度及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出勤情况、责任及贡献大小、工作完成情况。其中,工作态度(30分),工作完成情况(30分),安全行驶(20分),出勤情况(10分),遵守规章制度(10分)。

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扣除绩效工资,情节严重,予以辞退。评定标准: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按照得分多少计算绩效工资。

评定办法:由车队长、片区长、监察中队长、绿化科科长、机动队长、工程科长、技术科长、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负责评定。

考核比例:

1、车队互评:20%

2、由车队长、片区长、监察中队长、绿化科科长、机动队长、工程科长、技术科长、办公室主任:50%

3、分管领导:30%

4、考核档次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优秀比例占30%,良好比例占50%,一般比例占20%。

5、优秀300元,良好270元,一般240元。

6、考核结果每月公布

二、机动队

绩效工资:300元,满分100分,1分3元,只减不增,扣完为止。

主要考核内容:本人工作态度及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出勤情况、责任及贡献大小、工作完成情况。其中,工作态度(30分),安全生产(20分),工作完成情况(20分),出勤情况(20分),遵守规章制度(10分)。

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评定标准: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按照得分多少计算绩效工资。

评定办法:片区长、机动队长、车队长、工程科长、技术科长、监察中队长、绿化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负责评定。

考核比例

1、机动队互评:20%

2、片区长、机动队长、车队长、工程科长、技术科长、监察中队长、绿化科科长、办公室主任:50%

3、分管领导:30%

4、考核档次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优秀比例占30%,良好比例占50%,一般比例占20%。

5、优秀300元,良好270元,一般240元。

6、考核结果每月公布

三、园林养护管理人员

绩效工资:200元,满分100分,1分2元,只减不增,扣完为止。

主要考核内容:本人工作态度及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出勤情况、责任及贡献大小、工作完成情况。其中,工作态度(30分),安全生产(20分),工作完成情况(20分),出勤情况(20分),遵守规章制度(10分)。

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扣除绩效工资,情节严重,予以辞退。,评定标准:考核每月进行一次,按照得分多少计算绩效工资。

评定办法:由片区长、机动队长、车队长、工程科长、技术科长、监察中队长、绿化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负责评定。

考核比例

1、园林养护管理人员互评:20%

2、片区长、机动队长、车队长、工程科长、技术科长、监察中队长、绿化科科长、办公室主任:50%

3、分管领导:30%

4、考核档次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优秀比例占30%,良好比例占50%,一般比例占20%。

5、优秀200元,良好170元,一般140元。

6、考核结果每月公布

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篇三

一、目的

1、加强物业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公司管理服务水平,确保落实公司经营目标;

2、调动员工积极性,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和目标导向,促使员工不断地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

1、公司所有部门;

2、公司除领导班子成员、试用期员工以外的所有在职员工。

三、考核周期

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具体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为一个月考核周期,年度考核取该年12个月考核结果的平均值。

四、考核原则

1、指标量化考核原则。考核实行量化指标优先原则,难以量化的指标必须具体。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可行性原则。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是可以达到的。

4、绩效改进与提升原则。通过与员工进行绩效沟通,帮助员工全面客观地了解自身不足和优势,促进其绩效得到改进、提升。

5、监督和控制原则。对绩效考核过程和绩效工资二次分配进行监督和控制。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1、部门绩效考核结果与部门绩效工资总额挂钩,作为年底评选优秀单位的主要参考依据;

2、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与月度绩效奖金发放、薪资增减、职级升降、评选先进的依据。

六、考核的组织与职责

1、公司设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组成,总经理任组长。职责:一是负责对考核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二是负责对争议、申诉问题的裁定。

2、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评小组。由人力资源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人力资源部经理任组长。职责主要是负责组织每月对职能部门、项目部、专业公司计划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审核以及日常工作、临时工作的抽查、评分;负责月度考核结果的公示、报批。

七、考核对象

分为部门考核和个人考核两部分。

八、部门考核

(一)考核依据

1、公司年度、月度计划工作;

2、与公司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

3、公司确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相关工作制度、标准以及重要的会议决议;

5、部门工作职责。

(二)考核内容

1、对项目部的考核内容。项目部综合收费(含水、电费)指标考核按照《项目部提成工资计提分配办法》执行,部门管理业绩按照以下内容进行考核。

(1)月度计划重点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评小组对公司核定的项目部月度计划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服务指标(30分)

由公司考评小组按照公司确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对项目部进行抽查、评分。

(3)管理指标(20分)

由公司考评小组从公司财务指标、客户指标、基础管理指标、学习改进指标四方面进行考核。

(4)月度计划及时性与编制质量(10分)

按照《公司计划管理办法》要求,对月度计划编制的时效性进行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负责提供。

以上对项目部考核内容详见《项目部月度绩效考核表》(附件1)

2、对职能部门/专业公司考核内容

(1)月度计划重点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评小组对职能部门/专业公司月度计划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日常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评小组将职能部门/专业公司日常各项工作列成各项量化指标,每月对其进行抽查、评分。

(3)临时工作(10分)

当月公司领导或公司突发事件临时安排给部门的重要工作,如当月部门无临时工作,分值列入日常工作范围。

(4)月度计划及时性与编制质量(10分)

按照《公司计划管理办法》要求,对月度计划编制的时效性进行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负责提供。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及细则 篇四

一、工资方案执行范围

本工资方案仅适用于本校教师、生活辅导老师。

二、教师工资的核定

本工资方案的制定旨在凸现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与对学校贡献相对等的原则,体现优质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在原有工资体系的基础上,调整了工作岗位工资的合理度,降低了薪酬结构中福利的比重,增加了根据能力和实际业绩奖励和浮动的工资比重,因此教师的实际工资水平将在年度总收入中加大差距。

教师年度工资收入=月工资x工作月数+基本工资x寒暑假月数+节日福利+年度考核奖励+诚信奖+其他奖励。其中:

(一)月工资

组成项目:基本工资、工作岗位工资、浮动工资、津贴

发放办法:根据下述各组成项目的工资标准和核定办法确定教师工资结构水平后,每月工资的发放由学部主任根据月度考核(包括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进行调整。工资结算币种为人民币,由学校财务部为教师统一办理工资卡,按规定工资结算日(寒暑假期间由学校具体调整后通知)打入教师本人工资卡中。

1、基本工资:

起点标准——幼儿园650元,小学700元,初中750元,高中800元。

核定办法:

(1)本方案实施前上岗的教师,99年5月1日之前参与筹建的可增长15%,其他教师99年9月1日前上岗的本次调整的额度为10%。

(2)根据每学年的考核结果及本人一贯的工作表现,凡在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确能体现出认可贯彻学校办学理念的,或者工作兢兢业业对学校的忠诚度堪为楷模的,或者对维护学校声誉有杰出贡献的,可以每年核定一次增加50——200元。

(3)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基本工资酌减100—300元。见习期满或培训期满可核定一次。见习期或培训期满半年后,才可享受第(2)条核定办法。

(4)以上基本工资的调整核定由校长、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会同核定。

2、工作岗位工资:

工作岗位工资标准如下:包含幼儿园、小学部、初中部、高中部。

核定办法:

(1)根据年级、学科设立不同的工作岗位,根据工作岗位的职责确定工作岗位工资,一种工作岗位一种工资,教师的工作岗位变动其工作岗位工资相应变动。

(2)初三、高三毕业班教师工作岗位工资分别比初中、高中同学科教师增加100—300元。

(3)学部每学期初根据课务安排考核教师实际工作量情况,由学部主任参照各工作岗位满工作量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核定发放,工作量不满则工作岗位工资不能足额发放。(满工作量标准由学部另行制定文件报经校长批准后执行;教师工作岗位工资核定结果和工作安排表由学部主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工作岗位工资的核定公式为:实际工作量x工作岗位工资

标准工作量:

由于学校工作安排造成工作量不足者在所核定的工作岗位工资基础上加10%(对工作量不足又拒不支持学校各级各类工作安排者则无权享受此项补贴办法)

(4)教师学期中途调整工作量的,由学部教务处及时上报学部主任,参照第(2)条办法重新核定该教师当月的工作岗位工资。(学部主任应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酌减100—300元。

(4)各工作岗位工资标准的调整需由校长会同各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3、浮动工资:

根据本人实际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历年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对以下五项因素分别考虑,整体相加。

幅度范围:(1)学历职称因素:0—500元;

中师大专本科研究生

0—8080—150150—280250—300

小二/中三小一/中二小高/中一中高特级

0—5050—100100—150150—200180—200

(2)教龄及获奖情况:0—500元;

1—5年6—10年11——25年25年以上

0—300150—400200—500150—450

(3)综合素质:0—200元;

综合素质尚待考证良好优秀

0—5050——150120——200

(4)工作考核因素:±500元;

(5)其他因素:0—500元;

核定办法:

(1)新上岗教师根据学历、职称、教龄、以往获奖情况和本人综合素质等因素,核定其试用期浮动工资。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重新核定一次,调整幅度范围为0—20%。

(2)非新上岗教师根据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在原有浮动工资的基础上每年核定一次浮动工资,调整幅度范围为±20%。试用期满核定浮动工资不满半年者暂不重新核定。

(3)所谓“其他因素”原则上只针对学校特聘教师或稀缺专业学科的教师适用。

(4)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酌减0—300元。

(5)浮动工资由校长、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会同核定。

4、津贴

4.1职务津贴标准:

(1)班主任津贴:250—550元(2)年级(段)组长津贴:150—300元

(3)教研组长津贴:100—200元

职务津贴核定办法:

(1)学期初由学部主任根据班级人数、年级中的班级数、教研组人数核定上述三项津贴标准,报校长批准后执行,同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承担上述职务者,由学部教务、导育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学部主任核实后,决定当月实际发放金额。

(3)职务津贴标准的调整需由校长会同各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4.2校龄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

自上岗之日起在学校工作满一年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计算,每月可享受校龄津贴100元,校龄增加可依此类推,500元封顶。重新上岗的教师,可将第一次在校工作的时间按月累计计算校龄津贴发放起始时间。

4.3服装费津贴:

体育老师每学年补贴350元,用于购置运动服。

4.4其他补贴:

在校期间,学校鼓励教师在学校住集体公寓,任课教师每人补贴住房补贴80元,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每人补贴住房补贴120元。不在校内居住的不发放住房补贴,可凭月票报销50元/月。

开学期间每位教师享受伙食补贴150元/月,寒暑假按实际上班天数计算,标准为5元/天。

(二)节日福利

发放标准:教师每年约在2000元左右(采用现金或实物福利形式)。

发放办法:

(1)每学年开学初,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主任核定福利总额预算。

(2)学校将在每年春节、五一劳动节、教师节、元旦等重大节日时,根据本学年在校生人数和经费运行情况,进行总量控制调整发放。

(三)学年考核奖励

奖励标准:

在学期考核中,每次优秀为5分,良好为3分,合格为1分,基本合格为0分,特殊贡献者可加1—3分。设n1为上学期考核等级,n2为上学期考核等级,则:

幼儿园——500+(n1+n2)x650;

小学部(1—6年级)——600+(n1+n2)x800;

初中部(7—9年级)——700+(n1+n2)x900;

高中部——800+(n1+n2)x1000;

发放办法:

(1)为表彰教师的奉献精神和突出的教育效果,每学年根据两次学期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由于考核的滞后性,学年考核奖励的具体发放时间为下一学年的9月底。

(2)中途上岗的教师根据实际在校工作的时间,按月计算应得奖励。

(3)凡中途辞职、违约或因重大违纪等原由被学校辞退的教师视为当年度考核不合格。

(4)当年度考核不合格,学校做出辞退或校内转岗处分决定的,一律不发放此项奖励。

(5)学年奖励的发放由学部主任根据考核结果和奖励标准核定,报校长批准后执行。

(6)学年考核奖励标准的调整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主任和财务主任共同核定,报校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四)诚信奖

奖励标准:

学校设立诚信奖目的是奖励认真履行合同的教师,根据学校与教师签订合同的期限不同,诚信奖的设置如下:

签订一年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2500元的奖励;

签订两年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3000元/年的奖励;

签订三年及以上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4000元/年的奖励;

发放办法:

(1)确定诚信奖标准的合同年限以年为计算单位,超过一年不足两年的按照签订一年合同的标准发放诚信奖,以此类推。

(2)诚信奖在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年限后一次性发放。

(3)本方案执行前签订的较长期合同的奖励标准,按本方案执行后实际履行的合同期限计算。

(4)凡中途辞职、违约或因重大违纪等原由被学校辞退的教师视为未能认真履行合同,不能享受此项奖励。

(五)其他奖励

组成部分:

学部奖励金、住房奖励基金、进修奖励基金,稳定性奖、中考、会考和高考专项奖励等。

发放办法:

(1)学部奖励金在每学年开学初,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主任和财务主任,根据各学部学生数量核定学部每学期发放总额。学部主任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确定在当月工作中需要表彰的教师,每月发放人员及金额报校长批准后计入当月工资。

(2)其他各类奖励的发放均根据学校现行规章制度执行。

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篇五

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经广泛征求教师意见,并由学校职代会讨论通过,制订如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的对象:

全校在编教职工。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项目及金额比例:

1、考勤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2、班主任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3、校长津贴:由教育局根据校长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

4、学校常规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

5、教育教学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其中:教学常规管理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教学质量检验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6、教科研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7、工作量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其中:教师基本工作量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超工作量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三、本实施细则从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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