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新生招生方案【最新9篇】
招生一般是指各个学校 和培训机构招收新学生。一般高校招生都是在每年的7月至9月这个时间段举行,差异网为您带来了9篇《小学新生招生方案》,亲的肯定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领导机构 篇一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东方市20X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文英飞(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柳家红(市政府教育总督学)
赵志亮(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健伟(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刘琼霞(市教育局职成室主任)
陈瑞蓉(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郑群波(市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1、协调组
组长:赵志亮
副组长:刘琼霞
组员:王云、郑天堂
负责与学校协调解决遗留问题。
2、宣传组
组长:刘健伟
副组长:陈瑞蓉
组员:张海丹、陈明群
负责招生工作的宣传。
3、督查组
组长:柳家红
副组长:郑群波
组员:符照华、吉秀真
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小学招生简章 篇二
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怡海分校
招生简章
一、招生条件
招生对象:凡年满六周岁(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
招生范围:面向全市招收新一年级学生220人(含住宿生50人)。
报名时间:3月5日后开始做网上预登记,预登记后待通知到学校参加开放活动以及办理正式的报名登记手续。
二、需准备的相关文件
(一)非怡海花园小区业主的择校生
1、入学儿童全家的户口本;
2、两张孩子的二寸免冠彩色近照(蓝色背景);
外地户籍除以上两项外还需准备
3、父母在京居住半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4、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5、居住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6、父母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7、孩子户口所在地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此证明户籍地是城镇户口的到街道办事处开,是农业户口的到乡镇政府开。)
8、孩子的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
9、以上证件备齐后到在京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开具“在京借读证明”(此证明待本年度市招生政策精神下达后统一时间办理)。
(二)怡海花园小区内业主(含隔代业主)
怡海花园小区业主除准备以上证件(择校生所需证件)外还需提供:
1、房产证(怡锦园一手业主还需提供含有附件四的购房合同,怡锦园二手业主视同非业主);
2、入学儿童与业主直系关系的证明(出生证或离异家庭的监护权证明);
3、该房产业主(入学儿童家长)的结婚证;
4、隔代业主还需提供入学儿童和父母一方与业主在同户籍内三年以上的户籍证明。
5、外地户籍怡海花园小区业主开具的“在京借读证明”必须是在新村街道办事处开具的。
附件:公办小学招生划片范围 篇三
实验小学:南关街—湖滨路以西,周公河以东,湖南路以北,西关街南临—南湖滨路以南(岳庄和怡情湾小区除外),古楼街道辖区内适龄儿童。
聊城市实验小学北校(郁光小学):聊堂路以南,南至西关街南临(含岳庄和怡情湾小区),湖滨路以西,周公河以东,古楼街道辖区内适龄儿童。
聊城市实验小学新城分校:海源路以西,德上高速以东,湖南路以北,北至聊堂路北邻,原八东小学片区除外的东昌府区辖区内小区和村庄适龄儿童。
八东小学:周公河以西,古楼街道辖区内适龄儿童。
聊城市第二实验小学:运河以西,山陕会馆南石桥—环城湖—南关街以东、以南,湖南路以北。
运河以东,柳园路以西(龙山中路以南至东临),闸口东关街以南,徒骇河以北,东昌府区辖区适龄儿童。
民主小学:环城湖以内老城区,镜明路以南人大家属院。
交运幼儿园南邻东西路(任庄路)以南,利民路以北,东至健康路东临,西至运河。
东昌路以南,聊堂路以北,昌润路以东,北关街以西。
东昌路以北,兴华路以南,北关街(汇金街)以西,向阳路以东(含水城嘉苑)。
湖南路以北,湖滨路以南,南关街以西,阿尔卡迪亚国际温泉酒店东邻规划路以东。
东关民族小学:南至山陕会馆以南石桥,北至利民路—运河,西至环城湖,东至运河、东南至运河东南临。
鼎舜小学:运河以西、以南,北关街(汇金街)以东,南至:卫育路以西到镜明路、卫育路以东到利民路。
运河以东、以北,东昌路以南,卫育路以西。
北顺小学:兴华路以南,运河—东昌路以北(健康路以东至南临),汇金街以东,柳园路以西。
东昌路以南,交运幼儿园南邻东西路(任庄路)以北,卫育路以东,东至健康路东临。
乐园小学:兴华路以南,东昌路以北,昌润路以东,向阳路以西(水城嘉苑除外)。
兴华路以北,光明路以南,昌润路以东,恒昌商业街—绿城东路以西(含湖北小区)。
站前实验小学:振兴路以南,聊堂路以北,昌润路以西,古楼街道辖区内适龄儿童。
阳明小学(阳光小学西校):昌润路以西,香江路以南,振兴路以北,古楼街道辖区内适龄儿童。
昌润路以东,恒昌商业街以西、以南,光明路以北(湖北小区除外)。
阳光小学:建设路以南,兴华路以北,恒昌商业街—绿城东路以东、以北,向阳路以西。
育红小学:兴华路以北,建设路以南,东至卫育路,西至向阳路。
新星小学:兴华路以北,北至建设路—振兴路中段,东至柳园路,西至卫育路。
建设路小学:建设路以北,香江路以南,柳园路以西,新水河以东。
建设路以南,南至建设路—振兴路中段,东至柳园路,西至卫育路。
香江小学:香江路以南,建设路以北,昌润路以东,新水河以西。
香江路以北,卫育路以西,古楼街道、新区街道辖区内适龄儿童(含五里铺、七里铺)。
嘉明实验小学:嘉园路以南,济聊馆高速以北,原嘉明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小区和村庄适龄儿童。
聊城九中小学部(实验中学北校):嘉园路以北,原嘉明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小区和村庄适龄儿童。
水城小学:柳园路以西,新水河以东,香江路以北,新区街道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花园路小学:二干渠以西,柳园路以东,财干路以北,新区街道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光明小学:建设路以北,财干路以南,二干渠以西,西至花园路与阿尔卡迪亚支路中段。
光明小学西校(范恭屯小学):建设路以北,电大路以南,西至柳园路,东至花园路与阿尔卡迪亚支路中段。
振兴路小学:水城中街以北,建设路以南,花园路以西,柳园路以东。
怡景小学:兴华路以北、建设路以南,二干渠以西,花园路以东。
滨河实验学校:二干渠以东,兴华路以北,新区街道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风貌街小学:北至兴华路北临,南至东昌路,东至徒骇河,西至花园路。
兴华路小学:北至水城中街,南至东昌路,东至花园路,西至柳园路。
东昌路小学:东至光岳路,西至花园路,北至东昌路,南至利民路(含金柱文苑小区),柳园街道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新区小学:东昌路以南,利民路以北,西至健康南路东临,东至花园路东临。
河东小学:花园路以西,北至利民路北临,南至后菜市街,西至运河。
启明小学(东关东校):利民路以南,南至徒骇河,东至徒骇河,西至花园路。
金柱大学城A区40栋—65栋楼。
红旗小学:后菜市街以南,徒骇河以北,柳园路以东,花园路以西,柳园街道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文苑小学:北至利民路(不包含金柱大学城A区40栋—65栋楼、金柱文苑小区),南至湖南路,东至光岳路,西至徒骇河,柳园街道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如馨润花园、名仕雅居花园等属开发区户口的,不属于我区招生划片范围)。
奥森小学:湖南路以南,南环路以北,运河、徒骇河以东,奥森路以西。
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湖南路以南,南环路以北,奥森路以东,柳园街道和凤凰工业园辖区内村庄和小区的适龄儿童。
聊城大学教职工子女。
东昌实验小学:南环路以南,古运河以东,凤凰工业园辖区内所有村庄和小区的适龄儿童。
玉泉小学招生简章 篇四
中国科学院附属玉泉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公告
根据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小学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6年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工作通告如下,希望各居委会、家长互相转告,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地点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办者,学生法定监护人责任自负。
一、义务教育范围
玉海园小区一里、二里、三里、五里、园中园,玉阜嘉园,泽丰苑,复兴路83号院,玉泉路15号院,永定路26号院,永定路17号院,玉泉路16号院、金沟河路12号院,永定路1号院,金沟河15、17号,永定路19号院,永定路甲19号院,永定路乙19号院,金沟河路10号院,阜石路15号院。
以上服务范围内的、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居民楼,法定监护人拥有正式房产手续;其他附属用房、公共用房、地下室等一律无效。
二:入学登记对象(登记不等于录取)
(一):招生范围内具有海淀区常住户口、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1、学校服务范围内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持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母,且随其父母落户在此的适龄儿童。
2、学校服务范围内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持有人的第三代、第四代子女,随法定监护人落户且在实际居住(指法定监护人没有其他房产)的适龄儿童。
其他情况不包括。
(二)招生范围内按政策视为本市户口对待的七类人员子女、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内非本市户籍的、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12个教学班。
四:录取原则
(一):据目前生源预测和实际学位,我校只能满足部分适龄儿童入学,其他不能录取到我校的,我校只进行登记,由上级部门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
(二):优先解决我校范围内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其中集体户、非京籍的根据我校学位情况,需要接受学区调剂。
(三):挂靠户口等原本不属于我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不予登记(需回到原户口或房产所在地登记)。
特别说明:不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录取依据。
五、登记时间和地点
(一):登记时间安排
为避免登记拥挤,节省时间,同时保护适龄儿童的安全,有利于学校有序工作,请其法定监护人根据以下时间安排按时到学校登记:
第一批:
报名时间:6月18日上午8:00-11:00。
报名对象:玉海园一里、二里、三里、五里的适龄儿童。第二批:
报名时间:6月18日13:00-16:00
报名对象:泽丰苑、玉泉路15号院、复兴路83号院、玉泉路16号院,金沟河路12号院、永定路26号院、永定路17号院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
报名时间:6月19日上午8:00-11:00
报名对象:玉阜嘉园、永定路1号院、金沟河路15号院、金沟河路17号院、永定路19号院、永定路甲19号院、永定路乙19号院、金沟河10号院、阜石路15号院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
报名时间:6月19日下午13:00-16:00
报名对象:中科院玉泉文教园区职工二代的适龄儿童。
(二)登记地点
玉泉小学分校(玉海园内校区)
六:登记要求
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仅由一名法定监护人带领适龄儿童,在上述规定的时间段内和指定招生区域,前往学校进行入学登记,其他人和其他时间段禁止进入。
七、携带材料
1、本市适龄儿童: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在一起的全家户口薄、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监护人房产证(包括购房发票)、《信息采集表》。
所有材料查看原件,所以必须携带原件;同时带复印件一套(其中户口本复印件要户主本人页、适龄儿童父母页及入学儿童本人页),按序排好,在每份复印件上面,法定监护人签署:“本复印资料与原件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本人承担法律责任”,并签字确认。学校核实后收复印件存档备查。
2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信息采集表》1份即可。
八。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
2016年7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学校官网告知)。
九、咨询电话
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不接受面询。如有疑问,请致电招生专线。
学校电话68273296-8029、88269001、88265192学区电话56840688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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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小学招生条件 篇五
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5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包括本市户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驻聊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归雁工程”子女等非聊城市户籍),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本人及子女的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均可到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申请就读。
小学招生简章 篇六
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新泰市教育局2014年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4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安排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龄满六周岁以上(200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且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矿区户口、矿工子女、学校驻地周边农村户口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2014年6月21、22日(周六、周日)二天。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30
四、报名地点
新甫实验学校教导处(北教学楼三楼)
五、报名办法
1、提交的有关材料:户口本、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生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2、咨询电话:7842643
新泰市新甫实验学校 2014年6月
小学招生启事 篇七
根据义务教育文件精神,年满6周岁(x0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可以报读一年级。
一、xx大学教职工子弟报名
报名时间:x6年7月2日(周六)
(上午8:30-11:00;下午3:00-4:30)
报名地点:君武小学西门
报名所需材料:
(1)父母和孩子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父亲或母亲x6年近三个月工资条原件。
备注:刚转到教职工尚未领取工资条的,请到人事处工资科开具证明和学院接收证明。
二、xx大学教职工孙辈(第一个)报名
报名时间:x6年7月2日(周六)
(上午8:30-11:00;下午3:00-4:30)
报名地点:君武小学西门
报名所需材料:
(1)祖辈、父母和孩子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祖辈x6年近三个月工资条原件;
(3)离退处证明。
三、温馨提示
因届时报名人员较多,现场填写表格会消耗大家大量的时间。请各位家长自行下载《南宁市中小学学籍电子化管理原始数据采集表》填写完整,于报名当日提交给学校。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联系人:梁老师、蔡老师
小学招生方案 篇八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xx〕1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市政发〔20xx〕3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20xx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经晋城市规范市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批准,现予以公布。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少年儿童的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和运行机制,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划片免试、相对就近及房户一致优先入学原则,结合市区教育资源,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益。
(二)坚持“两为主”原则。按照《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号)文件要求,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规范有序、简化便捷原则。严格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建立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强化过程管理,规范招生秩序,优化报名流程,简化报名手续,保持招生政策延续性,实施阳光招生,逐步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招生办法及步骤
(一)小学段
小学段新生招生遵照“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采取“网上登记+学校验证录取”的办法进行。具体步骤为:
1、招生对象
在城区行政区划内实际居住,且年龄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网上登记
8月5日至9日,在“晋城市20xx年市区小学一年级信息登记系统”进行信息登记。监护人要如实进行信息登记,保证信息真实性,凡填报虚假信息和未登记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监护人自负。网上登记截止日期为8月9日24时。
8月15日至23日,由监护人在“晋城市20xx年市区小学一年级信息登记系统”打印《晋城市20xx年市区小学一年级信息登记表》。
3、学校验证录取
8月17日至xx日,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对应服务片区的学校进行验证。验证时携带如下证件:
(1)《晋城市20xx年市区小学一年级信息登记表》;
(2)户口簿;
(3)和常住地户口簿地址一致的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收据等);
(4)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验证后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根据学位情况进行录取。
8月22日至23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到居住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进行验证。验证时携带如下证件:
(1)《晋城市20xx年市区小学一年级信息登记表》;
(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居住情况证明材料(居住证/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卡);
(3)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创业就业情况证明材料(创业就业证/劳动合同备案表/营业执照等);
(4)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验证后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情况,按照《居住证》等有效证件签发时间顺序进行录取。
非城区户籍,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4、办理缓学等情况
城区户籍因身体状况等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在学年开始前提出申请,报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核准备案。缓学期为1年,缓学期满如不能就学,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申报材料:
(1)延缓入学申请书;
(2)户口簿;
(3)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等证明材料。
(二)初中段
初中段新生招生遵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进行。具体步骤为:
1、审核
凡参加20xx年小升初的学生,必须是在晋城市教育局及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基教科运行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注册备案的六年级学生。市区各小学校组织学生认真填写“晋城市城区小学生信息一览表”。
具有市区户籍的六年级学生提供:
(1)和现家庭常住地址一致的户口簿;
(2)学籍卡;
(3)和现常住地户口薄家庭住址一致的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收据等材料);
(4)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或法定监护人)和现家庭住址二者一致(户口簿和房产证户主为孩子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
(5)持有市区户籍,现小学在外地就读,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注册,原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确需回市区就读初中的学生,其监护人要向晋城市规范市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提供“个人就学申请、原就读小学义务教育证书、学籍卡、市区户籍及现住地房产证”等材料,于7月15日至31日到晋城市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基教科登记。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
(1)父母双方市区现居住地1年以上居住证、房产证明或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
(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就业创业证;
(3)父母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纳税依据);
(4)学籍卡。
以上所涉及的证件材料,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供,学校负责收集、整理、审核,审核确认无误后,必须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班主任、校长签字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报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基教科。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基教科对各学校上报的学生信息进行汇总、分类作出详细统计。
2、分配
晋城市规范市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小学毕业学生统一进行分配,小学毕业学生在8月20日到原就读小学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并按通知书要求的报到时间到所分配中学报到。具体分配程序是:
(1)持有市区户籍,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注册,市教育局、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基教科备案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到相应的初中学校。
(2)非市区户籍的学生,根据《义务教育法》及晋城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市教基字〔20xx〕22号)文件精神,应返回户籍所在地接受初中段义务教育,可享受优质高中分配到校指标的政策。对证件齐全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可以分配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但不享受优质高中分配到校指标。
(3)对城区辖区内的北石店镇、钟家庄办事处、西上庄办事处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市区购有住房,孩子随父母居住在市区并在市区内小学就学、在学籍管理部门备案的,法定监护人应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户籍证明、市区内房产证,在原就读小学进行登记,各小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基础教育科进行申请登记,可分配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但不享受优质高中分配到校指标。
(4)具有市区户籍、学籍的学生,因市区公益性建设、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原因,住址发生变动的,学生监护人要充分考虑就学因素(在服务范围内就读并符合其他有关规定,可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选择在学生户籍所在地所属学校服务范围内居住(若跨区域租房就学不享受优质高中到校指标),凭户口簿、拆迁证明和现住地所在社区或居委证明,按照招生方案要求,分配到相应的学校。
(三)相关材料认定时限
本区初中、小学新生招生中涉及的学生户籍、房产证明(学生或其直系亲属自购且持主要产权的居住类房产)的统计基准日为20xx年6月30日。
四、保障措施
1、招生工作在晋城市规范市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全程参与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处理招生工作过程中所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严格控制市区中小学班容量,小学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确保正常的招生秩序和入学工作的公平公正。
2、市区中小学校继续实行集团化办学模式,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大力推动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缓解市区中小学班容量过大的压力。
3、实行电脑配位阳光编班。各中小学校8月25日前要把本校今年新生班级的班主任教师、任课教师花名通过合理搭配,均衡配置,以班编组,上报晋城市规范市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市直中小学发至jcsjyjjjk@邮箱,城区中小学发至xxx@邮箱)。8月28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所属学校,集中时间、集中地点,把学生按男女生比例编排后输入电脑,实行电脑配位,随机编班。由班主任为代表现场抽取所带班级,当场公布、当场张贴在学校公示栏内,确保9月1日正式开学。
4、严格落实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条禁令”,市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具有本学校服务区域内城区户籍的学生入学。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重点纠正违规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超规模、大班额、虚假招生宣传等违规行为。坚决从严查处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的行为。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凭借职权,干扰正常招生工作,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实行问责追究,绝不姑息。
五、其它
1、各小学校在“晋城市20xx年市区小学一年级信息登记报名系统”中被录取的一年级新生,由录取学校统一注册学籍,未经在系统录取的将不予注册。
2、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本方案所规定的相关时限内,督促适龄儿童按时报名入学。
3、民办中小学校要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要严格按照规定轨制、班额进行招生。各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城区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4、各学校要依法保障服务范围内能够接受普通教育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就近入学,实现“零拒绝”。
5、烈士和现役军人子女、市(区)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6、招生工作期间,晋城市规范市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设立咨询电话:2250412(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xx6xx9(市教育局)提供招生政策咨询服务,方便广大人民群众。
小学招生简章 篇九
一、海淀外外国语实验学校于2014年1月10日启动2014学年度的新生招生工作。届时,海淀外外国语实验学校在线报名系统正式启用,家长网上报名请登录。要了解学校更多信息,请您在校园网中点击《招生专栏》,见《招生简章》、《专题报道》、《校长答家长问》等。
二、新生报名须知:
1、请家长在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后填写在线报名表。报名表上
标志“_”的项目为必填项,请注意详细填写,并注明邮编号。
2、我校中学部2014学年将增设小升初文体特长班和招收特长生(详情请看中学招生简章)。报文体特长班或特长生的家长请在初中综合素质班的报名表的备注栏中注明“选报文体特长班”或“选报特长生提前招生”字样,同时将学生的特长项目和获奖(考级)情况填写清楚(获奖情况只填写区级以上的奖项)。选报特长生提前招生,请学生于3月30日(周日)来校进行特长生专业加试和综合测试(具体要求见填报提交后的提示),合格者签约录取。
3、在网上已报幼儿园、小学、小升初新生的家长,请您自2月18日至4月8日来学校接待中心大厅办理试学体验活动手续(来校时不用带孩子),4月13日(周日)学校将统一组织试学体验活动。
4、办理试学体验活动手续时,请家长按照以下要求携带相关资料:
A.小升初学生家长请携带学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学生本人户口本、五--六年级成绩册原件和复印件;区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B.幼儿园、小学预备班家长来校办理时,请携带孩子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孩子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C.小学一年级新生家长来校办理时,请携带孩子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孩子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三、4月13日(周日)上午8:00,请家长带学生到校参加招生咨询及试学体验活动。具体安排在您来校办理手续时会做详细说明。
四、经试学体验综合评价合格被录取的学生,学校在一周内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通知家长。
五、其它相关信息请家长关注我们校园网上的招生通知。
咨询电话:8843070488467301
六、办理试学体验手续时间:2月18日至4月8日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七、自2月22日开始,家长周六、日及节假日咨询报名、参观校园时间为:每周六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每周日及节假日最后一天家长参观时间为: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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