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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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的活动已经告一段落了,我们一定积累了不少感想吧,这时候写一份活动总结就很重要了。一起来参考活动总结是怎么写的吧,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10篇《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希望能够满足亲的需求。

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方案 篇一

为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做好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特制定后溪镇“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宣传主题

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二、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5日至5月1日

三、宣传内容、对象

(一)宣传主要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

2·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

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

4·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力;

5·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6·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等。

(二)宣传对象。面向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宣传形式包括新闻媒体报道、现场宣传咨询、印发职业健康教育资料、网站专题宣传、群发公益短信、张贴海报和宣传用语、微信公众号宣传、专题培训等。

四、宣传形式及内容

宣传贯彻以《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为重点,宣传形式包括现场宣传咨询、印发科普读物、微信宣传、群发短信、张贴海报和宣传用语、职业知识咨询等。

(一)开展宣传及现场咨询活动。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中,订制宣传画及宣传材料,在人口密集区,采取张挂横幅、设立展板、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案例警示、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

(二)开展送宣传资料进企业活动。编印有关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折页等进企业、进社区、进工作场所,通过宣贯,提高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劳动者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

(三)开展媒体宣传活动。编制以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危害防治为主题的宣传材料,利用广播、微博、微信等宣传工具开展广泛宣传,向企业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发送相关短信,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扩大知晓率,增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镇安委会成立成立后溪镇“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超鹏

副组长:徐雪仙、徐远华

成员:毛磊朱、为存、王超江、春华、吴骏

杨佑梅姜晓刚俞雪良李奕

(二)突出活动重点。针对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情况,深入企业、市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各村、各部门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宣传工作。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

(三)认真进行总结。活动结束后,各村、各部门、各企业要从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认真总结,努力提升职业健康监管水平,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篇二

一、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公司下发的职业病防治年度目标,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确保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及合法权益,促进我项目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了20xx年职业病防治措施计划,为职业病防治的各项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目标

项目将对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积极落实本项目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0xx年本项目将集中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进行有效控制和处理,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和人身伤害。20xx年本项目职业病防治目标如下:

1. 杜绝高温中暑;

2. 尘肺病发生人数为0;

3. 噪声性耳聋的发病率0%;

4. 机械振动伤害发生人数为0;

5. 过度疲劳发生人数为0。

三、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明确项目领导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和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开展职业危害因素辨识评价、控制活动,使项目职业病防治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职业病防治的意识。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卫生宣教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报等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分层次、有计划、有重点地对项目第一责任人、管理人员和接触有害因素人员3个层面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了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感,以及做好职防工作的使命感。 制定和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

(三)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相关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各班组生产现场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穿戴不合格的职工进行现场教育,要求班组及时进行整顿。

(三)年内组织开展一至两次《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的宣传和预防职业病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四)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确定今年体检时间和人数(包括进岗、离岗职工及临时工、合同工等),联系卫生防疫站进行职业卫生体检,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管理。最大限度的将职业病危害控制在源头。

(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或可能造成严重职业危害的岗位及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并完善各种警告标志和警示说明。

(六)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治理步伐。优先保证各种必备劳保用品的备用资金,即时购进各种防护用品,备用资金不得擅自挪用。充分保养好各种防护设施,加快项目上的职业卫生治理步伐,保证广大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

(七)加强健康监护,认真做好有害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岗中和离岗的健康检查。

四、职业病防治措施

(一)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的存放处、使用处的扬尘防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落实相关岗位的持证上岗,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扬尘防护口罩,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工人作业场所的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个人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每月不少于一次,并指导施工作业人员减少扬尘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二)电焊工尘肺、眼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为电焊工提供通风良好的操作空间。

2、个人防护措施: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佩戴有害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杜绝违章作业,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工人作业场所的通风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8小时工作制,及时制止违

章作业。

(三)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机械操作工要持证上岗,提供振动机械防护手套,采取延长换班休息时间,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警示标志的悬挂,工人持证上岗,防震手套佩戴,工作时间不超时等情况。

(四)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对噪音大的机械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减少噪音污染。

2、个人防护措施: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劳动防护耳塞,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降噪音措施,工人佩戴防护耳塞,工作时间不超时。

(五)长期超时、超强度地工作,精神长期过度紧张造成相应职业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减小工人劳动强度,为职工提供良好的生活、休息、娱乐场所,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

2、个人防护措施:不盲目抢工期,即使抢工期也必须安排充足的人员能够按时换班作业,采取8小时作业换班制度,及时发放工人工资,稳定工人情绪。

3、检查措施:工人劳动强度适宜,文明施工,工作时间不超时,工人工资发放情况。

(六)高温中暑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高温期间,为职工备足饮用水或绿豆水、防中暑药品、器材。

2、个人防护措施:减少工人工作时间,尤其是延长中午休息时间。

3、检查措施:夏季施工,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饮水、防中暑物品的配备,工人劳逸适宜,并指导提高中暑情况发生时,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班组负责人务必要站在广大职工职业健康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领导,落实人员,确保实施方案贯彻落实。

(二)综合办公室、安质部、工程部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舆论宣传,将宣传工作深入到基层,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对拒不接受监督或者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履行职责的坚决予以查处。

(三)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职业病时,必须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将事故信息报告上级单位和安监部门。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篇三

一、宣传主题

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二、宣传内容、对象和形式

(一)宣传主要内容。

《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等。

(二)宣传对象和形式。

面向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宣传形式包括新闻媒体报道、现场宣传咨询、印发职业健康教育资料、网站专题宣传、群发公益短信、张贴海报和宣传用语、微信公、众号宣传、专题培训等。

三、活动时间

4月25日至5月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落实经费。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以下简称各地)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内容,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强协调,落实必要的活动经费,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各地及有关企业需要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的,可登陆浙江省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心网上自主选购,网址;需要《职业病防治法》系列宣传片的,可登陆《衢州市安全生产网》培训教育专栏下载。

(二)广泛发动,形成合力。

各地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利用公益性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地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本地区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深入大型企业、开发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要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注重互动式宣传与参与式宣传相结合,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

(四)注意总结,积累经验。

活动结束后,各地要从活动安排、经费保障、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取得经验、存在问题等方面认真梳理总结,及时整理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并于5月6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2)一并报送江山市安监局综合科(职业健康)。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篇四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

二、宣传内容、对象和形式

(一)宣传主要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及标准;

2、《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主要内容;

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

4、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力和义务;

5、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主要内容;

6、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7、职业病患者依法享有的工伤保险权益;

8、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

(二)宣传对象和形式。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重点对中、小、微型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动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知识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宣传形式包括新闻报道、现场宣传咨询、印发科普读物、网站专题宣传、群发公益短信、开通微博客、职业健康知识咨询、召开媒体通气会、医务人员座谈会、专题培训等。

三、活动时间

20xx年x月xx日至x月x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把《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具体实践,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部门协调配合,争取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地要围绕宣传主题,针对本地区重点职业病危害情况,深入企业、车站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积极向广大职业人群和基层群众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全社会关爱劳动者的良好氛围。各地职业病防治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要结合开展职业卫生服务,积极参与宣传工作。

(三)中国疾控中心负责对宣传活动和防治知识提供技术指导,及时整理各地宣传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地要认真总结活动效果,并于5月31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见附件2)分别报送有关部门。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篇五

一、目的

进一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推动《xx市职业病“十三五”防治规划》的落实,提高社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劳动者自我防护的'意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二、活动主题

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三、宣传内容

(一)《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

(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制度;

(三)职业健康促进;

(四)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等。

四、活动方式

(一)现场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及地点:

20xx年4月27日上午10时—12时,西江工业园;

2.参加人员:

①市卫生计生委1人,并邀请市安监局派人参加联合宣传;

②xx市人民医院、xx市疾控中心、xx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市卫生监督所各安排2-3人;

③港北区有关医疗卫生单位3-4人。

3.现场工作要求

①各单位在活动现场分别设立宣传台,悬挂职业病防治相关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结合宣传主题内容发放职业病防治相关宣传单/册等,同时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等;

②各单位做好宣传咨询活动的现场组织工作,宣传往返车辆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③xx市安监局负责现场宣传场地联系;港北区卫计局负责准备各单位宣传台牌,市疾控中心、市骨科医院、市人民医院各准备宣传展板1-2块。

(二)防治宣传进单位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全市各卫生计生单位应通过在单位内悬挂职业病防治标语或候诊大厅了、LED播放宣传标语、在宣传专栏内出版职业病防治、职业病危害知识版报、利用短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并于5月10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总结与统计表(附件2)报送市卫计委疾控科邮箱。市直卫生计生单位请直接将以上材料报送到疾控科。

不尽事宜,请联系市卫计委疾控科、市疾控中心公卫科。联系人:韦xx(xx),陆xx(xx)。邮箱:xx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篇六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以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要内容,以保护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为根本目的,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高我乡职业危害防治能力,推动我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宣传主题

防治职业病,幸福千万家。

三、宣传对象、形式和主要内容

(一)宣传对象和形式。

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中小微型企业负责人和农民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宣传形式包括悬挂布标横幅、设置宣传站点、组织培训教育、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等。

(二)宣传的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及标准;

2、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和义务;

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责任;

4、政府及相关部门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

5、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6、患职业病职工依法享有的工伤保险权益;

7、典型职业病防治的科普知识;

8、典型案例分析。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宣传周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文井乡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宣传周活动。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各村(区)总支(支部)书记

五、时间安排

20xx年4月25日至5月1日在全乡同时展开。

六、工作要求

(一)各村(区)、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把宣传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具体实践,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部署落实。

(二)各村(区)、各相关科室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重点职业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深入企业。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

(三)活动结束后,各村(区)、各相关科室要从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认真总结,努力提升职业健康监管水平,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篇七

为了搞好本厂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厂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X年X X月X X日厂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研究,制定本单位X X X X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韵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

(1)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力戒形式主义。

(2)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用人单位可以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

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但不能像经济责任制那样,把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或者压在劳动者身上。

(3)无论是集体责任制,还是个人责任制都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目标与计划,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法等内容。

(4)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的关键,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大小与奖惩挂钩)。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厂职业活动冲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的特殊管理

放射、高毒职业病危害作业是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和严重职业病的主要作业,其危害后果特别严重,其危害往往是群体性的,且致死率、致残率很高,不仅严重损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给用人单位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也影响社会的稳定。

特殊管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特殊管理。如作业场所的隔离、生产设备管道化、密闭化和操作自动化,作业场所设

置特殊职业病防护设备,包括自动报警装置、防护安全联锁反应系统和工作信号,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医疗急救用品等。

特殊管理措施还包括对这类作业实施特殊的监管手段。如实施许可制度,即作业许可和人员资格许可。作业许可是指用人单位从事放射、高毒等、职业病危害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特殊卫生规定和要求,取得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该项作业。人员资格许可是指从事放射、高毒等特殊职业的人员,也包括这类作业的管理人员必须通过职业健康检查和培训,身体状况符合要求并掌握特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取得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管理人员也必须通过专业培训,取得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资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7、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厂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厂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

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用人单位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8、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职业病报告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 www.chayi5.com 条第一款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②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③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10、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向用人单位提供生产设备时的危害告知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管理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配方、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

、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第二款: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培训对象包括: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的方式有: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其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方案 篇八

一、宣传主题

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二、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5日至5月1日。

三、宣传对象和内容

(一)宣传对象:主要对化工、冶金、铸造、矿山、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中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的人员。

(二)宣传内容:重点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健康监护、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等。

四、宣传形式和要求

各镇(街道)要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动监管人员、网格员以及行业部门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通过新闻报道、现场宣传咨询、印发科普读物与职业健康教育资料、专题讲座与知识竞赛、网站专题宣传、群发公益信息、张贴海报和宣传用语、开通微博微信、专题培训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实现“送职业健康到企业,送职业健康到身边”。

(一)公益宣传咨询活动。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中,依托当地大型企业,在人口密集区和企业集中地,采取张挂横幅、设立展板、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案例警示、现场咨询等形式,展示有关主题宣传画及职业病宣传材料,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

(二)职业健康知识“三进”活动。编制和购买有关职业病防治知识宝典、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折页等宣传资料,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工作场所宣贯,提高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劳动者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各镇(街道)可以选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组织有关单位深入企业开展现场宣传、咨询与防病指导等活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职业病防治专题培训。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员工的职业病防治专题宣贯培训、座谈会或警示教育等,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确保劳动者安全健康。

(四)请专家查隐患活动。各镇(街道)要结合今年重点工作安排,组织专家为辖区内重点企业或职业病多发企业查找职业病防治隐患,针对问题,逐一分析和落实,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依法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五)社会媒体专题宣传活动。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微博、公共传媒等社会媒体,积极开辟宣传专栏、专题、网页,集中、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职业健康”的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本次宣传周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道)要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推手,充分认识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保证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广泛发动,紧扣主题。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围绕宣传主题、宣传重点,制定宣传方案,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同时,各镇(街道)要将宣传周活动与宁波市安监局正在开展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现状调查和分类分级评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认真总结,积累经验。活动结束后,各镇(街道)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及时整理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分析存在问题,并于5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活动影像等相关资料及统计表(见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报市安监局职安科。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新闻稿 篇九

4月25日上午,淄博市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在市职业病防治院举行,标志着宣传周活动在淄博市正式启动。

今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全国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宣传周主题是“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淄博开展为期一周的宣传周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职业健康的浓厚氛围,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据悉,本次启动仪式由淄博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联合举办,市职业病防治院承办。

启动仪式上,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道德在讲话时指出,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是健康淄博建设的具体行动,意义重大。

刘道德强调,要回顾总结《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20年来职业病防治事业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播”等媒介平台作用,广泛宣传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救治康复、职业病人救助保障、企业集体合同职业病防治保障等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广泛宣传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和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深入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巩固和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果,持续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赋予的责任和义务,扛起推进职业健康工作创新发展、全面突破的历史担当,奋力推进健康淄博高质量发展。

启动仪式上,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尚波表示,医院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组建了职业健康宣讲团,建立了职业健康宣讲制度,充分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有利契机,主动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工地等重点场所,为企业管理人员和广大劳动者免费举办职业健康讲堂,并且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积极参与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预防培训、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和尘肺病康复站点帮扶工作,在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卫生管理主体责任、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尚波表示,劳动者对职业健康的向往就是职防人的奋斗目标,医院将紧扣“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宣传周活动主题,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职业健康意识,有效提高劳动者的健康水平,为健康淄博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淄博市职工健康监护所所长王小娟宣读了《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倡议书》,倡议全市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同仁们以“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为己任,以为民服务的情怀、唯旗是夺的勇气和专业务实的作风,发挥各自的技术优势和专业特长,大力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积极支持和参与“健康企业”建设活动,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不懈努力。

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从业人员代表和企业代表依次表态发言,表达了宣传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落实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责任、职业卫生管理责任,用心守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意愿和决心。

在欢快的乐曲声中,淄博市卫健委等有关部门领导走上前台,共同启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启动球,现场响起热烈掌声。

据悉,由于受疫情影响,本次宣传周活动打破以往常规模式,以线上宣传为主,线下宣传为辅。市职业病防治院职工健康监护所牵头组织,精心制作了20多期职业健康知识短视频,撰写了多篇宣传软文,将在后续活动中通过医院网站、医院微信公众号、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密集推出,用更加喜闻乐见的方式为社会大众推广《职业病防治法》等政策法规和职业病防治知识。

与此同时,线下“职业健康百名专家千场科普讲座”活动、职业病防治法“六进”(进企业、进医院、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地)活动也将同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篇十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xx年)》,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xx〕268号)的精神,我省五部门联合发文,在全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为了指导、协助和推动全省宣传活动的深入,省级将开展以下活动:

一、网站宣传:在荆楚网的“健康湖北”专栏开辟职业病防治法宣传专栏,主要展示视频、图片及有关的文字内容。

二、宣传周期间通过公益短信、微信群发职业病防治宣传口号,扩大宣传范围。短信内容为:

1、“健康劳动,幸福生活”;

2、“创建健康工作场所,促进劳动者全面健康。”;

3、“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落款为:湖北省卫生计生委。

三、编印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下发全省,用于各地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

四、开展下乡给职业病患者送关爱活动。宣传周期间,由省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省职业病医院、省CDC)、省安监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红十字总会等,选取我省部分生活困难职业病患者,开展送关爱、送温暖活动。

五、开展“职业病防治摄影比赛”活动。由省安监局牵头,在全省征集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影像资料,并进行评比、宣传。

六、开展街头宣传活动。4月xx日,省、武汉市在汉口火车站广场举办职业病防治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制作职业卫生宣传展板,散发宣传材料,开展专家咨询,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宣传资料包括印有职业病防治法宣传知识的折页、扑克牌、T恤衫等。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市安监局、市卫生监督所等负责现场宣传,省职业病医院、省疾控中心、武汉市职防院等单位负责现场专家咨询。请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荆楚网记者参与现场报道。

七、专题培训。对我省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关人员组织培训,主要有:开展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负责人培训班、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班、职业病报告培训班等。

以上内容就是差异网为您提供的10篇《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能够帮助到您,是差异网最开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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