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方案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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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方案 篇一

近年来,我市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安全形势严峻。今年上半年,全市县乡村道路共发生伤亡道路交通事故63起,死亡30人,受伤85人,财产损失20310元,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34.04%、15.38%、34.92%、2.01%,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同时,农村群众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伤致残导致返贫现象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影响全市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因素之一。为进一步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8月15日至11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以下简称“综合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全面建立县区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一落实三提升五到位一减少”的目标(简称“1351”),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甘政办发〔20xx〕169号)、《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甘交委发〔20xx〕8号)、《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陇政办发〔20xx〕63号)和《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陇办发〔20xx〕78号)精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农村机动车及驾驶人纳管率,提升农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交通安全劝导站、乡镇交警中队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减少死亡事故,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彻底扭转农村道路失控漏管和交通事故频发的被动局面。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副市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薛小勇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韩东武同志、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赵志刚同志任副组长,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赵志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督办等事宜。

三、工作任务

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城乡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

(一)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建设。一是全面完成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建设工作任务。综合整治工作期间,要按标准全面完成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建设任务,具体是:武都区171个、宕昌县84个、文县76个、康县87个、成县61个、徽县53个、两当县30个、西和县96个、礼县142个。其中建成固定式标准化劝导站390个:武都区72个、宕昌县50个、文县40个、康县42个、成县34个、徽县30个、两当县24个、西和县40个、礼县58个。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统一组织验收。二是切实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按照一类乡镇不低于15万元,二类乡镇不低于10万元,三类乡镇不低于7万元的标准,纳入县区财政预算,年底前分期分批全部落实到位(武都区288万元、宕昌县187万元、文县161万元、康县153万元、成县139万元、徽县123万元、两当县84万元、西和县179万元、礼县241万元)。三是健全乡镇交警中队。按照一个乡镇设置一个交警中队的要求,建立健全乡镇公安交警机构(武都区36个、宕昌县25个、文县20个、康县21个、成县17个、徽县15个、两当县12个、西和县20个、礼县29个)。四是强化管理人员培训。综合整治工作期间,县区政府负责举办交通管理员、交通协管员、交通安全劝导员培训,全面提高到位率、管事率。五是落实行政村村口视频监控。农村道路30%以上的行政村出村口至少安装1处视频监控(武都区205处、宕昌县100处、文县91处、康县105处、成县73处、徽县63处、两当县35处、西和县115处、礼县170处)实现乡镇党委政府远程视频监控。六是建立健全基础工作台账。乡镇交管站要明确专人汇总核实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人、车、路等基础信息,按照“一车一档、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基础台帐,并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县区推广率达100%,乡镇交管站使用率达100%。

(二)部门协调联动深入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公安、运管、路政、公路、农机等部门,针对重点节点、时段、路段,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导检查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工作情况,督促整改存在问题,落实工作措施。公安机关要组织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深入农村地区严查无牌无证、农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摩托车不戴头盔、客货车辆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对查获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报废,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律上限处罚,通过综合整治,推动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区政府要把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列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内容,周密安排部署,加大排查力度,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强化源头安全隐患治理。截止7月底,全市逾期未检验的农村面包车976辆。(武都区282辆、宕昌县60辆、文县185辆、康县60辆、成县157辆、徽县98辆、两当县11辆、西和县52辆、礼县71辆;逾期未报废的364辆(武都区59辆、宕昌县16辆、文县104辆、康县37辆、成县73辆、徽县34辆、两当县1辆、西和县17辆、礼县23辆)。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隐患不除事故难防”的理念,用足手段,实行“以人找车”、“以车找人”、“一车一策”的方法,采取媒体曝光、路面检查、约谈等有效措施强制检验、报废,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强化道路隐患治理。严格排查农村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路段安全隐患,特别是对县、乡道路事故多发路段、通行客运车辆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一路一档”的要求逐条建立台账,逐个路段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重点是改造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视距不良及长下坡路段的安全设施,增加让行、减速标志标线以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等禁令标志,加装反光镜、减速带、防护栏、防护桩、防护墙等安全防护设施,在事故多发路段增设电子监控装备,实施全程、实时重点监控,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各县区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度,定期组织教育、司法、公安、文广新、农牧(农机)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市、县区广播、电视台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目,每周定时播出;县区、乡镇、村社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微信入群率要达到100%,在行政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六个一”活动(“大喇叭”每天播一次常识;村口有一块警示、提示标牌;村里有一处宣传栏;学校和幼儿园有一处宣传板报;学校和幼儿园每周上一次安全课;学校和幼儿园签订一份责任书)。要针对本地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规律和特点,结合典型案例,制作并播放贴近农民生活的交通安全宣传片、张贴宣传挂图。要指导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完善乡村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提示牌、墙体标语等安全宣传设施,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要利用农村广播、有线电视,广泛传播交通安全常识,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四、工作职责

(一)县区政府: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提供必要的经费、装备、设施,构建乡镇、村、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网络;加大农村交通安全投入,集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完善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抓好安全设施的管理养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鼓励、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发展。

(二)乡镇政府:承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制定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交通安全管理站、交通安全管理室和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的组织领导,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治等工作;完善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组织开展农村道路管理和养护工作。要明确村委会负责人对本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责,将履行职责情况纳入村级年度考核内容,切实履行教育群众、管理群众的责任。

(三)公安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牵头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指导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和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开展工作;做好交通管理员、交通协管员和交通安全劝导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宣传教育和农村机动车驾驶员教育管理工作。

(四)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运输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动态监管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整治农村地区面包车非法营运违法行为;排查农村道路危险路段和治理安全隐患,抓好公路“生命防护工程”任务、措施、质量、进度、监督、验收等工作的落实。

(五)农牧部门: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严格执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报废、淘汰规定,确保运行安全;加大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交通法规、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的安全培训,落实驾驶人考试、发证有关规定;协助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参与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协助公安部门查处农机驾驶违法行为。

(六)教育部门: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做好农村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严禁学校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

(七)财政部门: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投入,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八)扶贫部门:与同级交通部门共同摸清贫困地区村社道路尚未硬化道路底数,制定发展规划,确保道路建设到位和安全畅通;与同级交通部门联合下达贫困地区村社道路项目计划;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中,增加安全驾驶技术培训。

(九)人社部门: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突出对本籍外出务工人员和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知识,特别是交通安全常识、安全防范技能的教育培训;强化对季节工、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

(十)文广新部门: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作为社会宣传的重要内容,指导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十一)安监部门:督促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排查整治农村道路危险点(段)安全隐患,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安排部署。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实行县区政府领导包乡镇、乡镇政府领导包行政村的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

(二)加强督导考核。市综合整治办公室将对县区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县区要加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三)严肃责任追究。依据省、市有关规定,将严查严处不作为、慢作为、玩忽职守和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未按要求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的,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责令整改;发生一般、较大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确定一名联络员于8月15日前报送市综合整治办公室,每月15日前报送工作小结,11月16日上报综合整治工作总结。

文明交通方案 篇二

为确保我局创建迎检工作目标再明确、任务再细化、责任再落实,顺利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检,特制订以下迎检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市文明办工作要求,认真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落实文明创建主体责任,明确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创建具体责任,有效发挥全员创建工作机制,整改短板、提升标准、严防死守,全力做好迎检阶段的整体提升,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贡献。

二、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市交通运输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迎检指挥部和工作专班,全力推动各项创建工作落实落细。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挥长:王俊庆

常务副指挥长:王鹤辉

副指挥长:孙金华、虞铁民、戴岩、傅浪琴、吴明、

张天根、孙朝明、王坤

成员:余斌、朱义、丁郑淦、冯亮洪、万水建、

吴厚勤、傅晴虹、张璐、陆永苗、陈涧云、

楼周洪、王鸣、陈丹聃

指挥部各级领导、成员要将创建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要全面深入一线,狠抓工作落实。

(二)工作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六个创建工作组,办公室和各创建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工作职能如下:

1、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王鹤辉

常务副主任:王坤

副主任:张璐

成员:方莲、楼益辉、胡晏瑜、陈俊杰、文育生、金燕翔、吴俊强、马彩平、李斯达、骆君鸿

主要职责:负责与市文明办信息沟通,及时准确把握创建信息。负责准确解读、详细分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做好各专项工作组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交通行业创建工作正常开展。

2、出租车网约车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长:虞铁民

副组长:郭骏

成员:毛建辉、郭振华、樊建成、陈呈明

主要职责:负责出租车、网约车行业文明行车、文明服务、车容车貌和精神文明宣传的检查指导工作。

3、公共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长:虞铁民

副组长:陆永苗、朱义、郭骏

成员:樊建成、傅云峰、沈俭、吴攀华、骆子军、黄河、虞利民

主要职责:负责公交行业文明行车、文明服务、车容车貌、精神文明宣传、文明乘车以及长途汽车站、公交车站、火车站、民航机场的`检查指导工作。

4、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长:吴明、张天根

副组长:余斌、丁郑淦、冯亮洪、万水建、吴厚勤、傅晴虹

成员:赵云飞、缪振、黄利敏、楼俊杰、吴坚、文育生、金燕翔、华永辉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公路路域环境、公路附属设施、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占道经营整治、在建工地源头管理等的检查指导工作。

5、交通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长:傅浪琴

副组长:冯亮洪、赵云飞

成员:厉之超、张晓军、王胜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交通工程标化工地建设、文明安全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和施工废水规范排放等的检查指导工作。

6、志愿服务组

组长:戴岩

副组长:陈丹聃

成员:交通系统全体党员干部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安排拥军五区社区共建、北苑路(春晗路—望道路)“门前五包”认领路段和机关部门认领路口等的创建工作。

7、督查检查组

组长:孙朝明

副组长:何福龙、周荣兴

成员:张健鹏、楼益辉、胡晏瑜、陈俊杰、文育生、

金燕翔、吴俊强、马彩平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对交通运输系统文明创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预警、督促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今年是义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检之年,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胜之年。交通系统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创建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一切围绕创建,一切为了创建。

(二)狠抓落实。交通系统上下要集中精力,加大投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为引领,对本单位目标任务再细化、再分解,做到定部门、定人员、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定成效,确保交通指标不失分。

(三)严肃问责。进一步加大督办问责力度,对督办整改不到位、回潮反复现象突出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及时问责,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

文明交通方案 篇三

一、夯实文明交通法治基础,依法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1.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公安部门围绕七类重点交通违法,按照6月查不礼让斑马线、7月查酒驾、8月查毒驾、9月查闯红灯、10月查占用应急车道、11月查超载的部署,每月突出一类重点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和主题宣传。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推动文明交通进驾校和文明交通教育基地建设,通过优秀驾驶人经验宣讲、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3D实景模拟训练、实地观摩等多种方式,打牢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基础。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重点增强企业、单位交通安全负责人交通安全法律责任意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交通安全教育。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公安部门11月30日以前按时限分重点落实7类重点交通违法治理工作;公安、交通运输部门12月31日以前完成进教育基地、文明交通进驾校宣传;司法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12月31日以前完成对重点企业、单位的交通安全法普及宣传;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9月30日以前指导中小学校将交通安全法制教育纳入公共安全教育内容。

2.依法加强重点车辆监管和突出违法行为治理。各级公安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以营运客车、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辆为重点,大力整治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非法运输、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治理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

3.提高严重交通违法查纠效能。各级公安部门要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和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及时发现、预警、拦截查处违法车辆,精准查纠、有效防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动态监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专人值守制度,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促进长途客运行业规范化,切实保障长途客运运输安全。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

二、开展文明交通主题活动,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4.精心组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作为提升全民文明交通意识的重要抓手,积极会商,共同谋划,提前组织,切实发挥各部门、各单位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的组织宣传作用,推出线上线下系列主题活动,多角度多媒体引导舆论关注,提高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在公众中的能见度和曝光率,进一步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11月10日以前制定方案,各部门12月1日以前完成本部门本系统宣传,各部门12月31日以前完成联合宣传活动。

5.组织开展“防事故、保安全”三大主题宣传活动。20xx年上半年,各级公安、交通运输、文明办等部门在主要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大型停车场等场所组织开展“降速五公里、我参与我安全”主题活动,并联合媒体同频同步,号召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为安全降速,为文明降速。20xx年下半年,在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组织开展“系上安全带、一路保平安”的主题宣传活动,号召机动车驾乘人员系好安全带。20xx年全年,在县乡、农村等地区大力开展“送头盔下乡、保安全出行”主题活动,提升农村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提高摩托车驾驶人头盔佩戴率。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交通运输厅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6月30日以前分别制定活动方案,7月31日以前完成“降速五公里、我参与我安全”宣传活动,9月30日以前完成“系上安全带、一路保平安”宣传活动,12月31日以前完成“送头盔下乡、保安全出行”宣传活动。

6.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制定20xx年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工作计划,各级公安、文明办、共青团委依靠、协同大专院校学生会、志愿者协会等团体、单位的力量,组建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公益活动;进一步发动保险行业、汽车企业、驾驶人协会、车友俱乐部等社会力量,探索建立专业化公益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7月20日以前,省文明办协调各地制定活动方案,会同省志愿服务联合会组织各地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北省委7月31日以前联合组建,并指导各地普遍组建志愿者队伍,12月31日以前完成志愿者年度宣传活动。

7.组织策划宣传作品创作展示活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继续开展全省文明交通优秀宣传作品创作、征集和传播展示活动,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强的文明交通文艺宣传作品;各级公安、文明办、教育、文化、交通运输、共青团要针对不同受众群体、不同地域特点、不同事故形式、不同展示平台,创作主题鲜明、质量上乘的交通安全宣传品,用新颖的方式吸引交通参与者关注,用艺术的方式普及法律常识,拓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的文化内涵,深化文明交通主旨。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交通运输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6月30日以前制定创作评选活动方案,9月30日以前完成全省评选。

三、加强三大重点群体定向宣传教育,深入普及安全知识

8.抓好农村群众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各级公安、文明办、文化部门要争取领导重视和政策支持,将农村文明交通宣传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工作并完善考评体系。20xx年,结合农村劝导站和农村文化广场建设,重点推动“有广播、有宣传栏、有墙体标语、有提示牌、有宣传员、有工作台账”的“六有”文明交通农村建设,重点推广农村交通安全大喇叭宣传模式,年内70%以上的行政村安装大喇叭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100%以上的`县(市)在电视台、广播站每月播出一期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节目,100%的行政村有一处交通安全墙体标语、板报或挂图,100%的学校、幼儿园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教育厅

完成时限:省公安厅联合省文化厅、教育厅12月31日以前完成全省80%以上行政村“六有”建设任务。

9.深化客货运企业驾驶人再教育。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运用网络远程教育等先进手段,深入开展客货运驾驶人继续教育,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各级公安部门要用好审验学习制度,强化对满分驾驶人及有违法记分记录的大型客货车驾驶人的再教育。交通运输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落实职业驾驶人再教育情况的检查,督促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客货运企业进行整改。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

10.抓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起步教育。各级公安、教育、文化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学前教育机构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儿童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针对不同阶段学生心理特点和认知能力,分阶段编写制作交通安全读本、画册、教学片等,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开发交通安全法制教育的校本课程。各级公安部门要大力推广中小学生体验式、实践式交通安全教育做法,利用“六一”儿童节、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及放假前、开学后等重要时段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及社会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文化厅

完成时限:省公安厅、省文化厅9月30日以前指导各地完成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品创作,省教育厅12月31日以前指导各地完成四次(六一、122、放暑假前、开学后)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集中宣传。

四、充分发挥媒体力量,加强文明交通联播共享

11.深化媒体公益广告计划。各级文明办要将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纳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道德行为规范的整体公益宣传计划,牵头制定文明交通媒体公益广告刊播计划,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移动媒体、手机短信、户外显示屏等传播介质,延伸公益宣传触角和覆盖面,引发交通参与者共鸣,倡导文明交通新风尚。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

完成时限:7月15日以前,省文明办做好年度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刊播协调工作计划,省公安厅12月31日以前组织不少于八次媒体公益宣传。

12.深度应用新媒体优势开展宣传。各级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微博、微信、微视和客户端等“三微一端”新媒体平台“速度快、传播广、参与度高”的传播优势,将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开展“指尖上的文明交通”等主题媒体活动,普及交通安全常识、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安全防护意识,弘扬文明交通正能量。拓展公安交管网站、微信微博平台、APP客户端等平台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业务办理、信息查询、警务公开、安全提示等综合性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完成时限:8月31日以前完成公安交管网站、微信微博平台、APP客户端改版升级。

13.建立交通安全信息联动发布机制。各级公安部门在法定节假日、恶劣天气期间通过电台、电视台、手机短信等平台,实时、动态面向公众开展交通安全预警提示,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动员组织水平。各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发挥各地交通广播,交通电视、移动电视的传播影响力,强化区域协作,及时发布相邻地区主要高速公路、国道路况信息及紧急情况下应急疏导措施,并在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出台、重大交通管理政策发布及重要时间节点强化全省宣传联动,共谋共策,实现宣传资源优势互补和优化配置。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

五、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文明交通社会化进程

14.建立文明交通效果评估机制。各成员单位要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为核心出台配套政策,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从20xx年起,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委托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对各市文明交通状况进行综合测评,向社会公布测评报告,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考评各地区、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城镇建设的重要指标,推动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强化系统治理。

责任单位: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共青团河北省委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委员会办公室6月30日以前制定评估办法,10月31日以前完成全省评估,12月31日以前向社会发布结果。

15.促进“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建立。各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公民和单位文明交通信用电子档案,将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责任事故信息与企业、个人信用关联,并逐步推广文明交通信用记录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的做法,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地区要积极会同保险公司,将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与商业车险费率相挂钩。

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12月31日以前完成诚信体系初步建设。

16.构建社会监督交通安全新格局。各级公安、文明办、交通运输部门完善群众举报交通违法查处奖励机制,鼓励群众通过电话、短信、互联网和新媒体等举报营运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级公安部门推动新闻媒体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文明出行我点赞”、“交通隐患整改我建言”等随手拍、提建议等活动,深度调查曝光安全隐患和主体责任不落实情况,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交通安全的合力和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8月31日以前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省公安厅9月30日以前建立新闻媒体曝光制度。

文明交通活动方案 篇四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一步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规范交通安全行为,提高学生交通安全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的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教育体验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教育体验活动,提升师生的交通文明意识,引导师生积极倡导和自觉践行文明行路、文明驾车、文明乘车行为,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影响家长乃至全社会进一步强化交通文明意识,共同营造文明礼让、和谐顺畅的交通环境。

二、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副组长:xx

具体负责:德育处带队老师:xx

三、活动时间:5月4日上午9:30—11:00

四、活动地点:市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地址:市和平中路330号(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北楼6楼)。

五、参加对象:五年级各班的四好少年及优秀学生。

六、活动准备:

1、确定带队老师和参加活动学生。

2、以“文明在路上”为主题进行活动前的安全教育,明确本次活动要求。

3、联系接送车辆,保证交通安全。

4、主动和家长沟通,取得家长的支持。

文明交通整治行动方案 篇五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并精准落实到创建工作的方方面面,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努力以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高效能提升,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发展品质的高水平改善,来推动文明城市创建的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重点

按照全市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开展重点领域整治提升、文明小区创建、城乡文明共建等十项行动要求,我局共涉及市容市貌整治类、公共秩序整治类、城乡文明共建类、法治环境提升类、公益宣传类5项,31条主街道整治任务1项,居民小区整治任务1项,共计7项。具体任务为:

1、市容市貌整治行动1项,加强公交站牌、广告牌等公共设施完好,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均按要求设置标准化的母婴室;

2、城乡文明共建行动1项,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对公路沿线环境维护,打造干净整治人居环境,同时,实行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3、社会公共秩序整治行动1项,要规范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运营管理;

4、法治环境提升行动1项,抓好出租等行业约束自律,对重点人群众进行教育管理;

5、公益宣传行动1项,在全市主次干道、公交站点、小区、车站等设置公益广告,浓厚创城氛围;

6、全市31条主街道整治任务1项,西苑东大街(原西环);

7、全市居民小区整治任务1项,包含全系统7个自建小区(交通苑、建华街家属楼、运管站家属楼、富强路运管站家属楼、征费站家属楼、向阳桥家属楼、公路站家属楼)。

三、开始时间及整治任务

本着工作与创城两不误的原则,从现在开始,分管局领导要亲自带队,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组织本单位、本科室干部职工下沉一线到分包的指定地点按要求、按标准开始整治。

总指挥:王旭东

(一)加强基础设施管护建设。(分管局领导:郝跃平;责任单位:城运站、汽车站)具体整治任务:要确保城市公交站牌、广告牌等公共设施完好;特别要修缮维护公共场所的座椅和无障碍设施,确保无占用无损坏;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均按要求设置标准化的母婴室。(任务明细后附:表1)

(二)规范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运营管理。(分管局领导:王宏杰;责任单位:城运站、运管站)具体整治任务:加强巡查执法,杜绝非法营运、争抢客源、乱拉乱载等违规行为。要建立健全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车运营服务和监督投诉机制,加强司乘人员的业务技能、职业道德和文明礼仪培训,纠正仪表不整洁、语言不文明、不开计价器、随意涨价收费、不出具发票以及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违规停车等不文明行为。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使者”、文明公交线路、文明出租车、文明客运班线等评选活动,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任务明细后附:表2)

(三)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分管局领导:张延东;责任单位:地方站、城运站)具体整治任务:按照全市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对公路环境整治,打造干净整洁、靓丽美观的路域环境。实行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任务明细后附:表3)

(四)开展德法共治促文明新风活动。(分管局领导:王宏杰;责任单位:城运站)具体整治任务:突出抓好出租车行业约束自律,对出租车司机等重点人群进行教育管理。(任务明细后附:表4)

(五)加强户外载体宣传。(分管局领导:温向军;责任单位:路政站、城运站、汽车站)具体整治任务:在全市主次干道、公交站点设置公益广告;在车站等公共场所合理设置公益广告景观小品。(任务明细后附:表5)

(六)西苑东大街(原西环路)容貌治理。(分管局领导:张延东;责任单位:局机关)具体整治任务:主要制止和清理私搭乱建,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清理店外经营、乱摆乱放,规范经营秩序;整修和维护破损便道及路面,确保道路和便道整洁畅通;规范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营造整齐规范的。交通秩序;清理和整治道路两侧以及可视范围内所有非法小广告,杜绝乱贴、乱画、乱写,保证环境卫生整洁;整治电线私拉乱接,规整杂乱横空线缆,营造安全整洁的生活环境。(任务明细后附:表6)

(七)7个自建小区整治提升。(分管局领导:郝跃平;责任单位:按照全局自建小区责任划分局机关事务处2个、运管站2个、治超站1个、养护站2个)具体整治任务: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实现垃圾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有效解决小区存在的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摊位乱摆、私搭乱建、小广告乱张贴、楼道内杂物乱堆放等突出问题,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做到路面平整、环境整洁、绿化美化亮化。建立健全各类文化活动场所,并配备各种活动器材;通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武安好人等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倡导文明之风。(任务明细后附:表7)

四、保障措施

(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推进城市面貌大提升专项行动,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按期实现整治提升目标。

(二)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政策研究、过程管控、资料收集、活动安排等统筹推进工作。经报请局领导同意,成立20xx年交通创城工作专班,专班内业组由局网信办牵头,城运站、汽车站各安排1名资料人员到局网信办合署办公直至活动结束;专班外业组由局大督查牵头,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跟进督导,每日在工作群进行反馈。

(三)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从全市大局出发,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努力形成单位、科室互动、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局面,严禁推诿扯皮。

(四)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全面推进落实。局主要领导一周一调度,局主管领导两天一调度,局大督查每天进行督导推进,强化督查督办,实行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影响创建工作进度的,要及时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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