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范文【最新3篇】

发布时间:

为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帮助农村困难群众提高生活质量,改善农村居住条件,解决基本居住安全问题,结合我乡农村农民居住状况和新农村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下内容是差异网为您带来的3篇《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范文》,如果能帮助到亲,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篇一

以“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新型城乡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要求,在全乡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建设规划有序、居住安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好家园,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__年度我乡计划完成40户的危房改造任务,其中20__年第五批27户,20__年第一批__户,优先解决经济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同时发动群众进行环境治理,提高危房改造水平。在20__年7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危房改造以异地相对集中新建为主。

(三)建设标准及规模:主房两间,两层楼房,占地面积80m2,砖混结构,并配套水、电等,总投资概算约5万元。

(四)改造后主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户。

(二)补助标准

一般困难户中央和地方每户综合补助7500元。

(三)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区财政集中管理、统一使用。补助资金要实行专款专用,健全制度,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发放通过财政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

(一)各村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明确负责人与具办人。

(二)严格审核补助对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审核、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乡乡人民政府要与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

(三)严格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施工队要严格按照区住建委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建设,由乡村危房改造小组进行监督。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篇二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为重点,以解决农村最困难、最急需、最危险的农村居民住房问题为核心,把危房危窑改造与“美丽乡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整村推进相结合,坚持科学规划先行,特色产业为支撑,抓好统筹兼顾,通过政府救助、社会帮扶、项目捆绑、群众筹资投劳等多方面筹措资金,切实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实现农村困难群众“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的目标,为加快推进“四个西吉”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规划先行, 整村推进。按照“大集中、小连片”整村推进建房的原则,在危房改造集中建设点,以行政村为主体、以自然村为单元集中实施,整村消除危窑危房,推行“五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监理、统一选择施工队伍、统一招标采购材料、统一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整合扶贫、农牧、交通、水利、林业、电力等部门资源,结合2016年集镇建设和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美丽新村示范点建设,配套水、电、路、文化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确保不反复、不浪费。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按照先川后山、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解决极度贫困户和急需改造且积极性高的困难农户住房;优先安排葫芦河产业带、交通便道、旅游区村庄;优先安排中心镇和美丽乡村周边村危房改造户。

(三)坚持标准,分类实施。科学界定和严格把握危房改造等级标准(必须是2009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__农村住房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入户调查表》鉴定的D级危房户)、贫困标准、新居建设标准、扶持补助标准,分类推进改造安置,确保危房危窑改造到位。在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贫困类型中的极度贫困户和低保户时,必须符合《__回族自治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办法》等相关规定,且经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的老、弱、病、残和无固定经济收入来源、无自筹建房资金能力、无劳动能力的极贫户及其他低保户,非农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危房补助,确保危房改造保障对象的准确性和补助标准的一致性。

(四)政府引导,农民参与。以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以农户为建设主体,强化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协调指导职责,广泛维护最广大群众的利益,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把好事办好。

(五)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三级审批,三榜公示”的程序确定危房改造户,切实做到改造对象公开、建房标准公开、补助资金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2016年全县改造农村危窑危房__户,其中极度贫困户__户,低保户__户,其他贫困户__户。

四、方式步骤

(一)改造方式

1.就地新建。对《__镇村体系规划(2013-2020)》和《__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划的中心村和保留的自然村范围内危窑危房采取原地翻建或村内新建方式改造。

2.异地迁建。对规划撤并村庄及地震断裂带、滞洪泄洪区、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内危窑危房,就近在规划中心村或保留自然村迁建。

3.政府统建。对极度贫困户,由自治区财政出资,就近在规划中心村或保留自然村建房安置。极度贫困户以乡为单位统一规划、统一施工建设。全县统一聘请监理公司,按照基础、主体、装饰等工程建设施工步骤,履行监理主体责任。

4.房屋置换。危窑危房户可购置规划中心村和保留自然村内空置的、经鉴定不属于危房的旧校舍、村部等公房和农宅解决住房问题,享受财政补助。

(二)建设标准

新建住房必须严格按照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定的统一图纸进行施工。

1.住房面积标准。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宁建(村)发〔2013〕13号),参照自治区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有关文件确定的建设标准,极度贫困户每户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36平方米以内,严格确定极度贫困户改造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验收,低保户、其它危房改造户人均建筑面积不小于13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但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应超过18平方米。

2.新房建筑

构造标准(1)屋脊标准:新建住房必须起脊,三道檩条,灰蓝色或红色脊和飞檐,两面流水,屋顶坡度60度。屋脊两头为“挑角”图案,高度30厘米。

(2)屋面标准:屋面用灰蓝色或红色釉瓦,3.5厘米厚草泥,雨席盖顶,松椽小头直径6厘米,椽间距不大于20厘米;松木脊檩条小头直径不小于20厘米,坡檩条小头直径不小于16厘米。

(3)圈梁构造柱标准:钢筋混凝土现浇上、下圈梁,每间设构造柱,截面尺寸为24厘米×24厘米。圈梁构造柱用4根圆12主筋,圆6箍筋间距20厘米,水泥、沙子、石子比例1:3:5。

(4)墙体标准:用红砖砌筑,外墙37厘米,内墙24厘米,采用M5水泥砂浆或M5混合砂浆砌筑,M5水泥砂浆的配合比为:水泥:砂子=209千克:1631千克(1:7.8),M5混合砂浆的配合比为:水泥:砂子:白灰=205千克:1600千克:100千克(1:7.8:0.5)。外墙转角及内外墙交接处设置构造柱时应沿墙高每隔50厘米配置2根直径6的拉结钢筋,每边伸入墙内不小于1米。

(5)门窗标准:原色松木门,铝合金窗,门窗必须分设,不得门连窗。门宽0.9米、高2.4米(套间门宽0.9米,高2.1米);窗宽1.8米、高1.5米。木门在砖墙内预埋木砖连接,铝合金窗用预埋件连接。

(6)地基标准:地基应挖至老土层以下,无异常情况,方可施工。可用3:7灰土夯实砌砖地基,也可用毛石做基础,地基高度1.2米,宽度0.5米。所有内外墙基础做2厘米厚水泥砂浆(加5%防水剂)防潮层。

(7)材料标准:新建住房所用砖、水泥、钢筋、铝合金等材料需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方能采购使用。

(三)补助标准

1.极度贫困户。即“交钥匙”工程,建房面积36平方米,按建设成本1100元/平方米核算,每户补助3.96万元,由乡镇政府通过招投标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建设,农户监督实施。

2.低保户、一般贫困户。每户补助标准以奖代补在自治区现行政策基础上不超过2.2万元。改造农户根据自身需要确定住房面积,缺口资金和超出面积费用由农户自筹。改造建设时根据群众意愿,或由政府集中采购檩椽、钢材、砖瓦、水泥等建筑材料,群众投工投劳、户帮户自建;或由群众按统一设计标准要求自建、政府补贴。

3.分散供养五保户。实行集中供养的办法,对分散供养五保户按自治区现行政策每张床位补助10万元,由政府统一建设敬老院集中安置。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3月1日—3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各乡(镇)召开会议,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全面安排部署危房改造工作。

3.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3月21日—10月30日)。按照总体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全力抓好任务落实。危房改造集中点的规划和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及时报送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审定;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审定的规划和施工图及建房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4.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0月15日—12月30日)。各乡(镇)对建房材料、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资金使用、档案资料等情况自查自验后提出申请,由县危房领导小组组织全面验收,并将危房改造的全部档案资料归集、整理(包括电子信息录入)。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将全县危房改造验收书面总结报告上报区、市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决定调整加强__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__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 组 长:__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__ 政府副县长

成 员:__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__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__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__ 县残联理事长

__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__ 县民政局局长

__ 县财政局局长

__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__ 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__ 县

交通运输局局长__ 县水务局局长

__ 县农牧局局长

__ 县审计局局长

__ 县林业局局长

__ 县扶贫办主任

__ 县供电公司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县环境监测站三楼),__兼任办公室主任,__、__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专门工作人员,成立组织协调、规划、督查、资金拨付、资料整理、宣传6个工作组(具体人员见附件1),全面负责协调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农村危房改造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__市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村危房改造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全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措施;全面统筹指导和协调乡(镇)、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相关事宜;协调处理全县农村危房改造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审议、报批;督促检查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

2.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各级有关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和建筑设计方案;督促指导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协调处理改造实施中的问题,对相关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上报;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档案管理工作,分析处理和危险房屋鉴定技术指导,提供农村危房改造的宣传资料和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3.组织协调组职责:负责审核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年度计划;协调安排全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监督检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督促指导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协调处理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中的问题。

4.规划组职责:负责编制全县危房改造户比较集中的村庄规划,统一布局,统一设计,统一风格;负责建设选址工作,坚持避开地质灾害和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减小开支的原则,充分利用原有电源、水源、道路、圈棚等设施,进一步提高危房改造规模和效果;负责统筹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改厕等设施建设的规划,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提高危房改造水平。

5.督查组职责:

(1)严格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宁建(村)发〔2013〕13号)等要求,全面开展督查工作;

(2)负责督查乡(镇)是否成立领导、质量监督管理小组,是否制订实施方案,是否落实包抓人员,是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是否执行以户建卡和以村建档的台、卡、账建设,是否组织宣传培训和新旧房屋图片的拍摄等。

(3)负责督查乡镇危房改造资料,主要是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是否召开村民小组评议、是否经过公示、有无协议书;农户家庭人口、收入与申报建房面积是否相符。

(4)负责督查建房标准和“两极一控”(即:“两极”极贫、极危,“一控”控制面积标准)情况。主要是危房改造户是否按相应控制建筑面积进行建设;是否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做到“上下圈梁三七墙,松檩松椽砖木房,琉璃灰瓦装飞檐,粉白底子灰带装”;是否坚持极贫极危的农户优先修建。

(5)负责督查地质灾害户的实施及搬迁入住情况。

(6)负责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督查结果和全县危房改造进展情况。

(7)负责督查危房改造进度和建设补助资金拨付。

6.资料整理组职责:负责审查乡(镇)确定的农村危房改造户一户一档纸质档案整理工作;负责督查危房改造网上信息录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负责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和档案管理工作。

7.资金拨付组职责: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审核各乡镇危房改造花名册(必需有乡镇负责人和督查验收人员签字);根据危房建设进度,提出建设补助资金拨付比例,及时拨付补助资金;负责督促乡镇严格按照建设补助资金管理规定,实行“一卡通”直补管理,及时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8.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职责: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的选址定点、规划,组织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集和施工方案,指导并督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进度及相关问题。

9.县国土资源局职责:负责指导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涉及旧宅基地恢复农田和新址占地等有关土地审批工作,协调处理相关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

10.县财政局职责: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与区、市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自治区的资金、政策支持;根据自治区和我县的资金构成情况,研究提出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筹集和使用安排建议;编制好资金计划,做好资金拨付管理。

11.县监察局、审计局职责:负责对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对违规使用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对完不成危房改造任务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2.发改、交通、水务、农牧、林业、扶贫、残联、供电等部门(单位)职责:要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将危房改造与集镇建设、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相结合,将危房改造与种草养畜、人饮工程、闽宁项目、“一池三改”、庭院改造、村庄环境绿化整治等项目捆绑实施,配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帮助建房对象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13.各乡(镇)党委、政府职责:乡镇党委书记是危房改造的第一责任人,乡镇长是危房改造的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要明确1名包抓副职领导和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负责做好调查、鉴定、改造和审核等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宣传组、质量监

督组、资金管理组、验收组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管,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危房改造任务下达后,乡(镇)要制定实施方案,将建设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实行乡(镇)领导包村、干部包户的分级负责制,形成层层抓落实工作机制;监察、发改、民政、财政、国土、建环、交通、水务、农牧、审计、扶贫等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整合项目资源,积极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简化工作程序,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进度。加大督查力度,各乡(镇)每半个月上报一次工程进度,质量督察组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不定期督查,并每半个月进行一次通报。对行动缓慢、工作滞后、效果不明显的,限期整改,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完成时限,统筹规划集中建房点,逐村确定建房对象,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相关标准,严把工程质量关,做好各个环节的衔接,扎实推进危房改造工作进度。

(三)创新改造思路,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要认真总结,积极探索,创新思路,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要求,采取集中、分散或原址新建等方式,建设产权归政府的农村廉租住房,签订租赁协议,无偿提供给极度贫困的群众居住。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同步完成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录入和纸质档案建立工作,信息录入的相关数据和改造中、改造后照片等绝对不能出现多户重复使用的现象。

(四)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考核验收。县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管,确保使用规范。按照“谁督查、谁验收”,“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先由各乡(镇)自验、再由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进行全面验收,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验收结果由验收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对危房改造对象确定不准确、贫困类型界定不当和建房质量不过关的坚决不予验收,不予兑付建房补助资金。对验收合格的由县财政部门根据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提供的危房改造花名册,通过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转入农村危房改造户“一卡通”账户。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篇三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认真落实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为民解困”的宗旨,以政府为主导,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进一步改善农村居住在危房(土坯房)中群众的住房条件,确保把这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工程、安居工程办好、办实。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大力推广节能材料和技术,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经济、适用、节能、防风、抗震,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坚持最贫困、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本地经济最困难、现住土坯房、住房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

3、坚持统筹规划、重点安排原则。必须符合镇、村建设规划,优先安排土坯房改造和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避免土地、资金的浪费,确保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利用五年时间全面消灭土坯房目标的落实。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要规范程序,坚持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程实行阳光操作。

三、目标任务

根据《县2014年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镇2014年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任务为200户。

四、时间要求

我们务必于2014年11月30日前高标准、严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县下达的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工作任务。

1、宣传发动和农户申请阶段(3月1日—3月31日)。各村要充分利用文件、会议、宣传资料、标语横幅、走村串户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农户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2、调查核定阶段(4月1日—5月20日)。镇、村两级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4月30日前要完成对本年度申请改造的农户进行核查,初步确定改造对象,报县土坯办核定,5月20日前县土坯办将完成改造农户核定审批。逾期不再受理审批。

3、施工建设阶段(5月21日—11月30日)。镇、村要采取得力措施,督促改造对象开工建设,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即:5月份开工建设;7月底前要全部动工;11月底前全部竣工入住。

五、资金来源

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资金以多渠道筹措。五保户、孤儿户、孤寡老人户的改造资金以中央、省专项改造资金和地方财政安排为主,其他农户以自筹为主,中央、省专项改造资金和地方财政安排资金为辅。政府鼓励农民贷款改造危房,镇、村可指导和帮助改造困难户贷款,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六、改造范围、改造对象、改造方式和补助标准

1、改造范围

全镇18个村(居)委会的农村居民。

2、改造对象

土坯房(含卵石土浆房)必须满足改造对象是县户籍人员;其他危房必须满足改造对象是县农业户籍人员。按照国家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居住在被确定为整幢危房(D级)、局部危房(C级)和土坯房(含卵石土浆房)中的农户,包括: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户,均属为改造对象。凡新建房屋者均不属于改造对象。

注:本方案所指的C级危房是指原居住房屋为农村传统住房风格的瓦房(一厅四房),墙体比较坚固,没有出现裂缝、倾斜或倒塌现象,仅屋面木料和瓦片损坏不能居住,只需更换屋面材料和墙体批档就能居住的房屋。

3、改造方式

拟改造的农村危房属D级危房(含土坯房和卵石土浆房)的,须拆除重建,属C级危房的,可修缮加固。

(1)拆除重建原则上以原址重建为主,确需异地重建的,改造地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且经村、镇两级部门核准,报县土坯办审批方可开工建设,同时须对已拆除的旧房原址进行拍照,旧房原貌相片与改造后的相片应进入一户一档存档。

(2)C级修缮加固的,可对房屋屋面新建和危险部位进行修缮或加固。在修缮加固前,须对整栋房屋和危险部位进行拍照,原貌照片与修缮加固后的房屋照片一起进入一户一档存档。

改造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4、补助标准

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中央、省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本着便民、利民原则,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一次性拨付办法,具体为:符合危房(土坯房)改造条件的农户房屋竣工后上报镇政府,经镇政府、县土坯办联合验收后,合格的由镇政府填写《县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农户档案》上报县土坯办,由县土坯办审批后经“一卡通”直接拨付给改造农户。

(1)农村低保户D级危房(土坯房)或在征地拆迁中符合改造要求的,每套补助3.5万元(正屋3.3万元、伙房0.1万元、卫生间0.1万元);

(2)残疾人户(改造对象须年满18周岁以上且持有县残联颁发的第二代残疾证)D级危房(土坯房)或在征地拆迁中符合要求的,每套补助2.6万元(正屋2.4万元、伙房0.1万元、卫生间0.1万元);

(3)五保户、孤儿户、孤寡老人户和纯残疾人户符合改造条件的,建设标准为30㎡砖木结构房屋,资金由政府统筹安排,按每户2万元的标准统一规格建造,由镇政府组织实施;

(4)其他贫困户D级危房(土坯房)拆除重建,每套补助2.3万元(正屋2.1万元、伙房0.1万元、卫生间0.1万元);

(5)农村C级危房修缮加固一般贫困户按每间正屋1万元给予补助,低保户按每间正屋1.5万元给予补助(伙房和小屋不列入C级补助);

既是低保户又是残疾人户改造房屋的,按最高补助标准执行。注:正屋为农村传统住屋(一厅四房)或平房,超过60平方米方可纳入补助范围,农村低保户和残疾人户可适当放宽至50平方米。原属居住的偏房40-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以每平方米补助350元计,低保户加补1万元;20-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以每间补助4000元计,低保户加补0.5万元;20平方米以下按伙房标准补助。

七、申报与审批

镇要严格规范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

1、改造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通过,经张榜公示7天且群众没有异议后,由村委会出具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镇政府;

3、镇政府对申请农户全面入户核查认定,符合改造条件的拍摄危房原貌相片,公示7天且无异议后,将名单和危房原貌相片一起报县土坯办;

4、县土坯办对镇报送的改造对象材料进行审核,存在异议的要到现场进行核准,对符合改造条件的予以审批,方可动工改造建设。

八、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镇、村要贯彻落实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充分发挥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作用,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的能力。

九、建立健全档案管理

镇要按照要求,建立完善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一式两份,镇政府与县土坯办各执一份,实行一户一档,规范管理。全部改造农户的档案都要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改造农户档案电子归档。

十、实行月进度报告制度

每月的28日前,镇应将当月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的工程进度及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书面形式报县土坯办。

十一、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农村危房(土坯房)工作量大、分布广、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驻点干部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制定方案,加大培训。要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合理安排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方案制定后要报县土坯办备案。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3篇《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范文》,您可以复制其中的精彩段落、语句,也可以下载DOC格式的文档以便编辑使用。

336 236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