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选择方案【精选3篇】

发布时间:

双向选择方案 篇一

现将《**省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实施细则》和《关于党政机关中层以下非领导职位推行双向选择的意见》的通知(组[20**]1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实施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单位应制定工作方案,对竞争的职位、任职条件、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提出具体意见。工作方案要事先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备案。面向本系统或其他部门以及面向社会进行的竞争上岗工作方案,参照管理机关应征得同级组织部门同意,政府工作部门应征得同级人事部门同意。

三、对机关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后不能担任原来职务的落岗人员,应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经组织考察确属不能胜任现职的落岗人员,要予以改任非领导职务或降职或免职。

2、对在双向选择中未能上岗的人员,给予不超过2年的待岗期。待岗期间可由单位安排临时性工作,也可以安排学习培训。待岗期间保留原职级待遇,不参加年度考核。

3、对在双向选择中未能上岗的人员,待岗3个月或学习培训后,经考核视情安排适当工作,若本人两次不接受新岗位安排,并经批评教育无效的,可根据人事部《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77号)文件精神,予以辞退。辞退后待遇按省人事厅浙人干(1996)178号文件执行,辞退费的发放标准,暂按国家公务员办事员的最低工资标准(指最低基本工资和省规定保留部分的最低数额之和)的80%确定。

4、本次双向选择未能上岗的人员,允许调动,本人要求分流的,可以享受本次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的有关政策。

四、要加强对机关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的领导。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人员参加的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探索,及时总结。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增加透明度和群众参与程度。要严格按照《细则》和《意见》的要求组织实施(单位人数少的程序和方法可视情简化)。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正确认识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目的意义,增强参与意识,努力避免和减少因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而产生的负面影响,确保机关人员的稳定和工作有序进行。对通过竞争和双向选择上岗的人员,要放手使用,加强管理。对竞争中发现的德才素质较好、但因职数限制等原因未能上岗的人员,可作为后备干部人选积极加以培养。

中共**市委组织部

双向选择方案 篇二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干部“四化”要求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改革用人制度。通过“双向选择”、“末位淘汰(待岗跟班学习)”办法,实现干部队伍优化组合,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增强干部职工抓工作的生机和活力,激发机关干部敬业爱岗、恪尽职守和勤奋工作的精神,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自愿和注重实绩原则;

4、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6、坚持严明纪律、依法办事原则。

三、组织领导

双向选择工作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实施,成立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XXX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下设XX双向选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工作,XX兼办公室主任,XX成员

四、双向选择的对象、范围

(一)本次双向选择的对象:各工作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以及计生办、烤烟组及茶叶组以外的工作人员(含科员)。

(二)本次双向选择在党委、政府直管干部职工中进行。

三、工作组人员职数的设定

根据会议研究,2009年全面工作实行班子成员联系村、工作组包村办法,对各驻村工作组实行定目标任务、定工作人员职数、定奖励,全乡9个行政工作组编制具体为:

XX村联系领导XX,驻工作组组长XX,成员XX名;XX村联系领导XX,驻村工作组组长XX,成X名;坝盘村联系领导XX,驻村工作组组长XX,成员X名;XX村联系领导XX,驻村工作组组长XX,成员X名;XX村联系领导XX,驻村工作组组长XXXX,成员X名;XX联系领导XX军,驻工作组组长XX,成员X名;XX村联系领导XX,驻工作组组长XX,成员X名;XX村联系领导XX,驻工作组组长XX,成员XX名;铁广村联系领导XX,驻工作组组长XX,成员1X名。

上述X个行政村核定专项编制为XX名(其中联系领导X名,工作组组长X名,成员XX名)

四、实施的方法、步骤

驻村工作组人员“双向选择”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召开机关干部大会,宣布《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进行思想动员。

第二步: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同时分两个方面进行:即联系村及工作组长填写《驻村工作组双向选择意向登记表》;一般干部填写《一般干部选择驻村工作组登记表》现场集中汇总,收集,当场宣布“双选”结果。如双向选择一轮不成功者,当场组织第二轮、第三轮选择。

第三步:经“双向选择”,落选无岗人员由党委政府安排到党政办跟班学习三个月。

五、相关规定

(一)双向选择是手段,优化组合是目的。因此,应明确个人意向、干部选择和与组织意向相结合。

(二)实行双向选择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建立竞争机制,调整队伍结构,调动全局干部积极性的重要举措,全体干部要充分认识实行双向选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端正思想,积极参与。

(三)落选无岗人员安排到党政办跟班学习三个月,跟班学习期间扣发其工资“两费”即交通和通讯费,不能享受下乡补贴等福利,若学习期间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较好,根据本人申请于每季度经考核合格可以安排上岗。

双向选择方案 篇三

一、指导思想

推行非领导职位双向选择,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党管干部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机关非领导职位人员选配中引入竞争机制,激励机关工作人员勤奋工作、尽责尽职、开拓进取,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

二、适用范围

非领导职位双向选择适用于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和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

双向选择在机关内部实施,用于机关内部中层以下非领导职位人员的选配。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一般应实施双向选择:

(一)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人员超出非领导职位限额,需要进行人员调整或分流的;

(二)按规定进行职位轮换,有必要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有关非领导职位人选的;

(三)其他需要实施双向选择的。

实施双向选择的具体职位、职数,由任免机关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确定。

下列职位不实施双向选择,现在这些职位上任职的工作人员要参加其他职位的双向选择,需经任免机关党委(党组)批准:

(一)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

(二)任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

三、资格条件

参加双向选择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具有国家公务员或机关工作者身份。

(二)具备选择职位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通过双向选择晋升职务者,必须具备党和国家规定的职务晋升资格条件。

(四)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从事人、财、物管理的,负责证、照、牌核发以及项目、经费、配额审批的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五年以上者,一般不参加该职位的双向选择。

四、基本程序

实施双向选择,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制定方案。实施双向选择的部门应制定工作方案,对双向选择的职位、任职条件、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提出意见。非领导职位双向选择如与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同时进行的,应先行组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

(二)公布职位。通过一定形式向干部群众公布双向选择的具体职位、任职条件、工作程序等事项。

(三)报名选择。由符合双向选择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填写职位申请表,每人可申请两个志愿职位,并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到个人志愿以外的职位任职。

(四)述职评议。对每个职位的申请者,在进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组织述职评议。申请两个职位的人员,应按第一志愿职位参加述职评议。任免机关负责人、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处(科)室行政负责人应组成专门述职评议组,一般为7—9人,听取申请者的述职,并进行评议。述职内容包括申请者原所在职位的工作实绩、对所选择职位的认识、本人选择这个职位的有利条件和不足之处以及上岗后做好该职位工作的设想等。每位申请者的述职时间一般为10分钟。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者的业务知识和能力素质。评议方法可选择打分法和排序法。打分法即由评议组成员给每个申请者按评议项目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相加后计算出平均分各评议项目的平均分加权后相加之和即为评议成绩;排序法即由评议组成

员给每个职位的所有申请者按评价高低排出先后顺序,每档顺序赋予一定分值,最后计算评议成绩。

对一个职位只有一个申请者的情况,处(科)室行政负责人与任免机关人事部门负责人应在民主测评和述职评议前提出意见:如其申请职位所在处(科)室行政负责人与任免机关人事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同意任职的,可免于参加述职评议和民主测评;不同意任职的,如其填有第二志愿,应允许其参加第二志愿职位的述职评议和民主测评。

(五)处(科)室行政负责人提出任职建议名单。评议成绩、民主测评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和双向选择职位的任职条件,由处(科)室行政负责人会同任免机关人事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对报名者进行选择,提出任职建议名单。任职人选一般应首先在第一志愿人选中进行选择,第二志愿人选综合成绩超过第一志愿人选的,也可选择第二志愿人选。

(六)决定任命。根据申请者的综合成绩和处(科)室行政负责人的选择意见,按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党委(党组)统一平衡,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任用。其中需报备案或审批的干部,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命方式一般实行委任制,也可实行聘任制。

对双向选择后无人选择的职位,可征求双向选择后没有确定职位人员的意见,进行第二轮双向选择。

五、管理监督

双向选择工作在本单位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组织人事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必要时,也可成立专门工作班子。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3篇《双向选择方案》,能够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是差异网的价值所在。

336 24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