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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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差异网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3篇《工作方案》,希望能够满足亲的需求。

关于工作方案 篇一

清明节将至,我镇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特别是近期大风天气持续增多,森林火险等级迅速上升,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山东省政府、青岛市政府、黄岛区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印发强化责任落实打好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专项活动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均已印发至各管区、各村,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行为界定和法律依据,依法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根据青岛市政府的规定:每年12月1日至5月10日,为青岛市的森林高火险期。全市所有一、二级森林火险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大村镇所有山林均是一级森林火险区),为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高火险期内,所有一级森林火险区的山林、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的林地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服从森林防火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以下行为均是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一是各种故意纵火烧毁森林的行为;二是在林内以及林缘地带吸烟、上坟烧纸、放鞭炮礼炮、烧香、燃放悬挂孔明灯、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未经批准烧荒、烧田埂、烧垃圾等违规用火行为。《刑法》、《治安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各村要将相关文件在显著位置张贴并宣传。

二、把握重点严密防控,坚决管住火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把握好重点林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三个重点。重点林区为全镇所有一级火险区,各村要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重点时段是所有三级以上(风力2-3级,气温0-15度)森林火险等级天气时段,特别是清明、五一前后等野外用火和游人进山的高峰时段,要重兵布防,严防死守,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认真盘查询问并收缴火种;重点人员是自控能力差的青少年和防范意识差的老年人,痴、呆、傻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等,要加强教育,严加防范。

各管区指导协调好辖区村森林防火工作,包村干部督促检查好所包村的工作落实情况。各村两委干部必须及时到岗到位,并积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小组长、村民等加强值守。各村要成立专门巡查队伍,对重点林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控管控情况进行实时录像照相检查,对所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平日零散上坟者要登记造册,并安排专人看护陪同。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村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要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管住火源,严禁火种进山,对重点区域要设置警戒带,实行封山管理。各村要在林区路口、重点部位安排人员,24小时严防死守,坚决堵住入山火源。对重点防范的区域要组织人员巡山护林,看牢山头、坟地,严密防范违规用火,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林区野外违规用火、在林缘农田农事用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儿童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对智障人员要逐一落实监护人,对流浪人员进行看管,严防无行为能力人失火。对易发生火灾的重点林区封山管理,劝阻游客进山。坚决制止在林缘500米范围内烧地堰,在林内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烤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上坟祭奠物品集中焚烧制度。

三、巩固林区散坟搬迁成果,充分发挥林区防火围墙的作用

(一)平除已迁坟头。对已迁出坟墓要平除坟头,对坟场进行整理。防止出现到原坟墓迁出地燃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二)再次组织排查。要对林区内零散坟头再次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要做到应查尽查,应迁尽迁,坚决不留死角。对确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迁出的散坟,要认真登记备案,与墓主签订不违规用火的协议,讲明森林防火的要求、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确保不出现燃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同时,建立重点林区未迁出散坟的包保责任制。对因工作不细、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设施保护。林区坟墓防火围墙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各镇街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防火墙管护责任。各级护林员要加大看护力度,防止人为随意破坏。

(四)统一外观标识。各镇街可将森林防火墙作为森林防火固定宣传阵地。统一外观标识、尺寸,喷涂森林防火宣传口号,统一标识"森防设施,注意保护"字样,使森林防火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五)建立长效机制。林区坟墓搬迁工作完成后,要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所有新葬坟墓一律在集中坟场安葬。各镇街要建立界线标识和通告牌,禁止在规定范围以外乱葬滥埋,防止"反弹"。

四、时刻高度戒备,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

森林高火险期内,各村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镇村两级森防队员要加强值守、加大巡查密度,重点火险区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扑救。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降到最低,要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发生火灾后,各村主要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要赶到火场一线,组织人员扑救,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上山扑火,坚决杜绝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要全面推行火场清守责任制,做到余火有人清、火区有人守,坚决避免复燃火发生,确保首次扑救成功。

五、认真逐项落实预案,加强火情监测和调度值班。

镇政府按照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节日期间防火值班调度工作,做到24小时都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班车辆在岗在位,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不再发生脱岗、漏岗现象。镇森防中队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森防队员随时进入临战状态,对延误扑火时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村要提前安排,按照网格化要求落实预案、人员、物资,责任具体到每个人、每片山头林区,查找火灾隐患,立即彻底整改。

六、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各村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氛围。通过喇叭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设置警示牌、印发宣传册、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广泛营造舆论,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森林防扑火知识,加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宣传力度,教育林区群众注意用火安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决杜绝因思想麻痹、用火不当造成森林火灾。积极倡导利用鲜花代替香烛等文明祭祀方式,逐步摒弃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方式。

关于工作方案 篇二

根据《区文明创建“百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文明委〔20xx〕11号)、《区深入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明委〔20xx〕10号)精神,结合目前突出存在的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顽症问题,通过动员和组织广大市民群众深入开展清理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治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行为,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联合制定该工作方案。

一、制定整治方案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落实区城市管理常态化、精细化、规范化要求,严厉打击乱写、乱贴、乱发、乱画及相关乱牵乱挂等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建立健全监管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整治范围和对象

区辖区范围内的:(1)主次干道、支路、平和堂商圈、袁家岭商圈、火车站东、西广场、汽车东站、过街设施(天桥、涵洞)、地下通道、地铁出入口、公共站厕等公共场所;(2)通讯电力设施三杆(箱)上,即:电线杆(箱)、路灯杆(箱)、通讯杆(箱);(3)各门面房的门头、门点、门柱、门窗上;(4)小街、小巷、小区内的围墙、院墙,楼门、楼道口,楼道墙壁、门窗及其他公共设施上;(5)公益广告、宣传栏、政务公示栏、邮箱、变电箱、电话亭、公交站牌、路名牌、护栏等公共设施上。

(二)关于整治的时间

20xx年10月12日——20xx年2月18日

(三)关于整治活动的具体方式

结合工作安排,按照常态化、精细化、规划化要求将整治行动分成三个具体阶段,分别为:

1、宣传发动和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10月12日——10月17日):区城管局迅速组织召开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辖区范围的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整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铺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8日——11月30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城管执法局统筹调度各街道(局)采取分片负责、责任到人、集中清理、有效规范的措施,安排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清理人员,重点对城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广场、过街设施(天桥、涵洞等)街巷及其各类公共设施上的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进行清理、覆盖,对临街视线范围内的乱贴、乱画、乱挂进行清理清除,不留死角。各类墙体上的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应用相同颜色涂料进行覆盖,防止“二次污染”。同时加强对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的数字化采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2月18日):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区城管执法局要加强统筹调度,区环卫局和街道(局)、社区加大责任范围的巡查频率,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对需要进行覆盖或用专业器具进行清理的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应及时组织清除干净;切实做好常态巡查管控,确保整治长效。

三、整治方案的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区城管局、区环卫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及各街道(局)、社区要充分认识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清理整治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好治“癣”防“癣”的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治任务。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区城管局负责统筹调度全区专项整治行动,各街道(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范围的道路、小区及公共设施上的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清理整治工作,要成立“牛皮癣”清理专业队伍,明确专人负责,倒排任务工期。

(三)严格督查,长效管理。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街道(局)要严格按照城市网格化相关要求,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区城管局将组织专项督查,加大考核力度,对清理不及时和整治效果差的单位,重点扣分,对造成市级考核扣分或负面舆情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手段大力宣传清理整治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工作的意义,及时报道非法城市小广告(“牛皮癣”)清理整治的政策、措施和整治成效,加强正面引导,树立先进典型,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关于工作方案 篇三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与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同步发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实现构建文明东莞、和谐东莞的要求,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理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实施创新工作能力,正确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让广大残疾人在我市建设现代化进程中享受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成果,形成全社会共同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优良氛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制造业名城、构建和谐东莞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柱。

二、创建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完善 https://www.baihuawen.cn/ 康复服务体系,提供全面的康复服务。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增强生活自理和适应社会能力的基础。要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努力为有康复需要的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有计划地推进听力残疾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残疾儿童和脑瘫儿童的康复训练。完善康复、精神病防治康复的工作、技术指导,继续加强市、镇区、社区三级康复工作和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以及康复设施建设和康复服务从业人员的上岗,使残疾人“人人享受康复服务”的权利。

(二)健全文化教育体系,努力满足残疾人的文化需要。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水平,是残疾人实现自身价值的基本条件。大力发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开展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和社会需要的职业教育培训,保障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考生录取进入高等院校。建立贫困残疾学生助学制度和残疾儿童教育评估机制,对贫困残疾大、中、小学生开展助学工作。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优化特教师资结构。大力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和竞技化体育,完善残疾人各类活动场所,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活跃和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

(三)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力度,提供优质服务。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的主要途径。改善残疾人就业的社会环境和服务水平,提高就业工作社会化和法制化程度,依法开展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制度,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水平。加强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动用工执法监察,逐步实现残疾人职业培训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大力实施“创业东莞”工程,鼓励残疾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建立完善残疾人救济型的社会保险体系、生活保障体系和社会福利等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住房保障工作,让残疾人享有更多的物质文明发展的成果。

(四)加强组织建设,优化服务环境。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是做好各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保证。要进一步夯实残疾人组织基础,履行职能,增强服务能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组织机构网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现代公民教育实践活动。推进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把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道德约束紧密结合起来,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发扬“团结、实干、开拓、高效”的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组织实施“文明东莞三有序”活动,在服务窗口广泛开展“践行诚信宣言,创建诚信行业”活动,强化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五)做好维权工作,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正确贯彻《中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使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进一步改善。落实“平安东莞”工程,加大政策维权力度,对侮辱、虐待残疾人等给予法律援助,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针对残疾人的犯罪活动和利用残疾人名义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达到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遗弃、虐待、侮辱等)的投诉率<1.5起/万户的标准。大力开展法律咨询,普法教育等活动,推行普法教育和法律知识讲座,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机制,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六)加大社区残疾人工作,提供社区服务能力。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是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团结、教育、带领残疾人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生活,积极引导残疾人自强、自立、乐观进取;大力开展个性化服务,为社区残疾人有效落实生活救助、医疗、康复、教育、培训、就业、权益保障、文化生活等工作;努力提高残疾人与残疾人工作的综合管理和高效服务。

(七)加强无障碍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无障碍建设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针,也是社会文明的体现。加强居住环境、公共交通、信息交流、残障居民就学与就业领域的无障碍建设,其他社区服务场所、设施要根据残疾人的实际需要进行因地制宜的改造,切实加强无障碍建设的监督和管理。开发社会助残资源,推进东莞助残行动,开展“助残青年志愿者行动”,建立健全各镇区街道办、社区助残志愿者联络站,构建文明东莞、和谐东莞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调研、制定计划(4月至5月)。根据《东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意见》和市残联的实际情况,组织各单位进行调研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开展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提交市文明办。

第二阶段:落实措施,努力推进(6月至4月)。

1、落实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市残联各单位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质量,力争各项工作基本达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目标。

2、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逐步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如开展“优质服务”、“真情关爱”、 “助残青年志愿者行动”等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重点突破,全面创建(5月至9月)。

1、加强市残联创建文明工作的力量。创建工作实行专人领导、专人负责,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2、继续深入广泛地开展各种创建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工、青等群团组织和助残志愿者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

3、重点整治,确保达标。对尚未达到标准的项目,查找原因,实行专项整治,整改提高,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第四阶段:全面动员,整体提高(10月至12月)。

1、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分析前一阶段创建工作成果,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做好各项创建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掀起创建高潮。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宣传的力度,营造浓烈的创建氛围。

第五阶段:巩固成果,迎接检查。

1、巩固提高。对已达到市委、市政府的《东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意见》标准的工作项目,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巩固提高。对尚未达到标准的项目,要限时整改。要确保市残联各单位的创建工作达标。

2、准备资料,迎接市文明办检查。各单位针对前段时间的创建工作,收集、整理、编制各类创建工作材料、档案和宣传资料,并制作创建画册等迎检资料。

3、调研整改,迎接检查。组织市残联各单位进行一次模拟考评,并对考评结果进行研究分析,及时整改提高。制定迎检方案,迎接市文明办检查。

五、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按照市委、市政府“服务全局、创新求实、齐抓共管、全面提高”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创建工作协调管理机制。把创建活动的达标要求与全年工作考核的具体指标挂钩,以创建指标衡量日常工作,通过创建工作推动残联工作。并要求各有关单位把创建任务列入日常工作,列入工作考评体系。为加强市残联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组织实施,成立市残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残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志良担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具体创建工作,加大责任落实,确保完成创建任务。

(二)加大创建工作的经费投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推动我市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契机和抓手,也是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的主抓手,要把创建工作纳入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所需经费纳入各单位财政预算,保证创建活动经费预算。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筹资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创建文明城市提供人力和物力支持。

(三)完善依法管理机制。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强化和完善扶助残疾人优惠办法、无障碍建设、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等方面的法规建设,加大对侮辱、虐待残疾人以及侵犯残疾人其他合法权益的查处力度,提高残疾人工作的文明素质,对残疾人工作者违法失职,损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严格惩罚,使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与创建文明工作结合起来,逐渐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四)加强硬件建设、科学管理与提高服务水平相结合。按要求加强“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公众网站平台的建设,为残疾人提供教育、康复、文化生活等网络服务;加强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的建设,为残疾人提供资源和服务上的便利;完成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的建设,发挥示范窗口的作用,综合平衡、协调发展,拓展服务领域,为残疾人提供全面有效的服务。

(五)强化舆论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创建文明工作与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力量。各镇区残联、社区残联要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围绕创建工作中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以及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的困难问题,加强沟通与理解,督促解决问题。采取媒体监督、热线电话、让市民和广大残疾人有更多的知情权、发言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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