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招生方案(优秀7篇)

发布时间: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写总结有利于我们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提高,让我们好好写一份总结吧。你想知道总结怎么写吗?差异网为您带来了7篇《秋季招生方案》,可以帮助到您,就是差异网小编最大的乐趣哦。

秋季招生方案 篇一

为切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化解全县学校“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及学生入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基厅〔20xx〕x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字〔20xx〕x号)精神,遵照学区“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以学生直系亲属(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居住地和户籍为依据,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学生与直系亲属须在同一户口簿,凡属单挂户和挂靠户的,一律不予考虑。

(二)坚持统筹协调原则。由xx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多渠道妥善解决划片后出现的各类问题。

(三)坚持均衡发展原则。规范班额标准,县域内各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按省定标准班额开班。其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人数不得超过45人/班,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人数不得超过50人/班。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取消各种形式的特长生招生,严禁通过考试等方式选拔优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入学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坚持公办民办协调发展的原则。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方针,加大对民办学校监管力度,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民办学校健康有序发展。

二、招生对象

(一)一年级新生。凡年满6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推迟到7周岁。

(二)七年级新生。全县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转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三)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其他残疾儿童可随班就读,学校原则上不得拒收,其中不能正常到校的重度残疾学生要采取“送教上门”方式帮助其入学。

三、招生办法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在xx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其中: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乡镇中心小学、中学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

1.公办小学。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学生监护人按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及入学条件(具体见附件2),并持户口簿、房产权属证书等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具体见附件4),在规定时间内到本乡镇中心小学、村小或城区学区内的小学进行报名。

2.公办初中。

乡镇中心小学、村小毕业生按划片就近入学原则,直升至本乡镇初中学校,由乡镇中学、县中招办下发《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学生监护人凭《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到相应的初中学校进行报名。

城区小学毕业生上交入学条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学校进行初审,实行编号登记,统一交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复审结果,领导小组将学生录取到相应的初中,并统一下发《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学生监护人凭《xx县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到相应的初中学校进行报名。

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现需到我县就读初中的:

⑴具有xx户籍且回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初中就读的,直接到乡镇中学登记;

⑵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凭户口簿、房产权属证书、学籍表到领导小组进行登记,审核合格后,领导小组将根据城区初中学校学位进行调剂安排入学。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招生不划定学区,优先招收城区小学毕业生,严禁通过考试选招优生。按照“家长申请、学生自愿”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申请到民办学校就读人数,采取直接或摇号的形式录取。其中:琴海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到琴海学校初中部就读。

(三)录取办法。各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将根据各校师资配备、教育教学条件等情况逐校进行核定,结合学区划分制订出各校新生招生计划。录取时,如实际符合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数少于下达招生计划时,该校不允许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或转入学生,其中差额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剂;如学校实际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数多于下达招生计划时,按第一类到第七类顺序依次录取(一至七类的分类情况见附件4);当某一类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时,该类别学生全部实行摇号录取,未录取的学生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xx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机构,细化招生方案及办法,协调解决招生入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不断提高招生工作规范化水平。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制定具体招生实施细则,认真落实招生计划;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选派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具体参与招生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遵守招生纪律,坚持招生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站在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促进公平的高度,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争取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及微信等媒体,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特别要做好贫困家庭子女的入学动员工作,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在学校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张贴招生公告,公示本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地点、需携带材料、招生录取办法等信息;要在校内要设置招生咨询窗口,公布招生咨询电话,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义务教育的公平、公正。

(三)严肃招生纪律。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对提交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一律回原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违反政策、违规收费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不得提前招生扰乱招生秩序、不得举行考试选拔优生、不得招收不及龄学生、不得跨乡镇及学区招生,切实维护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适龄儿童基本受教育权益。(县教育体育局招生举报电话:xx)

五、本方案由xx县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秋季招生方案 篇二

孝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xx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有关政策解答

近日,市教育局出台了《20xx年孝感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相比往年,有较大调整,现就社会关心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1.《方案》制定出台的原因。

答:①依法办学,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权利。②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③促进社会公平,实施网络平台阳光招生。④明确各学校的招生规模,有效控制大班额、大校额。⑤规范招生行为和招生秩序。

2.与以往招生政策相比,有哪些变动和调整?

答:①明确各学校的招生规模,严格按规模招生。②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进一步明确。对于已办理居住证或已在城区购置 1 住房的随迁人员子女就学,继续按照《孝感城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试行)》(孝教发〔20xx〕4号)执行;对未办理居住证或未在城区购置住房但申请了子女就学的随迁人员,实施积分制入学的办法。③启用招生平台,进行网上登记。④对“学区房”有限定。同一套房产,无论是自购还是租赁,在6年内,只可作为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读对应小学的依据;在3年内,只可作为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读对应初中的依据。

3.各学校招生范围(学区)有没有变动?

答:学区划分坚持市区一体、尊重历史,各学校的招生范围除个别学校有微调之外,大体保持不变。原属各相关学校学区的有关单位,学区不变。

4.各学校招生规模是怎么核定的?

答:按照各学校现有办学条件(硬件和师资),确定学校开班数,班额要控制在55人以内(教育部、省教育厅消除大班额工作要求),以此确定各学校招生规模。

5.今年启用招生平台,网址是什么? 答:招生平台网址是: 6.什么时候可以在招生平台登记?

答:家长在平台进行登记的时间是8月1日-10日。8月1日前安排的是测试时间,请各位家长不要登记,所有测试数据会在8月1日之前清除掉。

7.家长不会使用招生平台怎么办?

答:招生平台的用户操作相对很简单,我们也会向家长发 放家长使用操作说明。如果确实还有不会操作的,可以请周围的亲戚朋友邻居帮忙操作。如还有问题,可拨打咨询。

8.今年招生流程是怎样的?

答:①网上登记,时间为8月1日-10日。②网上预审,各学校在8月11日-15日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预审,反馈预审结果。③资料现场初审。8月12日-16日家长可在平台查询预审结果。通过预审的学生家长,带上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学校反馈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料初审。未按期进行资料现场初审的视为放弃申请。④相关部门资料审核。家长提供的证件由学校提交相关职能部门把关。⑤学校公示审核结果。8月25日前,在孝感教育信息网公示学校审核的结果及预录情况。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调剂。对于达到了基本积分(20分),但积分未达到申请就读学校的随迁子女,教育部门在城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调剂。录取结果报市纪委监委备案。⑦发放入学通知书。⑧报名入学。9月1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入学。

9.过了网上登记的时间还能登记吗?没有登记可以报名吗? 答:网上登记的时间为8月1日-10日,过了登记时间,该功能关闭,即家长不能再进行登记了。没及时进行网上登记的,可以在8月23-24日,带上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学校进行现场登记。对应学校如还有空余学位,可按有关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进行补报;如无空余学位,将符合条件的汇总上报到教育行政部门调剂安排学位。不符合条件的,直接退回资料,不予受理。所以请各位家长一定要把握时间,虽然可以后期现场补登记,但如果对应学校学位已满,即使符合条件,也只能调剂安排到其他学校。

10.对学区房有限制吗?是不是凭房产证就可以申请到对应学校就读?

答:从今年开始,对“学区房”有限制。同一套房产,无论是自购还是租赁,在6年内,只可作为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读对应小学的依据;在3年内,只可作为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读对应初中的依据。家长输入房产证编号后,系统会自动与本平台已登记的房产证编号比对,并给出提示。

举例1:甲家长20xx年租住乙房东的房产,并以该房产为依据申请子女20xx年就读实验小学后,将房子退租,20xx-2024年间,丙家长又租住乙房东的房产,并以此为依据申请子女就读实验小学,这时,系统会提示该房产于20xx年已被甲家长登记使用。学校审核时,将不会通过丙家长的申请。自购房也是一样。

举例2:甲家长和乙家长同时租住在丙房东的同一套房产(合租),20xx年,甲乙两家长同时以该房产为依据申请子女就读实验小学,此时,后登记的家长会发现,系统提示该房产于20xx年已被先登记的某家长使用。

11.申请就读某学校,网上审核通过了,是不是就表示可以到该学校就读?

答:不一定。网上审核只是表明家长上传的证件符合就读该校的基本条件。家长还需带上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学校进行现场审核,验证资料 和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能否就读,还需根据学校学位提供情况(积分入学的,还需根据积分排名情况)确定。

12.有的资料不能提供,在网上填报时,可否随意填报? 答:不能。家长提供的所有资料(含网上上传的)必须真实有效,无法提供的资料宁可不提供,也要保证资料的真实性,这很重要。所有上传的资料系统都会保存下来,还将记录在案,对学生的入学以及今后的综合素质评价有直接影响。

13.家长买房了,但是房子还没装修或其他原因,另外租房上学可以吗?

答:不能。学生就读学校的依据是学生法定监护人(一般是学生父母)的房产,只要已办理房产证或已交付(购房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日期已到),就不得再以租房为确定学校的依据。

14.什么情况下可以租房作为就读学校的依据?

答:符合在城区就读基本条件且学生监护人(学生父母)在孝感城区未购置住房(房管局查询无房产或无购房备案)。

15.什么情况下可以学生祖辈的房产作为就读学校的依据? 答:符合在城区就读基本条件,学生监护人(学生父母)在孝感城区未购置住房(房管局查询无房产或无购房备案)且与祖辈生活居住在一起。

16.学生是城区户口,但户口是挂靠在亲戚户头上,可否以亲戚的房产作为就读学校的依据?

答:不能。学生就读学校的依据是学生监护人(学生父母)的房产。如果学生监护人(学生父母)城区无房产,可以祖辈房产或者租房作为就读学校依据。以租房作为就读学校依据的,必须提供居住半年以上的租赁备案证明。如不能提供,调剂安排学位。

17.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按照积分制办法申请就读? 答: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孝感城区,且未办理居住证(指8月1日前还没取得居住证)或未在城区购置住房的,如果申请在城区就读,需要按照积分制办法执行。

18.已进行了居住证办理登记,但居住证还没取得,该如何申请就读?

答:如在8月1日前没取得居住证,即使办理了居住登记,也视同未办理居住证,需按照积分制办法申请就读。

19.居住小产权房的,该如何申请就读?

答:自购房属于小产权房的,学生家长能提供房产确实为本人所有的有效资料或学校通过实地走访可认定的,可以申请就读。租住小产权房且按积分制方法申请就读的,因小产权房无法进行租赁备案,此项不积分。

20.按照积分制办法申请入学,如何积分?

答:《孝感城区20xx年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中规定,积分项目有五项,分别是稳定住所(最高20分)、稳定就业(最高20分)、缴纳社保(最高20分)、表彰奖励(最高15分)、城区就读(最高5分),合计积分满分80分。达到基本积分20分,才符合在城区就读基本条件。

21.“稳定住所”项积分,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申请人(家长)或配偶需提供租房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两项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积分。合法租赁起 算时间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审核时间为准,到今年8月31日,如不满半年,不积分。

22.“稳定就业”项积分,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分两种。一种是在用人单位就业,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银行卡流水证明或经公司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并承诺如造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工资发放证明。合同和工资发放证明两项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积分。以工资发放证明认定就业年限,到今年8月31日,就业年限不满6个月的,只积1分。

另一种是个体、工商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工商企业登记证。以工商营业执照、工商企业登记证登记时间为起算时间,到今年8月31日,登记时间不满6个月的,只积1分。

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工商企业登记证等中的劳动或经营场所地址需在孝感城区。

23.“缴纳社保”项积分,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需提供养老、工伤、生育、失业或医保等在孝感城区缴费历史明细表。只需提交一个险种参与积分,几个险种都提交的,以缴费年限最长的险种进行积分,其他险种不累计积分。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纳入年限计算。重复参保期不重复计算年限。

24.在学校提供学位不足,而申请人积分相同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就读学生?

答:积分相同情况下,根据可认定的材料,在孝感城区居住工作年限长的人员子女优先安排就读。25.人才引进人员、招商引资人员和军人随迁子女如何申请就读?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这几类人员子女入学按《孝感城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人才引进人员需提供市委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引进人才的确认文件(复印件),人才引进人员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

招商引资人员需提供:①市招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其他项目1亿元及以上的招商引资企业资质证明(文件)。②招商引资人员任职招商引资企业的股东、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和副总以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证明。③招商企业所在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定。④招商引资人员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

军人需提供军人所在部队管理部门出具的军官证件,军人或军人随迁人员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

26.学校因学位不足而无法接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如何安排?

答:各学校因学位不足而无法接收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规模,在城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调剂。不接受调剂的随迁人员子女,可回原籍就读。

27.招生平台上可选择的学校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答:出现这个问题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家长在平台登记的时候,没按照真实情况填写住址,这种情况下,家长要重新核对住址,如实填写后再提交。另一种是学区单位或符合统筹安排学位的人才引进人员、招商引资人员和军人子女,这种情况下,家长要在招生平台上将各项信息完整填写,资料一定要完整上传(含编制卡),正常提交,于8月9-10日带上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应就读学校现场提交申请。

28.招生平台上可选择的学校有多所,是不是任选一所都可以? 答:不是。以航天小学为例,航天小学招生对象为三江集团职工子女。但网上绘制的航天小学学区范围内,有部分居民可能不是三江集团职工,这部分家长即使选择了航天小学,也不会审核通过,反倒耽误正常入学,也可能导致无学位,要接受调剂。所以在有多所学校可供选择时,家长一定要按实际情况选择。选择航天小学的三江集团职工,一定要上传工作证明。

29.积分没达到20分,该如何申请就读?

答:积分没达到20分,视为不符合在城区就读,家长应带着孩子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读。

30.孝感城区范围怎么限定?

答:根据学生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来认定。孝感市公安局公布的孝感城区派出所有:新华派出所、书院派出所、城中派出所、三里棚派出所、车站派出所、城东派出所、航空路派出所、孝天派出所及槐荫派出所等7所。学生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派出所为这7所之一,可认定在城区范围内。31.没有房产证编号怎么办?

答:房产证编号属于必填项,如果没有房产证办编号,可填写购房合同号。如果购房合同号也没有(小产权房),房产证编号统一填写。

秋季招生方案 篇三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本园学区适龄儿童。在幼儿园招生计划尚有空余学位时,按出生日期的`排序适当放宽。

二、招生范围

参照《天堂镇公、民办幼儿园20xx年秋季招生指导意见》(天中心字[20xx]34号)中的规定本园招生责任区为:“原则上划片对接户籍、房产在城北社区、东山社区就近区域的适龄儿童。”在招生计划内有空余名额时,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三、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小班幼儿,共计80人。

四、报名时间

1、8月20日(上午8:00---10:00)招收本园学区适龄儿童(逾期不报,责任自负)。

2、在学位仍有空余时,8月20日上午(10:00-11:30)招录非本园学区适龄幼儿,录满为止。

五、报名经费

1、保教费1200元/生·学期

2、保险费100元/生·学年(由保险公司收取)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需携带幼儿及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孩子页的复印件。

2、提交新生体检合格表:体检时间8月5日-8月7日。注意事项:

(1)携带儿童户口本;

(2)空腹;

(3)体检地点:岳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二楼儿保科;

(4)体检联系电话:0556-2174979

3、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还需提供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秋季招生方案 篇四

为了做好20xx年县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县城当前学前教育的发展现状,特制定今年县城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促进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推进城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相对就近的原则。

三、招生对象及范围

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20xx年7月5日前具有岳阳镇城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包括金花村、万寿村、关新村、贾岛村、龙潭村、望城村、解放村、新村、红双村)。

四、招生计划

(一)安岳县幼儿园120人。

(二)安岳县岳阳镇幼儿园120人。

(三)安岳县岳阳镇第二幼儿园120人。

五、招生办法

(一)录取办法

采用摇号的方式招生。具备招生对象条件的幼儿家长可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只能选择到其中一所幼儿园报名参加摇号,如果该幼儿园报名登记幼儿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就读;如果大于招生计划数,则采用摇号的方式确定就读学校,即:摇中的幼儿就读该园,未摇中的幼儿不能就读该园。

(二)日程安排

1、报名登记工作。报名时间:20xx年7月6日、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报名)。报名地点:安岳县幼儿园、安岳县岳阳镇幼儿园、安岳县岳阳镇第二幼儿园。报名提交的材料:报名时家长须携带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及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2、公示参加摇号幼儿名单。

秋季招生方案 篇五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根据生源、学校分布情况,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与招生计划,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户籍优先,以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安排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三)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xx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四)由于校际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优质初中学校实行划片就近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指标到校生的招录按照《xxxx年海口市小升初指标到校工作方案》执行。

(五)学校应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招择校生,学校招生不得与赞助费挂钩。

(七)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审批负责,招生办备案”的原则进行。

二、招生办法

(一)城区学校

1.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根据所辖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随机派位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市无第二居住地的,视购房和租房情况,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借读

(1)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二年,以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

如果租房居住时间满二年的人数多于片区接收学校学位空缺数,由接收学校随机抽签决定入学新生名单。未被抽签录取的新生由所辖区教育部门随机派位入学。

3.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借读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xxxx〕22号)规定,即:第一、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第二、是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第三、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进城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第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市区政府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按《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证或按《海南省流动人口暂住IC卡管理办法》办理暂住IC卡,不属于办证(卡)范围的,须有申报暂住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可在我市借读,并视购房和租房(半年以上)情况,参照以上1、2项执行。

4.由于城区公办学校学位有限,不符合(一)项1、2、3条就读和借读条件的新生建议到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学。

秋季招生方案 篇六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我区适龄幼儿招生工作稳妥、有序、顺利地进行,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结合鼓楼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区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导思想,强化政府职能,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2、坚持公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确保入园率稳步提升;同时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满足不同层次家庭与人群的个性化需求。

3、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区教育局根据本辖区适龄人口数和本区域学前教育资源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额数,并稳步推进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4、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区教育局根据本辖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招生服务片区,禁止随意招生。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5、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当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入园年龄:

年满三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方式:

1、20xx年秋季,我区所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不含省属部门办园、高校办园和部队办园)继续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十所市、区属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园将3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单应报送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2、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民办幼儿园的招生通告、相关简章、招生计划需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准,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需经物价部门和教育部门备案;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违规收费。

四、工作要求:

1、报名条件及招生服务片区

凡持有鼓楼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的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幼儿均可向幼儿园报名。其中,持有鼓楼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可参与公办性质幼儿园派位招生。

符合派位招生报名条件的家长只能选择一所就近的公办幼儿园报名,否则将取消派位资格。

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若派位成功,将同园入读,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2、招生管理。

(1)区教育局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审核批准招生计划,并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办法、招生简章制定等相关工作。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等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

(2)各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3)各幼儿园自主招生工作应在统筹考虑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的户籍地、居住地、政策照顾等因素后,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的名单,原则上优先招收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和本服务片区的户籍幼儿。

3、招生程序

(1)各幼儿园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2)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办法,明确工作步骤,遵照时间安排,逐项认真完成。

(3)家长报名:20xx年6月30日至7月2日,各幼儿园负责接收、审核家长报名材料。

(4)派位招生:各幼儿园将鼓楼户籍的名单录入福州市幼儿园招生派位系统;区系统管理员于7月4日前负责做好网络审核,确认无误后核准报送名单;7月6日每所公办性质幼儿园选派1—2名家长代表,到鼓楼区教育局参加电脑摇号派位,派位结果当场打印后加盖公章,由各幼儿园带回公布。

(5)自主招生: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的名单。

(5)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幼儿入园前,应当根据幼儿园提示,到卫生计生部门指定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园。

4、主动公开

(1)区教育局于6月9日前在鼓楼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以下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①本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②本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招生服务片区、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③经审核准予招生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2)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在招生工作开始前1周发布招生公告,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招生公告应粘贴于社区宣传栏、园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在幼儿园网站上发布。

6、加强监管。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招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本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幼儿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五、其他事项:

1、各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原则上应在7月10日前完成,8月10日前完成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2、幼儿园收费应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实行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严禁提前收费、一次性收费等行为。

3、加强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秋季招生方案 篇七

港口镇中心幼儿园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正式开始,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3—6岁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以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幼儿注册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2、幼儿园招生总额90%招收港口镇户籍幼儿。

3、幼儿园招生总额10%招收在本镇居住或工作,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的非本镇户籍儿童。(当本镇户籍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可放宽非本镇的招生比例)

二、招生规模本次招生年龄及招生人数等具体如下:

三、收费标准(注册时按学期一次性缴交保教费和伙食费,期末多除少补)

保教费:695元/月

伙食费:15元/天

托管费:8元/天(每天5:00后开展,家长可选择参加)

四、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xx年5月10日至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符合条件的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幼儿到幼儿园登记报名。(注:排队先后与录取无关,请家长错峰报名)

2、报名所需资料:

(1)填写《新生入园登记表》及《幼儿基本信息采集表》。(表格可提前在门卫室领取)

(2)上交材料: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及幼儿页)、幼儿出生证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备查。非本镇户籍人员另需提供工作证明或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五、审查与录取

1、招生小组对幼儿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年龄、男女比例等进行录取。

2、若报名中符合资格的幼儿人数少于幼儿园招生计划,直接安排已报名的幼儿入园,若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则采用电脑派位或摇珠派位的形式进行录取。

3、录取:录取时间为20xx年6月,幼儿园向录取幼儿派发录取通知书。

六、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1、家长凭录取通知书于20xx年6月到幼儿园办理入学注册手续,过时将取消入学资格,由我园另行确定招生对象。

2、注册时同时上交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验证表。

七、其他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为港口镇中心幼儿园。

招生联系电话: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7篇《秋季招生方案》,能够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是差异网的价值所在。

336 68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