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方案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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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5篇《绩效工资方案》,可以帮助到您,就是差异网小编最大的乐趣哦。

绩效工资方案 篇一

第一部分 出勤(10%)

一、规范要求:

1、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参加考勤,严格履行请假、销假手续。教师有事情需提前向校长室请假,并履行相关手续,电话请假需要补齐相关手续,特殊原因请假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2、学校鼓励教师出满勤、干满点,出成效。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外出或参加有关会议,一律实行外出登记,写明因公因私外出原因,以落实去向。凡不履行登记手续者按擅离岗位处理。病假必须出示医院病假条。

二、得分扣分标准

1、一个月出满勤得10分。以学校考勤统计数据为准。月内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例会、值班不到岗等累计2次扣1分。一个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本项不得分,累计5次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2、教师因私请短假(不多于半天)不多于2次不扣分。多于2次每次扣0.5分。

3、教师因私请假多于半天,须向校长请假。不多于2次不扣分。多于2次每次扣1分

4、月累计因私请假达一个3天以上者按照请假时间与工作时间之比例进行绩效奖励考核。

5、婚假、病假、产假、护理假、丧假等按照学校内部管理规定

进行休假。超出规定时间按照因私请假处理。

第二部分工作量(30%)

一、规范要求

主要考核教职工周工作量多少,周工作量包括实际上课节数和兼职工作折算。学校按实际确定平均工作量,满课时数分值为30分。

二、得扣分标准(班主任加8分)

1、标准工作量,根据教务部门下发的要求核定学校教师的工作量,学科标准工作量为:

2、满工作量的得满分。工作量超出的,由校长室核定计入加分。不足工作量部分扣分。

3、因学校安排造成工作量不足的,视达到工作量。因个人意愿与学校协商减少工作量的,则相应扣分。

第三部分 教学过程(25%)

一。备课:(6分)

1、具体要求:备课环节齐全,书写工整,教案设计新颖,教学程序清晰,体现教改理念。体现备教材,备学生活动,体现学科特点,环节齐全,教后反思具体充实,体现教学情况。

2、评分方法:采取教研组评议、教导处考评、校长室总评方式,三者比例权重为3:4:3。多次考评按平均分计算。优秀得6分,良好得5分,一般得4分,较差得3分,不合格不得分。每缺一篇教案扣0.5分。

二、课堂教学(7分)

1、具体要求:教学目标明确,重难点突出,教学环节完备,教法恰当,符合课改要求;教师语言规范,精神饱满,衣着整洁,教态自然,因材施教。

2、评分办法:采取教研组评议、教导处考评、校长室总评方式,三者比例权重为3:4:3。优秀得7分,良好得6分,一般得5分,较差的4分,不合格不得分,多次考评按平均分计算。

三、作业批改(6分)

1、相关要求:作业布置体现课标要求,精选适量;体现教法,面向全体学生;作业批改及时,批语简练具体,富有指导性,作业整洁,书写规范,强调正确率。

2、评分办法:采取教研组评议、教导处考评、校长室总评方式,三者比例权重为3:4:3。优秀得6分,良好得5分,一般得4分,较差得3分,不合格不得分。多次考评按平均分计算。

四、认真组织学生成绩考核,具备相关的命题能力(2分)

五、教师其它业务要求:(2分)

1、教师需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或相关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得满分,没按时完成后补完成得一半分值。没有完成不得分。

2、教师不得私自调课,发现一次扣双方各2分,调课由教导处安排,凭单上课;上课迟到15分钟视为旷课;

3、教师应团结协作,乐于助人,替别人代课以临时性津贴给付。

每课时1分,保质保量上好课。

4、教师按要求参加各种竞赛与评比,无故不参加每次扣2分。

六、教技应用(2分)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技术研究活动(多媒体网络课、电子白板研讨课、各类应用技术培训等),并能完成相关任务。应用最新教育技术上课得1分。不应用不得分。

2、各学科专任教师每月至少上交一件多媒体课件(每月期末上交),每学年利用多媒体设备开展教学活动的课时数占总课时数的40%。达标得1分。不达标不得分

第四部分 成果占(25%)

一、教学质量(10分)

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

在期末考试中,语、数、英单科合格率达97%;在期末考试中,低年级语、数、英优秀率分别达60%、70%、70%,中年级达45%、50%、50%,高年级达30%、40%、40%。各班级有特殊学生,可向学务处申请,会商同意后可不计分。达标得10分。

2、其他学科:

按计划认真完成课程教学;在学校组织的。考查科目质量调查中,合格率达90%,优秀率达40%;组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相关比赛,辅导学生参加投稿。达标得10分

二、学生进步程度(5分)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时,按进教学进度执行。

三、教科研(5分 )

1、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阅读相关书籍或理论文章,积极参加学校校本培训活动和上级组织各种形式的教科研培训活动,不无故缺席、迟到,并能按要求认真准备,积极踊跃发言。达到要求得1分。

2、及时上交各类教科材料。达到要求得1分

3、认真总结教学经验,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论文评比或课件评比活动。每月完成不少于一篇(次)参赛任务。达标得1分。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向报刊杂志投稿活动(每月2-3次),每月投稿不少于一次,并力争被录用。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向报刊杂志投稿,并争取获奖或被刊用。有论文发表得2分。

四、学生家长满意度(5分)

学生民主测评满意率90%,家长满意率90%,得满分。学生民主测评满意率80%,家长满意率80%,得4分。学生民主测评满意率70%,家长满意率70%,得3分。学生民主测评满意率60%,家长满意率60%,得3分。学生民主测评满意率50%,家长满意率50%,得2分。

满意率低于50%不得分。

第五部分 师德(10%)

绩效工资方案 篇二

为进一步落实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更好地调动教师的教书育人积极性,充分体现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结合我乡小学实际,特制订《五里乡中心小学绩效工资方案》。

方案依据:《宿松县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实施原则: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实施方法:各项量化计分

实施细则:

一、师德表现(5%)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1分)

2、工作认真负责,不得玩忽职守。(1分)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1分)

4、教书育人,努力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品德。(1分)

5、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为人师表。(1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a)受党纪或政纪处分者;

b)因玩忽职守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者;

c)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

d)因工作敷衍塞责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者。

二、班主任工作(5%)

1、每学期初能及时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且学期结束时,能根据所教班级情况,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得0、5分。

2、能根据班主任工作计划,实时组织各项活动,并有详实记录,得1分。

3、班主任工作手册记载细致并齐全,得1分。

4、教室及卫生责任区的卫生状况“清洁”以上的得0、5分,其他等次不得分。学生的课间纪律、路对纪律,根据检查情况,“好”的得0、5分,其余等次不得分。

5、教室内布置有国旗、《守则》及《规范》,课表及作息时间表。同时学习园地至少每月更换一次,得0、5分。教室内课桌椅摆放有序,每学期班级财产无损失,得0、5分。

6、能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得0、5分。

三、考勤(15%)

1、法定婚假、产假不扣分

2、全期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分:特殊性事假(比如红白喜事)不得超过10天(10天内每天扣0、1分);一般性事假不得超过5天(5天内每天扣0、2分);病假:以医院住院发票和住院小结为核定标准。常规性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一个月内扣2分);特殊性病假(比如疑难杂症)则根据中小行政会议核定。旷课不得超过5节(每旷一节扣0、5分);迟到早退全期不得超过10次。

3、在编不在岗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

四、课时津贴(40%)

1、发放范围:09自然年度所授课程

2、发放标准

(1)以全乡授课最多的教师为标准(满分为40分)分别计算每一位教师应得分值

(2)几种类型人员课时数的处理(计算时按最高靠不重复计分)

a)未带课的行政人员的课时数按全乡平均课时数计算

b)带主课的行政人员的课时数按实际课时数另加5课时计算

c)非教学人员(指有明确分工的)课时数按平均课时数计算

d)毕业班教师的课时数按实际授课时数另加5课时计算

e)只带常识课的行政人员的课时数按平均数加2课时计算,若低于实际课时数则按实际课时数另加2课时计算

f)超过45人的班级,每超5人,课时数另加1课时。不足5人按5人计算

g)其他的按照课程表实有课时数计算

五、教育教学过程(15%)

1、发放范围:09自然年度教学流程。

2、发放标准与项目

a)备课(含期初教学计划安排)4分

b)上课与学生辅导4分

c)作业布置与批改3分

d)学生成绩检测与评定2分

e)参与或承担公开课2分

3、具体要求

a)备课上课全期有计划有安排并能按计划执行,全期同步完成计满分,月查备课有滞后、缺项,每次扣0、2分。

b)全期完成教学任务计满分,月查每缺一节扣0、3分,建立后进生留守生档案,有计划、辅导有记载,计1分

c)作业批改月查达标合格计满分。月查每缺少或错批改一次扣0、2分

d)全年分两期对学生进行成绩检测,包括制卷、改卷、统计成绩册、试卷分析、评卷五个环节全部完成计满分,每缺少一个环节扣0、2分。

六、教育教学成果(20%)

1、奖励范围(1)09第二学期教绩(14分)

(2)教育教研成果(6分)

2、奖励细则

学年教学成绩奖(满分14分)

a)全年级单课第一名14分,以后每降一名次减1分,保底分7分

b)在上年度的基础上连续上升4个名次以上计14分,后每减一个名次依次减1分,保底分7分

c)未进行全乡评比的毕业班常识课和幼儿班教学科(限一科),按全乡平均分值10、5分计算

d)未带课的行政人员同(3),带课的行政人员按最高靠。

e)非教学人员按平均值10、5分计算

说明:a、b两项取最高一项

2、教育科研奖(满分6分)

(1)优质课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个人教学技能比赛奖、课题研究等(乡2分县4分市5分省6分)。

(2)发表论文论文获奖(乡1分县2分市4分省5分国家6分)

(3)辅导学生获奖(乡2分县3分市4分省5分国家6分)

注:

1、发表论文刊物须是教育主管部门主管或主办,且具CN或ISSN刊号。全国公开发行三项条件缺一不可

2、论文评选须是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且由学校组织评选产生的,其它一侓无效

3、以上同项内容取最高,不同项内容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绩效工资方案 篇三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xx〕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的通知》(漳人综〔20xx〕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绩效工资方案 篇四

第一条:文件依据 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教人xx15号)、《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教师xx10号)及《颖泉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

第二条: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原则,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建立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3、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公开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全、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第三条: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改革与发展全局、构建和谐校园为指导思想,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发展活力,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四条:实施范围及对象 本校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第五条:绩效工资资金组成 区财政审核规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六条:发放时间 按学年度进行,即每学年结束以后按方案计算发放。

第七条:发放办法 按区财政审核规定总金额除以总分值,再乘以教职工个人得分,即为教工的绩效奖励工资。学校按方案计算出结果后张榜公示,编制发放册,签章后报中心校审核后发放。

第八条:本方案自xx年1月份开始实行。

第九条: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考勤奖励津贴(20分)按月结算公示

1、学校职工应自觉遵守学校出勤制度,学校实行考勤签到制,值班人员应据实记载教职工的考勤情况,每周公布一次。

2、全学期出满勤者得20分。

3、有下列情况者给予扣分:a、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1分;b、迟到早退3次折算一天事假,以此累计;c、旷工一天扣1分,旷课一节扣0.2分。

4、有下列情况者视为出勤:a、国家法定假日 b、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派出的公差(如会议、听课、报送材料、学习等)

5、学校通知的各种活动(例会,政治、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等)以本人签到为准,代签视为无效,缺席一次扣0.5分。

(二)、工作量奖励(26)

1、课时 按要求完成学校的课时数10分。

2、跨双科 单科7分,主科+主科(或包班、或主科+英语+英语)10分,主科+英语(或主科+学前班)15分,主科+常识课8分。

3、班级人数20人----30人6分,31---40人7分;41人以上人8分。跨双科以主科班级人数为准,带双科主科以班级人数多的为准。

(三)职称职务岗位(29分)

1、班主任、科任教师补贴:班主任每人5分,科任教师每人3分。(按职责完成工作加满分)

2、校长加12分,教导主任、少先大队辅导员、会计10分。

3、语、数、英教研组长、农远工程信息员(包括图书管理)、通讯员加4分,资料员、安全信息员、后勤人员加2分。

4、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累加。

5、职称津贴:中一、小高(已聘)得15分;2、小学一级(已聘)得10分;3、小学二级(已聘)或未评职称的教职工得8分。

(四)、业绩奖励津贴(64分)

1、个人综合荣誉(10分)

一学年来教师获得的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和综合性荣誉称号的教师给予奖励,一年获多个荣誉的按最高的一个计算。⑴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⑵市级得7分;⑶区级得5分;⑷镇级得3分(5)校级1分。

2、教育教学业务水平(17分)

⑴、个人学术水平(10分):a、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组织的教学优质课比赛或公开课,一年中同一篇奖项的按其中最高的一个计算;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②市级得7分;③区级得5分;中心校级得3分。b、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组织的公开发表论文或论文获奖,一年中同一篇奖项的按其中最高的一个计算;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②市级得7分;③区级得5分;中心校级得2分。

⑵、辅导学生水平(10分):指教师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奖。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②市级得7分;③区级得5分;中心校级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5分、三等奖得1分(按人数累计)。

(3)、宣传报道水平(2分):指教师向各级各类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投稿,被采用的,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2分;②市级得1.5分;③区级得1分。

以上荣誉得分的认定:各级各类获奖都以荣誉证书或文件为准;各级各类获奖证书或文件都必须是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质量(37分)

1、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每学期期末中心校语数英质量检测成绩奖励前13名(按校排),分别30分、28分、26分、23分、20分、17分、14分、11分、8分、5分、3分、2分、1分;学前班按第六名奖励。(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加2分,第一名加奖5分,一年级以第六名为底线)

2、教育教学常规:根据每学期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常规(课堂教学、教案、作业各种记录等)进行量化综合评估,考评一等奖占35%、二等奖占35%、三等奖占30%(55周岁以上为二等,分别奖7分、6分、5分。(具体要求按教导处计划执行)

3、班级管理奖

每周评出本周的文明班级(文明班级不得超过学校的50%)根据结果班主任加0.5分,副班主任加0.3分。

(五)附加分(10分)此项得分个人不超10分,每月公示

(1)抽人干活、加班补贴、举行活动:因公抽人干活加班人员半天1分。

(2)因公代课补贴:因公外出半天可调课,外出一天(或以上)每天补贴加0.5分,由教导处或值日组安排。

(3)、师德师风考核(5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项考核不得分。⑴因教师师德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上级有关部门上访的;⑵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⑶进行有偿家教或校外兼课,向学生家长收受礼品或贿赂的;⑷向学生推销各种物品,未经学校授权向学生擅自收取费用的(5)违反上课要求的。(6)出现一类重大安全事故,对学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考核办法:通过民主测评、学生测评、部分家长测评,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教师得分。

(六)、其他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绩效考核为0分,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停发工资的;

八、有关要求

(一)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占1/3,由全体教师民主推选,任期为一年;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的发放。

(二)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三)除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学校不准利用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以及县教育局关于《xx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学校发展的规范化科学化的考核评估机制,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鼓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加强学习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整体推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

二、绩效工资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本校正式在编教职工。

三、绩效工资考核原则

1、科学性原则:各项考核指标及分值的确定,要科学合理,符合学校工作的特点,力求科学、规范、简约,易于操作。

2、法规性原则:实施方案要符合《教育法》、《教师法》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绩效工资发放的有关规定,通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实施。

3、发展性原则:终结性结果和过程性考核相结合,全面分析,合理评价,有利于促进学校工作和教师发展。

4、公正性原则:考核教师要从实际出发,做到客观公正,对教师一视同仁,不偏不倚,标准面前人人平等;考核工作各环节加强民主监督,层层把关,做到“四公开”,即考核标准公开,考核方法公开,考核过程公开,考核结果公开。

5、注重教学实绩原则:突出教师工作的核心——教学工作,突出教师在本职岗位做出的成绩和贡献。

四、绩效工资考核形式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2、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领导小组考核与群众评议结合。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外,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月或每学期分条块考核核算津贴,年终一并汇总后发放(“年度考核奖励”根据考核细则换算成一定的分值,核定等级,再换算成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基础性绩效工资

按上级规定,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的70%,按月发放,具体办法按县有关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减发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⑴参与有偿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课、进行有偿招生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50%;

⑵损害学生利益,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10%;

⑶不服从学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30%;

⑷其它有损教育形象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除其绩效工资的5—20%。

⑸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在处分期间,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警告及严重警告扣10%,记过扣20%,记大过扣30%,降级扣40%,撤职扣60%。

⑹凡涉及第⑸条的'按第⑸条执行,不再重复执行⑴—⑷条。

⑺对于病伤残教职工,应视其病情轻重通知其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病伤残鉴定,办理病退手续。因病有县级医院以上病假证明,经批准休假在三个月以内的,在休假期间,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经批准休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在休假期间,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40%;病假一般不超过六个月,确需休假在六个月以上的,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70%。

⑻其他。未经领导同意,无故旷工15天及以上的,学校应书面通知其返校,执意不返校的,学校应于以辞退,并通知其办理辞退手续。

2、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学校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除班主任津贴按月发放外,其他项目在年度考核后一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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