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美丽乡村实施方案(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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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3篇《创建美丽乡村实施方案》,希望朋友们参阅后能够文思泉涌。

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方案 篇一

根据美丽全域行动领导小组综合工作专班督办通知单【20xx】49号关于美丽全域行动“最差典型”评选结果的督办,结合乡镇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组织及机构

为加强对我街道“最差乡村”综合整治摘牌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最差乡村”摘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志辉

副组长:金淼磊周泉

成员:柴晋华、应长锡、潘尖安、龙头村两委成员

二、目标任务

创建美丽乡村,完成最差摘牌

三、具体时间

11月中旬摘牌

四、整改措施

(一)挂牌督办、专项整改

及时对接牵头部门及综合专班,对各项扣分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针对专班反馈的村域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严重;卫生死角多,整体环境较差等问题加大整治力度。

1、针对龙头村内乱堆乱放问题。驻村干部、村两委第一时间通知相关村民在规定时间内清理龙上公路以及乡间小路、门前屋后的杂物乱堆乱放。对超出规定时间仍未自行清理杂物的村民,由村委会安排人员清理。

2、针对龙头村内旱厕多等问题。村干部牵头开展在用旱厕排摸行动,摸清底数。明确整治数量。强力推进整治,实现明显区域旱厕清零、无用旱厕清零。

3、针对龙头村内卫生死角多,整体环境较差等问题。组建龙头村环境卫生整治专班,集中力量清理河流两岸、门前屋后、背街小巷卫生死角。并落实专人常态化开展道路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美丽蜕变。

(二)加强巡查,深化整治。举一反三,联合执法中队、驻村干部、环卫所开展39个村环境卫生抽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切实切实加大监督力度。

(三)明确责任,长效管控。进一步明确村社、驻村干部的工作职责,规范环境整治标准,全面改善乡村面貌,打造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整改措施、人员资金保障。

(四)摘牌最差,争创最美。通过本次摘牌综合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争取11月中旬摘牌。

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方案 篇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基本国策,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通过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储备建设用地资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的原则。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齐抓共管的原则。

(三)坚持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四)村、组集体使用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应经该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三、工作目标

完成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申报20000亩,新增耕地面积5000亩。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年8月20日前)

召开县、乡镇、村、组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全县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

(二)项目选址、申报(年8-11月)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集体建设用地复垦相关政策规定,完成复垦地块清查、统计,组织土地权利人(复垦项目区集体经济组织或原土地使用权人)完善相关资料后向县土地整理中心提出项目申请。

1、申报条件

(1)土地权利人自愿。

(2)实施区域相对集中,项目可以村或组为单位实施。一个项目可由不超过2个片区组成,但不得突破同一乡镇2个行政村的范围;一个片区可由不超过20个片块组成,但不得突破一个行政村的范围;一个片块可由不超过相对集中的10个点(图斑)组成,但不得突破一个组的范围。

(3)复垦后具备宜农用途的管护利用条件。

(4)复垦片块能确保实施,实施期限与项目实施方案同步,最长年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年。

2、申请复垦地块主要类型

(1)已废弃宅基地和一户双宅的须复垦宅基地;

(2)废弃公路和废弃仓库、晒坝;

(3)废弃的乡镇(村)企业用地、砖(瓦)窑、矿山等建设用地;

(4)示范村建设需搬迁的宅基地和其他自愿搬迁的宅基地;

(5)库区、地灾点移民涉及的建设用地;

(6)新农村建设和村庄迁建腾出的建设用地;

(7)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旧房改造腾出的建设用地;

(8)其它符合复垦条件的农村建设用地。

3、项目申报所需资料

(1)土地权利人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申请表(乡镇提供)。

(2)复垦片块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土地权利人提供)。

(3)项目所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乡镇、村建设规划图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规划图(县土地整理中心提供)。

(4)项目实地现状照片(乡镇以单个区块为单元,分别提供东南西北4个方向具有明显参照物的远、近景数码照片各1张)。

(5)项目区1:10000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统计台帐(县土地整理中心提供)。

(6)项目片块1:500规划图和项目单体工程设计图册(含项目区踏勘报告)(县土地整理中心提供)。

(7)项目责任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和关于提供的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乡镇提供)。

(8)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协议书(规范样本)。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协议是乡镇人民政府分别与县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权利人签订的契约。对依法无法确认土地权利人的废弃农村建设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签订复垦协议。

项目测绘和设计应具有双重资质的中介机构分片区负责完成测绘和设计工作(含竣工测绘)。中介机构应提前介入项目选址工作,对项目选址和申报工作进行指导,协助做好项目入库前的相关工作。

县国土房管局负责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审定后的资料由县土地整理中心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备案和申请入库。

各乡镇按照规定,应对土地权利人的各项补偿补助进行公示,公示后确定的补偿补助费用纳入项目成本。

县土地开发公司负责组织项目施工招投标、工程监理和实施。项目区土地权利人三分之二以上有施工意愿且具备施工条件的,土地平整工程部分原则上可由土地权利人实施;项目单个片块田间道路和农田水利工程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下的,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项目区土地权利人实施,施工费用由县土地开发公司按标准划拨给所在乡镇,由乡镇对参与工程施工的土地权利人据实兑付。

项目完工并完善相关资料后,由施工方自验,自验合格后向县土地整理中心申请初级验收,初级验收需整改完善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完成后,由县土地整理中心向县国土房管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国土房管局组织专家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复垦成果确认并完成取证工作。

五、资金管理

(一)资金组织

县土地开发公司是集体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筹资人。所筹复垦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和监督。

(二)资金使用

1、项目入库后,筹资人按项目预算中前期工作经费的50%拨付给县土地整理中心,由县土地整理中心支付给各中介机构,余款待指标获得资金后结算;对项目涉及的补偿补助资金,筹资人按预算标准统一拨付给项目乡镇,由项目乡镇支付给项目涉及的权利人;工程施工费由筹资人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给施工单位。

2、工作经费待取得合格证后由县财政按以下标准结算:一是按确认后的新增耕地面积2000元/亩的标准拨付给县国土房管局(其中:按667元/亩的标准支付项目所在地国土房管所);二是按确认后的新增耕地面积2000元/亩的标准拨付给土地整理中心;三是按确认后的新增耕地面积2000元/亩的标准拨付给乡镇人民政府(其中:按667元/亩的标准支付项目所在村民委员会)。项目进入施工阶段后,县财政支付工作经费的30%给部门和乡镇。

(三)利益分配

1、指标进入市农村土地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地票”指标交易完成后,除去建设用地复垦成本后的利润按以下比例安排使用:10%留乡镇、村,用于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建设,其余部分留县财政作为全县建设用地复垦发展基金和其他涉农建设资金。

2、县土地开发公司所需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投资款及利润待取得合格证后由县财政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专户中拨付。

六、补偿补助标准

(一)对未转户退出农村宅基地的农户的补偿

1、房屋拆迁补偿:根据房地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分别按砖混结构300元/㎡、砖木结构240元/㎡、土墙结构180元/㎡三个标准进行补偿(注:凡获得国家移民、异地扶贫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等有关政策补偿补助的,此项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2、节约宅基地补偿:按房地产权证载明面积,按20元/㎡标准进行补偿。

3、其他补偿:对拆除的构筑物、简易房等参照我县现行征地补偿标准据实补偿,对宅基地内的其他附作物按2000元/亩包干补偿。

(二)对转为城镇居民并退出农村宅基地的农户的补偿

除按(一)标准进行补偿外,还增加购房补助。补助标准为:以一个房地产权证为一户,在主城区(或县外)购房的按10000元/户标准补助,在县城购房的按15000元/户标准补助,在乡镇购房的按8000元/户标准补助。

七、考核奖惩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县政府将把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年终考核,对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的乡镇,由县财政按每亩200元的标准给予工作经费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乡镇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扣减相应比例的工作经费。

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方案 篇三

一、总体目标

以“生态村”建设为基础,整合提升各村(社区)和村庄的主要通道、水体、山体及庭院的绿化美化效果,提升村庄绿化率,增加以森林景观为重要内容的景观亮点,建立健全乡村生态保护体系,保障乡村生态安全。实现2018年美丽乡村初见成效,2018年所有行政村绿化美化,2018年所有村庄自然生态环境大提升,即达到“1年见成效、3年绿满园、6年大提升”的目标,全面提升乡村庭院道路绿化美化、村庄景观生态化水平,形成以森林为主体的城乡一体化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共建共享。

各村(社区居)委会是活动开展的责任主体,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尊重群众意愿,并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群众大力植树护绿、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做到建设依靠群众、建设成果全民共享。

(二)科学规划、合理实施、生态优先。

要依据原有森林资源,遵循自然发展规律,立足各地实际,区别对待,按照分类科学、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突出以乔木为主,常绿、花色优良乡土阔叶树种相结合,人工绿化景观与自然景观相结合,以绿化、美化为重点,提升乡村整体景观,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三)长远规划、统筹结合、持续发展。

要纵向与横向规划合理,综合考虑,在目标设置、布局安排、项目计划、树种选择等各个环节都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态村创建、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创建、古树名木保护等规划紧密联系。既要考虑当前建设需要,也要考虑长远发展需求,做到可持续发展。对古树名木、风水树及其原有周边林木,要通过合理整治、抚育管护等措施,逐步将其打造为集科研、健身、休闲为一体乡村森林公园,使活动村村有亮点、有特色。

三、建设内容

结合新一轮绿化惠阳大行动、国家生态村和省级新农村示范片的创建,统筹整合现有各项工程中的生态绿化资源,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农村绿化美化新模式,建设路有树、街有景、四季常青、花果飘香的村居生态环境,提升乡村绿化覆盖率,中心村村民居住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打造以森林为自然主体的村庄景观,全面推进公园下乡、森林围村,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态质量。

(一)推进乡村公园化。

充分利用乡村现有道路、农户庭院、大树古树和公共绿地等绿化资源,添乔加花,增绿添景,整合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绿地系统,建设乡村小公园、小广场,推进“树木花草上路进乡入村到农家小院”,实现乡村“单一绿化”向“景观美化”转变,做到“庭院美、村容美、生态美、生活美、乡风美”,创建开放型生态游憩乡村。

(二)全面提升村庄绿量。

结合街道、村实际情况和特色,围绕村庄居民聚居点,营造绿化带和风景林,重点突出水源涵养林建设,优化村庄周边的森林景观,提高生态效益,多方面打造以森林为主体的绿色生态景观。

1、建设乡村带状绿色景观。采取新造、补植、封育等措施对乡村主要通道、河流、沟渠两侧的绿化进行改造提升,形成带状绿色景观。

2、营造成片乡村风景林。在乡村公共场所、村庄空置地、房前屋后、农户庭院、村旁山地村(组)文化广场、村镇主要出入口等相对集中连片的绿地,根据自然生态条件,选择生态效益好、景观效果美,具有一定主题色彩的乡土树种为主体树种,开展营造或林相改造,打造主体鲜明又符合乡村整体风貌的成片景观林。

3、建设水源涵养林。在已规划用于水源涵养林建设的土地和现有水源涵养林的基础上,优先对村庄可视范围、村庄饮用水源集水范围内的水源涵养林进行整治改造,选择种植根量多、根域广、林冠层郁闭度高、林内枯枝落叶丰富的树种,适当增加伴生树种和灌木,形成混交复层林,全面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生态功能。

四、活动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

于2018年4月底前,成立领导机构,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订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全街道“绿满家园”工作动员大会,明确工作目标与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结合生态村创建工作安排进行全面部署,充分做好活动全面开展的各项准备。

(二)建设推进阶段。

从2018年起,按照惠阳区每年要高标准建设20个市级森林村庄的任务要求(持续3年,共60个)。在此基础上,同步推进其余生态村森林村庄的建设工作。各村(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力度,力争在每年区对我街道的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确保该项活动打造成建设新一轮绿化秋长的特色品牌。

(三)巩固提升阶段。

该项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村要持续推进,结合实际落实管理保护,常抓不懈,巩固提升活动成果,提高农村居民的幸福指数。

五、责任分工

由街道林业站牵头,负责加强与区林业部门、区各相关部门和各村的沟通协调,与国家生态区和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创建充分结合,扎实推进,确保如期完成市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由林业站负责衔接好区发改部门,外经办配合。

负责做好市级森林村庄建设的立项工作。

(二)由财贸办负责衔接好区财政部门。

负责将市级森林村庄建设的区级配套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规定及时拨付。

(三)由林业站负责衔接好区林业部门。

负责市级森林村庄建设的组织实施,协调镇村落实建设用地,抓好规划设计,协调种苗供应,提供技术保障等服务。

(四)由农办负责衔接好区农业部门。

负责协调省级新农村示范片相关村庄绿化美化具体规划设计,将该项活动与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创建相结合,统筹推进;负责做好农田林网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由水利会负责衔接好区水务部门。

负责水库、农村水利工程设施范围内的绿化和水土保持的指导工作。

(六)由规划建设办负责衔接好区住建部门。

负责村庄整体规划和农村庭院绿化规划的指导工作。

(七)由环保办负责衔接好区环保部门。

负责将活动与创建国家生态区有机结合,做好已被授予生态村及正在创建生态村的村庄绿化美化衔接工作。

(八)由规划建设办负责衔接好区交通运输、公路部门。

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美化工作。

(九)街道。

每年须完成2个示范点建设。同时,各村每年配合,向区林业部门提供2~3个行政村作为市级森林村庄建设的候选村,落实建设用地,经林业部门现场踏查遴选后列入当年市级森林村庄建设范围;负责做好当地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工程无障碍施工,并落实专人,加强幼树抚育和日常管护,确保绿化成效。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农林水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等工作。各村要明确工作目标与责任,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形成村(社区居)委会书记亲自抓、负总责,街道、村互相配合,合力共建的工作态势,确保乡村绿化美化工作稳步有力推进。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

植树造林,绿化家园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各村及各有关单位要层层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植树造林和乡村绿化美化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群众、乡贤、企业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引导他们以多种形式(出力、出钱、出物或参与管护等)参与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绿化美化,齐手共建美好家园”的活动氛围,全面推进我街道生态文明建设。

(三)合理规划,稳步推进。

坚持生态优先、便利优先、适用优先,将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基础设施规划有机衔接、相互配套,通过合理规划、整合优化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效果。遵循少花钱,多办事原则,绿色植被要全覆盖可绿化用地,四旁绿化(村旁、宅旁、水旁、路旁)苗木全部采用优质乡土阔叶树苗,原则上不使用昂贵大苗。街道林业站要加强技术指导,对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进行全面跟踪检查,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的经验做法,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多方筹资,加大投入。

活动资金按“三三四”比例筹措,即市出资30%、区出资30%、镇村出资40%,区财政和街道办事处将按比例全额配套。各村要树立责任意识,充分利用好这次机会,统筹兼顾,筹集建设资金,开展植树和抚育管护工作,确保该项活动顺利开展。

(五)督促检查,注重实效。

街道办每季度对活动督办1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组(由林业站、纪监办、党政办组成活动督查组)每月1次对各村开展专项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以实际效果和群众意见为评价依据,对效果明显、群众满意的村庄进行宣传推广,对效果差的及时督促、限期整改,确保该项活动落到实处,效果明显。

(六)强化管护,保障成效。

植树造林“三分种,七分管”,种植是基础,后续管理是关键。以村为单位建立管护责任制,将管护工作列为常态化工作,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加强抚育施肥和除草松土,做到管护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管护责任到位,提高乡村绿化美化的管护水平,巩固发展建设成果,坚决杜绝“年年种树不见树”现象的发生,做到种一棵成活一棵,造林一片成林一片。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3篇《创建美丽乡村实施方案》,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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