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职调查报告优秀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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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内容是差异网为您带来的7篇《尽职调查报告》,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尽职调查报告 篇一

市民政局:

XX医院20xx年是比较平稳的一年,在面对医疗市场激烈的竞争,本院门诊楼改建搬迁,道路施工交通不便等诸多因素下,全院领导员工上下一心,共同努力,始终坚持以过硬的医疗技术,先进的医疗设备,低廉的医疗价格,温馨的医疗服务为“xxxx”创下了良好的口碑。现将20xx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收入分析

本年度实现账面收入X万元,比上年度的X万元减少了X%。其中主营业务收入X万元,其他业务收入X万元,分别比去年减少了X%和X%。在主营业务收入中,门诊收入X万元,比去年增加了X%,其中门诊收入X万元,比去年的X万元增加了X%;住院收入X万元,比去年下降了X%,较去年相比,主要是本年减少了手外住院收入。本年度其他收入总额为X万元,其中:防疫站收入为X万元,比去年万元增加了X%,房租及利息收入X万元。

二、本年度主要成本费用分析

本年度共发生成本费用X万元,比上年度X万元减少了X%,主要表现在:

1、本年度药品消耗X万元,卫生材料消耗X万元,分别比去年的X万元和X万元下降了X%和X%,主要是受收入减少的影响。本年度药品收入达到X万元,与去年持平。医疗收入达到X万元,比去年减少了X%。

2、本年度工资奖金及社会保障费X万元,比上年度X万元增加支出X万元,增加了X%。

3、本年度发生能源费支出X万元。其中:耗电X万度X万元,用汽X吨X万元,支付水费X万元。本年能源费比上年度增加了X万元。

4、本年度计提房屋设备折旧X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5、全年还发生电话费X万元,差旅及交通费X万元,印刷及复印费X万元,购办公用品及消耗用物资X万元,招待费支出X万元,计量强检医疗废水监测证件年审等X万元,宽带网及医保卡使用费,软件服务费X万元,门诊及住院票据费X万元,刷卡手续费X万元,汽车加油保养保险养路费X万元,垃圾清运费X万元,购工装及医用图书报刊费X万元等。

6、本年计提董事长基金X万元,推销上年待摊费用X万元。

三、本年度发生的其他重大资金支出项目

1、CT后续维护费,移机费X万元。

2、广告宣传及招牌制作费X万元。

3、设备维修及汽管安装。维修。保养。改造费X万元。

4、医疗赔偿支出X万元。

5、支付碎石及手外科上年度提成X万元。

6、门诊房屋改造装修支出X万元。

7、防水处理改造工程X万元。

8、本年度新增设备投资X万元。主要购置了高频利浦刀,婴儿高压氧舱,胎心多普勒,痔疮吻合器及刺激仪,心电监护仪等。

四、本年度结余情况

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X万元,加年初的分配结余X万元,期末账面未分配利润为X万元。

五、现金流量分析

本年度账面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X万元,除定期存款户X万元外,实际可用货币资金X万元。本年共发生现金及银行存款流入X万元。其中经营活动总流入为X万元,占X%,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流入X万元。在经营活动总流入中,销售药品及医疗服务收入X万元,占经营流入的X%,其他流入为X%。主要为财局20xx~20xx年防疫活动经费X万元。本年度发生现金流入X万元。其中:经营活动流出X万元,占X%;固定资产购置投资支出X万元,占X%;房屋改造支出X万元,占X%;污水处理工程投入X万元,占X%;在经营流出中用于购买药品及材料支出X万元,占经营流出的X%;用于职工方面支出X万元,占经营流出的X%;CT维护以及移机支出X万元。

六、20xx年医务财务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控制的方面

1、加强物资管理,进一步做好物资的计划,采购,销售和库存工作。

2、加强医疗专用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管理。

3、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管理,将财务核算进一步的细分化,精确化,努力降低财务风险。

4、加强财务监督及控制职能,进一步协调科室与财务关系,做好住院结算和门诊收费工作的管理。

5、加强往来账目的管理,及时清欠回收资金,以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利用率。

6、继续发扬我院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节能降耗,努力降低成本,调动员工积极性,为在新的一年再创辉煌作出努力。

W公司隐名投资风险 篇二

外国人某某通过中国自然人投资于W公司的行为属于隐名投资行为。外国人某某为“隐名股东”,中国自然人 、 为“显名股东”。

1、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对于隐名投资的规定

根据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一个隐名投资行为如想得到法律的认可,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必需实际出资。 具体体现为,隐名股东有证据证明显名股东投资于公司的财产属于隐名股东所有;

(2)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这里的以上包括半数;

(3)隐名股东以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且被公司认可。这里的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得并被公司认可,既可以表现为隐名股东实际上担任了执行职务的董事,实际行使了管理职能;公司股东名册等法律文件记载了隐名股东的实际股东身份,亦可以表现为显名股东的决策均得到了隐名股东的同意或认可等。

(4)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外国投资者采用隐名投资的方式规避市场准入的行为则亦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中国法律对于外商投资行业的准入规定

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国对于外商投资的行业分为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贸易类外商投资企业因为属于中国政府规定的逐步开放的产业,而被纳入“限制类”进行特别管理。

3、W公司隐名投资的法律风险

(1)中国法律确定股东身份应当经过登记程序,这里所说的登记是指登记于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有经过登记的,不能对抗不知道隐名投资行为的第三人。也就是说,目前外国人某某并非是经过中国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过的股东,登记过的股东是中国自然人 、 ;

(2)中国自然人 、 具有实际支配W公司股权的权利,如果显名股东不经隐名股东的同意即转让股权,将造成隐名股东的投资失败;

(3)当显名股东个人负有大额债务而不能清偿时,他们的债权人可能会要求获得W公司股份,从而影响隐名股东的利益;

(4)中国目前并无对于隐名投资的现行有效法律保护。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外商隐名投资于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的,法院会判决这种隐名投资行为无效,真正的股东为显名投资者,隐名股东(外商)与显名股东(中国自然人法人)的出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W公司目前的主要经营范围为限制类,因此外国人某某的隐名投资行为,一旦与显名股东发生争议,法院将会判决外国人某某的隐名投资行为无效,外国人某某将失去对W公司的控制权;

(5)根据我们处理类似案例的经验,外商利用中国人进行隐名投资,初始时一般合作良好,但是当公司做大做强并产生较大利润时,显名股东(中国自然人或法人)常常会向隐名股东(外商)提出种种要求,从而产生争议。

尽职调查报告 篇三

一、公司并购业务中律师尽职调查的重要性

公司收购是一个风险很高的投资活动,是一种市场法律行为,在设计与实施并购时,一方面要利用其所具有的缩短投资周期、减少创业风险、迅速扩展规模、弥补结构缺陷、规避行业限制等优势,同时也要注意存在或可能存在一系列财务、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和规避。并购能否一举成功,会直接影响公司今后的发展。因此,为了增加并购的可行性,减少并购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损失,收购方在决策时一定要尽可能清晰、详细地了解目标公司情况,包括目标公司的营运状况、法律状况及财务状况。在公司并购的实践中,收购方通常是依靠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的尽职调查来掌握目标公司的有关内部和外部的情况。

尽职调查,也叫审慎调查,译自英文“Due Diligence”,其原意是“适当的或应有的勤勉”。尽职调查是服务性中介机构的一项专门职责,即参与公司收购兼并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必须遵照职业道德规范和专业执业规范的要求,对目标公司所进行的必要调查和核查,对调查及核查的结果进行分析并做出相应专业判断。通过尽职调查,可以使收购方在收购过程开始阶段即得到有关目标公司的充分信息。

律师的尽职调查是律师在公司并购活动中最重要的职责之一。律师的尽职调查是指律师对目标公司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和法律评价,其内容主要包括查询目标公司的设立情况、存续状态以及其应承担或可能承担具有法律性质的责任,它是由一系列持续的活动所组成的,不仅涉及到公司信息的收集,还涉及律师如何利用其具有的专业知识去查实、分析和评价有关的信息。

律师的尽职调查的意义:首先在于防范风险,而防范风险首先在于发现风险,判断风险的性质、程度以及对并购活动的影响和后果;其次,在于使收购方掌握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资产权属、债权债务等重大事项的法律状态,对可能涉及法律上的情况了然于胸;再次,还可以了解哪些情况可能会对收购方带来责任、负担,以及是否可能予以消除和解决,从而避免收购方在缺少充分信息的情况下,或在没有理清法律关系的情况下作出不适当的决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并购谈判和实施过程中始终存在着尽职调查,因为,风险可能是谈判前就存在的,也可能是谈判过程中,甚至是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可能是明确、肯定、现实的,也可能是潜在的、未确定的或未来的。

二、 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律师是发现和防范风险的专业人士。特别是专门从事并购的律师,他们由于专门研究和经办这方面业务而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不但熟悉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且了解其中的操作技巧,知道如何从法律的角度帮助当事人发现和解决并购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障碍。大量公司并购实践已反复证明,在并购过程中能够得到律师提供专业意见的一方与无律师的专业意见的一方相比,不论在并购中所处的实际地位、主动性及对全局的把握判断、对具体事项的取舍及价格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优势。

作为专业人士,律师的职责就是运用其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专业技能、实际操作经验来查实、分析和评价目标公司有关涉及法律问题的信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通常尽职调查包括以下内容:

1. 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及本次并购批准和授权

公司并购实质上是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产权交易,这一产权交易的主体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是至关重要的,如交易主体存在资质上的法律缺陷,轻则影响并购的顺利进行,重则造成并购的失败,甚至可能造成并购方的重大损失。

目标公司的资质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调查目标公司是否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主要是了解目标公司的设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否存在影响目标公司合法存续的重大法律障碍等等;其次,若目标公司的经营的业务需要特定的资质证明或认证,如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特殊资质,则对上述资质的调查也是尽职调查必须包括的范围。

在公司并购实践中,并购方可以采取多种途径获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不同的收购方式和目标公司性质的差异有可能导致需要不同形式的批准。对公司制企业可能是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对非公司制企业可能是由职工代表大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只有在得到所必需的批准的情况下,并购才能合法有效。这一点可以通过考察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注册文件或其他内部文件来了解;此外,还要必须明确收购方欲收购的股权或资产是否为国有资产,如为国有资产,整个并购还需要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和批准;如果目标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还必须经外经贸管理部门的批准。

律师在尽职调查中,不仅要查证是否有批准,还要查实批准和授权的内容是否明确、肯定及其内容对此次并购可能造成的影响。

2. 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和股东出资的审查

在并购中律师不但要审查目标公司设立和存续的合法性,还要审查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股权结构的变革过程及其合法性,判断目标公司当前的股权结构的法律支持及合法、合规性。防止出现应股权结构混乱、矛盾、不清晰或其设置、演变、现状不合法而影响或制约并购。

在前述基础上要进一步审查目标公司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出资的合法、合规性,重点是审查股东出资方式、数额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合同和章程的规定;出资后是否有抽回、各种形式的转让等;采用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审查的范围包括:用于出资的有形财产的所有权归属、评估作价、移交过程;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的权属证书、有效期及评估作价、移交过程,除审查相关的文件外,还需注意是否履行了必须法定手续,是否无异议及其它情况。

3. 目标公司章程的审查

公司章程是一个公司的“宪法”,是体现公司组织和行为基本规则的法律文件。近年来随着公司并购活动的发展,在章程中设置“反收购条款”作为一项重要的反收购策略也被越来越多的公司所采用,曾在证券市场上发生的大港油田收购具有“三无概念”股--爱使股份即是较为典型的案例之一。针对此种情况,律师必须审慎检查目标公司章程的各项条款;尤其要注意目标公司章程中是否含有“反收购条款”。这些反收购条款通常包括有关章程修改,辞退董事,公司合并、分立,出售资产时“超级多数条款”;“董事会分期、分级选举条款”以及是否有存在特别的投票权的规定;反收购的决定权属于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等。上述条款的存在有可能对收购本身及收购后对目标公司的整合造成障碍,对此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此外,某些程序性条款中的特别约定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起到反收购的作用,例如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程序;董事提名程序存在特别约定等等,在章程审查过程中,对这些特别约定也应给予足够的注意和重视。

4. 目标公司各项财产权利的审查

公司并购主要目的就是取得目标公司的各种资产的控制权,因此,目标公司的资产特别是土地使用权、房产权、主要机械设备的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利等,应该是完整无瑕疵的,为目标公司合法拥有的。 律师对此审查的意义在于实现发现或理顺目标公司的产权关系,取保收购方取得的目标公司的财产完整,不存在法律上的后遗症。

律师除审查相关的文件外,还应取得目标公司主要财产账册,了解其所有权归属、是否抵押或有使用限制,是否属租赁以及重置价格。收购方应从目标公司取得说明其拥有产权的证明。而且目标公司使用的一些资产,若系租赁而来,则应确定租赁合同的条件对收购后营运是否不利。

这方面应审查的具体内容包括:

(1) 固定资产。应审查目标公司的主要房产的所有权证,主要房产的租赁协议;占用土地的面积、位置,和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出让、租赁)以及占用土地的使用权证书或租用土地的协议。主要机器设备的清单,购置设备合同及发票、保险单;车辆的清单及年度办理车管手续的凭证、保险单等等。

(2) 无形资产。主要应审查有关的商标证书、专利证书等。

(3) 目标公司拥有的其他财产的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

5. 目标公司合同、债务文件的审查

审查目标公司的对外书面合约,更是并购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尽职调查内容。重点是对合同的主体、内容进行审查,要了解上述合同中是否存在纯义务性的条款和其他限制性条款,特别要注意目标公司控制权改变后合同是否仍然有效。合同中对解除合同问题的约定及由此而带来的影响也是要予以关注的。

在债务方面,应审查目标公司所牵涉的重大债务偿还情况,注意其债务数额、偿还期限、附随义务及债权人对其是否有特别限制等。例如有的公司债务合同中规定维持某种负债比率,不准股权转移半数以上,否则须立即偿还债务。对这些合同关系中在收购后须立即偿债的压力,应及早察觉。在进行债务审查,还要关注或有债务,通过对相关材料的审查,尽可能对或有债务是否存在、或有债务转变实际债务的可能性及此或有债务对并购的影响等做出判断。

其他合同的审查,如外包加工及与下游代理商、上游供应商的合作合同上权利义务的规定、员工雇佣合同及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合同等也应注意,看合同是否合理,是否会有其他限制等。

在对目标公司进行债权、债务的尽职调查中,特别要注意查实以下几点:

(1) 贷款文件:长短期贷款合同和借据(如为外汇贷款,则包括外汇管理机构的批文及登记证明);

(2) 担保文件和履行保证书(如为外汇担保,则包括外汇管理局批文及登记证明);

(3) 资产抵押清单及文件(包括土地、机器设备和其它资产);

(4) 已拖欠、被索偿或要求行使抵押权之债务及有关安排;

(5) 有关债权债务争议的有关文件。

6. 目标公司正在进行的诉讼及仲裁或行政处罚

除了公司对外有关的合同、所有权的权属凭证、公司组织上的法律文件等均需详细调查外,对公司过去及目前所涉及的诉讼案件更应加以了解,因为这些诉讼案件会直接影响目标公司的利益。

这些可通过以下内容的审查来确定:第一,是与目标公司的业务相关的较大金额的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第二,是所有关联合同;第三,与目标公司有关的尚未了结的或可能发生的足以影响其经营、财务状况的诉讼资料,如起诉书、判决书、裁定、调解书等;第四,要了解目标公司是否因为环保、税收、产品责任、劳动关系等原因而受到过或正在接受相应行政处罚。

进行上述调查后应分别绘制“三图”,及公司产权关系图、组织结构图、资产关系图。

(1)公司产权结构图可以形象的地描绘目标公司的股东与公司,目标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参股的子公司及其他有产权关系等的结构关系,可以清晰的判断目标公司目前状态下的产权关系。

(2)组织结构图可以形象地描绘目标公司内部的`管理框架。包括公司分支机构与公司、各分支机构之间及公司与可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情况,以判断目标公司与各分支机构是否统一经营、是否存在某种关联关系。

(3)资产关系图可以形象地描绘目标公司当前的资产状况。包括总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净资产、负债、或有负债、所有者权益等。

三、 尽职调查的渠道

1. 目标公司的配合是律师尽职调查是否迅速、高效的关键

通过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首先就是约见目标公司的代表,当面详谈,争取理解和配合。在此基础上向目标公司索要一些文件,如目标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议和董事会会议记录、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图、子公司分公司分布图、各种权利的证明文件、主要资产目录、重要合同等,这些文件在目标公司同意并购并积极配合的时候,是比较容易得到的。

其次是通过目标公司公开披露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一些情报、资料进一步了解目标公司的情况,如目标公司在公开的传媒如报纸、公告、通告、公司自制的宣传材料、公司的互联网站等进行一些披露和介绍。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目标公司为上市公司,则根据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要求,目标公司必须对重大事件进行及时、详细的披露,包括定期披露和临时披露。研究这些公开的资料,也可以掌握目标公司相当的情况,特别是在收购得不到目标公司配合的时候,这些从公开渠道掌握的信息就显得尤其重要和宝贵。

再次,根据目标公司情况设计尽职调查《问卷清单》,即由律师将需要了解的情况设计成若干问题,由目标公司予以回答。这也是律师在履行尽职调查职责一种普遍采用的基本方式,业内通常将其称为“体检表”。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目标公司的情况或发现线索。此外,还可以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线索、信息,通过其他渠道履行尽职调查义务。

2. 登记机关

根据我国现行的公司工商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成立时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公司登记事项如发生变更,也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到登记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因此,可以到目标公司所在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查询,了解目标公司的成立日期、存续时间、公司性质、公司章程、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等情况,就可以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动产的转让或抵押也必须进行相应的登记。从土地登记机构处,了解有关目标公司的土地房产权利、合同、各种物权担保和抵押、限制性保证和法定负担等情况。

3. 目标公司所在地政府及所属各职能部门

当地政府(包括相关职能部门)是极为重要的信息来源,从当地政府处,可以了解到有无可以影响目标公司资产的诸如征用、搬迁、停建改建的远近期计划;目标公司目前享受的当地政府所给与的各种优惠政策,特别是税收方面的优惠,在并购实现后是否能继续享受,目标公司所涉及的有关环保问题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了解。

4. 目标公司聘请的各中介机构

并购方还可通过与目标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计师等外部专业人士接触,从而能更准确的把握目标公司的整体情况;目前我国现有大多数的公司中,股东和管理者普遍对现代企业制度缺乏了解;同时,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过程存在着大量不规范操作,目标公司的股东及管理者经常对目标公司的一些产权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及目标公司其他的对内对外关系产生错误的认识,因此,在了解该类情况时,与目标公司的专业顾问的沟通会有助于准确了解和把握事实。当然,这些顾问能够披露目标公司的情况,往往也是基于这样一个前提,即目标公司同意披露。

5. 目标公司的债权人、债务人

在可能的情况下,律师可以就目标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的问题,向相关的债权人和债务人进行调查。这类调查可以使并购方对目标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的状况有一个详细完整的了解。调查可以通过函证、谈话记录、书面说明等方式行。

四、 尽职调查需要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1. 土地及房产、设备的权利及限制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土地是有偿出让使用权的资产,而土地与地上附着物必须一起出让、设置抵押等。土地房产的价值取决于其权利状况,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工业用地和商业开发用地;拥有70年使用权和仅剩10年、20年使用权的土地的价值相差甚大。抵押的土地和房产引起转让会受到限制,有没有设定抵押,价值上也有相当的差距。因此需要事先对其权利状况加以注意。

2. 知识产权

在一些公司中,以知识产权形式存在的无形资产的价值远高于其有形资产的价值。专利、贸易商标、服务商标都可以通过注册而得到保护;而技术秘密(know-how)和其他形式的保密信息,虽然不公开但同样受法律保护。上述知识产权可以是目标公司直接所有;也可能是目标公司仅拥有所有权人授予的使用许可;或目标公司已许可他人使用;应对上述知识产权的细节进行全面的审查,而不应仅限于审查政府机关颁发的权利证书本身。对于注册的知识产权要包括对注册和续展费用支付情况的审查,有关专利的到期日期应予以特别的注意,对服务和贸易商标应当确认注册权人的适度使用情况,对于根据许可证而享有的权利或因许可而限制使用的情况,应当对相应的许可协议进行审查,明确许可的性质,以确保不存在有关应控制权转变而终止许可的条款。上述审查的目的在于确保收购方在并购完成后能继续使用上述无形资产并从中获益。

3. 关键合同及特别承诺

就大多数公司而言,在对外签署的大量合同中,总存在一部分特定的合同,它们对公司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些关键合同通常包括长期购买或供应合同、或技术许可安排等等,在这类合同中的另一方往往与公司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而这种合作关系同时也是合同存在的基础。因此对此类合同,应特别注意是否存在特别限制条款,例如:在一方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时,合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等等。

此外,作为收购方的律师,还应注意上述关键合同中是否存在异常的或义务多于权利的规定;是否存在可能影响收购方今后自由经营的限制性保证;是否存在可能对收购方不利的重大赔偿条款等等。

综上所述,律师在尽职调查中所查实的事实,所进行的法律分析及律师的评价和结论对参与并购的各方关系重大,是决策者进行决策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正是因为律师尽职调查结果对决策者存在着重大影响。所以律师对此业务的履行必须慎之又慎,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更不能应付了事,必须以一个执业律师的职业精神来对待和完成自己的职责。只有这样才能起到防止风险的作用,也才能以高质量的服务赢得客户的信任。

尽职调查报告 篇四

一、房地产开发建设

1、投资规模分析

1-12月份全市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5、89亿元,比去年同期的33、14亿元增长38、47%;房地产业直接产生税收6、74亿元,占全市地税征收总收入的38、3%。

2、在建规模分析

1-12月份,全市共有房地产在建项目67个(含待销尾盘),其中开发面积在10万m2以上的达到22个,在建房屋施工面积464、95万m2,比去年同期的324、31万增长43、37%,房屋新开工面积197、75万m2,比去年同期的133、08万增长48、59%,房屋竣工面积100、71万,比去年同期(69、97万)增长43、93%。

二、房地产市场供给

1-12月份经审批共准许预售商品房屋面积122、47万,比去年同期的98、6万增长24、21%,加上历年累积81、44万,全市今年1-12月份商品房市场投放量为203、91万,减去1-12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98、02万,目前我市可面向市场销售的商品房面积有105、89万,其中期房面积83、78万,现房面积22、11万(其中:住宅19、01万,占85、97%;商业营业用房2、48万,占11、23%;其他0、62万,占2、8%),一年以上现房空置3、04万。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

三、房地产市场需求

1、商品房销售分析

1-12月份我局共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9216户,其中住宅6954户。房屋备案登记销售面积98、02万m2,比上年同期的92、5万增长5、97%,其中:期房销售登记备案面积69、88万m2,占销售总面积的71、29%;现房销售面积28、14万m2,占销售总面积的28、71%,商品房成交金额45、64亿元,比去年同期的40、7亿元增长12、14%。另据统计,乡镇人员进城购房面积53、44万,占销售总面积的54、52%,与上年同期的52、94%增加2个百分点;城区人员购房面积31、54万,占销售总面积的32、18%,比上年同期的38、36%减少6个百分点;外来人员购房面积13、04万占销售总面积13、28%,比上年同期的8、7%增加5个百分点。

2、商品房屋套型分析

1-12月份单套建筑面积90m2以下的普通商品住宅销售1702套,占销售总套数的24、48%,90144普通商品住宅销售4424套,占销售总套数的63、62%,144以上的非普通商品住宅销售828套,占销售总套数的11、91%。

3、存量房屋交易分析

据统计,1-12月份我市城区共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2668宗,比上年同期(1745宗)增长52、89%,成交面积33万,比上年同期(20、75万)增长59、04%,成交额为8、9亿元,比上年同期(4、62亿元)增长92、64%。一、二级市场交易比例(98、02万/33万)为2、97:1、0、

四、房地产市场价格分析

据统计,1-12月份全市商品住房均价为3640元/,第4季度全市商品住房均价为3530元/,与第三季度(3709元/m2)下降4、83%;另各区域商品住房平均价分别是浏阳河以北区域3743元/、浏阳河以南区域4355元/、行政中心区域3562元/、工业新城区域3096元/,其它乡镇区域2831元/。

五、房地产市场运行特点

1、土地市场成交及房地产开发投资稳步增长,房地产开发行业保持对市场信心。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

全年房地产用地成交面积、成交单价及在建在售项目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均较上年有较大增长,表明房地产开发行业对我市的房地产市场保持了较好的信心。

2、房地产销售总体增幅逐月收窄,商业房产销售保持相对较高增长。

20xx年一季度,商品房销售同比增幅达123、1%,4月份起,同比增幅逐渐收窄,到12月份,商品房销售总量同比增长幅度仅5、97%。其中,商业房产的销售一直保持了30%以上增幅。

3、商品住房销售品质为先,高品质楼盘销售量大。

20xx年全市共销售商品住房80、44万,其中城区62、4万,乡镇(园区)18、04万。环境、品[www.chayi5.com]质相对较好的楼盘销量大,单价4000元以上楼盘销售32、39万,占住宅总销售量80、44万的40、27%。

六、下阶段房地产市场发展建议

1、坚持高起点规划、有序发展

一是注重规划的前瞻性,使我市房地产开发形成“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征地、统一管理”的有序建设格局。二是园区(乡镇)房地产发展要科学布局,有序引导产业发展的规模和方向,避免出现市场过剩风险。

2、推行政企合作,推进成片开发

一是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主动参与到土地一级开发中来,对于积极建设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的企业,可优先获得土地开发权利,在土地招拍挂中减少地块分割出让,促成土地的成片转让。二是为成片开发的开发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便利政务通道,引导银行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开通政务绿色通道等等,鼓励房地产开发向集约化、多元化、多配套的方向发展。三是在项目运营上,鼓励开发企业自持物业,持续提供就业岗位,带动片区经济发展。

3、以城市营销推进房地产外向性宣传

充分整合、发挥浏阳的政治优势、经济优势、文化优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生态优势等区域优势,形成城市品牌、提升城市价值,以城市品牌助推城市房地产的价值释放。

4、坚持强化行业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引导,提高房地产企业的整体资金实力和管理水平。适当提高新申办开发企业的从业门槛,引导老房地产开发企业注重企业品牌的培育,争取培育一批本地高品质的品牌房企;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核查力度,重点查处消费者投诉集中、媒体曝光的企业和项目。三是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实施信用普评,将实力不济、失信的企业逐步淘汰,对于无开发资质、开发能力弱的企业进行整顿。

尽职调查报告 篇五

一、团队情况尽职调查

在vc投资中团队是最重要的,vc需要了解了团队成员的方方面面,包括团队成员的经历、学历、背景以及各位创始人的股份比例。

1、公司组织结构图;

2、董事会、管理团队、技术团队简介;

3、管理/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4、企业劳动力统计。

二、业务情况尽职调查

业务的尽职调查是个广泛的主题,主要包括业务能否规模化、能否持久、企业内部治理,管理流程、业务量化的指标。

1、管理体制和内部控制体系;

2、对管理层及关键人员的激励机制;

3、是否与掌握关键技术及其它重要信息的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4、是否与相关员工签订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密合同;

5、员工报酬结构。

三、市场情况尽职调查

创业者商业计划书中的那些关于市场的分析和预测,仅仅是参考。vc会独立地对市场进行尽职调查,vc的市场分析工作是由专业人士来做的,是中立的,通常也是保守的。

1、产品生命周期(成长期、稳定期或是衰退期)及其发展趋势;

2、目标产品市场规模与增长潜力分析(自然更换、系统升级、扩大应用等);

3、核心竞争力构成(技术、品牌、市场份额、销售网络、信息技术平台等);

4、企业的销售利润率和行业平均销售利润率;

5、主要客户构成及其在销售额中的比例。

四、技术情况尽职调查

1、核心技术名称、所有权人、来源方式、其他说明;

2、公司参与制订产品或技术的行业标准和质量检测标准情况;

3、公司已往的`研究与开发成果,行业内技术*对企业的技术情况的评价;

4、公司在技术开发方面的资金投入明细;

5、计划再投入的开发资金量及用途。

五、财务情况尽职调查

财务的尽职调查,可能要算是尽职调查中最重要的工作。它分为两大块:过去的财务数据和未来的财务预测。

1、企业财务报表(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往年经审计年报,最近一期月报);

2、分产品/地区销售、成本、利润情况;

3、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说明和资质;

4、对造成财务报表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因素的说明。

六、法务情况尽职调查

提供公司总部、子公司、控股公司、关联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员工合约、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商标备案、诉讼记录等等。

1、国内外与本企业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

2、影响企业的新法律法规和政策;

3、本企业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合同;

4、本企业发生重*律纠纷案件的情况;

5、企业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

尽职调查报告 篇六

一、前期工作的主要内容

本所律师主要采用了下述方法进行尽职调查:

1、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与信息(公司提供的改制文件、公司内部文件等);

2、与公司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谈(前期进行的仅是初步了解调查线索的口头谈,在综合评价其他调查信息的基础上将对相关人员做一次综合性谈,并形成正式的谈笔录);

3、向有关部门调取或查阅登记资料(如工商、房产、土地等);

4、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经过前期的调查,本所律师取得了量的一手资料和信息,我们对于与项目并购有关的法律问题和障碍有了初步的判断,目前谈和现有资料审阅工作基本完成,但尚有部分细节资料需要近一步的核实与调取,并需要资产评估报告作为参考依据。

在此时,我们知悉托人与公司在收购方案的模式和具体操作方式、范围上尚有部分问题存在分歧,且尚未签署《资产转让框架协议》。为避免进行无谓的工作,我们暂停了调查工作,等待托人确定本次资产并购项目的最终方式,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二、初步判断与结论

根据初步调查所获取的资料和信息,本所律师对东良公司的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如下:

1、东良公司的延续以及改制工作程序基本合法,不会对并购产生的不利影响;

2、东良公司原各下属子公司(粮库)的破产程序合法,不会对并购产生不利影响;

3、东良公司的主要资产的取得从程序上基本合法,但可对应性较差且部分资产没有产权完整的取得手续(需参考评估报告),但此类问题可通过后续工作加以解决(东良公司承诺不存在其他权利人);

4、东良公司的土地使用权状况与东良公司陈述不甚一致(详见后文);

5、东良公司的职工关系等存在一定问题,但按照目前所议定的人员方案,对我方未来影响不。

初步结论:本次并购具有可行性,但须公主岭市政府力支持与配合,且相当多的事项只有政府才能解决。

三、前期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签约主体

东良公司为国有资公司,出资人为公主岭市政府,公主岭市粮食局为代表公主岭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根据相关法律,资产出售的主体仍应当为东良公司,但应经公主岭市政府(及粮食局)的同意。且鉴于本项目中有量的事项需要政府的配合(如土地变性、拆迁、税收优惠),且考虑到其出资人的地位,我们建议将市政府也列为签约主体之一。即最终的资产并购协议以三方协议为宜。

(二)资产的取得

东良公司拟出售的资产主要以购买和以物抵债(通过判决)两种方式从原各子公司处取得,基本合法有效。但是拟出售资产的对应性较差:房屋产权证无法准确一一对应具体房产,存在量未登记建筑物(因未来范家屯粮库的建筑物我方可能拆除,因此政府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可能性不;其余粮库的未登记建筑物因处于非主要城镇,因此政府应当不会加以处罚)、设施,资产清单与资产实物无法对应。不排除某些资产日后发生纠纷的可能,但主要资产应当不会发生,且相关第三方可能也无法举证,主张权利。

关于资产的价值、盘点情况,应以评估报告为准。初步结论:资产处置尚未发现重法律障碍,应能实现我方交易目的。

(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存在两个问题:

1、位于响水粮库、范家屯粮库、朝阳坡粮库、双城堡粮库的土地使用权已被公主岭市政府收回。

由于该四处粮库原为国有资公司,土地使用权均为划拨土地。在破产过程中,公主岭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收回了划拨土地使用权,即理论上只有建筑物所属的土地为东粮集团所有。

故土地使用权需要直接从市政府处出让取得,按照目前同政府口头谈判的情况看,政府同意出让,价格按照国家定价,并以其他方式部分返还(需在下一步与政府确认),应无法律障碍。

2、范家屯第一粮库的土地使用权因诉讼案件牵连,现有万余平方米处于查封状态。具体处理方式应视诉讼的情况决定,但对未来影响应能解决(在价格上调整)。

(四)双城堡粮库范围内有属于第三方的房产

双城堡粮库所属场地范围内有七处房产,已卖与第三方所有,可能影响到日后的场地管理与使用,但面积仅为数百平米。

(五)劳动方面

1、部分人员未缴社会保险,且还存在缴费记录与实际人员不符的情况,可能为后续的缴费带来一定困难。

2、劳动合同签署不规范,工资标准和工时标准存在问题。

建议东良公司与原有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后,由新公司重新与相关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避免纠纷,对未来新公司影响不。

(六)未来需要政府处理的事项

1、拆迁

关于托人规划中的未来拆迁工作,跟据当前的法律实践,我们建议最好由政府牵头进行土地收储为宜,如此方能降低拆迁难度和成本。

2、规划调整

托人的拟投资项目需要量的建设用地,所需的规划变更幅度较,需政府协调。

3、税收、规费等优惠政策

4、各项扶持资金的拨付

尽职调查报告 篇七

一、尽职调查的方法

1、审阅文件资料

通过公司工商注册、财务报告、业务文件、法律合同等各项资料审阅,发现异常及重大问题。

2、参考外部信息

通过网络、行业杂志、业内人士等信息渠道,了解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情况。

3、相关人员访谈

与企业内部各层级、各职能人员,以及中介机构的充分沟通。

4、企业实地调查

查看企业厂房、土地、设备、产品和存货等实物资产。

5、小组内部沟通

调查小组成员来自不同背景及专业,其相互沟通也是达成调查目的的方法。

二、尽职调查遵循的原则

1、证伪原则

站在“中立偏疑”的立场,循着“问题-怀疑-取证”的思路展开尽职调查,用经验和事实来发觉目标企业的投资价值。

2、实事求是原则

要求投资经理依据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理念和标准,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对目标进行调查,如实反映目标企业的真实情况。

3、事必躬亲原则

要求投资经理一定要亲临目标企业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访谈,亲身体验和感受,而不是根据道听途说下判断。

4、突出重点原则

需要投资经理发现并重点调查目标企业的技术或产品特点,避免陷入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境地。

5、以人为本原则

要求投资经理在对目标企业从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的同时,重点注意对管理团队的创新能力、管理能力、诚信程度的评判。

6、横向比较原则

需要投资经理对同行业的国内外企业发展情况,尤其是结合该行业已上市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的表现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发展目标企业的投资价值。

三、尽职调查的范围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设立情况

了解公司注册时间、注册资金、经营范围、股权结构和出资情况,并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评估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工商登记文件等资料,核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合法性、真实性;必要时走访相关政府部门和中介机构。

2、历史沿革情况

查阅公司历年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登记等文件,以及历年业务经营情况记录、年度检验、年度财务报告等资料,调查公司的历史沿革情况,核查是否存在遗留问题;必要时走访相关政府部门和中介机构。

3、公司主要股东情况

调查了解主要股东的背景,相互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及相关协议;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变化情况或未来潜在变动情况。

(二)管理人员调查

1、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情况

调查了解管理人员的教育经历、专业资格、从业经历及主要业绩,以及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与职责。

2、管理人员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

调查了解高管人员曾担任高管人员的其他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以及该公司经营情况,分析高管人员管理公司的能力。

分别与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销售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人员)就公司现状、发展前景等方面问题进行交谈,了解高管人员的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情况。

3、高管人员薪酬及兼职情况

通过查阅三会文件、与高管人员交流、与发行人员工交谈等方法,调查公司为高管人员制定的新酬方案、股权激励方案。

通过与高管人员交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法,调查高管人员在公司内部或外部的兼职情况,分析高管人员兼职情况是否会对其工作效率、质量产生影响。

(三)业务与技术情况

1、行业情况及竞争情况

根据公司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了解行业监管体制和政策趋势,了解行业的市场环境、市场容量、进入壁垒、供求状况、竞争状况、行业利润水平和未来变动情况,判断行业的发展前景及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了解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情况,调查竞争对手情况,分析公司在行业中所处的竞争地位及变动情况。

2、采购情况

通过与采购部门、主要供应商沟通,查阅相关资料等方法,调查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供求状况。取得公司主要供应商(至少前 10 名)的相关资料,计算最近三年向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所占比例,判断是否存在严重依赖个别供应商的情况,如果存在,是否对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做出备选安排;取得同前述供应商的长期供货合同,分析交易条款,判断公司原材料供应及价格的稳定性。

3、生产情况

取得公司生产流程资料,结合生产核心技术或关键生产环节,分析评价公司生产工艺、技术在行业中的领先程度。取得公司主要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和历年产量有关资料并进行比较,与生产部门人员沟通,分析公司各生产环节是否存在瓶颈制约。调查公司的生产工艺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调查公司历年来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及未来可能的投入情况。现场观察三废的排放情况,核查有无污染处理设施及其实际运行情况。

4、销售情况

通过与公司销售部门负责人沟通、获取权威市场调研机构的报告等方法,调查公司产品(服务)的市场需求状况,是否有稳定的客户基础等。结合行业排名、竞争对手等情况,对公司主要产品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占有率进行分析。了解公司对主要客户(至少前 10 名)的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及回款情况。

5、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调查公司拥有的专利,分析产品的核心技术,考察其技术水平、技术成熟程度、同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及技术进步情况;核查核心技术的取得方式及使用情况,判断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关注专利的有效期及到期后对公司的影响,并了解公司具体的保护措施与效果。取得公司主要研发成果、在研项目、研发目标等资料,调查公司历年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技术储备等情况,对公司的研发能力进行分析。

(四)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调查

1、同业竞争情况

通过询问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实地走访生产或销售部门等方法,调查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实际业务范围、业务性质、客户对象、与公司产品的可替代性等情况,判断是否构成同业竞争,并核查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对避免同业竞争做出承诺以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2、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

确认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方关系,通过与公司高管人员、财务部门和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交谈,查阅账簿、相关合同、会议记录、独立董事意见,发函询证,咨询律师及注册会计师意见,调查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

(五)财务状况

1、基本财务数据分析

根据公司历年财务报告,收集能够反映公司财务基本状况的财务数据,如:资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银行借款、应付账款)、销售收入、销售成本、补贴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等。

2、财务比率分析

计算公司各年度毛利率、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判断公司盈利能力。

计算公司各年度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等,结合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在银行的资信状况、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及或有负债等情况,判断公司的偿债能力。

计算公司各年度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等,结合市场发展、行业竞争状况、发行人生产模式及物流管理、销售模式及赊销政策等情况,判断公司经营风险和持续经营能力。

3、纳税情况

查阅公司报告期的纳税资料,调查公司所执行的税种、税基、税率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取得公司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资料,核查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是否符合财政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分析公司对税收政策的依赖程度和对未来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的影响。

4、盈利预测

根据公司编制盈利预测所依据的资料和盈利预测假设,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状况,判断公司盈利预测假设的合理性。

对比以前年度计划与实际完成情况,参照公司发展趋势、市场情况,评价公司预测期间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和融资计划安排是否得当。根据了解的公司生产规模和现有的生产能力,分析评价预测计划执行的可行性。

(六)业务发展目标调查

1、发展战略

取得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相关文件,包括战略策划资料、董事会会议纪要、战略委员会会议纪要、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文件,分析公司是否已经建立清晰、明确、具体的发展战略,包括战略目标、实现战略目标的依据、步骤、方式、手段及各方面的行动计划。

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竞争对手的发展战略,将公司与竞争对手的发展战略进行比较,并对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等情况进行深入分析,调查公司的发展战略是否合理、可行。

2、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

取得公司经营理念、经营模式的相关资料,通过与发起人、高管人员及员工、主要供应商、主要销售客户谈话等方法,了解公司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分析公司经营理念、经营模式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影响。

3、历年发展计划的执行和实现情况

取得公司历年发展计划、年度报告等资料,调查各年计划的执行和实现情况,分析高管人员制定经营计划的可行性和实施计划的能力。

4、业务发展目标

取得公司未来二至三年的发展计划和业务发展目标及其依据等资料,调查未来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竞争状况,调查公司未来发展目标是否与发展战略一致;分析公司在管理、产品、人员、技术、市场、投融资、购并、国际化等方面是否制定了具体的计划,这些计划是否与公司未来发展目标相匹配,是否具备良好的可实现性;分析未来发展目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分析公司未来发展目标和具体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七)融资运用分析

通过查阅公司关于融资项目的决策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部门有关产业目录等方法,根据项目的环保、土地等方面的安排情况,结合目前其他同类企业对同类项目的投资情况、产品市场容量及其变化情况,对公司本次融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技术和市场的可行性以及项目实施的确定性等进行分析;分析融资数量是否与公司规模、主营业务、实际资金需求、资金运用能力及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相匹配;核查公司是否审慎预测项目效益,是否已分别说明达产前后的效益情况,以及预计达产时间,预测基础、依据是否合理。

(八)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调查

1、风险因素

通过网站、政府文件、专业报刊、专业机构报告等多渠道了解公司所在行业的产业政策、未来发展方向,与公司高管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等进行谈话,取得公司既往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动或历次重大事件的相关资料,并参考同行业企业发生的重大变动事件,结合对公司治理、研发、采购、生产、销售、投资、融资、募集资金项目、行业等方面的调查,分析对公司业绩和持续经营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主要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可能带来的主要影响。对公司影响重大的风险,应进行专项核查。

2、重大合同

通过公司高管人员出具书面声明、向合同对方函证、与相关人员谈话、咨询中介机构等方法,核查有关公司的重大合同是否真实、是否均已提供,并核查合同条款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潜在风险。对照公司有关内部订立合同的权限规定,核查合同的订立是否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是否超越权限决策,分析重大合同履行的可能性,关注因不能履约、违约等事项对公司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影响。

3、诉讼和担保情况

通过高管人员出具书面声明、查阅合同、走访有关监管机构、与高管人员或财务人员谈话、咨询中介机构等方法,核查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合同,调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公司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评价其对公司经营是否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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