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污染调查报告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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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就是将生活中的'见闻、感受描绘出来,将对生活的想像与思考表达出来,让读者产生共鸣,从而让读者感受生活、思考生活。以下内容是差异网为您带来的6篇《海洋污染调查报告》,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朋友、小朋友们。

海洋污染的调查报告 篇一

13生物工程2班 刘铭迪 1309030202 海洋污染的调查报告

导言:

背景:暑假期间国外研究人员在youtube上放出一段8分钟的视频瞬间扩散到世界各地,几小时后在优酷、bilibili等网站的点击数就上万,并且在微博引起热烈讨论。海龟保育团体的研究人员在哥斯达黎加发现了一只口腔有异物的海龟,刚开始还以为是寄生虫,船上没有专业兽医器材,研究人员只能用镊子帮他拔除,整个过程持续了8分钟左右,海龟十分痛苦,最终拔出一根10公分的塑料吸管。1 目的:通过调查了解目前海洋污染的情况、原因治理方法和治理进度。方法:网络调查,查阅资料。

正文:

2015年世界海洋日的主题是“健康的海洋,健康的地球”,关注塑料污染。国家海洋局最新监测结果表明:我国海洋海面漂浮垃圾91%来自陆地,海滩垃圾86%来自陆地。60%~80%的海洋垃圾是塑料类。这些海洋垃圾主要分布在旅游休闲娱乐区、农渔业区、港口航运区及邻近海域。

塑料原材料的提取和处理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消耗了超过30%的自然资本,但海洋污染是最大的下游成本。海洋中的塑料垃圾来自于垃圾桶、管理不善的垃圾填埋场、旅游业和渔业活动。一些材料会沉)差异网○www.chayi5.com(入大洋海底,另外一些塑料垃圾会随着洋流漂浮很远的距离,污染了海岸线并在海洋中大量积累。2

海洋污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石油污染:石油污染是一种严重的海洋污染。来源于经河流、向海洋注入的含油废水,海上油船漏油、排放和油船事故等;海底油田开采溢漏;逸入大气中的石油烃的沉降等。进入海洋的石油烃年约600万吨。

1、入海变化:

①、扩散:入海石油先在海洋表面迅速扩展成薄膜,在风浪、海流作用下分割成块、带状油膜,随风漂移,速度约为风速的百分之三,石油中的氮、硫、氧等非烃组分是表面活性剂,促进石油扩散。

②、蒸发:石油的轻组分发生蒸发。含碳数小于12的烃在几小时内大部分蒸发,碳数在12~20的烃蒸发要几个星期,碳数大于20的烃不易蒸发。蒸发大约消除泄入海中石油量的1/4~1/3。

③、氧化:海面油膜在光、微量元素的催化下发生氧化。扩散、蒸发、氧化过程在石油入海后的几天内,对石油的消失起重要作用,其中扩散速率高于自然分解速率。

④、溶解:低分子烃、有些极性化合物溶入海水中。正链烷分子量越大,溶解度越低,芳烃溶解度大于链烷。溶解、蒸发都是低分子烃的效应,对水环境影响不同。石油烃溶于海水易被海洋生物吸收。

⑤、乳化:受海流影响,石油易发生乳化。油包水乳化较稳定,聚成像冰淇淋的块状,较长期在水面漂浮;水包油乳化较不稳定易消失。使用分散剂有助于水包油乳化的形成,加速油污的去除。

⑥、沉积:海面石油经过蒸发、溶解后,形成致密的分散离子,聚合成沥青块,或吸附于其他颗粒物上,最后沉降于海底,或漂浮上海滩。13生物工程2班 刘铭迪 1309030202 ⑦、微生物降解:烃类氧化菌广泛分布于海水、海底泥中。浮游、定生海藻直接从海水中吸收、吸附溶解的石油烃。海洋动物摄食吸附有石油的颗粒物质,由于石油烃是脂溶性的,生物体内石油烃的含量一般随着脂肪含量增大而增高。在清洁海水中,海洋动物体内积累的石油可以较快地排出。

较高水温有利于油的消失。消失一半所需的时间,10℃时大约为1个半月;18~20℃时,为20天;25~30℃时,为7天。渗入沉积物的石油较难消除,需几月至几年。

2、影响:

石油形成的油膜阻碍大气、海水间的气体交换,影响海面对辐射的吸收。长期覆盖在极地冰面的油膜,增强冰块吸热,加速冰层融化。石油会溶解卤代烃等污染物中的亲油组分,降低界面间迁移速率。

油膜减弱了太阳辐射透入海水,影响海洋植物的光合作用。油膜沾污海兽皮毛、海鸟羽毛,溶解油脂物质,使其失去保温、游泳、飞行能力。高浓度石油会降低微型藻类的固氮能力,阻碍生长,导致死亡。沉降于潮间带、浅水海底的石油,使一些动物幼虫、海藻孢子失去适宜的固着基质。石油渗入大米草、红树等体内,改变细胞的渗透性。炼制油的毒性大于原油,低分子烃毒性大于高分子烃。

二、有机物污染:这类污染物不会在生物体内积累。适量的有机物、营养盐,有利海洋生物生长,过量造成水体溶解氧减少,浮游植物大量繁殖。潮流使河口有机物稀释扩散,多被细菌分解为二氧化碳、水。

影响:①、有机物漂浮、悬浮于海面,海水更加混浊,对海洋植物的光合作用和鱼类洄游有破坏。覆盖力很强的纤维素等粘稠物,能使动物窒息。

②、微生物降解有机物,消耗大量溶解氧。生产1吨纸浆排出的木质素消耗0.2~0.5吨氧,木质素下沉,造成下层海水缺氧,形成硫化物。大量有机物入海,水体富营养化,污水生物大量繁殖。

③、过量营养盐排入海洋,使细菌、病毒大量繁殖;病毒进入鱼贝体内,危害鱼贝类的生长发育,通过食物进入人体,可引起伤寒、肝炎、大肠杆菌、痢疾和肠胃炎等疾病。

三、重金属污染:污染海洋的重金属元素有汞、镉、铅、锌、铬、铜等。岩石风化、海底火山喷发、水土流失,大量重金属通过河流、大气注入海中。污、废水、重金属农药,燃烧煤和石油释放出的重金属经大气进入海洋;全球每年入海洋的汞有3000多吨;大气中的铅通过大气输送,污染海洋。

1、迁移:

①、物理迁移:海-气界面重金属的交换;海流、波浪、潮汐下,随海水运动,稀释、扩散,能将重金属迁移很远。

②、化学迁移:重金属元素在富氧、缺氧下发生氧化还原反应,及化学价态、活性、毒性的变化。重金属在海水中能与无机、有机配位体生成络合物、螯合物,使重金属的溶解度增大。底质的重金属可能重新进入水体。重金属在海水中水解生成氢氧化物,或被水中胶体吸附,易在河口、排污口沉积。

③、生物迁移:海洋生物通过吸附、吸收、摄食富集重金属,产生迁移,经浮游植物、浮游动物、鱼类食物链逐级放大,鱼体内富集浓度较高。此外无机汞在微生物作用下可转化为毒性更强的甲基汞。

2、危害:

食用海产品,重金属进入人体。甲基汞能引起水俣病;镉、铅、铬都能引起中毒,或有致癌、致畸作用。对生物体的危害一般依次是汞、铅、镉、锌、铜;有机汞、无机汞;一般 2 13生物工程2班 刘铭迪 1309030202 海洋生物的种苗、幼体对重金属污染较为敏感。生物体对摄入体内的重金属,形成金属硫蛋白减轻危害,或与巯荃蛋白结合成金属巯基排出体外。

四、放射性污染:海洋生物能直接从海水、摄食吸收核素,牡蛎对锌-65的浓缩系数最大。核素沿食物链转移。低等生物对辐射的抗性强,胚胎和幼体对射线辐射的敏感性高。

海流是转移的主要动力,风也有影响。上层海水中的离子态核素难于向海底方向转移,只有通过水体的垂直运动,被颗粒吸着,与物质凝聚、絮凝等才能较快地沉降于海底。沉积物对大多数核素有很强的吸着能力,沉积物从海水中吸着核素的能力大致是:钙

60年代中期,太平洋东北部鲑鱼体内铁的比活性,比环境海水的比活性高1000~10000倍;从大气沉降到海水中的铁,与海水中的稳定铁有不同理化形式,海洋生物比较能吸收、积累铁。在pH=8时,锌在海水中以离子、微粒子和络合物存在;当pH=6时,仅以离子和络合物存在。3

以上的海洋污染虽然危害也很大,但是自然环境对他们有很强的自净能力。然而有一种污染,是几乎难以被生态自净的。

五、海洋废弃物 :又被称为海洋垃圾,是人类创造的废物是故意或无意成为漂浮在一个湖、大海或水道上的大型漂流物,海洋碎片往往积累在该中心的环流和海岸线,经常堆积在海滩,被称为海滩垃圾。

随着最近塑料越来越广泛被人类使用,这个问题越来越严重。因为许多类型的塑料无法分解,严重威胁鱼类、海鸟、海洋爬行动物、海洋哺乳动物,以及船只和沿海居住区。海水倒灌,垃圾冲进水沟,以及风吹来的废弃物皆导致此问题。

塑料在自然界的分解是以百年计的,每年海洋中的塑料垃圾都是急剧增加的。

图1 夏威夷海滩13生物工程2班 刘铭迪 1309030202

塑胶粒,也被称为美人鱼的眼泪,直径在五毫米左右,是一个海洋废弃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们被用来作为原料的塑料制造,看起来像是动物鱼卵,常常让动物误食。

塑料垃圾已经飘至每一个海洋。估计每年大约有10万头海龟及海洋哺乳类动物,以及100万头海洋生物因此受害。塑料购物袋如果被吞下,可能会阻塞消化道,并可能导致饥饿的动物以为它的胃已满。

图2 塑胶粒

整治方案:

斯克里普斯海洋学研究所(Scripps Institution of Oceanography)的前主任东尼. 黑梅特(Tony Haymet)已经听过了上百种的海洋清洁计画。在某个深夜,几罐啤酒下肚后,他也曾想出几个办法,但他说:没有一个看起来是可行的。

20岁的荷兰男子Boyan Slat为此想出来一个方案。2012年时,他提出了海洋中垃圾被动式清除概念,也就是一种系统,可以借助洋流使塑料垃圾自行集中,然后拦截转移并处理,他发起了“海洋清理计划”,并担任ceo,通过重酬获得资金开启了项目。4

虽然这种清理防范的成本已经远远低于其他方法,但是仍然属于杯水车薪。

第一,这些垃圾的散布面积广达数百万平方公里;第二,海洋垃圾多半是次级塑胶品,并且被阳光和海浪拆解成像一颗米粒般的大小。

“这就是可怕的地方,”黑梅特说。“这些微型塑胶和生活在水层里的生物一样大,我们要怎么取出来?目前没人有办法能分离这两种同样大小的生物和微塑胶。”随着批评声浪愈来愈强,Boyan Slat只好收回五年要清理完海洋的乐观想法。他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出讯息,请媒体和评论家等他完成研究后再下结论。

同时,垃圾持续增长。

澳洲的国家科学研究局—— 澳大利亚联邦科学和工业研究组织(CSIRO),正完成一份历时三年的海洋碎屑报告,其中的统计数据令人忧心:每经十年,全球的塑胶制品就会增加一倍,即使有人真的研发出可行的清除机制,又能发挥多少作用?

“如果我们每十年就让丢进海里的东西增加一倍,没有一个清洁计画跟得上这个速度,”CSIRO的生态学者克里斯. 威尔克斯(Chris Wilcox)表示。“就好比你用吸尘器清理客厅,然后我站在走道拿电风扇吹着一袋灰尘。你怎么吸都吸不完。”13生物工程2班 刘铭迪 1309030202 黑梅特和其他有相同看法的海洋科学家始终没有放弃寻找解决方法。他们偏好运用低科技、但是更实用的方法来保护海洋不受垃圾侵扰:劝导世界大众停止散布垃圾。

根据CSIRO的研究报告,只有约20%的海洋塑胶物是来自渔业或船运业的相关物品,例如废弃的钓具或 失事的货船;而大约80%的垃圾是从海滩冲进海里,或是经由河流带入海中,无所不包。

约有一半的垃圾是塑胶瓶,其他的则大多数是包装袋。

结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的科学。自然、人、社会三者的关系是马克思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而在其所有研究分析的范围中,最重要的也是话题最多的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自然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有关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论,它是以自然科学为基础发展而来的。马克思把大自然看作是人类自身感性生活中的一部分,并在这个理论的基础上将人与自然的关系深刻地解释清楚。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自然界的存在物,人不能离开自然界而生存。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人类不仅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而且以劳动为媒介与自然界进行相互改造。人通过实践活动改变着大自然,从而不断地去认识和感知大自然。人类对自然界改造的每一次进步,即意味着人类受制于自然界方面也同时前进了一步。改造得越深刻,受制愈强烈。因此,人类在改造自然的时候,必须要遵循自然界的规律。只有不断地认识和遵循自然规律,人类才能维持生态平衡,促进社会发展,从而发展人本身。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是生态自然观。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时,要特别注意反对两种错误观点,一是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即形而上学的机械式自然观,认为大自然是由大量的个体组成,彼此之间没有什么联系,把大自然看作是静止的僵死的。二是非人类中心主义观点,即只看到大自然这个系统,而忽略了人类是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观点。以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看待人与海洋的关系,必须坚持人类在开发利用海洋的时候,要遵循海洋发展规律,保护海洋,保护海洋生态。反对那种借口人类利益高于一切,为了利益不惜破坏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的思想和行为。当然那种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为借口,反对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思想和行为也是不可取的。

生态价值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学界对生态问题重点研究的方向之一。生态文明对社会经济发展有着积极意义,应该从发展的实践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解决生态不公的问题,需要遵循科学发展观,要有个绿色发展的思想,谋求适度合理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

简而言之,“所有东西当初都是在人类的手上,解决方法的核心是要鼓励人们不要乱丢垃圾,这才是最便宜、最简单也最有效率的解决办法。”

参考链接及文献:

1、国内相关视频http:///video/av2778735/

捐款网站http:///wuhvd6zj 2、援引自联合国官方微博

3、邹景忠 《海洋环境科学》 山东教育出版社 2002年 ISBN 7-53284-795-0 4、Boyan Slat 团队的尝试https://youtu.be/6IjaZ2g-21E

注:本文大量参考维基百科和各种新闻报道及前沿分析研究。13生物工程2班 刘铭迪 1309030202

海洋环境污染问题 篇二

我国经济发展的重点之一就是海洋区域,海洋也是发展我国经济空间的新途径之一。随着人类不断发展海洋经济,海洋环境的污染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环境污染及其治理问题已经刻不容缓了,在此背景下,我国提出了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本文将主要探讨生态文明目标下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对策。

关键词:

生态文明;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对策未来

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海洋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在不断蓬勃发展的海洋经济,人们不断提高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的大背景下,海洋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是尤为突出。这也从根本上反映出合理科学的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问题是当前海洋经济发展任务的重中之重。因此,本文将结合我国“生态文明、美丽中国”的生态文明目标,具体分析研究如何做实做好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问题。

一、生态文明下海洋环境污染的现状

伴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生态文明也开始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形成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环境和谐统一、具体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生态就是通常意义上的“生态文明”。生态文明是一种尤其注重强调人与自然交汇互通的文明,也是我国社会文明发展以来最高级的一种文明。但是在这种生态文明的环境背景下,我国目前的海洋环境污染问题仍旧形势严峻,它具体体现在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海洋环境污染严重海洋环境污染是指直接或者间接进入到海洋的污染物无法通过海洋环境的自净机制进行彻底自净,从而形成大量污染物被滞留在海洋中,海水质量不断下降,造成海洋生态环境被破坏、海洋环境被污染。举一个最具有代表性的海洋环境污染案例,就是我国山东省青岛市在2008年发生的近海海域浒苔污染。给我国经济造成了重大损失,导致这次污染发生有许多原因,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海洋开发的不合理和海上石油污染[1]。

(二)政府盲目追求经济效益我国自改革开发以来就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理论指导思想,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我国大力发展经济建设,把经济建设摆在社会发展的第一位。在我国海洋经济发展领域中也是以追求经济效益为重中之重,正是由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不重视,生态保护理念宣传不到位,导致了我国海洋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重。

(三)海洋环境治理工作有效性低现阶段在我国海洋环境污染治理中长期占据着主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的就是政府部门。然而在不断蓬勃发展的海洋经济,人们不断提高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的大背景下,我国政府部门在海洋环境治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不足。首当其冲的便是法律基础薄弱。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还是欠缺的,尤其是针对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法律更是少之又少。另外,我国的法律法规在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方面做出了诸多硬性规定,从而导致非政府组织在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上受到许多限制。

二、生态文明目标下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对策

(一)加强对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视生态文明理念为实现海洋环境污染治理问题提供了思想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文明理念,会对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成功治理了海洋环境污染,生态文明理念也会随之相应提高。因而,这就要求我们要加大对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政府或有关部门可以充分利用多媒体来进行宣传。与此同时,各大高校或者街道社区也可以组织关于海洋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知识讲座等活动,将生态文明的理论知识与实际生活相结合,通过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平台向更多的人传播出去,加强人们对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2]。

(二)建立健全海洋环境保护体系首先,要对现有的环境保护法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制定更加严格的、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保护法。比如可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关于环境保护法的修正草案等等。其次,国家和政府到对海洋环境污染治理上提供相应的人力和物力支持,加大对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并对其加强管理和利用。比如到2024年北京市在防霾治霾工作上的总投资将超过8000亿,这就要求政府加大对环境保护项目的拨款利用,并且提高资金的利用率。与此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比如,国家可以把海洋环境污染治理与政府绩效考核相挂钩,在对政府进行绩效考核的过程中时,除了要像以往一样重视经济的发展程度之外,更重要的是要着重注意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成效。加大对相关人员的纠察力度和问责制度,对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产生重大环境污染问题的相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要给予一定的党纪处分,并且要就责任追究到底,强化部门领导对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视,明确其有关责任。所谓“人多力量大”,除了政府部门在海洋环境污染治理上要加大出拳力度之外,还可以让社会各界人士也都积极加入进来,同时注重加强环境保护组织的专业化。比如说可以让海洋环保组织实行信息公开化管理,将自身的管理工作全部放到网上来接受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从而提高组织透明度,平时注重加强在海洋环境知识领域的学习,这是做实做好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先决条件。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一起来做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集合全社会的智慧早日解决海洋环境污染的问题[3]。

三、结论

总而言之,海洋环境污染治理是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在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下,必须尽量加快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步伐。在加强对海洋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坚持走绿色节能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基础上,让生态文明的理念和海洋环境污染治理能够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最终实现海洋经济飞速、蓬勃、可持续发展,建立一个和谐、舒适的海洋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刘炜宝.生态文明目标下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对策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4.

[2]曹宇峰,孙霞,于灏,林春梅.浅谈渤海海洋环境污染治理与保护对策[J].海洋开发与管理,2014,01:104-108.

海洋环境污染问题 篇三

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由所属国独立管辖,超过国家管辖范围的区域则需要国际社会的合作,流经不同国家的洋流也需要国家间的合作管理,同样,跨国污染也需要国家间合作以共同治理。

1海洋环境保护国际立法的历史演变

20世纪中期,围绕着领海以外海域海洋权益产生了许多国际争端,如远洋渔场权利的争夺、对大陆架和深海海床的碳氢化合物和矿藏的争夺、跨境海洋污染争端等。这些争端迫使国际社会寻求法律的最终解决方法,联合国接受这一重任,并让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起草国家利用海洋的原则和规则,也正是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的工作使海洋法不断得以发展完善,1958年召开的联合国第一届海洋法大会,采纳了四个独立的海洋法公约,分别处理公海、领海、毗连区和大陆架等问题。还通过了一个自愿的海洋争端解决议定书,此议定书具有强制性质。然而,这四个公约都没有就海洋污染问题做出细节性的规定。1960年召开的第二届国际海洋法大会无甚成果,1973年召开的第三届国际海洋法大会却成绩卓著,于1982年12月10日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该公约建立了国际海洋秩序,共包括十七大部分320条,每一部分涉及海洋的一个方面的主题,有关海洋污染防治的问题主要被规定在公约的第十二部分。

2《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海洋环境保护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第十二部分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具有开创性的意义。该部分包括海洋保护的一般规定,全球性和区域性合作,技术援助,防止、减少和控制海洋环境污染的国际规则和国内立法,执行和保障办法,责任等。主要的条款包括:192条,各国有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义务;193条,各国开发其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194条,防止、减少和控制海洋环境污染的措施;195条,不将损害或危险或转移或将一种污染转变成另一种污染的义务。

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近年来出现一些新的原则。这些原则包括可持续发展、预防原则、生物多样性保护、整体的生态系统管理模式等。对于这些原则,《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没有涉及,但是某些条款仍然对海洋环境保护的发展提供了可能,如194条规定,从陆上来源、从大气层或通过大气层或由于倾倒而放出的有毒、有害或有碍健康的物质,特别是持久不变的物质,这一条和《斯德哥尔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公约》的执行有关。

3海洋环境污染与国际法保护

3.1陆地来源的海洋污染

绝大部分的海洋污染来自于陆地,包括污水排放、工业倾倒、河流和空气的污染物及垃圾等。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一致同意促进海洋陆地来源的污染的防治,21世纪议程提出了各国应考虑的海洋污染防治问题,包括:消除有可能累积到危险水平的海洋环境中有机卤及其他化合物的排放;金融和技术资助发展中国家,减少其向海洋倾倒有害废物;通过开发和实施无害环境的土地利用技术和做法,以减少水道和港湾径流对海洋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或退化;利用对环境无害的杀虫剂和化肥,以及其他虫害控制办法。

1995年在美国华盛顿召开的政府间会议上通过了联合国环境署倡导的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污染全球行动计划,并发表了《华盛顿宣言》。全球行动计划旨在应对人类陆地活动所引起的对海洋及沿海环境的健康、繁殖及生物多样性的威胁,它是全球唯一明确提出处理淡水、沿海及海洋水环境相互间问题的机构。2001年,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全球 100多个国家参加了环境署召开的政府间审查第一次全球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会议,会议通过了《蒙特利尔宣言》,提出新的工作目标和措施,被公认为是推动海岸、海洋和岛屿的生态系统管理的有效途径。

3.2来自船舶的海洋污染

来自船舶的海洋污染包括多种多样的形式,包括原油、化学物品、沉船、污水、垃圾、废气和外来物种入侵等。

1954年,伦敦防止海洋污染第一次国际外交会议通过了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第一个公约,暨《防止海洋石油污染国际公约》。这标志着海洋环境保护的第一个多边公约的诞生,并受到了各国政府的广泛好评。《防治海洋石油污染国际公约》,全面具体地规定了海洋污染治理的诸多方面,如海上排放石油的倾废标准、允许排放的油类物质范围、排放物含油量、禁止排放的特区等,对于人类在防止海洋环境污染方面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同时,应该承认,修订后的公约依然存在不足之处:首先,《公约》可能覆盖不了船舶污染的纷繁复杂的产生污染情况,从而使责任者逃避责任。其次,《公约》规定,对船舶污染的起诉和执行权只有船旗国也可以享有。再次,该公约仅限于石油污染,对于其他污染则不适用。最后,公约只规定了民事处罚的处罚手段。

1973年2月签订了《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国际公约》,但并未生效,现行的公约包括了1973年公约及1978年议定书的内容,于1983年10月2日生效。该公约是国际上最重要的国际海事环境公约之一,因为其规定了最低水平的向海洋排放油类、倾倒污染物以及向海洋大气中排放有害气体等污染物的强制性规定。公约有六个附则,分别对不同类型的船舶污染做出了相关规定,这六个附则所针对的内容分别是:油类;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海运包装中的有害物质;生活污水;垃圾;的空气污染。

3.3倾倒造成的海洋污染

3.3.1《国际海洋法公约》和《伦敦公约》在倾倒造成的海洋污染问题上的关系

《防止倾倒废弃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简称《伦敦公约》。该公约1972年12月在英国伦敦通过并开放签字,1975年生效。《伦敦公约》的目的是控制和管理海洋倾废,实质上就是禁止向海洋倾倒有毒有害废弃物,并建立了一系列国际规则和标准。《国际海洋法公约》第210条第6款规定,倾倒造成的海洋污染的国内法律、规章和措施在防止、减少和控制这种污染方面的效力应不低于全球性规则和标准。这样即使不是《伦敦公约》的成员国,由于这一条款的存在,也受《伦敦公约》的约束。

3.3.2《伦敦公约》的核心条款

公约第4条规定,各缔约国应禁止向公海和领海倾倒任何形式和状态的任何废物或其他物质。公约附件1规定了禁止倾倒物质的黑名单,包括有机卤素化合物,汞及汞化合物,锅及锚化合物,耐久塑料及其他耐久性合成材料(如渔网和绳索),原油及其废物、经提炼的石油产品、石油馏出物残渣,强放射性废物和其他强放射性物质,为生物和化学战争制造的任何形态的物质(固体、液体、半液体、气体或活性物。附件2规定了可考虑倾倒的废物或其他物质的灰名单,包括疏浚挖出物、污水污泥、鱼类废物或工业性鱼类加工作业产生的物质等。公约第7条规定,缔约国有权根据该公约制定国内法,以防止和处罚违反本公约规定的行为,并且不影响缔约国根据国际法原则采取更严厉的防止海上倾倒的其他措施。

3.4远洋油气和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海上污染

《国际海洋法公约》第208条规定,沿海国应制定法律和规章,以防止、减少和控制来自受其管辖的海底活动或与此种活动有关的对海洋环境的污染。1979年,国际海事组织采用了《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构造和设备规则》,第14章操作手册中规定了对放射性物质的管理,以及采取措施,使平台能够符合现行国际公约的要求,防止海上污染。1977年,国际海事组织通过了《由油气开采和海底矿藏勘探开发造成的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不过此公约至今没有生效。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双边条约挪威和英国,加拿大和丹勿和区域条约(北大西洋区动,对海上活动所造成的污染进行规制。

4国际海洋环境保护立法中的教训

4.1可持续发展是海洋环境保护的宗旨

可持续发展的含义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的需求的发展模式。可持续发展不但要维持代际平衡,而且要维持全球成员间的平衡,即国家间的平衡。如果经济的发展建立在损害它所直接或间接依靠的资源的话,这种发展就是短期的发展。海洋环境的减损会影响许多人的生活,尤其是靠海为生的穷人的生活,所以在海洋环境保护中应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4.2以整体管理的方式管理海洋环境:生态系统方法

海洋环境长期的保护和发展需要依靠整体管理方法,并发挥海洋环境特性相关的诸要素间的相互作用。整体的管理方法也意味着海洋环境保护管理的统一性,即不但要考虑海洋环境本身的要素,而且要考虑人类活动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海洋环境整体管理方法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忽视这一点,就会造成不同部门、国家管理间的缺位、错位或不到位,乃至于重叠和冲突,从而影响规制的效果。这种方法也称之为生态系统方法,正在国际层面获得越来越多的共识。

目前海洋环境污染现状 篇四

21世纪初,生态文明作为一种新的价值观进入人类现实生活中。这是人们从文化的视角思考环境问题的结果,是人类文明的一次重大进步。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在海洋的战略地位不断提高的今天,如何坚持生态航运建设,保护海洋环境,发展海洋运输,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建立全球可持续发展的伦理观,是一个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大问题。

一、 以生态文明为基点促进海洋运输发展

1.生态文明的内涵 。生态是指生物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下存在和发展的状态。[1]文明是社会的进步状态,是人类改造世界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生态文明则指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生共荣为目标的社会进步状态,是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文明。它以可持续发展为依据,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目标,以强调人的自觉与自律为基点。人类文明大体上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的阶段,现在正在向生态文明阶段迈进。生态文明的提出,是人们对可持续发展理论认识深化的必然结果。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生态文明建设,不但成为新时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也是发展生态海运的基点。

2.我国海洋运输的历史与现状。海洋运输简称海运,是国际物流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通常指使用船舶通过海上航道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港口之间运送货物的一种方式。海洋运输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在中国,7000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刳木为舟,剡木为楫”;到了隋唐五代和宋元时期,海上丝绸之路形成并繁荣起来;我国航海家郑和先后七次下西洋,遍访亚非各国,在整个世界航海史上,竖起了一座永垂史册的丰碑。人类海洋运输的初始动力主要是依靠人力与自然力,海洋运输范围有限,再加上世界经济贸易数量较小等原因,近代以前的海洋运输并没有给海洋环境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

当今时代,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航运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海洋运输发展迅猛。表现为船舶大型化、专业化、高速化、自动化、电子化……发生了划时代的变革。 近年来,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海运大国之一。港口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迅速发展,如上海港吞吐量自2005年跃居世界第一大港。我国沿海矿、煤、油、箱、粮五大运输系统基本建立,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连续五年位居世界第一。目前,随着21世纪海洋战略地位的凸显,人类纷纷把目光投向海洋,中国近海海域已成为世界上最繁忙的海域之一,海洋运输进入了深度发展的时代,同时对海洋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愈演愈烈。

3.发展生态海运的必要性。从徐福东渡到麦哲伦远航,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到郑和多番下西洋,海洋为人类文明的历史发展提供了波澜壮阔的舞台;从姜根迪如的第一颗冰融到崇明岛外的碧波浩渺;从河姆渡的独木之舟到万吨巨轮乘风本文由http://收集整理破浪连通了五洲四海,我国的航运业正由一个海运大国向一个海运强国迈进。据专家分析,进入21世纪,我国海运发展大体经历2001—2004年的战略准备阶段,2005—2010年战略框架阶段,预计到2020年我国将成为世界海运强国。

长期以来,海运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和服务性产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海洋运输是国际贸易中基本的运输方式, 古往今来,海洋运输以其运量大、运费低、航道四通八达等优势备受人们青睐。当今世界经济联系更为紧密,贸易往来频繁,国际贸易总运量中的2/3以上,我国进出口货运总量的约90%以上都是利用海上运输。它不仅节省了大量外汇支付,而且还赚取了更多的外汇收入。既保障国家经济利益,又提高国际地位。虽然随着航运事业的蓬勃发展,人类利用海洋创造了空前的经济繁荣景象。但是,海洋运输的负面效应不容小觑。因而发展生态海运是“海洋全球化”的时代要求,是建设“海洋强国”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以生态文明为视角审视海洋运输对海洋环境的负面影响

海上运输的发展一方面促进了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一系列的环境问题,船舶运输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不容忽视。最近相关研究发现,仅200多艘商船每年排放的颗粒物就达约9980吨,而全球每年排放的氮氧化物气体中30%来自海上船舶。[2]海洋运输对海洋环境的负面影响大抵可为以下方面:

首先,船舶航行产生的海洋垃圾污染使大海遭受了致命的劫难。20世纪末全世界每天大约有近2000万名乘客在海上旅行,每年产生垃圾近3万吨。以此做不完全推算,全世界每天在海上航行的商船约万艘,游艇数百万艘,渔船约几十万艘,加之各国在海上游弋的军舰、航母等产生的垃圾和由于各种海难事故沉没的船体均计算在内,那么全世界由于海上航行每年产生的固体垃圾总计有600多万吨。大量废物堆积在海底,使五彩斑斓的海底世界严重污染,海水水质和海洋生态环境急剧恶化。[3] 

其次,海上船舶溢油污染海洋环境。 我国是航运大国,也是石油进口大国,近年来的石油进口量均在亿吨以上。石油水上运输量的逐年递增,也增加了船舶发生溢油事故的风险。何谓海上船舶溢油?一般指油船在航行途中由于意外状况而发生的海难事故,以至在很短时间内使大量石油倾泻进海洋,造成海洋环境污染。这种溢油事故频繁发生,仅在21世纪的前5年内,我国海域发生的大型溢油污染事件就已经多达80多起。据有关资料显示,2009年11月1日凌晨2时55分左右,受强风浪影响,靠泊在长江口嵊泗绿华锚地的伊朗籍“zoorik”轮发生移锚后在西绿华山北岸触礁,船体破损进水,11月3日船体发生断裂,船舱内500余吨重燃油及100余吨轻质燃油大量外泄。事故发生后,虽然海事部门及时采取了拦油、吸油等清污、打捞措施,但仍有近100吨燃料油泄漏入海,油污在海流、风浪、潮汐的共同作用下迅速扩散,造成绿华海域严重污染。经有关部门评估,这次溢油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和当地养殖企业造成的损失高达人民币7000余万元,为清理油污支付的费用达3000余万元。但是,生态学家认为,赔偿额再大,也无法弥补污染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4]因此原油泄漏往往会给海域的生态系统带来灾难性的破坏。国家海洋局相关数据显示,由重大船舶油污事故、石油勘探开发等造成的原油污染事件屡屡发生,给国家经济、海洋环境以及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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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危险化学物品泄漏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目前,我国危险品运输量年均超过100万吨。化学品一旦发生大规模泄漏,通常会引起严重的环境灾难。有些化学品干扰生物体的细胞生长过程,并且因此而直接导致其死亡;有些化学物质虽不会直接引起生物体死亡,但会破坏其生理或行为活动(例如减少产卵、繁殖量等),或产生某些生物体和分子化学影响(如破坏卵体基因,使染色体反常,抑制免疫力等);某些化学品在一定环境达到一定的浓度值后,可能会对生态系统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损害生态,破坏物种,降低生物多样性,降低能量流,较大型生物迁居,寿命较短物种幸存数量减少)。[5]危化物泄漏往往对海洋生物产生灭顶之灾。

最后,部分海员海洋环保意识淡薄,故意违章排放。为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船舶所有人按照相关公约、法规的要求配置了相应的船舶设备、装置和材料,配备适任、健康、合格的海员。但仍有部分海员素质不高,海洋环境保护意识不强,不能严格遵守有关公约、法律、规范中关于船舶防污染的规定,对船舶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够,管理不善,未使机器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随时启动船舶防污设备。未运用良好的船艺靠离码头、安全航行,未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故意违章排放污染物,造成了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此外,由于其他海上事故、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以及因人为进行海上倾废等原因致使各类有害物质进入海洋等,海洋生态系统平衡也因此遭到严重破坏。目前每年排入海洋的石油污染物约1000万吨,此种情况的出现,致使大面积海水被油膜覆盖,海洋生物大量死亡,严重影响海产品的价值,以及其他海上活动。

三、以生态文明为目标强化海洋环境保护的对策

建设生态海运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的努力。我们要坚持建设生态文明、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海洋运输业。必须加强培育船员爱护海洋的意识,积极开展低碳环保的道德实践,同时还要让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强化我国海洋运输对海洋环境保护的有效对策。

1.培养海员海洋环境保护理念。在海上运输过程中,海员是最重要的参与者。因而,海洋环境的有效保护,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海员。必须培养他们爱护海洋的理念,对他们进行系统、全面、专业的海洋环保、建设生态海运教育。深入宣传、普及《海洋环境保护法》以及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使其清楚地意识到船舶泄漏或排放污染物造成海域污染、人身伤亡及其他经济损失,可归结为海上侵权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其他责任,从而积极地维护海洋生态平衡,珍惜海洋资源,保持大海的清澈湛蓝,使海员们自觉严守《海洋环境保护法》及其他防污染的条例、公约,按照排污规定严格控制排放含油、含有毒的污水,严防有害物质跑冒滴漏现象的出现。

2.开展海洋运输低碳、环保的道德实践活动。海洋运输行业是耗能大户,具有节能减排的巨大潜力,要加快建立以低碳环保为特征的海洋运输体系。加强节能技术的创新、推广和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海洋运输对海洋环境的污染以及对能源的消耗。有学者指出,科学谨慎地规划航线,在不违反避碰规则,不影响航行安全的条件下,使船舶跑经济航速和经济航线,努力降低燃油单耗;合理配载,适当调整吃水和吃水差,在尽量减少压载水操作、保证船舶稳定性和强度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减少燃油消耗。在日常生活中,教育海员不准随意排放污染物,油轮或油糟的压载水、洗舱水以及船底含油污水、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污水,都不得随意排放入海,均会减少海洋污染。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先进典型示范推广等活动,使其在海洋运输低碳、环保的道德实践活动中起到引领作用。

3.培育全民性海洋环境保护伦理观。为了更好地维护海洋生态平衡,保护海洋环境,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与公德意识,基层单位,社区组织,每个家庭,都要弘扬生态文明,传播环保文化,积极行动起来,从点滴做起,从自我做起,为海洋生态环境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积极落实 “十二五”规划,真正把海洋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崇高的事业来做。应采用多种方式,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不断增强人们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工作自觉性、创造性。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和节约、清洁、生态消费、保护海洋环境的科学理念,建设生态文明新风尚。

4.发展技术创新,控制船舶溢油与其他海洋油气污染。航运科技创新在控制船舶溢油与其他海洋油气污染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据专家分析,首先要大力开发和引进船舶节能减排新技术,包括研发应用新一代节能环保型运输船舶,提高主机运行效率,达到高效航运,使得船体在水中的阻力减轻,油耗减低,废气排放减少,达到既节能又环保的目标。并且要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创新之路,有效控制船舶溢油,努力引领国际生态海洋运输技术发展。不断推进我国海洋运输业国际竞争力的整体跃升。

5.完善航运法律、法规与海洋环境保护伦理规制。全面实施生态航运,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我国有关方面持续不懈地努力与全社会的关注。首先应切实履行相关国际公约、法规。还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其制订、修订工作,结合我国的利益需要和实际情况,提出相关建议,努力把船舶运输对海洋环境的危害降至最低水平。并且在行业部门广泛、深入地宣传相关的法律规章。各级主管部门、航运企业在管理中实行责任到人,追究相应的直接事故责任、领导连带责任,强化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度。同时建立健全我国海洋环境保护伦理规制,海运各行各业规范职业道德准则,确实使生态航运与海洋环境保护落实到位。

6.建立油污灾害修复基金与船舶运输海洋环境保护表彰基金。由于石油使用广泛且污染潜在危害大,海运石油的货主、储存、运输和使用者应共同对石油的潜在油污危险负有环境保护的责任。不应完全归责于政府,而应对油污责任方收取一定数量的防治石油污染损害费用,建立油污灾害修复基金。为油污损害评估、赔付、清除油污行动、复原环境、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提供资保障。并建立船舶运输海洋环境保护表彰基金,抓好先进典型,树立海洋环保奋斗目标。大型航运企业、港口公司应与政府携手定期举办各种类型国际海运发展论坛,积极参与国际海运问题研究。应加强与各航运国的联系、合作与交流工作,保证国际海上运输多快好省地发展。

海洋污染的调查报告 篇五

.海洋污染的调查报告

导言:

背景:暑假期间国外研究人员在youtube上放出一段8分钟的视频瞬间扩散到世界各地,几小时后在优酷、bilibili等网站的点击数就上万,并且在微博引起热烈讨论。海龟保育团体的研究人员在哥斯达黎加发现了一只口腔有异物的海龟,刚开始还以为是寄生虫,船上没有专业兽医器材,研究人员只能用镊子帮他拔除,整个过程持续了8分钟左右,海龟十分痛苦,最终拔出一根10公分的塑料吸管。1 目的:通过调查了解目前海洋污染的情况、原因治理方法和治理进度。方法:网络调查,查阅资料。

正文:

2015年世界海洋日的主题是“健康的海洋,健康的地球”,关注塑料污染。国家海洋局最新监测结果表明:我国海洋海面漂浮垃圾91%来自陆地,海滩垃圾86%来自陆地。60%~80%的海洋垃圾是塑料类。这些海洋垃圾主要分布在旅游休闲娱乐区、农渔业区、港口航运区及邻近海域。

塑料原材料的提取和处理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消耗了超过30%的自然资本,但海洋污染是最大的下游成本。海洋中的塑料垃圾来自于垃圾桶、管理不善的垃圾填埋场、旅游业和渔业活动。一些材料会沉入大洋海底,另外一些塑料垃圾会随着洋流漂浮很远的距离,污染了海岸线并在海洋中大量积累。2

海洋污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石油污染:石油污染是一种严重的海洋污染。来源于经河流、向海洋注入的含油废水,海上油船漏油、排放和油船事故等;海底油田开采溢漏;逸入大气中的石油烃的沉降等。进入海洋的石油烃年约600万吨。

1、入海变化:

①、扩散:入海石油先在海洋表面迅速扩展成薄膜,在风浪、海流作用下分割成块、带状油膜,随风漂移,速度约为风速的百分之三,石油中的氮、硫、氧等非烃组分是表面活性剂,促进石油扩散。

②、蒸发:石油的轻组分发生蒸发。含碳数小于12的烃在几小时内大部分蒸发,碳数在12~20的烃蒸发要几个星期,碳数大于20的烃不易蒸发。蒸发大约消除泄入海中石油量的1/4~1/3。

③、氧化:海面油膜在光、微量元素的催化下发生氧化。扩散、蒸发、氧化过程在石油入海后的几天内,对石油的消失起重要作用,其中扩散速率高于自然分解速率。

④、溶解:低分子烃、有些极性化合物溶入海水中。正链烷分子量越大,溶解度越低,芳烃溶解度大于链烷。溶解、蒸发都是低分子烃的效应,对水环境影响不同。石油烃溶于海水易被海洋生物吸收。

⑤、乳化:受海流影响,石油易发生乳化。油包水乳化较稳定,聚成像冰淇淋的块状,较长期在水面漂浮;水包油乳化较不稳定易消失。使用分散剂有助于水包油乳化的形成,加速油污的去除。

⑥、沉积:海面石油经过蒸发、溶解后,形成致密的分散离子,聚合成沥青块,或吸附于其他颗粒物上,最后沉降于海底,或漂浮上海滩。

;..⑦、微生物降解:烃类氧化菌广泛分布于海水、海底泥中。浮游、定生海藻直接从海水中吸收、吸附溶解的石油烃。海洋动物摄食吸附有石油的颗粒物质,由于石油烃是脂溶性的,生物体内石油烃的含量一般随着脂肪含量增大而增高。在清洁海水中,海洋动物体内积累的石油可以较快地排出。

较高水温有利于油的消失。消失一半所需的时间,10℃时大约为1个半月;18~20℃时,为20天;25~30℃时,为7天。渗入沉积物的石油较难消除,需几月至几年。

2、影响:

石油形成的油膜阻碍大气、海水间的气体交换,影响海面对辐射的吸收。长期覆盖在极地冰面的油膜,增强冰块吸热,加速冰层融化。石油会溶解卤代烃等污染物中的亲油组分,降低界面间迁移速率。

油膜减弱了太阳辐射透入海水,影响海洋植物的光合作用。油膜沾污海兽皮毛、海鸟羽毛,溶解油脂物质,使其失去保温、游泳、飞行能力。高浓度石油会降低微型藻类的固氮能力,阻碍生长,导致死亡。沉降于潮间带、浅水海底的石油,使一些动物幼虫、海藻孢子失去适宜的固着基质。石油渗入大米草、红树等体内,改变细胞的渗透性。炼制油的毒性大于原油,低分子烃毒性大于高分子烃。

二、有机物污染:这类污染物不会在生物体内积累。适量的有机物、营养盐,有利海洋生物生长,过量造成水体溶解氧减少,浮游植物大量繁殖。潮流使河口有机物稀释扩散,多被细菌分解为二氧化碳、水。

影响:①、有机物漂浮、悬浮于海面,海水更加混浊,对海洋植物的光合作用和鱼类洄游有破坏。覆盖力很强的纤维素等粘稠物,能使动物窒息。

②、微生物降解有机物,消耗大量溶解氧。生产1吨纸浆排出的木质素消耗0.2~0.5吨氧,木质素下沉,造成下层海水缺氧,形成硫化物。大量有机物入海,水体富营养化,污水生物大量繁殖。

③、过量营养盐排入海洋,使细菌、病毒大量繁殖;病毒进入鱼贝体内,危害鱼贝类的生长发育,通过食物进入人体,可引起伤寒、肝炎、大肠杆菌、痢疾和肠胃炎等疾病。

三、重金属污染:污染海洋的重金属元素有汞、镉、铅、锌、铬、铜等。岩石风化、海底火山喷发、水土流失,大量重金属通过河流、大气注入海中。污、废水、重金属农药,燃烧煤和石油释放出的重金属经大气进入海洋;全球每年入海洋的汞有3000多吨;大气中的铅通过大气输送,污染海洋。

1、迁移:

①、物理迁移:海-气界面重金属的交换;海流、波浪、潮汐下,随海水运动,稀释、扩散,能将重金属迁移很远。

②、化学迁移:重金属元素在富氧、缺氧下发生氧化还原反应,及化学价态、活性、毒性的变化。重金属在海水中能与无机、有机配位体生成络合物、螯合物,使重金属的溶解度增大。底质的重金属可能重新进入水体。重金属在海水中水解生成氢氧化物,或被水中胶体吸附,易在河口、排污口沉积。

③、生物迁移:海洋生物通过吸附、吸收、摄食富集重金属,产生迁移,经浮游植物、浮游动物、鱼类食物链逐级放大,鱼体内富集浓度较高。此外无机汞在微生物作用下可转化为毒性更强的甲基汞。

2、危害:

食用海产品,重金属进入人体。甲基汞能引起水俣病;镉、铅、铬都能引起中毒,或有致癌、致畸作用。对生物体的危害一般依次是汞、铅、镉、锌、铜;有机汞、无机汞;一般;..海洋生物的种苗、幼体对重金属污染较为敏感。生物体对摄入体内的重金属,形成金属硫蛋白减轻危害,或与巯荃蛋白结合成金属巯基排出体外。

四、放射性污染:海洋生物能直接从海水、摄食吸收核素,牡蛎对锌-65的浓缩系数最大。核素沿食物链转移。低等生物对辐射的抗性强,胚胎和幼体对射线辐射的敏感性高。

海流是转移的主要动力,风也有影响。上层海水中的离子态核素难于向海底方向转移,只有通过水体的垂直运动,被颗粒吸着,与物质凝聚、絮凝等才能较快地沉降于海底。沉积物对大多数核素有很强的吸着能力,沉积物从海水中吸着核素的能力大致是:钙

60年代中期,太平洋东北部鲑鱼体内铁的比活性,比环境海水的比活性高1000~10000倍;从大气沉降到海水中的铁,与海水中的稳定铁有不同理化形式,海洋生物比较能吸收、积累铁。在pH=8时,锌在海水中以离子、微粒子和络合物存在;当pH=6时,仅以离子和络合物存在。3

以上的海洋污染虽然危害也很大,但是自然环境对他们有很强的自净能力。然而有一种污染,是几乎难以被生态自净的。

五、海洋废弃物 :又被称为海洋垃圾,是人类创造的废物是故意或无意成为漂浮在一个湖、大海或水道上的大型漂流物,海洋碎片往往积累在该中心的环流和海岸线,经常堆积在海滩,被称为海滩垃圾。

随着最近塑料越来越广泛被人类使用,这个问题越来越严重。因为许多类型的塑料无法分解,严重威胁鱼类、海鸟、海洋爬行动物、海洋哺乳动物,以及船只和沿海居住区。海水倒灌,垃圾冲进水沟,以及风吹来的废弃物皆导致此问题。

塑料在自然界的分解是以百年计的,每年海洋中的塑料垃圾都是急剧增加的。

图1 夏威夷海滩

;..塑胶粒,也被称为美人鱼的眼泪,直径在五毫米左右,是一个海洋废弃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们被用来作为原料的塑料制造,看起来像是动物鱼卵,常常让动物误食。

塑料垃圾已经飘至每一个海洋。估计每年大约有10万头海龟及海洋哺乳类动物,以及100万头海洋生物因此受害。塑料购物袋如果被吞下,可能会阻塞消化道,并可能导致饥饿的动物以为它的胃已满。

图2 塑胶粒

整治方案:

斯克里普斯海洋学研究所(Scripps Institution of Oceanography)的前主任东尼. 黑梅特(Tony Haymet)已经听过了上百种的海洋清洁计画。在某个深夜,几罐啤酒下肚后,他也曾想出几个办法,但他说:没有一个看起来是可行的。

20岁的荷兰男子Boyan Slat为此想出来一个方案。2012年时,他提出了海洋中垃圾被动式清除概念,也就是一种系统,可以借助洋流使塑料垃圾自行集中,然后拦截转移并处理,他发起了“海洋清理计划”,并担任ceo,通过重酬获得资金开启了项目。4

虽然这种清理防范的成本已经远远低于其他方法,但是仍然属于杯水车薪。

第一,这些垃圾的散布面积广达数百万平方公里;第二,海洋垃圾多半是次级塑胶品,并且被阳光和海浪拆解成像一颗米粒般的大小。

“这就是可怕的地方,”黑梅特说。“这些微型塑胶和生活在水层里的生物一样大,我们要怎么取出来?目前没人有办法能分离这两种同样大小的生物和微塑胶。”随着批评声浪愈来愈强,Boyan Slat只好收回五年要清理完海洋的乐观想法。他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出讯息,请媒体和评论家等他完成研究后再下结论。

同时,垃圾持续增长。

澳洲的国家科学研究局—— 澳大利亚联邦科学和工业研究组织(CSIRO),正完成一份历时三年的海洋碎屑报告,其中的统计数据令人忧心:每经十年,全球的塑胶制品就会增加一倍,即使有人真的研发出可行的清除机制,又能发挥多少作用?

“如果我们每十年就让丢进海里的东西增加一倍,没有一个清洁计画跟得上这个速度,”CSIRO的生态学者克里斯. 威尔克斯(Chris Wilcox)表示。“就好比你用吸尘器清理客厅,然后我站在走道拿电风扇吹着一袋灰尘。你怎么吸都吸不完。”

;..黑梅特和其他有相同看法的海洋科学家始终没有放弃寻找解决方法。他们偏好运用低科技、但是更实用的方法来保护海洋不受垃圾侵扰:劝导世界大众停止散布垃圾。

根据CSIRO的研究报告,只有约20%的海洋塑胶物是来自渔业或船运业的相关物品,例如废弃的钓具或 失事的货船;而大约80%的垃圾是从海滩冲进海里,或是经由河流带入海中,无所不包。

约有一半的垃圾是塑胶瓶,其他的则大多数是包装袋。

结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的科学。自然、人、社会三者的关系是马克思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而在其所有研究分析的范围中,最重要的也是话题最多的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自然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有关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论,它是以自然科学为基础发展而来的。马克思把大自然看作是人类自身感性生活中的一部分,并在这个理论的基础上将人与自然的关系深刻地解释清楚。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自然界的存在物,人不能离开自然界而生存。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人类不仅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而且以劳动为媒介与自然界进行相互改造。人通过实践活动改变着大自然,从而不断地去认识和感知大自然。人类对自然界改造的每一次进步,即意味着人类受制于自然界方面也同时前进了一步。改造得越深刻,受制愈强烈。因此,人类在改造自然的时候,必须要遵循自然界的规律。只有不断地认识和遵循自然规律,人类才能维持生态平衡,促进社会发展,从而发展人本身。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是生态自然观。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时,要特别注意反对两种错误观点,一是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即形而上学的机械式自然观,认为大自然是由大量的个体组成,彼此之间没有什么联系,把大自然看作是静止的僵死的。二是非人类中心主义观点,即只看到大自然这个系统,而忽略了人类是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观点。以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看待人与海洋的关系,必须坚持人类在开发利用海洋的时候,要遵循海洋发展规律,保护海洋,保护海洋生态。反对那种借口人类利益高于一切,为了利益不惜破坏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的思想和行为。当然那种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为借口,反对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思想和行为也是不可取的。

生态价值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学界对生态问题重点研究的方向之一。生态文明对社会经济发展有着积极意义,应该从发展的实践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解决生态不公的问题,需要遵循科学发展观,要有个绿色发展的思想,谋求适度合理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

简而言之,“所有东西当初都是在人类的手上,解决方法的核心是要鼓励人们不要乱丢垃圾,这才是最便宜、最简单也最有效率的解决办法。”

参考链接及文献:

1、国内相关视频http:///video/av2778735/

捐款网站http:///wuhvd6zj 2、援引自联合国官方微博

3、邹景忠 《海洋环境科学》 山东教育出版社 2002年 ISBN 7-53284-795-0 4、Boyan Slat 团队的尝试https://youtu.be/6IjaZ2g-21E

注:本文大量参考维基百科和各种新闻报道及前沿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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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海洋环境污染现状 篇六

1.1概念海洋环境污染损害事件发生后,对事实的认定及案件的处理往往都离不开鉴定意见。根据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及有关学理解释,可将海洋环境污染损害鉴定界定为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根据相关专业知识,运用海洋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的理论与方法,采用现代海洋调查分析仪器,并运用必要的检测、分析手段,对海洋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进行因果关系认定,并对海洋环境损害范围、程度进行量化,评估其损害数额,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本文所称的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主要是针对因污染海洋环境导致的海洋环境损害而进行的鉴定,对因污染海洋环境而引起的其他损害(如可能出现的人身损害、直接财产损害等)所进行的鉴定,可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委托法医司法鉴定机构等机构进行。

1.2特点海洋环境污染案件在法律意义上属于侵权案件,但相较一般侵权案件,其还具有隐蔽性、间接性、复杂性及广泛性等特点。除个别大型突发污染事故在发生之时即被发现以外,多数海洋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具有渐进性,且污染物可长期存在于海水和沉积物中。同时,由于污染物质是通过海水、沉积物和海洋生物等或进入食物链而间接作用于人身或财产,这使得传统侵权法上“直接的和必然的”因果关系认定要求难以得到满足,且增加了对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的判断难度。此外,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往往存在多种污染因子的复合作用,且各污染因子存在物理化学转化,区分并判断某一或某些污染因子是主要致害因子存在技术上的难度。污染物质会随着海水的流动而不断扩散并远距离输送,因此污染事故发生地和损害结果发生地往往存在空间上的距离,由此导致受害者可以是相当地区范围内不特定的多数人,这也使得国家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作为海洋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权利主体有了法理上的依据。海洋环境污染所具有的上述特点,增加了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的难度,也使得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具有如下特点:第一,鉴定证据的易逝性。由于海洋的流动性和污染的隐蔽性、间接性,对第一手污染证据的提取地点和时间有着严格的要求,一旦错过,则无法再收集到证据或证据不具有证明力。污染事故发生后,受害方一般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发现损害事实,此时由于污染事故的第一现场已经发生改变,因而会出现证据提取方面的困难。第二,鉴定的专业性。由于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案件的复杂性和隐蔽性,受害方一般无法做出判断,因此鉴定证据的采集、固定、检测必须由专业机构在特定的时间内按照特定规程完成。提交司法过程的证据材料需要具备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这就要求鉴定人员不仅要有专业技术背景,而且必须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特别是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知识。第三,鉴定结果存在科学上的限度。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包括查找并确定污染源、确定损害范围及程度、进行损害价值评估等多方面,受制于现有科学发展水平、仪器设备条件和海洋污染损害事件的复杂性,在海洋环境污染损害价值评估等方面,尚无完备的损害界定与量化的技术标准体系,使得海洋污染损害的事实判断和价值评估都存在科学上的不确定性。因此,在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对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进行分析、判断的过程中,不同专家对相同问题会存在意见分歧。

1.3应用由于海洋污染损害情况复杂,在对污染损害事件进行调查和认定时,对鉴定具有较强的技术依赖性。在海洋污染案件中,既有对单个项目进行鉴定,如溢油污染中对溢油源所进行的油指纹鉴定,也有对整个污染事件的系统鉴定与评估。从全球性、区域性和各国关于防止海洋环境污染的立法来看,海洋环境污染可以根据污染物质种类划分为油类污染、油类以外化学物质的污染和放射性污染,其中最为常见的是油类污染,本文即以油类污染为例简述鉴定在污染损害事件中的应用。

1.3.1污染源诊断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确定责任者是追究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在某些大型污染事故中,责任者明晰且未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对污染事故责任者的判断较为简单,如2010年美国墨西哥湾溢油事故及2013年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所导致的溢油事故等。但在多数海洋溢油污染事故中,尤其是移动溢油源的污染事故,如2006年长岛溢油污染事件,对污染源的追查诊断是关键的一环。污染源诊断可通过溢油鉴别、遥感、溢油漂移数值模拟等技术等进行。目前我国已通过建设较为完备的油指纹库和溢油鉴别技术体系、溢油数值模拟技术体系等,有效实现对油指纹的分析、检索、鉴别和数值模拟溯源,在无主溢油溯源及溢油鉴定工作中起到关键作用。污染源诊断还包括溢油量、扩散区域及油的物理归宿确定等,在一些复杂的溢油事故中,需采用多种技术手段相互结合进行确定。

1.3.2影响范围、损害对象、污染程度确定溢油对海洋环境损害的对象包括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害、环境容量损害、生境损害、生物种群损害,其表现为海水质量、海洋沉积物环境、岸滩环境、海洋生物等受到损害。其中,环境容量损害表现为海水可容纳石油类物质剩余容量损失,生境损害表现为岸滩和沉积物损害;生物种群损害表现为受损生态位的生物损害以及数量减少。以海水为例,以现场调查和历史调查资料为基础,全面、详细地分析溢油事故前、后的水质状况,将海面油污(油膜)监测数据及石油类监测数据与背景值进行对比,分析对海水质量可能产生的影响。根据现场监测结果并结合数值模拟、遥感技术及其他相关技术,海水石油类浓度显著高于背景值的范围,为溢油影响范围。海水环境的受损程度根据影响范围和海水污染物基本恢复至背景值的持续时间等综合分析确定。

1.3.3污染损害价值评估根据《侵权行为法》的相关规定,海洋环境污染案件的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作为司法实践中一种主要的责任承担方式,其关键点在于对污染损害所导致损失的价值评估。我国现行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在污染损害价值评估方面仅规定了原则性的标准,即对环境造成的损害,除直接损失外,赔偿的范围限于已经采取的或者将要采取的恢复措施的合理费用。直接损失包括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和海洋环境容量损失,海洋环境损害评估费应包括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海洋环境容量损失、生境修复费、生物种群恢复费和调查评估费等全部费用或部分费用。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海洋污染损害赔偿没有量化的标准,海洋环境损害的评估较为复杂,实践中对于恢复措施及合理费用的认定往往存在争议。

2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分析

在2012年之前,作为证据类型的司法鉴定是以“鉴定结论”的形式出现在民事诉讼法律制度中,在2012年的《民事诉讼法》修改中,“鉴定意见”取代了“鉴定结论”。毋庸置疑,上述民事诉讼法条文的变动显然不仅是简单的两字之差,而是意味着,即便是鉴定人利用科学手段经过严格程序所做出的判断,在法官认证采信之前,也存在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可能性。因此,作为海洋环境损害案件证据的司法鉴定意见,对其证据效力的分析审查显得尤为重要。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作为证据的两大特性也应为海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意见所具备,前者是判断鉴定意见作为一种符合形式要件,且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的适格性;后者则是裁定这样一份证据对于案件事实有无证明作用及证明作用的大小。

2.1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证据能力作为任何一种证据能够被用于案件审理的门槛,其表明了鉴定意见能够用于司法证明的能力或资格,是其得到采信的前提。在海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对鉴定意见证据能力的审查需要涵括鉴定主体的适格性、鉴定事项的必要性、鉴定程序的规范性、鉴定内容的关联性、样品来源的合法性等要素。

2.1.1鉴定主体的适格性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及相关规定,在我国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首先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此外对不同执业类别的鉴定机构在所属鉴定人工作水平与能力、实验室管理与建设、仪器设备投入、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有不同的要求。由于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的专业性,在我国从事该领域鉴定的鉴定机构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取得由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鉴定机构许可证并专门从事该类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如中国海洋大学出资设立的山东海事司法鉴定中心等,这类机构以从事相关鉴定活动为主业。另一类是可以胜任相应鉴定业务、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资质证书,但并未在司法行政部门注册的鉴定机构,以海洋环境监测部门、科研院所等为主,如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经青岛市海事法院对其资质进行全面审查后,被列为该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这些机构由于专业实力较强,且已通过国家和省级计量认证,部分还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海事法院在诉讼中遇到有关需要鉴定的事项时,经常委托这些机构进行鉴定。上述两类鉴定机构都属于适格的鉴定主体。随着司法鉴定在海洋环境污染案件中作用的日益重要,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中立性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近年来,在国家作为索赔主体的海洋环境污染案件中,出现了对海洋环境监测单位作为司法鉴定机构的质疑,认为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和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存在隶属关系,违背司法鉴定的中立性原则。但显而易见的是,在国家作为索赔主体的海洋环境污染案件中,每个公民可谓都与案件结果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并不能因此否认海洋环境监测机构的中立性。同时,海洋环境监测机构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不易受到外界的干扰,且在海洋环境监测领域具有显著地专业优势,熟悉海洋环境状况,在污染发生后,能够较为准确地做出预判。当然,在对预防和清污费用、调查评估费用进行计算时,若责任方存在异议,可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如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核意见。

2.1.2鉴定的实体要件鉴定意见具有证据能力的实体要件可以概括为鉴定事项的必要性、鉴定内容的客观性及关联性、鉴定意见的事实性等。首先,鉴定意见是因为法官缺乏专门性知识而引入司法程序的,其目的在于以其科学的判断帮助法官认识案件事实。倘若该事实问题能够通过逻辑推理或正常经验进行判断,则就不具有鉴定的必要性。譬如在船舶碰撞溢油事故中,在某些较为简单的情况下可直接通过装载油量、轮机日志中记载的耗油量和剩余油量估算出溢油量范围,而不需要再根据监测数据和《波恩协议》估算方法对溢油量进行鉴定。诚然在每一起案件中,对鉴定必要性的判断都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评估,不能一概而论。其次,作为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的内容必须与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具有关联性,即需要鉴定的问题为法官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所需。同时,鉴定内容还须具有客观性,因为鉴定所依据的科学原理是对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据以鉴定的样品是客观的,而监测、检验、实验、观察的对象也是客观的。鉴定过程中必然有主观活动的参与,但主观判断不能代替客观事实,如在海洋溢油污染案件中,对油膜漂移扩散的数值模拟结果虽具有一定参考价值,但不能作为判断污染范围的证据。第三,鉴定意见只是对案件事实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做出的科学判断,而不涉及法律评价,不能代替法官对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例如,在油指纹鉴定中,鉴定意见只对检测的油样负责,因而结论只能用“××油污样品与××油指纹基本一致”等表述,而不能下判断“××为污染事故责任者”。

2.1.3鉴定的程序要件鉴定的程序要件主要包括鉴定的启动程序、回避程序及出庭质证程序等。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的启动包括当事人自行委托和海事法院决定或委托两种方式。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按照委托事项中的要求开展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在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案件中,由于调查取样及鉴定成本较高,重大污染事故往往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启动程序时常具有较强的行政性,即委托人为具有法定职权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海事行政主管部门等。同时,鉴定意见须经质证程序才能作为案件判断的依据,除非在证据交换中,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均无异议,否则鉴定人应出庭接受当事人或其委托人的质询,以保证鉴定意见的真实性、客观性。

2.1.4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鉴定意见应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才能具有证据能力。根据相关规定,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具有下列内容: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委托鉴定的材料;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对鉴定过程的说明;明确的鉴定结论;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等。

2.2鉴定意见的证明力鉴定意见的证明力是指具有证据能力的鉴定意见是否能够,以及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证明待证事实。因此,证明力包括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强弱两个方面。

2.2.1鉴定意见证明力的有无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过程的规范性、鉴定方法的可靠性及是否构成证据链决定了鉴定意见证明力的有无。鉴定过程的规范性是衡量鉴定意见证明力的重要标准,贯穿从样品的采集、储运、保存、实验室样品处理、分析、数据处理及记录、综合鉴定等的全过程,操作过程及仪器设备的使用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范和技术规程。在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应当遵循《海洋调查规范》、《海洋监测规范》、《海滨观测规范》、《海面溢油鉴别系统规范》、《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等相关技术规程及实验室质量管理的相关标准。未按相关技术规程操作又没有合理抗辩理由的,则可以否定其证明力。鉴定方法的可靠性也直接决定鉴定意见的证明力。由于鉴定方法涉及的专业性较强,在尚存争议的许多领域很难直接作出判断,以美国为代表的外国法学界也出现了判断标准的演进过程。“普遍接受标准”(generalacceptancestandard)曾经是许多国家在判断鉴定方法时所采用的基本原则,按照这种标准,鉴定所依据的原理和方法的科学可靠性必须已经在该学科领域内得到了普遍的承认[10]。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学科划分错综复杂,在某些领域内,人们对一些新的理论方法往往众说纷纭,而在某些交叉学科或边缘学科中,一些理论和方法又鲜为人知,致使该标准至今已很难满足实践需要。有的学者继而提出了“实质性证明标准”(substantialevidencestandard),按照这种标准,一种新的理论或方法只要得到实质性证明即可采用。证明的方式可以是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也可以是来源可靠的实例。但该标准也存在过于宽泛的问题,因为找到能够证明或反对某种观点的论文或实例并非难事。笔者认为,就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而言,在实践中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把握:首先,鉴定的技术方法应优先选择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若无国家标准再行选择海洋行业标准或技术规范;其次,在没有国标和行标的情况下,采用的方法应存在可控制的操作标准,并按照该标准进行;第三,利用该技术方法得出的结果存在可验证性,以往运用该方法得出的结论未出现已知或潜在的错误;最后,该方法已被同行评估认可并公开出版过。鉴定结果构成证据链也是鉴定意见具有证明力的重要方面,首先,在污染事件发生后,鉴定意见并不是唯一的证据,还可能存在大量其他的证据,因此鉴定意见应与全案其他证据共同构成证据链,彼此不存在矛盾,能够相互印证。其次,由于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案件涉及的鉴定内容和项目较为复杂,鉴定意见本身各项鉴定数据及结果之间应具有内在逻辑,彼此不存在矛盾,如溢油量与影响范围之间应能够前后一致,彼此印证。

2.2.2鉴定意见证明力的强弱鉴定意见证明力的强弱在海洋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主要涉及样品的代表性、鉴定方法的权威性及鉴定结论的充分性3个方面内容。在司法实践中,对证明力强弱的判断主要由法官自由心证来进行,同时由于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诉讼目的和价值取向不同,同一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力可能强于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力。鉴定样品是鉴定的基础性要件,对鉴定意见证明力的强弱有着重要影响。在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案件中,样品采集站位能够根据污染区域、自然地理条件及动力场等方面的状况进行设置,具有代表性,同时合理设置对照点,在项目、频率等方面能反映调查海域的污染状况。同时,样品的数量和质量应具有可靠性,数量应在考虑经济成本的前提下尽可能丰富,以消除偶然性、特殊性等因素,在采样和储运过程中应注意采样器具、样品容器免受沾污。所有采集的样品应至少有两位采样人签名,并详细记录样品信息。若样品非鉴定机构工作人员采集,则应在鉴定意见中注明“仅对来样负责”。涉及多个鉴定意见证明力强弱的比较时常涉及对鉴定方法权威性的判断。在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通常认为在理论上得到领域内多数专业人士认可,且经受多次实践检验的鉴定方法相对而言具有更强的权威性,运用权威方法出具的鉴定意见也就具有较强的证明力。鉴定意见中所得结论的充分性主要涉及的结论的论证过程是否做到充分合理、逻辑严谨。鉴定样品及相关记录应真实、完整、充分,因果关系推理应合理有效。鉴定意见应对所需鉴定的各项事由逐一做出明确回答,能用通俗准确的文字概括性地反映得出结论的过程,对调查、分析、鉴别、推理和判断的过程进行阐述和释明。

3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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