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优秀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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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这次漂亮的小编为亲带来了7篇《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篇一

引言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预算管理在我国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有助于我国事业单位科学合理安排各项资金的收支,从而保证内部各种组织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的主要变化

1、会计主体发生了变化

新会计制度对于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即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并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这种划分使事业单位树立预算管理的意识,提高自身的预算管理水平和技术,重视预算管理的效果,合理配置相关资源,增强资金的使用效率。另外,由于事业单位成为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需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更加注重资金的流动性和收益性,而不是像以前那样,会计工作仅仅是进行计算和报账等简单的分析工作。在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首先要做的是合理筹备和分配资金,在此基础上,对利用资金开展的一系列经济活动进行管理。

2、会计核算发生了变化

新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要分别计提折旧和进行摊销,这种核算方式只是一种“虚提”,即没有列入实际的支出中。这种核算方式能够保证事业单位预算口径的一致性,使事业单位了解到自身资产的价值变化情况和内部成本的构成情况,从而为预算提供了基础性的数据,提高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效率。

3、会计要素发生了变化

在新会计制度出台之前,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主要分为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资金结余三部分,即三种会计要素。资金来源也就是收入资金的渠道,主要有自有资金、吸收资金和专项资金这三类;资金运用是事业单位的资源的配置情况;资金结余是指现存货币和资产的结存情况。这些会计要素的分类主要是为了符合收付记账法的要求,而收付记账法越来越不能真实反映事业单位的经营状况。新会计制度对现有的事业单位会计要素进行了改善,将会计要素划分的更加明确、规范,更有利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的真实反映。

4、财务报表体系更加完善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财务报表体系进行了改进,参考国际惯例,增加扩展了会计报告的相关内容,改善了财务报表的项目和结构。改进后,事业单位能够清晰地反映收支情况和结余状况,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更加科学。而科学的财务报表又能正确的反映事业单位的运营情况,为事业单位管理提供科学严谨的数据信息,提高事业单位的管理效率和效果。

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预算管理的影响

1、预算编制更加科学

会计核算是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会计核算质量直接决定着预算编制的好坏。新会计制度强化了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细化了会计核算项目,使具体的核算项目更加清晰、准确。第一,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入账有了依据,折旧和摊销也进行了相关规定。第二,重新界定了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细化了收入项目,特别是财政补助收入;区分了财政补助支出和非财政补助支出,前者有利于保证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防止资金挪用,后者有利于事业单位对于自身的营收情况进行预算,保证预算的科学性。

2、预算执行更加具有操作性

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监督功能更加健全,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提供了指导意义。由于会计核算更加细分、准确,据此制定的预算更加切合实际,在执行预算时有据可循、有章可依。

3、预算监督更加强化

预算管管理的过程分为事前预测、事中执行、事后评价三个环节,而预算监督贯穿于预算管理的整个过程。在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要求预算管理人员要有较强的预算监督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的要求来执行预算,促使事业单位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持续发展。

4、预算评价更加有效

预算评价是对预算执行好坏的评判,新会计制度对财务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主体作用进行了明确,这就使事业单位增强绩效评价的意识,并且将绩效管理融入到预算管理中,作为预算管理的一部分。反过来,新会计制度规范了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会计科目,有助于资金的合理安排和有效控制,提高预算执行结构,最终提高预算评价的有效性。

三、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1、事业单位对新会计制度的重视程度不足

新会计制度实施以来,很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预算管理还处于新旧制度转换的过程中,一方面,新会计制度实施的时间较短,很多事业单位的业务还没有非常成熟,处于过渡的过程中;另一方面,新制度对会计核算和预算管理进行的一些调整,没有出台与之相关的规定和细则,导致很多事业单位对于预算管理的实施细则难以把握,很难在短时间内将新会计制度下的预算管理落到实处。

2、财务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很难落实预算管理的相关工作

长期以来,很多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没有建立完善的制度,缺乏行之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再加上事业单位的外部盈利压力较小甚至为零,导致其财务管理水平较低,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普遍不高,另外,原有的会计制度存在的时间较为长久,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形成了一些惯例,财务管理时只是一些程序化的工作。新会计制度的实施,改变了原有的财务管理的内容,很多财务人员还没有从旧会计制度中转变过来,仍采用原有的方法进行会计核算和预算管理。

3、缺乏完善的配套体系,内部控制不健全

事业单位没有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配套体系,特别是与会计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难以对预算管理工作形成约束。大部分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监督制度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且缺少相应的预算评价机制,预算管理在新会计制度下实施有一定的困难。

四、加强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对策建议

1、转变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系

事业单位进行预算管理时,要协调好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全员的积极性,强化员工的预算管理意识,使会计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推动各项财务工作的顺利落实。加强对组织的监督和管理,落实监督机制,凸显监督机制在组织活动中的重要性及权威性。完善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保证预算管理的每个环节都能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将预算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提高组织的竞争力,增强事业单位预算与实际进行对比分析以发现问题的能力。事业单位要用长远的眼光看待预算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预算管理体系。事业单位要运用多元化的手段进行预算管理工作,除了运用财务会计知识,还应适当地引入管理工程学的相关理论。多样化的管理手段和方法能够使预算工作变得灵活有趣,最大化的降低预算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失误。

2、提高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新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需要有高素质的财务人员作为保障,而在新会计制度下进行预算编制、执行、评价等工作也需要有综合素质较高的财务人员。提高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方面,要加强对财务人员进行新会计制度和预算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工作人员加深对新会计制度的把握,提高预算管理工作的实施能力;还可以通过适当地引入高素质的财务人员,充实现有的财务人员队伍。另一方面,要提高财务人员的道德水平,让他们认识到预算工作是一项严谨、科学的工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发展非常重要,容不得一丝马虎。

3、完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预算管理

国有资产在事业单位资产中占有重要位置,事业单位应该将国有资产管理和控制作为预算管理的重要工作。在预算编制时,严格掌握单位内部及各部门、各岗位的资产数量和金额等信息,严格规范国有资产的分类,对不同类型国有资产的折旧方法进行明确,从而保证国有资产发挥自身的价值,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另外,事业单位应该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及自身预算管理章程的相关要求,制定符合自身财务管理目标的国有资产管理章程,对资产购置、使用、报废和转让等各个重要环节进行严格控制和把关,保证每个环节都按照预算计划进行,将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结语

新会计制度的实施,为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好处,但是,我国事业单位要想提高预算管理的效果,还需要从各方面努力,进一步推进并完善预算管理工作,强化预算管理在事业单位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篇二

一、当前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1、收付实现制存在一定的弊端

随着权责发生制被大力提倡,收付实现制的弊端也让大家形成了一定的认识。收付实现制采用以现金的收入与支出为标准,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在现代社会中,在实际的会计记录中,收付实现制无法准确地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貌,尤其是单位中存在合同跨月份支付费用或资金收入等情况,收付实现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会计信息质量。使得单位担负着一定的财务风险。

2、预算会计体系不完善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制度主要采取下报上审,再财政拨款的模式。而预算的制定则除了在对未来一定时间的收支做出一定的计划外,还会以以往的预算资金作为参考,这种模式往往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金额的上报过程中,在以往金额为基础的情况下,尽量提高预算金额。同时,相关监管部门对预算的执行过程缺乏严格的监督,预算的使用结果缺乏科学的分析与评判,最后对下一年度的预算缺乏有效的总结与完善,在不完善的预算会计体系下,预算资金难以得到合理与高效地使用。

3、会计信息缺乏透明度

目前,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在透明度方面还做的不够。在新时期新常态下,行政事业单位职能的转变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会计信息在预算会计体系不完善的前提下,其核算和审查过程也相对简单,同时,会计信息在披露与公开性方面也存在一定的缺失,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费用使用情况没有进行严格与合理的披露,比如财政部门按照行政事业单位申请的预算金额进行拨付后,费用是否进行了严格与科学地使用;养老金、国有资产等实际运用情况和处理情况等。对于这些费用在无法得到完善的监督与披露的情况下,会计信息会出现失真现象。

二、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

1、部门预算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

部门预算改革是我国财政部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和当下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工作实际出现的问题,提出的一种新型预算编制方法。这种编制方法要求各部门对预算进行统一实行,按照既定的预算编制原则、编制依据、编制程序、收入与支出的编制标准、预算报表体系等,编制出独立完整的部门预算。这种改革有效地解决了预算编制过程不规范标准的弊病,让各部门的预算编制统一化,在相关监管部门进行预算审核时,具有更加充分的参考依据和对比依据,在规范化的预算编制流程下,提高了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对行政事业单位出现的不规范使用预算金额,以及对预算的使用绩效的评价,预算资金非法转为预算外资金等都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与控制。

2、开展政府统一采购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

政府统一采购无疑有效地控制了行政事业单位在采购环节出现的“寻租”现象。政府统一采购政策的实施,让行政事业单位按照采购预算标准对所需采购的物资进行上报,在上报审核通过后,政府根据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等公开化、规范化流程,对物资进行统一采购。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解决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失真性的问题,让行政事业单位无法通过采购环节,在会计方面出现账实不符的现象,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有效性。

3、国库单一账户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

国库单一账户改革规范了预算资金的流向和使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通过建立国库单一账户、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等,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资金进行了有效地控制,财政零余额账户为财政向各行政事业单位拨款预算内资金的主要通道,这个账户的设置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账户资金不可提现,则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控制了部分人员利用预算资金“寻租”的现象。而对于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确实出现特殊情况,而不得不额外支出预算外资金的情况,则会由相关部门进行严格审核后,再由财政进行授权支付,这个支付通道为单位零余额账户。通过这种账户的改革,有效地解決了单位内部对预算资金进行非法或不合理使用的问题,保障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与真实性。

三、结语

综上所述,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原有预算会计制度中体现出来的弊端进行了有效的规避与解决。改革后的预算会计制度,从政府统一采购、部门预算改革和国库单一账户改革等,不同程度地提高了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有效地解决了部分人员在预算资金上产生不合理想法,或非法行为等。很大程度上保护了预算资金的合理合法地使用。

参考文献:

[1]汪华。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xx(9):63.

[2]沈丽欣。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探微[J]。中国乡镇企业,20xx(3):56-57.

[3]黄清淦。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J]。20xx(9):217.

作者简介:徐玲(1977-),女,汉族,山东东营人,大学,会计师,工作单位:东营市东营区东城街道办事处,科室:财税所,主要从事预算会计工作。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篇三

1、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行独立核算的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虽未安排基本建设投资,但有维护费拨款、基本建设结余资金和在建工程的停、缓建单位。

凡是符合规定条件,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核批准,建设单位财务会计与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已经合并的,不再执行本制度,应执行相应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在符合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原则下,可以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对本制度作必要的补充,并报财政部备案。国务院主管部门根据本制度,对其直属建设单位所作的补充规定,也应报财政部备案。

3、建设单位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本制度规定的总帐科目,建设单位在不违反概(预)算和财务制度等规定,不影响会计核算的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增加、减少和合并,

对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建设单位在不违反财务制度规定和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建设单位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建设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能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4、建设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建设单位内部管理需要的财务会计报表由建设单位自行规定。

基层建设单位会计报表报送时间,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自行规定。

财务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建设单位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单位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5、建设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应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和主管部门。其他需要报送的单位,由各级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规定。

同时有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预算拨款的建设单位,应按项目隶属关系将会计报表主送上级主管部门,并同时抄送拨出款项的其它部门。

国内合资建设的基建项目,应按项目隶属关系将会计报表主送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送拨出款项的其他部分。各部门、各地区在汇编会计报表时,应分别汇总各自投资部分,所投资金完成的交付使用资产和各项投资支出以及各种结余资金,均按投资比例计算确定。中央主管部门对地方项目的补助性投资,划转预算的,由地方项目统一编报会计报表;不划转预算的,仍应由中央主管部门编报会计报表。

6、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篇四

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自颁布实施至今,对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起着巨大的作用。但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与市场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资金来源出现了多元化,资金运用出现了多方位,适用的会计环境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使得运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愈来愈显示出不足及局限性,需要不断加以改进,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改变会计核算基础,实行统一的权责发生制

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在收付实现制下,事业单位以现金实际收付作为收入和支出的依据,支出只包括以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并不能反映那些当期已发生但尚未支付的债务,这部分债务成为“隐性债务”,不利于防范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同时,事业单位经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出现收支项目不配比情况,如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并非每年都会发生,而固定资产的使用损耗是逐年发生的。在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的年度,根据收付实现制将修理费直接计入支出,造成当年支出增大,结余减少。况且,实际工作中经营性业务和非经营性业务经常不易明确区分,这使得费用难以合理分摊,造成事业单位不能进行正确的成本和费用核算,这不仅不利于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不利于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很容易使一部分国有资产价值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转化为经营性业务的利润或个人收入,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由此,需要对事业单位采用统一的权责发生制,接近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管理理念国际化和和会计制度统一化的发展趋势。

二、改变固定资产核算方法,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价值

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同时反映固定资产价值,且固定资产的账面数额与固定基金账面数额一致。但是,当购入旧固定资产时,固定资产科目反映其原值,而固定基金科目反映其净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固定资产科目反映其原值,而固定基金科目随着已付款额增加而增加;这都使得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不等于固定基金数额,致使固定基金科目的设置失去了意义。同时,事业单位不按照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由于不反映固定资产的减值,没有反映其资产净值,也就虚增了资产总量;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开展业务活动的成本不包括折旧费,使得成本核算不完整,虚减了事业单位的成本支出。由此,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方式的改进可以借鉴现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取消“固定基金”科目,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列入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固定资产原值的减项,充分体现固定资产净值。购置固定资产时,可直按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资产类科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借记“事业支出—折旧费”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当事业单位购置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或者建造工程类固定资产时,建议增加“在建工程”科目,先在“在建工程”中归集相应的成本和支出,待安装完毕或工程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账户。

三、修购基金提取不合理,取消修购基金的计提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按照收入的比例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目的是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但其提取的基数是收入而不是定资产余额,这样有的单位收入多,提取的修购基金就多,有的单位收入少,提取的修购基金就少,提取目的与提取基数两者之间缺乏必然联系,而单位实际发生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费用与单位资产的状况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单位定期进行定资产大修理、设备购置的经费也应在年度单位预算中根据需要安排,在费用实际发生时直接列入支出。至于对修购基金提取后什么时候用、用多少会计制度中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助长了修购费用使用的盲目性、随意性和浪费行为。另外,从积累基金角度看,提取修购基金实际上是对年终积累进行分割,是在结转事业结余之前按指定其用途先分割列支一块出来,而事业基金本身就有调节年度预算收支平衡的作用,修购费用完全可以在年初预算安排出现缺门时动用事业基金进行弥补,没有必要计提并单列修购基金。

四、接受捐赠的资产核算不当,需改变其核算方法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接受固定资产捐赠时,根据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单据或按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及接受捐赠时发生的有关费用确认入账价值,其会计分录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接受非限定用途财物捐赠时,入账的计价依据与固定资产相同,不同的是接受捐赠时会计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或“材料”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而其他收入是事业单位的一种收入,年末要将收入结余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参与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可见,同样是接受捐赠业务,处理方法却存在差异,一个是将接受的捐赠计入净资产,—个却是计入单位收入,而对于事业单位接受限定用途财物捐赠的核算,现行制度又规定得不清晰,如果也将接受限定用途财物捐赠作为其他收入核算,这不仅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标准,也违背了可比性原则。由此,这种处理方法不够严密,不应将接受捐赠的非限定用途财物作为其他收入进行核算。事业单位在接受未限定用途的其他财物时,实质上是增加了事业单位的净资产,比照企业单位接受的捐赠资产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的方法,建议事业单位接受非限定用途的财物捐赠计入“事业基金”账户,同样,将限定用途的财物捐赠计入“专用基金”账户,以便更好地规范相同会计业务的核算。

五、所得税帐务处理不妥,应调整其核算方法

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通过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应该在年终计算应交所得税,会计分录为借: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这种情况下,把所得税作为对事业单位收益的一种分配。而在企业会计制度中,所得税是企业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一项费用,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这种所得税费用观越来越得到业内人士的认可,也更接近于国际上的处理方式。应该说事业单位交纳所得税也是一种支出而不是对收益的分配,会计处理应该与企业保持一致,即:增设“所得税”科目,年终计算应交所得税时,会计分录同样是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六、全面反映财务信息,增加现金流量报表

企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金流量表作为企业管理部门编制现金预算的依据,已经成为企业的三大会计报表之一,其资产负债表提供事业单位一定时点财务状况,是静态财务信息,收入支出总表反映事业单位一定期间的财务成果,提供结余的构成,是动态信息,二者都不能反映财务状况变动的原因。现金流量表提供一定期间现金流入流出的动态财务信息,表明经营、投资、筹资活动过程中现金的流入量和流出量,说明了资产、负债、净资产的变动原因,是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总表的补充和说明。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而没有规定编制现金流量表,随着事业单位将核算基础改为权责发生制,有必要编制现金流量表。通过编制现金流量表,可以动态地反映其未来的现金流量,预测其变化发展趋势,可以评价事业单位投资和理财活动对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有效地防范事业单位财务风险。

最新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统称会计制度)等,由财政部根据本准则制定。

第四条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

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第五条 事业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第六条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

第七条 事业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八条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

第九条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

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规定。

第十条 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情况。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对于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事业单位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和对单位财务状况及事业成果的影响在附注中予以说明。

同类事业单位中不同单位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确保同类单位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事业单位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反映、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管理、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事业单位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三章 资 产

第十八条 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

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短期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

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长期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

在建工程是指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

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无形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计量。

以支付对价方式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资产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取得资产时所付出的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等金额计量。

取得资产时没有支付对价的,其计量金额应当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计量金额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所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由财政部在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中规定。

第四章 负 债

第二十四条 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偿还的负债。

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缴款项等。

短期借款是指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各种借款。

应付及预收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债务,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应付款项和预收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事业单位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等。

应缴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应缴未缴的各种款项,包括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款项、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的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长期借款是指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借款。

长期应付款是指事业单位发生的偿还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主要指事业单位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租赁款。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的负债应当按照合同金额或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

第五章 净资产

第二十九条 净资产是指事业单位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

第三十条 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

事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其来源主要为非财政补助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基金是指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

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

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各项财政补助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的结转和结余资金。

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项收入与各项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其中,非财政补助结转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非财政补助结余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非专项资金收入与各非专项资金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三十一条 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净资产项目应当分项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六章 收 入

第三十二条 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三十三条 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的。收入一般应当在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计量。

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应当在提供服务或者发出存货,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进行计量。

第七章 支出或者费用

第三十五条 支出或者费用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的支出或者费用包括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事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是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和经营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三十七条 事业单位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的,应当正确归集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差异网www.chayi5.com差异网各项费用数;无法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或比例合理分摊。

事业单位的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应当配比。

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的支出一般应当在实际支付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进行计量。

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支出或者费用,应当在其发生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

第八章 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十九条 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第四十条 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四十一条 财务报表是对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情况等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

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一)资产负债表;

(二)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

(三)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第四十二条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报表。

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分类列示。资产和负债应当分别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

第四十三条 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是指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的事业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报表。

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应当按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的构成和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情况分项列示。

第四十四条 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是指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情况的报表。

第四十五条 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声明;

(二)会计报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其主要构成、增减变动情况等;

(三)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六条 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事业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四十八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准则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本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5月28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预字[1997]286号)同时废止。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篇六

摘要:各事业单位在我国不同领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其发展过程中,其经济活动也需要受到严格的监督,财务核算需要得到合理规范。随着新会计制度的颁布和实施,事业单位在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日益显现出来,传统的核算工作已经难以适应当前事业单位发展。因而,事业单位还应尽快采取有效对策,对财务核算工作进行优化,实现健康发展。本文就新会计制度实施下的事业单位财务核算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核算;问题

随着我国财务管理手段、观念的不断进步以及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本的会计制度也随之完善,新会计制度出台并得以实施。事业单位与一般的企业不同,其在财务核算方面存在一定的社会性,因而,为了适应新会计制度的实施,我国事业单位也应有针对性的对当前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进行处理,充分发挥新会计制度在财务核算上的积极作用,实现事业单位整体财务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一、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工作的变化

(一)事业单位财务核算范围拓展

原本的会计制度下,在公共财政管理方面,对行业类型及经济类别过分强调[1]。会计制度仅仅适用于事业单位财务核算,这不仅限制了财务管理信息的收集,同时也造成了行业壁垒。而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则实现了事业单位财务核算范围的进一步拓展,企事业单位统一遵循新会计制度,消除了会计信息壁垒,事业单位的基本的建设投资核算也纳入其中,解决了原本二者分别核算的问题,大大提升了财务管理效率。

(二)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得到细化

新会计制度实施下,事业单位会计要素被细化成五大部分。与原本的会计制度相比,新会计制度转变了过于强调预算资金的情况,为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方面,提供了更多的制度支持,使财务核算的内容得到了丰富。事业单位能够通过新会计制度的应用,充分的反映出自身实际财务情况,有助于提高财务核算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同时,新会计制度中增加了资产和收支的具体化要素,事业单位的会计要素分类更加合理,大大提高了财务核算效率。

(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优化

新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进行了优化,在原本基础上,增加了累计折旧项目,将固定资产标准提升至一千元,根据折旧率确定固定资产价值。在这一制度下,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实际价值及磨损程度能够更加清晰的展现出来,工作人员再结合损耗程度等进行核算,便能够对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进行直观的反映,会计信息真实性得以增强。同时,新会计制度中,也从固定资产折旧中,将非流动资产进行分离,避免将其计入到支出中。

二、新会计制度实施下的事业单位财务核算问题

(一)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明细科目不合理

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在财务核算过程中,还存在着一级会计科目下,明细科目设置不合理的情况,通常设置的层级过多,且难以与事业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相结合。在政府补助等方面,也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导致新会计制度难以得到有效落实。部分事业单位在财务核算明细科目设置上,未能遵循《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导致明细账目缺乏明确性,财务管理十分混乱。

(二)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混乱

新会计制度为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供了良好的保障[2]。新会计制度实施下,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得以优化,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过程中,需要设置多个账户,实现对资产的科学分类和盘查清算。然而在这一制度的执行过程中,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上,还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首先,事业单位库存货物划分与当前新会计制度要求不符。其次,事业单位大型资产处理缺乏规范性,存在划分不均的问题。而这些问题,都导致了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混乱,给财务核算工作造成了较大的阻碍。

(三)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方法不科学

新会计制度实施下,要求事业单位在财务核算过程中,选择科学的核算方法。但是在实际落实中,仍有部分事业单位采用传统的财务核算方法,将事业单位所有收入,都纳入收入范围中。然而其中有很多收入项目,并不能真正增加事业单位净利润,只能够在表面的数字上得以呈现。因而,这种计量、核算方式并不科学,需要事业单位尽快予以更新。

(四)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不当

新会计制度实施的时间较短,虽然其十分符合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发展需求,但是在一些财务管理人员,在财务核算过程中应用新会计制度时,仍然会存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不当的问题。第一,在账户与报表方面,由于财务管理人员未能对新会计制度进行充分明确,导致其在处理账户与报表的衔接上,存在众多的疑惑,难以良好处理。第二,在会计信息处理上,主要表现在会计信息的审核与对比环节,缺乏横向与纵向对比,一些财务管理人员难以确保全面的财务核算,涉及范围较窄,会计信息难以真实反映出企业实际情况,导致会计信息缺乏可靠性。

三、新会计制度实施下的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对策

(一)合理设置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明细科目

在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明细科目设置上,应确保各个层级设置合理。第一,财务管理人员应按照事业单位的实际财政补助及支出,对财务核算明细科目进行设置,确保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工作与事业单位实际工作相匹配。第二,财务部门应对原本的财务核算明细科目进行简化,并监督明细科目架构的设置[3]。从而便于对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良好审核,确保新会计制度的有效落实。

(二)推进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优化

为确保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与新会计制度相符,事业单位还应尽快实现资产管理制度的优化。首先,应要求管理人员,对固定资产与非固定资产进行明确的划分,按照新会计制度规定,对非固定资产进行存货处理。其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单位内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从而对新会计制度实施下存在的资产管理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再者,应将原本的旧会计信息,融入到新会计制度的应用中,对各项财产进行科学核算。最后,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应运用与新会计制度实施相符的先进技术和信息化设备,从而提高资产管理效率,确保新会计制度的有效落实。

(三)更新事业单位财务核算方法

事业单位应尽快采用与新会计制度相符的核算方法。针对以往收入确认、计量、成本核算方式予以转变,采取差额计入收入法[4]。这种收入计入法,主要是对企业净收入进行计算,能够充分体现出企业的净利润,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同时,在成本核算过程中,由于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涉及的领域较多,工作范围较广,因而,应实现网络结算、差额结算等核算方法的结合运用,充分发挥不同核算方法的优势[5]。同时,财务管理人员应注重资产清查工作,严格遵循新会计制度,科学开展计提折旧和摊销工作,从而确保财务核算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处理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不当,实际上是由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对新会计制度了解深度不足。因而,事业单位还应注重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对新会计制度进行学习,转变其传统的财务核算观念。同时,设置实践训练,使财务管理人员能够在实践活动中,对新会计制度下的财务核算方法进行熟悉。另外,事业单位还应加强与其他单位之间的合作,为财务管理人员提供交流的机会,促使其财务核算水平的提升。

四、结论

新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在新会计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对此,事业单位还应针对性的采取有效对策,实现核算明细科目的科学设置,推进资产管理制度化,采取新会计核算手段,并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实现新旧会计制度的良好衔接,从而提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确保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安英。浅析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J]。商业经济,20xx,4(4):93-94.

[2]李超毅。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国商论,20xx,12(12):23-24.

[3]齐媛。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xx,8(15):100-108.

[4]蒋鸿婷。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应对策略[J]。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xx,4(4):65-66.

[5]张孟。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问题研究——学习新颁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几点思考[J]。交通财会,20xx,10(10):72-78.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篇七

摘要: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原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难以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形成有效的约束,新《制度》的颁布正是针对原有《制度》缺陷的改进,本文从新旧《制度》的差异入手,并分析因内容改变所带来的相关影响,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关键字: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变化 影响

一、 引言

事业单位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建立行之有效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和设置勾稽关系明晰的会计科目,是顺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要求。 1997年财政部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制定旧版《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20xx年的《征求稿》均曾对规范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服务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以及20xx年《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使得原有《制度》的缺陷日益突显,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接轨趋势、财税改革体系已初步完善、多日趋复杂的会计核算和元化的财务信息需求,对《制度》提出更高的需求,基于上述背景,财政部于20xx年颁布新《制度》在会计原则、会计科目、账务处理、报表编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适应事业单位现状的改变。

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容变化

(一)适用范围比较

企业是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组织机构,相比之下,事业单位是不以盈利为目标的国家分支机构。两者虽然目标差异,但两者的功能互补促进了市场资源合理配置。随着市场化进程加快,为进一步优化市场资源和满足社会需求,国家已开始逐步分类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同时,许多事业单位为适应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获取非财政拨款资金,建立附属企业成为有效的方式。但是因事业单位的附属企业可能面临多元投资主体、会计业务日渐复杂等实际情况,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的界限日趋模糊。因此,划定适用范围显示出财政管理部门对事业单位宏观把握。1997年旧《制度》总则中第二条明确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20xx年新《制度》总则中第二条修订为该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由对比可见,新《制度》规定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其范围相对于旧《制度》规定的我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扩大,涵盖非国有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分支机构,清晰的划定事业单位界限,有利于统一事业单位财务信息的比较口径。

(二)会计处理比较

1、资产业务的核算变化

事业单位资产业务会计核算变化涉及货币资金业务、应收及预付款业务、存货业务、固定资产业务等业务,以固定资产计提、无形资产摊销为例,

(1)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会计核算变化。新《制度》执行前,多数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只是按照初始购入金额入账和列示,从未进行过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其期间损耗未曾体现,不符合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原则。不利于事业单位对所拥有固定资产进行合理的管理。

(2)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核算变化。新增“累计摊销”科目用于核算无形资产摊销额,其目的与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相同,也符合《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20xx)36 号)中提出的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负债业务的会计核算

负债业务事业单位相对较少,主要是对科目的改进,包括

(1)基于对财务风险和偿债能力的考虑,将旧《制度》用于核算借款的“借入款项”拆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个科目核算。同时,对长期借款利息处理进行修订。

(2)明确财政收支线路,将旧《制度》的隶属于负债项目的“应缴预算款”科目改为“应缴国库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缴税费外,按国家政策与规定应缴入国库的款项。

由上述科目及要求的改变可知,新《制度》使得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更加明晰化。

(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比较

保障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是合理的会计原则。会计原则在旧《制度》包括真实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收付实现制原则、配比原则、专款专用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和重要性原则,在新《制度》包括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及时性、可比性、相关性、明晰性、可理解性。新《制度》删去“收付实现制原则”体现出会计信息质量原则和核算原则的概念差异,删去“历史成本原则”更体现出对国有资产市场价值的真实反映。但是不足之处在于删去“专款专用原则”财政拨款是针对特定项目的投入,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的显现,如何用好资金关乎社会发展,因此,必要的原则规定和配套的科目设立显得尤为重要。

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影响

(一)对会计制度体系的影响。新《制度》在固定资产计提、无形资产摊销的理论突破,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结余和结转细致的划分和设计,以及进一步规范非财政补助结余和结转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引导事业单位逐步与20xx年新企业会计准则接轨,共同构建具有统一、可比口径的会计制度体系。

(二)对事业单位价值的影响。新《制度》在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废除“历史成本原则”体现出对国有资产市场价值的真实反映,激励事业单位及时发现问题,努力提升资产管理效率。同时,这也对事业单位和相关的财务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对资产计量模式的影响。我国事业单位的原有的会计核算基础均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存在难以反映真实会计信息的问题,自20xx年起,部分事业单位可以选择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可以避免财务信息的失真,可见权责发生制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成为趋势。

四、结语

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使得事业单位所面对的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事业单位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市场经济的各个环节,其从事财务人员必然面临未曾接触的新业务和新情况,会计工作的难度和财务管理风险不断增加,新《制度》的出台正是适应这种变化的政府宏观调整。同时,也体现出我国事业单位会计业务处理正在与企业会计处理接轨,实现社会财务信息的统一比较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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