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作制度【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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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下内容是差异网为您带来的9篇《机关工作制度》,在大家参考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差异网给您的好友哦。

工作规章制度 篇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和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xx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镇党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章 学习制度

第三条 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加强党的理论、政策、法律和科学文化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四条 学习采取以自学为主,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自学要紧紧围绕党的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提高本职业务水平为主题,集中学习日为每星期一上午,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90分钟;集中学习的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党的政治理论专题培训,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主讲,每半年进行一次;第二部分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由党政办公室、宣传委员负责组织材料学习;第三部分是科技、法律、法规等的专题讲座由业务部门组织材料指定专人主讲,每一个季度由党政办公室指定一个业务部门进行一次,并由办公室在十天之内通知主讲的业务部门。每一次专题培训和专题讲座学习结束后由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组织好考试题目对全体参学干部职工进行考试,年终评出学习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并由镇党委、政府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五条 集中学习实行考勤制度,由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登记,除到山区村下乡人员、开会人员、因公出差和请假人员外,每迟到或早退十分钟惩扣工资5.00元,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或无故不参加学习视为旷工一天,并惩扣工资30.00元。

第六条 干部职工参加业余函授学习,必须经党委、政府批准后方可报考,凡未经批准擅自报读者一律不给假期。面授实行请假面授。参加函授学习的一律不报销任何费用,按获得毕业文凭给予一次性奖励,中专文凭奖励500元,大专文凭奖励800元,本科文凭奖励1000元,本科以上奖励1500元。参加学习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按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七条 实行上下班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为上班时间(如遇国家调整上班时间则相应调整)。上班不得迟到和早退,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必须坚守岗位,凡擅离岗位不知去向者,按旷工处理;每迟到或早退十分钟处罚金5.00元,迟到或早退1个小时以上,视为旷工半天。上班时间吃早点、买菜、逛街、外出办私事、非公事串岗等,每发现一次扣工资5.00元。

第八条 上班实行签到制。全体干部职工在上班前须到党政办公室签到,办公室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严禁委托他人带签,因公未能按时签到的必须告知办公室负责签到的工作人员,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 执行国家双休日制度。每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时间。双休日期间如因工作需要(含出差、开会、下乡、办理突发性工作、中心工作等)照常上班,记为出勤,不发补助,视情况安排轮休。

第十条 实行值班制度。非上班时间和双休日期间,实行副股级以上领导1名带班和2名职工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负责处理信访、突发事件及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上报所涉及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节假日统一放假期间的值班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严格控制请假天数。除特殊情况(婚、丧、病、函授学习、探亲等)以及国家有明文规定的其他情况外,当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5天,全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24天。当月请假超过5天的按超过天数每天扣发工资30元。

第四章 请销假制度

第十一条 实行外出办事报告制度。镇内干部职工外出办事必须到党政办报告,并由党政办填入考勤表,否则按旷工处理。下乡人员由工作组长负责登记考勤,并于每月5日前底将考勤表交党政办。

第十三条 因事(病)请假者,必须写出书面假条,先批准后离岗(特殊情况除外)。书记、镇长请假相互审批;副科以上干部(含党委委员)请假由书记审批,股所负责人(含副职)由镇长审批,职工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三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的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后,交镇长审批;下乡工作队员请假,工作组长由书记或镇长审批, 工作队员请假三天以内由工作组长审批,三天以上经工作组长审批后,交书记或镇长审批,以上请假人员书面假条经审批后,将假条交党政办公室,方能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假满后速到党政办公室销假,未及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 凡请假者,按请假天数在年终扣发相应天数的奖金。请事假及面授请假超过30天、病假超过50天的,年终履职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十五条 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制作考勤表,进行考勤登记,实行一天一考勤,一周一公布,一月一兑现。

第五章 车辆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车辆调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因工作需要用车的,由党政办公室批准后,驾驶员方能出车。

第十七条 外单位用车,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驾驶员接党政办公室通知后才能出车,不得自作主张,如驾驶员擅自出车,按旷工处理,并承担出车的油料费和车辆磨损费。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

第十八条 在本镇内出车的,根据出车的里程和车辆的耗油量实行开单定点加油,除特殊情况外,驾驶员不得无单擅自到其它油库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九条 外出途中须加油的,驾驶员根据实际用油量加油,并由外出领导在加油发票上签字证明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条 车辆实行定点修理制度。车辆修理前须经书记或镇长审批同意,驾驶员必须在指定的修理地点进行车辆修理,不得擅自到其它地点修理。车辆在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由外出的领导酌情处理。

车辆修理费用原则上必须持有所换旧零部件、修理材料单、修理发票并经党政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要切实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保证车况良好和车身清洁。车辆不工作时一律停放在单位,不得开回家或者停放在别处。

第二十二条 车辆原则上只保证党政领导办公用车,部门原则上不安排用车。确因特殊工作需要用车的,经书记或镇长同意后,由党政办安排。原则上不准公车私用,如单位干部职工因特殊情况需用公车的,经书记或镇长同意后,可以使用公车,但须交纳每公里0.30元的油料费。

第六章 后勤接待制度

第二十三条 接待是指除正常的会议、培训、活动以外的日常接待。接待从本镇实际出发,本着热情、周到、礼貌、节俭的原则,不讲排场、不讲阔气,不铺张浪费。

第二十四条 接待对象:凡来我镇检查指导工作的县五机关领导及随行人员、县级部门的相关领导及随行人员、友好交往的乡镇、外地区领导、招商引资的相关客商等。

第二十五条 实行分级接待,对口接待的原则。凡符合上述接待对象的,由党委、人大、政府、纪委相应领导陪同接待,接待时应严格控制参加陪同人员。

第二十六条 实行定点接待和接待单制度。接待由党政办安排,原则上安排在镇政府食堂,若遇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接待的,必须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持党政办派发的接待单到指定地点接待,并实行党政办主任和行政副主任登记签字制度。未经镇主要领导同意且未经党政办公室登记签字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认可。

第二十七条 严格接待标准。一般性接待标准每人每餐12元,特殊接待在25元以上由负责接待的领导灵活掌握;接待镇内人员(含工作误餐)一律控制在10元内,并由办公室负责,接待人员签字,并注明接待人数。

第二十八条 实行接待礼品统一办理制度。对外来领导需赠送礼品的,各单位、各部门须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办理,非经批准赠送的礼品不得报销。

第二十九条 实行补助制度。对出差或下乡人员、村级人员到镇参加会议或办公给予相应补助。出差补助按县有关规定执行。镇级工作人员下乡按山区村每人每天5元、坝区村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下乡人员必须交纳给所在村相应的生活费和住宿费。

村级人员到镇参加会议或办公,食宿接待原则上由镇统一安排。不统一安排接待的按照山区村每人每天30元、坝区村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发给交通、伙食和住宿补助费。

第三十条 由镇直管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培训或因工作需要来各部门办公的村级人员干部,接待原则上由各部门酌情解决。确因特殊情况需镇政府接待的,由涉及部门报镇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七章 财经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镇政府各种费用支出,实行镇长一支笔审批。

第三十二条 镇属各单位、各部门的资金采取独立核算,包干使用、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各部门的公用经费根据单位和部门的工作量以及镇财力状况由政府安排财政所适时核拨。对有创收能力的单位和部门,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费用,按核定标准的50%核拨。

各单位和部门的专项工作经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核拨。

各单位向外争取的各种资金,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各部门的人员工资由财政按月划拨到银行并转发到个人帐户。公用经费由镇财政根据各单位、各部门全年公用经费之和,并根据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报政府批准,分别划拨到各单位帐户。专项经费以镇人民政府拨款通知为依据,发生一项,划拨一项。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各部门使用的资金,单笔开支在300元以下由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批,单笔开支在3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开支由分管领导审批,单笔开支在800元以上的由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财力状况,统筹安排使用好本部门资金。对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把关,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对业务性质不清,审批手续不齐,开支范围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核算人员有权不予核销。对不按时报帐核销,大量坐支现金的单位和部门,除停止提取备用金外,停拨除人员工资以外的一切经费。对拒不执行有关规定,不完成本职工作的单位或部门,停拨经费。

第八章 奖惩制度

第三十七条 每年州、县对镇的“三文明”奖金,提取一分用于镇领导班子的风险奖,职工按照挂钩项目和出勤情况经综合考核后计奖。

第三十八条 全年事(病)假不超过24天的,给予兑现出勤奖,奖励标准为300元/每年。节假日或其他时间加班的视财政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十九条 出现旷工的年底考核不得评优秀等次;每旷工一天,扣工资三十元,交镇工会用于职工福利,并加计为事假五天。旷工天数过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工作中由于本人的原因造成重大失误的,年底不参加奖金的分配。出现“六害”行为的,年底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九章 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 各部门的办公用房用物,由各部门负责管理,若因人为损坏室内设施,由各部门赔偿或修复。对故意损坏公物的干部职工,除照价赔偿外,给予全镇通报批评。

第四十二条 大会议室、党委会议室、值班室及食堂由党政办负责管理。各部门使用大小会议室须提前与党政办联系,会前会后的卫生、服务及物品管理由召开会议的部门负责。值班室卫生由值班人员每天打扫一次,非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逗留,不得私自配值班室钥匙。

第四十三条 各办公室每天上班前打扫好室内卫生。文件、资料、报刊、办公用品等摆放整齐,随时保持整洁。

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维护院内环境卫生,爱护花草树木。每星期一上午集体学习结束由党政办组织各办公室人员进行一次院内环境卫生的打扫。由办公室负责考勤登记,无故不参加打扫卫生的人一次交罚金人民币5.00元,交办公室用于花草树木的购置。

办公楼内的楼梯、走道、门厅、卫生间等环境卫生聘请专人每天打扫一次,随时保持清洁。

第十章 门卫值班制度

第四十四条 门卫值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每天7:00开大门、19:00关大门,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晚上需要加班人员,必须提前与门卫联系。

第四十五条 门卫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室,下班、双休日期间,要经常性对办公楼内、大院内进行巡逻,保持高度警惕,对进入办公区的可疑人员要进行查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第四十六条 门卫值班人员要管护好花草树木,每天早晚对院内的花草树木、草坪进行浇水维护,对损坏花草树木及院内公共设施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要引导好外来办事人员将车辆停入在指定位置,并管护好停放在指定位置的各种车辆。

第四十七条 门卫值班人员要按时完成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 本规章制度由镇纪委督促检查, 由党政办负责落实和实施。

第四十九条 本规章制度由党政办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20xx年3 月1日起施行。

工作管理制度 篇二

为了促进本校体育教科研工作的发展,提高体育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和研究的实效性,加快学校体育组发展的步伐,特制订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提高体育教科研工作的实效性,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教务处、教科室主任为副组长,每学年选择确定的校教科研工作积极分子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对学习体育的教科研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鉴定和推广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认真制订和实施学校体育的教科研工作计划。

2、收集国内外体育类教科研、教学管理工作的情报,为学校体育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为体育教师提供必要的的教科研资料,使他们及时了解体育相关科研动态,为提高科研水平打下良好的基础。

3、积极开展体育教育科研和教改研究,成立对体育教育教学有较大现实意义的课题组,组织课题组相关体育教师认真开展教科研活动。

4、收集教科研成果并归入档案。为体育教师外出学习、考核、职称评定、推荐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等提供准确翔实的事实材料,为学校对体育教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供依据。

5、组织体育教师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方法,交流教育教学经验。

6、引导体育教师努力探索现代化教育教学模式,按照规律进行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改革效率。主要做法如下:

(1)举办科研讲座;

(2)组织专题学习、讨论;

(3)开展教学观摩活动;

(4)组织论文和研究报告;

(5)评选优秀论文和研究报告;

(6)交流教科研成果,并向上一级推荐优秀论文等。

二、组织管理

1 学校体育教科研工作由教科室统一管理。

2 体育教师可以以课题组或个人形式申报课题,申报时须提交《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或《课题研究方案》。

3 校级课题由学校教科室审核立项,市级或市级以上课题由学校教科室审核,经校长批准后向上级教科研部门推荐。

4 立项的课题必须及时建立课题档案,档案资料包括:课题申请表、课题方案、学期研究活动计划、理论学习资料、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研究课教案、阶段性总结、经验论文或研究报告、获奖证书等。

5 课题组要有计划地开展研究,每学期初要认真制订“学期研究活动计划”,每月至少阅读摘记与研究的课题相关的文章2篇;每学期课题组活动不少于3次,由课题组负责人组织开展,并及时填写“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

6 课题组成员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要努力体现课题精神,每学期课题组至少上一节公开研究课。

7 课题组要注重经验总结,课题组成员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经验论文,课题组每学期进行一次书面工作总结。

8 课题组成员变动,由本人提出申请,课题组长同意,校级课题报教科室批准,市级以上课题经教科室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9 教科室按学期对课题组及成员进行考核,不能正常开展研究的,终止该课题研究,不能履行课题研究义务的成员,不得享受课题研究成果及相关待遇。

10 课题结题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校级课题由学校教育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对课题进行鉴定。市级以上课题,由上级教科研部门鉴定。结题的课题组由学校按规定发放相应奖励。

三、过程管理

以课题的形式进行体育教育科研活动是教育科研的主要形式。因此必须做好课题的过程管理。

1、选题:

(1)选题必须有价值;

(2)选题必须有科学的现实性;

(3)选题必须具体明确;

(4)选题要新颖且有独创性;

(5)选题要有可行性;

2、申报:每项课题的承担者首先要向教科室申报所研究的课题,然后由教科室对各项课题进行审批、认定。

3、审批:教科室根据上交的课题,逐一审批,避免课题的大而空、重复性、无创新、难完成等问题。

4、对已确定下来的国家、省、市和校级课题,课题承担人要写出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内容有:

(1)课题名称。(2)本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3)研究的目标和主要内容。(4)本课题国内、外研究 现状,预计有哪些突破。(5)完成本课题条件分析:包括人员结构、资料准备和科研手段等。(6)课题研究计划(计划要具体,能操作,有日程安排)以及审批部门要求填写的其它内容。

5、检查:各课题组要及时收集与本课题相关的材料,召开课题组成员会议,依据论证报告定期上交阶段性总结,教科室负责检查督促工作。

6、鉴定:课题工作完成后,学校组织鉴定。

四、成果管理

课题成果管理包括成果回收、成果鉴定与成果推广三大方面。

1、成果回收及时收集体育教师的科研成果;及时装订体育教师的论文集;编撰《体育科研通讯》;

2、成果鉴定

对于学校的体育重点课题注意成果回收与推广的同时,加大投入,确保实验课题的顺利进行;对于学校的重点课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阶段性分析,邀请顾问组成员参与研究,讨论决定下一步工作;对于学校重点课题结题,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并邀请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鉴定。

3、成果推广

成果印发给各体育教师参考;推荐上级刊物发表;纳入学校就科研总成果,丰富。

工作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种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和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责任落实到专人,任务落实到部门,与岗位职责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第二章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

第五条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六条学校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一)建立与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责任。

(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

(三)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工作。

(四)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并考核其执行情况。

(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六)定期排查、消除校园校舍安全隐患,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八)加强对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九)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必须包含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进行。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与任何商业性活动。

(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签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十一)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要立即到达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受伤害者的父母(监护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学校应及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或指派专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章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七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以消防、交通、卫生、治安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列入教育计划,安排教学课时,并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班主任和全体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第八条学校要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灾、防病和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形成制度。

第九条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应重视学生心理卫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安全事故消防在萌芽状态。

第十条结合“普法”教育活动,利用电影、电视、广播、报纸、网络、黑板报和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教育,重点是安全工作的法制教育和自防自救教育。

第十一条学校应创造条件,开设安全教育演缗课,并建立安全教育演练基地,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学、生活、管理、操作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把安全规范操作作为对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三条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和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学校内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具体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中,其它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做好校园内治安保卫工作,建立校园综合治安管理体系,加强门卫和巡逻制度。学校一旦发现校园周边有治安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学校要与家庭、社区以及全社会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出发,树立安全意识,努力做好各自职责范围的工作。改善环境与条件,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根据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有健康情况证明的器质性疾病学生应予以照顾。

第十八条学生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或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九条学校要经常性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学校要经常性教育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众指导,服从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卫生,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一条班级组织的集体课外活动,必须经学校同意,按学校规定进行。学校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措施审查,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第二十二条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时,在场师生员工救助的同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处理。在校园内的,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伤害和损失。

第四章安全事故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安全事故,学校或教师应承担责任。

(一)学校使用的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或本省安全标准的。

(二)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

(三)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未采取必要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

(四)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和本省卫生、安全标准的。

(五)学校知识或应当知道学生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未予以必要照顾的。

(六)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七)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八)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九)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十)前列情形之外其他原因造成学生伤害的,依法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学生父母(监护人)的过错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学生的父母(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承担责任。由第三人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完全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全部责任;部分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工作管理制度 篇四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开展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填写《围产儿情况调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2、填报范围为辖区内(不管其户口所在地),妊娠满28周(或出生体重≥1000克)至出生后7天的围产儿(包括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若双胎或多胎均为缺陷儿,则需每例各填一张《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3、以上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为一个统计年度。

4、填报单位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围产儿情况调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报市妇幼保健所。

5、加强出生缺陷监测的`质量控制管理,做到有记录可查。

工作制度 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工作,完善值班制度,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上级安全保卫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1、值班工作的宗旨:

值班工作旨在保证学校上下联络畅通,下情及时上达,上情及时下传,及时掌握校内外动态,提高办事效率,为学校发展服务。

2、值班工作的任务:

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确保周末、节假日、晚间有专职人员值班;负责上下公务电话联系;处理急文要电和突发事件;办理重要内外活动报告、主要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受理领导交办事项。

3、值班工作处理问题的原则:

(1)严肃认真,迅速准确,实事求是,符合政策。

(2)属应该办理的,要及时办理,较大的事项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3)各种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4、值班工作程序:

(1)做好记录。对来往的电话、接待的公务、校内情况和领导交办的事项等,要在《值班记录》上认真记录。记录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通顺,字迹清晰。对来电的重要情节,应逐句核实。

(2)汇报请示。对上级机关的电话指示、通知应填写《电话记录》,并根据规定程序办理。遇有突发性事件,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按值班领导指示,抓紧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3)督促催办。对重大、紧急事项的办理情况,承办部门要及时汇报办理结果,值班人员也应督促催办,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5、值班工作人员守则:

(1)值班人员,采用专职和中层干部轮流值班相结合,休息日和国定节假日白天由学校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并有领导带班。

(2)值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熟悉学校日常工作,会熟练使用所配备的各种通讯工具和办公自动化设备。

(3)承办值班工作事项,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做到有报告、有登记、有落实、有反馈,特别是对领导交办的事项,要认真及时地办理,不折不扣地完成,件件落到实处。

(4)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值班岗位,做好交接班,不擅自离岗,如有急事离开值班岗位,应由其他值班人员替班,并报值班领导同意。

(5)工作要勤勤恳恳,埋头苦干,任劳任怨,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遇到突发事件,要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

(6)对经办的事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对受理的工作要迅速准确地完成,注重质量,讲究效率,不推委扯皮,不拖延,不积压,不遗漏,避免差错。

(7)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要反映灵敏,做到快速、高效、及时、准确。

(8)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则,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值班工作中的机密事项。

6、值班工作领导:

(1)为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学校要有一位领导分管值班室工作,并做到值班工作“五落实”(值班人员、时间、地点、电话和制度落实)。

(2)建立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在节假日,领导值班应排出名单和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传呼或手机号码。遇有突发事件,各级领导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进行应急处理,值班领导特别要坚守值班岗位,落实防范措施,组织抢险救灾工作,保持上下联系,及时掌握全面情况。如发生通讯中断,与上级失去联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主动派人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

(3)要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值班干部,让他们参加必要的会议和阅读有关文件,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并使值班人员既相对稳定,又及时交流。

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篇六

最新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www.chayi5.com≯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工作管理制度 篇七

1、按学校规定上下班。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校劳动纪律,坚持出满勤,不得缺岗;因私事离岗,必须事先请假,经主管领导批准,且自己请好人代岗方可。擅自离岗的,有一次扣40元。

2、认真参加考勤。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对食堂工作人员到岗情况实行考勤,由主管领导考勤。迟到或早退,有一次5元。

3、严格遵守卫生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之中的“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不安要求做的,视清洁轻重,酌情扣20-----50元。

4、做好饮食卫生。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搞好食堂饮食卫生,及时对炊具、餐具等进行清洗,并按规定及时进行消毒,随时保持煮菜煮饭间及操作间的整洁。

检查发现有一处不卫生的,扣责任人津贴5元。有一次不消毒的,扣责任人20元。由此造成后果(如造成学生生病、被上级部门批评、被卫生监督所查出问题并罚款等)的,责任自负,并同时执行我校其它制度。

5、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搞好集体卫生和个人卫生。每个人负责的卫生包干区,要按时、认真打扫。不能按时打扫的,有一次扣责任人10元;打扫不干净的,有一处扣5元。并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整改。如整改不到位的,将二倍扣款。依此类推。

每个人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时间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做到及时更换与清洗,衣帽上无污迹。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能定时洗头、理发、剪指甲。工作场所不抽烟,不吐痰。更衣间自己的物品摆放整齐,室内卫生状况优良。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将扣责任人20元。

6、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履行好《食堂岗位责任制》,对于失职的工作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7、爱惜各种食堂用具。食堂工作人员要爱惜食堂炊具、用具及食品,属人为损坏或造成浪费的要二倍赔偿。

8、廉洁奉公。不占用公家财物。食堂工作人员不能在食堂拿物借给他人或自己拿回家中,违者处以所拿物品二倍罚款,并作书面检讨。

9、接受管理、分工合作。自觉接受总务处的管理,接受意见诚恳虚心,并能及时改正错误。努力做到分工不分家。不服从分配工作的。,有一次罚款100元。

10、分工合作,搞好团结。与同事分工合作,关系和谐,无闹个人矛盾现象。如出现闹矛盾现象的,双方都要罚款50元。

11、操作规范。严守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及各项卫生要求,工作效率高,无失职行为。有失职行为的,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关责任。在赔偿损失后,罚责任人100元。

12、遵守制度。能规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在上班时间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未经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下棋、打牌、外出等,将扣责任人10-50元。因此影响工作的,将加倍罚款。

13、服务态度。要提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要服务态度优良,语言文明,态度和善,耐心细致,服务到位。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侮辱学生。因人为原因(如恐吓、刁蛮等)造成学生离住或退住的,在赔偿损失的情况下,有一次扣责任人10元。要微笑对待每一名学生,不得对学生冷言冷语。有一次50罚款当事人元。

14、满意评价。师生满意率高,无师生、家长投诉。如被投诉的,在核准情况后,有一次将罚款当事人元,两次以上的,二倍罚款。一学期被投书达到505次以上的,经查实,的确服务态度不好的,当事人将被辞退,或自然成为下学年度的缓聘人员候选对象。

15、安全生产。注意用电、用火的安全,严格按规范进行各项操作。下班前仔细检查,关闭相应电源开关及各种阀门。如因失职造成火灾等事故的,或造成被盗等后果的,失职人员将承担所有的责任。用电、用火有一次不按要求做的,将罚款当事人10元;下班有一次不按时锁门、关闭电源和阀门的,将罚款当事人20元。

16、临时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安排的一些临时性突击工作及其它杂务工作。接受工作主动,不推托。

17、维护利益。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发现漏洞及时补缺;自觉维护学校利益。

18、勤俭节约。节约水电,节约粮食,有意识地避免浪费。如有故意浪费集体粮食等资产的,将倍赔偿;情节严重的,当事人将被辞退,或自然成为下学2年度的缓聘人员候选对象。

工作制度 篇八

1、 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衣着整洁,仪表端正;

2、 对客户文明、礼貌,不讲脏话;

3、 中午不允许喝酒、

4、 人员电脑应专人专用,如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赔偿。上班期间不允许利用电脑玩电子游戏看视频等与工作无关事宜,影响本公司形象者;罚款最低500元;

5、 不允许无故到其它公司乱窜,泄露公司内部事项;违者罚款10000元;

6、 遵守与客户约定的时间,按时洽谈,出方案;

7、 按时参加公司的例会及各类活动,不允许迟到或无故不到;签到簿作为唯一迟到早退记载,迟到一次50元。月迟到超过3次者底薪、提成减半。设计师需互相监督,如发现存在包庇行为,重罚;

8、 未经公司允许,以低于公司标准报价签约者,由于设计造成失误者,设计师承担责任;并承担连带罚金;

9、 私下不允许收取客户设计费或订金,不允许设计师以公司名义接私单;不允许设计师代买主材,如被客户投诉属实者,承担处罚;如被公司发现的,直接辞退,当月工资底薪清零;不许从事第二职业,不得擅用公司之名来谋取私利。

10、 上班无故迟到、旷工者,按公司考勤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旷工早退者,同第七条;

11、 每月休息4天,为串休工作日,上班请假须提前3天找公司经理批准后生效;并签写请假条上交,凡口头请假均视为无效;

12、 每天定时收拾各自办公区域,做到整洁明亮。如未达到标准者,罚款20元;如有异议,到会计部索要本月工资,自行离开;

13、 严守公司秘密,严禁私自将公司的文件、技术资料带出。不允许私自挪用或私藏客户定金、工程款,违反者严肃处罚;

14、 设计师有责任对所设计的工程协助办理中期增减项并签字,如因设计师未签字的增项款,不计入提成范围;如因设计师原因,增项款未被收回或未达到公司标准。设计师承担处罚,提成减半;

15、 拖延不能办理中期增减项所造成的损失,设计师承担责任;

16、 不论任何原因、任何情况,在公司与客户与员工发生争执,承担处罚;

17、 以上日常工作行为规范,请各设计师严格遵守,违反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的罚款和警告;

机关值班工作制度 篇九

机关值班工作制度

为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机关值班工作管理,严肃值班工作纪律,确保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1、实行领导带班制。每个值班日安排一名值班领导及一名科室工作人员负责值班工作,并保障一辆值班车辆。

2、局办公室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

3、值班地点:局办公室。

4、值班工作实行全员轮班制。

5、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的值班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后安排。

二、值班时间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值班职责

1、负责受理来电、来访、接待、文件查收等公务事项。遇重要情况,须认真记录,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局领导和职能科室;对紧急情况,可先处理后报告或边处理边报告。交班时的未结办事项,应向接班人员交办或告知有关职能科室。

2、做好机关办公区域的安全防护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值班要求

1、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应在《来电记录本》中记录清楚来电情况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局领导,根据局领导指示做相应处置,并做好处置情况的后续汇报工作。

3、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局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4、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局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值班纪律

1、严格服从值班安排,遵守值班纪律和有关规定,严禁擅离职守。

2、因工作需要需调整班次或由他人代班的。,须报值班领导批准,并严格做好交接手续。

3、因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脱岗、误岗或迟报、漏报、瞒报、误报重大问题或突发性事件造成后果的值班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严谨在值班期间打牌、酗酒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5、局纪委和办公室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发现值班未在岗在位的,扣发当事人当日值班费。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引起安全问题和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值班人员因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或处置不当,给我局声誉带来负面影响的,视情节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9篇《机关工作制度》,能够帮助到您,是差异网最开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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