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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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5篇《安全协议书》,如果能帮助到您,差异网将不胜荣幸。

安全协议书 篇一

为加强港口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完善铁路公司与各作业区(集司、股司)之间的安全协作关系,充分挖掘运输生产的潜力,增强港口集疏运能力,加速铁路车辆及港口货物的周转,确保铁路行车及货物运输安全,提高货运工作质量及运输生产效率,经铁路公司(以下简称铁司)与一、三作业区、股司、集司(以下简称作业区)充分协商,共同签订并遵守本运输安全协议。

第一章 铁司、作业区双方共同遵守下列规定

第一条双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铁路调车作业标准》、《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港区《交通安全规则》等有关安全规定,严格履行本协议。

第二条 双方职工必须爱护机车、铁路车辆、铁道线路、道岔、通信信号设备和港口装卸机具等国家财产。

第三条 双方职工必须遵守《湛江港习惯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有关港口安全规定的条款。

第四条行人和机动车辆、机械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注意道口的警报信号及栏杆的关闭状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认没有火车来往才能通过,严禁与火车抢道。

第五条 严禁行人爬车和钻车底,严禁人员在火车卡底下或钢轨上坐卧。

第六条机动车辆、机械在道口上发生故障不能移动时,道口工及司机必须在现场看守和在铁路来车方向设置防护信号(昼间为红旗,夜间为红灯,下同)并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同时通知铁司调度,铁司取送车辆不得过该道口。

第七条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八条 货码及门机巴杆下不准行人通行和逗留。火车通过门吊底前,门机必须按规定停止作业,禁止货码和巴杆在运行的火车上停留和越过,并执行以下协定:

1、铁司机车进入码头线路作业前,铁司车站值班调度负责将调车作业计划提前三十分钟左右通知作业区调度,由作业区调度负责通知门吊司机暂停装卸作业,并将装卸机具停放在铁路限界外。

2、铁司机车车辆进入门机作业现场前,应减速慢行并鸣笛警示,直至门吊停止作业为止。

3、如果门吊司机不听指挥,在机车车辆通过门吊底下时仍强行作业,危及调车人员和机车车辆运行安全的,铁司立即将情况通知作业区安全部门处理。

第二章 铁司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第九条 机车进港取送作业前,铁司必须派员对有关线路、道岔、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车站调度员,由车站调度通知作业区调度派人处理。

第十条 调动车辆推进运行时,调车人员应在车列前部了望,监视列车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在港区线路牵引或推进运行时,经过道口前应鸣笛(吹哨)示警,以提醒道口工下放栏杆防护道口(当车辆进入股司石化部油库区前必须挂好防火罩,并停车接受检查)。

?第十二条 严禁在港区内溜放调车作业(港三区第一道口以北各延长线除外)。

第十三条 港区内调车作业速度最高限制为:推进运行(车辆在前机车在后部推送)不超过15km/h;单机及牵引运行不超过20km/h。

第十四条 送车时应按作业区的第一次要求对准货位。送好位的车辆不得堵塞道口(成组装车需要除外)。

第十五条 原则上不准调动正在进行装卸作业的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调动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调车人员应事先通知作业区装卸人员停止作业,撤离装卸机械;

2、装卸作业人员必须下车候工,不准随车调动;

3、捣勾作业后应及时将装卸未完了的车辆送回原装卸车地点;

4、遇装有贵重货物的车辆,应由作业区派人随车看守;

5、车辆偏载或需加固而尚未加固的车辆禁止调动。

第十六条 机车车辆不得越过防护信号,调车作业人员不得自行撤除防护信号进行车辆连挂作业。

第十七条 非作业区卸车的重车,不准送入港区(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除外)。

第十八条装运超限、超长、集重以及危险货物,铁司应会同铁路货运人员在装车前进行检查,共同商定装运方案,装车中进行业务指导,装完车后进行验收。

第十九条 铁司行车、货运人员在作业区内作业时,应严格遵守作业区制定的有关安全规定。

第三章 作业区应遵守下列规定

第二十条 线路两侧及站台上堆放的货物,要堆码稳固。站台上堆放的货物距站台边缘不得少于1米;线路两侧堆放货物距线路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少于1.5米。

第二十一条 夜间调车取送作业时,作业区应保证作业线有足够的照明;机车车辆运行经过门吊、桥吊底之前,门吊、桥吊应主动停止作业避让机车车辆。

第二十二条装载机、吊机在铁路线路旁转堆、叠堆等作业时,禁止侵入铁路限界。因作业需要必须侵入铁路限界时,应事先通知铁司货运值班员和车站调度。铁司取送车经过该线路前,应减速慢行并鸣笛警示,港区机械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至安全距离外。

第二十三条 搬运超长、超重货物或移动港区大型设备跨越铁路道口,应事先通知铁司安全部门采取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条 道口工应在机车车辆到达前下放道口栏杆,避免机动车和行人抢越道口。道口设备故障时,应派人负责道口安全防护。

第二十五条道口铺板不得超过轨面25mm。道口轮缘槽,股道内铺板的轮缘槽应经常清理并符合铁路要求(宽70~100mm,深45~60mm),防止机车车辆运行时脱轨掉道。

第二十六条在股道上和股道两旁作业的人员,在火车进入作业地点前,必须服从调车人员、货运人员的指挥,停止一切妨碍行车安全的作业,人员和机具必须迅速撤离至钢轨头部外侧2米以外。

第二十七条除因货位关系,铁司有计划压警冲标送车外,车辆应停于警冲标内方,距尽头线车挡须保留15米安全距离(装有缓冲设备的尽头线除外)。作业区因装卸车需要,推动车辆距尽头线车挡不足15米时,作业完了应将车辆推回安全距离外。

第二十八条 车辆送到装卸地点后,原则上不准再推动。遇特殊情况,作业区需人力或机械移动车辆时,须在铁司人员指导下进行,并遵守以下规定:

1、移动的车辆,手闸必须良好,要有经验的人员负责制动,对手闸失灵的车辆不得手推调车。

2、移动车辆时,应撬棍撬动,禁止用机械冲撞起动。

3、制动车辆时,应按规定使用手制动机或止轮器,禁止用枕木、木板、石块及其它杂物制动车辆。

4、人力移动车辆时,速度不准超过3km/h。

5、暴风雨(七级以上大风)、大雾及夜间照明不良时,禁止推动车辆。

6、仅允许在本线内移动,且不得超过警冲标。三区k8、k9延长线(15#、16#场)装车,禁止往调车场方向推车。

7、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品的车辆,禁止推动。

8、装载圆木、竹杆、电杆等容易滚动货物的平板车和低边车作业未完了前,不准推动车辆;装载超出车边及敞车卸车未卸至车边以下时,不准推动车辆。

9、禁止两组车在同一线路上相对方向移动。

10、移动成组车辆时,必须连挂在一起。人工移动时,重车不得超过两辆,空车不得超过四辆;重空车混在一起时,两辆空车折合一辆重车计算。机械拉车不受此限。

第二十九条 装车时,必须按车辆标重均衡装载货物,不得超载、偏载,装车不得超过划线高度,散货装车后应进行平车。

第三十条卸车后,卸车工人应将卸空后的车辆清扫干净,车门、车窗,端侧板关闭妥当,并按规定用铁线加固好。有蓬布时,应将蓬布折叠整齐,送回指定地点。

第三十一条装卸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应将剩余货物及装卸机具撤离至钢轨外侧1.5米以外;油罐车装卸完了,须抽出油管,收回活动楼梯,关好阀门、罐盖,撤除防护信号。作业区装好的散装货物,经铁司货运员验收后,不得擅自加装。

第三十二条机车车辆在港区线路上受到损坏或丢失配件的,应将该设备停留在原作业场所,作业区应及时通知铁司有关作业人员到场鉴定,双方分析明确责任,责任方承担费用。如作业区隐瞒不报,铁司(或铁路)检查发现后将故障车辆送原地处理,并由作业区承担一切损失。

第三十三条 下述与铁司线路、信号及有关设备的施工安全问题,作业区须向铁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铁司派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

1、在线路上增设平交道口或扩宽、整修原道口时;

2、在线路上空横跨线路拉电线、电缆时;

3、在线路路基下埋设管道、修建涵洞时;

4、在线路两侧(钢轨头部外侧5米内)建固定建筑物时;

5、在线路两侧(钢轨头部外侧2米内)搭建临时建筑物时;

6、须占用铁路线路堆放货物、停留机具设备时;

7、往线路方向排水,可能造成道床板结时;

8、在线路附近开挖地基影响通信信号电缆时;

9、在铁路曲线地段种植花树木影响铁路信号显示和了望时;

10、线路旁站台(月台)下沉或外涨,侵入线路限界需要整修时;

11、线路两侧排水沟堵塞,需要开挖清理时。

第三十四条 各种杂物、垃圾禁止倒进线路内。处理超重车卸下的货物必须及时清理,保证线路正常维修和安全运输。

第四章 组织领导及实施

第三十五条为了更好地检查、监督执行本协议,铁司和作业区各方领导半年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双方检查协议的执行情况,研究解决协议存在的问题。请局安全处领导主持会议。

第三十六条 铁司和作业区安全部门每季召开一次安全联劳会,总结联劳工作,交换意见,协商解决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双方轮流主持。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协议导致发生事故或严重事故苗头,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由双方组织分析,制定防范措施,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有关条文的解释及操作,由双方安全部门负责。发生本协议外的安全问题,导致双方意见不一致的,请局安全处予以协调。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于__年十一月一日起试行。

年月日

安全协议书 篇二

甲方:xxx脱硝项目部

乙方:

甲方租用乙方 进行施工作业,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在签定吊车租赁合同的同时签定吊车使用安全协议,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

1、 甲方必须按规程作业,特殊作业必须持证上岗,负担因甲方违章造成的责任事故损失。

2、甲方有权利、有义务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察,有权对乙方违规、违章行为劝诫和经济处罚。

3、 甲方担负吊钩以下,行走部分以外的责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4、因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吊车司机、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6、乙方吊车司机,操作人员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培训、会议、学习交底等活动。

7、若甲方所租赁乙方机械设备因机械故障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对吊钩以上及行走部分以内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9、 驾驶员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 乙方对吊车机械故障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11、 乙方对吊车司机违章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12、 甲方所租赁乙方机械设备必须由乙方配备驾驶员,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等级的驾驶证、操作证。

13、 乙方司机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吊车进行必要的保养工作,做好保养记录、检查记录、交接班记录并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

14、 遇有大风(风速>10m/s)、大雨、大雾、影响安全作业,必须停止吊装作业,吊车司机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防风、防雷措施。

15、 严禁吊车司机酒后上岗,工作时间之外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出现的伤亡事故,后果自负,并接受甲方处罚。

16、 乙方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湖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岳阳脱硝项目工地现场其他管理规定以及业主和监理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因乙方作业人员违反制度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湖北省电力建设二公司

乙方:岳阳脱硝项目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安全协议 篇三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工程在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有关人员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处罚单,直至清退出场。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4、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2)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二、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2、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提供施工人员的相关证件。

3、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兼职安全人员,以便安全工作联系。

4、乙方一切施工活动,根据甲方要求,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

5、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乙方对因使用施工机械、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6、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提供具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7、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8、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三、安全保证金及发生事故相关费用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轻伤、重伤、人员死亡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相关费用的比率:

1、发生人员轻伤、重伤、死亡事故

(1)相关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2)相关费用在10000元—30000元(含30000元)的乙方承担60%(但不少于10000元)。

(3)相关费用超过30000元以上的乙方承担50%。

2、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或工程款内扣除。

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安全协议书 篇四

为了保证您外出的愉快和安全,请您配合签订以下协议:

1、外出一切听从导游和领队的活动安排。

2、乘坐火车、汽车以及住宿、参观、游览注意自身安全、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3、本人确定身体状况能适应此次外出活动。外出途中身体如有不适请提前告之领队和导游;自备好常用药。

4、晚上外出需3人以上,并告之领队。

5、离队人员需提前告知导游及领队并签署离队协议。

6、出现其他任何问题及时找领队协商、解决。

7、由于自身原因出现的人身安全、贵重物品丢失事故责任自行负责。

新源里幼儿园

教工阅读认可签字:

20xx年X月XX日

甲方:xx中心小学

乙方:

安全协议书 篇五

甲方: 学校

乙方:家长学生 班级

乙方教育对象来我校就读,接受我校教育管理,为了双方共同利益,确保教育对象身心健康发展,创造平安校园,甲乙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义务及权利

1。 按国家教育方针开课,正确教育学生,履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师法》中相关义务和权利,为教育对象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2。 加强校园环境建设,确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发展。

3。 为走读生提供安全保障机制,在正常教学期间,严禁走读生私自离开学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及权利

1、家长督促孩子按时到校,并要求家长接送学生,确保孩子来校途中的安全。

2、不得托付任何人接送孩子,若有特殊情况,需与学校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学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学生如果犯有以下错误之一者,学校将其劝退,不退学费,并不得找任何借口纠缠学校:

经常迟到、旷课、早退达20次,严重不服从学校管理的;

上学途中,经常逛网吧、游戏厅,在外抽烟喝酒达3次;

在校外,以黄冈学生的名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做有损学校声誉的;

转让走读生出门证的,致使他人在校外违纪违规,乙方需负全责;

与校外人员交往,私自带社会闲杂人员进校,惹是生非的;

帮校内学生带烟酒等违禁物品,一经查实的。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从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学生离开甲方学校。

甲方签章: 乙方家长签字:

乙方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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