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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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的工作生活已经告一段落了,经过过去这段时间的积累和沉淀,我们已然有了很大的提升和改变,为此要做好工作总结。你还在为写工作总结而苦恼吗?差异网为您精心收集了8篇《民政工作》,希望朋友们参阅后能够文思泉涌。

民政工作的工作职责 篇一

1、贯彻执行国家、盛市、区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社区工作,加台社区基层政权建设,增强居委会自治能力。

2、做好社区服务,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入社区服务。

3、做好双拥、优抚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4、负责救灾救济工作,完善救灾捐赠网络,组织开展好常年性救灾捐赠工作。

5、做好老年人和残疾人工作,增设老年人服务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6、建立以低保为主体,以临时救济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救助体系,形成最低生活保障金、优惠政策、实物救助、社会互助“四位一体”的保障制度,使贫困居民得到多方面的帮扶。

7、负责辖区地名设置和门牌更改。

8、做好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

9、抓好合法婚姻、殡葬改革等社会行政管理工作。

民政工作总结 篇二

近年来,民政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县妇联的工作大局,以积极实施妇女儿童规划,加快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为目标,以确保全县基层女性政治权利、落实贫病孤残妇女儿童各项救助为重点,将妇女儿童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现将XX县民政局结合民政部门工作职能,积极参与到反对针对妇女暴力项目的工作措施及做法作如下汇报:

一、提升妇女地位、促进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一)加强政策指导,为更多妇女进入村委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把农村妇女参选参政工作列入我县换届选举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和完善了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政策,自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开始,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明确规定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委员,在选票设置上专门设有妇女委员一栏,实行妇女委员定位直选制度,妇女的政治权利得到基本保障。

(二)加大宣传力度、为推动妇女参选参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引导乡镇、村两级通过广播、宣传手册、张贴标语等宣传手段,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妇女发展纲要》等有关女性参选参政的法律法规,宣传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代表会和村委会成员中明确规定妇女比例,为推动妇女参选参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教育培训,为提高妇女进村委会比例提供智力保证。加强对乡镇、村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政策制定者和政策执行者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意识,把提高妇女当选村委会成员比例的有关政策贯彻到换届选举的每一个环节当中,为提高农村妇女的参选率和参政比例打下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换届选举中妇女的参与度及参选比例逐步提高。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全县378个行政村,共选村干部1134人,其中女村干部398人,占村干部总数的35%。

二、加强婚姻登记管理,维护妇女婚姻、家庭的合法权益。

结合民政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婚姻登记管理,在婚姻家庭关系开始之初,加大宣传和管理力度,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一)充分发挥宣传优势,提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识。

在婚姻登记处,多途径宣传。充分发挥工作职能优势,在婚姻登记的各个必经流程,充分宣传;通过设置反对针对妇女暴力宣传站、发放张贴宣传资料、工作人员口头宣传、婚姻咨询过程中宣传等多种渠道,强化宣传;在提供优质、贴心服务的基础上,赢得信任,深入宣传。通过宣传:提高男性尊重女性合法权益的法律观念和意识;提高妇女法律观念和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全社会对于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视程度。自婚姻关系开始,杜绝针对妇女暴力行为萌芽;丰富受害妇女求助渠道。

(二)完善服务功能,主动发现问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完善服务功能。整合办公场地,由计生和妇幼工作单位派驻工作人员在婚姻登记处实行合署办公,积极引导结婚当事人自愿参加免费婚检,简化办理一胎准生证。

服务过程中,发现问题主动出击。主动留意问题;发现问题,主动沟通询问,了解情况,消除疑虑;主动与其他相关单位、部门联动,帮助受害妇女维护合法权益。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能力

将做一名规范文明服务的婚姻登记员与反对针对妇女暴力宣传员相结合;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婚姻、妇女权益及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等相关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县妇联组织的反家暴知识培训班,使每位登记员都能知法、懂法、用法,规范、正确、高效地处理个案。提高每位民政工作者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不断完善优化救助体系,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民政部门“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工作宗旨。XX县民政局,近年来尤其重点关注对贫病妇女儿童的救助。救助资金逐年加大、救助标准逐年提高,现有城乡低保对象26798户32989人,其中女性21243人,年发放低保金3977万元。有孤儿83人,年发放救助金52。4万元。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密切加强与妇联、司法行政、卫生等各有关部门的合作交流,为做好我县妇女儿童工作积极贡献力量。

在民政工作会议上讲话 篇三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总结民政工作成绩,分析面临的形势要求,确定明年工作任务,加快民政标准化建设,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

20xx年,全国民政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深化改革,加强法治,破解难题,推进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基本民生持续改善。国务院作出了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部署,明确了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政策措施;出台了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转发了九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意见。民政部协商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申请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等政策措施,出台了养老服务金融支持与创新,养老服务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机构服务收费,中央企业支持公益慈善,慈善表彰奖励宣传,鼓励募用分离等政策文件。全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地民政部门着力建制度、补短板、兜底线,提高了保障标准与水平。截至11月底,全国城市、农村低保月人均标准分别达到439元、255元,同比增长9.5%、14.7%,比“”末增长了74.9%、117.9%;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298元、139元,同比增长12%、15.8%,比“”末增长了57.7%、87.8%。前三季度全国共实施医疗救助4550万人次;有442.7万户次家庭获得临时救助,每户次平均救助水平867.4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分别达到5883元、4388元,同比增长14%、14.1%,比“”期末增长了99.3%、108.8%。启动5次救灾预警响应和20次应急响应,转移安置受灾群众637.2万人次,高效应对了波及我国西藏地区的尼泊尔特大地震、云南沧源地震、新疆皮山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灾害。河北、湖北、海南、陕西、甘肃等地出台了社会救助法规规章。广东出台了《社会力量参与救灾促进条例》,安徽、贵州出台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实施办法。北京、天津、浙江、江苏、湖南、陕西、甘肃等地出台了老年人服务保障法规规章。

二是相关社会治理不断创新。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提供政策建议,报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办、国办先后印发了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文件,中办印发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会同中组部印发了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联合国家档案局出台了《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大力推广政社互动、“三社联动”,促进了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不断增强。联合卫生计生委推动建立了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协调建立了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年检、执法、审计、评估等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指导意见,发布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行业标准,推进了全国志愿服务信息互联互通。有8个省份依法有序完成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47,429人取得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证书,全国持证社工突破20万人。福建出台了行业协会发展促进办法。湖北、重庆出台了志愿服务条例。

三是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坚定有力。围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组织抗战老战士、英烈子女代表参加纪念活动,走访慰问境内外部分抗战老战士、老烈属,给5万多名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突出了崇尚、捍卫、学习、关爱英雄的主旋律和伟大民族精神、抗战精神。公布了第二批600名著名抗日英烈、英雄群体和100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隆重举行第二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迎接安葬仪式,会同朝方举办开城、安州志愿军烈士陵园修缮工程竣工仪式。协助开展国家公祭烈士活动。推动了我在俄罗斯、老挝、缅甸烈士纪念设施修建。出台军休干部医疗保障等政策,统一了待遇标准。出台了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办法。会同国资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工作的意见》,会同总参谋部制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完善了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加强了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能力建设,组织了军供区域保障演练。残疾军人、“三红”、“三属”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同比平均提高20%,比“”末增长了110%;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经费同比增长48%、41%,比“”末增长了110%、160%;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安置对象达到908万人,比“”末增长了44%。联合举办军民迎新春茶话会,增强了双拥工作氛围。修订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考评办法,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山东、贵州、大连等地出台了优抚安置法规规章。

四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审核上报国务院批准了35件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各地领导协调机制逐步健全。开展了“地名的故事·那些历史那些乡愁”系列报道和“寻找最美地名”活动,规范了千年古县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完成了津冀线等14条省界联检任务。协调做好澳门特别行政区陆地界线有关工作。明确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照料安置工作要求,规范了滞留人员机构托养工作,加强了受助人员专用车票管理和救助管理机构风险防范。制定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措施,积极开展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规范了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条件,印发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基本完成了对1994年以后纸质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印发了《收养能力评估工作指引》,畅通了长期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的收养渠道。开展了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文明有序。稳妥做好“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及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相关善后工作,湖北、湖南、天津等地紧急动员、快速反应,加强服务保障,有序进行善后处理工作。辽宁出台了公墓管理规章。

今年是“”时期收官之年。今年的成绩,建立在多年不懈努力的基础上。“”期间,各级民政部门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民政事业取得一系列历史性成就。

这是民政改革不断深化的五年。我们协助召开了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明确了民政在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一统四分”的职能定位。施行了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实现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由城乡有别到城乡一体、由计划安置到扶持就业的历史性变革。推进了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探索了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启动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了社会组织政社分开、依法自治。推进了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和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快了养老服务业发展。开展了“救急难”综合试点、农村住房灾害保险试点、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百县千村—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地名地址库试点,推进了部省合作和民政改革创新观察点建设,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拓展了路径、提供了示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4项部本级审批事项和1项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调整烈士评定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为其他权力事项,实施了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和经营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先照后证”改革,取消假肢和矫形器制作师准入类职业资格限制,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释放了发展活力。

这是民政法治建设成效显著的五年。我们配合修订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定修订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设立了烈士纪念日。提请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28个政策文件,出台了20件部门规章、76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通过立法创制,强化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法制支撑,确立了“8+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完善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健全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建立了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规范了弃婴收留抚养工作,拓展了孤儿保障范围,强化了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推动惠民殡葬政策从少数省份发展到基本覆盖低收入群众。我们把立良善之法、管用之法摆上突出位置,完善依法行政程序规范,提高了民政法律制度的执行力。推进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立试行了部权力清单制度,实现了依法设权、照单行权、权责统一,正确履行职能。维护法制权威,部里依法作出了142件行政复议决定,全国共查处1.5万起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件。支持省级民政部门普遍设立了法制机构。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活动,民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民政法律制度的社会知晓率明显提升。

这是民政发展规划发挥牵引作用的五年。我们编制实施了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综合防灾减灾等国家级专项规划,以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儿童福利设施建设规划、福利彩票规划和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积极参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及相关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各地民政部门结合实际编制实施了综合性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通过规划的有力实施,民政工作保障条件明显加强,民政事业加快发展,民生福祉显著提升。与“”期末相比,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救灾等民政事业费从1606.1亿元增加到3265.5亿元,增长了103.3%。中央预算内投入各类规划136.3亿元,比“”增加105.9亿元,增长了348%。全国养老床位数预计达到669.8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预计达到30.3张,比“”期末增长70.2%。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床位数达到8万张,比“”期末增长了31.1%。福利彩票销售总量从“”期间的3455亿元增长到“”期间的8600多亿元,增长了148%。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1.9%,比20xx年增长了22%。社会组织从43.5万个发展到63.8万个。民办社工机构达到4600多家,增长了23倍,志愿服务记录工作广泛开展。争取中央财政集中的专项彩票公益金投入30亿元资助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投入20.4亿元支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投入6亿元支持县级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协助落实福利企业退免税322亿元。争取中央财政投入68.19亿元实施散葬、零散烈士墓、境外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争取中央财政安排8亿元实施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补助资金,累计拨付90亿元。中央财政为中西部1096个多灾易灾县购置了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发展到19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了6551个,灾害信息员扩展到68.25万人。社工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大爱之行”社工服务项目,社工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志愿服务示范项目,“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等深入实施。支持西藏、新疆、四省藏区和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工作扎实进行。部本级中民北京养老服务中心、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二期工程、减灾小卫星星座建设等项目进展顺利。

这是民政综合能力不断提升的五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民政系统行风、作风不断改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选拔了68名领军人才,建立了38个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13.57万人次,部本级开展教育培训800余期。加快了全国低保信息系统、国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优抚四级联网系统、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等建设与应用。增强了民政统计服务科学决策和业务发展的作用。部本级实施国家科研项目30余项,获得科研经费支持近2亿元。加大了正面宣传,健全了新闻发布等制度,妥善处理了舆情事件,建立了包含“两微一端”在内的全媒体格局。基层民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各地以落实国发〔20xx〕45号文件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契机,通过增加编制、购买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式,切实加强了基层民政机构和服务力量。民政领域国际合作及涉港澳台交流合作成果显著。与29个国际组织、36个国家建立了多双边合作机制,在多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实施合作项目154个,引入境外资金2.28亿元,支持了民政事业发展。成功主办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联合救灾演练、第八次紧急救灾部门领导人会议,联合举办了东盟地区论坛救灾演练、第六届南南学习论坛等重要国际活动,扩大了民政对外开放与经验分享。

在充分肯定民政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是,民政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有些业务领域、有些工作项目相对滞后,个别的甚至严重落后;部、省两个层面制定的诸多政策中,有的缺少刚性措施,有的缺少操作性,有些政策落实得不及时、不得力,没有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民政权力运行和资源分配的规范化、透明度不高,有些地方和基层单位公开办事不够,出现了个别腐败案件,产生了一些优亲厚友、“人情保”等违规问题;有些业务领域管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有些民政干部素养、能力欠缺,不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有些民政部门安全管理意识差,有些民政服务机构设施落后、管理不严,导致发生一些安全事故、人身事件,造成恶劣影响。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解决。

“”以来的民政工作成就,服务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多更好地惠及了人民群众,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民政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

“十三五”时期,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纵深展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脱贫攻坚进入冲刺期,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民政事业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临挑战亦前所未有。我们要正确认识新形势新要求,推动民政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一)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谋划民政工作。去年,基于对国内外形势的分析,党中央作出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对民政工作而言,新常态既增加了一些约束条件,又提供了更多发展机遇。经济增长速度和财政收入增长放缓,难免会影响民生保障投入,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提高增长的质量效益,又可能增加民生保障资源。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难免会带来权力、利益的调整变化,产生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但实现发展动力转换,释放发展活力和内在动力,又可能达到更好地发展和利益的普遍增长。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难免会产生劳动力结构变化,社会抚养比失衡,增加家庭和社会养老服务负担等问题,但采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又可能增加老年人消费,发挥老年人社会参与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党中央、国务院对民生保障工作和社会治理高度重视,在五大政策支柱论述和部署中,明确要求社会政策要托底,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谋划民政工作,要趋利避弊、因势利导,积极作为、量力而行,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在基本民生保障上,要坚持把重点放在兜底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避免过度福利化,把救助政策、福利政策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上。要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协调机制,普及“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立主动发现报告机制,提高保障效率。要加快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好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衔接工作,普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对象审核审批的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精准实施保障制度,用好有限的保障资源。要针对不同困难群体,兜好各自保障之底。对各类困境儿童和城市“三无”人员,要稳妥出台新的保障政策,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在社会治理创新上,要将对社会组织规范登记管理为主,转向规范登记管理和激发活力、发挥积极作用并重,将城乡社区发展民主自治为主转向发展民主自治和增强自治服务功能并重。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为慈善事业重要主体、社会自我调节关键载体,参与基本民生保障、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城乡社区的自治与服务功能,把社会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之中,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居民互助服务的有机结合、共同发展,让人民群众更多受益。

(二)用新的发展理念推进民政事业。xx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五大发展理念既各有侧重,又相互依存、融汇贯通,既有理论创新意义,又有实践指导作用。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运用五大发展理念来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要善于创新驱动。把创新摆在民政事业发展的核心位置,贯穿于政策创制、资源配置、督促落实、能力提升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不断推进相关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增强民政事业发展活力。以创新为第一动力和持续动力,突破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利益固化藩篱,完善有利于创新的人才培养机制、工作推进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形成鼓励探索、宽容试错、全员竞相创新的良好氛围。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调查研究,紧密联系群众,尊重基层首创精神,认真听取群众呼声,及时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积极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把群众的需求、制度的缺陷、工作的短板、舆论的批评当作存在的问题、发展的要求,列为调研课题,安排政策项目,制定工作举措,在发现问题中明确具体工作方向,在解决问题中实现民政事业发展。要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加强民政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维护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发生冲击社会心理和道德底线的事件。要加强科学统筹。统筹兼顾是唯物辩证法在发展上的科学运用,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要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意识,既做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和发展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又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和相关社会治理工作来促进经济发展。要加强区域统筹,鼓励东、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四大板块”从本地实际出发,发挥各自优势,在民政改革发展上各展其长,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要推进城乡统筹,统筹制定城乡基本民生保障政策,统筹部署城乡社会治理创新,统筹完善城乡民政工作机制。要强化民政内外统筹,坚持近期筹划与长远谋划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地方创新相结合,政府推动与市场调节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国内发展与国际借鉴相结合,不断增强民政发展动力,不断壮大民政资源,形成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在脱贫攻坚中发挥兜底保障作用。xx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20xx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的目标。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完善面向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制度、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健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等作了部署。为此,现有大多数低保标准低于扶贫标准的地方,要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到20xx年全部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0xx多万贫困人口实行兜底扶贫。要依靠各级政府增加医疗救助资金投入,落实对所有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给予财政补贴并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的政策。要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对象识别上衔接,在优惠政策上共享,在信息平台上链接,充分发挥两个政策在脱贫攻坚中有机结合的重大作用。要创新慈善事业发展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增强工作合力。

(四)发挥党建的保障和促进作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履行好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发展的思想武装和政治保障,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为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善始善终搞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铭记于心,刻印于脑,全面领会,自觉执行。要统筹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依靠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在业务工作中贯穿党建意识,尤其是在基层群众自治、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等工作中,要尊重党委工作部门的指导作用,配合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深入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十三五”时期的开局之年。我们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编制发展规划为引领,以法治为保障,切实起好步、开好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减灾救灾工作。协调制定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方案。协助修订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响应启动标准,推进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救助、冬春救助等环节精准化、规范化、标准化。坚持常态减灾与应急救灾相结合,推进多灾易灾的地市级和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推动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创建120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举办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农房灾害保险工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救灾工作。

(二)社会救助工作。谋划“十三五”时期社会救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健全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制定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支持政策。推动救助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加快制定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方案,指导农村低保标准低于扶贫线的地区逐步提高标准。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继续推开救急难工作。推进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量化调整,强化收入核对机制实施,推广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救助保障的精准化、科学化水平。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研究老年人照顾性政策,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推动落实医养结合、金融支持等政策,指导地方加快出台老年人“三项补贴”福利政策。继续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体系建设。完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监管办法,落实年度报告、综合评估等制度。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业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制度。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协调制定加快康复辅具业发展的意见和加快精神卫生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推进建立假肢师和矫形器师职业资格制度。协调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协助制定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加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制度。拓展新型捐赠方式,推进慈善超市、捐助站点运营机制改革,引导慈善组织参与扶贫攻坚。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制定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意见,推动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有需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健全村级民主监督机制。指导落实《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研究建立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研究制定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目录。推动街道管理服务体制创新,加快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五)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协助出台《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协调制定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制为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工作,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网络社群社团健康发展等政策文件。完善配套政策,稳妥推进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指导地方开展脱钩试点。研究制定章程示范文本、选举工作指引,协调完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非营利组织自身收入免税、公益捐赠物资进口免税等政策,推动税收优惠试点工作。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行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和专项检查,探索建立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和基金会年度报告制度、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认定和监管制度。完善和落实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组织代码制度,探索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结合登记、年检、评估、培训等环节,协同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六)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协调制定为老服务、农村留守人员服务、禁毒戒毒、职工帮扶等领域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定加强社工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继续推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工作,出台社工服务机构基本规范。继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实践,持续实施“三区计划”,启动实施重大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专业社工服务国家支援计划。制定《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完善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进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工作。

(七)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强化大局观念,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重大改革及裁军30万重大决策。协助制定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规范伤亡评定、两参人员认定的标准和程序。协助举行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烈士仪式,公布第六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研究制定《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启动第二批在朝志愿军烈士陵园及其他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工程,精心做好第三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迁葬回国工作。推动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法规政策、军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和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办法。加强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增强军供区域保障能力。开展第十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

(八)区划地名工作。协助出台设立县级市标准、设区标准和有关程序。健全行政区划调整专家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调整效果评估。制定完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配套办法,加大业务指导和质量管控力度,确保完成年度40%、总量80%的普查任务,同步推动普查成果转化。出台加强和改进地名管理的意见。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推进有关地名文化遗产确认工作。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以农村为重点加大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力度。制定界线界桩设置与维护、界线详图等行业标准,完成冀晋线等13条省界联检任务。

(九)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惠民殡葬。组织开展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纪念活动。深化殡葬行风建设。研究制定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理相关善后政策。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加强救助管理机构风险防控。落实无户口长期滞留人员户口办理政策。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源头预防工作。启用全国救助寻亲网。协助制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摸底排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尤其是乡镇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推动部门间婚姻信息核证共享,加快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进度。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颁证工作。依法规范华侨收养,加强收养能力评估。整合升级打拐解救儿童寻亲等平台。

(十)福利彩票工作。加强对福利彩票工作的领导,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安全运行。加强技术研发,优化游戏品种结构。改进市场运行机制,拓展销售渠道。制定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开设公益金资助项目集中展示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公开透明,提升品牌形象,健全“阳光福彩”长效机制。

在确定和实施上述十个方面任务的同时,要加强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要深入推进民政改革。要增强改革意识,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和慈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以信息共享、技术革新为手段,推动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婚姻登记信息核证、对象申请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民政对象精准识别、民政工作规范管理水平。要统筹推进救急难、儿童福利、农村社区建设、社工人才等试点试验,扩展民政服务设施的社会功能,发挥部省合作的引领作用,推动民政工作区域先行、重点突破,实现整体提升。要深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减灾、老龄、社区建设、双拥、退役士兵安置、地名、平安边界、流浪救助等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增强工作合力。

二是要加强各级民政“十三五”规划编制。中央层面,要精心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协调编制防灾减灾、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和社会福利服务等重点专项规划,配合编制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统筹编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民政标准化、福利彩票、民政立法等规划。各地要加大力度、争取支持,努力将民政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要加强中央层面规划与地方规划的有机衔接,保证中央层面规划有依据、有支撑、能落地。要发挥地方的主动性,根据需要扩大规划编制领域、数量,增加含金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且民政工作基础好的地方,发展指标应高于全国水平。要加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组建精干队伍、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研究论证、主动沟通协调,确保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效果。

三是要加强民政法治建设。配合出台慈善法,协调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做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志愿服务条例》、《地名管理条例》、《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加大部门规章、部门联合规章制定力度。指导有立法权地方的民政部门加强法制建设。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快实行简政放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开办事,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廉政建设。探索建立法律顾问队伍和民政法治建设专家库。研究制作一批执法法律文书制式文本,研究建立民政行政复议和诉讼典型案例报告制度。继续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注重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同步。制定《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四是要加强政策实施的督促检查。继续对重要法规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开展督促检查。创新方式,在最低生活保障绩效评价、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民政经费落实等工作的检查中,加强随机抽查方式应用;在有关民政政策执行,民政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民政试点试验、示范创建,有关资金项目使用管理等方面,视情开展第三方评估。广泛吸收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专业组织、行业组织、两会代表委员、新闻记者等参与检查评估工作。各地也要结合实际,统筹做好接受部里督查和组织对本区域落实有关工作的督查,增强政策落实效果。

五是要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强化民政事业发展的资金保障,加快民政服务设施建设,严格财务和资产管理。加强各类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人身事件。深入开展民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相关院校加强民政职业教育,推进专业化能力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壮大各类人才队伍。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运用。加快推进金民工程一期项目立项论证和实施,建立统一数据共享平台和民政大数据应用中心框架,开展“互联网+”在养老服务、社区服务、殡葬服务、婚姻收养、区划地名、志愿服务等领域推广应用行动。开发应用民政统计APP,增强统计服务功能。深化国家人口库民政业务领域应用。加强民政新闻宣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民政干部媒体素养。积极推进民政信访法治化改革,做好民政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全面落实部省合作重点事项,推进援藏、援疆、定点扶贫等工作。加强外事和涉港澳台事务管理与服务,积极开展多双边机制下民政领域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采取转移职能、购买服务,运用信息化手段,教育培训,依托基层组织体系等方式,延伸民政工作臂膀,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

四、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

这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结合进行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部署。近期,国务院出台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及《行动计划》,并即将发布《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我们要提高认识,积极落实。

近年来,在民政部高度重视和民政系统共同努力下,民政标准化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制定了《民政标准化“”发展规划》、《民政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开展了标准化试点示范,出台了百余项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了民政产品和服务,提升了民政管理水平,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在标准制定修订和宣贯等方面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民政服务对象的肯定。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和民政事业发展的需求相比,民政标准化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同一些部门相比总体上还处于落后状态。主要是:标准化意识总体不强。部分领导干部标准化工作意识淡薄、能力欠缺,标准化知识普及宣传不够,多数民政业务领域还没有形成标准体系。标准数量较少,供给不足。不仅与工信部、环保部等拥有几万项标准的“大户”相比严重落后,就是与人社部等与民政业务性质类似的部门拥有上千项标准相比也差距较大。特别是保障民政服务对象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较少,个别业务领域标准存在空白。标准结构有待优化,质量有待提高。已有的标准中,技术类标准多,管理服务类标准少,推荐类标准多,强制类标准少,养老、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等备受社会关注的业务领域少标甚至无标可依。部分标准老化严重,近一半标准的标龄达5年以上,近15%的标准标龄达20xx年以上,与实践发展明显脱节。有的标准文本质量不高,操作性不强。标准贯彻实施力度较弱。已发布的标准很多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没有真正得到执行。标准化工作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多数地方民政部门没有列支专项经费、配备工作人员,缺乏保障激励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标准不断从生产领域、经济方面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以及政府管理中拓展。同样,标准在民政领域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作用越来越明显,成为与法规、规划、政策同样重要的工作手段,同样具有基础性支撑作用。要依靠标准化实施民政服务对象保障政策。标准是法律法规政策的细化和延伸。保障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或基本生活,既要靠法律法规政策明确对象范围、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工作主体,也要在对象认定、服务提供、流程管理等方面制定标准,对微观性、技术性、定量性的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才能够有效实施。要依靠标准化提高民政管理服务水平。民政各类标准尤其是管理服务标准,将广大干部职工的实践经验集成、提炼,以标准形式予以固化、付诸实施,能够增强民政管理服务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提高民政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依靠标准化防范民政工作风险。民政领域发生一些事故事件的重要原因是相关标准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留下惨痛教训。加强标准化建设,既是民政依法行政的重要载体,也是防范和规避风险的有效措施。要依靠标准化实现民政部门政府职能的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趋势。标准作为一种市场衡量尺度和监管依据,日益成为政府履行职能的规制手段。民政部门已取消多项行政审批,在逐步取消不必要的审批事项过程中,要抓紧制定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可量化、易操作的工作规范,并依据标准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才能转变好、履行好政府职能。

为尽快解决民政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适应民政事业发展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我们要以改革的精神、开放的取向、超常规的措施,推动民政标准化工作跨越式发展。会前,部里会同国家标准委印发了《关于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对民政标准化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政策措施,并将民政标准化工作纳入国家标准化工作总体安排之中。各级民政部门要抓住机遇,真抓实干,抓好《意见》的实施。

第一,加快民政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编制《民政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康复辅具等专项业务标准化规划,构建科学合理、功能完备的民政标准体系。调动部直属机关和地方、政府和社会、专家学者和一线实务工作者等各方面积极性,加快制定养老服务、救助服务、康复辅具、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标准,争取在几年内快速增加民政标准的有效供给。部本级重点制定基础通用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各级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在尚未出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领域和事项,可以先行制定地方标准、企业(机构)标准;在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领域和事项,可以针对本地区、本单位特点,探索制定更具针对性、先进性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机构)标准。同时,要加强标准复审工作,对标龄超过一定年限、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标准,及时进行清理与修订,尽快解决标准老化问题。

第二,创新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要实现民政标准化工作跨越式发展,必须创新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在标准的制定修订上,要通过招投标、定向委托、主动认领等竞争性方式加快制定修订工作;可以探索一项标准任务多途径委托的工作机制,优中选优,确保标准文本质量。在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的建设上,既推动在民政各业务领域普遍成立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又鼓励现有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根据业务需要,成立若干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还可以探索秘书处分设机制,鼓励竞争,增强动力和活力。在标准化工作手段上,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优化标准立项和审批程序,缩短标准制定修订周期,建立标准文本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增强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第三,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标准化工作。各级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中介机构都可以是民政标准制定修订的承办主体,要充分发挥这些主体参与民政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标准制定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基层单位和一线管理、操作人员对具体标准内容、技术参数的确定更有发言权,要善于根据他们的实践体会研制标准,善于支持基层单位制定企业(机构)标准或参与地方以上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要鼓励地方民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制定地方标准或企业(机构)标准,并将其中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转化为民政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直接承担研制民政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工作。要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发展团体标准的要求,自主制定和发布民政范畴团体标准,供有关社会组织选择和采用。要鼓励民政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显著提高国际标准采标率。同时,支持民政标准走出去,转化为国际标准。

第四,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标准的生命在于贯彻实施,这是标准化工作的“最后一公里”。要确保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事关民政服务对象的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要运用行业准入条件、生产许可、合格评定、行政执法、监督抽查等手段,确保强制性标准真正成为技术法规和底线红线。要实现推荐性标准在最大范围内得到贯彻落实。标准的特性就是“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民政领域各类推荐性标准大都具有较强的公益属性,旨在规范民政各类管理服务,要充分发挥效益。部里将会同国家标准委,把服务业标准化、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标准优先转化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在最大范围内推广试点经验和制度成果。要注重贯彻各类安全标准。在实施民政各类业务标准的同时,民政行业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还须执行消防、卫生、建筑设施等各类通用标准尤其是安全标准。在推进标准实施时,要首先保证各类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守住不出安全事故的底线。

第五,加大标准化工作宣传培训力度。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人才是事业发展的根本。只有充分认识民政标准化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建设一支既有标准化知识、又懂民政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才能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组织新闻媒体报道、举办讲座、编印宣传手册等形式,让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尽快树立标准化理念,增强标准化意识,提高标准化认识。要加大培训力度。把标准化理论知识、主要业务领域的支架性标准文本列入各级民政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专题培训、课题研究、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分业务领域和人员层次开展标准化培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队伍的标准化工作水平。要加强民政标准化专家队伍建设。既增强民政系统技术业务专家的标准化工作能力,又凝聚其他方面熟悉民政业务的标准化专家,发挥专家队伍编研标准或指导、咨询作用。

第六,加强标准化工作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制定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形成统一部署、定期检查、及时通报的工作制度;要建立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明确标准化归口管理部门职责,配备标准化专兼职工作人员,统筹做好标准体系建设、专业技术组织组建、协调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要实现管标准和管业务融合式推进。标准是业务内容的遵循和衡量尺度,标准化工作是推进业务工作的工具和手段。各内设部门要把标准化当作推动业务的有力抓手,通过加快推进标准制定和贯彻实施,实现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标准化归口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要各负其责,紧密配合。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部里已从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列支部分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福利及相关公益事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各地民政部门可以效仿这种做法,并力争将标准化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社会力量自筹经费参与民政标准研制,建立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要建立标准化工作绩效考评机制。上级民政部门对下级民政部门进行工作督查或绩效考评,要把标准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评体系,对标准化工作实效突出的个人和组织予以表彰奖励,根据成果和贡献给予记功或嘉奖。

同志们,“十三五”大幕即将拉开,使命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上下一心、奋发有为,积极贯彻新的发展理念,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推动民政事业加快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在民政工作会议上讲话 篇四

同志们:

在县委工作会、人代会和政协会结束之后,民政局及时召开这次民政工作会议,全面 总结20xx年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工作,进一步 组织动员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团结奋斗,真抓实干,为做好今年民政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了坚实基础。刚才宗高局长所做的“全面贯彻科学 发展观,推动民政事业全面进步”的工作 报告,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民政工作在 经济 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民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救灾救济、社会救助、五保供养、城乡低保、双拥优抚、退伍安置、老年工作等近30项工作,随着新时期民政工作的不断发展,民政工作的内容将会不断增加,民政干部的担子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重大。民政工作涉及到社会事务的诸多方面,点多线长,量大面广,主要服务于困难、弱势群体,为群众排忧,为百姓解难,体现党的温暖,政府的关怀,维护广大群众基本权益和民主 政治权利,化解社会矛盾和问题,为改革稳定发展大局服务,提供有效保障。我们全体民政干部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的事业心来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把各自承担的工作做好,把所辖区域的工作管好,真正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

二、突出重点,夯实责任,做好各项民政工作。

20xx年,民政局在党组一班人的集体领导下,全体民政干部齐心协力谋发展,今年在县直部门的综合考评中获得综合考评第二名的好成绩,这是全体民政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县委、县政府对民政工作成绩的肯定。搞好今年的工作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吃苦耐劳,强化责任。

今年,民政工作的各项任务较重,形势不容乐观,供给予需求矛盾十分突出,全体民政干部务必把握工作的中心和重点,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从现在起对今年的各项工作要分解细化,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制定各项工作措施,夯实阶段工作任务;各乡镇民政干部对所辖区域的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要逐村逐户逐人地排查,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尤其是低保对象、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的生活要亲自过问,不能麻痹大意,要不畏山高路远,交通不便,深入实地解决他们的问题,关心他们的饥苦,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

(二)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新形势下民政工作新的问题、新的难点增多,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民政工作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首先要做到思想观念上更新,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其次是工作思路要适应,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 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责,进一步转变职能,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既要抓好救灾救济、村民自治、农村敬老院、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等工作,也要做好拥军优属、城乡低保、社区建设、老年福利等工作。三要做到工作方式上适应,要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民政工作,集中精力重点抓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关注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如村务公开、五保供养、抚恤优待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权益和民主权利。

(三)要真情为民,确保稳定。

俗话说:有“民”才有“政”,“民”和“政”是不可分开的,民政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民政工作要注重“为民”,就要把“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作为民政工作的第一要务,要关注民生、民情、民意,做到亲民、爱民,体恤民情,要坚持为群众诚心实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题,要把热爱人民群众这种感情渗透到各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去,倾注到每一个服务对象上去,要深入基层,深入到边远的村、组、农户的家中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扎扎实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民政干部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要及时向政府汇报,给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及时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把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样我们的民政干部就会在社会上有威望,在人民群众中有影响,才能体现我们的工作价值。

(四)要切实加强民政资金管理。

随着基层民政机构的建立,我们要建立健全民政资金使用管理、救灾救济物品发放、民政干部职责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对民政资金要设立专帐专户,实行专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转移用途或挪作它用,对民政对象的有关资金要实行银行代发,让他们按时领取。要切实做好民政资金的使用监管,要分期分批地对各乡镇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审计,对违规违纪使用资金的有关人员的严肃查处,确保民政资金专款专用。

三、认真学习,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

在民政系统开展向周国知同志学习是非常必要的,对于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权利观,促进“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的各项民政工作,必将产生重要的作用。

周国知同志有许多感人的 事迹和崇高的思想,最根本的一点是他始终坚持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要求,我们向周国知同志学习,要学习他爱民、亲民、自觉 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将其作为学习活动的核心内容。全体民政干部要时刻牢记宗旨意识,向周国知同志那样,为人民群众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我们要结合学习周国知的事迹,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民政部门的队伍素质, 教育引导民政干部职工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政为民、乐于奉献的光荣传统和“孺子牛”精神,以实际行动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进步。

四、当前主要工作。

春节将至,做好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是民政部门的基本职责,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问题,要认真部署,层层落实,决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全县个别地方的困难群众生活是很艰苦的,会后,要立即进村入户,进一步摸清家底,把亲邻互助、干部包帮等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决不能疏漏一人,要让全县所有困难群众有一桌丰盛的年饭,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

在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我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合家欢乐!

谢谢大家!

民政工作总结 篇五

我镇民政工作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着“为上分忧,为下服务”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创新,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贯彻落实农村低保制度

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我镇非常重视和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把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摆在各项工作首位,将落实低保动态管理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农村低保的审批及动态管理。目前我镇共有低保户993户、1367人,并实行了分类施保、重点救助,每月低保金接近22万元,使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了救助和保障。

二、搞好敬老院管理,确保五保老人安度晚年

我镇五保老人共有80余人:其中分散五保老人43人,敬老院现有院民40余人,为改善院民居住环境,在去年完成主体建筑基础上,今年又对敬老院进行了绿化、美化。民政所加大对敬老院的管理,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为改善他们业余生活,今年对健身广场进行了扩建。每逢中秋、春节等重大节日,敬老院都对老人进行节日慰问并为老人举行晚会,使老人能感受到节日的气氛。敬老院的各项工作也得到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被授予“省一级敬老院”、“同心工程联系点”、“二小户外实践基地”等称号。

三、服务优抚对象,积极落实优抚政策

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抓好优抚政策的落实,积极配合县民政局做好优抚对象抚恤金管理和发放工作。今年又新增60周岁退伍老兵和烈士子女登记、审核和补助发放工作。全镇优抚对象共192人:其中烈属6人,伤残军人32,老复员38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08人,参战参核8人;60周岁老兵267人,烈士子女26人。通过民政所的努力,确保了优抚对象各项政策的落实。

四、提高应对灾情能力,做好倒房重建工作

在达雷台风来临时,民政所积极应对,冒雨到各村进行紧急转移安置和危房排查。共转移群众20余人,排查房屋xx多处。积极配合民政局对低保户、五保户、困难户倒房核查,共确定46户进行危房改造,由于天气原因,目前刚完成9户其余37户明年再建;20xx年全镇倒房重建共10户,其中去年完成了3户,今年又完成了7户。保证了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五、加大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严格财务制度

设立民政专项资金帐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克扣、挪用、续保冒领各项救助资金。

民政工作总结 篇六

20xx年以来,我镇在市、县民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及县局年初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全心全意为民政对象办实事,办好事,在各项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为构建和协xx*及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镇一年来民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救灾救济工作

20xx年夏季,我镇遭受了严重的暴雨和风雹灾害,农作物大面积受损,倒塌房屋九十余间,我镇在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之后,今春仍有部分缺粮户和倒房户无粮吃,无房祝20xx年4月,县局下拔春荒款1、9万元,我们及时将款项分发到了灾民手中,救济缺粮群众114户432人。5月份,县局下拔倒房重建及修缮款1万元,我镇及时重建房屋4户4间,修缮灾房7户10间,为11户灾民解决了住房难问题。20xx年6月26日,我镇再次遭受风雹灾害,灾情发生后,县局及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亲临一线指导救灾工作。7月,县局下拔灾资金5000元,我们将灾款分发到了灾情较重的龙潭,沙漠等村灾民手中,缓解了重灾户的生活难问题。而今,严冬将至,我镇还有十几户灾民无处居住又无力建房,县局了解情况后,又分给我镇十五间灾房重建指标。目前,这十几户灾民正在积极建房,预计近期能建成搬入新居,安全过冬。

二、农村低保及五保供养工作

我镇20xx年4月开始,在全镇实施了特困户救助工作,我们按照政策规定,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共确定救助对象568人,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按季度发放。20xx年7月进行特困救助扩面,增加人员504人,并将特困户救助人员纳入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其中现金发放15元,5元入补充医疗保金。10月再次扩面,增加人员321人,现有农村低保人员共1393人。五保供养工作自20xx上半年启动申请审批工作,11月份开始实施,共确定人员268人,每人每月60元。农村低保及五保救养人员救助资金现已发至20xx年12月份。农村低保及五保救助制度的实行,使贫困人员的生活基本得到了保障,医疗难问题得到了极大的缓解。

三、双拥优抚工作

双拥优抚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三个到位”:

一是领导到位。镇政府成立了以镇为组长,主抓民政工作副镇长、武装部长为副组长,财政所、民政所、司法所、派出所、卫生所、卫生院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经常把军号子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二是资金到位。全镇现有老党员军人70人,残疾军人12人,带病退伍人员13人,三属10人,以上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已按标准发至12月份。我镇现有农村义务兵39人,优待金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于今年8月份全部兑到位。同时,按照“三好”标准,做到选送好入伍的,服务好在伍的,安排好退伍的,特别是对那些年轻有为、政治素质高的退伍军人,作为村后备干部,优先考虑选拔进入村两委班子,让他们为xx*经济发展,群众脱贫致富发挥作用;

三是优惠政策到位。对五名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费全额报销,对“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中的困难户纳入了农村低保,实行了生活救助。我镇所有优抚对象免费加入了20xx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并自20xx年下半年开始,免费为他们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这些优惠政策的落实,使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看病难问题得到了解决。

四、殡葬改革工作

殡葬改革是我国一项重大决策和重要社会变革,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10月27日县民政工作会议之后,我镇于11月2日安排六辆宣传车在各村巡回宣传,11月3召开了全镇民政工作会议,把平坟扩耕作为全镇的中心工作来抓。今年镇财政共投入资金五千余元,成立了二个平坟专业队,共平坟头1000多个,全镇基本上实现了“无坟头无墓碑,无碑楼”的三无目标。截止目前,全镇共火化尸体231具,火化率达到70%,在全县位居前列。

五、基层政权建设

我镇辖29个行政村,第五届村民委会换届选举后,我们多次对村委干部进行培训,以提高-干部素质,理清发展思路。目前,我镇29个行政村班子健全,村干部群众基础好,工作热情高,自富带富能力强,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既符合民心,又顺应民意。一年来,我镇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规定每月5日为政务公开日。并多次组织民政所、镇纪委联合检查,对坚持好的表杨,对假公开,公开内容缺项的村,进行批评并责令重新公开,把各村的政务公开栏真正办成了干部连心墙,群众的明白墙,社会的稳定墙,干群的连心墙。10月27日民政工作会议后,我镇专门抽调人员从事地名信息采集工作,各类地名信息报表已于10月15日送至县局基层政权股。

一年来,我镇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兄弟乡镇相比,还有一定的不足,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民政工作千头万绪,任重道元。今后,我们将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努力拼搏,开拓进取,进一步把民政工作干实,干好,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和谐xx*做出新的贡献。

在民政工作会议上讲话 篇七

同志们:

区委区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区民政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在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努力实施“两大目标” ,强力推进跨越发展、加快构建和谐利州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于加快新时期我区民政事业发展,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刚才,徐涛同志全面总结了20xx年全区民政工作,并安排部署了20xx年全区民政主要工作任务,希望各乡镇(街道)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大会表彰了20xx年度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这里,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向辛勤工作在民政战线上的广大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向关心、支持民政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关于民政具体工作,徐涛局长刚才已经作了具体安排部署,在此,我就不再过多阐述。下面,就进一步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直接面对困难群体、特殊群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和政府实现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的具体途径。做好民政工作,既是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的基础,也是实现社会安定有序的基石,区第七次党代会也对民政工作提出了“坚持不懈抓民生建设,不遗余力提高城乡群众生活水平,要围绕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要围绕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更高要求。新形势呼唤着民政事业的大发展,民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将更加突出,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这对民政战线的同志更是一个新挑战。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民政工作如何按照区委提出的实现“两大目标”的要求,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加快发展,必将引起区委区政府和社会各方面更多的关注。因此,全区广大民政干部必须认清形势,认清肩负的责任,增强使命感,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

一是构建和谐社会赋予民政工作新的使命。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是民生问题,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在弱势群体。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民政工作对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所起的作用,将比以往更为直接、更为重要、更为关键。全区各地和民政部门要站在新的起点上重新认识民政工作,树立强烈的使命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围绕民政事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服务大局,攻坚克难,再创辉煌。

二是新的民政工作理念要求思路要有新转变。民政工作要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宗旨理念。必须在四个方面实现转变:在工作对象上,要从传统的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向以困难群众为主的全体社会成员转变;在工作内容上,要从过去主要保障困难群众生存权,向既保障群众生存权、又注重维护他们的发展权和民主政治权益转变;在工作方式上,要从过去靠行政推动为主,向依法行政,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转变;在工作机制上,要由过去单纯靠政府主导办民政,向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合力推动转变。对此,全区各地和民政部门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

三是民政部门肩负的职责要求作风要有新改进。目前,我区民政部门承担着多达30余项业务,直接面对全区城乡群众,服务对象涵盖社会各个层面。在我们国家,群众生活一有困难,想到的第一个部门就是民政部门,要找的第一个干部就是民政干部。这就要求我们民政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观念,要用“爱心”去做民政工作,切实做到“四讲”:一要讲感情,带着深厚的感情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的意愿,察访群众疾苦,确保人人过得去,争取人人过得好;二要讲责任,认真做好每一件事情,履行好每一项职责,对困难群众的事情,要换位思考,当作自己的事情去抓,为民解忧,为民解困;三要讲立场,把做好群众工作作为每个干部的必修课、基本功,始终与群众站在一起,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无论从人性上、党性上、心理上、感情上,还是从社会安全和稳定上讲,我们都必须这么做;四要讲作风,经常深入基层,脚踏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多办事。

四是创新社会管理要求民政工作要有新提升。当前,我区全面进入“经济、政府、社会”三个转型战略机遇期,矛盾多元交织,公共需求快速增长,新的社会群体不断出现,社会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区委区政府将创新社会管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社会管理创新也成为各地各部门在相当长时期内努力破解的重大课题。为此,我们从创新社会管理的视角重新审视民政工作,从以人为本的高度系统谋划民政思路,民政部门社会管理应适应形势与任务的变化,进行理念、体制和方法的创新,着重实现社会管理主体由一元向多元转变,社会管理服务由补缺向普惠转变,着力打造“大民政”、“大民生”、“大保障”的工作格局。

五是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工作要有新举措。当前,我区民政工作主要存在“三个不适应”: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与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不相适应。部分乡镇(街道)领导平时很少过问民政工作,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只是在遇到重大灾情、突发事件时才想起民政工作,这是对老百姓的不负责任,是对民生问题的漠视。二是一些同志工作不深不细与民政工作细致入微的特点不相适应。低保对象底子不清,一些民政对象是否纳入服务视线,低保或救济资金是否落实到户,心中无数,这说明对群众的利益重视不够。三是目前的工作力量、工作手段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目前全区有城乡低保对象5万余人、农村五保对象1700多人,还有大量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难群众,加上每年因灾需要救济的群众和农村孤寡老人、孤儿等社会弱势群体,民政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但是,各乡镇(街道)的民政工作力量相对薄弱,人手少、任务重,工作人员疲于应付,难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这些问题,大家务必要有清醒的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今年的各项民政工作

20xx年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极其关键的一年,我们将迎来党的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的召开。新的一年里,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物价上涨压力并存的风险依然存在,在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经济工作总基调下,我区将把更多的资金投向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会更加繁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求将更加迫切。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全区民政工作要围绕区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两大目标”、以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加快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助力稳定增势、加快发展,确保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民政事业的新发展,在服务民生中实现民政事业新突破。要科学谋划,突出重点,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要以强化社会救助功能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基础保障水平。要切实以建立和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为重点,适时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保障标准;大病救助标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不断提高这部分群体的生活水平,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惠及到全区困难群体,有效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要以巩固双拥成果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要巩固去年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成果,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不断推进军政军民互办实事,全面形成军地促和谐、共发展的良好局面。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完善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保证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要加快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保证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强化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和创业;继续做好涉军维稳工作,确保涉军群体的稳定。

三要以加快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社区建设水平。要提升社区服务居民能力,推进社区建设提档升级;各地要抓紧制定当地社区发展规划,继续加大政府投资建设社区基础设施力度,努力打造一批示范精品社区,全区20个“特殊党费”结余资金援建社区阵地建设项目必须在今年5月12前全面完工,这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场硬仗,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要注重总结典型经验,加强分类指导,争取农村社区建设有较大突破。

四要以探索建立养老服务新格局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各地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养老服务新模式,初步形成比较健全的服务体系,基本满足老年群体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服务需求。要加快推进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会养老为依托、国办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在城市社区的试点覆盖面,并逐步向农村社区推进。

五要以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各地要紧紧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有利发展机遇,把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措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拉动内需、扩大投资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在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中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在促进民政事业发展中造福人民群众。近年来,特别是通过地震灾后重建使我区民政服务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仍处在较低水平。各地民政部门要立足实际,从群众期盼、民政事业急需的实际出发,本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综合利用的原则,重点推进社会福利、社区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等一批惠及百姓的民生项目。

六要以实现民政工作新跨越为重点,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一个是要加强民政文化建设,塑造民政战略文化、管理文化、执行文化和沟通文化。要按照徐涛同志刚刚安排,抓好“书香飘民政,爱心系民情”、打造“书香敬老院”、组建民政对象感恩文艺队伍、开通“580社情民意”民政热线等系列文化建设,创建民政服务品牌,塑造先进民政文化,在全社会树立起民政文化的旗帜。第二个是要以社区“双报道”、社区建“大党委”制等基层组织工作为契机,创新社区建设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社区自治机制,发挥社区组织服务社区发展、服务居民群众、促进社区和谐的作用,夯实社会管理服务基础。拓展社区服务,体现便民、惠民、高效,深化社区托老养老服务工作。第三个是发挥社会组织的协同参与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和服务格局。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提高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能力,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促进社会组织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完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协同监督、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逐步建立长效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

三、狠抓落实,强化督查,确保民政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今年民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能不能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关键在于工作落实。各地一定要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采取得力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民政部门要把民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长期抓、常落实。特别是主管民政工作的副职要抽出尽可能多的时间来研究、谋划民政工作,重要工作要亲自抓。要多出思路、多想办法,克服各种困难,为民政工作开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二要严格工作责任。群众利益无小事,民政工作责任重大。各乡镇(街道)和民政部门要严格工作责任,认真履行职责。要建立督查通报制度,适时进行情况反馈,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区民政局要深入基层,加强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要加强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低保金、救灾款、“五保”经费的管理,杜绝挤占、挪用救助资金的不良现象发生。

三要加强基层建设。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服务对象在基层,政策落实更要靠基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政工作任务不断增加,而基层民政工作基础相对滞后,尤其是在乡镇(街道),民政机构和人员队伍力量不足问题非常突出。各地要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基层薄弱的问题,千方百计确保有机构办事,有人员干事。要提高民政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使民政工作能够顺应形势发展,能够更好地履行服务职能。

四要形成工作合力。民政事业具有很强的福利性、公益性、社会性,涉及面广,单靠一个部门开展工作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因此,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和沟通,争取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同时,要逐步完善由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新机制,形成全社会关注、理解、支持和参与民政工作的强大合力。

五要提高队伍素质。要重点抓住三个方面:一是加强学习。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的指导,增强民政系统干部的整体素质。二是提高能力。作为民政部门来讲,关键是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落实能力,不断提高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工作水平。三是改变作风。要经常开展基层调查研究活动,及时深入群众,了解困难,听取意见,切实为群众服务好,真正使我们的民政工作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同志们,今年的民政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考验同在,我们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区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宏伟目标,奋发进取,顽强拼搏,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努力开创我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为实现利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在民政工作会议上讲话 篇八

同志们:

刚才,明珠同志根据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几个专题会议精神,结合宛城区民政工作实际,对今后全区的民政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讲得很好,我都同意。希望大家会后认真抓好落实,把全区的民政工作做得更好。

过去的一年,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民政工作职责,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有力地促进了社会进步,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我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特别是在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社会事务管理、城乡低保、敬老院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在这里,我代表区政府向在座的同志们,并通过你们向辛勤工作在民政工作第一线的全体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今后的民政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站在贯彻落实xx大精神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xx大报告中提出,必须在经济建设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和谐社会建设。这个目标,也是民政工作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根本要求。民政工作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是最大的民生,做好各项民政工作是强化政府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

多年以来,民政工作在服务对象、工作任务等方面已经发生了历史性的重大转变:在服务对象上,由主要服务农村和农民,扩大到服务城市、乡村和全社会,覆盖了千家万户,涉及到千千万万人民群众;在工作任务上,由主要负责救灾救济、优抚安置,解决部分特定群体的生活困难,发展到调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特别是城乡低保制度已经成为社会保障的“兜底”政策,成为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全区民政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要站在贯彻落实xx大精神的政治高度上,充分认识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准确把握新机遇、新挑战,继续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继续突出改善民生这一主题,求真务实,依法行政,努力做到社会救助更加有效,福利服务更加优质,基层民主更加广泛,优抚安置更加完善,民间组织更加有序,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更加规范,进而实现民政事业发展的新跨越。

二、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奋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针,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大投入,完善服务设施,着力改善民生,扩大基层民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奋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

围绕上述思路,要力争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明显突破:

(一)着力促进社会公平,力争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新突破

一要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要提高城乡低保补差标准,扩大覆盖面,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要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努力提高入住率,确保全区五保集中供养率今年达到40%。要加强敬老院管理,争创文明敬老院,降低城乡医疗救助门槛,增加资金补助,切实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对艾滋病致孤致困人员的救助政策。要加强教育、住房救助和法律援助等各项救助工作,整合救助资源,发挥综合效益。

二要健全完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要制定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健全灾害管理应急救助机制,切实提高灾害应急响应和紧急救援能力,确保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位。要完善救灾工作分级管理体制,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加强救灾资金使用管理。要妥善安排灾民生活,保证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医、孩子能上学。

三要健全社会福利体系。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以农村独女户、失地农民和村组干部以及先富起来的农民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逐步扩大覆盖面,并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营。农村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女父母参加养老保险的,要及时落实财政给予的养老保险补贴款。要积极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兴办社会福利机构。

四要加快发展慈善事业,逐步健全社会扶助体系。要落实慈善捐赠税收减免政策,广泛发动社会捐赠,大力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并逐步普及“爱心超市”,建立以经常性社会捐助制度为基础,临时帮困和送温暖活动为补充的社会互助机制。

(二)着力夯实执政基础,力争在基层政权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党的十七报告指出:要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xx大报告论述了发展基层民主的重要意义、基本作用、发展领域等重大问题,回答了为什么要发展基层民主、发展什么样的基层民主、怎样发展基层民主等重大问题,是当前及今后我国城乡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指针。为此,在基层政权建设上我们今年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全面加强城镇社区建设。要大力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今、明两年内全部解决社区办公、文体活动用房不足问题。要加快完善社区工作经费投入机制,落实社区干部生活待遇,切实做到社区“有钱办事、有人办事、有地方办事"。要大力推进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完善居务公开、民主评议和居民议事制度,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组织,充分调动社区群众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提高社区居民自治水平。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突出卫生、社保、科技文化、计生、治安、就业等服务重点,落实相关部门责任,抓紧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功能,提高社区服务水平。要按照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要求,净化、美化、绿化、亮化社区环境。为了进一步创新社区建设机制,市委、市政府决定要以“以奖代补”的形式下发社区建设资金,也就是谁先干、谁干得好才能得到补助资金。我们将积极向市里争取社区建设资金,区里也要拿出资金合并使用,也是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补助,希望各办事处要积极开展社区建设,有效利用补助政策,掀起我区社区建设的新高潮。

二要做好全区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今年是全区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年。村民委员会在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肩负着凝聚村民群众、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职能。做好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保障广大农民的民主权利,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村民自治机制的重要内容,对于增强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调动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确保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任务在农村基层的贯彻落实,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重要作用,对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我们今年要早作准备,制定好工作方案,培训工作骨干,要依法有序组织选举,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同时要以换届选举为契机,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农村社区功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努力推动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要健全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不断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推进村民自治。

(三)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为载体,力争在维护军民团结上取得新突破

一要建立抚恤优待金区级统一发放制度,完善抚恤优待金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制定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广大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二要依法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强力推进安置改革,加强退役士兵技能和就业服务,积极推动自谋职业。三要以纪念南阳解放60周年为契机,维护和建设好各类烈士纪念建筑物,充分发挥其教育群众、增强爱国情感、培育民族精神的作用。四要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加大双拥工作宣传,深入开展科技拥军、教育拥军、文化拥军、社区拥军等群众性拥军活动和军民共建、爱心献功臣活动,营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浓厚氛围;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为驻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五要充分发挥驻区部队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总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作为关系全局的一件大事,举全区之力,全力以赴,扎实推进,确保创建成功。

(四)积极探索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新路子,力争在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上取得新突破

一要深化殡葬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火葬,确保全区的火化率、村级公益性公墓建成率和使用率稳步提升,到“”末,城乡火化率达到100%,村级公益性公墓建成率达到100%。区公安、工商、卫生、监察、国土资源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依法依纪从严查处“以罚代化”、装棺重葬等殡葬违法违规行为,减轻群众负担;对违反殡葬管理法规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规范中心城区殡葬管理秩序,服务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二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大力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探索开展有偿冠名工作。三要大力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公益性民间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各类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化解矛盾、规范行为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民政工作健康发展

一要强化目标,狠抓落实。民政工作涉及范围很广,要求很高,任务很重,仅仅靠民政部门的努力难以完全到位。各乡镇办要积极适应职能转变的新要求,把民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协调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要深入一线、深入灾区、深入群众,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五保供养、城乡低保、农村养老保险、社区建设、殡葬改革等工作已经列入了区委、区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特别是五保集中供养率,今年要求提高到40%,去年我们已经因为这项工作完成得不好,受到了市里的批评,在这项工作上,乡镇中心敬老院和村级五保大院建设和入住是关键,我们一定要采取过硬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到位。

二要重心下移,夯实基础。民政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实效也体现在基层。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部署重要工作、制定重大政策时,要经常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安排资金、调配物资时,要以基层为着眼点,着重向基层倾斜。要努力探索解决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健全基层民政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手段,真心实意地为基层民政干部办实事、解难题,保证民政工作在基层得到落实。

三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民政工作的职能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进一步得到加强,管理服务的对象进一步扩大,一些传统的民政工作方式方法已经不能适应和满足广大群众的要求,必须下大力气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持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积极推进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机制创新,走政府主导与社会化相结合的道路,引入市场机制,挖掘社会资源,整合各方力量,发挥民政工作的综合效能和整体优势,形成相互促进、左右协调、上下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逐步实现民政工作的社会化。一方面,要强化民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行政职能,弱化并逐渐退出具体的社会服务工作领域;另一方面,要制定鼓励扶持政策,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服务机构各自在提供专业社会服务方面的职能、职责与权限,促进民办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的发展,使其更好地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

四要切实加强民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一个部门工作的成败关键在干部的作风,一名干部的形象好坏关键也在作风。良好作风塑造良好形象,良好的作风凝聚干事创业的力量。民政系统是一个大系统,当前我们干部职工队的作风状况整体是好的,但是与更好更快发展的形势任务相比,仍然存在差距。少数机关干部团结意识不强,主要表现为对决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满腹牢骚,跟着错误的东西随波逐流,自由主义严重;大局意识不强,主要表现为凡事从个人利益出发,有利益时投机钻营,事不关己则高高挂起,对组织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实干意识不强,主要表现为作风浮飘、华而不实,喜欢做表面文章,讲设想头头是道,抓落实虎头蛇尾,热衷于迎来送往,沉迷于灯红酒绿,不愿深入实际,埋头实干;进取意识不强,主要表现为因循守旧、抱残守缺,甚至安于现状、无所作为。这些现象和问题虽然只存在于极少数人身上,但是影响坏,危害大,必须及时加以转变。一是强化团结意识。牢记“相互补台、好戏连台,相互拆台、一起垮台”的道理,提倡相互尊重、相互理解,换位思考、和衷共济。二是强化大局意识。凡事大处着眼,以大局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摒弃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三是强化实干意识。着力打造肯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受重用,搞投机的遭淘汰。四是强化进取意识。形成积极向上、勤于学习、勇于创新、锐意进取的良好氛围。总之,要通过弘扬正气,抵制邪气,形成气正风清、心齐劲足、合力奋进的良好局面,不断推动我区民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同志们,建设和谐宛城,任重道远;做好民政工作,任务艰巨。希望大家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团结拼搏,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强美好和谐新宛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8篇《民政工作》,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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