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计制度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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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辛苦为朋友们带来的9篇《工会会计制度》,希望能够对困扰您的问题有一定的启迪作用。

2023年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最新 工会会计制度2023年 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公司工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证工会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xxxx工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会计制度》,结合xxxx工会财务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工会所属各级工会及非独立核算的文化、体育、教育、疗(休)养等事业单位(统称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下同)。

第三条工会财务工作必须坚持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宗旨;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中华全国总工会、xxxx工会的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工会预算管理原则,协调和处理工会建设与资金供给、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等各种经济关系。

第四条工会财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工运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推动工会财务工作创新;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为xxxx工运事业发展奠定物质基础和提供财力保障;合理筹集和运用资金,保证工会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工会资产管理,防止工会资产流失,如实反映本单位工会财务状况,对本单位工会经济活动进行核算、控制和监督。第五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级工会必须把财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财务工作。对重大经济事项要集体讨论决策,实行社团法人代表负责的“一支笔”审批制度。

各级工会的领导,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保证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国家和工会组织赋予的权限,做好财会工作。第六条各级工会的一切经济活动要在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归口于财务部门(或会计主管)统一管理,其他部门不得兼管财务工作。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七条xxxx公司工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在现行组织机构的情况下,工会财务管理级次如下:

公司大口级工会管理级次:xxxx公司级工会。

各子公司级工会及其他部属单位工会。

第八条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工会规定的方针、政策、制度、纪律、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工会内部各项财务管理办法。

二、编制本级预算、决算;审批(或审核)、汇总下级工会的预算、决算,并按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

三、收好、管好、用好本级经费,督促行政按规定拨缴经费并及时、足额上解经费,在本级管辖的范围内合理分配经费。根据上级工会的规定,决定所属单位的经费分成、预算拨款和经费调剂。

四、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按主管部门规定上缴有关费用,合理分配资金并确定独立核算单位的结余分配和资金缴拨办法。

五、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和上级工会反映。

六、组织、检查、督促下级工会及本级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反映预算执行,实行会计监督;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组织开展财务工作竞赛;调查研究,总结财务工作经验,指导和推动本系统、本单位财会工作发展。

七、加强财会人员管理,组织培训财会干部,提高财会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一定政策水平、懂业务、会管理的工会财务干部队伍。

八、加强工会资产管理,负责按规定申请或办理工会资产产权登记,组织工会、企事业单位开展财产清查及办理财产的盘盈、盘亏、贬值和报废等工作。

九、规划、组织、指导本系统财务管理信息化发展,推广适合xxxx工会财务管理的现代化技术和手段。

十、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发扬财务民主,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和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监督,向本级工会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定期报告财务工作。

第九条xxxx公司工会经费实行按比例或额度分成制度。

行政拨交工会经费,除按规定的比例上解全国总工会、xxxx和省、市总工会外,其余部分的分配,由公司大口级经费管理单位自行确定。用于基层工会经费比例不得少于60%。

会费全额返还,由基层工会自行留用。

第十条贯彻《会计法》和全国总工会《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各级工会及实行独立核算的工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具备独立管理经费条件的子公司级工会,工会经费要在银行独立开户、单独设账管理,不允许与本单位机关或党、团等其他组织财务合并账户集中核算。

必须贯彻钱、账分管的原则。会计、出纳要分设,钱、账、物要分管。

第十一条调整和任免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要征得上级工会财务部门的同意。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二条工会预算是各级工会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xxxx公司工会预算,要在xxxx工会有关工会工作方针、政策、制度和纪律的要求下,实行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的原则。

xxxx公司工会预算分为本级预算和子公司级预算两类。本级预算是指作为一级经费管理单位的工会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本级预算应包括本级经费供给的非独立核算单位预算在内。子公司级预算是指本级预算所属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

第十三条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权是:编制本级预算、决算和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批下级工会及本级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汇总本级及所属各级工会的预算、决算;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按程序办理预算调整;监督、检查下级工会和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协调处理工会与同级行政有关部门在工会预算管理方面的政策与经济关系。

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通用7 篇二

财务决算完成后,根据预算情况,如果有超预算项目并开支的,找出超支原因并编制文字说明。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保管责任

一、物资入库存及时验收,认真做好“三查一坚持、四不收”制度,若发现问题按验收索赔制度处理;

三查:查发票或送货单据,查物品名称,查规格数量。一坚持:坚持开箱点数过硬。

四不收:数量不符不收,质量低劣不收,规格不清不收,物品损坏不收。

二、物品保管做到不潮,不霉烂,不变质。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使用责任制

一、使用工会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要提前一天报告保管理员;

二、借用固定资产者,应凭借条找工会主席或副主席签字后方能使用;

三、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不得隐瞒,要主动报告工会;

四、操作者必须了解和掌握固定资产物品的使用方法;五、使用人员必须遵守管好、用好、维护好的原则。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遗失损坏制度

一、固定资产和低值在使用过程中不是故意损坏的要报请矿工会主席和职代会经审会会议审查,决定报损;

二、低值易耗物品在运输中发生损毁的要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报矿工会主席审批决定报损;

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因保管人无责任心被遗失的,按索赔制度执行。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索赔制度

一、承办购买固定物品中,提货时未注意质量问题,运回矿使用中发现质量不合格,应由承办单位通知对方派员处理,洽谈退货或索赔;

二、提运固定资产、物品中,返回途中发生车祸、损坏物品,应向运输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

三、在自提取货搬运过程中发生的物品短缺、损失,根据情节属过失人责任的,向过失人索赔偿;

四、在处理报损和索赔中,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工会会计制度 篇三

1、遵守财务工作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工作勤奋努力、认真负责、服务热情周到。

2、熟悉国家和工会的财经法律法规。办理会计事务能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负责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做到收付准确,唱收唱付,当面点清。根据经审批的原始凭证支付现金,发现错误及时向会计人员提出纠正。业务完毕后及时制单及时传递凭证。

4、登记手工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做到登记及时准确,日清月结,按时对账,账款相符。

5、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现金、支票和其它有价证券。确保资金安全。现金收入及时交存,严禁超限额保管现金和白条抵库。

6、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做到专人保管,专人负责,使用审批登记,严禁擅自使用印章。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省邮政工会及全省各级邮政工会活动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工会资金安全、合规,更好地发挥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会计法》、《工会财务制度》、《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以及全总、省总以及邮政集团工会的有关规定,结合甘肃邮政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省邮政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在工会主席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操作,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三条 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工会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工会活动经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 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遵纪守法原则,坚持依法获取原则,坚持经费独立原则,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坚持服务职工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坚持民主管理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体制,财务经常性收支实行严格的管理审批制度。

第六条 工会必须设立独立会计帐户,会计、出纳、经审不能由同一人担任,必须认真履行工会财务管理职责。

第三章 工会预算管理

第七条 工会预算应由企业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共同审定。

第八条 工会必须在分析上一年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工会本年度的工作规划、任务及重大活动项目,合理、全面编制工会财务年度预算。

第九条 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第十条 如遇特殊情况急需追加预算时,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经工会主席批准,同时上报上级工会后方可追加。

第四章 工会经费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 会费收入,是核算工会会员每月按本人工资向企业工会交纳会员费。

第十二条 拨交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应全部纳入工会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五章 工会经费支出管理

第十三条 职工活动支出,是核算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省总转发文件《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和省总《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严格管理职工活动支出。

第十四条 维权支出,是核算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第十五条 业务支出,是核算工会培训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第十六条 行政支出,是核算工会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会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第十七条 资本性支出,是核算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构建而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第十八条 补助下级支出,是核算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下级工会的各类补助款项。

第十九条 其他支出,是核算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及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第六章 工会经费报销管理

第二十条 工会经费的报销时间,必须在费用发生一周内报账。如有特殊情况,原始凭证不能超过一个月,过月者拒绝报销。原始凭证上必须有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业务内容必须填写清楚,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刮擦、挖补等现象。

第二十一条 经办人所报销费用的票据,必须按发生的时间顺序分类整理、粘贴,并按要求填写报销凭证,报销凭证上注明具体用途、经办人员,并由经办人、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报批。省会和省公司机关工会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内由省邮政工会副主席审批、1000元以上由省邮政工会主席审批,省公司直属单位工会报销,由本单位工会主席签字,其他审批手续同上。

第七章 现金与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执行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月末账面余额与银行账户对账单进行核对,使账面余额与银行余额相符。对于未到达的帐项要及时查询,并及时处理。

第二十三条 控制不合理的现金支出。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使用支票,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不使用现金。工会组织活动,如确需备用现金时,必须由工会主席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办完结算手续。

第二十四条 领用支票时,须经工会主席同意后,方可将支票交给经办人员。

第二十五条 财务人员应将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单位、金额填写齐全。有效收据盖有单位财务章必须与支票填写的收款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否则拒付该款。

第八章 财务稽核管理

第二十六条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企业工会财务应设立会计、出纳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

会计职责:

(1)制定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做好财务收、支计划,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2)定期分析预算情况,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3)会计要认真做好记帐凭证并进行审核,做好总帐、明细账,做到每季度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每月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帐单核对。

(4)审查和参与拟订各项经费预、决算计划,负责向上级工会、工会代表大会或全委(扩大)会议报告工会财务收支情况。

出纳员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收付凭证经工会主席审批后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逾期未用的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支票遗失要及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支票的使用要做好登记。

(4)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交于他人。

(5)保管好有关印章,严格按规定使用,所有印章不得一人保管。

(6)做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每年一本。

(7)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

第九章 财务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开展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做好会计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有关财务部门文件,合同等的装订、存档和保管。

第十章 财务监督

第二十九条 工会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企业工会制定的制度,自觉接受企业工会经审的定期审查,自觉维护财经纪律,保障工会经费正常使用。

第三十条 工会主席离任必须接受审计。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各市州邮政分公司工会、省公司直属各单位工会都要依照本制度,制定本级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会会计制度 篇五

1、协助办公室主任完成工会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2、草拟办公室的各项文件、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报告、通知以及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种文件。

3、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保管和归档工作。

4、做好图书的订购管理和报纸杂志的。领取工作。

5、协助主任建立健全教代会、校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制度。

6、充分利用摄像和摄影工具,做好教职工各类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7、宣传开展文体活动的意义,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各项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8、经常深入了解教职工生活情况,做好全校教职工的福利工作。

9、积极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

工会会计制度 篇六

一、贯彻执行《工会法》、《会计法》及有关财务法规和政策。

二、严格遵守工会财务规章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及福利费使用管理办法。

三、根据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各类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填制记账凭证。

四、记账凭证的填制要完整、数字准确、情况真实、账目清楚,内容摘要文字要求简洁、清楚,并负责财务印章的管理。

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保证凭证、账薄报表、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坚持各项资金、财产增减变动及财务收支的合法性。

六、做好季度、年度经费报表、年度的预算、决算报表,进行财务分析,促进管理和增收节支。

七、全面、准确、完整、真实的反映各方面的会计资料,及时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做到帐目日清月结,定期公布帐目,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和会员的监督。

九、协助工会专职副主席搞好财产管理和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会计制度 篇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

第五条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县级以上工会应当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第六条工会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第七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工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条工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工会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十一条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

第十二条会计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三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十四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第十五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六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第十七条工会会计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八条工会会计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第十九条工会应当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条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2023年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最新 工会会计制度2023年 篇八

会员每月应向所在工会组织交纳按岗效、工龄两部分或岗位、技能、工龄三部分工资之和的0.5计缴会费。工会会费收缴方式采取由会员所在单位行政财务从工资中代扣。基层工会财务在上报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汇总决算报表时所扣会员的会费收入要同时发转账通知书,一并报公司工会财务。

2、其他收入(主要是指报废固定资产收入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基层工会报废的固定资产收入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要随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汇总决算报表发转账通知书转公司工会财务。

3、各单位工会财务要在当地银行建立开户账号,不得与单位行政混用一个银行开户账号。对工会在银行的存款利息、固定资产报废收入等,各单位工会财务要如实发转账通知书转公司工会财务,不得隐瞒不报。

4、凡公司工会委托公司行政财务发通知书拨入各单位工会的经费、图书款、各种奖励款、职工困难补助费等,要分开科目列帐。接到转账通知书之后,各单位工会干部和工会财务主管要积极主动地与本单位行政领导和财务部门联系,以便使公司工会拨入的各项费用及时到位。基层行政补助工会的经费收入要悉数入账,以确保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1、固定资产的购置

(1)基层工会自行购置500元以上的各种固定资产,必须先向公司工会上报书面申请计划。申请计划应写明购置固定资产的名称、数量、金额以及用途,待申请计划经公司工会领导批复后方可购买。严禁超计划购买。

(2)固定资产购买以后要及时到公司工会报销。报销时应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固定资产购置发票、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基层以便与实物核对,一份报公司工会建立台帐)。

2、固定资产的管理

(1)基层工会要明确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兼)职人员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其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后(固定资产交接手续,要有交接清单,实物和卡片要核对清楚),方可离职。

(2)对于已到报废年限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要及时进行清理,在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后填制工会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单一式四份,及时到公司工会办理有关的注销手续。

3、工会经费支出科目分类

(1)会员活动费:本科目核算基层工会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会员的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教育活动费:本科目核算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活动的各项支出。如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教师学员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3)文艺活动费:本科目核算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的各项支出。如基层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等的奖励费用。

(4)体育活动费:本科目核算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业余体育活动的各项支出。

(5)宣传活动费:本科目核算基层工会开展宣传活动方面的各项支出。如基层工会组织政治、时事、科技讲座等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举办展览、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举办图书馆、阅览室以及订购图书、报刊等费用。

(6)其他业务费:本科目核算基层工会开展业务工作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如基层工会的办公费、维修费等项支出。

各单位工会必须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支出科目分类范围使用工会经费,严禁超范围使用

4、福利费支出科目分类

(1)困难补助费:本科目只核算用于工会会员有困难而发生的补助费用。对困难补助费的支出,首先要根据本人提出的困难补助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工会小组讨论研究出补助意见,并提交本单位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工会财务在发放职工困难补助款时,如发现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不得付款,付款时,领款人签收处要签字,否则,公司工会财务不予受理。

(2)其他福利费支出:本科目核算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方面的费用支出。如基层工会购置的用于为职工服务的洗衣机、专用天线等。此项费用支出前,必须先向公司工会上报书面申请计划。申请计划应写明购置物品的名称、数量、金额以及用途,待申请计划经公司工会领导批复后方可购买。

1、各级工会在重大节日举办文体娱乐活动时,可购买一些小奖品发给参加活动的优胜者。其人均标准不超过15元,费用检据报销,并在购买奖品的发货票上附上获奖人名单。

2、各单位工会利用工会经费购买各种商品的发票,必须写清楚单位具体名称、购货日期。购买的各种物品名称、数量、单价要分类填写清楚,大小写金额要相符。在发票的"品名栏中,一般不能笼统的写为日用品、奖品等内容。若购买商品的品种较多发票写不下,发票上可写为日用品、奖品等内容,但是发票后面要附购买商品的清单,清单的合计金额要和发票的总金额一致,购买商品清单上的公章要和发票的公章一致。

不得在报销单据中夹杂白条子单据以及没有税务机关公章、没有售货单位公章的发货票。

各种原始单据和发货票须经经手人签章,并填写报销事由、单据张数和报销金额,由各单位工会主席审批后在原始单据上加盖本单位工会公章盖销,由本单位工会财务付款报销;凡工会工委所属基层工会,须报经工委主任审核签字加盖专用章后,财务方可付款报销。

3、各级工会一律不得用工会经费购买或变通购买不属于工会使用的各种物品,不得用工会经费购买食品、饮料、以及烟、酒、茶等物品。

4、各级工会购买各类图书、杂志时,要填制购买物品清单一式二份,由购买人、保管人、验收人签章附原始单据转公司工会财务。

5、困难补助费属专款专用,各级工会不得擅自将困难补助费转为工会经费使用。

困难补助费的审批权限是:公司工会审批权限为300元至500元;工会工委审批权限为200元;各基层工会为100元。对超出工会工委、基层工会审批权限的补助,必须上报公司工会审批。

6、工会经费的报销和困难补助费及其它费用的支出,必须坚持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的原则,并严格审批程序。

1、为了调动兼职工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对各单位兼职工委主任、工会主席,每月给予15元补助。由各单位工会财务按兼职工会干部实际兼职工会干部时间,每年支付一次。费用由公司工会列入工会建设费支出积极分子奖励费项下。

2、各单位工会专职干部的差旅费,一律由本单位行政列支。其标准执行财电(20xx)2号文件规定。

3、各级工会必须每半年上报一次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汇总表。填写的科目内容和名称要与报表一致。上报的汇总表须经本单位工会主席和制表人共同签章。报送时间分别是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之前。

4、各单位工会专兼职干部和主管工会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在工作岗位调离前由公司工会财务或公司工会委托的人员负责监督办理工会财务、财产移交手续。待本人经管的工会财务、财产移交清楚后方可离职。

本《规定》处20xx年6月8日起执行。公司工会以前发文与本《规定》有关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规定》为准。

2023年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最新 工会会计制度2023年 篇九

为加强基层工会财务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市工会财务工作水平,根据《工会法》、《会计法》及《江苏省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拨缴

1、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机关须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其中40%工会经费拨缴上级工会,60%划入本单位基层工会经费帐户。40%拨缴上级工会经费的办法是:由地税收缴经费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划入市总工会委托地税收缴的专用账户,由财政代扣代缴的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市总工会与市财政局商定的办法执行。

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全部职工是指在企事业单位、机关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含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和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以及离开本单位但保留劳动关系并领取生活费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等。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和单位发放的职工生活费等。

2、企业、事业单位开业或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的,从期满后的第一个月起,由税务局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收缴工会筹备金。工会建立后,将筹备金按60%比例返还给该单位工会。

3、单位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可以凭工会或税务局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经费专用缴款书》税前列支。

(二)工会会费收交

会员应每月按工资收入的0、5%向所在基层工会交纳会费。奖金、津贴、补贴和工资尾数不足10元部分的不作为交纳会费基数。

计算会费的"工资收入"是:机关干部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机关工勤人员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企业单位凡作为工资发放的均作为工资收入交纳会费。

1、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以及本年度工会工作要求,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赤字。

2、预算收入的编制,要以上年实际收入为基础,考虑本年度各项增减因素编制。预算支出的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和体现工会工作的特点,把资金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活动和为职工群众服务等方面。

3、年度预算草案,要充分听取本级工会经审委的审查意见,经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签字盖章后,于规定时间内报上级工会审批或备案。

4、预算执行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时,应按规定程序编制、审批、上报预算调整方案。

1、工会经费使用应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纪,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2、工会经费开支,应根据审定的预算,实行"集体领导、个人负责"的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重大开支事项,须集体讨论决定。

3、工会费用报销,须履行审核、报批手续。原始单据应是税务发票或财政监制收据,应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应说明用途。购买多项物品的须附明细清单,开展活动购买的物品须附发放清单。

4、工会经费收支账目每年应至少一次向职工群众公布,定期接受同级经审会审查、监督。

1、工会决算是工会收支预算的执行结果,基层工会应按规定要求和程序编报。编制决算草案,须做到收支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2、决算上报时应附相关说明。其内容包括:基本数据、年度收支预算完成情况、设备增添情况、预算管理的经验、存在问题及今后改进意见等。

1、基层工会应依法开设独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暂不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2、基层工会财务核算,不允许与行政财务或党、团等其他组织财务合并账户集中核算,也不允许将工会财务纳入当地结算中心管理。

3、工会银行账户只能用于本工会业务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准与工会无关的资金进入工会账户结算。

4、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收支"二条线"及有关管理规定,现金收入必须全额解缴银行账户,严禁坐支挪用和“白条抵现”,不得以收抵支,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得设账外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

5、基层工会必须建立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必须及时清理往来款项。不得挪用行政划拨的职工福利费、劳动竞赛经费、职工培训费等,要做到专款专用。

1、工会所有资产,包括购入、拨入、自制和其他单位捐赠的财产,凡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

3、基层工会应该加强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登记、领用到维护、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实物管理和财务核算,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低值易耗品和材料,也要分类登记,分别管理。工会的不动产要依法取得相关的权属证明,确保工会资产不流失。

4、工会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处理。工会财产报废变卖的收入,列"其他收入"。

5、工会的财产、经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也不得将工会的财产和经费作为所在单位的财产、经费予以冻结、查封、扣押和清偿债务。工会组织合并的,其财产、经费和财务档案归合并后的工会所有;工会组织分立的,其财产、经费按职工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工会组织撤销的,其经费、财产应按规定审计后移交上级工会。

1、基层工会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财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会计人员,并建立内部管理制度。会计、出纳要分设,钱、账、物要分管。不得由一人全过程办理货币资金业务,不得由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工会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必须定期参加工会财务培训。

2、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单独建立账簿,设置会计科目。会计事项不多的基层工会,可设序时、分类的综合账簿,即"收支日记总账"进行核算。具备条件的基层工会可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3、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经审会或上级工会派人监交。移交人员应将本人经管的所有会计资料编制成移交清册,会同监交人向接管人逐项清点,不得封包移交。移交清册由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签字盖章后存档。

4、会计凭证及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须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期限保存,不得擅自销毁。

1、工会主席和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制度,廉洁自律,恰尽职守。基层工会法定代表人应承担《会计法》规定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对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责令其限期纠正,并处以通报批评和取消评先资格,对于涉及贪污、挪用公款等违反财经法规的事件,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总工会财务事业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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