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车间员工守则【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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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4篇《工厂车间员工守则》,亲的肯定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公司员工守则 篇一

一、员工守则

员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团结协作,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自身修养做到诚实可信,增强主人翁意识,维护公司荣誉。

凡入职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则:

1) 公司员工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关怀等。同事间应通力合作、和睦相处,言行应诚实、谦恭、廉洁、谨慎、勤勉,以身为“大明”公司员工为荣。

2) 注意提高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保持仪容、仪表的整洁;所有员工须注重自身形象,不得有任何损害本公司名誉之行为。

3) 按时上、下班,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对上级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力求切实,不得畏难退避或互相推诿无故迟延。

4) 坚决服从上级领导,尽忠职守。如对工作有不同见解,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不得有抵触情绪。

5) 不得私自经营与本公司业务类似之产品,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之文件、帐目、簿册或函件。

6) 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如需离开,应经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如确因重要事件必须会客,由部门主管批准方可。

7) 爱护本公司财物,杜绝浪费,不得假公济私,非因职务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8) 每日应办事宜必须当日完成,如不能于办公时间内办妥,应加班赶办,直到完成为止。如有临时发生紧要事项,奉主管人员通知时,虽非办公时间亦应遵照办理,不得借故拖延。

9) 对外接洽事务,应态度谦和、彬彬有礼,不得有骄傲、傲慢等现象。对来宾应保持诚恳友善之态度,力求做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随意搁置不办。

10) 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不断进取、勤奋工作,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实现自身价值,为社会创造更大财富。

11) 工作时间内,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随意拨打长途电话,如确为重要事故时,应经有关人员核准后方得使用。

12) 前台或各部门员工接听电话时要语气温和,报出公司名称(您好,“xxx”),并对电话内容做以记录,如:对方姓名、电话、事由等,并将信息及时呈报相关责任人。

13) 部门需打印、复印、传真、邮寄资料时,指定由相关人员办理。打印文件时,其他人不得围观,工作人员有权请其离开。员工必须独立建立各自相关办公文档,不得随意处理文档。

14) 所有员工需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公款。

二、 考勤管理制度

1、 公司实行上下班签到考勤管理制度,所有员工必须在上午8:30前,到签到处签到,行政管理由公司执行总监全权负责。

2、 工作时间: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 下午工作时间:12:30——17:00; 午间休息时间:11:30——12:30

上班时间超过10分钟则视为迟到,下班时间提前10分钟则视为早退。

3、 迟到或早退者,扣除当日考勤工资,每次以人民币10元计;情节特别严重又没办理请假手续者,可以给予辞退。

三、 加班及值班工作制度

1、 因业务工作需要,要求员工在规定劳动时间范围外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因事需请假的,要求部门主管批准方可。

2、 值班人员具体安排见《通知》,值班人员工作要求依《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四、 请假管理

1、 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条,一天内由部门主管批准生效,报行政财务部备案;两天以上需由副经理批准。

2、 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申请时,需用打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部门主管,并在上班后立即补办有关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3、 事假申请经允准者,当日无薪资。每月累计2天为限,超出标准将扣除当月部分工资。

4、 未经请假或假期已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按旷工处理。无故旷工超过三天者,视为自动辞职。

五、 休假管理

具体安排由公司《通知》公布,休假人员须认真做好工作交接,不得敷衍、推诿。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 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 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四)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在休息日的确定上,如本公司所定与当地政府规定之休假日期冲突,按政府规定执行。

员工守则制度 篇二

一、不准在琴房吸烟、饮食、大声谈笑。

二、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三、不得损坏琴行一切财物,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四、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五、学员按琴行规定缴交学费,如继续学习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本琴行视学员学习程度、级别等具体情况适时调整学员学习费用。

六、学员已缴付的学费、练琴费、培练费恕不作转让及退回,只能按琴行规定价格购买各种乐器或书籍。

七、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本琴行保持每日营业。

八、学员需按时上课,在每期课程内请假不能超过二次(上集体课不可请假,如有缺课,在下一节课由教师补上),并提前一天通知本琴行,否则做自动放弃上课处理,不退任何学费。

九、本规章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执行,具体内容由本琴行负责解释。

员工守则 篇三

1、员工入厂时必须凭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计生证和政府要求的其他证件办理入厂手续,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书>。

2、行政部审核员工证件的有效性及真实性。凡借用他人证件(包括学历证书),或使用假证件的一律无效。上述行为一经证实,公司有权立即解雇。如有恶意伪造、冒用等情节十分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3、员工入厂时,领取工作证一个,工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离职时须交回公司。如遗失工作证须按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到行政部补办。

4、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厂区内必须佩戴工作证;上班时间要穿好厂服、并保持整洁。

5、员工应依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因故不能出勤时应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或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6、员工应按时完成生产指标,如需加班应服从车间主任安排。

7、员工必须遵守厂规,服从厂方合理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不得任意怠工。

8、从事机器作业等具有危险性或不利于健康工作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有关安全、卫生、防火、环境等制度,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9、员工要注意用电安全,没有电工证的员工严禁进行带电操作。

10、机械操作员必须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违章操作不听劝告者按公司规定处理。

11、爱护公物及设施,不得私自拿取和损坏公司任何物品和设备。员工毁坏公司任何物品或设备须赔偿,如盗窃公司财物,一经查获,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2、禁止在厂区内(包括宿舍)酗酒、聚赌、打架及有伤风化的行为。

13、不得在厂区内(包括宿舍)私自持有或藏有任何凶器、有毒、易燃易爆品以及其他违禁物品。

14、严禁在车间或标明严禁吸烟的厂区内吸烟。

15、员工必须遵守消防安全条例,不准损坏或滥用消防器材设施。

16、任何人不得侵占公司财物、索受贿赂、包庇坏人坏事、隐瞒事实;若遇不公平待遇,则依公司投诉渠道解决,而不可打击报复。

17、不准代人打卡,托人打卡,串通他人打空卡。

18、未经批准,员工不得私自带人进入宿舍及留宿。

19、严禁带异性在集体宿舍留宿;禁止一切有伤风化的行为及活动。

20、员工因事辞工应提前20天向车间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辞工申请书>;经部门审批同意辞工后,按照程式交还一切工具及厂服、厂牌后办理离厂手续。

21、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安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

以上守则我已谨记并遵守:(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车间员工守则 篇四

为加强车间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一套有序的、规范的车间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员工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互相团结,听从指挥,服从分配,严以自律,忠于职守。

第二条、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请假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按时进餐,按时就寝。

1、上班时间开始后到班者为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2、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视为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3、迟到、早退每次扣2000元。

第三条、员工有事有病不到班必须亲自请假,不得找人代假,请假必须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离岗视为旷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特殊情况未能事前履行请假手续者,事后补假需出具相关有效证明。

1、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并经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者,7天以内以旷工论处,超过7天以上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0010000元处罚。

1、故迟到、早退连续3次且劝说教育无效者。

2、怠工或擅离工作岗位造成不良影响者。

3、工作懒散,上班时睡觉或消极怠工者。

4、不按工作程序操作,乱扔工具,浪费材料,影响工作进度者。

5、上班时干私事,无故离岗、窜岗,影响他人工作者。

6、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故旷工半天以上者。

7、工作散漫,粗心大意,造成产品工作质量低劣者。

第五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给予5000元10000元的物质奖励。

1、品行端正,工作积极努力,起表率作用者。

2、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连续3个月以上出全勤者。

3、主动打扫卫生,保持车间内环境清洁卫生表现突出者。

本条款如与公司规章制度相冲突,请以公司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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