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联系函(工期延误)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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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误工期描述 篇一

A1标段影响工期事件统计表

2015年11月30日施工单位佳木斯市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双合路A1标段后马上组织人员机械设备进场。施工过程中发生很多重要事件,部分事件直接影响合同工期顺利实施。

1、沿线光缆拆迁困难主要是在k0+005处通讯光缆(已经拆迁完毕)。K0+770军用光缆至今没有完成迁移。K2+000处联通光缆至今未迁移。K4+960处一万伏地下电缆改签问题为落实。 2、2015年11月30日进场至2016年8月26日k2+050-k2+500设计用地红线范围内征地一直没有完成直接影响k3+870大桥开工,影响合同工期269天。K3+870大桥是关键工作,没有场外进出便道,只能等待主线贯通后在修建临时便道。导致施工单位人员设备窝工,施工单位在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就提交了索赔意向书。明确计算了索赔金额。

3、设计文件给定取土场不能用导致筑路材料问题不能解决,这样会一直影响2017年计划工期内施工任务完成。

4、k5+550-k8+300段落征地困难直接影响合同工期内完工。2015年11月30至本段可以施工为止。合同工期必须相应顺延将,导致施工成本增加和赶工费用增加。

5、k7+580-k8+300段落已经表土剥离施工后,因村民阻止被迫停工。现在杂草丛生可以施工之前还需要从新剥离。

6、临时征地没有落实,构造物无法绕行。施工单位积极和地主协调占用土地,费用增加。

7、设计变更增加明涵上面调平层施工。新增加涵洞没有涵背回填砂砾工程量。

8、k3+870大桥小桩号方向征地宽度不足,西太平村村长提出费用问题。

9、计量款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施工单位资金紧张。业主单位承担本责任给予利息补偿。 10、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18日,k3+870大桥与水利交叉施工耽误大桥工期23日。在k2+050-k2+500征地完成后额外增加影响工期23天。汛期防护值班23天,挖掘机2台、50铲车1台、人员15人次。

11、k0+000-k5+550沿线光缆配合拆迁改移增加施工单位费用。

12、k0+002佳木斯至富锦道路两侧护道树与设计给定数量不符合,增加施工单位买树费用2万元。

13、安全设置安放、维修、维护、更换计日工费用问题。

14、配合设计代表挖验k4+100-k4+800段落施工单位增加费用。

15、护坡道土方高程经后期变更提高,土方量增加。施工单位在开挖时应经按照设计文件弃除后,利用方工程量不足问题。

16、全线k0+000-k8+300全线临时征地没有落实,保通便道修建在主线上。影响水稳全幅施工。改变施工工艺增加措施费用。

17、增加6道箱涵施工单位配合设计完善工作。

18、开挖k0+000-k1+760段落遇见设计文件不符内容。遗留钢筋混个凝土基础变更。

19、设计新增加涵洞绕行便道工程量问题。 20、K1+756平交路口拆除增加工程量。

关于工期延误情况说明 篇二

关于南通中远重工有限公司

搬迁海门项目第三标段工期延误情况说明

我项目部于2012年3月15日正式进场施工,于2012年4月10日进行办公楼和生产辅助楼基础验收,与提交的总进度计划(经审核通过)基本符合,生产工作顺利进行,但是在后续施工中存在以下几点主要原因严重影响了施工进度,我项目部在此说明下。

1、二次结构施工时,业主于2012年5月14日通知我项目部暂停办公楼和生产辅助楼内墙施工,待图纸变更出来后再施工,2012年6月14日我项目部才拿到有关变更草图,继续施工,整整延误一个月的工期。

2、墙体砌筑基本结束后,业主又几次通知我们部分门洞需做调整, 故又不得不敲砸、清理,至今仍在施工,办公楼共计11扇门。 3、2012.6.19技术核定单当天给业主,但是业主直到7月初才给与我们答复。

4、按照我项目部提交的维修车间甲供构件进场计划,最早的部分构件应该于2012年5月15日进场而至今仍有部分构件尚未进场,严重影响施工进度。

5、按照我项目部提交的空压站甲供构件进场计划,钢吊车梁应该于2012年5月20日进场,而至今仍未进场,并且业主要求暂停外墙施工,延误工期20天左右。

6、2012年5月3日业主通知我们暂停施工1#门卫,直到2012年5月15日才拿到变更图纸继续施工。

7、2012年5月3日提出2#门卫标高的问题,到2012年5月15日才给与我项目部答复。

8、办公楼外墙干挂大理石,二次设计方案至今未出来,影响施工进度。

9、砌体施工基本结束后,本该可以进行消防箱子安装,但是由于内墙更改,导致部分消防箱子无法安装,2012年7月20日,已向业主提出此问题,直到2012年8月3日才给出初步方案,最终方案仍未确定。

10、业主未按合同支付进度款,造成我项目部资金流转十分困难,影响项目正常运转,严重影响施工进度,这也是造成整个工程工期延误的最重要原因。

希望业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会同业主、监理单位与我们共同协商一个合理竣工时间,以便我项目部重新制定一个进度计划,更好的指导我项目部工作。

南通万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九项目部

2012-7-25

工期和工期延误 篇三

36工期和工期延误

36、

1工期计算 合同工程的工期,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广东省建筑安装工程

工期定额》等有关规定,结合合同工程拟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或

施工方案等情况予以确定,并在合同中约定。

禁止合同双方当事人随意压缩工期。

36.2工期约定的要求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工程的工期,工期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合同中包括有多个单位工程的,应在专用

条款中约定各单位工程的工期。 36.3工期顺延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

发包人增加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或)顺延工期,并支付合理利润。

本款发生顺延的工期,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工程师核实后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由监理工程师暂

定,通知承包人并抄报发包人。构成争议的,由合同双方当事人

按照第86条规定处理。

(1) 发包人未能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及其它

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预付款、安

全文明施工费和进度款;

(3) 发包人代表或施工现场发包人雇用的其他人员造成的人为

因素;

(4) 监理工程师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所需指令、回复等;

(5) 工程变更(含增加合同工作内容、改变合同的任何一项工

作等);

(6) 工程量增加;

(7)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小时;

(8) 不可抗力;

(9) 发包人风险事件;

(10)因发包人的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

(11)非承包人失误、违约,以及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工期顺延。

(12)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36.4提交工期顺延

报告 当第36.3款所述事件首次发生后,承包人应在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工期顺延意向书,并抄送发包人。承包人应在发出工

期顺延意向书后的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期顺延报告和

有关详细资料。 36.5工期顺延持续

发生的要求 如果工期顺延事件持续发生时,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监理工程师发出工期顺延意向书,并在工期顺延事件终结后的14天内,向

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工期顺延报告和详细资料。

36.6拒绝延期 如果承包人未能在第36.4款和第36.5款(发生时)规定的时间

内提交(最终)工期顺延报告和详细资料,则视为该事件不影响

施工进度或承包人放弃顺延工期的权利。36.7工期顺延的核

实与确定 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按照第36.4款和第36.5款(发生时)规定提交(最终)工期顺延报告和详细资料后的28天内,按照

第36.3款规定予以核实,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顺延工期的理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旦协商确定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应承

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如果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上述报告和资料后的28天内未予核实也

未对承包人作出进一步要求,则视为监理工程师已认可承包人

上述报告中提出的顺延工期天数。 36.8承包人误期的赔偿 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因承包人的原因造

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可按照本条规定的时限和第66.2款规定要

求承包人支付该支付期的误期赔偿费。

37加快进度

37、

1承包人原因加

快进度的要求 在非发包人延误工期的情况下,如果监理工程师书面指出承包

人实施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过慢,迟于进度计划或不

能按期竣工,则承包人应按照第33.4款规定采取改进措施,加

快工程进度。

如果承包人在接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后的14天内,未能采取加快

工程进度的措施,致使实际进度进一步延迟;或承包人虽然采

取了改进措施,仍无法按期竣工,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报告发包

人,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可按照第87.3款规定解除合同,也

可将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由此增加的一

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即使承包人承担增加的费用,也不能免

除其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37.2发包人原因加

快进度的要求 如果发包人希望承包人提前竣工,那么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为加快进度而编制的提前竣工建议书。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

人要求后的7天内完成编制并向发包人提交提前竣工建议书,该

建议书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加快进度拟采取的措施;

(2)加快进度后的进度计划,以及与原计划的对比;

(3)加快进度所需的合同价款增加额(含第66.1款规定的提前竣

工奖)。该增加额按照第72.2款、第72.3款和第72.5款规定

计算。

发包人应在接到建议书后的7天内予以答复。如果发包人接受了

该建议书,则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变更指令,相应调整工期;造价工程师应核实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工作联系函(工期延误 篇四

工作联系函

南充泽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司承建贵司南充仁和春天售楼部幕墙工程,属于户外作业。由于从2013年10月28日至2013年11月5日连续下雨,导致无法正常施工,我司特申请工期顺延。请贵司恩予批准,谢谢!

2013年11月6日

工期延误说明 篇五

关于亿锋半山墅

围挡项目工期延误情况说明

我公司(大连冠宁菲舍门控工程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份与贵单位(大连鑫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围挡施工工程合同。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我司立即派人员进驻现场,着手施工前期准备工作,但由于贵单位第一笔工程预付款直到12月16日才拨付给我司,导致大部分工程材料因无款支付而迟迟不能进入现场。

2、由于贵单位对部分施工及设计方案作出调整,部分4.5米高度围挡改为

6米高度,板幅的增大直接带来了工程量的增加,以及立柱等诸多结构及基础做法需要增加强度的改变。这些因素带来了施工难度的增加和工期的延长。

3、另外贵单位施工现场的一些特殊情况也导致了工期的延长,绿化妨碍混凝土的运输及立柱基础的制作;化粪池的施工影响基础立柱;道路限制通行影响运输。

希望贵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与我们共同,协商一个合理竣工时间,以便我司重新制定一个进度计划,更好的指导我司工作。

施工单位: 大连冠宁菲舍门控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14年1月7 日

上面内容就是差异网为您整理出来的5篇《工作联系函(工期延误)》,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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