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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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范文 篇一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经验交流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切实提高我区餐饮企业诚信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XX市药监局点、线、面相结合,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抓要点,深化基层宣传力度。一是加强网格监管责任人制度,深化基层宣传。开展宣传栏粘贴公报、发放监管人名片,网格监管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入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宣讲,组织片区内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每月一次入村(社区)进行现场办公,接受群众投诉、咨询、许可预约登记等。二是综合社会力量,建立由XX食药监执法人员、XX药学专业志愿者、街道社区志愿者、浙江医药高专青年志愿者等多方力量组成的“绿眼睛”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先锋队。并自6月份成立以来,先后成功在XX区高河塘社区、陈山老年公寓、戚家山街道蔚斗社区等基层社区组织了多期志愿服务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等讲座和系列健康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三是以“诚信”为主题,组织开展餐饮行业道德讲堂系活动,推广优秀管理模式,引导餐饮单位以诚信立本,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已顺利开展3期,700余人参加了此系列活动。四是积极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大手”牵“小手”系列活动。已先后在博平小学、霞浦小学等校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反应。

二、抓主线,加强专业培训。围绕餐饮单位这条主线,开展分类培训,重点引导。以餐饮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协管人员为重点宣导对象,开展五大类三小类针对性培训。五大类包括行政许可专题培训,日常食品安全管理专题培训,人员素质专题培训,技能操作培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开展三小类专题培训,即监督量化分级专题培训,五常法专题培训,索证索票专题培训。截至目前累计举办各类培训25次,已累计培训考试食品从业人员5000余人,培训考试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134人。并加强会后考试、会后抽查,有效落实培训效果,截止目前从业人员电子化考试参加1326人,考出1176人。

三、扩平台,开展全面宣传。一是开辟报刊阵地。在《XX新区时刊》开辟专栏,刊登如《区食药监局新引进一套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系统,五分钟就能让牛奶中的三聚氰胺显原形》,《全区首批8家透明厨房师示范单位改造“亮相”煎炒烹炸,让你尽收眼底》等多篇专题新闻,及时报道餐饮信息,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二是创建微博平台。在充分挖掘局网站资源,开展民意调查、宣传举报电话的基础上,创建官网微博,开展饮食科普、投诉咨询等活动。并于今年多次成功组织厨房“拍拍拍”活动。局官方微博成立一年来,粉丝已达30332余人,发表微博2066多条,全面回复疑问咨询100余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0余起。三是创建群众互动平台。通过开展“厨房随手拍”系列活动,邀请网友、XX电视台等对多家餐饮单位进行实地现场参观检查,拉近了与老百姓的距离,促进了餐饮单位彻底改变“前厅富丽堂皇、后厨一塌糊涂”的现状。四是依托短信发送平台,定期向餐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业主和消费者发送食品安全预警、食品消费常识等信息,截止目前合计发放餐饮食品安全短信5404条。五是建立定点宣传。依托村(社区)基层组织,在小港街道高河塘社区、霞浦街道凤凰社区、大街道坝头社区、柴桥街道芦北社区、新街道米兰社区建立了五家“饮食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站”。开展定点宣传咨询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范文 篇二

为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特制订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培训教育实施意见。

一、培训目标

为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精神及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的实施意见,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注重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快实施《纲要》及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部署的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食品经营户从业素质,促使食品经营者牢固树立第一责任意识。

二、培训对象

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范围内的食品流通环节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实施意见所称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从业人员是指经符合要求的培训考核机构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在食品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及从事食品流通经营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要求

1.食品经营单位根据其生产经营规模和范围,应当配备一名以上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鼓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通过培训考核合格担任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2.食品经营单位依法配备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业务。

3.各类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的集中培训。

4.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坚持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5.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6.食品安全管理员有接受食品安全法律和其它相关知识培训的权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义务支持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接受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并为其学习活动提供便利。

7.食品安全管理员及从业人员参加组织的培训,必须遵守培训纪律,不得缺课,食品安全管理员须每年参加由培训和考核机构统一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更新培训和考核。

四、培训组织和机构

1.工商局食品监管处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及所有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指导和监督管理。

2.动员食品经营者成立市食品流通行业协会,具体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3.工商局食品处和市食品流通行业协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确定食品安全管理员及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机构,并向社会公布。做到“教员统一、流程统一、材料统一”,并组织对培训对象进行测试,确保培训质量。

4.食品安全管理员及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工商局食品处和市食品流通行业协会另行制定。

五、培训内容

食品安全管理员及从业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要求应当包括与该食品流通环节、经营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和专业知识以及禁止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济的规定等。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通报有关情况,交流食品安全管理经验,收集检查各单位综合自查情况等。培训大纲和考核要求由工商局和市食品流通协会另行制定。

六、培训方式

1.初次申请时培训。在食品经营者申请流通许可时,由受理人员一次性告知应具备的条件,加强事前行政指导,分发宣传手册供申请人学习,直观了解从事食品经营的要求。

2.颁发证照时培训。在颁发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时,受理人员应当告知申请人领取食品经营进货查验台帐,并就如何规范装订进货凭证作示范,并再次提醒经营者应规范经营行为,提高自律诚信、守法经营的意识。

3.定期组织集中培训。组织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的集中培训。多方对食品经营者持续加强业中教育,注重培训的长期性,并系统反馈培训效果。

4.巡查监管时培训。日常巡查既是对经营行为的检查,也是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巡查工作中,并借助年检、验照等时机,加强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

5.依托网络培训。充分利用“食品流通网”网络平台,采取网络远程培训形式。实行个人自学与集中收看相结合、自主练习与网上考试相结合、网上答疑与交流互动相结合。为确保培训取得成效,参训人员培训结束后,采取网上随机抽题组卷方式进行考试,检验学习效果。同时,通过网络不断地向经营者传递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及信息,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提示。

6.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培训。对外与卫生、食药、质监、农林等部门联合,发挥多层面、专业化培训效用;对内将食品业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合同监管、公平交易、个企监管、广告监管等条线联合,壮大完善师资队伍,提升教育培训质量。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各地要高度重视食品经营培训教育工作,制订具体的培训方案和计划,并上报当地食安办和上级工商局。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分期实施的原则,统筹安排教育培训活动。涉及收费的,应严格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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