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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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于2011年10月1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财会〔2011〕17号印发,该《准则》分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外币业务、财务报表、附则10章90条,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予以废止。下面是差异网为大伙儿带来的10篇《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小企业会计准则 篇一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比较;差异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9-0109-03

我国于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从规范会计核算、与国际接轨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企业会计准则》未在小企业实施。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正式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将在2013年1月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继企业会计准则之后建成的又一项重要的会计标准。意味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成,为统一会计核算标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文拟从内容体系等各方面对两个准则进行差异比较,旨在促进财务相关人员能更好地学习和理解两大准则的联系和差异,以期更好地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

1《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内容框架的比较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结构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以及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等补充规定。基本准则共十一章,内容包括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定义与确认条件、会计计量、财务会计报告和附则等。38项具体按内容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收入类、费用类、特殊事项类、列报类、综合类等业务的会计处理规范。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结构包括正文和应用指南。正文部分根据核算内容分为十章,具体规定了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规范。应用指南主要规定会计科目的设置、账务处理、报表的格式及编制等规范。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框架结构与《企业会计准则》相似,都包括准则和应用指南,并且都采用章节体例,体现了两者的协调以及我国会计标准的统一。

2《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的比较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境内的所有企业。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标准的企业。以下三类小企业除外:(1)证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2)金融企业。(3)企业集团内的母子公司。

从适用范围的比较可以看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一方面与国际趋同,参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小企业“不承担公众责任”的含义,另一方面考虑到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衔接。将上述三类企业排除在外,是因为前两类小企业承担了社会公众责任,要满足社会公众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三类小企业,因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需要统一会计政策,也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3《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核算的比较分析

3.1《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设置的比较分析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科目设置上主要体现了统一,但由于小企业的业务范围相对较窄、业务复杂程度不高,加上简化核算的原则,所以《小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科目设置上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也进行了相应的简化。具体区别如表1所示。

在会计科目上的比较

《企业会计准则》有而《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的科目《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不同的科目

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以及一些资产减值准备类科目等、发出商品、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融资租赁资产、长期应收款、未实现融资收益、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预提费用、预计负债、长期债券、未确认融资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劳务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减值损失等《企业会计准则》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短期投资”,《企业会计准则》有“持有至到期投资”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长期债权投资”

3.2《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核算内容和方法的比较分析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核算内容和方法上既有相同、也有差异。常见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基本相似,但根据小企业的业务特点,《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一些业务的核算进行了简化。两者的差异地方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3.2.1资产核算的差异

资产核算方面的差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计量属性的差异。《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公允价值等计量属性计量资产。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采用历史成本计量资产。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根据所得税法的规定。

(2)短期投资核算的差异。《企业会计准则》对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等四大类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核算。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短期债券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在约定付息日计提利息,不采用实际利率法核算。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差异。《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不论何种情况均采用成本法核算。

(4)长期债权投资核算的差异。《企业会计准则》对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利息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且债券的溢折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债权投资按照成本(购买价加税费减未领取的利息)入账,债券的溢折价采用直线法摊销。

小企业会计准则 篇二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信息质量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1-0184-02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

1.与税法处理协调一致。《小企业会计准则》较《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最大变化首先体现在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当各项资产损失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所得税法》也规定企业各项资产损失于实际发生时准予在税前扣除,而且资产损失确认标准也参考财税[2009]57号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对资产损失确认标准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较《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另一个变化体现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按照年限平均法(即直线法,下同)计提折旧。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折旧年限规定,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同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折旧年限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趋同;在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期限方面规定与《企业所得税法》也基本一致:如对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均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三年等。《小企业会计准则》在销售商品的收入确认与计量方面较《小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均有较大变化。《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同时规定了具体不同销售方式收入确认的时点。收入确认与税法基本一致,从而减少税法与会计的差异。

3.采用历史成本、减少会计职业判断,方便实务操作。《小企业会计准则》较《企业会计准则》未引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等概念,全部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与税法协调一致的同时,也减少会计职业判断,方便小企业会计实务操作。

4.小企业会计准则所涵盖的经济业务较少。例如,:股权支付、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易等均未涉及。

二、与《企业会计准则》账务处理的主要差异

1.应收及预付款项具体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不通过坏账准备核算,不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企业会计准则》则在发生损失、确认损失及损失收回时作相应处理。

2.短期投资具体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仍通过短期投资科目进行简化核算,《企业会计准则》主要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核算,考虑公允价值的变动。

3.长期债券投资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设长期债券投资科目,主要按票面利率核算。《企业会计准则》设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实际利率核算,计算摊余成本,并可重新分类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测试时设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范围不同,把准备长期持有,并且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也纳入核算范围,主要设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账务处理简单。《企业会计准则》主要设置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还需要设置“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还要考虑到不同的方法核算,以及权益变动、投资减值等处理,比较复杂。

5.固定资产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固定资产核算方面与《企业会计准则》在细节方面区别较大,如在自建固定资产的入账时、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价值确定、折旧范围、年限、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日常修理费、固定资产盘亏盘盈、减值都有不同的规定。

6.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不考虑无形资产减值,摊销时直接贷记“无形资产”科目、只能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摊销,无形资产用于对外出租时的每期计提摊销额计入“其他业务支出”。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只能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摊销。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不能可靠估计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规定要按照不短于十年的期限进行摊销。

7.与增值税缴纳有关的核算。小企业当期应交增值税金额,可以直接根据期末的“销项税额”加上“进项税额转出”减去“进项税额”来计算,如果存在以前期间尚未缴纳或多交的增值税,也要予以考虑。《企业会计准则》要重点考虑进项税额。

8.销售商品收入具体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托收承付方式下不区分风险是否转移而直接确认收入与成本;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中发出商品时不做处理,收到代销清单时直接确认收入与成本;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应当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小企业应当按照合同或协议确定的收款日期和金额确认收入,具体核算未规范;销售材料结转的原材料成本记入其他业务支出。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特殊销售行为收入的确认没有详细介绍,总的原则是“应当在发出商品且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这些规定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差异较大。

9.资产盘盈盘亏的核算。存货盘盈、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存货盘盈冲减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盘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

10.财务报表填列。《小企业会计准则》只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资产负债表中对于应收预收与应付预付项目的填列直接根据自身期末余额,也不要考虑备抵科目。利润表中减少了一些项目。现金流量表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企业会计准则下,现金除了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外,还包括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投资。《小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结构也不同,不需要单独提供各项活动现金流入及流出小计,仅提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即可,投资和筹资活动不单独设置其他与投资或筹资有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小企业的影响

1.体现国家扶持小企业的法规政策落实到位。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是中国长期坚持的重要方针。近年来,中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制度、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支持的力度,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尽力完善社会服务,改善小企业融资。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是财政服务小企业发展的切实举措,将为国家扶持小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将是中国长期坚持的重要方针。

2.使小企业的税收环境得以优化。《小企业会计准则》督促小企业建账建制、提高核算水平,这样做不仅有助于依法治税,加强小企业税收征管;也有助于税务机关能够根据小企业的实际负担能力征税,使小企业的税负公平得到体现,同时还使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更易落实。

3.改善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小企业会计准则》能够督促小企业练好内功,加强自身管理,真正提高自己的实力,提高自己的信誉度,从而让银行愿意贷款,这样的话,就从制度上解决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从而改善了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4.加强了小企业内部管理及促进自身提高。《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简便,操作方便。在当前小企业发展面临困难的时期,财政部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引导和支持小企业加强基础管理,强化风险管理,完善治理结构,推进管理创新,必将为小企业强本固基、化危为机奠定扎实基础。

5.减轻了纳税调整负担。《小企业会计准则》在许多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简化的同时,力求会计处理规定与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相一致。消除了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很大程度减少了小企业在计税过程中涉及的纳税调整事项。同时也减少了税务部门对企业的征税成本,提高征管效率,有利于促进小企业实行查账征收。

众所周知,小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最具有活力的会计主体,《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对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有积极意义,将会促进小企业的健康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 乔元芳。略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改革[J].新会计,2011,(11).

[2] 王炼。《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及其特点解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7).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S].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S].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收稿日期:2013-07-19

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 篇三

一、问卷调查总体情况

问卷发放方面,以城市为对象,采用随机抽样的抽样方式进行问卷的发放。对珠三角城市群10个市的小企业共发出250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共216份,问卷的有效回收率为86.4%。在有效问卷中,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占51.9%,而未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占48.1%。整体来说,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仅占一半,执行力弱,执行效果不及预期。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112家企业中,领导十分重视、重视、比较重视占89.28%;组织参加培训的占94.64%;参加培训的企业中,由文件和财政部门渠道了解新准则的占91.51%;培训时间3-15天的占72.32%。执行准则的企业中,会计人员的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51.78%,资产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占72.32%;广州、深圳、东莞和中山四市新准则的执行率分别为63.64%、60%、58.62%和57.69%,而珠海、惠州、阳江和肇庆四市执行率分别为37.5%、38.46%、37.5%和36.84%,江门和佛山的执行率分别为52.63%和52.17%。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因中,债权人要求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所占比重分别为83.5%和85.71%。然而在未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104家企业中,领导十分重视、重视、比较重视仅占18.75%;组织培训的占40.38%;通过文件和财政部门渠道了解新准则的占76.92%;培训时间3天以下的占87.8%;会计人员学历低于本科的占81.73%;资产规模500元万以下的占88.46%。综合分析,《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力不尽人意的原因可以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内部因素包括:小企业内部制度不完善;财会人员素质较低;领导经营理念滞后,重视程度不够,执行意愿低;企业所属行业、企业资产规模等对《小企业会计准则》适应性不足。外部因素包括:政府宣传力度不够,培训等配套服务措施不完善;税局和债权人等外部监督力度不足。

二、执行前影响执行力的因素分析

(一)领导重视程度、企业内部制度对新准则实施的影响 从表1可知,执行新准则的企业,领导重视程度高,组织参加培训的比重高,而且培训时间更长。而未执行新准则的企业中,这些比例都明显低。这说明领导重视程度高的企业,组织培训和执行新准则的可能性越大。因此可将领导重视程度作为企业执行新准则与否的重要因素。可采用独立性卡方分析来验证这一假设。

根据独立性卡方检验得出?字2=107.1841,有99.9%的把握说明企业执行新准则与否和领导重视程度有关。同样得出结论:领导重视程度越高,企业执行新准则的概率越大。

根据独立性卡方检验得出:?字2=95.3618,则有99.9%的把握说明企业执行新准则与否和是否参加培训有重要关系。自变量是参加培训,而执行新准则的企业数量是因变量,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参加培训的企业执行新准则的概率大。

根据独立性卡方检验得出?字2=82.9501,则有99.9%的把握说明领导重视程度和企业参加培训有重要关系。在企业中,领导的重视程度是自变量,而参加培训是因变量,进而得出结论:领导重视程度越高,企业组织培训的概率越大。

由上述独立性卡方检验对数据的分析可知,领导的重视程度和参加培训与否对新准则的执行与否有直接影响。而参加培训还是由领导重视程度决定的。那么,新准则的执行与否最后是由领导的重视程度决定的。在现代企业制度下,这种关系不可思议,但也有其存在的理由。小企业规模较小,企业制度不完善,领导意志引领企业走向。在这种环境下,领导替代制度,领导的重视程度对企业的走向和政策的取向起决定性作用。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在小企业的内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领导的个人行为对小企业政策取向起决定性作用。企业的内部制度不完善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

(二)政府宣传力度对新准则执行力的影响 在所有参加培训的企业中,执行新准则的企业通过文件和财政部门的培训这一途径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占91.51%,而未执行新准则的企业中通过文件和财政部门培训这一途径了解此准则的占76.92%。从而可以得出,不论企业是否执行新准则,文件和财政部门的培训对企业认识和接受《小企业会计准则》存在重要影响。这主要是因为文件和财政部门的培训的覆盖面广,企业都会收到政府关于新政策下发的文件,因此绝大多数小企业通过这一途径了解新准则。文件和财政部门的培训主要由政府部门主导,因而政府部门在新准则的执行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这凸显政府部门的宣传以及准则实施的配套措施对准则的实施有重要影响。但由于时间仓促,政府部门的宣传途径简单、创新不够、宣传的力度不足导致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并不理想,而且财政部门并没有强制要求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因此在不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宣传力度不足进一步导致了执行力弱化。

(三)新旧准则衔接工作对执行力的影响 关于“您认为《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分工与衔接有无必要?”的被调查问题的回答中,有95.37%的被调查者认为有必要。但通过实地访谈得知,仅有14.56%的被调查者表示两者衔接工作开展的较好,而高达73%的被访谈者表示没有开展两个准则的衔接工作。访谈数据显示,执行新准则的企业高达94.64%都开展了衔接工作,而且表示开展衔接工作有利于新旧准则的过渡和会计人员对新准则的接受,从而对新准则的执行产生积极影响。同时数据也表明,《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衔接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企业自身特点对新准则执行力影响分析

(一)资产规模对新准则执行力的影响 由表5数据进行资产规模和执行新准则与否的卡方检验,得出卡方值?字2=81.2608,表示有99.9%的把握说明资产规模和企业执行新准则与否存在重要关系,资产规模越大,企业执行新准则的概率越大。在执行准则的企业中,资产规模大于500万元的占比重大,而未执行准则的企业中资产规模小于500万元的占得比重大。由此可知,资产规模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企业是否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一般而言,资产规模越大,业务越复杂,这对会计信息质量、财务报告要求高。这种潜在需求促使企业采取最新、最合适的准则来规范会计工作,而专门为小企业打造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恰恰满足了这部分企业的需求。

(二)企业所处行业对新准则执行力的影响 表6表明不同行业准则执行力度不一,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主要集中于制造业和商品流通业。制造业所占的比重最大,高达三分之一,这与制造业的特点密不可分。制造业内部流程复杂,不仅运用到财务会计的相关知识,而且还应用到管理会计的理论。新准则中的新规定,如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等,无疑对制造业产生巨大影响。制造业对会计的需求比其他行业大,而且受新准则的影响最大,这迫使制造业企业按照新准则进行会计核算。不同行业对会计信息要求不一,受新准则中调整事项影响不同,因此行业性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是否实施新准则。

(三)企业所处城市对新准则执行力的影响 根据表7可以计算出执行小企业准则的数量和符合小企业标准的数量之间的相关系数 0.9816,两者具有极强的相关关系。符合小企业标准的企业越多,一般来说执行小企业准则的企业也越多,理论上两者成正相关。但由于影响小企业执行新准则的因素众多,两者不可能成正相关,但两者会有极强的相关关系。得出的相关系数为0.9816,符合此种逻辑关系。这表明:此次调查数据真实可靠,具有代表性。由于各地区符合小企业标准的企业数量不同,基数不等,因此不采用绝对数进行此项分析,采用相对数执行率分析企业所处城市对新准则执行力的影响。

从表7的执行率可知,广州、深圳、东莞和中山四市执行率高,而珠海、肇庆、阳江和惠州四市执行率低,两者差距较大。通常,商品经济越发达、制造业越发达的地区,对制度的革新和对政府相关文件都更为重视,因此新准则的执行力也就越强。广州、深圳等经济整体较为发达,小企业分布较多,而且调查数据也表明该地区的企业资产规模也相应较大,在被调查企业中,执行新准则所占的比例也较大。 制造业对新准则适应性和需求性较大,在制造业行业所占比重较大的城市中, 新准则的执行力度较大。中山、东莞制造业发达,而且其经济也相对发达,新准则的执行率也相对较高。而珠海、肇庆、阳江、惠州四地则恰恰相反。 这种反差表明, 一个城市经济的发展程度和城市工业结构对《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率存在影响。

四、执行后经济后果影响分析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一些会计核算进行了调整,对小企业的税收、资产以及利润等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产生的一系列后果也成为小企业执行准则与否的重要考虑因素。而且执行新准则会增加对高素质会计人才的需求,这对小企业来说也是个挑战。

(一)财会人员素质对执行力的影响 新准则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要求企业财会人员对新知识有较好的接受,因此财会人员的素质、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成为新准则实施的重要影响因素。理论上讲,财会人员的学历越高,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越强,越能推动企业制度的完善、推动企业实施新准则。在执行新准则的企业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财会人员占51.78%,而在未执行准则的企业中, 此项比例仅为18.27%,可见财会人员素质和文化水平不高成为阻碍新准则实施的一个因素。人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是推动制度完善的先决条件。然而调查数据显示, 被调查的小企业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财会人员比重仅占35.65%,这表明我国小企业中高素质财会人员的严重不足直接影响小企业的发展和会计制度的实施。

(二)债权人对新准则实施的监督对执行力的影响 对“若您单位已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您认为原因是什么”这一问题的问卷数据统计显示:债权人要求根据新准则提供更真实完整的信息占的比重高达93%。鉴于小企业不公开募集资金,其财务报告主要服务于税务部门和债权人。当下金融危机与债务危机余波未平,中小企业面临严重的资金短缺和经营困难的局面,债权人在发债的同时对中小企业的偿债能力产生怀疑。这导致债权人的警惕性提高,要求中小企业提供高质量的财务报告。债权人对小企业会计信息关注度的提高,加强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外部监督力量。虽然债权人的意识有所提高,但对于一部分小企业来说,资金主要来自于亲友以及员工,并以企业资产做抵押,这部分债权人对会计信息要求少,降低了外部监督力量,弱化了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力。债权人监督力量的不足,导致企业领导忽视会计信息的重要性,使领导失去完善企业内部制度的内在动力,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准则的实施。

(三)税务部门监管对执行力的影响 地方税务部门的关注力度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力度。不少地方税务部门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之后,没有要求企业必须编制财务报表,税务部门认为自己的主要任务是征收税款,关注小企业账簿是否真实,能否提供有关纳税信息,没必要关注小企业自己如何做账,依据何种会计准则。税务部门是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力量,可以加强新准则的执行力度,而目前税务部门和税务管理人员对新准则的实施缺少关注,弱化了外部监督力量,弱化了新准则的执行力。

五、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力提高建议

(一)加快会计人才培养,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首先,强化小企业会计岗位责任制,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坚决杜绝无证上岗,做到权责利相统一。其次,企业应加大对会计人员的不断培训与教育,使会计人员不断吸收新知识、新理论,培养财会人员“活到老,学到老”的不断学习意识。再者,提高领导对会计人才的重视程度,转变领导的“会计就是记账”的落后观念,加大高素质会计人才的引入。最后,完善高校会计课程体系和教材。目前绝大多数教材是基于旧准则编制的,有些知识已经不再符合新准则的要求。高校应不断创新,更新教材,不断让学生接受新知识、新观点、研读新准则,做到学以致用,活学活用。在教授知识的过程中,老师不仅要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也要不断提升学生对新事物、新知识的接受能力,为企业提供高素质创新型人才。

(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企业会计工作 小企业人数少、资产规模小、业务简单、领导经营理念滞后导致小企业制度不完善,领导替代制度的现象普遍存在。领导的专断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企业决策的错误率,好的制度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与保障。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一个单位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确保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手续与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为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和规范会计行为提供制度保障,为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提供合理保证,为决策提供重要依据。除了有关部门的监督以外,企业自身也应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提供良好的环境。再者,企业应当规范会计操作流程,重视日常财务工作,营造良好的会计环境,为编制报表创造条件。

(三)提高政府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培训工作,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加强政府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创新宣传方法,转变宣传方式。政府除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外,也要借用新兴媒介,如互联网、微博等,来加强新准则的宣传力度;在培训形式方面,也要加强创新,如增开网络课堂、微博讲堂使企业员工每天都能接触到新知识、新观点。政府还需增开准则咨询服务大厅、咨询服务队等,深入企业为小企业领导者和员工讲解《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政府还可以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网络体系,搭建互动平台,提高与领导、员工互动能力。

(四)各部门相互配合,加强监督与检查 在我国,小企业面临着十分严峻的生存环境。金融、工商、税务各部门应当相互协调给予小企业支持和帮助。并且在给小企业提供服务时,要加强对准则的贯彻与落实,监督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此外,还可以设立专项资金帮助小企业执行新准则,对严格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给予奖励,对于执行差、出现违规执行的企业加以惩处,以促进《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

参考文献:

[1]卢新国:《执行情况分析及对策》,《会计研究》2009年第12期。

[2]舟、李炳忠:《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力弱化的成因及对策》,《财会通讯》(综合版)2007年第1期。

[3]李彩霞、李春英:《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思考》,《财会通讯》(综合・上)2013年第1期。

[4]陕西非公有制经济会计研究会课题组:《实施的难点与对策》,《西部会计》2012年第11期。

[5]章雁:《的亮点与执行对策》,《交通财会》2012年第5期。

[6]财政部会计司:《小企业会计准则释义2011》,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年版。

[7]郑伟:《影响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的主要因素与改善对策 》,《财务与会计》2013年第5期。

[8]肖胜莉:《执行的问题及对策――基于湖北省小企业的调查》,《绿色财会》2013年第2期。

[9]李桂春:《执行的问题及解决方法》,《现代商业》2012年第4期。

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 篇四

(一)回溯我国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改革之路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首先建立了中央各企业主管部门分行业制定的会计制度,此后又进行了多次修订与补充到1957年基本形成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分部门、分行业、分所有制的统一企业会计制度体系。此后数十年,企业会计制度未有根本性突破。

改革开放初期,为了适应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发展的需要,1985年开始施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标志着我国会计核算制度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模式过渡。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会计改革步伐逐步加快,开始向国际会计标准靠拢。1987年中国会计学会成立了“基本会计理论与会计准则研究组”,1988年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成立了“会计准则课题组”,我国开始酝酿构建企业会计准则的新会计核算体系取代原分行业的会计制度。1992年11月,财政部了《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实质上是规范会计核算的基本准则,未对具体交易或事项作出规定),随后,又了行业财务制度和13种行业会计制度,于1993年起正式实施。“两则”、“两制”的实施,完成了我国会计制度由计划经济模式到市场经济模式的转换,加速了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协调进程。

从1997年到2002年,财政部连续了16项具体会计准则。2006年2月,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基本准则与38项新的具体准则,新准则自2007年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4年《小企业会计制度》。经过不断改革与完善,从计划经济时期的70多种行业会计制度,再到市场经济初期的13种行业会计制度,发展到3种主要企业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并存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

(二)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的客观要求

2009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正式《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for SMEs)》(SMEs,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ities),至今全球已有大约60个国家或地区采用,或者计划于三年内采用。

我国作为当今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顺应会计国际趋同大势,推动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是全球化背景下做出的理性选择,是大势所趋。目前,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已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体系的实质趋同。4月2日,财政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体现了我国坚持企业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的立场,因此,制定对应IFRS for SMEs的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国际趋同的必然要求。

IASB计划在采用IFRS for SMEs的两个年度财务报表公布后,对该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深入检查。此后,IASB计划大约每三年通过综合征求意见稿对IFRS for SMEs进行更新。准则国际趋同应该是国际互动基础上的趋同,决不能脱离我国的实际国情,尽快制定与实施适合我国实际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也就成为了我国积极参与IFRS体系制定与修订过程,提升我国在国际准则制定中的话语权与影响力的客观要求。

(三)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际效果不理想

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我国一直没有制定独立的专门针对小企业的会计标准。2004年4月27日,财政部了《小企业会计制度》,该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符合“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要求的小企业范围内执行。

然而,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差强人意。究其原因,内容设计的某些不足导致了执行弱化,制度对执行主体的界定不够清晰,制度转换亦不具强制性。第三条规定: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很多小企业仍继续沿用企业会计制度甚至原行业会计制度,政府部门也未进行定期检查,税务部门也没有提出强制要求。并且不少企业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应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还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在实践中推广不甚理想。

二、对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建言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即小企业标准的界定,是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首要问题。

IFRS for SMEs将SMEs界定为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主体:(1)没有公众责任;(2)为外部使用者提供通用财务报表。这些外部使用者不包括企业经营管理者、现有和潜在的债权人、信用评级机构。通用财务报表指的是针对广大使用者所需公共信息而提供的财务报表。

满足以下任意条件的企业被认为承担公共责任:(1)企业的负债或权益工具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或是为了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而正处于发行过程中,(2)企业的主营业务之一是受外部广泛群体委托经营资产,主要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经纪、信托基金和投资银行等。

目前,我国会计实务界对小企业标准主要依据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所界定的标准。《小企业会计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本制度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区分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以及住宿和餐饮等行业,分别从资产总额、销售额和职工人数对小企业进行了界定。

我们可以看到,IASB对SMEs的定义没有规定规模标准,而是更多的考虑了企业的性质,是一个定性标准。IASB这么定义的考虑,笔者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IASB作为全球国际会计标准的协调者,不可能制定各国通用的定量标准,它并非没有考虑过定量标准,在准则制定讨论过程中曾尝试从雇员人数来界定,但最终实际上把规模大小的定量标准制定权给予了各司法管辖区的立法、监管和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这符合各国或地区的实际要求,第二,决定采用何种会计标准,应当取决于会计信息的用途,因此在实践中定性标准比定量标准更有意义,小企业的界定应当集中在非公众企业提供财务报表会计信息的需求上,从性质上考虑其与上市公司、大型企业等会计核算与披露上的差异。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小企业会计准则》可以参照IFRS for SMEs对准则适用范围做框架性的定性规定。至于规模大小的定量标准,财政部、工信部、统计局等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协调,制定统一的划分标准,该划分标准可以准则应用指南等文件中细化规范。另外,标准确定后,只要满足条件的均应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还是合伙企业,甚至包括个体工商户。

《小企业会计准则》在适用范围上应协调好强制性与企业自主选择权的关系,建议明确以下几点:

(1)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一定是小企业,不符合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企业不允许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

(2)小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3)不再符合条件时,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就不能继续执行该准则,

(4)同一个集团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于不同类型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需要应执行一样的会计准则。即使执行不同的会计准则,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小企业的会计信息需求

小企业的会计信息需求者主要是企业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小企业所有者、经营者、税务机关、及金融机构等。

小企业的一大特征是企业结构相对简单,包括组织机构与治理结构,其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远不如大企业那么明显,基本重合,所有者往往就是经营者,大企业中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相对不太常见,企业利益与所有者利益高度一致。这些小企业的会计目标明显更加体现的是决策有用观,对会计信息的要求集中于满足企业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生产经营决策、绩效考核等方面。由于小企业的规模、业务特征,所有者与经营者比较容易掌握企业的第一手信息,在实践中,一些企业内部简单报表,甚至是一些非完整财务意义上的报表或统计表。已经能够满足企业大部分的经营管理需要。

小企业对外提供财务报表,主要是税务机关,其次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税法规定,小企业必须定期向税务部门申报和缴纳各项税款,从法理上讲,税务机关对小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政策与大企业是一致的,同样是关注企业的账务记录是否真实,是否能够提供相关的纳税信息,是否按税法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各种税款。但在实务工作中,由于小企业数量众多,税务机关征管能力不足,很多地方采取对小企业核定征收或者“包税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实际要求并不高。再结合征管成本因素,只要小企业的会计核算能符合《税收征管法》,提供的增值税申报表及附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的信息真实可信,已经能够满足税收上的需求。

银行贷款是小企业外部融资的主要渠道,对小企业会计信息需求上,侧重于借款原因、现金流量、还款能力和所有者及经营者个人信用情况等,因此,银行金融机构原则上要求小企业能够提供全面真实的会计信息以满足其信贷决策需要。然而如今能有几家小企业能拿到信用商业贷款呢?商业银行对小企业的贷款,基本都要求必须有抵押、质押或者担保,对会计信息的需求自然降低。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协调

如前所述,小企业内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相较其他企业呈现弱化特征,以及小企业对成本的敏感性,使得《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目标必须是简化,一是要简化确认与计量,二是要简化披露与列报。

IFRS for SMEs与现行的IFRS相比'其主导思想就是同一个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简化了某些项目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对IFRS允许对某些项目多于一种的会计处理方法,取消了较复杂的选择,并且远少于IFRS的指引。

建议《小企业会计准则》参照IFRS for SMEs,立足于满足小企业财务报表使用者的需要,建立在与《企业会计准则》相同的概念框架之上,对会计要素、会计计量、财务报告上要尽量保持一致(新修订中的会计准则在某些概念框架上可能将会有所改变,笔者建议《小企业会计准则》可以先制定,以后可根据新变化及时修订)。简化应以《企业会计准则》为基础,简化方式借鉴IFRS for SMEs:删除无关内容,当《企业会计准则》中存在多个会计政策选项时,只保留一个简单会计政策选项;简化一些复杂会计处理方法,比如将能采用直线法核算的就没必要非采取实际利率法;语言通俗易懂。至于简化到什么程度,应该在会计信息需求和成本原则上逐项分析。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后,税法与财务会计的核算要求的差异已有所减少,由于税法上出于税收征管及反避税方面的要求对权责发生制的运用并不彻底,主要表现在:税法上不认可跌价准备与减值准备;税法上不认可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中的损益调整,税法上原则只认可成本法不认可公允价值;税法上不认可预计的损失及成本;税法上对长期资产的折旧及摊销的方法与年限的规定固定。

不少小企业提出,为了避免繁琐的纳税调整,小企业会计准则应与现行税法一致,凡涉及税务方面的事项,会计处理完全可以按照税法规定执行。这种观点比较片面,财务会计与税法不一致,根本原因是两者所遵循的原则和规范的对象是不同的,不能为了简化会计处理而无原则的税法,并且国家的税收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相关政策规范每年都可能会有变动或调整,而且地区不同。税收政策标准也不完全一样,因此,小企业事先要做到完全按税法规定一致执行是不可能的,纳税调整项目始终会存在。

适当考虑税法的要求,减少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在协调上,无需考虑也不可能消除或减少永久性差异,只有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和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时间性差异并简化时间性差异的会计程序,比如取消八项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实行资产报损和预计负债经税务部门批准后据实入账的方法等等。简化程序上,小企业按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不考虑会计与税收规定不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不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至于准则形式问题,笔者倾向于原则导向观点,形式与《企业会计准则》保持一致,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会计报表及编制说明完全可以在小企业准则应用指南等文件中详细规范。

(五)小企业是否编制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首先,我们应明确一点,小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除内部使用外,主要是向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小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信息,这些信息对外部报表使用者决策是有用的。

是否需要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笔者认为,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是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重要补充,直接计人所

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不会反映在利润表中。因此,为了公允列报财务业绩,不应只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权益变动信息。

焦点问题,是否需要编制现金流量表?一直以来,争论颇多,反对者认为,小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成本太高,负担过重。《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四条也规定: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但是现金流量信息的重要性毋庸多言,对于融资困难的小企业来说,更加凸显“现金为王”。现金流量表能够提供许多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不能提供的信息,对企业经营者、债权人等决策很有价值。编制现金流量表应当是会计基础技能之一,并且小企业相对业务内容简单、业务量小,以及财务软件的推广使用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并没有想象中的复杂与难以操作。不应高估。亦不应低估广大会计人员的能力,相信通过培训,绝大部分小企业会计人员能够掌握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链接

财政部关于征求《小企业会计准则》意见的通知

根据2010年会计管理工作计划,财政部拟在总结《小企业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借鉴《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经验,制定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为此,我们草拟了有关调研提纲(附后),请结合调研提纲组织本地区相关企业、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税务机关等相关方面召开座谈会或开展实地调研。尽快形成书面材料,于2010年5月31日前报送我司,同时,欢迎社会各方面关注此项工作'积极参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息并提供宝贵意见!

联系人:

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 刘丽华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100820

联系电话:010-6855 2896

传真:010-6855 2527

邮箱:liulihua@mot.省略

附件:关于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调研提纲

一、关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一)各部门关于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目前有哪些规定?

(二)小企业标准的合理界定是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关键,《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小企业的界定,应参照相关部门的划分标准,还是自行制定―套标准?如果自行制定,应当如何界定标准?

(三)如果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界定小企业标准,即:不承担公众责任、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你们认为应当如何作出具体规定?

二、关于小企业的会计信息需求

(一)小企业会计报表的报送范围有哪些?

(二)税务机关在小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等税收征管过程中对小企业有哪些会计信息需求?

(三)贷款银行及担保机构对小企业有哪些会计信息需求?

(四)工信部、国家统计局等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对小企业有哪些会计信息需求?

三、关于《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问题

(一)目前小企业在纳税申报中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主要有哪些?

(二)小企业会计处理与相关税法规定是否应当取得一致?无法协调一致的有哪些内容?

㈢为了简化和便于操作,有意见主张以税法规定为基础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你们认为是否可行?请简要说明理由。

四、关于《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协调问题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否以《企业会计准则》为基础作出简化?简化到何种程度?

(二)有意见主张《小企业会计准则》不考虑《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因为《企业会计准则》比较复杂,而是另起炉灶。按照小企业完整的业务来制定,你们意见如何?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否规定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会计报表及编制说明,而不以准则条款的形式。你们认为以何种形式为宜?

五、其他问题

(一)关于小企业需编制的会计报表有三种方案,一是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自愿编制;二是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三是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你们认为哪种方案更符合小企业实际?请简要说明理由。

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范文 篇五

关键词:小微企业;财务会计;现状;对策

一、探讨小微企业财务会计问题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国内宏观经济发展脚步放缓,经济增长疲软,给国民经济带来很大压力。作为经济发展重要组成部分的小微企业异军突起,推动了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国家和地方政府先后出台许多鼓励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全民创业,大众创新,给低迷的宏观经济带来活力。由于小微企业一般都是民营和合伙经营,管理模式高度集权制,经营决策主要依靠领导主观意识判断决定,经济管理不规范不科学。作为会计领域重要组成部分的财务会计工作,同样存在许多问题。财务会计是企业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提供会计信息为主要目标的会计。通过财务会计工作,为投资者、债权人、行政管理部门以及企业管理人员提供财务信息。提高小微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水平,能够合理分配使用资金,进行正确的投资决策,提交可靠真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搞好财务会计,能够发现经营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盲目性。通过财务会计工作,为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预测、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小微企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二、小微企业财务会计现状与问题

(一)资金配置不合理,调配困难

资金短缺是多数小微企业面临的问题。尽管国家为鼓励小微企业发展,出台一些扶持小微企业的金融优惠政策,用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但收效微弱。很多小微企业资金管理混乱,资金配置不合理,调配困难。当短期债务到期,常常由于流动资金紧张,无力偿还而违约,商业信誉受到影响。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数量庞大,信贷规模不断扩大,银行融资风险提高。为保险期间,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条件很苛刻。融资方面的恶性循环,影响生产经营,阻碍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

(二)投资决策盲目

投资活动是小微企业寻找闲置资金出路的一个渠道。对外投资的方式很多,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实体投资等等。通过投资活动,扩展企业收益领域,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取得更大经济效益。小微企业管理者由于专业知识不足,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在对外投资时往往出现风险分析不够,宏观经济政策把握不准,误判经济形势等情况,导致投资决策失误。一些资金不能如期收回,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一些投资可能由于市场形势变化无法兑现回报,给企业带来损失。

(三)财务会计制度不够完善

会计是专业性、系统性很强的管理活动,是企业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会计工作质量,直接影响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很多小微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不够完善,造成会计工作的被动局面。货币资金管理不到位,牵制制度形同虚设。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财务风险增大。债权管理工作薄弱,偿款期限混乱,过期债权不能及时追缴。固定资产管理混乱,折旧的计算提取不符合规定。费用支出缺乏监控,报销手续不够严密。印鉴和结算票据管理不够严格,遗失被盗风险大。

(四)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财务会计是深层次的会计工作,会计人员需要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小微企业会计工作缺乏规范,会计制度不够健全。在岗财会人员都是一些入职时间短的年轻人,并且流动性大,缺少会计工作经验和专业会计工作经历。会计人员往往疲于应付日常会计核算,进行凭证的填制审核、登记账簿和填报报表工作,无暇顾及深层次的财务会计工作。普遍存在的小微企业会计工作稳定性较差,财务会计专业人才不足,导致会计工作的应有职能不能充分发挥出来,财务会计工作的作用不能充分体现出来。

三、解决小微企业财务会计问题的对策

(一)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充足的资金保障,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小微企业在发展初期,经济实力弱,资金缺乏,需要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呵护和关怀。小微企业的逐步成长,发展壮大,是国家综合实力的一种体现。政府部门要将扶持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尤其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一些金融信贷政策。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前景清晰的小微企业,政府部门应当进行融资担保,助力小微企业。企业内部,会计人员要认真分析研究资金资源,合理配置资金,充分发挥现有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的运转。

(二)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对外投资是企业理财的一个方面,正确的投资活动,能够为企业资金的充分利用提供方便,取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同时能够带动企业资金管理水平的提高。财会人员要根据小微企业现有经营状况和资金资源,利用财务会计专业知识,进行投资方案的论证。要充分考虑市场经济的不确定因素,避免炒作性投资和高风险投资。在对外投资比例分布上,应当短期长期合理搭配,持续性收益型与阶段性收益型合理搭配。财会人员认真研究国家财经政策和经济形势,掌握市场风云变幻,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

(三)完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财务会计法规

小微企业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规政策,制定本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业务繁简,在货币资金管理、财务报销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会计人员工作职责等方面,在国家会计法规规定基础上,制定本企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通过健全的法规制度,可以促进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化,杜绝日常会计工作中错误做法。在规定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公开公正,不讲私情。小微企业管理层应当从企业利益角度考虑问题,以身作则,成为财务会计人员的坚强后盾。

(四)加强财务会计队伍建设

随着科技进步,大数据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给会计工作条件带来变革,但起主要作用的还是人的因素。小微企业需要加强财务会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财务会计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数据的真实性,影响企业信誉和未来发展,影响经营决策和资金筹集使用,企业领导要对财务会计工作的重要性有深刻认识,要给财会人员施展才华的空间,保证各项财务会计规章制度的落实。大胆招聘使用高素质财会人员,在工资待遇、责任奖惩上公正透明。更为重要的是,小微企业要保持财务会计人员的稳定性,让财务会计人员有为企业长期服务的积极性。

作者:程勇 单位:沈阳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陈军强。企业财务会计问题及其对策分析[J].商业,2015(01).

小企业会计准则 篇六

【关键词】 小企业; 新会计准则; 财务管理; 措施; 分析研究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基于逐渐完善的经济体制,我国小企业的发展模式不断的完善。因而,为了更好地促进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制定了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而更好地迎合我国开放式的经济模式。与此同时,基于《小企业会计准则》,使得我国的纳税管理更加地规范。这对于有效地保障我国稳定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战略化的意义。所以,基于我国的经济建设,小企业的发展急需新的会计结构体制,进行更好地规范管理。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逐渐的完善。进而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建设的需求,实施有效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市场经济有序发展的基础,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新小企业会计准则具有一定的时代性。

(一)规范小企业会计制度,专业化会计人员

小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结构的重要部分,其在有效性会计管理中,面临着严重的不规范问题。尤其是在企业的财务处理与统计中,多以非会计人员为主。因而,面对着逐渐开放化的市场经济,有效地规范小企业会计体制是迎接经济大发展的有力保障。而新小企业会计准则在传统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诸多的原则性和指导性的内容,尤其是面对一些新兴的经济模式给予了明确的规范。因而,小企业要更好地迎合新会计准则,首先需要对会计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化的培养或开展有效地人才引进模式,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化和专业化小企业的会计工作。

(二)强化管理层的会计重要性意识

小企业的健康运营,很大程度上需要基于管理层对于会计工作的重视。也就是企业的管理者,需要重视会计工作。而实际的小企业管理者,对于会计工作缺乏一定的认识。进而,依托有效地会计准则,来强化管理层的会计意识。尤其是对于会计业务的专业化学习,可以很好地解决会计工作的局限性。

(三)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更加地科学化

企业的财务管理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作,进而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是企业现代化发展的关键。而新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原则上,进行了科学的创新制定,对于会计的内容和范围进行了科学的界定,使得企业的会计财务管理更加的科学化和透明化。所以,在新会计准则的框架下,科学化的界定了会计业务的范围,进而很好地解决了经济建设的公平性问题。

(四)新小企业会计准则,促进了小企业经济市场的发展

随着我国小企业的规模逐渐壮大,进而需要基于有效地会计准则,规范化小企业的市场秩序。我国的小企业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新会计准则给其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同时,在良好的会计准则之下,可以优化企业的资本运作模式,进而有效地提高了小企业的运营活力和吸引力。也就是说,在新小企业会计准则之下,促进了小企业经济的市场发展,尤其是关于资本市场的运营活力和空间。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几大创新之处

在法治化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合理的规范小企业的会计审核与计量,是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而新会计准则的制定在一定程度上,就基于当前的小企业发展状况,在内容和范围上更加具体化。同时在诸多的内容和形式上出现了诸多的亮点。尤其是公允价值的合理提出,生物资产核算制度的创新性制定等都是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亮点所在。

(一)独立化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新会计准则在体系上,更彻底的实现了其体系的独立性。其在内容和范围上,都有着时代性和创新性。新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系统独立化,更加有利于其执行力度的实现。同时,其在制定的过程中,充分的借鉴了新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成熟条文,使得其在独立的体系中,仍然具有很好的执行效果。

(二)合理地删除了冗长的会计部分,尤其是关于资产计量的计提问题的删除

为了更好地为小企业发展提供更好地空间,在新小企业会计准则之中,明确规定,删除关于资产计量的计提准备。这一管理模式的优化处理,充分地考虑了小企业的发展状况,进而为小企业的发展在政策上提供便捷。同时,在新小企业会计准则中,逐渐的简化了小企业的会计业务处理,使得小企业的会计向税务的方向靠拢。因此,经过有效地优化处理,使得新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内容和原则上,为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与此同时,通过内容的删除处理,使得准则在结构框架上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尤其是会计的主体规范上,新小企业会计准则更加地注重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而且在内容的删除过程中,紧紧地基于企业的会计准则。因而,新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基本准则在一定的程度上具有互补的功能。

(三)规范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使用范围,也就是明确中小企业的界定制度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界定,直接影响着其执行的力度。因而,在新小企业会计准则之中,就明确规定了小企业的范围,即非上市公司、非集团公司,以及小规模公司。新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界定的明确阐述,可以更好地便于准则的贯彻。尤其是其执行的范围明确界定,便于经济结构的小企业管理。同时,小企业会计准则在一定程度上是独立的体系。但其在执行的过程中,需要基于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准则,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尤其是在相关文件的转换上,需要基于实际的文件精神,进行灵活和科学的变化。

(四)优化小企业的核算方式,尤其是关于模式的简化计量

小企业会计准则 篇七

【关键词】 小企业; 小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比较分析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财政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于2011年10月18日下发,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同时2004年4月27日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废止。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区别

(一)适用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小企业,具体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规模符合国务院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规定的小企业。但是,有三类小企业除外:(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3)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大中型企业或不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

(二)核算要求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等会计计量属性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在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大前提下,在借鉴《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化处理的核心理念基础上,对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了简化处理,减少了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1.统一采用成本计量

小企业的资产要求按照成本计量,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也就没有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采用直接转销法,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了《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有关认定标准。

对小企业的短期投资不要求按公允价值核算,而是要求按成本核算。

对小企业的长期债券投资不要求按公允价值入账,而是要求按成本入账;对长期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不要求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而要求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债券本金和票面利率计算。

对小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不要求按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会计计量基础,而要求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确定。

对小企业的负债不要求按照公允价值入账,而要求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对小企业借款利息不要求按照借款摊余成本和借款实际利率计算,而要求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计算。

2.债券的溢折价摊销统一采用直线法

在长期债券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中的债券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3.长期股权投资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

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及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取得等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小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统一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

4.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无形资产摊销期限的确定应当考虑税法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而不必考虑税法的规定。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时止;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10年。

5.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内容和摊销期限与税法保持一致

《企业会计准则》里的“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摊销期限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存在较大的差异。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内容、摊销期限均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完全一致。《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其摊销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

6.资本公积仅核算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公积仅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是指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出资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7.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在计算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基础上,确认所得税费用。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www.chayi5.com]款法核算所得税,将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所得税费用,这大大简化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8.取消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因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而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小企业不会产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的工作量。

9.简化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

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四个组成部分,小企业不必编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小企业会计准则》对现金流量表也进行了适当简化,没有补充资料。另外,小企业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内容也大为减少。

10.对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会计处理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或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均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三)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的科目有156个,《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科目只有66个,科目数量大幅度减少。

有些科目核算内容有所改变,如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相关税费在《企业会计准则》里是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在《小企业会计准则》放到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里核算。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协调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1.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3.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4.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二)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通过以上比较分析,可以看出《小企业会计准则》立足于我国小企业发展现状,做到了简化核算要求、与我国税法尽量保持一致、与《企业会计准则》有序协调,是一部为我国小企业量身定做的企业会计标准。它的贯彻实施,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务管理,全面提升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促进小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3] 企业会计准则编审委员会。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

小企业会计准则 篇八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 对比分析 特点 商榷

为了更好地了解《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核算的特点,本文以例举形式分析表述《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处理的差异,并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若干规定进行探讨。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部分经济业务会计处理差异

1.对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的差异。《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应当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小企业会计准则》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如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和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不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上列资产在持有期间所发生的减值,在会计上不进行处理,而在资产实际发生损失时,按规定确认资产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对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小企业会计准则》对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发生的增值或减值,在会计上不进行调整。

3.取得资产时初始入账成本会计处理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取得股票、债券作为短期股资(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相关交易费用,会计处理的差异:《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该发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该发生的交易费用应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2)商品流通企业在购买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等在会计处理上的差异:《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存货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上述费用,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直接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对象的,应选择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有关存货的采购成本。分配方法通常包括按所购存货的重量或采购价格比例进行分配。《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上述这些费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销售费用,不计入所购商品的成本。

(3)延期付款或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会计处理的差异。《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其入账成本应当以延期支付的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支付购买固定资产的购买价款与按固定资产购买价款计算的现值差价,应按融资费用处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处理是不考虑其中内含的融资费用,即以按外购固定资产的购置成本进行计量。

(4)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会计处理差异。《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处理,应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等初始直接费用,应计入租入资产价值。《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处理是按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及相关税费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以《小企业会计准则》不需要确定折现率和计算现值,不需要进行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4.长期债券投资会计处理差异。企业对于持有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债券投资,《小企业会计准则》在“长期债券投资”科目中核算,《企业会计准则》在“持有至到期投资”(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显意图和能力持有到期的债券)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债券投资,或基于风险管理需要或资本管理需要,将购入债券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科目中核算。

长期债券投资购入时的初始计量,《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处理是相同的,均是以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计量,但后续计量中,两者有着较大的差异。

(1)债券在持有期间发生的应收利息的确认时点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为债务人应付利息日。《企业会计准则》为资产负债表日。

(2)债券的溢折价的摊销方法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企业会计准则》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3)债券和利息收入的计量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按债券面值和债券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企业会计准则》按债券的摊余成本与实际利率计算其利息收入。

(4)小企业不计算债券减值损失,《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债券发生减值的,应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5.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差异。企业对于不以赚取差价为目的的权益性投资,《小企业会计准则》设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企业会计准则》设置“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科目中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的差异,《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全部采用成本法核算。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成本法与《企业会计准则》权益法核算的主要差异:对于初始投资成本的计量,《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按投资成本进行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相应份额的,该部分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相应份额的,该部份差额应确认为当期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在采用权益法核算下,长期股权投资后,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主要通过“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在《小企业会计准则》成本法核算下,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按分得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6.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会计处理的差异。《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期销售的货物本期退回的,调正本期的收入和成本,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或以前所售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后退回的,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退回的,不论属于本年度还是以前年度的销售,均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收入。

7.借款费用资本化会计处理差异。《企业会计准则》对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有关规定:

(1)借款费用资本化起点为: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以及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需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含3个月),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以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此外,企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以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年期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借款费用应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在其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经过1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存货的成本。

《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除上述的处理差异外,还有如自建固定资产入账时点、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利息计提时点、递延分期收款销售收入计算、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方法等等方面的规定,在此不予赘述。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

1.简化核算,便于操作。《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计量方面采用成本计量,不采用公允价值、现值和可变现净值计量;对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不考虑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计算技术方面,不使用实际利率法、不计算拆现率以简化利息收入和融资费用等的核算;对长期股权投资全部采用成本法计算;对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核算,仅以其起始时点确定资本化金额等等,从而很大程度地简化了会计的核算处理,方便了会计人员的操作,适应小企业会计人员较少的特点,以及相对于大中型企业来讲,小企业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较低的实际情况。

2.减轻纳税调整负担。企业会计处理的依据是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的征税依据是企业所得税法。由于某些经济业务,两者计算的口径不一致,就形成了会计上的利润总额不等于企业所得税法上的应纳税所得额。这种由于会计准则的规定与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不一致所发生的差异,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调整,即纳税调整。

为了减轻小企业纳税调整的负担,《小企业会计准则》在许多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简化的同时,力求其会计处理规定与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相一致。消除了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很大程度减少了小企业在计税过程中涉及的纳税调整事项。同时也减少了税务部门对企业的征税成本,提高征管效率,有利于促进小企业实行查账征收。

三、对《小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规定的商榷

1.收入的分类。“收入”是会计六要素之一,《企业会计准则》的分类为:“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分类为:“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

《小企业会计准则》将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并入提供劳务收入之中,其理由是:“考虑到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主要表现为金融企业对外贷款形成的利息收入和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如商标权、专利权、专营权、版权)等资产的使用权形成的使用费收入,而本准则不适用于金融企业”。而且,目前我国小企业的无形资产种类较少,通常以自用为主,金额较小,在资产中所占比例较低,因此,本准则仅将收入分为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没有引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这一类(释义第148页)。事实上,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并非主要表现为金融企业对外贷款形成的利息收入和企业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形成的使用费收入。小企业出租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出租出借各种周转材料、不属于融资租赁的小企业出租汽车、农业机械、建筑工程机械、计算机和其他机械设备等,在出租时,不配备操作人员的,均应分类为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若配备操作人员的,则可以分类为提供劳务收入。再者,《企业会计准则》将收入分类为三个内容,《小企业会计准则》将收入分为两个内容,在理论上也带来了混乱。为此笔者建议,《小企业会计准则》对收入的分类,也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2.相同经济业务不同会计科目。企业对于某一些相同的经济业务,由于会计核算的方法不同,或者简化核算,在会计处理上,所使用的会计科目也会不同。例如,对应收账款坏账的会计处理,在备抵法下,其会计分录为: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科目;但在直接法下,其会计分录为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又如,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的会计分录,在权益法下为借记“应收股利”,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在成本法下为借记“应收股利”,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再如,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计入“库存商品”科目,若费用金额较小,也可在发生时直接记入“销售费用”科目。笔者认为,对这一部分的会计处理差异,似有可商榷之处。

(1)《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所规范会计行为的对象都是企业,所以相同的经济业务,在不存核算方法不同或简化核算的情况下,其会计处理使用的科目应该一致。

(2)《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均是规范会计行为的法律规范。两部准则的会计处理差异是一种法规碰撞,似有欠妥之处。

(3)不利于会计人员的具体操作,如出租包装物租金收入,某会计人员在大中型企业工作,其会计处理为其他业务收入,若在小企业工作,其会计处理为营业外收入等等。

(4)不利于会计课程教材的编写,不利于教学和学生的学习。

综上所述,笔者建议财政部有关部门对相同经济业务,在不涉及会计处理方法和简化核算等情况下,两部准则使用的会计科目应一致。

3.现金流量表有关增值税的归属项目。《小企业会计准则》关于编制现金流量表有关增值税归属项目的规定是: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属于“销售产成品、商品、提供劳务”项目的内容,而应属于“收到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属于“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的内容,而属于“支付的税费”项目的内容。

需商榷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上述规定,是否可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相一致。即将增值税销项税额归属于“销售产成品、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将增值税进项税额归属于“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理由如下:

1.事实上,企业的营业收入中都是含有税金的,只是表现形式的不同,营业税、消费税等是以价内税计量,增值税是以价外税计量,成交一笔交易,卖方对商品的标价或者说卖方向买方收取的货款都是含有税金的,反之,买方向卖方购进的商品、劳务,支付的价款中也都是含有税金的。基于这一事实,《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否能与《企业会计准则》一样,将增值税销项税额归属于“销售产成品、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内,将增值税进项税额归属于“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内。再者,将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支付的税费”项目内,也与事实不符,出现虚假情况。例如,A公司购入商品1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元。全部出售140.4万元(其中增值税销项税额20.4万元)交纳增值税3.4万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若按《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则现金流量表“支付的税费”项目列示的金额为20.4万元(17万+3.4万),显然虚增了17万元的税金,与事实不符,并有误导之嫌。

小企业会计准则 篇九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 职业判断

会计职业判断是会计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企业自身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特点,运用其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企业日常发生的经济事项和交易采用的会计处理原则、方法、程序等进行合乎情理的判断和选择。会计职业判断能力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到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关系到能否正确核算企业的经营成果,《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要求会计人员要改变原有小企业会计制度下较少运用职业判断的思维方式,通过掌握有关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各种影响因素做出全面的分析与权衡。在选取会计政策时必须平等对待各契约主体的利益,严格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一、问题的提出

在实际工作当中,相当一部分小企业会计机构不是很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还不够规范,会计人员的素质相对要低一些,小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还有待于提高。随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与实施,小企业会计人员在运用会计职业判断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将会越来越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职业判断意识不强。在原来以会计制度为主体的会计核算体系下,会计人员习惯于按章操作完成会计核算工作的思维方式已根深蒂固,很少能够深入思考各个会计问题的经济实质,会计职业判断意识比较淡薄,缺乏对经济业务判断的能力和责任感,从而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

(二)会计职业判断运用不当。在会计政策选择中,滥用会计选择权,使所选择的会计政策反映出对本企业有利的会计信息。如对企业销售人员的业绩奖励通过费用化处理;通过任意改变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等方法,人为调节营业成本和当期利润,达到避税或者调节经营业绩的目的。

(三)忽视本企业客观环境,随意主观判断。会计准则允许以正确运用会计职业判断做出的结果替代根据固定的准则反映的会计信息,目的就是为了能更加准确、及时地反映会计信息。但是,在实际应用中,会计职业判断却在很大程度上被用来粉饰企业的财务报表。会计人员或迫于企业主的压力,或为了个人或少数集团利益,故意违背职业道德,随意做出对本企业有利的判断。

随着“营改增”政策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我们在2012、2013年年末,通过广州地区的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对其承接的被审计小企业做针对性调查后发现,小企业对新政策下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无所适从。

二、影响小企业会计职业判断的因素分析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是规范会计行为,进行会计职业判断的准绳。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职业判断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不能超越其限制的范围。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已经明确规定:“《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后,《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新会计准则体系的改革是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必然发展,其理念、体系结构及具体内容进行了前所未有的创新。《小企业会计制度》属于规则性的会计准则体系,对会计职业判断要求较低;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属于原则性的会计准则体系,以原则为导向的准则体系更注重经济事项的实质,而不是经济形式上的细微差别,能更好地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会计职业判断能力的要求也大大提高。如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计量、报告,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的收入确认等,《小企业会计制度》就未有相关规定,这对小企业会计人员职业判断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小企业会计环境。小企业管理者对执行会计准则(或者是会计制度、税收政策)的态度,直接影响到企业能否顺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一般而言,良好的内部管理环境,更有利于会计利用准则做更准确的职业判断。如准则中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在会计实践中,需要很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单靠财务人员无法准确地计算减值准备的余额;再如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同样需要生产人员、质检人员、仓库保管了解存货使用情况、保管情况、质量保持状况及采购人员对市场价值了解等,专业性综合性都很强,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完成。

(三)会计人员自身的专业知识及其职业经验的影响。同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缺乏同时具有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会计人才、会计人员文化程度和专业素质不高等是不争的事实,基于此,《小企业会计准则》施行后,短期内将难以消除小企业会计人员行为习惯的影响。

(四)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仅仅局限于会计专业范围之内。因为小企业在组织形式上两权重合: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高度统一;投资与经营方式灵活多变,小企业业主掌控自有资本,决定了投资的灵活多变,规模小、信息灵通决定了经营方式多样化、融资方式多样化;经营成果大都不具有可比性。这些特点,需要小企业会计人员只有具有更深厚的专业知识及更丰富的职业经验才能做出准确的职业判断,而缺少职业判断能力恰恰是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短板。

(五)小企业会计人员无原则地依附于企业领导。当前我国小企业经营权与所有权高度集中,与大企业相比,小企业业主对会计人员和会计工作控制力度更大,小企业业主逃避纳税的愿望比大型企业要强烈,为了企业自身利益,他们往往干涉会计人员的工作,会计人员容易放弃应有的职业判断,以至于会计信息失真。

(六)税收征管政策对会计职业判断能力的影响。小企业对税务的依附度高,在会计实务中,会计准则与税务规定之间(比如收入确认、应纳税所得额等)往往存在差距,小企业会计更喜欢遵从税法规定做账务处理,《小企业会计准则》施行后,规则性规定减少,会计人员需要做更多的主观判断,然而现实是他们通常是做有利于企业的判断而不惜犯错。

三、提高小企业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的途径

(一)进一步完善《小企业会计准则》。相比于《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只是简化或者剔除了某些核算原则。其出发点也是基于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银行、税务部门等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了解小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主要目的是要了解基本的会计信息等现实,故并没有涵盖复杂性的经济业务。事实上,小企业并非没有资产重组、非货币易、融资租赁等业务发生,只是不常见而已,对此,《小企业会计准则》还未做出相应的规范,希望财政部尽快完善准则,缩小会计职业判断的选择范围。

(二)加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培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小企业管理者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认识;针对小企业管理者和财会人员分别进行专题宣传、培训。只有小企业管理者认识水平提高,观念转变了,才能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扫除认识上的障碍,会计人员才能真正领会准则的精髓,从而做到学得会、记得住、用得了。

(三)转变思想观念,更新思维方式。思想观念的转变是根本性的转变,要提高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会计人员首先应当树立职业判断意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在客观上要求会计人员正确运用会计职业判断处理经济业务事项,主观上也要求会计人员树立职业判断意识。否则将难以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

(四)培养会计人员终身学习的能力,提高专业素质。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新的经济业务的大量涌现,会计处理规则、方法也在不断更新,因此,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应成为每一个会计专业人员必备的素质。继续教育就是一个很好的提高会计人员知识能力的制度,在推广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时,笔者建议应将准则的学习作为后续教育的重要内容,考核与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相挂钩。会计人员在会计实践中要善于思考,积累从业经验,不断提高会计职业判断能力。

(五)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真实、公允是会计职业判断的基本准则。合理的会计职业判断是会计人员高尚的品格、正确的行为动机和丰富的理论业务知识的综合产品。职业道德依赖于人们的信念、习惯以及教育的力量维持,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社会舆论之中。它只发生在法规和准则对会计人员行为限制的边缘地带。会计职业判断的合理程度也取决于这种以道德为基础的行为自律程度。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赋予会计人员的灵活性越大,就越需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尤其当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时,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就在于促使会计人员能自觉抵制各种利益的诱惑,并且不受权势和偏见的影响,确保判断所产生的会计资料能客观、公允地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好地促进小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2011[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

2.彭艳,田一琰。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研究[J].财会通讯,2011,(12).

3.王,杨艳琴。提高《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力相关问题探讨[J].财会月刊,2011,(12).

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范文 篇十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 实施 问题 对策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财政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与2011年10月18日印发,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并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问题

为了解决《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等部门于2011年6月18日联合发文——《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从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三个方面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做出规定。但是关于这个问题,还是有很多企业老板感到比较迷惑,自己的企业到底能不能使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呢?下面有这么几个问题:

(1)如果我这个企业既从生产业又从事批发业——兼营企业,那么我能不能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兼营企业,能不能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看哪个业务的收入是主营业务。在这里如果生产业所获得的收入大于批发业的收入,那么就以生产业为主营业务,然后对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如果符合小型企业标准那么就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当然,如果符合微型企业标准也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因为《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微型企业可以参照执行。

(2)如果我是外资企业那么能不能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这里是从企业性质角度来讨论的,执行标准是不管该企业是个体户还是个人独资企业或外资企业,只要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小型企业标准那么就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3)如果我是小规模纳税人能不能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这里是从纳税身份角度来讨论的,执行标准是不管该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要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小型企业标准那么就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4)如果我是商业企业,能不能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这里是从不同的行业角度来讨论的,执行标准是不管该企业处于哪个行业,只要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小型企业标准那么就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标准的唯一条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当然以下四个为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定:

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小企业;金融机构或其它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已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

其他说明:符合条件的小企业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不可同时参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未做说明的业务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处理。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我国会计法规中的位置问题

图1 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我国会计法规中的位置

从上图中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现有会计法规体系:其中会计法处于最高地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订并颁布;其次是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由国务院颁布;然后就是小企业会计准则,跟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处于同一个层次;最后一个层次是会计工作管理制度与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从图中我们可以看到小企业会计制度已经从我国的会计法规中退出。关于小企业会计制度废除的原因,如比国家没有监督、企业自身没有概念、、以前的会计准则或制度,会计处理方法很相似等,希望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执行中能借以为鉴。

下面来讨论一下每一准则、制度的适用范围: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小型微型企业、其它大中型企业;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小型微型企业;会计制度、行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其它大中型企业。通过以上分析,希望企业能了解执行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符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三、目前我国小企业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问题

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经济成分,党中央高度重视其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提出了扶持小企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措施,然而很多小企业主对此不是很了解。以下是目前我国小型企业所能享受的主要的优惠政策:

(1)财综[2011]104号文件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2011年11月1日小企业中的个体工商户,流转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月销售、营业额不超过20000的不用交流转税,超过全额征收。

(3)财税[2011]105号:小型微型企业与金融机构签定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本通知自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4年10月31日。

(4)关于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可按20%或10%交纳企业所得税,但此处小型微利企业跟(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不同,此处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标准认定的。

满足以上标准的小型微利企业2012年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万的,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万的过(包括6万)的,按20%征收企业所得税。当然除此之外还要求这里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按查账征收,同时财务核算要健全。

通过以上介绍,特别是关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我们可以看出,要想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最好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科学建账,改核定征收为查账征收。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利弊问题

《小企业会计准则》从开始筹划到后面全国范围的征求意见再到最后出台,历经两年之久,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然而万事万物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也是如此,在实施过程中有利也有弊。

(一)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好处

财政部颁布《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对小企业扶持政策之一,通过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可以:

帮助小企业建账建制,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内外部风险控制能力,更好的适应市场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

帮助小企业减轻税负,享受税收优惠。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能够给税务部门提供完整账簿,税收方式从核定征收转为查账征收。查账征收企业根据实际利润纳税,既享受税收公平,又能减轻税负。另外很多税收优惠政策只针对查账征收的企业,如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新准则的小企业就有机会享受到税收优惠。

帮助小企业融资,解决资金问题,为企业生存和发展壮大提供必要条件。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会计核算健全,银行优先提供信贷支持。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提供的财务报表能够全面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直接被银行征信系统使用,有利于企业贷款。

(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弊端

不利于小企业选择编制高质量财务报表。虽然《小企业会计准则》省却了小企业选择和判断的过程,但实际上也剥夺了小企业选择的权力,不利于小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高质量并反映本企业财务信息的财务报表。

准则之间的转换成本会相对较高。由于《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之间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进行相互转换,但因两者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转换成本相对较高。

五、小企业及相关部门应对措施问题

今年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正式的执行是第一年,要想取得预期目标,不仅需要小企业自身努力,还需要政府等各部门参与,特别是税务部门和银行,因为他们不仅是推动执行方,更是受益方。

(1)小企业自身应加强对会计工作重视,对会计人员进行专业的训练与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新旧准则的转换;同时加强财务管理,依法纳税。

(2)财政部门加强对《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的监查力度 ,出台相应的指导配套措施。同时继续做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培训工作,加强建设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会计核算工作顺利实施;工商行政部门在年度检验时,引导小企业按新准则提供财务报表。

(3)税务部门提高征管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及时调整企业征收方式,体现税收公平。按照税法要求企业纳税调整引导小企业建账核算,享受优惠政策。

(4)银行及金融机构提升贷款和风险管控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对会计核算健全、信用好的小企业,优先提供信贷支持。企业贷款时可要求按会计准则提供财务报表,同时考虑非财务因素,全面考核企业经营情况 根据准则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及时调整和完善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体系。

(5)社会组织中,代账记账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软件提供商协助小企业执行新准则。教育机构:改变目前学校的会计教学内容、方式,增加《小企业会计准则》课程;中小企业协会协助财政部门宣传和普及培训,完善服务机制,创建服务平台,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总之,《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需要全社会相关部门的参与,只有各相关部门或相关利益群体积极配合才能实现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狄灵瑜。建立健全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思考[J].财会月刊,2011,(01).

[2]孙光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目标与模式选择[J].会计研究。2009,(02).

[3]滕寒梅。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问题探讨[J].商业会计,2010,(05).

[4]刘霁。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之我见[J].会计师,2010,(06).

[5]万红波,刘春燕。 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问题探讨—基于IFRS FOR SMEs的启示[J].财会月刊,2010,(17).

[6]坍檀。小企业会计准则,何去何从[J].财会学习,2010,(05).

[7]汪健。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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