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协议书【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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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协议书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书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一般协议书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辛苦为朋友们带来的8篇《股东协议书》,亲的肯定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公司股东投资协议书 篇一

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

联系方式:

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鉴于: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向公司投资,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其中以乙方名义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登记的出资额为________万元,占投资比例%,该项出资全部由甲方实际投入,乙方并不实际出资。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甲方作为隐名股东的权利,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签订该隐名股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以乙方名义出资的________万元全部由甲方实际出资。甲方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实物)。甲方出资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全部到位,并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明。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

二、甲方享有完全的公司管理参与权、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权益,并承担投资风险。乙方不享有公司管理参与权,也不享有股息及其他股份财产权益的分配,不承担投资风险。

三、乙方作为显名股东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若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则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

四、乙方应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披露甲方及本协议的存在,使公司认可甲方的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

五、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方享受公司股东权益,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

六、若公司与第三人出现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乙方不承担实际股东责任。

七、乙方应积极配合办理公司登记设立及其他法定的相关手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八、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遇见的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除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其他股东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十、乙方不得利用显名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在本地区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十一、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股东协议书 篇二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以下简称)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企业)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企业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企业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企业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企业是依照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企业。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企业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企业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企业股东。企业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企业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企业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企业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企业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企业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企业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企业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企业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企业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企业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企业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企业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企业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企业形式及修改企业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企业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企业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企业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企业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企业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企业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企业财产;

(五)不得挪用企业资金,或擅自将企业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企业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企业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企业资产为企业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企业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企业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企业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企业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企业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企业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 的长短,以及与企业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企业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企业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企业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企业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企业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企业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企业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企业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企业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企业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企业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企业合同,致使企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企业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企业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企业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企业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企业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企业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企业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企业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企业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企业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企业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企业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企业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企业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企业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企业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企业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企业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企业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企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企业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企业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

企业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企业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企业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企业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企业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企业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企业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企业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企业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企业登记,并公告企业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企业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企业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东协议书 篇三

甲方:(网吧所有人,管理决策人。)

乙方:(网吧入股人,共同经营人。)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入股出资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网吧的名称,经营场所位于。

二、经营范围:。

三、甲、乙双方的姓名

1、甲方:

2、乙方:

四、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出资方式及数额

1、甲方以(网吧营业执照和20台电脑)出资,折合人民币元;

2、乙方以(20台电脑)出资,折合人民币元;(乙方给予甲方(壹万伍仟元整)做为入股保证金。以保证在经营期限内不退股,待经营期限届满乙方退出股份时矛以返还。)

3、甲、乙双方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网吧经营期间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

六、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网吧一般在_____进行财务结算,甲方按_______分取利润或分担亏损;乙方按______分取利润或分担亏损;(未经协商同意单方面造成损失由个人按实际损失承担)

七、退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入股人可以退股:

1、经营期限届满,乙方不愿继续经营;

2、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3、经营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退股;

4、甲,乙双方发生难于再继续股份经营时可以退股。

5、乙方退股需提前__月告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解散与清算

网吧股份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愿继续经营的;

2、甲,乙双方决定解散;

3、经营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双方解散后,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结算。

5、经营终止后,甲,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九、经营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双方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由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份,自双方签名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股东协议书 篇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为了充分贯彻党的三农政策和方针,以及调整农业产业化种植结构,通过争取政府资金的大力扶持,从单纯的粮食种植结构向多元化的果树、农副产品种植、养殖结构发展;同时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提高农民收入,保证经济长远发展。经鱼进三组全体村民的一致商量研究后决定组建祥云县三鑫贵龙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公司与农户种植合作的相关事项,经两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

1、以土地入股合作社,承包费每亩 1000 元;承包的具体费用没有说清楚应该是每年每亩多少元或是三年总共多少元。表达不清晰,应该是这样表达,乙方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将土地交由甲方管理,甲方每年给予乙方多少的承包费用。

2、农户承包,承包费每亩 1500 元。

3、关于土地抓阄的相关问题,为了公平及资源的优化配置,每户只能用自己的户头抓一份阄;入股不参加种植的农户不能参与抓阄且不能把自己的户头挪给其他农户用。

4、种植项目统一由甲方经营管理,采取统购统销的方式,在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乙方必须服从公司的管理,否则公司有权与乙方解除合作关系。若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需负责承当甲方的损失。

5、甲方为乙方种植水果提供指导性服务,及时为乙方提供挖沟定植、优良树种(成活率达到95%)、肥料、农药、科技培训、信息推广和技术指导。乙方必须确保果树种植面积的落实,品种的规范,积极主动配合公司做好果树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果实质量符合公司收购标准。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果实的质量不符合收购标准,甲方不负责承担责任,因甲方的指导不及时或者提供的树种、肥料等服务出问题,造成果实质量不达标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6、为保证果树品种不外流,在进行果树修剪时,禁止将修剪枝条带出种植园区,必须统一集中销毁,一经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每次罚款1000元,如对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利向乙方进行追偿,违者罚款1000元。

第二条,合作时间

1、合作期共计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作期内,甲、乙两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除合作协议,终止合作关系。

第二条、公司启动资金来源

公司前期启动资金共计 元,先由我组组员 李文林 垫付,待公司产生销售收入时分期支付偿还李文林所垫付款项。

第四条、销售方式

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对合作农户生产的果实进行统一收购,统一销售,农户不得私下进行销售。

第五条、利润分配方式

1、公司从20xx年开始按照全年产生的利润总数的 %的比例提成作为公司利润。同时,公司将按照全年产生利润总数的 %的比例作为合作农户的利润分红,合作农户分红方案另行制定,土地不入股的合作农户不能分红。

2、公司未来将根据利润提成情况,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村里没有参与种植合作的农户、老年人、大学生以及全村公共事业建设资金。

第六条,甲方应努力加强合作社自身管理,把握市场信息,搞好市场营销,发挥市场优势,充分调动合作社创效增收的积极性。

第七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两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两方壹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签章)

签约代表:

乙方: (签章)

签约代表:

二0 年 月 日

股东协议书 篇五

***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新增股东)

鉴于:

(1)***股份有限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股份总额为***万股;

(2)甲、乙、丙、丁方系***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股东,甲方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乙方持有***股份有限公司***万股,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丙方持有***股份有限公司***万股,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丁方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

(3)***股份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本协议所指的增资扩股方案;

(4)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在满足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认购***股份有限公司增发的股份。

为此,各方经过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第1条 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述措辞在本协议中应有以下意义: 1.1 “目标公司”是指拟定向增发的***股份有限公司。 1.2 “目标公司原股东”是指甲方、乙方、丙方、丁方。 1.3 “新增股东”是指戊方。

1.4 “增资扩股”是指目标公司增发股份,目标公司甲、乙、丙、丁四方及新增股东出资认购目标公司增发股份的行为。

1.5 “增资认购行为生效日”是指目标公司将增持的股份登记于目标公司股东名册之日。

1.6 “本协议生效日”是指各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 第2条 关于目标公司

2.1目标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00.00)元。

第3条 增资扩股

3.1根据目标公司***年***月***日的股东大会决议,目标公司总股本拟从万(00,000)股增加至 ( 0,000)股(注册资本由 增加至 元)。本次新增股份数为贰仟万(20,000,000)股(增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两仟万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肆元伍角(¥4.50),合计认缴出资额为玖仟万(¥90,000,000)元,溢价部分列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全部认缴出资由增资认购股东以现金形式缴付。其中:

甲方出资人民币***元,认购新增股份***万股; 乙方出资人民币***元,认购新增股份***万股; 丙方出资人民币***元,认购新增股份***万股; 丁方出资人民币***元,认购新增股份***万股; 戊方出资人民币***元,认购新增股份***万股。

3.2在本协议书生效后,增资认购股东须在本协议第4.1条规定的时间缴清所认缴的出资。

3.3增加注册资本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万(¥0,000.00)万元,股本总额变更为 (000)股,其股东及股本结构变更情况如下表所列示:单位:万股

3.4本协议书生效日至增资认购行为生效日,目标公司现有股东应确保目标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3.5目标公司所属的资产:

分红协议 篇六

甲方:________厂(个体经营者)

乙方:共4人。

1、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及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 虚拟股(干股):指__________厂(个体经营者)名义上的分红比例,虚拟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__________厂(个体经营者)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2 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

1.3 乙方:指以上具体4人,协议中关于乙方的约定对乙方中任意1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2、分配方式:

2.1 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每年分配给乙方共36%的虚拟股(干股),乙方4人每人平均分配9%的虚拟股(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36%平均分配给乙方4人。若当年4人每人按9%的比例分红所得少于人民币1.5万元的,则甲方将当年分配给乙方的虚拟股(干股)提高到40%,即乙方4人每人分红10%,无论每人10%分红所得是否高于人民币1.5万元均为最后分配结果。

2.2 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2.3 乙方取得的甲方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

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36%或40%的股权,不得以此虚拟股(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虚拟股(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2.4 乙方任意1人或多人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乙方中任意1人或多人离开甲方,则本协议对乙方已离职的具体个人自动失效,对乙方其他在职人员继续有效。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但当年的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已离职的具体个人,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乙方其余人仍按每人9%,不足1.5万元的按10%的比例进行分配。甲方会在乙方有人离职的情况下,选择新的符合条件的人加入奖励行列,尽量使乙方人数长期维持在4人。如有新人加入,则甲方和乙方重新签订与本协议内容相同的新协议,仅在乙方具体名字上有所变更,若有其他变更则以新协议所述为准。

2.5 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干股)同时,仍然按照人民币2500元/月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3、权利义务:

3.1 乙方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3.2 乙方需组织、管理甲方技术服务和业务拓展工作,以适应生产经营的需要;

3.3 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积极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4 在执行协议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或其附属文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5 乙方4人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

3.6 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节,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乙方对甲方所报的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4、协议期限:

4.1.本协议期限为2012年度及2013年度,2013年底协议终止。

4.2.协议到期终止后,甲方根据两个年度的经营情况决定是否签署新的虚拟股(干股)分红协议。

5、协议解除情形

5.1 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5.2 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5.3 除以上5.1、5.2条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协议2.4条的规定处理。

5.4 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6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6、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7、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规定。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8.3 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六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每人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签章)

授权代表人:________(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1:签字: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2:签字: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3:签字: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4:签字: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分红协议 篇七

股份分红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系甲方的骨干技术管理人员,甲方为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干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虚拟股(干股):指甲方名义上的分红比例,虚拟股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甲方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2.分红:指甲方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

1.3.乙方:系甲方的骨干技术管理人员,受聘于甲方公司负责工程设计和公司管理工作。

2、分配方式:

2.1.甲方在协议期限内,按月(每月底最后一个星期五前后)向乙方支付工资贰万圆人民币,每年分配给乙方15%的虚拟股(干股),即甲方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15%(前期按月支付的工资从中扣除)支付给乙方。若当年乙方按15%的比例分红所得少于人民币贰拾肆万圆的,则甲方前期按月向乙支付的工资(合计:贰拾肆万圆人民币)为当年最后分配结果。

2.2.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没有可分配利润甚至亏损则没有分红,乙方仅获得工资收入。

2.3.乙方取得的甲方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该虚拟股(干股)分红比例,没有任何实际股份作为分红依据,即乙方按上述比例分红,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15%的股权,不得以此虚拟股(干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乙方亦不能以其虚拟股(干股)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2.4.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被甲方解职的,或者其他任何因为甲方或乙方原因而使乙方离职的,基于本协议的奖励性质,双方认可;乙方离开甲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但当年的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

2.5.签订本协议不影响甲方和乙方的正常劳动关系,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干股)同时,仍然按照人民币20000.00元月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正常休息时间。

2.6.为方便乙方开展工作,甲方为乙方带给代步车辆一台,生活住房一套,为其子女安排上学。

3、权利义务:

3.1.乙方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

3.2.乙方需组织、管理甲方技术服务和业务拓展工作,以适应生产经营的需要;

3.3.乙方需保证胜任并用心完成甲方的工作,用心努力为甲方创造利润;

3.4.在执行协议过程中,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或其附属文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5.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领衔开展设计类业务,以便与甲方的生产与工程业务信息构成互补,用心提升甲方在钢结构领域的知名度。设计类业务收入归乙方支配,不纳入公司业务收范围之内。

3.6.甲、乙双方对甲方的盈亏状况进行监督,每月一小结,每季度中结,年终总结,以统计出实际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乙方对甲方所报的合理开支应充分尊重,予以认可,若有遗漏,允许甲方在分配之前补充。年终税后可分配的净利润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4、协议期限:

4.1.本协议期限为伍年(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4.2.协议到期后,在甲、乙双方未签订新的分红协议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5、协议解除情形:

5.1.因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

5.2.乙方在本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经甲方同意的,双方可解除劳动关系,本协议同时终止。

5.3.除以上5.1、5.2条规定外,在任何状况下,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本协议也随之终止。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本

协议2.4条的规定处理。

5.4.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6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6、保密义务:乙方对本协议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以及分红等状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7、争议的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相关争议,双方应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其他规定:

8.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8.2.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8.3.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分红协议 篇八

股份分红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乙方职责

1、负责对甲方生产和技术质量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2、对甲方生产所用物资的监督和管理。

3、配合甲方上级部门的指导和评审工作。

4、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外泄甲方的各种经营报表。

5、签订本协议开始,不得在甲方以外的公司担任职务及从事工作。

二、甲方职责

1、按时发放本协议签订的工资及年终利润分红。

乙方自年月日起,工资8000月,年终利润分红于次年1月财务报表核定后统一发放。

2、每年年终前向乙方出示年度销售报表及盈方报表。

三、乙方协议入股分红说明及计算方式

1、乙方以现金五万元入股属于经营性投资分红,不属于股权固资投资。对于公司中层干部,公司最高给与五万元经营投资股本。

2、甲方资产为实时、实际进入公司财务固资为准,乙方以人民币五万元现金入股甲方每年年末资产利润分红,本次乙方入

股金额只用来计算年末税后利润分红,与公司股权股本无关。(双方协议商定分红时:乙方按投入人民币五万元整,公司送五万元整,共计壹拾万元整做为乙方经营性投资款进行计算分红)

3、计算方式:

分红金额=税后可分配利润-分红率

分红率=投入资金(10万)资产额

四、分红规定及撤股说明

1、乙方所投入的人民币五万元整(¥50000.00)五年后能够自行决定是否撤股。如入职五年后需撤股,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则甲方以乙方原始入股资金三倍共计壹拾五万元整(¥150000)给予乙方,今后乙方不参与甲方任何分红。如不撤则默认延续。

2、甲方需有税后可分配利润才分红,如当年亏损则当年不分红。

3、乙方如在协议期内中途离职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革职、降级的将无法享受本协议的分红所得。如乙方不满五年离开公司,离职当年不得参与利润分红,甲方只对入职时五万元经营性投资款项撤资。

4、以上乙方在甲方的分红,仅仅是甲方年终利润分红的奖励,与股权股本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持有相应的投资股权。

5、乙方离开甲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四、其他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共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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