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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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了某次活动以后,我相信大家都是有收获的,那么将这些记录写在活动总结中,让自己铭记于心吧。那如何写一篇漂亮的活动总结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6篇《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希望能够给您提供一些帮助。

关于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心得 篇一

通过对新“安全生产法”的深入学习,认识到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让我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习近平主席也曾做出重要指示,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从此可以看出国家对安全生产更是愈加重视。下面是我关于安全的一些感想。

新法中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对于我们电力工作者来说,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所面临的各种问题,明确“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的工作要求。

公司一直强调,各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制度,强制要求每一位员工按照“十不干”、“十严禁”进行作业。

作为一名特高压输电运检工,必须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起来,要加强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严格按照本质安全工作要求,开展日常生产工作提升安全意识,杜绝违章行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能否把运维工作安全持续的开展是每一位输电工人的责任和义务。

关于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心得 篇二

为了切实推进2022年度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作,近期七三三处再次组织全处职工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进行培训。通过此次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让我更加深刻地了解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安全是储备事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充分发挥储备“稳定器”“压舱石”作用。安全事故就像一只老虎,我们从事危化品作业管理,如同经常从“老虎”旁擦身而过,所以我们要把“老虎”关在笼子里,还要经常检查笼子是否牢固。我认为要切实保障安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形势

提高政治站位,准确认识形势。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形势,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生产现场的事故整体预防能力,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务求实效。

二、要切实提高职工思想认识

在工作中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隐患就是事故& www.baihuawen.cn rdquo;的意识,抓早抓小,定期查摆问题隐患。切实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因此,作为一线职工更要提高警惕,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是关键。

三、要加大安全管理执行力度

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注重执行能力建设,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树立安全生产工作“没有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和“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时刻对各类风险和隐患保持高度警觉,筑起坚固的防范之墙,遏制一切事故的发生。我们要着力在守牢安全底线,维护稳定大局上下功夫,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进一步深化“两个大”专项行动,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隐患的排查治理。

四、要切实抓好油库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因此,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员开展全面、全方位的危害因素排查活动。针对排查出的危害因素,及时制定风险消减控制措施,并充实、完善到操作规程中,作业人员需按技术标准进行操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油库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因此,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全员参与,要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抓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增强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思想转变,从而有力促进油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对新安全法的学习,不难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之一。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新安全生产法第五章 篇三

第七十六条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第七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第七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七十九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第八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八十一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第八十二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八十三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第八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新安全生产法培训心得体会 篇四

我是xxx换流站2021届新入职的一名检修人员,对于新《安全生产法》的出台,换流站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下面我结合学习内容谈一下自己的收获与感悟。

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

还记得入职刚进入换流站的时候被告知的第一个词就是“安全”,并发给我们安全工作规程,通过对“安规”的学习,我发现里面的每一句话都是电力工作者血的教训,这一本书突然变得沉甸甸的。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是出自《韩非子。喻老》中的一句话,后来广为流传,并演变成为今天的一条哲理成语。这句话深刻揭示了千里长堤虽然看似十分牢固,却会因为一个小小蚁穴而崩溃的道理。更是警示我们世人,事情的发展是一个由小到大的过程,当存在微小的安全隐患时,如果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正确及时处理,就会留下无穷的后患。作为特高压一线基层职工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不断提高自己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安全无小事,身边处处要安全。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及时处理好不安全因素,避免事故或灾难的发生。

xxx换流站组织站内集中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开展班组学习等多种学习方式,通过绘制漫画、在线答题和播放《安全生产法》宣传片进行日常宣传工作。近期,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让我深刻感悟到安全生产是一切的前提,对待安全问题要防微杜渐,注重细节,预防为主,我们要牢牢树立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五

新《安全生产法》将于20xx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关于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心得 篇六

当前全段正在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活动,我们要眼睛向内,认真检视自身在安全生产上的不足与漏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积极提出自己在安全生产上的意见与建议,集思广益,为我段继续完成日后的安全生产贡献力量。

通过安全生产法培训教育,使我对安全有了深刻的理解和感悟。让我充分认识到了在工作中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在以后的学习中和工作中要不断提高技能、技术和防范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敬畏生命、敬畏规章、敬畏安全,让安全持续伴随我在单位成长、奋斗。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6篇《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更多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差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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