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制度(最新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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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6篇《公司考勤制度》,如果能帮助到亲,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考勤管理制度 篇一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良好的出勤习惯,提高工作效率、特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1上述作息时间如有调整,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公布。

3.2考勤内容

3.2.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3.2.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2.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2.4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全月累计不得超过10分钟。否则按每分钟3元扣款。

3.2.5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超过30分钟,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3.2.6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扣除本月绩效工资。

3.2.7旷工半天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3.3打卡管理

3.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分部考勤由分部行政文员或负责人考勤,并于次月1号汇总统计传递给人力资源部。

3.3.2公司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3.4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加班时间打卡。

3.4.1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以及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

3.4.2因公出差。

3.4.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3.4.4紧急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核准者。

3.5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加班均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一天论处,并按其情节轻重酌以惩处,直到除名。

3.5.1委托他人代打工卡(代理人同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

3.5.2有涂改情况者。

3.5.3故意毁坏工卡者

3.5.4伪造工卡者。

3.5.5偷窃、毁损他人工卡者。

3.5.6自签工卡者(按次计算)。

3.5.7替他人签卡者(双方均论处)。

3.5.8遗失工卡者。

3.6有下列行为者,给予罚款处理。

3.6.1工卡遗失补发一次扣款5元。

3.7上下班、加班忘记打卡或其他原因未能打卡者,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时前亲自呈人力资源部总监签卡;未打卡又不签卡的,当月不结算薪津。

3.8上班均应于规定时间前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办私事,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除按擅离职守论处外,并给警告一次处分。

3.9上、下班忘记打卡者,按本规定3.7项签卡,否则,按本规定3.2.4 /3.2.5项处理。

考勤规章制度 篇二

职工考勤管理制度1总则根据一九八O年国家水利水电部生产司制定的《发电厂考勤管理试行办法》、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云南省《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实施细则》和《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电力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2职工的基本职责

2.1全体职工必须模

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统一规定的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内不得做私活、办私事、中途溜号、脱岗窜岗或未经批准从事其他社会活动。

2.2工作时间

2.2.1上、下班时间:公司机关执行每周5天工作制作息时间,其余生产单位执行本单位作息时间,不得随意改变和违反。具体时间按各单位规定的新工作制度严格执行。

2.2.2上班时间不按时到岗位的,视为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

2.3工作时间职工不得个人之间互相协商调换工作,该上班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该休息不休息的按休息对待。

2.4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和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一律不准携带小孩到生产工作岗位,如有带小孩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2.5倒班职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得回家吃饭,严格按交班制度执行。

3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3.1凡职工因病、丧、婚、探亲、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方可交清工作手续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3.2事假:职工因事请假,各生产单位一天以内由值(班)长批准,五天以内(包括五天)由上一级领导批准,五天以上由单位(部门)领导批准;公司机关5天以内(包含5天)由各科室批准,5天以上由公司领导批准。

3.3病假:凡需请病假的必须持有医院证明才能请病假。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由各单位(部门)领导审批,三天以上需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确需住院治疗的,凭特约医院证明,经单位(部门)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3.4婚、丧、探亲、产假由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经所在单位办公室核准。

3.5工伤假:职工因工负伤,由特约医院出据证明,确需休息者,视为工伤假,一律由厂司领导审批,各部门在五天内出据工伤事故报告报公司备案,否则视为病假,其后果由部门负责人承担。

4请、消假的具体规定及工资待遇:

4.1事假

4.1.1请假期间,遇有休息日,法定节日不另给假,统一按事假计算。按本人的基本工资、奖金除以22天按实际上班天数计发。行政人员事假每季不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6天,经批准的事假不扣工资,当季有效,不得提前使用,跨季允许五天,平时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不发加班费。节日,休息日不能休息的发给加班费,超过事假天数的按上述规定扣减工资。

4.2病假

4.2.1具体规定

4.2.1.1职工因病请假,腊庄发电厂须由厂医务室或特约医院诊断出具休息证明,经电厂领导批准,其余单位(部门)须由指定医院出据证明并报经单位(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休息,否则视为事假。

4.2.1.2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外出人员除外)一律在指定医院或特约医院就诊,自行到其他医院就诊开据的病休证明一律无效。

4.2.1.3职工患病,除领导批准到外地医院治疗和休息外,一律在指定地点治疗和休养,否则视为事假。

4.2.1.4职工在探亲假,事假期间,临时发生急诊,确实不能按时返回单位,必须就地医疗的,须持有当地乡(镇)以上医院的急诊证明,药费收据,回单位后经部门及班组负责人批准,可按病假处理,但最多不得超过6天,急诊后应立即回单位。遇有特殊情况仍不能返单位的(住院除外),除县级人民医院(农村乡<镇>以上医院)的急诊证明外,还需凭化验报告,透视报告及其他物理检验报告,同医疗单据一并交单位医疗部门或特约医院审验后,再交所在部门审核批准,可按病假处理,但最多不得超过5天。

4.2.1.5长期病休职工,病假连续在三个月以上,病愈要求上班者,必须经医院提出病愈诊断证明,经部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上班。上班后三个月之内,旧病复发,前后病假合并连续计算。

4.2.1.6长期患病全日休息一段时间后,经医务部门诊断,建议半日休息时,在半休期间两天按一天病假计算,其全休假天数应连续合并计算。

4.2.2病假的工资待遇

4.2.2.1假期在5天(包括5天)以内全额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奖金及综合补贴除以22天后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

4.2.2.2假期在5天至10天(包括10天)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按95%计发,奖金及综合补贴除以22天后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

4.2.2.3累计假期在10天至30天(包括30天)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按90计发,假期在一至三个月的技能工资按85%计发,三至六个月的技能工资按75计发。假期超过半年的工资只发技能工资的70%,假期在一个月以上的岗位工资全部扣除。

4.3婚、丧假

4.3.1具体规定

4.3.1.1凡正式职工本人结婚或父母、配偶、子女等

直系亲属丧葬时,由部门领导批准(遇有星期日、法定节日,探亲假日不另补给假),如必须到外地办理的可给予路程假,路程假按事假处理。

4.3.1.1职工本人结婚,婚假三天,晚婚按国家规定执行。

4.3.1.2根据本县的具体规定,丧假为7天,只限于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路程假另计,经批准的婚、丧假工资照发,途中车、船费全部由职工自理。

4.3.1.3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婴儿死亡,不享受丧假。

4.3.2婚、丧假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享受原岗位待遇,月生产奖金除以22天后按请假天数计扣

4.4产假、哺育假

4.4.1按照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正常妊娠八个月以后才可请产假。产假天数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产假期满必须回单位办理哺育假手续,哺育假满按时回单位到所在单位办公室销假后回单位,由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工作。产假,哺育假天数合并连续计算为两年。

4.4.2工资待遇

4.4.2.1产假期间全额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及综和补贴(含难产假、多胞胎生育假)。

4.4.2.2哺育假期间只享受技能工资及综和补贴,不足300元按300元计发。

4.5探亲假:

4.5.1具体规定

4.5.1.1符合国务院规定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必须在使用探亲假半月前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各部门应根据生产需要,提前做好安排,部门领导批准后,交办公室办理手续,交考勤员登记考勤。探亲假必须是一次性享受,如确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安排工作而不能按时享受者,可按加班处理。

4.5.1.2探亲假以本人所在地工作地点为准,通公路的在25公里以外,不通公路的在15公里以外,方可享受(在见习期,熟练期等未转正期间的职工不享受探亲假)。路途以本人所在地点开始计算。

4.5.2探亲假全额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奖金、综合补贴除以24天按实际上班天数计发。

4.6工伤假

4.6.1凡职工因工负伤,医生证明需要休息者算为工伤假,

4.6.2工资待遇

4.6.2.1工伤住院治疗期间,仍享受原岗位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技能工资)待遇、综合补贴及月生产奖。4.6.2.2工伤疗养期在半年内月生产奖金发50。

4.6.2.3工伤伤疗养期半年至一年内不享受奖金。

4.6.2.4工伤疗养期在一年(不包括一年)以上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6.2.5因抢险,舍己救人而发生的工伤,事迹突出的给予特别奖。

4.6.2.6非工伤按病假对待。

4.6.3工伤、非工伤划分规定。

4.6.3.1工伤

4.6.3.1.1公差乘车,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负伤者。

4.6.3.1.2从事本职工作或领导指派的工作中发生事故而负伤者。

4.6.3.1.3集体乘车开会,听报告,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而负伤者。

4.6.3.2非工伤。

4.6.3.2.1乘车办私事或游玩,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者。

4.6.3.2.2违反交通规则而负伤者。

4.6.3.2.3做私事(私活)发生事故而负伤者。

4.7补充规定

4.7.1学徒工、实习生在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请主管领导批准,但最多不得超过十天。学徒在学习中途因事故停止学习连续在两个月以上的,其停止学习期间不计为学习时间。

4.7.2凡经批准请假的职工,假满后必须按时回单位上班,不得借故超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单位工作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路程在25公里以外的可以来函办理)探亲假超期不应在路程假期内来函续假。

4.7.3凡经批准请假的职工,离单位前要到考勤员处进行登记,交验请假手续证明,回单位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并报知考勤员,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旷工处理。

4.7.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按计划生育休假对待,休息期间按事假处理,均不享受生育假待遇。

5旷工的具体规定

5.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5.1.1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

5.1.2假期满未续假或未经批准而超假者(交通、天气等意外事故除外)。

5.1.3服从工作调动和工作安排或调动工作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

5.1.4造事实,假报情况或盗窃、涂改、制造证明请假者。

5.1.5作时间擅离职守,做私活、办私事者。

5.1.6勤后无故不干活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工作者。

5.1.7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欧者。

5.2旷工的处理

5.2.1两日内,每天扣两天的日工资,扣除当月奖金及综合补贴的30%。

5.2.2四日内,每天扣三天的日工资,扣除当月奖金及综合补贴的50%。

5.2.3日以上(包括五日)取消当月岗位工资、奖金、综合补贴。技能工资除以24天按实际旷工大数的R倍计扣。

5.2.4累计十日(包括十日)以上者,停发当月全部工资,扣除半年奖金。

5.2.5累计超过十五日(包括十五日)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给予除名处理。

6加班

6.1原则上一般不加班,因生产和工作的特殊需要,职工在法定假日,星期休息或平时延长工作时间长达4小时以上,视为加班。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不能安排补休;只享受加班补贴,少于4小时的发给补助1元,超过4小时的按一天加班计发补贴。

6.2法定假日,星期休息日的加班可安排补休和冲减事假天数,剩余天数按规定计发加班补贴。

6.3加班费发放的标准:以岗位工资为标准按《劳动法》的规定计发。

7考勤办法

7.1职工考勤以值(班)为单位,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应经常深入值(班)进行检查和现场协助考勤员。考勤员必须认真负责地逐日填好考勤表。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7.2考勤员要认真负责不得凭回忆填报,必须如实填写考勤表,全面切实反映当天的出勤情况。如果星期天值班,按出勤记录,星期天休息或请假,按实际记勤,不得互相调换。

7.3全体职工的各月考勤一律按规定时间汇总,同时做好上报工作,交由办公室办理考勤统计,保证工资按时计发。

7.4职工工作调动所需时间,厂内调动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月,调入职工一律以原单位介绍信的收到时间为准。

8本考勤制度与《岗位技能工资实施细则》配合执行,凡《细则》未规定的以本制度的规定为准。

9本考勤制度以发布之日起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 篇三

一、全体员工每日的正常工作时间一律以8小时为原则。上班时间公司视天气及生产需要而定,并做好事先通知。

二、每加班15—45分钟(包括45在内)记为半小时,超过46-59分钟以1小时计算。

三、考勤规定

1、迟到

上班前3分钟内不到工者视为迟到。

l 每迟到一次扣人民币5元。

l 迟到6-10分钟(指正常到岗时间后6-30分钟)以旷工1小时计算,超过半小时记旷工一天。

2、早退

下班时间未到或未经公司许可而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每早退3分钟内记旷工1小时,如超过半小时为旷工一天

3、旷工

公司员工未经请假不上班者为旷工,旷工按三倍工价扣除。

l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不到工者均以旷工论处。

l 考勤员私自更改考勤记录的,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2日论处。

l 连续旷工三天者公司将做无条件除名处理,并扣除当月应发工资的10%。

4、事假/病假

员工请病、事假需遇严重生病或重要事情的情况下可申请,但必须事先批准,未经批准自行休假者将做旷工处理

l 生产工需请假者,填写请假条由当班组长或生产助理批准,假期超过三天需上报部门负责人。

l 班组长需请假者,填写请假条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四、休假规定

全年节日为七天,春节初一、初二、初三;五月一日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一天。春节期间当班人员工价按三倍计算,其它节日期间当班人员工价翻倍计算,若有其它休假,另行通知。

五、员工请假规定:

请假均以书面申请,批准人可酌情批准,假满销假,延假续补,否则按旷工处理,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六、考勤方式:

按照考勤本要求详细记录,月底统计填考勤统计表,并由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于次月3号之前提交行政部。

以上制度自公布日起开始执行,望每一位员工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考勤规章制度 篇四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考勤制度,特此订立此管理方案,望全体员工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请假制度

1、请假两天以内的由部门组长批准,请假三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二、病假制度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上班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三、事假制度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提出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事假当日不支付工资。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4、事假期限期满未返岗的,按旷工计罚。

四、年假制度

1、根据国务院出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必须先休完,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已提出离职申请的员工,如还有本年度没有使用完的带薪年休假的,部门经理须安排其休完当年年休假后办理离职手续。

五、婚假制度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满足在本单位工作期间领取结婚证,且须在领取结婚证后1年内申请,否则视为放弃休假。

2、由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休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六、产假制度

1、员工休产假前须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户口本、诊断证明等有关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并提供员工本人签字确认的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人力资源部存档。如无法提供以上证明原件而休产假的均按照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2、女员工怀孕流产的,应根据医院诊断证明,妊娠不满四个月的,给予15天的产假;妊娠在四个月以上的,给予42天的产假。

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根据《XX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有X日产假。男员工依法享受陪产假。

4、难产可额外再享受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七、丧假制度

1、员工的亲属(配偶、子女、本人或配偶的父母)亡故可以申请3天(自然天)有薪丧假。

2、丧假期间工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八、旷工规定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九、迟到与早退制度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 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特别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1)08:30—17:30(午餐时间:11:30—13:00)。

(2)8: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7:3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十、打卡制度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时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风险提示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十一、加班、调休制度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夜宵。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考勤管理制度 篇五

煤矿人员考勤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一、通风矿长负责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的全面工作。

二、监控室主任负责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工作。

三、地面监控室设3名监控员24小时轮流值班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井下每班必须有一名培训合格的专职维检员24小时在井下轮流值班。

四、维检员每天要认真维护人员定位系统设备,保证系统运行正常,读取准确。

五、持卡人员对标识卡要妥善保管,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损坏、丢失,否则要照价赔偿。

六、井口检身员要对每个下井人员认真检身,查看下井人员携卡情况,对未携带标识卡或标识卡损坏不能读取数据的,拒绝该人员下井并要求及时更换。

七、考勤员每班要与监控员核对下井人数与人员定位系统考勤人数是否相符合,如发现漏卡现象,要通知该持卡人员到监控室更换,杜绝漏卡现象的发生。

八、监控值班员发现人员定位读卡器工作不正常,要及时通知井下维检员及时处理,恢复正常。

九、监控员要认真填写每班定位系统考勤人数和井下实际下井人数,以及其他资料、报表,并存档备查。

十、因维护、监管不到位或发卡人员、监控员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岗位人员要认真负责,发现其他异常情况要立即向监控室主任报告。

十二、维检员每天要认真做好系统的日检查工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出井后填写相关记录报表。

十三、维检员每10天要对系统进行一次巡检工作,查看系统线路设备等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存在问题,保证系统 www.shancaoxiang.com 运行状况良好,符合规定要求。

十四、系统出现故障严重无法处理时,要立即申告县监控室,并及时联系厂商来矿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考勤规章制度 篇六

一、上下班制度

1、按照国家规定,学校执行每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教师每天具体到校与离校时间由学校根据季节另行规定。

2、教师每天上、下午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上下班。值日领导与值日教师按学校规定的值班时间到校,并履行值班职责。

3、值日领导每天按上午、下午到校时间定时清查两次人数,凡规定时间内未到教室、办公室等工作场合者,视为迟到;提前15分钟以上离校者,视为早退;未请假或无故不上班者,视为旷工。另外,上午、下午不定时至少清查一次,未见者视为脱岗事故一次。

二、请假制度

1、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要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有对口医院的医生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请假前须先自行协商调好课,并报教导处备案后,再凭书面请假条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2、请假半天以内由分管考勤工作的领导批准;半天以上两天以内由校长(或指定的领导)批准,中层以上干部请假需由校长批准,二天以上由学区批准。

3、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4、假期完毕或提前中止假期须及时找相关领导办理消假手续,提前终止假期而未消假,视为休完全假;超假未按时上班,视为旷工。

三、上课制度

1、教师须按教导处安排的课表上课,凡因私事请假须将协商调课情况报教导处备案,凡因公事调课由教导处发调课单。

2、无论因公因私,调课行为一旦成立,上课教师须对课堂教学负完全责任;若不经过教导处而私自调课或各种原因造成误课,课堂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学校课表所规定的教师承担。

3、课堂教学“十不准”:不准坐教(因病除外);不准串门聊天;不准接听拨打电话;不准看报刊杂志;不准织毛衣、带小孩;不准以任何借口(如拿粉笔、拿作业本等)离开教室;不准不带教材、备课本上课;不准拖堂;不准酒后上课;不准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办公制度

1、学校实行教师坐班制,除了上课或学校指定的其它工作外,上班时间均要到办公室坐班,因事外出无论时间长短均要向分管考勤工作的领导请假,并告知当日值日领导,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办公期间,不准串门聊天,不准打牌下棋,不准带小孩,不做与办公或教学无关的事情。

3、讲文明,讲礼貌,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大声喧哗,不干扰他人工作。

4、使用电脑时不玩游戏,不聊天,不浏览不适宜的网站。

5、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乱丢乱扔乱吐,不乱写乱画乱张贴,整理好个人办公桌上物品,做到存放有序,整洁美观。

五、会议制度

1、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不随意进出。

2、带好会议笔记本,作好会议记录。

3、会议期间,将移动电话调为振动(或无声方式),会场内一律不允许接听或拨打电话。

4、不讲小话,不看报纸杂志等,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5、每周教师例会原则上不批假。

六、有关规定

1、教师考勤将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婚、丧、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给假,各项工资照发。

3、病、事假须按规定办理好请假手续,不得电话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4、值日领导秉公办事,认真履行当日职责,上、下午各查岗一次。并作好迟到、病、事假、旷工、脱岗失职记载,若出现失职地方,视为脱岗事故一次。

5、每学期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累计最多者,期末综合评估定为最低等。

6、病假超过一个月无法上班者,停发年终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

七、奖惩办法

1、学校每年从学校勤工俭学收入中提取专项资金用于教职考勤管理,奖励对象为在学校上岗的教职员工。

2、设全勤奖,当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现象的,视为全勤。在本校上岗的教职工,学校根据每月的考勤记载,凡出全勤者发给10元的全勤奖,当月考勤奖共发50元。(凡由于学校或上级安排而因公误勤者,不扣全勤奖。)

3、根据考勤记载,每迟到一次或早退一次,每次扣全勤奖1元,超过10次的取消当月全勤奖

4、误课一次扣10元。

5、每人每月允许请事假(病假)半天,不扣全勤奖,超出部分,无论事假和病假,每请假一天,扣全勤奖金10元。旷工半天或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取消该教师当月考勤奖。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6篇《公司考勤制度》,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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