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码管理制度(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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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监管码管理制度 篇一

药品电子监管管理制度

制定目的: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药品真实、可追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制定依据:《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165号);《·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194号)。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药品电子监管工作。

内容:

1、公司应按要求配备监管码赋码和采集设备,生产管理部对所生产的药品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监管码申请,印刷,赋码,数据采集和报送;物流部门对药品的流通进行数据实时报送。

2,监管码印刷需符合国家标准GB/T 14258—2003《信息技术 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技术 条码符号印刷质量的检验》、GB/T 18347—2001《128条码》。监管码应印制/粘贴于产品包装明显可见之处,方便扫描及建立包装关联关系,并应避免与商品条码、自定义的物流码等其它条码印制在一起,以免误扫。

3,质量管理部门和生产部门要对承印监管码标识的印刷企业进行印刷管理能力考查,对达到监管码印刷要求的印刷企业,方可与其签订印刷加工合同。承印企业必须保证监管码数据在印刷环节中的数据安全,确保数据不外流。

4、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公司特别申请进网监管的药品目录)中所列的药品全面检查,发现生产日期在 2010年04月01日以后的该类药品,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入库销售。符合规定的,准予入库,并通知物流部和生产管理部采集入库数据上传。

5、物流部负责药品出入库数据的采集工作,对符合规定的该类药品办理入库手续,物流部在记帐前采集入库数据,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有权拒收。该类药品出库,退货,销毁,毁灭性取样,灭失,必须采集出库数据并上传至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

6、物流部门负责对监管网涉及公司的各类预警信息进行勾兑处理,对不能处理的预警信息及时报送公司质量负责人进行处理。

7、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药品的电子监管信息维护与更新,监管码的申请,核销,赋码系统的运行操作,随时接收国家相关部门的政策法规和相关信息,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管理部门进行会商处理。

8、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妥善保管所申请的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不得转借冒用。如有丢失,应立即向证书发放部门办理挂失、注销,并重新申请。

9、对进入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品种,质量管理,成品管理等岗位的人员应加大检查力度,发现有伪造、冒用我公司监管码的,应及时报告公司质量负责人,经公司质量负责人审核确认后,由质量管理部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药品监管码 篇二

药品监管码

从2007年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8号),到2010年刚发布的《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194号),国家正把监管范围从4大类药品扩大到基本类药品这一范围并逐步向更广的范围分类分批拓展。 以便加快建立药品全品种的安全追溯体系,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公众用药安全。目前国家局决定,凡生产基本药物品种的中标企业,应在2011年3月31日前加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基本药物品种出厂前,生产企业须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并通过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2011年4月1日起,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中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赋码就是中国政府对产品实施的统一电子监管措施,就是给每件产品赋予唯一的标识(监管码)。每件产品的监管码唯一,即“一件一码”,好像商品的身份证。目前监管码已经从16位升级到20位,企业准确登记其产品的商品编码后,监管码可以建立与商品编码的对应关系,完成在零售领域的结算计价功能。生产企业通过监管码将产品的生产、质量等源头信息传输到监管网数据库中,流通企业通过监管码进行进货检查验收并将进货信息传输到监管网数据库中,在销售时将销售信息传输到监管网数据库中,这些数据信息可供消费者进行真假与质量查询,供政府进行执法打假、质量追溯和产品召回管理,供企业了解市场供求情况、渠道销售情况和涉假信息大陆多家公司积极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号召,其中以合肥中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尤为突出该公司,专门成立了药监项目部,结合自身在自动识别行业中的10于年经验,成功开发并实施药监赋码系统,为国内诸多药品生产企业所应用,更得到了用户的认可与肯定。合肥中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家药监局、中信二十一世纪审核,认证为具有生产包装线赋码系统、出入库手持终端系统的资质,及现场实施经验的资深条形码产品研发与生产的企业。针对企业现用药监平台及各种管理软件都非常了解,可与企业现有的各种软件进行整合,并

可根据企业需求增加原料、生产、包装及出、入库等溯源的增值服务。上海[1]鸣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鸣泽“药品监管码生产线赋码系统”,覆盖了从生产(赋码、打印、关联)至出入库(扫入、扫出)直至市场查询(消费者、稽查人员等)等流通环节,具有很高的完整性和灵活性,为我国医药行业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完整的解决方案。鸣泽“特殊药品监管码生产线赋码系统”结合目前我国医药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和管理要求,能够灵活处理企业多生产线、多包装工位、多包装规范等需求,具有强大的防伪防窜、全方位跟踪追溯功能。该系统采用自动化技术、自动识别技术、信息加密技术,为每件产品建立唯一的“身份证条码”(身份证条码是通过加密算法产生的没有任何逻辑关系且无法逆向破译的一组数字);通过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产品赋码及对流通销售信息的监管,实现对每件产品的物流、信息流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如物流过程中的防伪认证和串货管理控制等。借助该系统,某地制药厂最终实现了对产品从生产到入库、仓库管理、销售发货、在途、经销商、客户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可以快速有效地对问题产品实现追溯、召回,最大可能地消除安全隐患。

药品监管码管理规程 篇三

药品电子监管码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赋码产品电子监管的日常工作要求,规范公司内部电子监管的管理。

2、适用范围:适用于按要求需赋码产品的赋码管理。

3有关责任:生产部、质量部、物控部、销售部等部门相关人员。

4、规程内容:

4.1数字证书(密钥)的管理

4.1.1公司共申请2把数字证书,其中1把主数字证书,1把辅数字证书。主数字证书可以执行电子监管的所有工作任务,并同时负责对1把辅数字证书进行授权和监督。辅数字证书只能完成授权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4.1.1.1质量部有1把数字证书,生产部有1把辅数字证书。

4.1.1.2主数字证书的持有人员负责:利用主数字证书对辅数字证书的进行授权;并负责赋码产品的整个赋码过程抽查监督和辅数字证书授权外的职责事宜。

4.1.2数字证书在Internet上验证公司身份的方式。为了保证信息传输的保密性,数据交换的完整性、发送信息的不可否认性,所以要求数字证书只限持有人保管和使用。

4.1.3若因特殊原因需要移交、注销、变更、挂失使用时,使用人员应以部门的名义提出书面申请(附件二)经主管领导及分管副总批准后提交到质量部主数字证书持有人员处,质量部主数字证书的持有人员按照《药品电子监管网使用手册》的要求进行严格的申请、审核批准生效后可以进行相应的变更。

4.2企业基本信息的管理

4.2.1企业基本信息管理包括:基本信息维护;企业药品目录;往来单位及系统集成商等的管理。

4.2.2基本信息维护是业务往来企业以及上级监管部门及时获得企业名称变更、联系方式变更等的基础信息。

4.2.3企业药品目录提供企业赋码药品查询的平台和企业药品信息的导出平台。

4.2.4“往来单位”提供往来单位信息查询、新增、删除功能。

4.2.5系统集成商的选择是企业正常使用系统前必须做的工作。

4.2.6数字证书持有人员应根据变更情况及时更新、增加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药品目录以及往来单位等,系统集成商一经确定应保持其相对固定性,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4.3药监码的管理

4.3.1药监码的管理包括,药监码的申请、下载、解密、保存、使用、包装关联关系的关联以及药监码的激活等。

4.3.2质量部持有数字证书QA负责:监管码的申请、下载、解密保存于指定的位置,赋码产品的核注、核销工作及赋码产品的入出库单的上传,销售部予以积极配合。

4.3.3生产部持有数字证书的人员负责:生产线的赋码监督及包装关系的关联及关联关系的上传。

4.3.4直接印制到包装盒的小码,物控部因根据要货计划,应至少提前10天将需要的数量上报质量部持有数字证书的QA人员。生产需赋码产品,生产部应至少提前10天将生产计划及相关产品的包装关联关系经相关人员签字后上报质量部持有数字证书的QA人员。

4.3.5质量部持有数字证书的QA至少提前5天根据物控部印刷或生产需要,按相应的监管码申请要求填写数量进行监管码的申请,并实施监控申请监管码是否通过审核。

4.3.6监管码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后,质量部持有数字证书的QA人员应及时下载申请的监管码,下载后及时点击“下载确认”以免重复下载,影响监管码的正常使用。

4.3.7监管码下载后应及时进行解码操作并保存于指定的文件夹下同时填写监管码下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三)。

4.3.8质量部数字证书的持有人在完成码下载、解密后及时将其发放给物控部或生产部持有数字证书的人员,并填写监管码使用交接单(见附件四),生产部持有数字证书人员应及时把获得的监管码上传赋码机,并监督生产线操作人员进行赋码操作。

4.3.9生产包装结束后,生产部数字证书持有人员应及时(至少在产品入库信息上传前)将包装好的产品的包装关系进行上传至系统平台。

4.3.10赋监管码管理使用流程图(附件一)

4.4赋码产品的核注入库、核注出库管理

4.4.1核注入库分为生产入库、退货入库、购买入库和调拨入库;核注出库分为销售出库、退货出库、生产出库、残次品返工出库、调拨出库和销毁出库。

4.4.2核注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应及时将赋码产品的关联关系先录入仓库手持终端系统保存,待相关手续全部合格后,应由仓库数字证书的持有人员把相关的产品信息上传至系统平台,即关联关系上传。(上传时应确定生产部已将包装关联关系上传至系统平台)。

4.4.3核注出库时,仓库管理员根据各相关单据认真核对出库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并同时负责把所发产品的电子监管信息扫描至手机终端,待出库结束后,由仓库数字证书的持有人及时将手持终端的信息上传至系统平台。

5、附件

附件一:赋监管码管理使用流程图

附件二:密钥移交、注销、变更、挂失申请表

附件三:监管码下载情况一览表

附件四:监管码使用交接单

上面内容就是差异网为您整理出来的3篇《监管码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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