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准入及监督管理制度【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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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篇一

一、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卫生科技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二、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管理制度。

三、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

1、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2、限制度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3、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度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

四、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五、医院由医务处牵头成立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由医院主要专家组成)及科室医疗新技术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及专家3-5人组成),全面负责新技术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包括:提出医疗技术准入政策建议;提出限制度使用技术项目的建议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负责探索和限制度使用技木项目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重大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

六、严格规范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准入管理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务处审核和集体评估。

医疗技术准入及监督管理制度 篇二

医疗技术准入及监督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技术、新业务的管理,鼓励各临床、医技科室开展新技术、新业务,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新技术、新业务的概念

凡是近年来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前景且在我院尚未开展和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业务。

二、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

2、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全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4、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三、新技术、新业务的准入程序

1、申报者应具有主治医师或相当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临床、医技、护理人员,须认真书写《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经本科讨论审核,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送医务科。

2、医务科对《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进行审核合格后,报请医院医疗委员会审核评估,经充分论证并同意准入后,报请医院审批。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报院长和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由财务科负责向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标准,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医保报销与否,由县医保中 www.chayi5.com 心上报上级医保部门审批。

4、经医院医疗委员会认定,医务科备案后,申请科室即可按申报项目开展工作,各有关科室应积极协助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不得以任何理由相互推诿。

四、可行性论证的主要内容

包括新技术、新业务的来源,国内开展本项目的现状,开展的目的、内容、方法、质量指标,保障条件及经费,预期结果与效益等。

五、督查措施

1、新技术、新业务经审批后必须按计划实施,凡增加或撤销项目须经技术委员会审核同意,报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2、医务科每半年对开展的新项目例行检查一次,项目负责人每半年向医务科书面报告新项目的实施情况。

3.对不能按期完成的新项目,项目申请人须向学术委员会详细说明原因。学术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申请人提出质疑批评或处罚意见。

4.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实施后,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妥善保存好;新项目验收后,应将技术总结、论文复印件交医务科存档备案。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篇三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卫生科技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二、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管理制度,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三、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

1、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2、限制度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3、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度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

四、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管理制度《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五、医院由医务处牵头成立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由医院主要专家组成)及科室医疗新技术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及专家3-5人组成),全面负责新技术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包括:提出医疗技术准入政策建议;提出限制度使用技术项目的建议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负责探索和限制度使用技木项目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重大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

六、严格规范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准入管理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务处审核和集体评估。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篇四

一、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卫生科技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二、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管理制度。

三、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

1、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

2、限制度使用技术(高难、高新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医疗技术。

3、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度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具体是指在国内已开展且基本成熟或完全成熟的医疗技术。

四、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五、严格规范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准入管理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务科审核和集体评估。

科室新开展一般诊疗技术项目只需填写“申请表”向医务科申请,在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内的,由医务科组织审核和集体评估;新项目为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外的,由医务科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核实。

六、医院医务科职责

1、医院医务科负责组织管理全院医疗技术准入工作,制定有关医疗技术准入政策、规划,协调并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2、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法规要求,组织审核新技术项目是否超范围执业,如属于超范围执业,由医务科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

3、医院医务科负责实施全院医疗技术准入的日常监督管理,包括对已申报和开展的医疗新技术进行跟踪,了解其进展、协助培训相关人员、邀请院外专家指导,解决进展中的问题和困难等。

七、各科室每年按规定时间将本计划开展的医疗新技术项目报医务科,并核准和落实医疗新技术主要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填写相关申请材料。科室医疗新技术管理小组组织并督促医疗技术按计划实施, 定期与主管部门联系,确保医疗新技术顺利开展。医疗新技术项目负责人要对已开展的技术项目做到随时注意国内外、省内外发展动态,收集信息,组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织各类型的学术交流,及时总结和提高。

八、在实施新技术、新项目前必须征得病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同意并书面签名备案。

九、申报医疗新技术成果奖

1、申报科室于年底将所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总结,填写新技术、新项目评选申请表,上报医务科参加医院评比。申报材料要求完整、准确和实事求是,包括技术完成情况及效果、完成病例数以及必要的病历资料(临床效果及必要的对照)、国内外及省内应用现状、论文发表情况和相关查新报告以及该领域全国知名专家的意见说明等。

2、医务科每年底对已经开展并取得成果的医疗新技术,组织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专家采用高效、公正的程序进行评审,对其中非常有价值的项目授予奖励并向上级部门推介。

3、医务处每年底对以往已开展或已评奖的医疗新技术,组织医院新技术管理委员会专家进行回顾性总结和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的评估,对已失去实用价值或停止的医疗技术做出相应结论。

十、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准入管理批准而擅自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医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二、本制度如出现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相关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相冲突的情况,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相关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执行。

十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医疗技术准入项目或实验医疗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医疗技术准入及监督管理制度 篇五

漳州市第三医院

医疗技术准入及监督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技术、新业务的管理,鼓励各临床、医技科室开展新技术、新业务,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新技术、新业务的概念

凡是近年来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前景且在我尚未开展和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业务。

二、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

2、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具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全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4、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药品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合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三、新技术、新业务的准入程序

1、申报者应具有主治医师或相当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本院临床、医技、护理人员,须认真书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经本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讨论审核,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送医教部。

2、医教部对《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进行审核合格后,报请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会审核评估,经充分论证并同意准入后,报请医院审批。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报院长和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由财务科负责向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标准,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医保报销与否,由医保办上报上级医保部门审批。

4、经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认定,医教部备案后,申请科室即可按申报项目开展工作,各有关科室应积极协助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不得经任何理由相互推诿,并按程序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全程追踪管理表》和《新技术、新项目转为成熟技术申请表》交由医教部审核。

四、可行性论证的主要内容

包括新技术、新业务的来源,国内开展本项目的的现状,开展的目的、内容、方法、质量指标,保障条件及经费,预期结果与效益等。

五、督查措施

1、新技术、新业务经审批后必须按计划实施,凡增加或撤销项目须经技术委员会审核同意,报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2、医教部每半年对开展的新项目例行检查一次,项目负责人每半年向医教部书面报告新项目的实施情况。

3、对不能按期完成的新项目,项目申请人须向学术委员会详细说明原因。学术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申请人提出质疑批评或处罚意见。

4、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实施后,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妥善保存好新项目验收后,应将技术总结、论文复印件交医教部存档备案。

漳州市第三医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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