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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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工科为主,文理经管并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纳入全国首批28所重点建设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豫西南工业重镇、国家旅游城市——平顶山市,占地1226亩,建筑面积36。7万平方米,校园景色怡人,环境优美,学术文化氛围浓郁,是青年学子求学成才的理想学府。目前,学院教育资产达2。84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11773。16万元。学院有各类在校生2万余人,教职工896人,专职教师658人,教师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下内容是差异网为您带来的3篇《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希望能够对困扰您的问题有一定的启迪作用。

章 组织机构 篇一

第十一条 平职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平职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平职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章 总则 篇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平职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章 其他 篇三

第二十四条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院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院有权做出清退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以平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平职学院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5-2066462/7023572/7023573

传  真:0375—2066462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水库路3号院

邮  编:467000

网 址:http://www.

邮 箱:zs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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