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商业管理制度【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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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这次差异网为您整理了4篇《物业商业管理制度》,希望能够满足亲的需求。

物业商业管理制度 篇一

房屋特别是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直接影响到商业街区的形象、租户的使用效果和物业的使用年限,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故拟订以下管理方案:

1、管理内容:

(1)房屋公共部位维护管理:根据交房进度,商业街区内房屋可分为租户已领房和空关房。

租户已领房:

a。办公楼:房屋交付时,管理处应及时与租户签订物业管理公约,书面告知装修管理规定,督促租户按规定办理装修申请手续,并建立租户档案。屋顶不得安装任何设施设备,楼道墙面、地面、扶手、电梯前厅应根据租户装修进度,采取保护性措施,以确保房屋质量和美观,并督促租户和装修队在装修施工时保护好智能化系统的预埋管线及各类公共管线设施。装修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收集清运,严禁高空抛物。装修结束后,应注重房屋公共部位的`养护和修缮。

b。商场:装修期间按商场装修管理规定操作,重点管理防火材料的使用、电气线路接口的处理和隐蔽管线的施工。商场开张后,重点进行公共部位墙面、地面和外墙立面的管理,发现破损,及时维修。

c。空关房:空关房(含租户托管房)移交后,管理部应每月通风打扫一次,并对房屋和设施全面检查(包括墙面、管道、门窗、电源线路、电表),对发现的问题,或尽快处理,或及时报告开发商,并督促其予以解决。

(2)设备设施维护:

电梯在装修期间实行保护性管理;

商业街区内的公共水电设备设施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及时维修,要按不同型号产品的养护要求进行日常养护;

公共卫生设施每天检查一次;

水泵房、中央空调机房、锅炉房每天巡查两次;

电梯机房设备,每周保养一次(半年保养和一年保养按规定进行);

消防栓系统、喷淋和烟感报警系统、消防器材等消防设施设备按相关维护方案检查养护;

供配电房设备每天巡查一次,每周检查一次;

消监控系统设备按相关维护方案检查养护;

电话机房、综合布线柜和电话接线箱每天巡查一次;

租户自用水电设施的维修,应按规定填写《有偿服务联系单》,确保维修及时率与合格率。

2、管理措施:

(1)制订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维修人员持证上岗,操作规范,维修及时;

(3)抓好维修人员技术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4)建立维修人员值班制度,确保维修及时率与合格率;

(5)加强装修管理,督促做好装修前期申报工作,并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6)加强共用设施设备的巡查,将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

物业商业管理制度 篇二

一、目的

规范租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收取、减免、欠租欠费等工作,确保租务工作有序顺利推进。

二、术语

本制度的“租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物业和销售物业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停车费、户外广告租金、保证金、意向金、场地使用费、广告费等相关的业务收入,同时,对于业务活动的应收费用(水、电、保洁、保安费等),以及客户退款的管控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公司开业项目营运期间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停车场等收取、减免、欠租、租赁信息管理工作。

四、关键活动描述

4.1收租准备工作

4.1.1商业公司总经理作为收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租金收缴工作列为经营管理的重要指标,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人,协调一致,确保租金按时、足额收缴。

4.1.2在开展收租工作前,商业公司营运部须向项目公司(产权人)取得租金收缴的授权委托书;跟踪项目公司完成政府主管部门对《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工作,确保收租工作的合法有效。

4.1.3商业公司营运部应依据各地实际情况,指定专门部门及专门人员作为收租工作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营运部及责任人要与承租方(主力店、步行街商户)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密切关注收租过程,及时发现问题,沟通、协调、解决问题,按月向主管领导和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汇报租金收缴情况。

4.1.4商业公司财务部负责租金收缴的审核,负责依据《租赁合同》审核租金收缴台账,并向承租方发出收租文件,协调各地项目公司财务部开具租赁发票,按时上报租金统计报表。

4.1.5为保证收租工作顺利进行,应注意:

4.1.5.1应严格履行合同,按《租赁合同》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营造有序的经营环境,协调配合与承租方物业界面的管理,建立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消除和减少欠租隐患。

4.1.5.2保持与项目公司的良好沟通,妥善处理和解决可能出现的设备维保、工程整改等承租方关注的工程问题,协调项目公司与承租方的合同关系。

4.2持有性物业主力店和步行街商铺的收租工作

4.2.1租赁信息的管理

4.2.1.1商业公司营运部与项目公司和集团招商中心沟通,取得《主力店租赁合同》。

4.2.1.2商业公司营运部根据招商进度,及时归档《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并向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上报。

4.2.1.3商业公司营运部应建立主力店、步行街商户业务联系人台账,明确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传真、注册地址等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归档。

4.2.2租赁合同及租金收缴台账的建立

4.2.2.1商业公司营运部依据《租赁合同》,建立主力店、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台账和租金收缴台账,并将合同相关信息录入商业系统,将合同文本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商业系统。

4.2.2.2商业公司财务部依据《租赁合同》,审核主力店、商铺租赁合同台账和租金收缴台账,并对营运部录入商业系统中的合同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4.2.2.3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将结合经营管理目标的管理指标,不定期对商业公司的租金收缴台账进行检查、稽核。

4.2.3物业的交付

4.2.3.1商业公司营运部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及时与招商中心、项目公司沟通,确定主力店承租物业交付的时间。

4.2.3.2商业公司营运部根据整场开业计划,及时与项目公司沟通,确定步行街商铺物业交付时间。

4.2.3.3商业公司营运部、工程部参与由招商中心主持的项目公司与主力店物业交接,取得主力店物业交付确认书,掌握物业实际交付状态和进场日期。

4.2.3.4商业公司营运部、物管部参与项目公司与步行街商铺的物业交接,取得步行街商铺进场交付确认书,掌握物业实际交付状态和进场日期。

4.2.3.5若实际交付给主力店的物业未达到《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商业公司营运部应组织协调项目公司确定承租方进场条件整改时间表,协助项目公司和集团招商中心与承租方确认实际物业交付日,确认需以书面形式,双方盖章为准。

4.2.3.6若实际交付给步行街商户的物业未达到《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商业公司应协调项目公司确定承租方进场条件整改时间表,协调项目公司与承租方确认实际物业交付日。

4.2.4租金的收缴

4.2.4.1商业公司营运部依据《主力店租赁合同》和《商铺租赁合同》和进场确认书,配合招商中心和项目公司与主力店确定起始计租日,以及首期应付租金的支付时间。

4.2.4.2商业公司营运部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确定租金标准,或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抽成计租的承租人索取营业财务报表,确认当期应收租金额。

4.2.4.3商业公司财务部审核应收租金额,由营运部于缴租日前五个工作日(原则上――主力店/次主力店不晚于每月的10日,小商户不晚于收费月的22日)前,向承租人送达《缴纳通知书》(见附件四),明确租金支付金额和支付时间,以及租金支付账户,并请承租方签收确认,归档保留原始文件。

4.2.5租金账户的管理

4.2.5.1项目公司开设的用于存储主力店租金及保证金的专用账户为商业公司收取主力店租金及保证金的账户,商业公司对该账户有查询权。收租责任人员应及时跟踪租金到账情况。

4.2.5.2商业公司应在基本户所在银行分支机构开立专用账户用于存储步行街商铺租金及保证金。商业公司应定期将收到的步行街租金和保证金净额划转到项目公司开设的租金专户中。划转前完成商业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即可。

4.2.6租赁发票的开具

4.2.6.1商业公司财务部协调项目公司财务部,取得由项目公司提供的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空白发票,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向承租方开具租赁发票,并由收租责任人员交至承租方。

4.2.6.2商业公司财务部在收款和开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开票和收款要严格分开,不得由一人完成。并定期与项目公司财务部核对发票存根和实收租金。

4.2.7保证金的管理

4.2.7.1商业公司营运部应配合由招商中心负责的主力店保证金管理工作。在需按《主力店租赁合同》的约定退还保证金时,商业公司营运部应及时向招商中心反馈主力店的`缴租缴费情况。

4.2.7.2商业公司营运部负责步行街商铺的保证金催缴工作。步行街商铺保证金的退还或没收,须由商业公司财务部发起审批流程,经商业集团及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4.2.8收租信息的反馈

4.2.8.1项目开业后,商业公司应根据商业集团下达的步行街租金决策文件,将步行街招商租金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汇总,编制《商铺租金收益汇总表》,经商业集团招商中心审核后提交营运部,作为步行街商铺租金控制管理的依据。

4.2.8.2商业公司营运部应保持与主力店的信息畅通,凡有关主力店租金收缴方面的承租方投诉、信函、沟通会议纪要等,须及时上报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并配合集团招商中心解决。

4.2.8.3商业公司应保持与步行街商铺的信息畅通,凡有关步行街商铺租金收缴方面的承租方投诉、信函、沟通会议纪要等,须及时上报商业集团。

4.2.8.4商业公司对步行街商铺进行调整时,应执行商业集团下达的租金标准;步行街商铺调整后,商业公司营运部应对租金变动情况应及时上报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并附《租赁合同》或补充协议,与此相关的租金台帐的更新须经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复核确认。

4.2.8.5商业公司财务部应于每年初(新项目在项目开业前),依据《租赁合同》及市场行情对本项目步行街商铺的年度租金收入进行预测,并上报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营运部将于当年年末依据租金实收情况对年度租金收入预测进行复核。商业集团将对复核结果进行考核,纳入年度经营管理目标体系。

4.2.9欠租的处理

4.2.9.1在送达《缴款通知书》后,租金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足额到账,收租责任人员应及时与承租方沟通,落实原因。在确认租金因承租方原因未到帐后,应立即送发第一次《欠租(费)催款通知书》,在通知书中明确拖欠租金金额及应付滞纳金的标准和缴纳时限,并归档保留承租方签收回执或其他相关证据。

4.2.9.2在《欠租(费)催款通知书》送达五个工作日后,承租方仍未缴纳租金和滞纳金,又无合同约定的制约租金收缴等业主方和管理方原因,应及时发出第二次《欠租(费、滞纳金)催缴通知书》,限期缴纳欠租和滞纳金,并归档保留承租方签收回执或其他相关证据。

4.2.9.3在第二次送达《欠租(费、滞纳金)催缴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后,承租方继续未缴纳租金和滞纳金,商业公司应立即向承租方发出律师函,并上报集团营运中心和集团律师。

4.2.9.4因特殊原因引起的欠租,应定期(每月)送达《欠租(费、滞纳金)催缴通知书》,确认欠租金额,请承租方签收确认,并归档保留确认的原始文件。

4.2.9.5若承租户拒收各种催租催费文件,可用特快专递寄送上述文件至承租户公司所在地,并归档保留寄送文件和承租方签收的原始文件。

4.2.9.6商业公司应根据承租方欠租原因,依据《租赁合同》,协调集团招商中心、项目公司,以及商业公司相关部门,解决承租方提出的问题,并跟进问题解决的进程。

4.2.9.7需要采取法律手段催缴租金,应提前将拟采取的方案上报商业集团,经评估法律风险,并经商业集团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跟进过程,及时上报商业集团。

4.2.10租金的减免

4.2.10.1主力店租金的减免须经集团审批同意,由商业公司财务部和商业公司总经理发起申请,经商业集团营运中心、商业集团财务部,商业集团营运副总、商业集团总经理,集团总部财务管理中心,并最终由执行总裁审批。审批获批后,应与主力店正式签订的补充协议。商业公司营运部应配合招商中心负责的与主力店签订补充协议的工作,并及时反馈主力店的缴租缴费情况。

4.2.10.2步行街商铺租金的减免须经集团审批同意,审批流程同主力店租金减免一致。审批获批后,与步行街商铺签订补充协议,而后方可执行。

4.2.10.3商业公司营运部依据与主力店、步行街商铺补充协议更新的租金收缴台账,须经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复核确认。

4.2.11租金收缴工作界面的划分

4.2.11.1在确认主力店实际计租日以前,商业公司应积极参与、配合由集团招商中心牵头,会同项目公司与主力店协商、协调因起始计租日不确定而导致的欠租问题。商业公司营运部应配合集团招商中心协调主力店确认实际计租日,协助集团招商中心将各主力店的首付租金及时、足额地催缴到位。

4.2.11.2商业公司营运部应及时反馈因主力店对《租赁合同》条款产生歧义导致的欠租问题,配合集团招商中心与主力店协商解决欠租。

4.2.11.3在项目公司完成《租赁合同》约定的物业交付条件之前,商业公司营运部参与由集团招商中心牵头,会同项目公司协调解决因工程问题引起的欠租。

4.2.11.4在项目公司完成《租赁合同》约定的物业交付条件之后,商业公司营运部负责解决因工程、物业管理以及运营管理方面问题引起的欠租,商业集团相关部门予以协调配合。

4.3销售性物业未出售部分的收租工作同持有性物业的收租管理工作。

4.4物业管理费收费工作

4.4.1日常管理

4.4.1.1商业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核当期应收物管费并通知营运部,由营运部至少于缴费日前5个工作日(原则上――主力店/次主力店不晚于每月的10日,小商户不晚于收费月的22日)前,向主力店和其他商户送达《缴纳通知书》,明确当期应付物管费金额、支付时间和物业管理费收取账户,并请对方签收确认存档。

4.4.1.2商业公司财务部在收款和开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开票和收款要严格分开,不得由一人完成。

4.4.2欠费处理

物管费欠费处理按本节2—i条要求执行。

4.4.3物管费减免

4.4.3.1原则上,不得对承租方进行任何形式的物业管理费减免或打折。

4.4.3.2承租方因各种原因提出减免请求,商业公司必须对承租方提出的减免原因进行复核。其中,因下列原因导致物业费减免的,商业公司须向商业集团总部提交专题书面报告,经逐级审批后方可减免;

1)因未按照合同要求向承租方提供相关服务项目而导致承租方要求减免的;

2)因向承租方提供的房屋或设备设施存在质量原因而导致承租方要求减免的;

3)因广场整体经营需要,对部分或全部承租方的物业管理费标准进行减免或调整的。

4.4.3.3审批流程:由商业公司财务部和商业公司总经理发起申请,经商业集团营运中心、商业集团财务部,商业集团营运副总、商业集团总经理,并最终由执行总裁审批。审批获批后,应与主力店或步行街商铺正式签订补充协议。

4.4.3.4商业公司营运部依据与主力店、步行街商铺补充协议更新的租金收缴台账,须经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复核确认。

4.5停车场收费管理职责

4.5.1商业公司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办理地下停车场经营许可证明及停车收费许可证明,并依法进行年检,确保经营收费的合法有效。

4.5.2商业公司每年应制订年度停车场经营年度指标,报商业集团批准,纳入年度经营目标考核体系,并依据经营目标,制定停车场经营方案,将年度指标分解到月,把责任分解到人。

4.5.3商业公司物业部是停车场收费的责任部门,应严格执行政府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加强收费管理,做到票款相符、日清日结,杜绝徇私和侵占公司利益的行为。

4.5.4商业公司财务部是停车场收费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日常收费审核稽查,以及建立、上报停车场收费台账,按月统计,依法纳税。

4.5.5商业公司应注重停车场广告、多种经营等创收资源的开发,结合宝龙城市广场实际经营状况,拓展创收渠道。

4.5.6定期对停车场不同时段的车位利用率、收益率进行统计,包括:固定包月停车收入、临时停车收入、占用车位其它经营收入等,同时对周边停车场的经营情况进行调研,对停车场的经营形势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适时调整停车场经营方案。

4.6停车场收费工作

4.6.1商业公司应建立停车场台账,明确规划车位、已售车位、主力店免费使用车位、多种经营占用车位、可经营车位等数量,以及与主力店约定的停车优惠政策。

4.6.2商业公司应建立停车场年度收费台账,按月统计汇总停车场税前收入、税金支出、发票工本支出、政府主管部门管理费支出及扣除以上支出后的净收入,并依据与业主(或集团)约定的比例对净收入进行分成。

4.6.3商业公司财务部应于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内,编制上月停车场收费报表,上报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

4.6.4在停车场内占用车位的多种经营项目,须报商业集团批准。

4.6.5停车场内占用车位的多种经营收入,均应列为停车场收入。

4.7多种经营收费管理

4.7.1商业公司每年11月底前编制完成次年多种经营规划及年度预算,上报商业集团审批。

4.7.2商业公司营运部应建立多种经营台账,明确规划点位、可出租点位、已出租点位、未出租点位以及主力店免费广告位的数量、面积。

4.7.3商业公司所有多经业务须由集团审批,财务部依据多经审批单以及相关多经业务合同,建立多种经营台帐,按月统计汇总多经经营税前收入、税费支出及扣除以上支出后的净收入。

4.7.4商业公司营运部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多种经营收入台账,上报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

五、相关流程/作业指引

《商业核心业务收费流程》

物业商业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条总则

1、目的:保证公司人事管理有章可循;

2、依据:遵照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3、公司劳动人事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

4、公司用工一律采取聘任制,公司与员工的'《用工合同》签署工作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第二条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劳动人事的招聘、任免、异动、辞职(退)等程序及员工劳动合同、考核、薪资、福利、培训的管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包括试用员工及在公司兼职的人员;因特定工作需要而聘用的专家、顾问,其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3、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人事管理。

第三条细则

1、人员招幕:公司员工的招聘由人事行政部…差异网 chayi5.com…负责,统一归口管理。各级人员需求经讨论通过后,按相关程序予以办理,相关招聘流程及具体实施方式参见员工招聘办法及其附表;

2、职务任免:详见员工管理办法;

3、人员管理:试用(正式)人员管理参见员工管理办法;

4、人员异动:坚持合理配置、才职相称、高效精简的原则,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和个人条件与要求,做到人尽其才,避免因职务变化而发生人浮于事的现象,具体措施见人员异动管理办法;

5、员工请、休假:根据公司内部文件——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执行;

6、薪资管理:按公司内部文件薪资管理办法执行;

7、绩效考核:按公司内部文件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8、员工奖惩:参见员工奖励及加、扣分管理办法;

9、员工福利:详见员工福利计划管理办法相关措施;

10、员工培训:根据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具体细则执行;

11、员工离(退)职:流程及具体实施方式详见员工离(退)职管理办法及附表。

第四条附则

本制度解释权归xx公司人事行政部,自20xx年12月xx日执行。

物业商业管理制度 篇四

1、制度内容

1.物业主任负责对商业文化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具体负责同商家的接洽。

2.客户服务部经理负责对商业文化活动开展的总体协调工作。

3.客户服务部其他部门员工有责任配合商业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商铺组织开展的各类商业推广活动的管理。

3、管理标准

1.保安方面

1)确保参加活动人员无挤伤、踏伤

2)无闲杂人员引起的骚乱

3)确保活动现场无易燃、易爆物品

4)安排足够数量的停车位

2.保洁方面

1)固体垃圾及时清理

2)地面水渍立即擦干以免客户摔伤

3.工程方面

1)各项活动的'电源接驳安全

2)热源电器远离人群

4、工作流程

1.客户服务经理根据商家的申请拟定配合商业推广活动的总体计划。

2.商业文化活动的举办过程

1)客户服务经理在每次商业文化活动开展前,应拟定配合活动的实施计划,并报物业管理公司领导批准。

2)客户服务主任根据上级审批意见制定配合活动的具体方案。

3)客户服务经理应组织协调各部门完成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向大厦客户及有关单位发出活动通知。

4)活动进行时,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有关人员应注意安全防范工作,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物业管理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在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

6)商业推广活动完成后,大厦客户服务助理应及时填写《商业文化活动记录表》对活动进行总结。

5、工作表格:

1.《商业文化活动记录表》(qms-pm-31701)

2.广告栏使/租用登记表(qms-pm-31702)

3.会议室使/租用登记表(qms-pn-31703)

4.临时车位使用登记表(qms-pm-31704)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4篇《物业商业管理制度》,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更多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差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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