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制度【最新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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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差异网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9篇《食品安全制度》,希望能够对困扰您的问题有一定的启迪作用。

做饮食安全的心得体会 篇一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条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饮食的选择也日渐多样化,食品的种类也越变越多。就我们的身边而言,食品的选择可谓是琳琅满目。与此同时,食品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在近期,食品安全几乎每天都有新的问题被曝光,从最开始的老皮鞋酸奶,到来一份添加剂超标,生产环境杂乱不堪等,各种问题就像一个个重磅炸弹一样投向我们。于是,我们小组对食品安全问题这个话题对身边的同学展开了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大家的对身边和自身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程度。在调查食物过程中,我也有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和心得。

在调查的过程中,我有两方面的体悟:一是对学生就餐环境的看法,二是对身边的同学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是的态度和做法的看法。

在我们周边有很多可以供我们吃饭的地方,但这些地方的卫生质量却是良莠不齐的。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有一部分的同学会选择去路边摊挑选食物,毋庸置疑,路边摊的食物在口味上占了很大的优势,但其食品的卫生情况就不得而知了,所以我觉得,我们应该少去路边摊吃东西,不能单纯的只考虑口味。就杭电而言,我们学校有六个食堂,是足以提供给学生足够的食物的,但还是有不好同学宁可选择校园外的一些外卖,我认为这是有原因的。首先,我认为食堂也应该提高其卫生质量。对于一些菜的清洗上进行严格的把关,同时食堂应该多做一些符合学生口味的菜色,多采纳学生的意见不断的'改进。这样对学生的饮食安全能够有一定的帮助。

在我们的身边,常常有买到有各种问题的食物的同学,很少有人回去找商家调换或者理论,一般都只选择自认倒霉。我认为这样的现象不仅不能保护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反而助长了商家的为非作歹。所以在遇到这样的情况是,我们不能选择忍气吞声,而是要站出来勇敢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当然,做到这些是远远不够的,保障食品安全还需要政府,法律,媒体舆论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作为一名大学生,我认为我们应该多向身边的人宣传食品安全的知识,呼吁全社会关注这个严峻的问题。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二

一、食品烹饪厨师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穿戴工作衣、帽上岗。

二、食品烹饪厨师必须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与法制观念,提高业务能力。

三、烹饪食品盛装器具坚持生、熟分开、分类使用;抹布保持清洁,调味品、料要分类放置,用后及时加盖。

四、食品原料烹饪加工前应新鲜、洁净、卫生,腐败变质及感官性状异常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不得烹饪加工。

五、烹饪加工食品要烧熟煮透,方式科学合理,不破坏和降低食物的营养价值。

六、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七、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须经高温煮熟烧透。

八、食品菜肴烹饪严格按卫生要求规范操作,操作人员不得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不用抹布或围裙擦试菜肴容器。

九、菜肴品调味必须符合烹调卫生要求,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拈菜品尝,不能用烹饪厨具盛菜和汤汁送入口中品尝。

十、烹制加工好的熟食菜肴,必须使用清洁、卫生消毒的餐具容器盛装,及时送入配菜间分配案台上,防止灰尘、蚊蝇、虫鼠等的二次污染。成品菜肴严禁放置于地面上。

十一、食品烹饪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洗各种用烹饪器具,打扫灶台、地面等烹饪环境卫生,保持器具、灶台清洁,地面无食渣,废物垃圾入桶。

十二、未经食堂管理人员许可,烹饪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换岗和增减。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方案 篇三

为深入贯彻全省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市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市人民的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市人民的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突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切实把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推向深入,真正建立从田间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全方位、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治理。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使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逐步完善,食品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根本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全面提高全区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整治重点

重点抓好饲料、熟食批发的整治。

三、主要工作

继续巩固和扩大“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成果,突出抓好七项整顿,努力实现五个新突破,确保全区食品安全形式根本好转。

突出抓好七项整顿:

(一)整顿食品添加剂市场秩序,打击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

(二)整顿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秩序,打击使用甲胺磷、氯霉素、孔雀石绿等禁用农药、兽药的行为;

(三)整顿食品生产和进出口秩序,严把准入关口,打击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

(四)整顿食品流通秩序,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以及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整顿餐饮服务秩序,打击使用劣质、有毒有害原料制作食品的行为;

(六)整顿畜禽屠宰秩序,打击私屠乱宰、销售病害猪肉和注水肉的行为;

(七)整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打击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和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

努力实现五个新突破:

(一)案件查处力度有新突破;

(二)重点隐患治理效果有新突破;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新突破;

(四)地方法规标准完善有新突破(重点规范标准);

(五)长效机制建设有新突破;

四、任务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卫生、质监、工商、农业、商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要求,查找并研究解决监管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月工作方案。(方案报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持“四要”原则,强化行政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无证无照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商户,坚决予以取缔。对违法违规、没有良心、失去人性的黑心户,要顶格处罚,坚决做到“四要”:要人、要物、要设备、要重罚,让其倾家荡产,彻底失去再生产能力。(各部门查出的大案要案随时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司其职,开展集中整治。卫生部门负责对餐饮服务、保健食品进行集中整治。

一要对辖区内所有餐饮单位,特别是托幼、建筑工地食堂、小型餐饮单位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监督检查,督促指导落实各项卫生要求,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落实整改措施,对逾期不改的,坚决予以处罚、取缔。加大对大型聚餐的管理,落实报告和留样制度。

二要与所有的餐饮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餐饮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是做好餐饮单位经营食品特别是熟肉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的抽样检测,对不合格单位加大整改和处罚力度。

四是开展整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打击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和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

五是随时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准备,落实24小时执法人员值班,做到人员、物资、车辆三到位。农业部门负责农牧水产品种植环节的质量安全集中整治。

一是要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进行一次拉网式监督检查,对农产品、蔬菜、畜产品、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加强监督检测,特别要以饲料为重点。

二是要与所有的监管单位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质监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环节进行集中整治。

一是要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加大对小作坊的整治力度,彻底取缔无证生产单位。整顿食品添加剂市场秩序,打击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

二是要与所有的食品生产单位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是要加大抽检力度,整顿和处罚不合格单位。工商部门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开展集中整治。

一是要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特别要加大对熟食批发的整治力度,整顿食品流通秩序,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以及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是要与所有的食品经营单位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是要加大抽检力度,整顿和处罚不合格单位。商务部门整顿畜禽屠宰秩序,打击私屠乱宰、销售病害猪肉和注水肉的行为。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宣传、教育等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密切联系,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利用新闻媒体开辟食品安全专题节目或栏目,及时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使食品安全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要正面报道各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成果以及优质食品和优秀企业,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大力倡导“重质量、重安全”的行业风尚,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做好总结。一是大案要案好的做法随时报。

二是各监管部门要对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月和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进行认真总结,两个总结报告于12月28日前报区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各监管部门要于12月28日前将监管单位名单(包括单位名称、地点、负责人、联系电话、经营项目、持证情况、员工人数等基本情况)报区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四是做好迎接市政府验收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一、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是从业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岗前卫生知识方面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是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4、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严格科学的洗手: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餐(用)具洗涤、消毒管理制度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三、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经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食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一、食品安全查验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二、食品安全库房规章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一、进货查验记录

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

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及时间;操作办法;制度落实人等。

二、食品贮存管理和散装食品标签标注

主要内容:

1、食品贮存场所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设有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

2、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食品区和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主要内容: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患有痢疾、伤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物工具。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

主要内容:

1、聘请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等卫生知识,以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防护素质。

2、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习,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不能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4、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检验

主要内容:

商场、大型超市应当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快速抽样检测。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经营。

六、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

主要内容:

明确食品经营贮存、运输、装卸等环节容器、工具和设备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者贮存、运输和装缷食品时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

主要内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企业自检或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

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三、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四、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五、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体操作人员及制度落实人员。

八、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主要内容:

成立机构、组成人员,明确各自责任;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如何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向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九、食品质量承诺

主要内容:

(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五)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七)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

(八)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等承诺方式向社会公示,便于社会监督。

食品自检制度 篇七

1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认真检查食品合格证明,对储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经营食品的大型超市,商场应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和食品安全专业管理人员,定期对食品进行自检或则送检,提高对销售食品质量的控制能力。

3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货自行分装食品的,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货自行分装食品的最小独立销售单元包装上清晰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分装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度等自律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食品经营活动,加强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广大

消费者购买放心的食品明确市场内各方责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食品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必须对入场经营者的资格进

行审核,明确和落实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

营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食品是否符合法定

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

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所在地工商部门。

第三条, 市场内经营者应保存场内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

或行业制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第四条, 市场内经营者均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责任制度,要严格落实食品质量责

任。

第五条, 市场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场管理办公室对场内食品质量实施以下监督管理:

第七条,

第八条,

1建立市场内质量安全制度,负责食品质量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检查进场销售食品的相关凭证,并分类管理。 3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发现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及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查处。 。4建立并指导场内经营者建立食品经营台帐。 5宣传落实政府食品质量管理有关规定。 市场管理人员应积极协助清查和处理退出市场的不合格食品。 市场内经营者应雨本市场签订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食品质量保证及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退款条款。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八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粘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篇九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生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一下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索证索要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的合法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者生产加工者索要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及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食品及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省级以上食品安全、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呼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议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9篇《食品安全制度》,能够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是差异网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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