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标准规章制度(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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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为劳动法上之特色制度,为劳动合同制度之组成。我国2008年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制度比《劳动法》做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下内容是差异网为您带来的3篇《员工试用期标准规章制度》,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朋友、小朋友们。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篇一

在用工过程中,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

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就涉及到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性质的理解,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

(三)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能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当多的意见建议将可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修改为一年以上。

(四)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员工试用期标准规章制度 篇二

1、目的

为规范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行为,让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明确岗位要求;为公司筛选出去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特制定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并为试用期结束的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2、定义

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试用时间段,在此阶段,用人部门可全面考察被 录用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满足公司岗位需求。同时被录用者也可进一步了解公司的工作条件 及环境,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

公司所有编制内新员工试用期为1到3个月。

3、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新员工试用期的管理职责、试用期考核和转正等方面要求。

4、职责

4.1办公室负责新进员工试用期管理的。有效监控;负责新员工转正手续的办理及审批、试用期离职等各项手续的办理及审批。

4.2组长负责新员工上岗试用阶段的工作安排、岗位技能培训及入职引导工作,负责新员工上岗试用阶段的工作考评。

5、新员工试用期管理

5.1试用期期限及薪酬待遇

5.1.1新员工试用期期限根据公司需要、岗位需要、员工本人情况,根据双方协商,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约定。

5.1.2新员工用期薪酬原则上按试用期基本工资发放。

5.1.3新员工试用期不享受操作提成。

5.2试用期管理

5.2.1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试用期员工的日常管理依据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2.2在试用期迟到不得超过三次,事假累计不得超过5天,不得出现违规、违纪处分。

5.2.3在试用期内有严重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者,直接终止试用。

5.3考核办法

新员工的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内员工填写工作总结,每月考核一次。签订《师徒合同书》(见附件),设定技能考核;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员工根据月度总结表的内容作自我总结;二是员工月度考核表(考核表看附件),由新员工填好前半部分交由试用期指导人,试用期指导人根据考核内容结合新员工在工作中的实际情况认真评分和评语;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月底之前有指导人将试用期的自我总结表和考核表传至车间办公室,车间办公室根据考核情况,每月评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以此作为员工试用期满后是否录用转正的依据。

5.4考核内容

5.4.1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由指导人根据新员工在试用岗位上的工作情况评定。

A工作主动性,试用期员工对待工作是否主动、积极,是否提出合理化、创新性的建议。

B工作质量,工作中是否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 C工作效率,工作效率可有提高,是否按时完成。

D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中是否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是否遵守项目上各项工作流程。

E员工对待工作的责任感,员工对待工作是否认真仔细,是否具备强烈的责任感。

F团队合作精神,工作中员工是否我行我素,脱离整个团队,不服从领导安排。

J专业知识和技术,在工作中员工是否潜心学习专业知识和熟练掌握操作技术。

H学习能力,工作中员工是否具备自我学习的能力和永不知足的学习态度。

6、试用期转正

6.1.1自然转正:新员工在公司规定上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应结束试用期予以转正。

6.1.2提前转正: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因业绩出色,表现优秀者可以申请提前转正,填写转正申请,经车间主任签字认可后可成为正式员工。其试用期不得少于一个月。

6.1.3延期转正:新员工试用期满后,因岗位技能、工作态度等暂达不到所在的岗位要求,无法完全胜任现有工作,需延长试用期,延迟转正。新员工延期转正的,经延长后的试用期总计不得超过4个月,4个月仍无法转正考核要求的,终止试用。

7、转正考核规定

7.1提前转正:员工试用期月度考核成绩在90分(含)以上的,并且综合评估优秀者,原则上可以提前转正。

7.2自然转正:员工试用期月度考核成绩在80分(含)-89分的,原则上可以自然转正。

7.3延期转正:员工试用期月度考核成绩在60分(含)-79分的,应延期转正。

7.4不予转正:员工试用期月度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的,应予以淘汰,不予转正。

7.5员工使用期内,每人基底分数为20分,其余按其中8项综合评分得出。认为不符合转正录用条件的,可随时提交《试用期考核表》,经办公室审核,车间主任审批后,由办公室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试用期标准规章制度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新员工试用期管理,为新员工指导与考核提供依据,引导新员工尽快融入公司企业文化,促使员工的发展同公司的目标有效结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适用于新员工试用期管理,下属各级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拟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责任部门

(一) 人力资源部是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如下:

1、 招聘培训经理职责:

(1) 组织新员工岗前培训、阶段评价与转正考核,及时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2) 检查直接主管对新员工目标达成过程的辅导情况。

(3) 受理考核投诉,并跟踪处理。

(4) 负责回答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2、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职责:

(1) 监控试用期员工岗前培训、阶段评价及转正管理过程和结果。

(2) 签署新员工转正评语,薪资变更等人力资源部门意见。

(3) 负责部门副总经理级(含)以上岗位的试用期管理工作。

(二) 用人部门职责如下:

1、 用人部门负责人职责:

(1) 负责担任或指定新员工入职引导人。

(2) 认真履行对新员工达成试用期目标的支持和辅导责任。

(3) 负责新员工试用期阶段评价和转正考核。

2、 新员工权责:

(1) 新员工有权对试用期过程中,对直接主管不负责态度、不公平、不全面的评价等行为投诉。投诉受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

(2) 积极配合直接主管与入职引导人,尽快成长。

第二章管理

第四条 试用期管理 新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由人力资源部为新员工安排一小时左右的入职指引,并签定《劳动合同》之后,即进入试用阶段。

第五条 试用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经公司领导特批的除外。

第六条 试用期薪酬:试用期员工工资为月薪的85%,经公司领导特批的除外,具体参照《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 试用期培训:

(1) 新员工入职第一周,由部门负责人或入职引导人负责讲解专业知识培训,完成《专业知识岗前培训评测表》。

(2) 新员工入职第一个月,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为期一天的公共知识集中培训,进行闭卷考试,并评估。具体参照《岗前培训作业指导书》执行。

第八条 阶段评价: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负责人分别与其谈话,根据新员工的个人能力、业务素质及思想动态,给予其阶段考核评价,完成《试用期阶段评价表》(表1)。

第九条 如发现不足,应明确指出,并相应调整培训计划。如持续未得到改善,可终止试用。

第十条 试用期员工实行动态管理,需随时给予工作指导与评价,发现异常应及时纪录与沟通。 终止试用期:新员工若有违反公司规定或被确认不适合岗位工作,公司可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终止试用期。

第十一条 试用期转正:

(一) 转正通知:人力资源部在每月第四周以邮件形式,例行通知次月试用期满的新员工,并抄送其直接主管,提醒其考虑转正意愿,办理转正手续。

(二) 新员工收到转正通知一周内,总结试用期工作情况,完成《转正申请表》(表2),交部门负责人。

(三) 部门负责人根据新员工试用期工作情况,给予新员工转正考核评定,完成《转正考核审批表》(表3),并签署转正意见,转交人力资源部。

(四)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新员工的《转正申请表》、《转正考核审批表》、《试用期阶段评价表》,签署转正意见,报有关领导审批。

(五) 其它情况:

1、 提前转正:新员工试用期满两个月,并表现突出,可向部门负责人提出提前转正要求,并填写《转正申请表》,按转正流程审批。

2、 延长试用期: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不能完全达到岗位要求,但在某方向有一定特长,部门负责人可与其沟通确认延长试用期一至三个月。到期需再次进行转正考核(流程同按期转正)。若仍不能达到岗位要求,则终止试用。

(六) 新员工转正申请经最终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新员工发出《转正通知单》(表4),同时邮件抄送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如果转正申请未得到批准,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延长试用期、调职或办理辞退手续。

(七) 资料存档:人力资源组织完成上述工作后,需将员工试用期中所涉及的各种表格、文档及资料归档入库,并在员工信息数据库中更新相关内容,通知财务部,员工从转正当日起享受转正待遇。

(八) 异议处理:员工对试用评价或转正结论有异议的,应在得到人力资源部门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进行投诉或申请复议。人力资源部按投诉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并将最终结果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员工和部门。

第十二条 试用期离职: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如需解除劳动合同,应参照劳动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具体参照《离职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实施、修改和解释,经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3篇《员工试用期标准规章制度》,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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