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法暂行条例【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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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是对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课征的一种税,因此在英国曾被称为“死亡税”。遗产税是一个古老的税种。早在古罗马时期就有了遗产税。近代意义上的遗产税已经有400多年的历史。这次漂亮的小编为亲带来了9篇《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法暂行条例》,希望朋友们参阅后能够文思泉涌。

条 篇一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财政部制定。

条 篇二

遗产税按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现值计算征收。遗产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是有价可依的,按所列价格计算;无价可依或申报价明显低于正常价的,按被继承人死亡时的。评估价值计算。赠与财产在赠与时有价可依的,按所列价格计算;无价可依或申报价格明显低于正常价格的,按赠与时的评估价值计算财产价值由政府批准设立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须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条 篇三

纳税义务人应于税务机关送达纳税通知书之日起二个月内缴清应纳税款;内科义务人确有困难不能一次缴清税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分二至六期缴清税款,最长不超过一年。

条 篇四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全部遗产,依照本条例规定征收遗产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死亡(含宣告死亡)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依照本条例规定征收遗产税。

条 篇五

下列各项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

遗赠人、受赠人或继承人捐赠给各级政府、教育、民政和福利、公益事业的遗产;

经继承人向税务机关登记、继承保存的遗产中各类文物及有关文化、历史、美术方面的图书资料、物品,但继承人将此类文件、图书资料、物品转让时,仍需自动申请补税;

被继承人自己创作,发明或参与创作,发明并归本人所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

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或与外国政府签定的协议中规定免征的遗产税;

国务院规定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的其他遗产。

条 篇六

境外财产依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已缴纳的遗产税,允许在应征遗产税税额中抵扣,且抵扣额不得超过依本条例计算的应征税额。如抵扣额低于依本条例规定计算的应征税额的,应补缴其差额部分的税款。

条 篇七

下列机构(部门)在办理被继承人财产的转移过户登记手续应履行以下义务:在办理以下时,应要求当事人附呈税务机关发给的遗产税款清缴证明书或免税证明书,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房地产管理机关在输房地产过户登记手续时;银行、保险公司、证券交易机构以及其它金融资产的提取、支付、转证等有关手续时;车辆、船舶及航空器的使用证照发放机关在办理车辆、船舶及航空器的使用证照的变更过户登记手续时;专利管理机关在办理专利权人的变更手续时;工商管理部门在办理因被继承人死亡而变更营业执行时;文物管理机关办理文物所有权的变更时;其他财产管理机关在办理公民财产的登记,遗产的转移或遗产过户登记等。

条 篇八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有财产的,纳税义务人应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前一个月内,向税务机关办理遗产税申报。

条 篇九

遗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征遗产税税额=应征税遗产净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9篇《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法暂行条例》,能够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是差异网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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