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全文【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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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而制定的法律。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下面差异网为您精心整理了5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全文》,如果能帮助到您,差异网将不胜荣幸。

章 受案范围 篇一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章 审理和判决 篇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第五十六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第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第五十八条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五十九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

(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五)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

(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以哄闹、冲击法庭等方法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七)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恐吓、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围攻或者打击报复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六十一条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第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第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 例和单行条 例为依据。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

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公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供公众查阅,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人民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将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情况予以公告,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被告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处分的司法建议。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六十九条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篇三

(根据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修正,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篇四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行政诉讼

2、法国的解释之诉

3、行政复议的管辖

4、行政诉讼的原告

5、行政赔偿的连带责任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及时、准确和()的原则。

2、人民法院设(),审理行政案件;()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案件。

3、行政机关执行生效的行政法律文书必须以法律明确赋予其()为前提,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必须具有()内容。

4、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和()收集证据。

5、对()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原被告所在地法院皆有管辖权,其中原告所在地法院包括原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和()的法院。

三、是非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就某一具体行政案件而言,司法裁判优于行政裁决。

2、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甲公民合法的房屋所有权,也侵犯了乙公民因合法的租赁关系所取得的对甲公民房屋的使用权,乙公民能提起行政诉讼。

3、法律、法规只规定了对某类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没有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而行政诉讼法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若不经复议直接诉诸法院,法院应予受理。

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均可提起上诉。

5、行政机关就同一违法事实处罚了两个以上共同违法的人,其中一部分人不服处罚决定而起诉,这部分人是原告,其他未起诉的人,可以成为第三人。

6、律师对准许查阅的庭审材料,可以摘抄,经同意也可复制。

7、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法律文书的名称是: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调解书等。

8、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一并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二审诉讼费用应区别情况,分别由被诉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分担。

9、在诉讼进行中,原告或被告的法定代表人更换后,已进行的诉讼活动对于继续参加诉讼的法定代表人具有约束力。

10、被诉行政机关与受诉人民法院不在同一地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适用地方性法规时,应以法院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

四、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这两种处理行政争议的途径在()方面是相同的。

A、审查范围。

B、适用的法律依据。

C、审查对象。

D、处理效果。

2、在(),行政诉讼案件由普通法院管辖。

A、法国。

B、德国。

C、西班牙。

D、英国。

3、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死亡,()可以提起诉讼。

A、其近—亲属。

B、其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C、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

D、经人民法院指定的人。

4、人民法院在第一审行政审判程序中,应当更换被告,而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

A、不予受理。

B、驳回起诉。

C、中止诉讼。

D、终结诉讼。

5、()对基层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建议提出抗诉。

A、同级人民检—察—院。

B、同级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C、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D、最高人民检—察—院。

6、人民法院以()为由,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A、主要证据不足。

B、违反法定程序。

C、超越职权。

D、滥用职权。

7、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内提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15日。

B、30日。

C、2个月。

D、3个月。

8、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认为地方行政规章与国务院部、委规章不一的()。

A、参照地方行政规章。

B、参照国务院部、委规章。

C、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判决。

D、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解释。

9、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复议机构,应当设在()。

A、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内。

B、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内。

C、政府政策研究机构内。

D、政府监察机关内。

10、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

A、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B、报请中级人民法院批准。

C、本法院自行决定。

D、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五、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对公安机关作出的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相对人可以申请复议,这种复议属于()。

A、一轮复议。

B、二轮复议。

C、非必经复议。

D、终局复议。

E、非终局复议。

2、日本现行行政诉讼分为()。

A、抗告诉讼。

B、当事人诉讼。

C、民众诉讼。

D、机关诉讼。

E、复核审诉讼。

3、行政诉讼期间,原则上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哪项情形之一的,具体行政行为即可停止执行()。

A、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停止执行的。

C、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停止执行的。

D、被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停止执行的。

E、原告申请停止执行的。

4、对于人民法院就下列哪种事项作出的行政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A、起诉不予受理。

B、驳回起诉。

C、财产保全。

D、先予执行。

E、不准许撤诉。

5、在何种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案件可以通过裁定移转管辖()。

A、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B、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

C、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自行审理原属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D、上级人民法院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E、下级人民法院把自己管辖的案件移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六、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1、行政诉讼法为什么确立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处于何种诉讼地位?为什么?

3、提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在何种情形下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七、论述题(10分)

试述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的区别。

八、案例分析题(11分)

严××的4岁女儿媛媛连续3天出现流鼻涕,咳嗽,发烧等症状。1991年8月4日上午8时30分送县人民医院治疗。家长见女儿病重要求立即住院,因无床位医院不准住院。40分钟后,医生才给媛媛看病,作了一般检查后,医生说,孩子病得不轻,但还诊断不出什么病,先在观察室观察治疗。医生开了药方,家长取药给媛媛服用后留在观察室治疗。上午11时,媛媛突然发生抽搐,面色苍白,不讲话,值班医生立即抢救。下午3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死于急性心肌炎。

严××认为医院开始误诊,又抢救不力,属医疗事故,一直反映到县卫生局。在县卫生局督促下,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对媛媛之死进行鉴定,结论是媛媛之死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也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1991年10月6日,严××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鉴定结论隐瞒了事实真—相,是错误的,请求县法院撤销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

问: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行为是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为什么?

②严××不服鉴定结论该怎么办?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③若县卫生行政机关根据该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作出了处理决定,当事人不服而起诉的,法院应否作为行政案件受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行政诉讼

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相对人的请求,按司法程序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3分)

2、法国的解释之诉

是法国行政诉讼的一种,即原告与行政机关对某一行政决定的意义和合法性看法不同,而这种看法的差异,又损害或将损害其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原告便可以诉诸法院,要求行政法院对被诉行政决定的意义作出解释或者确认其违法无效。(3分)

3、行政复议的管辖

是指复议机关之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主要解决相对人不服具体行政行为该向哪个机关申请复议并由哪个机关负责复议的问题。(3分)

4、行政诉讼原告

是认为行政诉讼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分)

5、行政赔偿的连带责任

是指相对人的合法公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并造成损害时,应由有关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3分)

章 证据 篇五

第三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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