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养管理规定(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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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车辆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汽车维修保养行业将成为一个新兴行业,车辆维修企业将会不断产生,企业规模也会不断发展。这要求企业应当尽快晚上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实现业务流程标准化,制定出高效的企业管理规范。下面是差异网的小编为您带来的10篇《车辆保养管理规定》,亲的肯定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车辆保养制度 篇一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车况良好,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1、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2、 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3、 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仓库查验并登记保管。

4、为保障维修质量,节约资金,堵塞漏洞,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指定的内部修理厂实施,定点修理厂应该是具备专业资质、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具有一定规模的正规修理厂。汽车维修定点企业的确认工作由安全维修科长确认。

5、驾驶员必须精心维护保养车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清洁,勤紧定,勤润滑。注重车辆出场前、执行任务途中和回场后的检查,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并按规定里程及时例保,确保车况良好。

6、车辆需维修时应由驾驶员申报修理项目,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根据申报项目检验车辆,拟定修理项目,开具车辆定点维修单,驾驶员凭车辆维修单到指定的特约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维修所需更换的材料清单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确认,更换大配件必须将旧配件带回交办公室(车队)审验。

7、车辆在维修过程中,车管人员、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到修理厂核实,车辆修复后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确认维修质量后在修理结算单签名。驾驶员在修理过程中不得故意多报维修项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8、车辆运输途中在外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向运输服务中心主任及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汇报,经领导同意后根据其故障维修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决定修理地点,更换配件须带回方可报销。

9、平时车辆日常保养,所需的机油及确需更换的常用小配件等应由车辆维修厂更换,凡个人自作主张随意购买的不予报销。

10、车辆送厂维修保养费用一律凭车辆维修单、驾驶员签字认可的修理结算单由维修厂确认后统一结算。

11、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12、本规定由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修订、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车辆保养制度 篇二

为保证车辆和人员的安全,加强车辆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车辆更好地为工作服务,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1、车辆属公司公共财产,必须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驾驶,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2、办公室为车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配、使用以及保养修护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和保养,保险到期情况一览表(详细内容参见附件一,附件二与附件三)。

3、每个部门配备一部车辆供日常使用,因××部在办公楼外还有堆场办公室,特配备两部车辆,以保证日常工作。

4、每个部门的负责人为所属车辆的责任人,每部车应指定部门一名员工为驾驶员和保管人。原则上尽量固定一名经验相对比较丰富,驾驶习惯比较稳健的人员驾驶。

5、各部门之间不允许私下互借车辆,更不允许私自借给公司以外的人员使用。在自有车辆由于保养、修理等情况进厂修理时,须经车辆管理的归口部门——办公室统一进行调配。如未经办公室允许,私自借出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全部费用由借出和借入部门的车辆负责人和保管人承担。

6、新赴职人员要尽快学习和掌握交通规则的内容和交通标志的含义,熟悉驾车路线,还要了解必要的车辆保险条款,认真学习《交通事故处理内部流程》,以掌握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策略。

7、对有驾车经验的人员,开始驾车上路不满2周的情况下,不允许独自驾车外出。

8、在驾车过程中,应保证通讯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与公司联络。

9、每次出车前,应察看轮胎情况,观察仪表盘的各种信号指示灯,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联系修理单位,尽快认定发生问题的部位,及时予以修理,坚决杜绝开带病车上路的现象。

10、每月1,11,21,31日发放油票。日常情况下,应在公司的协议加油站加油,如果在其他加油站用现金的方式加油,报销时必须附上有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有关说明。长途出车可酌情处理。

11、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办公室负责,各部门车辆驾驶员和保管人有责任在保养或保险到期时,通知并协助办公室进行维护保养和更新。

12、办公室负责调查当地修理场的情况,并与其中一家或几家经考察后比较有信誉的服务商建立固定的业务关系。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送至固定服务商以外的修理点,否则将自行承担费用,并收回车辆使用权。

13、如果与外部车辆和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应首先联系办公室,说明事故情况,如果当事人能自行处理,不会引起今后的追偿。必要的情况下,办公将室带领当地员工赶赴现场,在此期间,当事人本着自我保护的原则,采取回避的措施,或留在车内,不与事故另一方或者提前赶到现场的警察发生争执、纠纷甚至冲突,特别是在对方要强行擅自离开事故现场时,要保持冷静,记录对方车号,并尽量寻找目击证人。非执行公务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因保管不善,发生后视镜、防擦条、车灯等外装饰零件丢失的。情况,费用个人承担50%,以示警告。车辆维修的单据须经办公室审核并签字,并附上当事人的事故说明报告,方可报销。

14、考虑到治安环境的恶化,开车时必须关闭和锁紧门窗,以防不测。在外出停放车辆时要注意避开僻静的环境,尽量选择比较安全场所,上好排档锁,不要在车里明显位置摆放手机,手包等物品。锁好门后,围绕车辆转一周,检查所有的车门是否关严,以确保车辆安全。

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篇三

一、汽车维修服务承诺制度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

3、维修过程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二、接车、维修、检验流程

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述故障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

2、业务经理或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陈述,了解车辆技术状况。

3、车辆进入预检工位,检验人员经过检验确认维修项目,交前台对维修费用进行预核算,然后与客户联系或签订维修合同。

4、车辆进入待修区,等待维修。

5、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合格后,根据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签字挂账。

6、建立维修车辆档案。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经理或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登记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请托修方签字认可,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前台接待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及漆工的做漆质量检验。

3、各班组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检验员签字认可。

4、严禁让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出厂。

5、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三、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1、为了保证汽车维修质量,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2、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加强管理基础工作,制订并执行保障汽车维修质量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主要内容:

(一)质量管理、质量检验人员职责;

(二)车辆进厂、维修过程、竣工出厂检验;

(三)汽车配件、辅助原材料出、入库检验;

(四)检测工具、设备计量检定管理;

(五)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

(六)《汽车维修技术档案》实施和管理;

(七)质量责任及维护托修方权益的措施。

3、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省颁布的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工艺规范及上海汽车相关技术规定。

4、认真履行职责,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技术人员、维修人员、质检人员分别对工艺质量、作业质量、检验质量负责。

5、汽车维修业户对车辆进厂、维修过程、竣工出厂的检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进厂检验时,应根据送修人反映、检测诊断和必要的路试,确定维修作业项目,签订汽车维修工单;

(二)过程检验中,应严格执行主修人自检、班组长复检(互检)、过程检验员专检的三级检验制度;

(三)竣工检验应执行国家、行业检验标准和上海汽车技术标准执行。

6、加强仪器、设备的计量管理,接受技术监督部门的定期计量检定,不得使用未经计量检定或计量检定不合格的仪器、设备。

7、经检验(检测)合格的汽车维护竣工车辆,由质检员签发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8、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后,质量保证期规定如下:

(一)汽车大修及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自竣工出厂之日起100日内或行驶里程20000公里以内;

(二)汽车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自竣工出厂之日起30日内或行驶里程5000公里以内;

(三)汽车小修、一级维护及汽车专项维修的质量保证期为:自竣工出厂之日起10日内或行驶里程20xx公里以内。

9、车辆竣工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维修质量事故由维修业户承担责任。

(一)未遵守国家、行业及省颁布的维修技术标准、工艺规范和有关技术规定进行维修作业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因承修方使用的配件、原材料、辅助材料的质量问题造成的质量事故

10、车辆竣工质量保证期内,由于驾驶人员违反驾驶操作规程和车辆使用维护规定造成的车辆故障、损坏,由托修方承担责任。

11、汽车维修承、托修双方发生维修质量纠纷时,双方均可向承修方所在维修行业管理机构申请调解。维修行业管理机构依据交通部颁布的《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办法》予以调解。

四、汽车维修合同管理制度

1、遵守《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

2、按照承托修双方签订的维修项目协议(或合同)进行作业,不私自更改、减少维修项目或作业范围;维修产生的旧件按双方约定处理。

3、按照报修项目维修作业;对附加维修项目,征询客户意见后处理。

4、按公示的价格收取汽车维修费用,提供合法专用发票,并同时将汽车维修工时、材料明细清单交付消费者并提供竣工出厂合格证。

5、遵守维修价格公示和价格备案制度,将维修价格明码标价并据实收取,使消费者明白消费。

6、严格遵守承诺的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并提示给消费者,质量保证期内的返修率不大于5‰

7、对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调解程序进行调解的纠纷,达到调解协议后立即执行。

8、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竣工车辆。

五、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制度

1、企业培训分为技术能力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培训类别,技术能力培训主要针对普通员工兼顾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培训重点针对企业的中层和基层班组负责人。

2、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3、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培训人员,培训设备和选定培训教师,有效的保证培训目标顺利完成。

4、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5、年底对培训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并总结,结合工作重点提出下年度培训目标。

六、安全生产制度

为保证厂区生产正常进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或工作线板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时,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七、维修环境保护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3、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4、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5、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6、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八、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合格证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

2、开具合格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3、开具合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下次领用合格证台帐供管理部门检查;

4、严禁虚开合格证和转借,倒卖合格证现象。

九、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车轮动平衡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设备,轮胎平衡机在使

用前必须先检查机体各部分润滑情况及电器部分的。自检程序。

2、轮胎平衡机在开机前,必须检查底座及固定螺母是否锁紧,以防运转时轮胎脱出。

3、轮胎平衡机开机前,应仔细清理轮胎花纹中潜入的石子等异物,防止运转时飞出伤人。

4、轮胎装卸时应防止碰撞平衡机体。

5、轮胎平衡机在运转过程中,操作者不得用手或其它物品接触旋转部位,在轮?胎旋转径向两侧均严禁站人。

6、操作者镶嵌平衡块时,应确保镶嵌牢固,镶嵌过程中要注意用力方向和力度,避免大力冲击主轴,造成主轴弯曲变形。

千斤顶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应检查各部分是否完好,油液是否干净。油压式千斤顶的安全栓有损坏,或螺旋、齿条式千斤顶的螺纹、齿条的磨损量达20%时,严禁使用。

2、千斤顶应设置在平整、坚实处,并用垫木垫平。

3、千斤顶必须与荷重面垂直,其顶部与重物的接触面间应加防滑垫层。

4、千斤顶严禁超载使用,不得加长手柄,不得超过规定人数操作。

5、使用油压式千斤顶时,任何人不得站在安全栓的前面。

6、在顶升的过程中,应随着重物的上升在重物下加设保险垫层,到达顶升高度后应及时将重物垫牢。

7、搬运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时必须使用专门搬运小车,切忌在地上拖拉。

8、进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物体时,千斤顶的总起重能力应不小于荷重的两倍。顶升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确保各千斤顶的顶升速度及受力基本一致。

轮胎轮辋拆装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应检查:液压油箱内的油面高度,各油缸、油管接头处是否有漏油现象,各紧固件是否松动,各平盘上的油缸是否同条,启动设备时检查油压是否正常。

2、根据轮胎的大小将门架调至所需的距离

3、将移动平盘上的托爪调至所需的范围,推出移动平盘。

4、将轮胎放置在移动平盘上,用托爪锁紧轮胎内径,收回平盘。

5、门架下行,将衬圈压离锁圈及密封圈位置,取下锁圈及密封圈。

6、将压块放在轮辋及衬圈之间,调正门架压爪,压离挡圈,把衬铁放置在挡圈与衬圈之间,取出压块。

7、用门架压爪张紧轮辋内径,将轮胎整体上移,调整平盘托爪至下挡圈内侧,下移门架,将轮辋压出;架压爪,上移,推出平盘,取下轮胎、轮辋。

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1、应在安全阀限定压力和规定排气量的条件下使用设备。

2、必须保证空压机使用现场环境的清洁和通风,严禁在空气中尘量过高或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的场合使用。

3、空压机严禁断油运行,使用者要经常注意检查机油油位是否正常,要定期更换机油。

4、不要使用小于1.5平方毫米而长度大于5米的导线作电源线。

5、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旋开储气罐放污阀排出污水,第二日空压机启动前再合上放污阀。

6、空压机运转时,当停电或临时停机时,需要重新启动,应将储气罐中的压缩空气排放放完后再开机。

永州市铭捷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车辆保养制度 篇四

第一条为合理调配和使用好公司公务用车,保证行车安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使用

(1)所有车辆均由公司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2)车辆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准用于办私事,严禁利用公务用车外出旅游或学习驾驶技术。

(3)非公务不准在节假日和平时下班后使用车辆。确因特殊情况需用车的,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经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4)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由司机登记行车来住地点,使用车人员签名核实,每月交由公司公布行车情况。

(5)车辆油料管理实行定额用油、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制度,不得转借。车辆加油回执应按月交公司统一登记备查。

第三条车辆管理

1、所有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驾驶员驾车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安全奖1000元。

2、法定的节假日无出车任务时,车辆应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人员不得擅自私用,需要私用车辆时应提前填好“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经主管领导核准后方可使用,违者受罚。

3、车辆的一切费用(修理费、油料费、路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等),必须先经公司办公室统一登记,再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条事故处理

1、凡因违章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责。特别是无照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的,发现情况即免职处理。

2、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公司主管领导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五条车辆检修

1、机动车辆的检修,注明检修内容及有关情况,经核准后方得送到定点修理厂进行检修。

2、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发生故障,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要电话请求主管领导,否则其维修费用不给予报销。

3、车辆维修费,由公司统一按季结算,登记入册,年终随车辆其他费用一道公布。

第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篇五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为保障维修质量,节约资金,堵塞漏洞,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指定的修理厂实施,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档的正规修理厂。

二、汽车维修定点企业的确认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领导、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成员共同确认。

三、驾驶员必须精心维护保养车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勤清洗,注重车辆出场前、执行任务途中和回场后的检查,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按规定里程及时例保,确保车况良好。

四、车辆需维修时应由驾驶员申报修理项目,车辆保养维修小组根据申报项目进行车辆检验,然后拟定修理项目,开具车辆定点修理单,驾驶员凭车辆修理单到指定的特约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维修所需更换的材料清单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确认,更换大配件必须将旧配件带回交办公室(车队)审验。

五、车辆在维修过程中,车管人员、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到修理厂核实,车辆修复后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确认维修质量后在修理结算单签名。驾驶员在修理过程中不得故意多报修车项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车辆长途在外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向运输服务中心主任汇报,经领导同意后根据其故障维修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决定修理地点,更换配件带回方可报销。

七、平时车辆日常自行保养,所需购买的机油及确需更换的常用小配件,必须经运输服务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购买,凡个人自作主张随意购买的不予报销。

八、车辆送厂维修保养费用一律凭车辆维修单,由运输服务中心统一与修理厂结算,并报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批。

九、车辆例行保养由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确认后实施;修理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

十、本办法由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修订、解释。

十一、本办法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执行。

车辆保养制度 篇六

一、一级保养必做事项:检查机油、燃油、液压油、传动油液面、打黄油、吹空滤、清洗油滤、检查离合器行程、脚刹行程各部件有无漏油、漏气现象、螺丝有无松旷。

二、保持驾驶室内外卫生车容车貌,车辆摆放统一整齐。

三、每天应完成事项:打黄油、检查电瓶液面、仔细检查各类气管、油管、线路与车辆相应部件有无摩擦、线路有无搭铁、螺丝有无松旷、断裂现象、驾驶室各类胶套及推力杆胶套有无松旷及磨损程度、清洗油式空滤、吹纸滤、检查

前束及方向球头。

四、车辆报修须向修理厂管理人员提出报告,当班驾驶员如有必要应在修理厂协助维修,部件为损坏现象,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一定处罚。

五、车辆行驶过程中要求时刻注意机油压力和水温,发动机转速在爬坡时要求控制在1500-20xx转以内,严禁载重冲坡换挡,严禁半离合时间过长,严禁打死方向;启动车辆怠速打气,严禁加油门;起顶时必须先开空挡开关在挂档,落顶时先空挡再关空挡开关,起顶时发动机转数控制在1500转以内,大顶落到位以后方能起步。

五、交接班制度:

1、下班司机必须告诉对班车辆所出现的问题,及时报修,小问题及时解决。

2、接班司机必须检查项目:机油、防冻液举升缸液压油方向油杯传动油。

3、检查发动机变速箱中后桥、轮边减速器及平衡轴有无漏油现象、各类气管有无漏气、检查油箱和油管是否漏油。

4、检查轮胎气压及螺丝有无松动、断裂。

5、检查前钢板有无断裂、骑马卡及 螺丝前钢板支架前后螺丝有无松旷、销套和支架磨损程度,驾驶室翻转支架各类螺丝有无松旷断裂、翻转胶套有无严重磨损。

6、检查风扇皮带及压缩机发电机皮带松紧度和皮带的使用寿命;检查发电及压缩机及支撑螺丝和调整螺丝有无断裂和松旷;检查发动机各路油管是否漏油和摩擦;增压器和中冷气管有无松旷;各路水管有无松动漏水现象;检查发动机管路线路有无相互摩擦和其他摩擦及时处理包扎;检查引机脚和螺丝是否松旷断裂,发动机元宝梁是否有裂痕。

7、油水分离器放水。

8、检查变速箱吊架是否断裂,螺丝有无松动,大梁螺丝有无松旷,大小传动轴万向节是否松旷,突兀及突兀叉是否有裂痕,突兀叉大螺帽是否松动有间隙,大小传动轴螺丝是否松旷和脱落。

9、检查大梁骑马卡的地方有无裂痕,检查推力杆螺丝及厚钢板支架螺丝,骑马卡及螺丝,推力杆胶套磨损程度。

10、检查倒车灯是否正常,线路有无搭铁。

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前各种证件要带齐全。

(2)不准把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

(3)驾驶车辆时,不准饮酒、吸烟、闲谈。

(4)不许开带病车,刹车、灯光完好。

(5)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6)驾驶车辆下坡时,不准灭火行驶。

(7)在冰雪、泥泞路面和雨雾天驾驶时,必须保持前车距离30米。

(8)驾驶车辆在夜间行驶时,要按规定使用灯光。

(9)行驶时注意观察行种仪表是否正常。

(10)行驶中要礼让三先,中速行驶。 铲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铲车驾驶员要有严格责任心,爱护车辆。

(2)工作前,先检查各油路(机油、液压油、刹车系统),加足油、水,检查轮胎、灯光是否正常。

(3)工作时,要先观察工作面有无坍塌现象。

(4)铲料装料时注意汽车驾驶室外是否有人停留。

(5)装载机行走下坡时,禁止熄火,要有足够的气压。

(6)装载机工作完毕后,停在安全地方,轮胎下放上阻车器。

(7)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件方可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带教。

(8)出车前应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活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9)起动前应注意周围有无人员或障碍物,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性。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准超过10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门,时速不准超过5公里,库房内不准超过2公里。

(10)车辆不得超载使用,铲工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件时,铲件离地面高度不许大于0.5米。

(11)车辆在运行或没停稳前,严禁任何人上下车,扒车和跳车,除司机室和拖车,车辆其它部位严禁乘人。

挖掘机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挖掘机的驾驶员上班不能喝酒,保持头脑清楚。

(2)驾驶前要先检查各种油类是否充足,有无漏油现象,对各个部件进行检查,不开带病车。

(3)挖掘机工作时,先观察作业环境,倾斜度要按要求去做,超1吨重大块不许钩,以防机器侧翻。

(4)挖掘机在台阶,边坡角工作时,要有专人负责监护,监护人与司机联系要清楚、明确。

(5)挖掘机工作时,机器大臂下方禁止人员停留,转动操作室时,要看好去料方向是否有人。

(6)挖掘机工作完毕,要把车辆放置安全地段,锁好门窗,以防外人乱动,确保安全。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篇七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做到有计划的安排车辆维修,减小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1、实行定人、定车、定保养制度。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

2、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平时按车辆情况自行清洗,每月按车号轮转每台车有四个车辆保养日。在不误工作的情况下进行例保,例保内容:发动机及各种油液及各部件的固定情况。查看发动机各结合面有没有漏油、漏水情况。检查调整皮带紧度,查看各部位的管路和导航固定情况,检查补充机油、检查补充冷却液、检查补充电解液、检查补充动力转向机油,清洁散热器外表、巡视全车灯光、轮胎、吹空滤、打黄油,调整制动并检查蹄片磨损情况等。

3、做到不超保、不脱保。车辆每行驶10000—13000公里进行一次保养,更换机油及机油滤清、燃油滤清、油水分离内放水、储气筒排气。

4、车辆维修。原则上要求在车队进行,的却在车队无法维修,需要外出修理的。必须经公司同意,方可外出维修。

5、每天维修和保养车辆。安全检查要做好记录,经同意领用配件。材料要办理出入库手续,实行谁用料谁签领的管理规定。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篇八

为保证在对车辆实施修理和一、二级保养工作中的安全,确保修质量安全运行,避免各类机械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凡车辆进车间进行各类修理和保养,其修理质量和安全工作有修理车间负责,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考核;

2、在实施车辆保修过程中,全体修理人员均应严格落实修理工各种“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车间安全防火责任制”,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凡由于违章造成各类事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和车间责任;

3、车辆总件大修(发动机)和二级保养后行驶30000公里以内,一级保养行驶1500公里以内,以及平时小修,由于确系修理质量问题,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机械事故(指返修费用)或由于修理质量引发的行车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承修人负责赔偿以上损失的20%:

4、凡因修理人员操作错误或违章操作造成造成机件损坏,承修人负责赔偿经济损失的30%;

5、车辆保修中拆下的零部件,承担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善发生零部件丢失或灭失事件,承修人负责照价赔偿;

6、对机械事故和车辆零部件事件的调查,确认和处理,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根据调查事实写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经理审批后执行。

车辆保养制度 篇九

为了更好的、更长期的`使用,更有效地发挥每台车辆的作用,应按时保养、定期检查车辆。

一、日检

1、车辆外观目检无异常。包括:检查螺栓连接部位是否紧固;传动轴、车架与驱动桥;轮毂与驱动桥前后车架铰接销。

2、是否有三漏:无漏油、漏气、漏电现象。各油品、油位是否正常,机油、刹车油、液力传动油、液压油、齿轮油,呼吸孔畅通,防止轴承红烧。

二、周检

1、紧固传动轴、螺栓。

2、清洁空滤,检查进气系统确保进气畅通。

3、向水泵、销子以及各工作部位加注润滑油。

4、检查制动、加力器油位,储气筒排水、排污。

5、检查仪表工作状况,检查轮胎气压及螺栓是否紧固。

三、月检

1、紧固轮钢螺栓。

2、检查前后桥油品油位。

3、检查工作装置前后车架的受力,焊缝及固定螺栓。

4、检查风扇、皮带、风扇叶片、行车制动。

5、每台装载机换机油(推土机250小时)

四、季检

1、发动机保养、换机油、换机滤网(随车吊、油罐车、吊车)

2、清洗变速箱及液压油系统滤网。

3、检查各高低压油管是否正常。

五、半年检

1、调整气门间隙。

2、检查各仪表工作状况。

3、换传动油、水滤、柴滤(装载机、吊车、随车吊、挖掘机)

六、年检

1、换前后驱动桥齿轮油。

2、检查传动油、液压油的油品,根据工作状况更换。

3、检查车辆制动(制动摩擦片磨损工作状况)。

4、目测油缸自然沉降量来检查、分配阀工作油缸是否密封可靠。

5、检查转向系统、制动系统及灯光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篇十

一、目的:为规范车辆管理,加强公司资产管理,保障正常工作用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xx快递所有车辆。

三、管理细则:

(一)、新车购买审批:

a、新车购买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交运经理评估申请理由是否需要购买,经批准后。由公司指定人员购买。

b、新车购买由公司指定人员统一采购、验收、上牌和办理保险,在办讫所有手续、证照后,再交相关使用部门。

(二)、车辆使用:

1、车辆使用:要求司机按下面使用规定去操作:

a、出车前检查:

1)、检查证件:

①、所有证件是否齐备;

②、不得无证驾驶、或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2)、目视检查:

①、“燃料、刹车油、冷却液、电液”是否够;

②、电瓶搭线是否紧固清洁;

③、各连接管道有无漏油现象;

④、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

b、收车后:

1)、检查车容车貌,将车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固定车位上。

2)、停车后拉紧手制动器,加防盗锁,检查轮胎气压及各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关门上锁离开。

3)、检查车上是否还有没送到的货物。

c、车辆使用范围:

1)、所有车辆只为送货、提货服务,未经允许,不得做其它用途。

2)、工作用车只限规定的区域、必经路线和规定时间;

3)、所有车辆只能在早上七点至晚上七点为送货时间(特殊情况除外)。

(三)、保管:

a、出车后,车辆、证件(货物)由司机保管。

b、出车任务结束或下班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放点。

c、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公车私用、,违反规定者,将处以扣考核10分的处罚,累计三次者做开除决定。

d、如确需动用公车,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并由主管签字后,上报至公司主管经理、总监批准方可,并与公司签订“用车协议”。

(四)、加油规定:

a、公司均实施“加油卡”加油,长途可用现金加油。其他情况使用现金加油(如油卡没钱时),现金加油必须由一名财务人员陪同,且经过总经理审批。

(五)、车辆保险:

a、统一由总公司指定车管人员办理,公司指定保险单位。

b、无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为办理。

(七)、车辆维修、审批、费用报销:

a、所有维修、保养费用,必需以正式发票报销,并附带维修明细单方可。否则不予报销。

b、所有故障维修,经检查属自然和疲劳损坏,由公司报销费用,属驾驶员操作不当或违规驾驶则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由经理、公司车管人员判定责任归属)。

(八)、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a、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报警,并即时通知公司主管,保存事故现场。

b、事故当事人协助交管、保险人员调查取证,严禁私了。

c、因车辆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费用(除保险赔付外):责任:司机违反交通法规发生的罚款,由司机本人承担;司机在行车时发生事故的,司机负全责的,按造成损失的50%处罚。

(九)特殊车辆(私车公用)的规定:

a、部门负责人在职受聘期间,其将所拥有的私车用于公务使用的,享受费用补贴,补贴标准随费用价格的变动而浮动,补贴经总经办制定。

b、私车公用的车辆,必须已缴纳保险费,不影响部门正常业务工作。

(十)、车辆报废审批、处理:

a、审批:公司所有车辆,达到报废时限,或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由主管以书面的形式将具体情况上报给经理、审批。再填写资产报废报告单,上报公司审批。

b、处理:经公司核准报废后,折价处理后上交公司财务,并办理好所有变更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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