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管理制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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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下面差异网为您精心整理了3篇《汽车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汽车的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条 为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保证汽车维修质量,根据交通部、原国家经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汽车修理、维护或专项维修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汽车维修业户)和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交通部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对汽车维修行业维修质量进行管理、监督、检查;

(三)指导、监督检查汽车维修业户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

(四)组织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检查评比;

(五)收集交流汽车维修行业维修质量信息,开展技术咨询和质量诊断工作;

(六)组织汽车维修业户质量管理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七)受理汽车维修质量问题的申诉,负责进行调解处理。

第四条 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实行分级管理。建立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测站(中心),为汽车维修质量监督和汽车维修质量纠纷的调解或仲裁提供检测依据。汽车维修质量监督检测站必须是经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技术监督部门认定后颁发了《检测许可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第五条 汽车维修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与其维修类别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汽车维修个体业户应有人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其管理机构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质量管理法规和本办法;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汽车维修的技术标准、相关标准以及有关地方标准;

(三)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四)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要求,制定汽车维修企业技术标准;

(五)建立健全汽车维修业户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掌握质量动态,进行质量分析,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六)开展质量评优与奖惩工作。

第六条 汽车维修业户必须有明确的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检验员。质量检验员必须经过当地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汽车维修检验员证,方可上岗。

第七条 汽车维修业户必须做好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与企业维修类别相适应的技术管理、计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等规章制度。

第八条 汽车维修业户在维修生产中必须遵守以下法规和标准:

(一)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国家标准局发布的各项汽车修理技术条件,以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允许噪声及测量方法和汽、柴油车排放标准及测量方法等;

(三)交通部第13号令发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四)交通部颁发的有关汽车修理技术标准(技术条件);

(五)各地制定发布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

第九条 汽车维修业户在维修没有国标、部标、地方标准的车辆时,应参照原车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维修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第十条 车辆进厂、维修及竣工出厂,必须由专人负责质量检验,并认真填写检验单。一、二类维修业户对进行汽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维护的车辆必须建立《汽车维修技术档案》。

第十一条 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汽车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汽车维修业户在车辆维修竣工出厂时必须按竣工出厂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并向托修单位提供由出厂检验员签发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汽车维修业户使用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和发放。

第十二条 汽车维修业户必须执行车辆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发行故障或损坏,承修业户和托修单位按下列规定划分责任:

(一)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维修业户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由承修业户负责。

(二)由于托修单位违反使用规定或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不属于维修质量,经济责任由托修单位自负。

第十三条 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具体规定。

第十四条 各级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制定并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对维修车辆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做为评定维修业户维修质量和年审《技术合格证》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十五条 托修单位与承修业户发行维修质量纠纷时,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技术分析和鉴定,并进行调解,所发生的检查、试验分析、鉴定等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双方经调解仍有争议时,可向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或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对不按技术标准修车,维修质量不能达到规定技术标准的维修业户,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汽车的管理制度 篇二

第1条、加强财务管理

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3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企业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4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5条、现金的管理

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6条、银行存款的管理

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7条、应收帐款的管理

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8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

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9条、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10条、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

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修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管理费。

(三)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11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原始凭证是企业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12条、企业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WWW.CHAYI5.COM〉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13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

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14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

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15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

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16条、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

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17条、企业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

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18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第19条、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

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

第20条、建立会计档案

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21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

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汽车的管理制度 篇三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牢固树立“文明行车,安全第一”的。思想。基本要求做到如下;

1、规范遵守交通规则;

(1)不无证驾车。

(2)不酒后驾车。

(3)不吸烟驾车。

(4)不违章超车。

(5)不压线,骑线行车。

(6)不穿托鞋、高跟鞋、长摆裙、带耳机、耳塞驾车。

(7)不熄火、空档滑行。

(8)不逆行驶。

(9)不在禁鸣区鸣号。

(10)不驾驶车身不洁的车。

(11)不乱停乱摆车。

(12)不故意挤逼相邻车。

(13)不疲劳驾车。

(14)不穿插,超越警车及护卫车队。

2、服从交警的管理、指挥、严禁在主道及副车道上刹开快车、乱停靠、乱调头、乱洗车。

3、自觉做到“一树、二严、三勤、四慢、五知、六不、七禁、八防”确保行车安全,行车文明。

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3篇《汽车的管理制度》,能够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是差异网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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