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差补助制度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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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差旅费进行管理,是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公司对于出差补助有哪些制度规定?下面是差异网为大伙儿带来的5篇《公司出差补助制度》,亲的肯定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公司出差补助制度2017范例 篇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工作人员出差的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出差人员。

第二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

第三条 交通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差旅杂费根据出差人员类别的不同执行不同的报销标准;在等候乘机、乘车时的茶座费及其他费用应由个人自理,不予报销。

第四条 依据出差人员工作职责的不同,相应分为总经理、高管、中层和基层四个级别,按不同级别,适用不同的报销标准。

第二章 差旅费报销预支规定及程序

第五条 出差人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等必填项目,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关于出差的申请、审批、报告等文档的提交,遵从公司有关规定;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第六条 员工可从公司预借差旅款项,预借款应合理计算,基层人员最高限为每日不超

过人民币300元,并应在《出差申请单》上“暂支数额”栏内注明,如有特殊

出差任务,增加的借款另行提出申请;中层和高层依据出差任务的不同据实提

出申请。

第七条 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审批流程: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预算》《借款单》→部门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办理借支(经办人持出差预算单申请单和借款单)→行政部备案

第三章 差旅费报销标准

第八条 依据出差人职位的不同,差旅费实行不同的报销制度,总经理以上人员实行据

实报销制度,其他出差人员执行包干制度,具体包干金额见下表:

类别

级别

火车

飞机

汽车

轮船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住宿

食宿

交通

住宿

食宿

交通

住宿

食宿

交通

总经理

软卧

软座

经济舱

实报

二等舱

         

高管

软卧

软座

经济舱

实报

二等舱

         

中层

硬卧

软座

 

实报

二等舱

         

基层

硬卧

软座

            

说明:(1)地州办事处跨区域暂按此标准执行,在本区域内出差另行规定。

(2)股东、总经理、付总连续乘火车超过30小时以上路程,可不经董事长批准乘坐飞机。

(3)超支部分自理,节余不补。

(4)地区类别。

一类地区:北京、上海、重庆、南京、沿海省会及副省级城市。

二类地区:除一类地区以外的省会城市及地级市、一类地区周边的县级市。

三类地区:所有县级城市及地区。

第四章 交通费规定

第九条 出差时,应根据出差地的远近及业务的紧急程度选择安全、省时、舒适、经济

的交通工具(凭车票报销)。

第十条 一般情况,业务员应首选火车硬座;但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可乘火车硬卧或汽车卧铺,超过六小时坐慢车硬座或快车硬座者,按其硬座票面价的50%奖励给个人。

第十一条 遇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需乘火车软卧、火车D字头车次或飞机时,须先申报,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座,(上级领导同意乘坐时飞机票最高不得超过7折,超过时按7折报销),未经批准按同程火车硬卧报销。

第十二条 探亲路费报销标准:符合探亲规定的员工,乘火车或汽车的,凭车票实报实销,但总金额不得超过双程为车硬卧票票款;乘飞机的报销本人单程机票

第五章 出差住宿规定

第十三条 两位以上同性员工前往同一地点出差,原则上须两人同住一间双人房,住宿标准按高级别者为准,同住人员不报销住宿费。

第十四条 公司人员到公司有住处的城市出差,原则上住公司住处,不再报销住宿费。

第六章 差旅招待费规定

第十二条 招待计划及招待费用必须在《出差预算单》上注明,出差在外临时需要宴请时必须电话请示部门经理,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本着节俭成事的原则在审批额度内进行。

第七章 差旅费填写规定

第十三条 填写要求:报销单上必须完整地填写姓名、部门及职务;

“报销时间”为填写报销单的时间;

“附件张数”为所附原始发票及有关说明的张数。附件应按类别分类,并按时间顺序粘贴。

“出差事由”应简明、扼要,必须填写;

出发、到达的“时间”、“地点”,基本以票面为准;时间填写到X月X日即可;

“交通工具”,填写城际间交通工具。

“交通费”填写城际间交通费的金额;

“住宿费”,填写根据规定可报销的住宿费;

“其他”,填写订票费、机场建设费、人身保险费等其他费用;

“预借现金”指报销人从公司预借的差旅用现金;

第十四条 执行据实报销的人员,依据相关发票等凭据报销,包干人员在出差期间联系业务时,应索取相应的各项支出发票(索取发票票额不低于总包干金额的80%,不得用餐费及非出差期间发生的票据冲抵,手机费除外),以此作为出差的证明单据,并据此报销。如果不能提供总包干金额的80%发票,按实际取得的发票金额进行等比例报销。对于丢失发票的,一般不予报销,如若必须,可由第三者写证明,并交予高层批准且用其他发票补充。

第八章 差旅费的报销规定及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 报销时间应为员工出差返回后的7个工作日之内,并应于报销时退回预借的多余的款项;未按规定结清差旅费用的,不得借领新的差旅预支款项;

第十六条 报销日不受周三报销日的`限制。

第十七条 公司总经理报销,由财务部会签;

第十八条 超过七个工作日报销差费,每一天按 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经理责任。

第十九条 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借款超过2000元,需提前2天报请财务备款;因其他原因借款2日未出差,需将借款交付财务部,待定好出差时间后,重新办理出差借款手续,不能上缴者视为占用公-款处理。

第二十条 采取差旅费金额固定的管理方式,超支部分自负。

第二十一条 在出差和返程途中乘坐卧铺,未产生住宿费用的,只补助餐费和手机补助,计:中高层人员为 元/天,基层为 元/天。

第二十二条 参加各种图书订货会(包括南京地区),(先申报预算,按预算执行报销)各种费用统一管理统一实报实销。

第二十三条 参加经销商组织的会议,经销商提供住宿的,只补助餐费和手机费,补助合计:中高层人员为 元/天,基层为 元/天。

第二十四条 南京市内出差时,交通费只能实报公交车票和地铁票,每天伙食补助10元。

审批流程:经办人→部门经理审批→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结算。

第八章 补充说明

第二十五条 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持会议或培训通知,根据实际情况,不再另行单报住宿和伙食补贴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第二十六条 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上级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七条 出差回公司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报账,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出差的行程路线须与出差申请单上标明路线相符。不得乘坐旅游轮船和旅游专线的汽车,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伙食补助和发生的其它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九条 维护公司形象,做有修养的职业化营销人。

第三十条 举止文明,礼貌谦让,做公司文化与营销理念的传播者。

第三十一条 做好客情关系,不提倡与代理商相互吃请,严禁酗酒赌博。

第三十二条 立场坚定,讲信誉,严禁欺蒙等短期行为。

第三十三条 不接受代理商任何礼物,如无法拒绝应如数上交。

第三十四条 严禁泄露公司有关营销政策、销售数据及其他属保密范围内的信息。

第三十五条 出差12天以上回公司后,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可调休一天,出差25天以上回公司后,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可调休两天,但不得与国家重大节假日连休。

第三十六条 出差回公司当天车票时间为9点(含9点)前需到公司上班,否则视为调休一天。11点后当天可直接回家休息。

第三十七条 计算天数方式为:出差当天发车时间为11:00前算一天、20:00前算半天,到公司11点后算半天、17:00后算一天。

本办法解释权在财务部。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出差途中的餐费 篇二

出差途中的餐费,到底应列支差旅费用,还是应列支招待费?这不是一个小问题。列入差旅费用,可以全额税前扣除,列入招待费,只能按照票面价值的60%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而且税前扣除总额还要受到业务招待费总体税前扣除标准限制。

2011年4月8日,山东国税在网上访谈中回复网友关于出差餐费的问题是,答复如下:差旅费包括与出差任务相关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以及各种杂费(如机场费、保险费、订票费、行李托运费、寄存费等)。对于“出差途中的餐费”,如要列入差旅费扣除,需能提供在“出差途中”就餐的证明,反之,计入业务招待费。

上述答复中有个容易引起后期争议的问题:出差途中的餐费,到底有什么认定标准?客户来企业所在地,安排接待就餐,就属于业务招待费,出差途中顺便宴请,就属于差旅费?

个人认为,区分出差途中的餐费属于什么费用,就是看谁消费的。如果是出差人员自己按规定消费的,就是差旅费,出差人员消费的餐费超出企业差旅费标准的,如果报销,就应把超出部分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未超出的,计入差旅费;如果是出差人员宴请客户消费的,就是业务招待费。

2017员工出差请假制度范例 篇三

员工出差制度

总则

1,为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本着勤俭节约、保证出差员工正常工作的原则,严格企业管理费开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员工出差制度。

2、本员工出差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

一、出差审批程序

1、企业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工程建设现场,必须填写《员工工作出差申请单》。《出差申请单》由企业财务部劳动人事科统一编制,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

2、《出差申请单》是员工出差作为财务报销、各部(室)考勤管理等工作的有效凭证。

3、《出差申请单》办理程序。

(1)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工程建设现场出差,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由出差者本人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申请单》一式两联,一联为部门存根,另一联交企业财务部劳动人事科,其内容为申请人姓名、所在部门、异地工作理由、地点、交通工具、计划工作天数等;

(2>《出差申请单》由申请人上一级领导审批,审批内容:计划天数,实际工作天数。各部(室)员工出差由本部(室)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程建设现场;各部(室)负责人出差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程建设现场;

(3)各部(室)将《出差申请单》随同本部(室)考勤一并交财务部劳动人事科审核、汇总作为员工考勤考核的依据。

4、员工凡非因工作之需离开工程建设现场的,一律按员工考勤考核管理标准要求,填写《请假单》,并按照审批程序及权限履行请假手续,无《出差申请单》或《请假单》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员工一律视为旷工,按考勤考核管理标准处理。

二、差旅费管理制度

1。结合社会物价实际指数及企业员工实际情况,对员工出差交通工具、住宿费、市内交通费标准做相应规定:

(1>出差交通工具:企业主管及以上员工出差可乘坐飞机。其他员工原则

上乘坐汽车、火车(机票5折以下除外);出差除企业领导外的其他员工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财务部凭据(出差申请单》批准的交通工具给予报销;

(2)住宿费标准:

。在北京市出差,企业领导住宿费为260元/人·天,其他员工不得高于

200元犷人·天的标准报销(即集团企业接待中心标准200jG/人·天);

。在省会城市出差,企业领导住宿费报销标准为2607G/人,天,其他员工为180元/人·天;

。在地市级城市出差,企业领导住宿费标准为150}/人·天;其他员工为100}/人·天;

。企业钡导币内交通费买报买销;其他员工市内交通费按10元少人·天的标准,凭票报销地铁车票、公交车票及中巴车车票,原则上不允许乘坐出租车。

2、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所在地财政厅文件及本管理规定的差旅费标准严格执行,超标准差旅费一律自理;凡弄虚作假,开具虚假发票损害企业利益的,一经查实,除责成本人退回全部虚假金额外,给予考核当月奖金处罚并视情节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3、出差人到财务部报销差旅费时必须附本人《出差申请单》交财务部员工核实,财务人员按照《出差申请单》填报的出差地点、时间予以报销。

4。参加会议期间,按会务统一安排住宿并报销。

三、附则

1、本出差管理制度由企业财务部劳动人事科负责解释。

2。本出差管理制度自年_月_日起执行。

2017企业出差标准 篇四

第一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当事人部门应填写“出差计划派遣书”,写明出差事由、人数、 地点(目的地)、天数。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拟定天数。

(二)出差人凭标准的“出差计划派遣书”可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 原则是前帐不清,后帐不借。未向财务暂支费用的,返回后三日内报销相关费 用。

第二条 出差审核权限

(一)当日往返的市内出差由部门经理核准;

(二)省内出差:三日内和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出差的经总经理批准;

(三)省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 出差按正常上班予以计薪。

第四条 出差天数核定

出差在外按照中午12:00核定:中午12:00前离开工作城市的按一天算,中午12:00后离开工作城市的按半天算;

第四条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延误回程的应及时与相关 领导或总经办电话联系。除请示批准的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 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依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第五条 出差费用补助标准

(一)市内出差

交通:可以乘坐公交车等有效交通工具。特殊情况可以乘坐出租车,报销票据 背面须注明事由、行程路线。

特殊情况如下:

1、因业务较急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

2、持现金较多的情况下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

3、特殊情况下因开会、临时紧急事情;

4、其他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后。

(二)省内、省外出差(含外派培训)

1、差旅费报销标准:

公司人员出差在外本着节约的原则,实消实报路费(指往来工作地和出差目 的地间的路费),出差人员均享受50元/天/人的出差补助(含伙食费及市内 交通费)。

2、住宿补助标准

1)公司总经理领导,按300元/人/天限额封顶实报;

2)公司部门负责人级别领导,按150元/人/天限额封顶实报。如二人同性 别同往一地点,两人每天住宿不得超过150元;

3)一般员工,按120元/人/天限额封顶实报,如二人同性别通往一地点, 两人每天住宿不得超过120元;

3、交通:仅指飞机、火车、大巴车

(1)如确因紧急公务须搭乘飞机时,事先须经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统一 购买机票,方可乘坐,机票费用统一由办公室人员进行实购实销;

(2)出差人员乘坐火车在晚20点至次日7点或者白天连续乘坐超过8小时 的,可购买同席硬卧铺票,其余时间乘坐列车硬席;

(3)大巴车:城际间(包括省级市、地级市、县级市)的客运车;

4、公司出差人员按规定乘车、船、飞机、凭相应票据实报销,并须提供明细账单和正式发票,否则不予办理。

5、聘请公司以外的人员(含厂家培训人员)与公司一般员工报销标准一致。

6、以下费用不得报销;

6.1健身娱乐美容费;

6.2宾馆、酒店内的任何购物费用和房间小酒吧费用;

6.3差地商场等地方发生的任何私人购物费用;

6.4公司指定审批人认为不得报销的相关费用。

第六条 费用报销程序

短期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事件理由、目的地、人数、用途和原始单据张数,

并附原始单据和发票。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 财务部负责对所有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的复核。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出差人员的差旅补贴 篇五

企业业务人员出差途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凭票据报销的费用,在企业报销工作中正常报销入账即可,营改增后,上述费用取得专用发票或者允许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票据(过桥过路费)亦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企业对于出差人员,在正常报销费用之外额外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出差补贴,是否必须取得合法票据进行报销?此部分补贴是否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业务人员取得该补贴,是否应纳入工资薪金所得一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出差补贴,不同于差旅费用。差旅费用是业务人员出差途中真实发生的的费用,是必须取得合规票据,报销时公司进行审核处理的,而出差补贴是对出差人员付出辛苦的一种补贴,这种辛苦的付出可以是无形的,也可以是业务人员为了提高出差的舒服度,突破公司差旅费用规定的额度,提高交通、住宿档次的。有形的东西。而公司为了鼓励员工,进行的一定标准的补助。

比如A公司规定:业务人员出差至指定地区,每天交通费用报销的标准是100元,住宿费是200元,上述两类费用据票报销,超出自负,低于标准按照实际发生额报销。同时,业务人员出差额外补贴出差补助50元。

按此规定,甲业务人员报销时,车费80,住宿费200,那么其可取得报销费用330元(=80+200+50);乙业务人员报销时,车费50,住宿费300,那么其可取得报销费用300元(=50+200+50),丙业务人员报销时,车费140元,住宿230元,那么其可取得的报销费用就是350元(=100+200+50)。

可见,上述50元的差旅补贴,无论取不取的发票,企业都将给予现金报销,而车票、住宿费等费用,必须取得发票,并依据企业差旅费报销制度审核报销。

(国税发[1994]08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中明确规定: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 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财税字[1995]82号文对国税发【1994】089号文进行了补充说明: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从上述两份文件的规定可以看出,企业业务人员出差过程中发生的出差补贴,包含午餐补助,属于个人所得税的不征税项目,超出此规定范围,以及超出企业制度约束的金额的,应计入企业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差旅补贴,目前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各地税务机关执行时,一般参照当地财政部门指定的的公务员差旅补贴标准,各企业万万不可将其作为税收筹划的手段任意放大补贴金额。

根据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企业业务人员差旅补贴符合上述规定,因此在标准范围内的金额部分,允许税前扣除,超出标准的部分,在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后,亦允许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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