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日常考勤管理制度【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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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勤等制度的实施细则方案,经修订后制订本考勤制度细则。下面是差异网的小编为您带来的4篇《学校日常考勤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朋友、小朋友们。

学校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篇一

为加强学校管理,强化岗位责任制,维护学校工作秩序和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教师的工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益,提高安全管理有效性,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在学校原有教师出勤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经学校20xx年2月7日行政会议讨论,修订本规定。

一、出勤管理范围和内容

(一)遵守作息时间。全体教师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教师的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

(二)根据规定请假。教师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遇事或生病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写假条交学校领导或上级审批),得以批准后方可离岗。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得以批准而不上课、不辅导学生、不参加学校会议、不参加教研活动、不参加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定为旷课(旷工),旷课(旷工)1节扣罚工资80元,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和其他责任。教师会议、教研活动、政治学习、班主任会、教研组长会、校会及其他临时会议按2节课计,大型活动按涉及的课时计,升旗仪式按1节课计、全天性活动按8节课计、其他活动或工作依据具体情况酌情规定。

二、出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值班领导、值班教师在规定时间到校值班。早读期间负责安全管理辅导(早读辅导)的教师必须早读铃响毕及时进入教室辅导学生,负责学生的安全管理;上晚自习的教师在晚自习上课(7:00)前赶到教室或学生集中地点,晚自习上课教师负责学生晚自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学习辅导,按时上下晚自习。晚自习下课后,上课教师负责学生课间的安全管理,直至下一节晚自习上课方可离开。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教师请事假、病假需提前填写假条(却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填写的可委托非值班行政人员的教师代填),向值班行政或校长请假,并说明课程属自己安排还是学校安排,若属自己安排课程,要在请假条上注明课程的班级、节次和代课教师。请假手续必须在上课(或会议、活动)前半小时办好交值班行政。若教师因不按时请假而造成无人上课、无人完成工作,或值班领导查课后才请假,均按旷课(旷工)处理。

(1)病假:病假可由教师根据规定自行请人代课(代班),请病假1天的由值班行政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由校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学校签署意见后,教师自行报教管中心、教育局审批。请病假5节以内又自行请人代课的,不扣工资;5节以上又自行请人代课的,扣工资20元。请病假由学校安排代课的,扣工资40元。教师因住院治疗而请病假的,经批准后不扣工资。

(2)事假:事假可由教师根据规定自行请人代课(代班),请事假1天的由值班行政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由校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学校签署意见后,教师自行报教管中心、教育局审批。请事假5节以内又自行请人代课的,不扣工资;5节以上又自行请人代课的,扣工资20元。请事假由学校安排代课的,扣工资40元。

病、事假每节扣业务分1分,按规定扣完为止。

教师自行安排代课,学校不付教师代课工资,代课教师要认真上课,承担教育教学和安全管理等责任。

(3)公假。教师因公出差或外出培训等,涉及课程变动、课程安排、工作安排的,需填写假条交值班行政检查。

(4)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婚假:晚婚(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婚假2周,提供依据,报教育局审批;达法定婚龄(女20岁、男22岁)且达不到晚婚条件结婚的婚假3天。

丧假:教师父母、岳父岳母、公婆、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逝世的,丧假1周。

产假:《劳动法》规定的基本产假90天。符合晚育条件(提供依据),除基本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共计120天。教师请产假均需提供依据,报教育局审批。

三、出勤奖惩规定

(一)一学期无旷课(旷工)、迟到、早退,无事假、病假,发给满勤奖100元(从绩效工资中列支)。

(二)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的,列入考核,不扣罚工资;迟到、早退5—20分钟,按0.5节旷课计;迟到、早退20分钟以上,按1节旷课计。教师因迟到、旷课(旷工)、早退而造成学生无人管理或管理脱节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教师承担纪律的、经济的、法律的一切责任。

(三)非公事,教师不得调课,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因公事调课不计假。

四、其他

(一)学校实行行政领导和教师值日制度。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必须坚持早上、中午按时到校,放学后将工作安排好才离岗,要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出勤规定对教师的到岗情况进行详实的检查登记。

(二)班主任是班级学生教育管理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要按安排、按有关规定到位履职、管理辅导学生,班主任失职失误的视其情况按旷课(旷工)1节以上处理,造成的责任由班主任负责。

(三)长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值班领导、值班教师不按规定到岗到位的,按规定作旷工1节以上处理,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和其他责任。

(五)出勤实行周公布、月总结、学期结束汇总的统计方式,根据规定纳入教师绩效考核、业务考核和年度考核。

(六)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继续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本规定自20xx年2月18日起执行。

学校日常考勤管理制度 篇二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包括函授学习)不能坚持工作,须由本人书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1天以内由教导主任审批,1.5~2.5天由分管校长审批,3天和3天以上由校长批准。经批准后,教师持假条到教导处登记、调课,安排人代课或代班,职工到总务处登记,合理调配工作。事假要提前请;急病来不及请假的,一定要及时电话通知(最迟不得超过当日)严禁先斩后奏,否则,一律按旷工对待。假满返校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1)病假:a、每月允许半天(空堂)到医院看病,不扣出勤奖。

b、三天以上要有指定医院诊断书。需续假时,再次履行手续。一学年内,累计请假在半年以上者视为长期病休人员,列为编外休息。

(2)事假:逾假不归者,作旷工论处。每学期事假时间不得超过十天(法定婚丧产假除外)。

下列情况不扣除当月出勤奖:

a、婚假3天,晚婚18天。

b、丧假(直系即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市县内3天,市县外5天。配偶的父母去世可视同直系对待。

c、产假:3个月,难产、晚育酌情另增15天。

d、流产:(采取上环措施失败者)休息15天,其它原因流产的以病假对待,一年内流产两次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扣1个月考评奖;

e、做上环手术3天;

f、一月内教职工因独生子女生病请假半天,或教职工本人是独生子女者,因父母生病请假半天;

j、教职工子女在外省服兵役者回来探亲时,准假2天;

h、教职工子女结婚准假1天。

(3)旷工:未经请假和请假未批擅自离校,超假及在请假中弄虚作假的均属旷工。旷工半天,停发半月出勤奖;旷工一天,停发当月出勤奖;旷工两天,停发当月出勤奖和当月考核奖;旷工三天,停发当月出勤奖和本学期考核奖;对长期旷工者要令其在教职工大会上深刻检讨,情节严重者,报市教委处理。

2、教师因公出差,市县内由分管校长和教导处安排,市外由校长审批,并报教导处备案。出差超过预定时间的,须经学校同意,否则,不核销逾期差旅费并按事假处理。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持坐班制,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闲聊,不互串办公室,不干私活。按时参加会议、培训、教科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晚来,早走或中途离校者,要向年级组长及活动主持人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任课教师必须进入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课间、课外时间不准授课,要给予学生充分的活动、锻炼和娱乐时间。

5、教师考勤教导处按月汇总。

(二)考勤细则

1、年级组长及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校长或分管行政的副校长审批。

2、请假期间若遇节假日,假期连同节假日合并计算。

3、外单位借调人员,停发学校一切奖金,不再享受学校的任何福利。

4、教职工申请调动,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在校坚持工作,如擅自离岗,按旷工对待;接到调令后,应迅速办理移交手续,还清公物,结清各种帐目,再到校长室办理有关手续。

(三)考核办法

1、缺勤考核

⑴病、事假均停发假内的课时津贴(按日平均数计算),并分别按每天1.5元、2元扣发出勤奖;月累计事假达4天者,扣发当月出勤奖的50%。

⑵函授学习请假,只停发假内课时津贴(按日平均数计算)。

经学校批准的培训学习,按平均数发放课时津贴。

⑶50岁以上(含50岁)的教师,每月因病可休息1天。(不扣除奖金)

2、在岗考核

⑴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⑵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确因病、因事临时外出,教师必须向值勤行政领导口头请假,其他人员按管理层次履行请假手续,否则发现一次扣5元。

⑶因特殊原因迟到者,教师需向值勤行政领导说明情况(其他人员按管理层次履行),不说明的发现一次扣5元。

3、根据奖优罚劣的原则,学校对惹是生非、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

⑴无故缺课1节扣10元。

⑵私自调课扣5元。

⑶在培训、会议、教科研活动和公益活动时间,迟到或早退1次扣罚1元,月累计3次按3元/次扣罚;缺席1次,扣罚3元,月累计3次按8元/次扣除。

⑷课内发生事故,视情节轻重,扣罚任课教师当月10~50元津贴,并酌情给予其纪律处分。

⑸对惹是生非、打架闹-事、体罚学生等造成不良影响者,一律书面检讨,批评教育,扣除当月考评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者,扣除本学期考评奖,并报县教委按有关规定处理。

4、各类人员的'出勤情况应详细记载,教导处按周统计,按月公布。

学校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篇三

一、学习制度:

l、教工大会学习时间原则上为每周星期五15点30分开始。

2、教职工必须安排好工作,准时、认真参加学习。

3、有事向党支部办理请假手续(一般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

4、学习时间一律不安排其他工作,不接待来客、家长等。

二、工作制度:

l、学校实行坐班制。

2、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日须加强组织性、纪律性,按时上、下班。

上班时间:7:30(班主任7:20到校)

下班时间:16:30

三、请假制度:

上班时间内不做私事,因私事出校门半天之内(不影响上课和工作)由年级组长批准,报人事室备案;一天由人事干部批准;二天及以上由校长室批准。

请假(病、事假)一天及以上者扣除当月全勤奖;不办理请假手续而离校者除扣除当月全勤奖外,还另作违反师德要求处理。

(一)病假:

1、凭医生证明。

2、因病就诊(除急、重诊外),一般应不影响工作。行前须得到年级组长同意。若就诊医院路线远,须半天时间到人事室备案。

3、因病不能按时上班,应及时通知人事干部,由人事干部通知教导处、政教处安排相应工作。特殊情况者事后及时补假,不办理请假手续作旷工处理。

①教师病假扣款规定:

病假期间,能坚持上完课,基本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只扣全勤奖,不扣课时奖;半天以上(不含半天)扣除全勤奖外,同时扣除病假期间的课时奖。(饭帖+书报费+班主任费)÷22天*病假天数。

②干部病假扣款规定:除上述①规定扣除外,同时扣除干部津贴(干部津贴÷22天*病假天数)。

③职工病假规定:病假每月按22天计算(职工每月奖金总数÷22天*病假天数)。

(二)事假:

1、涉及调课的须事由人事室通知教导处、政教处安排相应工作。

2、教职工请事假,除按上述①②③规定扣除相应的津贴外,还须扣除岗位工资的1/6,薪级工资和职务工资的1/30。事假超过3天按以上办法执行外,再扣发当月教龄津贴。

㈢婚、丧、产假、探亲假:

1、须事先到人事室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及时补假。

2、具体规定:

(1)婚假:符合法定年龄结婚的,给予三天假期,晚婚(男25足岁,女23足岁)给予十天假期。

(2)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3天假期;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1-3天假期,在外地的另加路程假。

(3)产假:正常顺产者给予105天,晚育(初生)增加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增加15天,其中:①产前假:指预产期前的休假15天,产后休假105天,除提前生育者外,不得放在产后休息;

计划生育假:凡因采取了“放环”稳定措施而失败造成人流的作公休处理,并给以适当经济补助。凡无稳定措施而造成人流的,初次作病假处理,扣除相应工资奖金,第二次起作事假处理,扣除相应工资奖金。

(4)探亲假:

探亲配偶每年享受三十天,工作满一年的未婚职工探亲父母每年享受二十天,路费按规定报销;已婚者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给予二十天假,路费报销为本人工资30%的超出部分,路程假均另加。探亲时间一般限于寒暑假。

3、婚、丧、产假及探亲假均属公休。

(四)、旷工:

处理办法:

l、凡旷工半天者扣除本人日平均工资的2倍,四天之内以天累计。

2、旷工五天至二周者只发给当月工资的50%及国家有关补贴。

3、旷工两周以上者学校作严重违背学校岗位职责处理,视情况作违反

学校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篇四

1、上,下午上课时必须要在上课前五分钟发照片。(如10点上课最晚9:55发) 以我微信收到的时间为准。如在工作期间遇到问题提前沟通者,处罚减半。

2、 如果我收到照片的'时间迟到了,我会有反馈截图的。如有出入请在当天晚8点前主动与我沟通联系。没有与我沟通的,就以收到的照片时间,按照制度处罚。

3、如果迟到,请在第一时间拍照发给我。总之不管迟到与否都要发照片。如实在忘记必须有证明人给你作证。否则就按照旷工处理了。如发现相互包庇隐瞒的两人同受处罚。请大家严格要求自己,相互监督。

4、上课迟到15分钟按旷工处理。单位开会或培训活动迟到30分钟按旷工处理。

5、如果忘记发照片且没有证明人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扣6分,罚款100元,检查一份,开会宣读。

6、以上事宜无论是主课老师还是助教老师都要按照规定时间到并且发送照片。

处罚不是目的,望各位老师严格遵守中心的制度。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整理的4篇《学校日常考勤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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