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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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差异网为朋友们精心整理了6篇《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希望能为您的思路提供一些参考。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一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2、公司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由职业卫生管理组负责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

3、公司的负责人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4、制定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5、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检查实话情况。

6、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档案,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7、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职业病危害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职工公布。

8、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按照《建立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10、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11、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结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12、公司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职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二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本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工作环境和条件。

三、本制度规定从单位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

2、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设臵与用人单位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9、依法承担本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10.每年11月底以报告的形式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本用人单位年度职业病危害管理的情况。

二、分管职业卫生的负责人职责

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单位中直接领导和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完善和修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并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2、组织对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对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隐患。

4、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员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5、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及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6、依法承担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

三、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单位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劳动者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责

1、在本单位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并建立卫生检查档案。

4、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岗位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权责令改正,重大隐患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五、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履行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业卫生管理相关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协助有关部门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6、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六、车间负责人职责

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七、员工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

1、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器具,职业病防护用品和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用人单位负责人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三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2、公司设置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由职业卫生管理组负责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

3、公司的负责人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4、制定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

5、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检查实话情况。

6、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档案,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

7、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职业病危害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职工公布。

8、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按照《建立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10、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11、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结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12、公司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职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锦江煤业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篇四

一、建立建全美容院清洁、消毒卫生管理制度,制定一系列的卫生要求标准:

1、美容院布草(包头毛巾、浴巾、会员服装、拖鞋等)卫生制度:

A、清洗、收晒、存放由专人负责,清洗时必须做到一洗涤、二消毒(用配制好的消毒水浸泡30分钟以上)、三漂洗、四保洁;

B、所有布草必须做到一客一换,浴巾和会服绣上客人名字专人专用,数量必须足够周转。清洗时要求分类洗涤,清洗后做到无污渍、无异味,抽检合格;

C、干净的布草不能与用过的存放,不能给顾客使用已用过的布草,存放在专门的布草柜内,保持干净,做到无杂物、污物或其他物品。

2、美容院美容工具卫生制度:

A、美容工具(如修眉刀、眉剪、暗疮针等)做到每客一换一消毒;

B、美容工具用完之后,应立即清洗干净,并放入工具箱用戊二醛浸泡清毒,倒膜碗、刷子等清洗干净后用紫外线消毒;

C、消毒好的美容工具应妥善保管,不得污染;

D、如发现美容工具破损,生锈的应立即废弃,并更换新的工具;

3、美容院空调器、排气扇清洗卫生制度:

A、空调器、排气扇清洗要有专人负责,坚持每周清洗一次;

B、所有通风设备保持正常运转,新风房、过滤网和送风排风管保持清洁,调好各局部场所的新风配量,保证各局部场所有新风输送;

4、美容院卫生间、浴室、浴缸卫生制度:

A、卫生间、浴室、浴缸清洗消毒要有专人负责,浴缸要求一客一洗一消毒;

B、卫生间、浴室、浴缸清洗要有专用工具并注有明显标识;

C、按照专业的清洗程序清洗完毕后,并用消毒粉浸泡一定时间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地面保持清洁、干爽。坐便器要提供一次性坐垫,浴室配防滑垫;

D、在卫生间、浴室门外张贴:禁止皮肤病、性病等皮肤病患者入内;

5、美容院垃圾清理制度:

A、垃圾的清理要有专人负责,垃圾桶及盖要每日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B、及时清理地面的垃圾,地面每日要保持干净,整洁,不积污、不积水,不能有老鼠、蟑螂、苍蝇等昆虫;

C、垃圾存放不得超过垃圾桶的四分之三处,每日及时清走当日垃圾,不能堆积到第二天;

D、在美容院显眼处张贴:养成卫生习惯,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禁止吸咽、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

6、招聘专门的清洁员,进行系统制度的培训后上岗,并给其制定出日工作任务及流程,周工作任务及流程,月工作任务及流程,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7、美容院内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健康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培训每两年复训一次。

8、将店内所有场所划分为落干区域,将所有美容师指定为区域负责人,要求负责各自区域(仪器用品及时清整归位,卫生、消毒干净彻底),店长随机抽查不合格者将处罚区域负责人和责任人,这就保障店内卫生人人参与,相互督促,落实到位。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五

1、进入岗位职业危害防护必须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

2、熟悉掌握本岗位职业病危害的特性、危害后果、预防和应急措施。 3、作业前,应提前喝或吃防暑降温药物。

4、作业中应适当的。补充水量(如:矿泉水、加入盐的热水)或预防中暑的冰棍、冰块及绿豆汤,以防止出现中暑现象。

5、暑期生产岗位中,应做好作业时间的轮换,连续高温工作时间不能超出20分钟。

6、工作中,应加强防暑降温设备、设施(风机、电扇、空调)的性能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7、岗作业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体如有不适及时汇报,不准班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六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减少职业病发生,保护职工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集团公司关于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公司建立、健全职业卫生防治责任制,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强对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管理,并为本单位职业卫生危害承担责任。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决定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在安环部设立职业卫生防治办公室,袁宏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公司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工作。

二、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卫生的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

2.研究和决定本单位职业卫生的重大问题,决定年度职业卫生工作部署,决定对职业卫生做出突出贡献人员奖励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3、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具体负责公司各级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职业卫生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公司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情况;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6、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健康监护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教费、培训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做到专款专用;

7、公司工会、人劳、生产技术和机动等部门,在其职责中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职业病前期预防、诊断处理、报告和调查统计管理

1、前期预防

(1)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负责对“三建”项目职业卫生设计进行审查。

(2)生产过程中存在职业危害的单位应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 卫生要求的,应当采取相应治理防范措施。

(3)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生产作业场所尘、毒、噪声及辐射对人体的伤害。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安全有效可靠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职工所在单位要做好防护用品管理工作。

⑷把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纳入公司安全隐患治理计划。

⑸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整改。

2、诊断处理

⑴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统一管理。当事人和其所在单位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

⑵总医院确诊为职业病的病人应在确诊15日内,持诊断证明书及复印件,到安环部备案。

⑶职业病患者由公司安排进行医疗。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工作的,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⑷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复查费用和伤残等有关待遇及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报告、调查统计分析管理

⑴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病人。同时,应立即向安环部报告。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迟报、漏报。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的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⑵事故发生后,在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安环部会同生产技术部、机动部、工会、监察等有关部门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由安环部负责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台帐及职业病登记。

(二)、作业场所管理

1、公司建立健全生产装置、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制度。安环部组织每年对全生产装置、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定期向集团公司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2、生产厂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露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并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阐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4、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安装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设施,设置防护急救器具、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5、机动部门加强对检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制定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并安排相关人员做好现场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6、安全环保部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三)、工业噪声及监控

1、工业噪声包括空气动力性噪声、机械性噪声和电磁性噪声。职工听力保护是指噪声、听力测试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

2、按卫生部《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的测量方法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

3、根据监测结果,确定各单位每工作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db(以下简称“laeq,8≥85 db”)的职工人群。监测结果应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有关职工。凡laeq,8≥85 db的作业场所应有警示标识,进入该区域作业人员应佩戴护耳器。

4、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中,应加强对噪声源的工程控制,噪声控制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 87)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的规定。噪声控制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确保噪声控制效果。

5、为做好职工听力保护,安环部负责组织进行噪声防护培训,并建立健全噪声监控及防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⑴噪声岗位基本情况;⑵作业场所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⑶接触噪声职工的听力测定和定期体检结果;⑷控制噪声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⑸噪声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帐。

(四)、高毒物品防护与管理

1、高毒物品是指卫法监发[20xx]142号文中所列物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高毒物品的过程中,应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同时按规定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报。

2、安环部负责高毒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高毒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存在高毒物品场所的有关作业人员应进行岗前体检,接受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存在高毒物品的场所应与其他场所分开或有效隔离,防护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设置应急这里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规定,设置风向标,设置警示标志、中文警示说明或区域警戒线。

存在高毒物品的场所应设置淋浴间和更衣室,并设置清洗、存放或处理工作服等物品的专用区域。

4、每季度至少对高毒物品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检测,每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五)、放射性防护管理

1、公司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管理制度,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领导协调放射防护工作。

2、安环部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台帐。对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进行放射防护知识及相关的法规、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并监督有关人员持《放射工作人员证》证上岗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每五年换发一次。

3、对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应建立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档案和个人剂量档案。每1-2年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一次职业性健康…差异网 chayi5.com…体检。

4、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储存场所和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应设置防护设施,其入口处应设置放射性标志和必要的防护安全连锁、报警装置或工作信号,并按规定进行辐射检测。

5、公司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放射防护安全检查,对从事接触放射线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6、应建立放射性同位素泄露、丢失应急处理预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做好记录和效果评价。

(六)、工业微气候及防暑降温

1、高温作业系指工业企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的作业。

2、高温作业场所综合温度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的要求。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中有关防暑的要求。

3、安全、职业卫生和工会等部门应制定计划,采取保障人身健康的措施,并对防暑降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应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定时检测,包括温度、湿度、风速和辐射强度,掌握气象条件的变化,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5、防暑降温设备应按时检修维护管理,每年在暑季前检维修一次,并进行效果评价,制定切实可行的使用办法和管理制度。

四、考核

(一)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考核规定是对企业安全生产先进评比的一依据,总分100分,达90分以上为优,80分以上为达标,低于80分为不达标。

(二)组织机构及管理(共10分,每项1分)

1、职业卫生应有主管领导分工负责,各部、厂应有领导分工或安全员。

2、应有职业卫生组织机构网络图。

3、安环部应设有职业卫生专职岗位,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查。

4、相关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责任制。

5、提供职业卫生开展工作必要的经费。

6、应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预防职业病危害专项管理制度。

7、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8、制订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9、每年底影响职防中心报送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总结。

10、劳动合同管理符合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三)职业卫生监督(共10分,每项2分)

1、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全过程监督。

3、职业卫生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应监督整改。

4、建立职业卫生“三同时”设计审查、验收档案。

5、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设施、材料等的进入或转出,应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四)职业卫生防护(共10分,每项2.5分)

1、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伤害的工作场所,应配备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或用品。

2、防护用品定期维护校验,并有维护校验记录。

3、建立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档案,保证员工能正确、熟练使用防护用品。

4、从事放射工作个人剂量检测率应达100%。

(五)作业环境检测(共20分,每项2分)

1、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按规定设检测点,并编制检测平面图。

2、在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建立公告栏,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周期符合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4、检测、分析有记录。

5、检测分析评价报告按时反馈被检测单位。

6、检测覆盖率达95%。

7、检测点合格率95%.

8、作业环境检测档案内容齐全。

9、每季度按时上报检测统计季报表,并附文字分析。

10、开展应急检测、事故检测、进入有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受限空间设备前检测及隐患点检测。

(六)职业健康检查(共20分,每项4分)

1、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上岗前体检率100%;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在岗位期间受检率100%;离岗前受检率100%。

2、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体检周期及检查项目达到规范要求。

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齐全,符合要求。

4、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的病人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5、体检总结分析评价报告,于每年底报职防中心。

(七)职业卫生档案(共10分,每项5分)

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设立专人管理,每年复核一次。

2、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八)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共10分,每项2分)

1、制订年度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并建立档案。

2、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卫生教育,有教材有考核有记录。

3、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上岗前职业卫生知识教育率达100%。

4、有害作业现场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率100%。

5、班组每季度开展一次职业卫生学习,本岗位职业卫生知识掌握率100%。

(九)职业病管理(共10分,每项2分)

1、无急性中毒事故。

2、严格执行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

3、职业健康检查发现的疑似职业病患者,及时申请诊断,职业禁忌症患者及时脱离原职业病有害作业岗位。

4、慢性职业病年发病率控制为在岗职工总数的万分之一以下。

5、严格执行职业病报告制度。急性中毒事故24小时内上报安全环保局和职防中心,职业病季报表按时上报职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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