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管理制度【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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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8篇《机房管理制度》,希望能为您的思路提供一些参考。

机房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全校计算机机房(以下简称机房)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机房资源利用率及其管理信息化水平,杜绝不合理使用和收费,切实保障机房安全,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机房由学校投资建设并进行统一管理,用于教学、科研和服务师生。不允许个人和校外法人以网络经营为目的在校园内投资建设机房、参与管理机房。机房不允许接收未成年人和校外人员上机。

第三条 为提高机房利用率,学校允许机房在满足教学、科研任务且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前提下,面向师生开展有偿上机服务。无法提供上机服务的,须向资产管理处说明情况。

第四条 学校统一设计安装机房管理系统,并与校园“一卡通”系统集成,在学校机房上机均使用“校园卡”。所有机房禁止收取现金。

第五条 机房内每台计算机应设定固定ip地址,由学校网络信息中心统一备案。ip地址不得擅自更改,如需更改,应及时报网络信息中心。

第六条 机房所在单位选聘专门人员,对机房进行管理维护,并严格按照本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七条 机房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配齐消防设备,落实安全责任,建立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 上机人员必须遵守上机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机房管理员有权终止其上机,对严重违纪者,可建议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因不遵守规章制度造成设备损坏的,应予赔偿。

第二章机房设置

第九条 教学单位机房设置由教务处根据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进行统一规划,并按标准建设。

第十条 非教学单位一般不允许设置机房,特殊情况必须设立的,由单位提交申请,经资产管理处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 机房设置申请经学校审批后,申请单位应到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办理资产租赁及水电暖使用等相关手续,并安装计量表。

第三章相关部门职责

第十二条 资产管理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网络信息中心对机房的管理及运行负有监督检查职责,具体职责如下:

(一)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协调机房的管理工作,组织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对机房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组织考核,受理非教学单位机房建设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机房占用学校资产的租赁手续。

(二)教务处负责教学单位机房的规划及建设,负责安排落实各机房应承担的教学计划内上机任务,负责审批外单位利用学校机房进行考试或短期培训等单位用机事项的申请。

(三)计划财务处负责机房有偿服务费收取标准的核定及“一卡通”系统收费的核算,并按有关规定拨付各单位管理费。

(四)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提供网络服务,负责机房管理系统与校园“一卡通”系统的集成与运行。

(五)保卫处负责机房安全的监督检查。

(六)后勤管理处负责机房水电暖设施改造监管及计量工作。

第十三条 机房设置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完成教务处安排的计划内上机学时。

(二)负责机房管理员的聘任和管理。

(三)负责本单位机房日常管理,保证机房环境整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

(四)负责机房计算机的维护、维修,做好使用和维修记录,确保计算机的正常使用。

(五)负责制定本单位机房使用管理细则(教学单位报教务处审核备案、非教学单位报资产管理处审核备案),并严格落实政府及学校对机房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章 上机费标准及收入分配

第十四条 学校机房统一按照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上机费。

第十五条 上机收入分配比例执行《山东理工大学创收经费管理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xx〕83号),即学校20%、单位80%。学校收益部分主要用于计算机更新,单位收益部分主要用于机房管理及运行维护等费用支出。

第十六条 机房按照教务处核定的教学计划内学时组织学生上机。计划内学时上机不收取上机费。

第十七条 使用学校机房进行教学计划外的考试或短期培训,使用单位应报学校教务处审批,并交纳上机费用。使用单位应在使用前将上机费交计划财务处(校内单位使用,采用转账方式),机房凭交款凭证开放机房,此项收入分配按本办法规定比例执行。

第十八条 网络信息中心每月对各机房上月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并通知计划财务处拨付各单位管理及运行维护费。

第五章罚 则

第十九条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机房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凡违反学校相关规定,违规运营的,将根据情节予以处理。

(一)擅自承包经营或引进校外资金以盈利为目的开设机房的,学校将关闭机房、收回房屋及没收非法所得,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凡机房自行收取现金或不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自行收费的,将按私设“小金库”处理。

(三)凡接收未成年人上机,触犯行政法规的,由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

(四)凡接收校外社会人员上机的,将没收非法所得,视情节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未落实安全责任,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或治安案件的,视情节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所有计算机机房。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机房管理制度 篇二

一、机房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各项机房监控职责,定期按照规定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系统管理员须制定IP地址分配表,和中心内部线路的布局图,给每个交换机端口编上号码,以便操作和维护。机房管理员须经常注意机房内温度、湿度、电压等参数,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机房内服务器、网络设备、U电源、空调等重要设施由专人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严禁随意开关。系统管理员的操作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

四、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和软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严禁任何人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挪用和外借机房内的各类设备、资料及物品。

五、严格控制进入机房人员,非机房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确有必要进入机房的人员须认真填写《外单位人员出入机房登记表》。并在机房管理员的指导下进行有关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者,机房管理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对不听劝阻造成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六、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杀菌;保证机房的安全和卫生;严禁在机房抽烟、喝水、吃东西、乱扔杂物、大声喧哗等。

七、机房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机房管理员须做到防静电、防火、防潮、防尘、防热。,禁止将机房内的电源引出挪做他用,确保机房安全。

八、机房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切实负责机房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机房管理制度 篇三

为做好机房内外和设备的清洁工作,保证设备的最佳运行环境,特制定本卫生制度。

1、机房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2、各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地面,做到无明显污渍,无杂物、无粉尘。

3、机房内各设备必须按时擦拭,使设备表面光洁无尘。

4、机房值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通风系统滤尘网。

5、机房内电气控制箱及电器开关表面必须按时清洁除尘。

6、维修人员负责制定本机房清洁卫生时间表,并对机房卫生负责。

7、各专业管理员定期抽查机房卫生清洁情况,发现严重卫生问题,立刻组织整改,并追究设备责任人的责任。

机房管理制度 篇四

一、出入管理

1、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特殊情况需经中心负责人批准,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

2、进入机房人员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更换专用工作鞋。

3、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二、安全管理

1、操作人员随时监控中心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预案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2、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更改。

3、严格执行密码管理规定,对操作密码定期更改,超级用户密码由系统管理员掌握。

4、机房工作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5、中心机房内严禁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机房安静。

6、不定期对机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监控设备进行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

三、操作管理

1、中心机房的数据实行双人作业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如实、详细填写《机房日志》等各种登记簿,以备后查。

3、严格按照每日预制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对新上业务及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流程的应事先进行详细安排并书面报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执行;所有操作变更必须有存档记录。

4、每日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以保持机房整洁;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对机器设备吸尘清洁。

5、责任人必须密切监视中心设备运行状况以及各网点运行情况,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6、严格按规章制度要求做好各种数据、文件的备份工作。中心服务器数据库要定期进行双备份,并严格实行异地存放、专人保管。所有重要文档定期整理装订,专人保管,以备后查。

四、运行管理

1、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2、为确保数据的安全保密,对各业务单位、业务部门送交的数据及处理后的数据都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交接登记手续。

3、负责人应定期与不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作为人员考核之依据。

机房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条例》和《xx省信息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中心要加强对计算机机房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本制度的贯彻落实,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计算机机房安全。

第二章 机房人员出入

第三条 进入机房必须换穿工作鞋,严禁直接着鞋进入。

第四条 非机房管理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中心领导同意后,由指定人员陪同下方可入内,进入机房后,必须严格听从机房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操作机房内一切设备。

第五条 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机房。

第六条 严禁在机房会客。

第七条 严禁在机房留宿。

第三章 机房环境

第八条 机房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和适宜的温度、湿度。计算机、网络设备、配电设备、工作桌椅、地板及其他相关设备必须保持清洁。

第九条 机房内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严禁在机房内堆放杂物。严禁将茶杯、报纸、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机房。

第十条 机房内严禁存放复印纸、打印纸等易燃物品。

第十一条 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喝水、吃零食,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二条 机房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聚众聊天。

第四章 机房物品

第十三条 机房内一切物品,未经机房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带出机房。

第十四条 未经机房管理人员同意,外来物品严禁带入机房。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废弃数据和介质销毁制度。

第十六条 存放业务应用系统,业务数据及相关信息的任何介质,严禁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中心领导批准。

第十七条 计算机网络及其附属设备,其他机房专用设备,必须由指定的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安装、拆卸和操作,其他人不得随意安装、拆卸和操作。

第十八条 建立机房计算机网络及其附属设备、其他机房专用设备档案,内容包括厂牌、型号、设备编号、设备来源,安装记录和变动情况、启用日期、设备管理员、设备故障情况及检修记录、报废记录等。

第十九条 定期对机房所有设备进行检查核实,确保所有设备运行正常和不遗失。对机房内有故障的设备,需修理的,必须经中心领导同意后进行。现场维修时,须有管理人员在场监督。

第五章 机房系统运行

第二十条 机房设备的开关操作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说明进行。在关闭系统前,应查看是否有用户在使用,所有用户退出后才可关闭。

第二十一条 经批准,使用软盘、硬盘和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安装、设置、变更应用系统、数据和信息时,必须经检测无毒后进行。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硬盘和光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如需使用外来软盘 、硬盘和光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确认,没有病毒后方可使用、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 机房内设备及系统运行实行专人负责管理为主、值班人员监控为辅的制度。

第二十三条 开发系统和业务系统分离制。程序员只能在开发系统上工作。业务用机不得用于项目开发,不得含有源程序、开发工具、编译工具、链接工具等工具软件,不得使用与业务无关的任何存贮介质。

第二十四条 启用新的业务应用系统或变更现有的业务应用系统应附有安装或操作说明书(包括系统安装或变更步骤、参数和注意事项)。经中心报主管领导审定同意后,由系统管理人员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中心技术人员和开发人员现场监督。操作前,必须对原有系统和数据进行备份;操作后,必须填写日志记录。

第二十五条 业务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经中心领导审定同意后,由中心技术人员,开发人员或系统管理员进行检查,修改和维护,同时作好详细记录。

第二十六条 严禁在机房内任何计算机安装与业务无关的软件。

第二十七条 严禁带病毒的计算机在机房内连入局域网。

第二十八条 严禁擅自在机房内任何计算机上创建、修改、删除文件或目录。

第二十九条 严格按照数据备份要求完成数据和系统的备份工作,严禁在完成备份工作前擅自关机。

第六章 机房安全

第三十条 严禁各岗位工作人员越权操作,对重要的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应分级加设系统口令,以防机密信息的泄露。

第三十一条 涉密计算机、服务器及系统的管理员口令其长度必须超过八位,并且包含有字符和数字,口令每月至少更换一次。

第三十二条 涉及密码的文件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随意公布。

第三十三条 机房列为本单位重点防火部门,机房值班人员要熟悉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或更换。

第三十四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房,因工作需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用后必须置于安全状态,妥善保存。

第三十五条 机房用电量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在机房内使用电炉,取暖炉等非计算机设备。

第三十六条 机房内使用电烙铁要严格控制,必须使用时,应按规定操作,有专人看守,确保安全。

第三十七条 定期对机房供电系统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开关老化损坏而短路造成火灾。

第三十八条 机房值班人员要熟悉设备电源和照明用电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总开关的位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和步骤。发现火情,沉着应对、果断处置,先切断电源及通风系统,采取有效措施灭火,同时将情况报告中心领导。

第三十九条 机房内除指定互联网接入设备外,严禁其他任何设备及任何方式接入互联网,对联接互联网的设备需设置防火墙。

第四十条 机房内允许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及其他设备,访问互联网时,必须物理中断与局域网和广域网的联接,以防内部数据信息泄露和受到恶意攻击。

第七章 机房值班执勤

第四十一条 建立机房值班执勤制度,指定机房管理员。

第四十二条 机房管理员必须认真,详细填写值班记录表,必须保持机房整洁。

第四十三条 机房管理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监督和处理。

第四十四条 每周一定期对机房进行清扫,保证整个机房的整洁。

第四十五条 每月最后一周对机房内计算机及其他设备进行除尘和检查。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对违反本制度并造成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监督管理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十七条 信息中心指定的机房值班管理员,设备管理员为直接负责人。中心领导为监督管理负责人。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机房管理制度 篇六

1、 房环境要求,温度:21°c±2°c 湿度:50% ±10%

2、 机房应经常保持整洁,清洁,有秩序,做到地面清洁,设备无尘,设备仪表排列整齐,放置合理,电缆布线正规,仪表准确,工具就位,资料齐全,专人保管。

3、 除本机房维护、值班及管理人员外,未经车间批准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4、 坚持进机房换鞋或穿鞋套。

5、 凡需进入机房进行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应提前向本局工建部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到运维部办理进入机房的手续。对网络系统及其他数据修改、升级等工作直接到运维部办理进入机房的手续。

6、 机房值班人员负责工程施工及外来人员的出入登记。各系统维护人员负责对本系统施工、试验等人员的监管。大班长、值班人员负责对机房内土建等工程的监管。

7、 凡需与运行设备进行互连时,必须有我机房技术人员或在我技术人员监管之下进行操作。

8、 外单位施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机房的电源设备和通信设施。

9、 施工完毕后及时整理现场,不留隐患。

10、 设备或机架旁应有防静电措施,以免损坏电路板。

11、 机房周围要清洁,做到无杂物,无垃圾,无污水,机房内不得乱放其他物品。

12、 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大声喧哗,不准将食物及饮水用具带进机房,不准吃零食,不准在班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3、 机房内灭火装置应放在指定位置,定期检查。机房内各项告警系统灵敏、完好。机房人员会使用灭火装置。

14、 车间对机房管理列入日常巡视范围,并每月进行一次考核检查。

机房管理制度 篇七

机房是支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场所。为保证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机房的管理由系统管理员负责,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更改。

(二)机房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各项机房监控职责,定期按照规定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交换机、服务器、路由器、电脑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由专人管理,系统管理员的操作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不得更换配置、外借,更不能挪作它用。

(四)制定IP地址分配表和中心内部线路的布局图,给每个交换机端口编上号码,以便操作和维护,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改变网络接口。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和软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处理秘密事务时,不得接待参观人员或靠近观看;严禁任何人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挪用和外借机房内的各类设备、资料及物品。

(六)加强数据安全及成果保护,中心机房要对各类重要文件、文字材料、报表数据、声像资料及时备份,并按月收集整理全局形成的电子档案,并刻录成光盘,一式3张编号归档。

(七)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互联网的运行建立档案,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必须详细登记。

(八)网管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九)机房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吸烟、聊天、会客;不准在计算机及工作台附近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等可能危及设备安全的物品,做到防静电、防火、防潮、防尘、防热。注意机房内温度、湿度、电压等参数,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十)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机房设备。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

机房管理制度 篇八

一、配电值班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工作认真负责,服从领导安排,严格遵守配电运行管理规程,确保配电设备正常供电。

二、配电设备由配电值班电工执行24小时操作、监控、记录。严禁不合理的超负荷运行。

三、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填写交接班记录。

四、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机房,须经分管主管批准后,在值班电工或楼层电工陪同下方可入内,并按规填写人员出入登记表。

五、机房应保持良好通风及照明,门窗应开启灵活。

六、机房内按规配置各类消防灭火器材,并放置明显处。

七、配电机房内禁止吸烟,禁止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动用明火。

八、不得擅自更改配电机房内各配电设备线路,如需更改则必须经过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九、保持配电机房清洁卫生,地面、墙壁、门窗、设备无积尘、无水渍、油渍。

十、每周组织一次机房及设备的卫生、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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