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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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差异网为大伙儿带来的10篇《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厂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区域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厂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中所称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四条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定期开展检测、评估、监控。

第五条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在投产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工作。

第六条指定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登记工作。

第七条按相关国家标准、规定在重大危险源处设置自动检测、报警、通讯等装置,保障其稳定运行,并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

第八条按国家法律、标准规定或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定期对安全设施、重要设备等进行维护、校验、检查、报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对重大危险源实行机、电、仪、操和职能专业管理部门分级监控制度,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记录本上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对于暂时无法整改的问题,登记到隐患台帐,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装置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处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第十一条向从业人员告知重大危险源处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保证每年至少开展二次应急救援的演练。

第十三条根据危险源的化学特性,配备必要的应急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备用。

第十四条剧毒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其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应经专家审查透过。

第十五条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xx厂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篇二

为创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事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证经济建设的正常程序,现就我县加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

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2、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中保证项目得分不足40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0分的。

(二)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中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3、水平混凝土构件横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

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

6、起重吊装工程;

7、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

8、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

(一)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二)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务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资料。

(三)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凡属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四)对存在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施工单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人员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构成验收记录。

(五)施工单位应对从事重大危险部位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作业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业活动中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控制并及时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为。

(六)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分部分项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构件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辨识、登记、汇总重大危险源明细,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环节控制,并公示控制的项目、部位、环节及资料等,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对危险源采取的防护设施状况及防护设施的状态,职责落实到人。

(七)施工单位项目工程部应将重大危险源公示项目作为每一天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安全交底资料,提高作业人员防范潜力,规范安全行为。

(八)监理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状况进行监督管理,对重大危险部位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对旁站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监理通知单,问题严重的有权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应及时将有关状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九)建设单位要保证用于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所需的费用及时划拨;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礼貌施工措施费单独列支,保证专款专用。

(十)施工单位应对施工项目建立重大危险源施工档案,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

(十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

(十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项目监理单位应把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施工状况作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阶段性评价的一项重要资料,落实控制措施,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

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篇三

危险源安全管制度理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检测、评价、监控、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综合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编制、修订;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危险源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各部门在危险源管理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

危险源所属部门全面负责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隐患治理工作;负责对危险源辨识、评价、建档、监控,在职责范围内对危险源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

各专业处室依据自身职能划分负责专业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一节

危险源的辨识、登记、评价和备案

第七条

公司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公司统一监管,职能处室专业管理”的原则。

第八条

公司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xx)中规定的标准,由综合部在每年第四季度组织一次对公司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及时进行登记。

第九条

危险源在辨识出后,公司成立安全评估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评价,以评估危险源的危险因素、危害特性、管理现状、导致事故的途径等。

第十条

评价工作结束后,由安全评估组编制《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分析科学、辨识充分、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改进措施应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其编制内容包括: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四)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途径及严重程度;

(五)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六)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评价;

(七)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第十一条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在编制完成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确认,经审核批准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报送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十二条

当重大危险源现状发生以下变更时,应当对危险源进行重新辨识与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一)重大危险源生产、储运地址发生变化的;

(二)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的;

(三)应急救援预案发生变化的;

(四)危险化学品的容量、介质发生变化的;

(五)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国家有关标准发生变化。

第十三条

对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所属部门应及时对危险源进行登记、评价、建档;对经技术改造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经安全评价后,报公司综合部。综合部负责及时更新公司重大危险源信息,对消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报综合部核销。

第二节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第十四条

对公司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由综合部会负责进行统一管理,综合部负责日常的监督管理,生产部负责日常的全面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对危险源实行安全承包制度。由公司负责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检测监控等规章制度、控制方案,并将管理职责分解、落实到各岗位,明确各级人员在重大危险源管理中的安全工作职责。当危险源管理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调整重大危险源安全承包人。

第十六条

危险源旁设置标识牌,标识牌中应明示危险物质、理化性质、危险特性、应急措施、注意事项、承包责任人等信息。

第十七条

公司每季度对危险源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形成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按照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相关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归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四)危险源的安全评估、检测、监控情况;

(五)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六)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七)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

(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第十八条

根据管理职责,危险源的各级安全承包人应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定期对现场环境进行检测、分析;对涉及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尤其是特种设备,应按规定定期检验、检测,并做好检验、检测记录、台帐。

第二十条

检查中发现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有关事故隐患信息应立即上报公司综合部。

第二十一条

针对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公司应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组织机构,配备充足的应急器材、设施,并每季度组织员工的学习与演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二条

公司将危险源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中,保障岗位员工掌握重大危险源的理化性质、危险特性、操作规程、操作注意事项、应急处置、安全防护、安全管理要求等安全知识。

第二十三条

公司综合部建立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档案,档案内容包括:

(一)重大危险源的有关管理制度;

(二)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记录;

(五)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

预案和演练记录。

第二十四条

公司综合部每月统计各部门危险源的运行、监控情况,填写《危险源监控台帐》,经公司安全主管审核后,每月28日前报总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四章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与总公司相关制度出现相抵触时,按总公司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篇四

1、为加强对分公司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及区域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沾化分公司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管理。

3、本制度中所称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定期开展检测、评估、监控。

5、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在投产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工作。

6、指定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登记工作。

7、按相关国家标准、规定在重大危险源处设置自动检测、报警、通讯等装置,保障其稳定运行,并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

8、按国家法律、标准规定或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定期对安全设施、重要设备等进行维护、校验、检查、报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9、在重大危险源岗位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10、向从业人员告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11、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保证定期开展应急救援的演练。

12、根据危险源的化学特性,配备必要的应急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备用。

13、剧毒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其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应经专家审查通过。

14、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控制措施。

15、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

15.1、造气车间1#、2#半水煤气柜重大危险源。

15.1.1控制目标:无煤气泄漏、无氧含量超过控制极限、无气柜抽空、无气柜顶翻。

15.1.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人身事故。

15.1.3控制措施:见《1#、2#煤气柜运行控制措施》。

15.1.4事故处理措施:见《造气气柜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1.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氨系统化工生产运行及带压停车期间。

15.2、合成车间氨库罐区重大危险源。

15.2.1控制目标:无超压、无超过贮罐安全贮量、无泄漏。

15.2.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2.3控制措施:见《氨库罐区运行控制措施》。

15.2.4事故处理措施:见《氨库液氨球罐应急救援预案》。

15.2.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车间、尿素车间生产期间,氨库贮罐贮有液氨期间。

15.3、合成车间甲醇贮罐区重大危险源。

15.3.1控制目标:无甲醇贮罐及管道、无阀门泄漏、无充装过量甲醇溢满、无人为错开阀门。

15.3.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3.3控制措施:见《甲醇库区安全运行控制措施》。

15.3.4事故处理措施:见《精甲库区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3.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车间甲醇工序生产、销售期间及甲醇贮罐内有甲醇期间。

15.4、合成车间甲醇中间槽重大危险源

15.4.1控制目标:无甲醇贮槽及管道、阀门泄漏。

15.4.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4.3控制措施:见《粗甲醇中间槽安全运行控制措施》。

15.4.4事故处理措施:见《甲醇中间槽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4.5方案有效期限:合成车间甲醇工序生产期间。

15.5、尿素车间甲醛贮区重大危险源。

15.5.1控制目标:无甲醛贮槽及管道、阀门泄漏。

15.5.2需要控制的风险:火灾、爆炸、中毒及人身事故。

15.5.3控制措施:见《甲醛贮槽运行控制措施》。

15.5.4事故处理措施:见《甲醛贮槽目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5.5方案有效期限:大颗粒尿素运行、甲醛贮槽贮有甲醛期间。

16、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16.1公司建立有完整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运行体系,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按职责分工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业务管理,重大危险源所在车间按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其生产操作控制、检查、检修等日常管理。

16.2重大危险源由车间识别、申报、编制救援预案,安全环保部组织评价,车间编制安全运行控制措施,生产管理部编制生产操作技术规程,报请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下发各有关单位执行。

16.3对已经列入重大危险援的设施、设备、装置、岗位,定期进行工艺、设备及操作安全检查,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公司保证资金、技术的投入使其能够得到及时整改,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控制,每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评价。

16.4重大危险源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生产岗位操作技术规程的培训,取得安全作业证及相关资格才能上岗独立操作。安环部每年组织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6.5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运行控制措施、应急救援预案下发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执行。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云南煤化工集团公司备案。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篇五

xxxxxxxxxxx有限公司文件

xxx[20xx]026号

签发人:xxx

各部门、车间:

为加强安全管理,公司编制了《危险源管理制度》,现印发给各部门、下属单位,并于即日起执行,希严格履行。

附:《危险源管理制度》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危险有害因素应定期进行辨识和评估;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按《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进行辨识。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和部门。

二、管理机构职责

1、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2)制定公司危险源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公司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

(4)组织或参加危险源、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对直接监督管理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2、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2)根据公司规定,利用公司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督促所属车间、科室做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建立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单位危险源、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三、登记、评估和备案

1、公司、各生产单位按二级安全责任主体,分别建立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档案,各生产单位应定期或及时审核所属车间重大危险源台帐,并负责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各生产单位要按照国家、公司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按规定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

3、每年由公司组织开展定期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工作,各生产单 www.chay chayi5.com i5.com 位不定期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将以《安全检查通报》形式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

4、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

四、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1、对涉及危险源、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紧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

2、各生产单位要定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五、监督管理

1、公司对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实行二级管理。构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公司直接监督或授权各生产单位监督;公司规定的危险源,由各生产单位直接监督;对每个危险源要采取专业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责任到人,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2、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到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齐全,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规程规定。易燃、易爆场所要做到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有效。

3、加强对车床及其它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做到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认真开展定期检验,及时消除影响设备、系统存在的缺陷,操作、检修、维护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4、严格执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单位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与易燃易爆等物品分开储存,生产中设置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装置,使用防爆电器,消防安全措施到位,并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5、除生产和现场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外,各生产单位所属生活后勤、其它产业等,如存在以下危险源,必须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

上下班的通勤车、运输的货车等驾驶员,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培训,取得相应驾驶证、有一定驾驶经验的人员担任。车辆要定期检修保养,确保状况良好,灭火消防器材齐全有效。不得超员、超车、超载、酒后开车,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

6、其它有可能产生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等,由各生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并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安全。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重大危险源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我公司的重大危险源为:生产场所、储罐区。

3、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3、1职责

3、1、1安全科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管理。

3、1、2车间为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主体单位,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3、1、3设备科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监督管理。

3、1、4生产技术科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生产运行进行监督管理。

3、2管理程序

3、2、1安全科监管程序

(1)负责建立完善公司级重大危险源档案;

(2)组织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每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两次检查;

(4)对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进行视频监控;

(5)定期向上级部门统计上报重大危险源各类报表;

(6)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组织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3、2、2车间管理程序

(1)每周至少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检查;

(2)建立健全车间级重大危险源管理台账;

(3)巡检规定:

1、相关岗位人员定时巡检,频次为1次/小时,在巡检人员应随身携带防护用具。

2、重大危险源巡检实行挂牌巡检。

3、在巡检过程检查液氯计量槽、储槽进出口阀门密封、连接法兰是否泄漏,压力计是否正常,并记录数值,安全阀是否正常,液位计液位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4、各条管线在巡检时检查其是否有泄漏现象。

5、备用计量槽储槽按运行中设备巡检。

6、在巡检时如发现隐患问题,及时调整解决、处理,记录,如无法处理时,应及时上报。

7、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8、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能、安全知识培训。

3、2、3设备科监管程序

(1)每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设备设施检查;

(2)组织对重大危险源主要设备设施、仪表进行定期检验检测。

3、2、4生产技术科监管程序

(1)每月对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2)组织对重大危险源各项生产技术指标的审核。

3、3隐患整改管理

3、3、1安全隐患须以“隐患整改通知书”形式通报整改。

3、3、2氯车间要对相关部门通报的事故隐患进行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况反馈到相关部门。

3、3、3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要采取可靠防范措施。在具备条件时务必整改完毕。

4、附则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科、设备科、安全科负责解释。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篇七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矿对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主要危险源,

是指在我矿重大危险源辨识清单上所规定的危险源。

第三条

存在主要危险源的部门,

其部门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

单位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

对主要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科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第五条

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二)主要危险源一法三卡安全警示卡;

(三)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六条

在施工前应填写《重大危险源登记表》,报送安全科备案。

第七条

对新产生的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当及时报送

安全科备案;

第八条

安全科应建立健全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主要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第九条

安全科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现场安全员或现场负责人对从业人员应当技术培训,

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可按照新员工培训方案进

行实施)。

第十条

安全科或现场负责人应当将主要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重大危险源预防措施告知全体从业人员。

第十一条

安全科对主要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并加强对主要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安全科应当对主要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

行监控,对重要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记录在案。

第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科。

第十四条

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主要危险源,

各施工单位必须立即

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

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科或有相关监督安全职责的部门。

第十五条

安全科应当制定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基本情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应急设备与设施;

(四)应急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五)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七)培训与演练。

第十六条

安全科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十七条

安全科应当建立主要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系统,

对主要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

安全科应当定期对主要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三)主要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四)主要危险源的安全检测、监控情况;

(五)主要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六)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七)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

(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十一)主要危险源日常管理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安全科在监督检查中,

发现主要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排除。

第二十条

安全科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并帮助对主要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篇八

1、目的:为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消除事故隐患,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公司生产区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领导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负责领导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2分管副总协助总经理进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在总经理不在时履行总经理对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

3.3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并组织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监督、档案管理等。

3.4各生产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4、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

综合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价小组,依据《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xx)对公司生产现场和储存设施进行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

4.2重大危险源管理:

4.2.1配备灭火器等必须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所有器材和设施要完好。

4.2.2配备监视设备,实施全天候监视。

4.2.3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演练,并不断完善。

4.2.4公司、所在厂每月一次进行专项综合检查,检查要有记录。

4.2.5生产班组必须按规定进行巡检,检查要有记录。

4.2.6所在厂安全员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检查要有记录。

4.2.7在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进行,实施谁签字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

4.2.8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向厂和综合管理部报告,并及时进行整改。

4.2.9由综合管理部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挡案类容包括:危险物质名称、数量、特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评价报告、检测报告等。

5、综合管理部要将重大危险源在市安监局备案。

各类重大危险源 篇九

1 矿井概况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邢台市煤矿兼并重组托管实施方案的批复》[冀政函(2009)73号] ,沙河市金泰煤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1日成立,公司所属矿有25个矿井。

1.1、地理概况

沙河市金泰煤业有限公司位于沙河市,行政区划属沙河市管辖。沙河地处河北、山西、山东、河南4省接壤地带,是承东启西、沟通南北的重要通道和支点。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3条国家交通大动脉均从市内穿过;另外,即将开工建设的京深高速铁路及和黄铁路也将从市内通过。

该区位于太行山东麓,地势西高东低,地貌上以高庄—通元井一线为界,东部为丘陵区,比高一般为几十米,西部为中高山区,比高在200-300米以上。 区内构造为一向东缓倾的单斜层,出露地层自西向东按从老到新顺序,依次为元古界长城系、下古生界寒武系和奥陶系,另有零星的第四系。

1.2、气候条件

沙河市金泰煤业有限公司区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变化明显。据邢台气象站资料,本区历年最高气温为42℃,高温一般出现在7月份,历年最低气温为零下21℃,低温一般出现在12月份或1月份,年平均气温18℃左右。年降水量一般在300~600mm之间,每年7~9月份为雨季,占全年降水量的80%。1963年降水量最大,达1269mm,8月2日至9日连续降水770mm,造成特大水水灾。年蒸发量为1600~2000mm。冻结期为11月至次年二月,最大冻结深度为0.44m(1971年1月)。年风向多为西北风,历年最大风速18m/s。

邢台市曾先后多次发生有感地震,近年较大地震发生在1966年三月,震中位于隆尧县马栏和宁晋县东汪村附近,震级6.8~7.2级,震源深10~25km,对地面建筑破坏严重。

据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研究所鉴定(1966年地震),本区处于地震烈度6~7度区。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的划分,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1.3、矿井开发史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邢台市煤矿兼并重组托管实施方案的批复》[冀政函(2009)73号],沙河市部分煤矿完成资源整合,于2009年10月21日成立了沙河市金泰煤业有限公

司。整合后保留25个矿井,整合后生产能力为15万吨3个矿井,整合后生产能力为9万吨22个矿井,主要开采煤层有1#、2#、7#、8#、9#煤层。

2、矿区内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依据《安全生产法》,通过对照法和系统安全法分析,沙河市金泰煤业有限公司所属矿井井工作业过程中可产生出瓦斯、粉尘危险物,作业过程中同时可带来水害、火灾、运输伤害,电气伤害,机械伤害,爆破伤害,顶板伤害等事故。瓦斯、粉尘、水害、运输、电气伤害、机械伤害,矿井顶板、火灾是矿井井工作业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再者,依据国家《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标准和《重大危险申报登记的范围》规定,公司下属矿坑木厂、火药库、锅炉容器,一旦管理不善也可造成危险。坑木厂、火药库、锅炉容器是地面工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分析结果:根据上述分析,公司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瓦斯、煤尘、火灾、矿井顶板、运输、水害、机械、矿井爆破、地面坑木厂、火药库、锅炉容器。

3 识别危险源

沙河市金泰煤业有限公司下属25个矿,根据矿井分布情况,可分为葛泉井田(5个矿)有平晟煤矿(原平乡煤矿、平东煤矿),泰鑫煤矿,鑫源煤矿,爱宇煤矿,增联煤矿。三王村区井田(2个矿)有三王村煤矿,鑫联煤矿(原三联、三鑫煤矿)。章村井田(4个矿)有李家庄煤矿(原李家庄煤矿、中联煤矿),金马、昌岭煤矿,金岭煤矿,白塔煤矿。显德汪井田(14矿)有栾卸煤矿,和王煤矿(原刘石岗煤矿、新振兴煤矿、渡口煤矿),恒琛煤矿,德宝煤矿,永鑫煤矿(原孟石岗北沟煤矿、诚信煤矿),安泰煤矿(原安仁煤矿、上关第五煤矿),金石煤矿(原旭东煤矿、恒信煤矿),上关煤矿,汇鑫煤矿,裕丰煤矿、中新煤矿,源隆煤矿(原西赵煤矿、西赵联办煤矿、王下曹煤矿、福宝煤矿),新鑫煤矿(原上联煤矿、新村煤矿、庆丰煤矿),生辉煤矿(原生宝、生源、军源煤矿)。下边按照每一个区选矿井地质条件复杂,水位条件复杂叙述分析,瓦斯、煤尘、自然性按照各区选瓦斯最高、煤尘有爆炸性、自然性的矿井分析辨识。

第一章各类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一)瓦斯危险源检测、监控措施

1、严格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方针,完善通风系统,采取区域措施先行,局部措施补充的原则进行瓦斯治理,进行打钻瓦斯抽采,且抽采不达标,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实行施工现场设专职瓦检员检测瓦斯,使用KJ-70N型安全监

控系统。

2、严禁瓦斯积聚超限。保护好通风设施,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禁止无计划停风,严禁使用«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串联通风,避免任何形式的瓦斯事故:及时处理采面上隅角及冒落处的瓦斯积聚问题,防止刮板输送机底槽积聚瓦斯,局部通风机坚持使用“三专两闭锁”装置,采场采煤风巷安设瓦斯电闭锁装置:严禁瓦斯超限,瓦斯超限地点停止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停电撤人,严格执行瓦斯排放措施,做到现场监督检查管理到位。

3、防止点火源出现,禁止在井口房、主要通风机房和瓦斯泵站周围20米内使用明火、吸烟: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井下禁止使用电炉和使用灯泡取暖。电气方面:矿井采用矿用防爆型号电气设备,井上和井下设备装设防雷电和短路保护装置:电缆接头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不准带电作业:严禁在井下拆卸,敲打、撞击矿灯。爆破方面:不准使用变质、不合格炸药,爆破作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使用水泡泥,炮眼封泥装满填实:禁止裸露爆破:禁止放炮母线明接头或裸露。采取使用合金工具,喷水降温等各类措施防止撞击摩擦火花。入井管路、轨道等在井口断开,防止散杂电流或雷电传入井下:禁止穿化纤材料和非抗静电材料入井,以防止静电火花。

4、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处,安设防爆门和反风设施,井下安设隔爆设施,运输巷和回风巷中撒布岩粉。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道之间是的联络巷砌筑永久挡风墙:需使用的联络巷设正反向风门,防止风流短路:采空区及时封闭

5、所有入井人员佩戴自救器并能熟练使用:熟悉避灾路线和地点。

6、矿每年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按要求进行救灾演习。

7、有反映矿井当前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井上下对照图,巷道布置图,管路系统图(排水、防尘、防火、压风、抽放瓦斯等),井下通讯系统图、地面与井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井下避灾路线图。

(二)煤尘危险源检测、监控措施

1、采取综合防尘技术措施,对粉尘进行检测、监控、治理。主要利用水、风的特性,一方面将粉尘润湿捕获,另一方面借助风流将粉尘排除井口外。

2、为减少和消除粉尘飞扬,采取湿式打眼方式凿煤岩,爆破时炮眼内填黄泥水泡泥,人工出煤、岩前洒水润煤(岩)体,各运输转载点及巷中安设喷雾装置,利用隔爆水袋兼做吸附粉尘设施,每天对巷帮岩壁用水冲洗或清扫,防止粉尘堆积。

3、当开采酥松脆碎煤体时,预先用水通过钻孔和裂隙均匀注入湿润。

4、合理通风,采煤工作面一般控制在1.2,最高为 ,最低为 ,岩巷掘进风速为 。

5、粉尘场所找作人员佩戴防尘口罩,粉尘超限时,停止设备运转和人员施工作业,并采取措施进行降尘。

6、派专人对矿井粉尘浓度进行检测,粉尘超标时,立即向矿总工程师进行汇报,矿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7、防止井下产生各类火源和高温灼热体。

(三) 火灾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

1、合理开拓井巷,井巷尽可能布置在岩层中,选择合理采煤方法,采 用长壁式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合理的开采顺序,先采不突出煤层,

上山采区先采上区段,下山采区与此相反。

2、加强明火管理,井上、井口20米内防止明火出现,不得从事电焊工作,如必须施焊,要报措施经矿长批准后执行。保持井下电气设备完好,防止出现损过、过负荷、短路、失爆等现象产生电火花,严格按爆破规定和爆破说明书爆破,严禁放明炮,糊炮,空心炮以及用动力电源爆破,或水泡泥充填不足,炮眼深度不够,最小抵抗线不合规定,放炮如出现炮火,及时扑灭瓦斯、煤尘爆炸引起火灾,防止机械摩擦,以及其它可燃物挖出、清除、运出井外。

3、配备充足的水源,设置井上下消除材料库,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其数量、规格、存放要求符合规定。

4、充分利用火灾检测器,达到先期检查预警火情,比如皮带烟雾、高温报警,安全监控的感温、感烟、一氧化碳装置等。

5、制定井上防灭火措施,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6、井下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7、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增强职工对火灾征兆的辨识和应变能力。

(四)水患危险源检测、监控措施

1、采取地面水文气象地形及相邻小窑调查测量,修筑排防洪渠道,堵填废井,塌陷,实施水土保持;井下采掘实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治水原则;完善排水系统,封堵老巷采空区等措施,以防、排、探、放、疏、截、堵七个方面综合检测,监控,防治水患。

2、保障供电,不出现断电事故,保证排水设备的正常运行。

3、严格执行防治水患的规章管理制度,发现水害预兆,必须高度重视,做到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及时处理,以免贻误战机,酿成灾害扩大。

4、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增强职工对水害预兆,特别是透水预兆的辨识和应变处理能力,防患于未然。

(五)电气危险源检测,监控措施

1、完善井上下供电系统,加强停送电管理,井下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完善电气短路,接地,漏电保护,实施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安设避雷装置,消除违章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加强电气操作的绝缘防护,严格电气设备检查,维护,修理,落实电力供、用、管安全责任制。

2、保障供电的连续性、可靠性。供电电源采用双电源,在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回路电源应能保证通风、排水、瓦斯抽放等主要设备及生产的正常进行。

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有关规定要求,保障供电线路,电气设备、系统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设施完好,灵敏可靠、有效,以确保安全供电。

4、加强电缆及移动电气设备的管理。对井下使用电缆的选型,敷设,吊挂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电缆接线要避免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及虚接线造成的电气失爆现象。经常移动和频繁起落的电气设备,要有足够的能力和容易配置保护凟,防止其过载,短路及漏电。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供电额定电压不得超过127V,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并有良好的绝缘。

5、电气操作工必须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并严格按设备

操作规程操作使用设备。井下电钳工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前,必须先进行瓦斯检测,且严禁带电检修。

6、防止静电花产生,禁止穿化纤衣物入井,控制非抗静电塑料在井下的使用。

7、加强电气安全知识培训,以提高职工对电气危险源的辨识,增强对电气危害的防范能力。

(五)机械危险源检测,监控措施

1、机械运转部件加装防护罩、栏,尽量避免机件飞边、毛刺、锐角、利口现象出现;切削、加工工件时要夹持坚固,防止脱落飞道,设置防护网以阻隔切削加工残屑飞溅物。

2、正确使用佩戴手套,防止手受划割或绞缠伤害。

不能装设防护罩栏的设施运动部件、人员必须与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检修机械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防止其意外起动,对有自动或受 外力因素可能发生转动运动的部件,要先采取措施进行固定,防止其意外运动夹伤人体。

4、机械设备安装使用的场所、空间断电符合规定,满足安全操作及人员行走的安全距离要求。

6、加工材料、工件、工具,堆放,放置必须符合要求,其高度间距、摆放

顺序应满足防倾倒、便行走、宜取用。

7、严格落实执行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提升危险源检测、监控措施

1、使用“一坡三挡”防跑车防护装置,加强提升设备容器,连接的安全检测、检查,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打击“扒蹬跳”,

提升设备运行场所巷道空间断面符合要求,保障轨道质量合格,设备提升巷道设躲避室,斜巷工作报专门安全施工措施。

2、提升信号清晰、灵敏,发号准确。

3、防止提升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

4、提运长、大重物件时,报专门措施,指导施工作业。

5、落实提升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从技术管理,定期检查,检修维护等环节方面,保障提升设备及其安全装置设施完好,发挥其效用。

6、开展技术培训,提高技术素质。使职工熟练掌握本工种有关设备的结构、原理、特征及安全规定,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七) 运输危险源检测、监控措施

1、汽车运输禁止人货混装,并严格执行汽车运输安全规定; 皮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禁止人员乘坐;皮带机使用综保安全保护,对堆煤位、跑偏、超温烟雾,皮带逆转等实施预警和自动停机。人员横跨穿越皮带,刮板机处设置过桥,刮板机头、尾打压柱。

2、人力推车操持车距

3、维护运输巷道、运输路线、保障空间断面,保证轨道质量。

4、各运输机械设备、 车辆操作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工作中认真落实相应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要求。

(八)冒顶危险源检测、监控措施

1、开展地质调查分析,合理布置井巷、工作面,合理选择支护形式,强化工程质量,及时支护巷道,围岩,工作面,严格敲帮问顶制度,找

除活矸、伞檐,用好前探支护,临时支护,及时返修维护变形巷道。

2、严禁空顶作业。

3、科学爆破,对炮眼布置密度、位置、角度、深度、装药量等参数须严格把握,设备合理,施工准确,以防崩坏支护,增大围岩破坏范围,造成冒顶、片帮。

4、对失效劫掠及时纠正。

5、对受开采、掘进影响引起的岩层运动和支承压力改变,造成的应力集中区,暴露面积大的区域及顶板破碎带要采取措施,加强支护。

6、采用顶板离层观测仪对顶板进行监测,当有压力显现时,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严格执行顶板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顶板管理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纠正。

(九)地质灾害危险源检测、监控措施

开展水文地质调查研究,修筑渠道,固坡筑堤,堵塞裂隙,防止地表水渗透,受采动影响,严重区居民搬迁,塌陷充填,修筑护坡堡坎,种 植植被,防止滑坡。

(十) 易燃易爆危险源检测、监控措施

1、加强油脂、油料、坑木材料专业化管理。防止油脂油料使用过程

中遗漏,暴露,沾染油脂油料杂物用封闭容闭容器运出地面。坑木材 料码放整齐,并远离可能存在火源区。

2、加强瓦斯管理,防止抽放瓦斯管路的泄漏,防止瓦斯超限积聚。

3、加强煤尘管理,防止煤尘浓度超限。

4、加强煤体管理,浮煤清理符合要求,避免浮煤遗留在采空区;及

时清除高温或燃烧煤体。

5、采用温度传感监测,防止超温引燃可燃物。

6、木料场管理专人24小时看守,场区内杜绝火源。

7、保障瓦斯检测气样,工业用乙炔气体的安全使用,避免泄漏。

8、对井下一氧化碳,硫化氢进行检测,发现超限,及时汇报矿总工

程师,矿总工程遇接到汇报,及时组织落实处理。

(十一) 爆炸物品危险源检测、监控措施

1、炸药库严格门卫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出入,严禁任何明火,引火

物进入库区。

2、炸药库存放炸药、雷管数量符合规定,严禁超量存放。

3、搬迁药管时避免碰撞,摩擦,打击发生火花。

4、禁止药管口晒或接近火源。

5、加强库区防雷电及抗静电管理,接触爆炸物品人员严禁穿化纤衣

物,运输搬移药管场所,路线,避免人员过度集中。

6、运输、搬移药管物容积为非金属抗静电容器,且管药分开装运。

7、现场爆破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

8、建立健全爆破器材运输、贮藏、发放、使用、准检回收,报废相 关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9、加强爆破器材治安管理,防止被盗或意外流失。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大全 篇十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按场所的不同初步可分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与临建设施重大危险源两类。对危险和有害因数的辨识应从人、料、机、工艺、环境等角度入手,动态分析识别评价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数的种类和危险程度,从而找到整改措施来加以治理。

2、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

存在于人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即“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主要集中表现在那些施工现场经验不丰富、素质较低的人员当中。事故原因统计分析表明70%以上事故是由“三违”造成的,因此应严禁“三违”。

存在于分部、分项工艺过程、施工机械运行过程和物料的重大危险源:

(1)脚手架、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人工挖孔桩、基坑施工等局部结构工程失稳,造成机械设备倾覆、结构坍塌、人亡等意外;

(2)施工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因安全防护不到位、人员未配系安全带等原因造成人员踏空、滑倒等高处坠落摔伤或坠落物体打击下方人员等意外。

(3)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临时电漏电遇地下室积水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漏电、绝缘、接地保护、一机一闸)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

(4)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频繁吊运、搬运等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易发生堆放散落、高空坠落、撞击人员等意外。

存在于施工自然环境中的重大危险源

(1)人工挖孔桩、隧道掘进、地下市政工程接口、室内装修、挖掘机作业时损坏地下燃气管道等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中毒意外。

(2)深基坑、隧道、大型管沟的施工,因为支护、支撑等设施失稳,坍塌,造成施工场所破坏、人员伤亡。基坑开挖、人工挖孔桩等施工降水,造成周围建筑物因地基不均匀沉降而倾斜、开裂、倒塌等意外。

(3)海上施工作业由于受自然气象条件如台风、汛、雷电、风暴潮等侵袭易发生翻船人亡且群死群伤意外。

3、 临建设施重大危险源

(1)厨房与临建宿舍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施工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人员窒息中毒意外;工地饮食因卫生不符合卫生标准,造成集体中毒或疾病意外。

(2) 临时简易帐篷搭设不符合安全间距要求,易发生火烧连营的意外。

(3)电线私拉乱接,直接与金属结构或钢管接触,易发生触电及火灾等意外。

(4)临建设施撤除时房顶发生整体坍塌,作业人员踏空、踩虚造成伤亡意外。

4、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主要危害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事故危害主要有: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和其他伤害等几种类型。2006年上半年建设系统事故类型死亡人数所占总数比例分别是:高处坠落占39.5%,施工坍塌占22.6%,物体打击占14.3%,起重伤害占8.1%,触电占5.9%,机械伤害占5%,其余类型占4.6% 。

二、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整治措施 建立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加强现场巡视,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并进行登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经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险源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危险源类别、地段部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危害、施工安全主要措施和应急预案。 对人的不安全行为,要严禁“三违”,加强教育,搞好传、帮、带,加强现场巡视,严格检查处罚,慢慢就规矩了,懂安全了,会安全了。 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如过街人行通道、大型地下管沟可采用顶管技术等。制订和实行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对不良自然环境条件中的危险源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选定适当时机进行演练,做到人人心中有数,遇到情况不慌不乱,从容应对。

6 制订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和现场安全管理绩效考评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形成施工安全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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