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制度【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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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差异网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9篇《医院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朋友、小朋友们。

医院管理制度 篇一

1.总则:

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及《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保障我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院临床路径试点工作方案和医疗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院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2.组织管理:

医院根据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在医院层面成立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和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在试点科室层面成立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并设立个案管理员。

2.1 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担任委员,分管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试点科室科主任及相关辅助科室负责人担任委员。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2.1.1制定我院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2.1.2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1.3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2.1.4审核临床路径文本。

2.1.5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

2.1.6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2.2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医教科科长、护理部主任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临床专家担任组员。指导评价小组主要职责为:

2.2.1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2.2.2制定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

2.2.3对临床路径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2.2.4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2.3临床路径实施小组由科主任担任组长,相关医疗、护理人员任成员的。实施小组主要职责为:

2.3.1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2.3.2负责提出可是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并同药剂、检验及财务等部门共同制定临床路径的`文本。

2.3.3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

2.3.4参与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可是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2.4个案管理员由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医师(个别科室可由主治医师)担任,主要职责为:

2.4.1负责实施小组与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的日常联络。

2.4.2牵头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指导经治医师分析别人变异情况。

2.4.3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加强与患者的沟通。

2.4.4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 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路径修订的建议,并向实施小组报告。

3.临床路径管理实施流程:

3.1试点病种的选择:各试点科室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在卫生部试点病种范围内选择合适的病种作为试点病种。选择时重点考虑常见病、

多发病;治疗方案相对明确,技术相对成熟,诊疗费用相对稳定,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相对相对较少的病种。

3.2临床路径文本的制定:试点科室可根据选择开展临床路径的病种,结合卫生部公布的临床路径标准组织制定相应的临床路径文本,以使推行的路径标准符合我院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但科室制定的标准不应低于卫生部标准。科室制定的临床路径文本报医教科审核备案后试行。

3.3临床路径文本的试行:试行前,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应组织对相关医护人员进行临床路径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推行临床路径的目的与意义、病例纳入路径标准、诊疗过程注意事项、退出路径的标准及变异的情形、病例资料信息汇总、管理等内容。试行期间,个案管理管理员应认真收集、分析相关评价数据,并根据临床路径试点工作方案开展分析、评价工作。经治医师应严格按照路径标准实施诊疗行为,并会同个案管理员根据当天诊疗服务完成情况及病情的变化。对当日的变异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各服务项目完成后,执行(负责)人应在相应的签名栏签名。

3.4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试点科室应及时对临床路径文本的试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讨论后可对路径文本进行修订,填写临床路径文本审核表(见附件)并注明修订依据。修订后的文本经医务部审核,必要时提交医院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审核批准后可在科内组织实施。

3.5护理部配合试点科室做好相关病人的宣教工作,并结合试点情况

适时开展实施护理版临床路径试点。

3.6信息科负责临床路径与电子系统的整合工作,各试点科室将本科室试点病种临床路径标准交信息科制作模板。医教科将选择1个试点科室参与系统开发与改进工作。

3.7医教科负责临床路径管理的考核与反馈。

医院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卫生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转,保障全体职工和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卫生院安全生产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医疗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信息安全、车辆安全和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三条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卫生院负责人和各科室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提高防范意识,定期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供水、用电、放射、盗窃及人为损坏等事故,及时发现问题,降低或消除事故隐患。

第四条卫生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负责医院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其职责主要有: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督促各科室严格执行,对各科室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活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危险源监控,及时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

第五条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第六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门诊、病房、供氧、配电等)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七条每年不少于一次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由具有操作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第八条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医院有专职人员进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留记录,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到位、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九条落实卫生院、科室和班组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和防火巡检工作。同时卫生院根据消防安全要求,开展年度检查、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形式的防火检查。

第十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具有消防培训资格证,能及时发现、准圈置火灾隐患和故障报警。

第三章医疗设备安全

第十一条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建立科室设备台帐。

第十二条型设备应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应当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应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现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必须每月对全院医疗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第四章用电安全

第十六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所有电气设备的停电、供电、检修、预试操作,应当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操作程序和简化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加强对供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对供电运行设备要有运行记录,定期巡视,防止一切安全隐患发生。对主要的供、用电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定期维护保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和预防性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不许投运。

第十八条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坚决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气设备,不购买使用无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无“三保”产品的电气设备。高压消毒设备有专人负责,发现老化立即更换。

第十九条使用多功能插座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所有使用部门必须使用三相多位电源转换器。

(二)电源线尺寸及长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器设备的电负荷。

(三)在需电设备和墙壁插座之间不可使用多于一条的多功能插座。

(四)不应在公共区域及病房永久使用多功能插座。

第二十条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热得快等功率电器,不准乱接电线。

第五章信息安全

第二十一条计算机室清洁无尘,严格遵守各类计算机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无关人员使用卫生院计算机及辅助设备。

第二十二条不得在卫生院工作计算机上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务。谨慎使用外来磁盘,避免机器感染病毒。及时保存、备份网络数据,确保系统资料的完整性。

第二十三条所有磁盘、数据文件必须登记并存档,设专人管理。定期清查,防止损坏或丢失。

第二十四条未经批准不得为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重要数据信息,不得擅自更改程序,以免影响系统运行。

第六章车辆安全

第二十五条力宣传《交通安全法》,重点对救护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监管,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检查,防止带病出车,对救护车携带的'氧气瓶认真进行检测,确保随车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第七章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二十六条加强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七条落实管理责任,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特别是剧毒试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杜绝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

第八章责任落实

第二十八条保卫部门负责对卫生院安全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以及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消防档案。相关设备科室负责医疗设备维护、保养及安全运行,建立健全的医疗设备档案,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后勤部门负责供水、用电的监督管理及电力的日常运行、电力设施的维护。其他各科室应当落实科室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第二十九条制定消防、用电、设备、信息、危化品等应急预案,必要时开展演练,落实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

8、医院消防安全制度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沈书记负责领导,院防火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在院防火员会小组领导下,承担全院范围内防火、灭火、或协助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科室职工在科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高压配电房、病区、氧气塔、锅炉房、计算机中心、职工集体宿舍、职工餐厅及地下病区食堂。

(七)凡划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电焊、气焊等),必须由所在科室报保卫科审批同意后,并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动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九)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等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

(十)任何部门和个人(包括集体宿舍住宿人员),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卫科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气灶具,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

(十一)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院内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由保卫科负责购置布局、更换、检查、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新职工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实行责任区域管理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科室(部门)防火责任人必须学习消防知识,熟知本部门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职工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

(十四)对认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火险隐患整改意见,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参加扑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个人,本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防火责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三

一、在院长领导下,建立医院卫生检查小组,全面负责医院卫生工作的'实施、督促、检查,保证医院室内外环境整洁、规范。医院卫生检查小组包括医院领导、院办、各科室主任及各科护士长。

二、自觉维护公共卫生,树立“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的良好风尚。

三、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蒂;不乱倒垃圾、污水。

四、禁烟区内严禁吸烟,搞好个人卫生,穿戴整洁,挂牌上岗。

五、按区域划分停放车辆,医院大厅及走廊内严禁停车。

六、全院的室内卫生由各科工作人员负责,室外环境卫生平时由清洁工人负责打扫,每个季度由全院医务人员进行一次大扫除(如拔草捡垃圾等)。

七、医院卫生检查小组对医院卫生每月最后一周检查评比一次,按检查结果给予奖罚。

医院管理制度 篇四

一、医院保洁员岗位职责:

1、保洁员在医院办公室和护理部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的清洁。

2、负责大厅、病房、楼梯楼道、卫生间、电梯间、院门口、台阶等清洁卫生工作。

3、做到日保洁、周打扫、月清理,做到随脏随洁。

4、树立为一线服务的思想,虚心听取意见,积极改进工作,搞好团结互助。

5、服从院领导工作分配及管理。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遵守院规院纪。

7、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要求自己,保质保量完成每日工作量。

8、着装整洁,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不断培养和完善自身素质,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

9、严格按照工作规程操作,不偷工减料,不弄虚作假。

10、严格消毒制度,对需要消毒的物品,做到规范操作、件件到位。

11、爱护公物,注意节约水、电、气,不得私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12、负责洗衣房工作,做到随送随洗,不允许堆放,保证临床工作不受影响。

二、保洁员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

1、保洁员根据行政后勤部制度的工作时间进行日常保洁工作;

2、负责大厅、病房、楼梯、电梯间、诊室等院内公共场所卫生的清扫,保持所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地面干净、无尘土、无卫生死角;

3、保持公共场所楼梯扶手、窗台表面无灰尘,光洁明亮,做到每天擦两遍,保持环境美观;

4、保持所有公共场所玻璃窗在视线内无灰尘、蜘蛛网、印痕,每周擦一遍以上。

5、洗手池无皂迹、无污点,无污垢,做到经常擦拭,保持表面光亮、整洁;

6、墙面天花板卫生,整洁美观,无蜘蛛网、灰尘、印痕、脱皮、污迹,做到每周至少清扫一遍;

7、垃圾箱位置设置合理,无外溢现象,表面干净无污迹,每天至少清理两次;

8、负责清扫院内公共卫生间的卫生及墙面、地面卫生,每天上、下午各清扫一次以上。做到厕所清洁无异味,地面干净无污迹、积水、纸屑,保证墙面瓷砖光亮,无水印、无污迹,纸篓无满溢;

9、及时疏通下水道(指堵塞不严重时),必要时通知后勤人员修理;

10、负责管理清扫工具、清运工具,按时清倒垃圾桶内的垃圾;

11、按时浇灌楼内摆放的盆花,清除花盆中烟头、纸屑等垃圾;

12、负责楼内卫生,保持室内过道楼梯无烟头、垃圾及杂物,保持楼内干净整洁;

13、保洁员请假应事前向院办公室申请,获准后才予以离开,否则不洁责任由其承担;

14、在门诊部及时清扫病人遗留的污物,住院部病人出院后及时进行消毒,用消毒剂对病室中的地面、物品进行消毒。

15、在清洁工作的同时,发现室内建筑、家具、设施有所损坏,影响使用或有碍观瞻,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三、保洁服务质量监控:

对保洁工作质量的监控,实行日检、周检和月检制度,由院办公室实施,确保保洁工作质量满足医疗环境的要求,不断增强就诊人员的满意度。

四、保洁人员管理规定

1、遵纪守法,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上班穿工作服,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4、讲文明,有礼貌,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工作期间,要主动向领导问好。

5、不得在工作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6、不做有损形象的事,不得隐匿工作过程中捡到的钱物。

7、不准擅自拿用公用物品挪作他用,损坏、遗失工具要照价赔偿。

五、保洁工作标准及工作周期:

1、保洁工作内容及标准

(1)地面、楼梯过道:干净,无灰尘、污痕(每天上下午各擦地1次,平时注意随时保洁)。楼梯扶手、栏杆(每天擦抹2次):光洁、无积尘、无污迹。

(2)卫生间:要做到"四无"(无污垢、无臭味、无尘埃、无蛛网)、"五洁"(洗手池、洗刷池、尿池、厕池等冲洗清洁),每天清扫四次(每天上下午各2次),平时注意随时保洁。

(3)电梯间:无杂物、无积水、无污迹;电梯厢壁无污渍、手印。(每天清扫2次,每周擦抹2次)

(4)墙面:踢脚线、各种标牌表面干净,无 www.chayi5.c www.chayi5.com om 灰尘、无水迹等。(每天擦抹除尘1次)

(5)墙身表面:无灰尘、无污迹、无划痕。(每周拂尘1次)

(6)玻璃窗(玻璃、窗框、窗台):明净、光洁、无灰尘。(每月擦抹1次)

(7)楼道灯开关(外部):无灰尘、外表清洁干净。(每周擦抹1次)

(8)楼内各种设施的外表(如宣传栏、消防设施等):外表清洁干净,无灰尘、无污痕。(每周擦抹2次)

六、奖惩制度

除按《员工手册》相关奖惩制度执行外,根据下列规定执行。

(一)处罚

1、上班时间内,卫生区域打扫不及时,保洁工作内容未达到标准,如地面有污迹、污水,一次扣20元;

2、上班时间内,对责任区域巡查不及时,保洁不到位,责任区内有污物,一次扣20元;

3、工作过程中态度不端正,在休息室闲聊、闲坐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次扣20元;

4、根据工作需要,不服从领导、科室指派的工作,不到场保洁,一次扣30元;

5、工作时间大声喧哗、对住院、就诊患者态度粗暴者,一次扣20元;

6、工作期间不爱护公物,不按照工作规程操作,造成院设施、清洗工具、洗衣设备损坏的,当事人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予以处罚。

(二)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1、工作质量特差,受到各科室严重指责,或院内考核多次不合格;

2、工作不认真负责,态度生硬,多次教育仍不改正。

(三)奖励

1、对于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保洁员,每年增加奖金的奖励。

2、对于表现突出,工作任劳任怨的人员,院办向院领导申请嘉奖。

3、工作中拾金不昧,将根据情况嘉奖。

医院管理制度 篇五

1、医院候诊室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门诊部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开业。

3、候诊室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9671-1996《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7、应采用湿式清扫,每天不少于两次。

8、应建立健全的消毒制度,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加强消毒。

9、不得在候诊室内诊治病人或出售商品和食物。

10、应保持室内环境清洁。

11、卫生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日清洗消毒,不能有积水、积垢,应有有效的排气装置。设座厕者必须是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医院管理制度 篇六

1、污水处理人员负责全院污水处理和消毒工作,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坚持先处理后排放,排放标准按gb18466-20xx执行。实行24小时排放。

2、连续三次各取样500毫升进行检验,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

3、粪总大肠菌群数每升不得大于500个。

4、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时,总余氯量应在2-8毫克每升。

5、污水处理员要严格遵守自己的职责,遇到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向科长汇报。

医院管理制度 篇七

1、严格执行员工守则及内一科的各项规章制度。

2、凡进入透析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章着工作衣、帽、穿专用鞋。

3、进入室内应保持安静,室内定期进行消毒、做空气培养并记录。

4、室内各种仪器、器械、家具、被服等物品放在规定的。位置上,严格遵守物品、设备的使用保管及检查核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记录破损、维修、遗失情况。

5、爱护公物,室内器械、物品均有专人负责,不得擅自外借挪用,如有特殊情况及时请示。

6、增收节支是每个员工的责任,注意节约水、电气,为了更好的提高经济效益,力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

7、提高警惕重视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随时注意消除隐患。

8、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在涉外活动中要做到内外有别。

9、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

医院管理制度 篇八

(一)门诊的费用结算

1、门诊医疗费用结算统一采用广发社保(IC卡)或现金支付方式结算。由被保险人每次到门诊就医时,出示本人IC卡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或直接支付现金结算。

2、属于特殊病种的门诊结算,收费员应核对被保险人的特定病种医疗卡,把相关的诊疗数据通过大医保结算系统上传到社保结算中心,根据返回的信息结算。

(二)住院的费用结算

1、被保险人入院时,住院收费处应核实被保险人的IC卡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为被保险人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并将资料及时市社保局。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上传资料的,应在获得有关资料的同时,报市社保局备案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登记手续。

2、被保险人出院时,应根据《试行办法》及有关规定,通过大医保结算系统,将相关的结算数据上传至医保结算中心进行结算,收取被保险人住院费用总额中被保险人应自付的部分,被保险人或其家属在社会保险住院结算单上签字作实。其余属于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市社会局与定点医院机构结算。

3、每月的被保险人住院结算情况、收费明细资料和有关的住院资料应按时送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4、在被保险人办理住院登记及结算时,有任何疑问,收费员应文明用语,耐心解答,多向被保险人宣传新的医疗保险政策。

医院管理制度 篇九

一、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主要手段。要经常教育引导财务会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秉公办事,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坚决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二、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并在制定会计人员职责中均应具体、明确地作出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

三、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要的审批手续,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健全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

四、凡购入物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账等手续。对不合格的设备、临近到期药品、残次品以及非正当渠道购入的一切物品,或数量、规格、含量、金额不符的,保管员不予验收,会计不予报销。

五、经批准外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办事。对外地的一切托收要严加管理和控制,货没到或未到齐,以及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与合同不符的,应立即提出拒付或部分拒付。

六、财务科长应对药品、器械、收款处、住院处工作人员加强财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其财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对于大型设备购置等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计划管理。超计划、无计划、无申报手续自行购置的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八、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现象,要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无效时,一面执行,一面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对控购商品的购置,要事先申报,未经批准,财务科不予报销。

以上内容就是差异网为您提供的9篇《医院管理制度》,能够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是差异网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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