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管理规章制度内容(最新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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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差异网为您带来了9篇《乡镇卫生院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可以帮助到您,就是差异网小编最大的乐趣哦。

乡镇卫生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

1、手术室布局合理,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区域间标志明确。

2、手术室设无菌手术间、一般手术间、隔离手术间,隔离手术室有醒目标志,并靠近手术室入口处。

3、手术器具及物品必须一用一灭菌,能高压蒸汽灭菌的应避免使用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

4、使用后手术用器具及物品应先除污染,彻底清洁干净,再消毒灭菌,其中感染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洁干净,再消毒灭菌。

5、麻醉用品应定期清洁、消毒,接触病人的用品应一用一消毒,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必须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湿化液应用灭菌水。

6、洗手刷应一用一灭菌,洗手开关采用感应式。采用消毒液体皂,擦手毛巾一用一灭菌。

7、手术人员入室必须更换衣裤、鞋帽,去除首饰、项链,头发不得外露,有严重呼吸道感染不宜上手术台,工作人员外出必须更换衣服、鞋。

8、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9、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必须湿式清洁,每周五下午为固定卫生日。

10、严格参观制度,严格限制手术室内人员数量,手术期间避免频繁开门。

11、隔离病人手术通知单上应注明感染情况,严格隔离管理,术后器械及物品双消毒,手术间严格终末消毒。

12、手术废弃物品应装入黄色塑料袋内,锐利刀片、缝针等物品装入锐器盒内,封闭运送,无害化处理。

13、接送病人的平车定期消毒,车轮应每次清洁。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篇二

(一)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则

1、选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适应症:

(1)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应尽可能早地多次按操作规程采集标本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并按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或修正原使用的抗菌药物。药敏结果获知后调整用药应以经验治疗的临床效果为主。

(2)病情急、危、重者或细菌培养失败者,可按血清学诊断或临床估计的病原菌选用相应的抗菌药物。

(3)抗菌药物除因掌握其抗菌谱外还必须明确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物动力学及其毒副反应、用药剂量、给药途径和感染部位的药物浓度及其有效浓度的持续时间等。

(4)一般情况下,尽可能避免使用广谱药物和抑制厌氧菌的抗菌药物,以防止宿主自身菌群失调而造成外来细菌的定植和耐药菌株的生长。

(5)使用抗菌药物时应避免与降低抗菌效力或增强毒性的其它非抗菌药物联用。

(6)对新生儿、老年人、孕妇及肝、肾功能损害者,应酌情选用抗菌药物及调整给药方案,并定期做好临床监测。

(7)抗菌药物的疗效因不同感染而异,一般宜继续应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但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骨髓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氏杆菌病、溶血性链球菌咽峡炎、结核病等不在此列。

(8)急性感染如抗菌药物的临床疗效不明显,在48—72小时内应考虑改用其他药物或调整剂量(血清杀菌效价有重要参考价值)。

(9)病毒性感染合并细菌感染时,可根据不同情况适当使用抗菌药物。

2、病毒性疾病或估计为病毒性疾病者不使用抗菌药物。

3、发热原因不明者不用抗菌药物,以免导致临床表现不典型或影响病原体的检出而延误诊断和治疗。病情严重同时高度怀疑为细菌感染,虽然细菌培养阴性仍可有针对性的选用抗菌药物,否则均按最近药敏试验的情况指导用药。

4、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使用抗菌药物,尤以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等不得使用。必要时可用新霉素、杆菌肽和磺胺胺酰钠、磺胺嘧啶银等。

5、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必须有明确的指征。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应能达到协同作用和相加作用的治疗效果、减少毒性、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等目的。但不可无根据地随意联合用药,尤其是无协同、相加作用的甚至是拮抗作用,并可加重毒、副作用及导致耐药菌株生长的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6、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

7、抗菌治疗的`同时应重视综合治疗,特别是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份依赖抗菌药物。

8、注重研究药物经济学,努力降低药费支出,防止浪费。

(二)抗菌药物给药方案的制订和调整原则

1、抗菌药物给药方案(包括种类、剂型、剂量、途径、间隔时间、配伍等)应根据各类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活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特点、细菌耐药情况,不良反应及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并要根据患者的生理特点(如高龄、小儿、孕妇和哺乳妇等)、病理特点(如肝肾功能损害、过敏体质等)、感染部位等具体情况制定经验性给药方案;有细菌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的,则调整个体化给药方案。

2、对于轻中度感染,如选用口服药物有效,尽量不用注射剂;静脉用药除治疗需要外一般用点滴法;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抗菌药物的皮试,保证用药安全;更换药品要慎重,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在用药三天以上无效时方可考虑更换。

3、对于严重特殊的细菌感染病人,除必须及时送标本做细菌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外,还应及时进行血药浓度、联合药敏、血清杀菌效价等项指标监测,以供临床用药参考。

4、药敏试验结果报告后,可结合临床对原来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必要的调整。选用抗菌药物同时要注意药品来源及价格。静脉滴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细菌性感染所致发热,抗菌药物一般使用至体温降至正常,主要症状消失后72—96小时。

6、明确诊断的急性细菌性感染,在使用某种抗菌药物72小时后如效果不显或病情加重者,应多方面分析原因,确属抗菌药物使用问题时应调整剂量、给药途径或根据药敏试验,改用其他敏感药物。

(三)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原则

1、单一药物不能控制的混合感染。

2、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

3、需用药时间较长有产生耐药可能者。

4、联合用药可以减少毒性较大的药物剂量者。

5、需联合用药的严重感染(如消化道穿孔性腹膜炎、细菌性心内膜炎等)。

6、病原菌末明的严重感染,可先采集标本进行细菌培养后,即可开始联合用药,以后根据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联合用药应选择协同或相加作用的组合,多数病人应选择二联用药为宜,一般不用三联或三联以上用药,如选用三联或三联以上用药,应适当减少各药的剂量,以减轻不良反应。联合用药中至少一种对致病微生物具有相当抗菌活性,另一种也不应为病原菌对其高度耐药者,最好按联合药敏试验结果指导合理用药。

(四)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

1、总原则:

(1)必须目的明确、针对性强、选用对微生态影响小的窄谱抗菌药物,禁止无针对性地以广谱抗菌药物作为预防感染手段。

(2)已确诊的病毒感染未合并细菌感染者不用抗菌药物。

(3)无感染迹象的昏迷、脑血管意外、非感染性休克、恶性肿瘤、糖尿病及接受导尿插管术者不必采用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

(4)只针对某一种或二种最可能的细菌进行预防用药,不能无目的地用多种药物预防多种感染。

(5)微生态失衡时应进行菌群调查,可根据优势菌选药。

(6)尽量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不常规应用抗菌药物进行膀胱冲洗。

(7)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不能放松诊疗操作、手术技巧及严格的消毒隔离。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而有明确指征者仅限于下列少数情况:

a、选用适宜抗菌药物以防止风湿热的复发,并对风湿热等慢性疾病病人如拔牙、扁桃体摘除术、保留导尿等过程中适当应用抗菌药物以防止感染性心内膜炎的发生。

b、预防流脑。

c、烧伤后应用抗菌药物以防止败血症。

d、外伤或创伤后应用抗菌药物以防止气性坏疽。

e、新小儿眼炎的预防。

(8)器官移植及直肠结肠手术病人在术前肠道准备时的选药原则是:

a、口服不吸收;

b、肠道药物浓度高且受肠内容物影响少;

c、对致病菌和易于肠道异位的革兰阳性和阴性需氧菌、真菌有强大杀菌活性的药物。

(9)围术期预防用药必须根据手术部位、可能致病微生物、手术持续时间选用抗菌药物。

2、围手术前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I类切口,原则上不使用预防用药,对出现感染可能性大的可以选择应用。

如(1)远处有感染灶;

(2)心脏瓣膜病或已植入人工心脏瓣膜;

(3)应用人造血管或移植物;

(4)估计分离组织广泛,手术时间较长,局部组织血供不良;

(5)有易患感染的伴随疾病、营养不良,接受激素治疗或全身情况差者。

预防应用的方法是:

(1)手术前在麻醉诱导期或手术前30—60分钟给予一次足量的抗菌药物,以保证在手术中血液及组织内有足够的血药浓度。

(2)手术时间超过4—6小时或超过已给予的抗菌药物的半衰期的;应在手术中再给予一次足够量的抗菌药物,以维持术中及手术部位有足够的血药浓度。

手术后回病房后应再给一剂足量抗菌药物或分次给药,但最多不超过48小时。

3、内科系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1)对内科病人进行介人性(有创伤性)检查、治疗不一定都要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确有指征应用者,也要严格掌握疗程和剂量,不应超过外科手术预防应用范围,即在术前30—60分钟给予—次足量的抗菌药物,以保证在介入性治疗和检查期间血液及组织中有足够的血药浓度;介入检查和治疗超过4—6小时即超过已给予的抗菌药物的半衰期可在术中再追加给予一剂足量的抗菌药物,以保持血液和组织中有足够的血药浓度。介入检查和治疗后回病房应用一剂足量抗菌药物,最多给药也不应超过48小时。这样足以保证介入(有创性)检查和治疗不会发生感染。术后无感染的和无明确的感染诊断不得随意应用抗菌药物。无指征的长期应用抗菌药物,尤其是广谱药物不仅达不到预防目的,而会引起菌群失调、二重感染、毒副作用和其他的药物不良反应。

(2)对于免疫功能低下病人的感染预防应用抗菌药物,要有足够的认识,抗菌药物不能长期预防一切可能发生的感染,只能在特定的应激状态或针对某些专门的致病菌进行短期有效的预防。

乡镇卫生院内部管理制度 篇三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管好车,用好车,保证各项医疗卫生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制:

一、 车辆派遣原则

1、救护因公用车,必须首先保证,因目前卫生院无专职司机,时间安排为兼职司机上班时间,救护费用由兼职司机送至救护地点后收取。各科室因公用车,由领导统一派遣。

2、派遣车辆根据工作的紧急程度,工作量及外勤工作人员多少来决定是否派遣车辆。

3、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严格杜绝公车私用情况。

二、车辆用油管理

1、车辆需要加油时,经领导同意后,到指定地点加油,凭取得邮费正规收据报销。

2、用油量按行程计算,财务结合行程换算用油量,用油量尽量控制在核算范围内,每100公里最多不超过20升。

三、车辆维修制度

1、每年初审车交清1年的保险费和养路费。

2、车辆需要做经常维修保养,平时注意车内外清洁卫生。

3、日常的小型维修及保养必须经领导同意,所需经费需要随行人员的签字。

4、凡应进行大中小维修的车辆,须先领导同意,取得经费后,在进行修理。

四、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非专职驾驶员驾驶车辆。一经发现将对当事人进行罚款300元/次,院内公开批评,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资格。如公车私用或非专职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者,一切责任由驾驶者负责,单位概不负责。

五、如未经派遣私自出车出现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驾驶员自己负责。

乡镇卫生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四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有关规定。

2、设器械清洗消毒室、诊疗室、操作室。

3、保持诊室空气流通、环境整洁,每天工作结束后进行空气消毒。

4、对每位病人操作前后必须洗手,操作时戴口罩、帽子,原则上戴手套必要时配戴防护镜。

5、器械消毒灭菌按照“去污染——清洗——消毒/灭菌”原则。

6、诊室地面、物表、无影灯拉手每天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遇有污染时,随时消毒。

7、口腔检查用口镜、弯盘、镊子、探针、注射器等采用一次性。用后先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后作无害化处理。

8、修复技工室的印模、蜡块、石膏模型及各种修复材料应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9、进入口腔内的'器械一人一套一用一消毒/灭菌。能压力蒸汽灭菌的避免使用化学灭菌剂。

10、灭菌器每月生物监测一次,空气、物表、手、消毒用品每月培养一次。

11、每日对化学灭菌剂进行有效浓度监测。

12、污染、清洁、无菌物品分开存放,严禁一次性物品重复使用。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篇五

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和处置单位同意收集处理,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2、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由专人使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坏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进行集中处理。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置。

5、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进行集中处置。

6、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集中处置。

7、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禁止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9、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10、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应做好个人防疫工作,以防感染疾病。为切实落实本制度,特设专人管理。

乡镇卫生院内部管理制度 篇六

一、疫苗使用要有计划性,根据每月接种日安排,准确合理地制定用苗计划。

二、疫苗使用应遵循“足量、适量”的原则,既不能紧缺也不能浪费。

三、疫苗领发手续要完备,使用要有详细登记,包括名称、规格、批号、效期、产地、领苗日期及数量等,帐目要清楚,帐物要相符。

四、疫苗领用一般每月一次,接种门诊用苗有剩时,如冷藏条件具备,在效期内转下次使用。

五、疫苗使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活疫苗开启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1小时,即应废弃。

六、疫苗应按规定的温度贮存和运输。

七、疫苗应由专人管理,按品名、批号效期,分类整齐存放,短效期先用,长效期后用。

八、接种现场要求一苗一冷藏,即一个冷藏包只冷藏

1. 对适龄儿童根据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并宣传免疫预防知识。

2. 建立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和更新,上传至国-家-信-息管理平台。

3. 档案应长期妥善保管。

4. 疫苗专人管理,制定需求计划,从规定渠道购入。

5. 疫苗购入时须验收疫苗相关合格证件。

6. 做好领发登记,及时掌握使用量及耗损量。

7. 疫苗过期疫苗登记后上交。

8. 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符合冷链管理要求。

9. 建立冷链设备档案,账物相符、专物专用。

10. 合理安排疫苗接种门诊周期,设成人接种日。

11. 接种场所、接种人员、消毒、体检及接种均应符合相关要求。

12. 及时建立接种卡、接种簿与接种证,按时预约接种。

13. 做好常规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工作。

14. 做好接种率监测与常规接种月报表统计,定期评价疫苗接种情况。

15. 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登记、调查,并及时处理、上报。

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规章制度 篇七

1、凡各种注射治疗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

对可能引起过敏 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前必须两人核对药物和注射证。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

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 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带好口罩、帽子。

器 械要定期消毒(无菌包每周消毒一次),保持消毒液的有效 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药品、器械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用后及时补充,过 期更换。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7、室内每天消毒,每月采样培养,结果要有记录。

注射室消毒隔离制度 1、注射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进行无菌 操作前先洗手,衣帽整齐戴口罩。

2、注射时必须一人一针一管(包括皮试),用后放入消毒 液浸泡。

一次性用品用后必须浸泡在消毒液中,消毒后送规 定地点登记处理。

3、室内应有洗手设备及消毒药液,每注射一人应洗手一次。

医务人员的手要经常消毒,每月监测一次,细菌总数不超过 8 个/cm2。

4、室内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桌面、地面二次,并紫外线照射 60 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每月定期做空气细菌培养,细 菌总数不超过 500 个/cm2。

5、对特殊感染病人应与一般病人分开注射,所用物品器械 单独处理。

6、消毒镊子及容器应配套使用,每周更换消毒液及容器二 次。

7、所有无菌物品有效期不超过一周,过期应重新消毒灭菌。

8、打开的无菌液及无菌物品,需继续使用应灭菌保持 24 小 时有效。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篇八

一、救护车只作为日常院前急救、突发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急救专用。不得改装或挪作它用。更不能以任何形式承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任心救护车配备责强、驾龄在两年以上的人员担任司机,院长自驾车辆出行。

三、救护车按规定办理相关行车手续,时刻保持车况良好,油量充足。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车容车貌整洁,并随时处于应急状态。

四、严格落实出车院长审批制度,不准非急救用车或非接住院病人用车,更不准出私车、办私事,特殊情况需院长批准。

五、坚持出车“日报制度”,使用救护车时要做好出诊登记工作。内容包括出车时间、出车地点、车辆经过的线路、伤者情况、送达的医院、接诊人签名、救护车医务人员和司机签名等。

六、车内的`急救药品、物品管理应做到五定:定人管理、定数量品种、定位放置、定期检查维修、定期消毒灭菌。

七、救护车出诊后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八、救护车必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驾驶,不得在院外乱停乱放,只能在卫生院内停放待命。没有急救任务时不得超速、冲红灯、逆行、随意超车、突然变更车道或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违者将由交警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

九、救护车在执行任务时,按规定使用警报器和任务灯。

十、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规章制度 篇九

1、院总值班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全院行政和其它方面例 行和突发事宜。

及时处理上级的指示和紧急通知,如遇特殊 及重大问题必须请示当天值班的院领导解决。

2、各科室的业务问题应由各科值班人员或科主任解决,若 出现跨科问题而需及时处理的,由总值班进行协调或裁决。

3、值班时间内接待和处理的问题,都需认真做好记录(包 括值班者和值班领导签字),上班后将情况及时向有关科室 进行交班。

4、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均参加总值班。

5、因出差或休假不能值班者,应由所在科室安排人员代班。

6、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坐在各自的。办公室内,不 得擅自离开。

值班时间不许带小孩及家属,不准闲杂人员在 值班室内逗留或看电视。

7、必须按时交接班,搞好室内卫生,防止物品丢失。

门诊部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部管理工作。

2、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 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3、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 安全、工作有序。

4、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 措施。

5、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6、建立本部门大事记。

7、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8、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病人满意度调查,进行分 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病案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 (一)病案室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的住院病案资料。

(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后 24 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 案室。

(三)按时收回出院病案,进行整理、装订、核对。

二、病案保管制度? (一)严格执行病案院内交接制度。

(二)住院病案不外借。

(三)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四)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五)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六)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三、病案供应制度? (一)患者看门诊需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查 阅。

(二)提高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 借出时经领导批准。

(三)非医教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查阅病案,须经 科主任批准。

(四)下列情况可提供病案,但必须于当日归还。

1 ?尸体解剖。

2 ?核对标本。

3 ?医疗纠份(经院长批准后,可提供复印材料)。

安全保卫制度 一、重要科室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 锁、防护棂”。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库房内不准吸烟, 不准生火取暖。

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 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

做到防火,防爆。

二、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 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三、住院病员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

发现可 疑问题,要及时通知总值班人员协同处理。

四、夜间值班人员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

发现可疑

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及时报送公安部门。

五、各科室必须按要求安全用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 1、收费处负责办理门诊病员的交费工作。

2、收费处是医院重要文明窗口之一,对病员要态度和蔼, 坚持文明用语,解释问题要耐心,对病员不顶、不气、不刁 难。

3、收费人员必须工作认真、仔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减 少病员排队等候时间。

4、收据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准确无误,接收现金要唱 收唱付,当面点清。

5、周转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准挪用公款,做到日清、 日结,填制日报表,核对无误后,将款、表存根交汇总会计。

6、妥善处理病员退款,凡退款者须持有关凭证,符合退款 手续的方可退款。

当日发生者可由原收费员退款,其余时间 只要手续完备,任何收费窗口都应给予办理,不得推诿。

7、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准由外人代替收费员开据收 费否则追查处理。

8、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做到人离加锁,出入带锁,注意 安全。

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严禁室内会客。

9、汇总会计必须认真负责,每天下午必须将当日所收现金 送存银行,加强各项工作中的复核工作,所管空白收据以及

挂号票据,要做到“顺号发放、销号收回”。

以上内容就是差异网为您提供的9篇《乡镇卫生院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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