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管理制度【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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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下面差异网为您精心整理了5篇《部门管理制度》,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部门规章制度 篇一

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

律解职。

第二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

规定处罚。

第三条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

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

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

跃级呈报。

第九条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

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第十一条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十二条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

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四条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五条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

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

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

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第二十条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

招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二十二条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

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

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

理应试合格。

第二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

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

任用。

第三条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

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

险手续。

第六条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2-3个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间薪资是以当

地工资水平给予;考察期满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职员试用期为1至2个

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

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

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

五个工作天)。

第七条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

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

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以书面(试用期满薪资调整

表),呈报总经理考核的,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

天算起)。

第九条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

1、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

第十条服务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计算;辞职或退休后

复经任用者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

第四章作息与考勤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

1、星期一至六:9:00——17:30;

2、中午休息时间:12:00——13:00;

3、本公司为双休制。

第二条周日及国家法定假天均休息,但考虑到本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将安排人

员进行轮流值班。

第三条员工上下班一律亲自打卡(签到),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签到)者除外。

第四条迟到(早退):

1、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给与相应处罚。

2、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

3、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4、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5、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

6、提前下班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7、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8、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

9、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10、以上情况均会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因处罚得来的罚款本公司一律不归为己有,

匀平均补贴给所有员工。

第五条因业务,须于晚间或假天加班者,应事先呈报部门经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条外出洽公者,若预知会延误上、下班时间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签字,

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在外恰公无法于上、下班前赶回公司

者,应以电话报备部门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但次日须请部门经

理在出勤卡上补签确认。

第七条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请假制度

第一条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事假:

1、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超过者原则上不给予批准,具体视特殊情况而定;

2、全年请假不得超过十五天,每次不得超过连续五天;

3、一次请假超过十天(含)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4、事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病假:

1、凡请病假经领导签字,全年累积不得超过三十天;

2、病假连续两天以上(含)请附医师诊断证明;

第四条产假:

1、女性员工分娩前后给假五十六天(产妇产检可提前请产假或产假未休完者可

转换为年假);

2、妊娩三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十天;

3、未满三个月流产者,以病假处理;

4、服务满一年以上者,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未满者减半发给。

第五条婚假: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第六条公假:

1、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七条工伤假:

1、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

第八条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

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由副总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第九条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

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

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十条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十一条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第十二条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

事宜,否则视同旷职。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视为旷职论,旷职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惩戒,凡一个月内旷职累计达三天者,予以解职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缺席者;

2、无故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者;

3、凡未事先请假,而逾期未补办请假手续者;

4、凡事先请假未觅妥职务代理人者;

5、停薪留职,未办妥手续者。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须办理停薪留职:

1、请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2、请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3、因案被法院拘留十天以上者,但经判决不起诉或无罪确定者;

4、因特殊事由需停薪留职者。

第十五条停薪留职者,请办妥停薪留职手续方为生效,否则视旷职论。第十六条员工停薪留职期间,除停发薪资外并停止享有公司一切的福利。

第十七条停薪留职最长以三个月为限,其原因消除后,应于三天内自请复职,

否则视同自动离职。停薪留职人员,概不保留底缺,如原服务部门无

缺额或业务上已无需要时可以不批准其复职。

第六章离职制度

第一条员工擅自离职者,应以下列规定办理:

1、经理及会计人员于三十天前,一般职员于十五天前,书面形式呈请核准;

2、离职须填写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表、客户资源信息交接表与物品交接表;

3、未依规定办妥离职手续而离职者,除不发给当月薪资及奖金外,公司若因而蒙受损失时,将视情节予以追诉。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经预告,直接解雇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证据确凿者;

2、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偷窃或侵占公司财务或营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

4、对公司人员实行暴行胁迫或重大侮辱行为;

5、故意损毁公司物品或机器设备者;

6、携带危险禁品或防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公司或酿成以外灾害者;

7、有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第三条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经预告,直接解雇:

1、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环境者;

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员工理念偏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3、连续旷职三天或一个月内旷职达三次者;

4、与厂商勾结或收受厂商财务,证据确凿者;

5、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相近的业务者;

6、有其它重大过失或不检行为导致较严重后果者。

第七章移交制度

第一条凡本公司任职的人员如遇人事变动、离职、调职等,均应办理移交手续。

手续办妥后方可离开原职,未完成移交手续而离开者,公司将扣发所有

薪资,直至办妥移交手续后补发(移交手续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因移

交不清或未办理移交手续,而使公司受损时,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条员工移交事项如下:

1、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

2、本公司或部门有关的印章;

3、本部门及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

4、未办完或未结案的重要业务资料;

5、本部门保管的其它所有资料,包括电子资料。

第八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员工的奖励分下列二种:

1、嘉奖——根据功绩做相应嘉奖;

2、特别贡献奖——奖金上不封顶,也有可能是带薪旅游或实物奖品,由公司董

事会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嘉奖:

1、对公司有特殊良好表现者;

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并经主管经理提报批准者。

第三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小功:

1、对公司业务、企划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一定成效者;

2、全年全勤,无迟到、早退及请假者;

3、检举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而使公司及时防范者。

第四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大功:

1、遇灾后,为公司抢救有功者;

2、替公司开源节支,节省重大支出,有具体事实并经过经理提报批准者;

3、揭发重大不轨活动,经查属实者。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特别贡献奖:

1、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2、对公司业务、企划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巨大成效者;

3、工作定期考察,考绩优良,未曾旷职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4、对公司有特殊贡献,堪为全公司员工表率者。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惩戒:

1、上班时间后有吃早餐、零食等行为;

2、上班期间非公务需求而阅读报纸者;

3、公话私用,屡教不改者。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

1、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推销物品者;

2、未经许可,带外人进入工作场所或让外人使用公物者;

3、态度傲慢,不服从负责人员指派工作者。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小过:

1、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下棋;

2、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图利者;

3、为他人做不实的证明者;

4、偷拆他人或公司的信件者;

5、对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的查询,有故意隐瞒或作不实的报告者;

6、代人打卡或签到(托人者同)而证据确凿者;

7、遗失公司支票、汇票等重要票据,但未造成重大损失者。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大过:

1、有渎职,失职等情况,后果较严重者;

2、违反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者;

3、为逃避或转嫁责任,做虚假记录或报告者;

4、在工作时酗酒滋事或扰乱秩序者;

5、怠工、罢工者;

6、其它关系情节重大者。

第十条员工遗失公司财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均应负赔偿责任并视情况进行

处分:

1、遗失现金者,照遗失金额赔偿;

2、遗失支票者,经止付无效而被冒领者,按票面金额赔偿;

3、遗失货品者,照市场价金额赔偿;

4、遗失其它财物者,照购买价金额赔偿。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对其下属人员有包庇纵容或未尽监督考核者,应负连带

责任,如情节重大者调职降级。

第九章员工福利制度第一条本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第二条正式员工均参加社会保险,享有各项保险权利。

第三条公司可视情况,不定期举办员工聚餐、郊游等集体活动。

第四条员工与配偶若同时服务于本公司者,其各项福利可享双份。

第五条部门经理随时呈报表现优秀的员工,经公司评审后视情况发给各种奖励,

具体参照第八章的员工奖励制度。

第六条公司年终结算如有盈利,对于全年无重大过失员工发放年终奖金,发放

标准如下:

1、服务满一年者发放月薪一个月,未满一年者按比例发放;

2、未到年终离职者不发。

第七条公司年终结算如有盈利,根据考核,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调薪。

第八条公司每逢重大节庆日(春节、中秋节等)向员工发放礼品或礼金,其金

额视公司业务盈余及财政状况而定。

第九条每月18日作为公司工资发放日,发放前月工资。

第十章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条部门主管、经理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维持公司各部门的正常运转;

3、合理安排每个项目的正常运作;

4、指挥监督部门员工的日常工作,积极引导他们顺利开展工作,使公司业务高

效运作,快速发展;

5、部门主管有权招聘、解雇部门人员,但须经总经理批准;

6、部门主管有权调整部门人员岗位与工作;

7、如部门主管未合理的安排工作,经理有权立即作出调整;

8、加强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条财务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规定;

2、认真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及时编制

会计报表并按期上报;

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和报表等档案资料;管好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

白收据。收据与支票领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使用完应办理注销手续;管理库存现金与各种有价证券,保证其安全完整;

4、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5、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帐簿记录与实

物、款项、凭证、报表等有关内容相符;

6、空白合同由财务部统一管理,业务员申领合同,必须做好登记、备案;

7、财务部有权督促业务员签订合同;

8、每单业务结束后,有权向业务员确定金额,并结算;

9、在结算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操作的,不得给予结算提成及奖金;

10、及时配合业务部开据发票,送货单等票据;

11、在收款过程中,业务员如遇有扣款行为的,必须向业务员索要客户扣款证明,

否则视为应收款项处理;

12、业务开展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操作的,有权拒绝支付款项,并及时向总经

理或董事长汇报;

13、认真核实报销凭证,由上级领导签字后方可支付;

14、认真、统一管理公司客户资源,做好归档管理;

15、每月将应收款、应付款、办公费用、工资、业务开支等报送总经理审阅。

第三条企划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及时、准确的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

3、积极配合业务部和设计部的有关工作,做到尽善尽美,并保持与相关部门的

沟通和交流;

4、正确掌握客户对产品的要求及市场信息,对产品进行正确的定位、延伸;

5、服从并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任务;

6、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不断创新,争取又好又快的发展。

第四条业务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经常与客户保持联系,加强管理,保证业务各个环节不出问题;

3、及时掌握客户对产品的要求及客户信息,向公司反馈信息,为公司的业务拓

展提供依据;

4、准确掌握客户对产品要求的各个细节,与企划人员及时交流;

5、服从并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6、业务员接单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特殊情况除外),并把公司的相关资料按规定

送达客户;

7、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交客户,一份交业务部,一份交财务部;

8、签订合同后,应及时收取货款;如遇客户拒不付款,则必须将商品完好拿回

公司,否则货款将暂时从业务员薪资里扣除,直至拿回货款再补发;

9、货款应及时交到财务部,不能另作它用,一经发现,一律依法追回并解职。

第五条客服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热情接听客户电话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3、如遇客户投诉等电话,必须耐心、平和的进行接听和处理;

4、爱惜所用的电脑、电话等公司财物;

5、在岗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积极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并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及业务水平;

7、如遇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8、及时向相关业务部门转达客户的各种诉求。

第六条设计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及时、准确完成公司安排的设计任务;

3、设计师设计稿子必须按企划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对设计工作单上规定的要

求严格执行;

4、设计师根据工作的时间自行调整、支配,按时完成;

5、晚上加班者,一般正常情况下请勿超过23:00,次日早上9:00正常上班;

6、如特殊情况任务时间紧迫,加班超时过晚,允许次日延迟一个小时上班;

7、服从并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8、不断提高自身的设计水平;

9、设计工作单由财务部发放,一式三份,一份财务部留存,一份交于主管,一

份由设计师本人保管;

10、设计单子完成后,设计师将设计工作单三联一并交回财务部,并签字认可完

成情况,由主管写上评议,将作为提成奖金依据,如未填写设计工作单的一律不计提成及奖金。

第十一章卫生与安全制度

第一条公司员工应共同维护好环境及公共卫生,随时整理工作环境,保持整洁。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均有防止或抢救火灾及其它灾害的责任。

第三条员工发现有突发状况时,应及时反映上级与及随机应变,做必要的安全

处理措施。

第四条员工在值勤职务时需要使用公司车辆,应先报备核准,并需先了解其性

能,检查车况。行车时亦需遵守交通规则,倘有违规罚款时须自行处理。

第五条员工每天上下班离开公司时,应检查电灯、门窗、电脑、电器等,以防

盗窃或火灾发生。

第十一章培训制度

第一条公司为鼓励员工进修,充实专业知识,提高工作效率,拟办理在职员工

教育培训,增强自身各方面素质。

第二条培训项目分为:

1、新员工由人事部门发放公司规章制度并进行解读和释疑;

2、各部门按照拟定的培训教程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

3、在岗员工将根据不同阶段,接受公司的再培训计划;

4、公司将视不同情况,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培训。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条作为在公司里任职的全职股东,除积极遵守此《规章制度》的同时,还

须遵守《全职股东守则暂行条例》,此条例不随本规章制度向非股东员

工进行发放。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若有未尽事宜,需修改补充时,另行通知更改。

部门管理制度 篇二

为规范公司对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考评制定本制度。

1.目的

通过对部门和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的考核、考评,建立公司绩效考评管理系统,促进个人工作素养和整体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防止和纠正部门和员工渎职、失职、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公司绩效目标管理的达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对部门和员工的各级考评、各类行为规范的考核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3.1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或公司主管领导对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负责对各类考评、考核结果的最终认定。

3.2公司成立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各部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

3.3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管理,行使考评权和考核权。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归口公司考评和考核结果,并将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3.4员工和部门对同级和上级单位有考评和考核的建议权。

4.绩效考评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

4.1绩效考评、考核管理程序

4.1.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或提交工作总结,作 度考核的依据。

4.1.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见附录1),打分并作出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于每月27日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3部门负责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组交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两项总结可以合写,也可以分开写),作为对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的考核依据。

4.1.4公司考核小组根据部门负责人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和部门两种,分别见附录2、附录3),打分并作出评估,由总经理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将审批后的考核结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5人力资源部将收到的各类考核结果根据规定计算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绩效工资,并与员工薪酬兑现。

4.1.6 负责考核的负责人应及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见面沟通,出现异议时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裁决,由人力资源部调查落实,确属必要时可对考核结果进行适当小的调整。

4.1.7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末根据各类考核结果和部门及其负责人、部门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奖励或处罚。

4.2考评、考核管理办法

4.2.1考评、考核的组织:考核小组组织对公司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考评和考核,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考评和考核。

4.2.2考评、考核的原则: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结果为主要依据,按照岗位职能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

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

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及时沟通;

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

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2.3考评、考核的方式:考核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考核,考评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评,年终进行一次总考评。

4.2.3.1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能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对部门进行考核。

4.2.3.2部门考核以部门月度业务计划和部门职能职责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3.3员工考核以岗位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4考评、考核结果的处理

4.2.4.1按月度考核结果确定绩效系数:部门绩效系数和员工个人绩效系数为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部门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的连乘积。

4.2.4.2按绩效系数与工资挂钩计算发放薪酬:

部门员工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总额+年功工资总额+全勤奖总额+(岗位技能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 __部门绩效系数

=∑部门员工工资

部门负责人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__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

∑部门(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__部门绩效系数__[(个人岗、效工资和__个人绩效系数)÷∑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__个人绩效系数)

(“个人岗、效工资和” =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4.2.4.3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级。

4.2.4.3.1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65分的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4.2.4.3.2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75分以下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75~70分的,下调一级,70~65分的,下调二级,低于65分的淘汰。

连续两年考核经考评低于75分的淘汰。

4.2.4.3.3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90分以上且无月度考核不合格记录的员

工或部门负责人,90~95分的,上调一级,95分以上的,上调2级。

76~89分的不调整薪级。

4.2.4.4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等。

4.2.4.

4.1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95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

4.2年度考核经考评100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

4.3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低于80分的下调1个薪等。

4.2.5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考核、考评结果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按每延误一天,减发考核负责人10%的绩效工资,直至减完为止。

4.2.6考核负责人应采取公正、公开、公平的态度对被考核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和准确的考评,若在考核、考评的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蓄意打击报复等恶性行为,一经查处,减发考核负责人20%的当月绩效工资,并提出书面警告一次;

若一年内考核者出现三次考核、考评失误,导致人力资源部裁决的,视同失职处理,对考核负责人将考虑降级、降等或转岗直至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4.3考评、考核实施细则

4.3.1 员工奖励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奖励。

4.3.

1.1 对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有利改进计划经采纳施行,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

1.2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公司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4.3.

1.3遇到非常事变,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奋勇救护保全公司财物或人身安全的;

4.3.

1.4 研究改进设备、工艺、材料,提高公司产品生产能力、降低各种消耗有显著成效,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

1.5才能卓著、业绩优异、品德优秀,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

4.3.

1.6领导有方,服务勤劳,受到各部门赞誉的。

4.3.2员工奖励种类和标准

4.3.2.1能衡量创造价值的,按年所创造的价值评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审):10000元以下的一次奖励100元,记嘉奖一次;

超过10000元至100万元的按5%提取奖金,20万元以下记小功一次,20万元以上记大功一次,50万元以上上调一个薪级;

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上调二个薪级。

4.3.2.2不能直接衡量所创造价值的,参照

4.3.2.1条进行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加薪等奖励,奖励金额一次最高不能超过1000元。

4.3.2.3嘉奖三次算记小功一次,记小功三次算记大功一次,记大功两次上调一个薪级,不跨年度计算。

4.3.3员工处罚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予以处罚,出现记过以上处罚的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处罚。

4.3.3.1有渎职、失职、对问题失察、违规行为,给公司财物和工作造成损失的;

4.3.3.2泄露公司机密、向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隐瞒或谎报事实的;

4.3.3.3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

4.3.3.4遇有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知情不报的;

4.3.3.5未经公司最高管理者允许而为其它公司、机构或私人工作的;

4.3.3.6工作时间干私活、窜岗、睡觉、怠工或擅离职守的;

4.3.3.7工作不服从分配、扰乱秩序、侮辱同事、妨碍他人工作的;

4.3.3.8品行不端、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4.3.3.9拒绝接受主管人员或上级正常的工作检查的;

4.3.3.10任何时候有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的。

4.3.4员工处罚种类和标准

4.3.4.1能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大小处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议):1000元以下口头警告一次;

1000元至5000元以下的一次处罚50~500元,记书面警告一次;

超过5000元至1万元的处罚500元~1000元,记小过一次;

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按5%提取罚金,记大过一次;

超过5万元的按损失大小处罚金1000~5000元,并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2不能直接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经济损失参照4.3.4.1条进行,其它按工作损失天数处罚: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记书面警告一次;

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小过一次;

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大过一次;

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3经济损失或工作损失如属故意行为,按一般故意、轻度故意、重度故意、严重故意处罚如下: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或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属一般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小过一次;

经济损失1000元至1万元的或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属轻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大过一次;

经济损失1万元至5万元的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属重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两倍处罚,并免职或解除合同。

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属严重故意,按损失金额全额赔偿,免职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3.4.4一年内书面警告二次算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二次算记大过一次,下调一个薪级,记大过两次免职或解除合同。

4.3.5月度考核按公司《绩效考核表》中部门、部门负责人、员工三种情况分别考核,其中关于奖惩情况的考核如出现上述考评、考核细则规定的事项时,在《绩效考核表》中规定的考核仍要进行。

4.3.6生产人员的考评、考核可参照本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不再另行规定。

4.3.7各类专项考核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5.相关文件

q/bwg0205-04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q/bwg0305-04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q/bwg0306-04环境保护奖惩条

q/bwg0702-04成本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q/bwg0801-04员工聘用管理规程

q/bwg0803-04员工薪酬方案

q/bwg0805-04考勤管理制度6.记录文件

gj0802/01绩效考核表(员工)

gj0802/02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

gj0802/03绩效考核表(部门)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编制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

发布日期:04年

5 月 30 日

版本号: g-a受控(编号/章):

公司各部门管理制度 篇三

(1)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2)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单位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确保安全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上,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设备项目和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3)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

(4)负责本系统在新建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5)负责管辖范围内工业动火技术措施的制定。

部门管理制度 篇四

一、局办公室作为正版软件资产的监管部门,应配合财务建立健全正版资产的明细帐卡。

二、单位应增强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积极执行软件正版化的规定,全面采购、使用正版软件,从源头上杜绝套版侵权软件使用行为。

三、单位更新、购置软件应从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应在全面掌握本部门软件资产情况、工作人员人数、配备种类计算机数以及需要更换和采购的软件数的基础上,区分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以及国内企业软件和国外企业软件,细化软件配置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软件配置计划。

四、重点加强对软件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核心资料的管理工作,并应在购置合同中约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版权,切实维护采购软件版权的合法性。

五、及时与技术服务部门联系对软件互相兼容、授权方式、信息安全、升级等售后服务提出具体要求,维护软件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同时,应注意加强软硬件采购的衔接,确保采购的计算机办公室设备符合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的要求。

六、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取得软件时,需向供应商索取软件授权码和随附物品等,并予以核实。

七、以授权形式购置的软件资产到期后,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协调办理相关处置方案。

八、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的第一责任人,应落实监督责任,保证本单位软件使用正版化。

九、单位应当每年对软件资产情况进行清查,确保所使用的全部软件均为合法软件并登记。

十、正版软件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安全使用。

公司各部门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条 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 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 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 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 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 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跃级呈报。

第九条 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 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 第十一条 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十二条 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 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四条 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五条 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 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 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 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 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二十条 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二十二条 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 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理应试合格。

第二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 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 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2-3个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间薪资是以当地工资水平给予;考察期满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职员试用期为1至2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天)。

第七条 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

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

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 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以书面(试用期满薪资调整表),呈报总经理考核的,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条 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

1、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

第十条 服务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计算;辞职或退休后复经任用者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

第四章 作息与考勤制度

第一条 作息时间:

1、星期一至六:9:00——17:30;

2、中午休息时间:12:00——13:00 ;

3、本公司为双休制。

第二条 周日及国家法定假天均休息,但考虑到本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将安排人员进行轮流值班。

第三条 员工上下班一律亲自打卡(签到),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签到)者除外。

第四条 迟到(早退):

1、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给与相应处罚。

2、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

3、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4、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5、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

6、提前下班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7、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8、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

9、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10、以上情况均会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因处罚得来的罚款本公司一律不归为己有,匀平均补贴给所有员工。

第五条 因业务,须于晚间或假天加班者,应事先呈报部门经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条 外出洽公者,若预知会延误上、下班时间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签字,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在外恰公无法于上、下班前赶回公司者,应以电话报备部门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但次日须请部门经理在出勤卡上补签确认。

第七条 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 请假制度

第一条 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事假:

1、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超过者原则上不给予批准,具体视特殊情况而定;

2、全年请假不得超过十五天,每次不得超过连续五天;

3、一次请假超过十天(含)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4、事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 病假:

1、凡请病假经领导签字,全年累积不得超过三十天;

2、病假连续两天以上(含)请附医师诊断证明;

第四条 产假:

1、女性员工分娩前后给假五十六天(产妇产检可提前请产假或产假未休完者可转换为年假);

2、妊娩三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十天;

3、未满三个月流产者,以病假处理;

4、服务满一年以上者,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未满者减半发给。

第五条 婚假: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第六条 公假:

1 。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七条 工伤假:

1、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

第八条 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

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由副总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第九条 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十条 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十一条 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第十二条 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事宜,否则视同旷职。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视为旷职论,旷职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惩戒,凡一个月内旷职累计达三天者,予以解职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缺席者;

2、无故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者;

3、凡未事先请假,而逾期未补办请假手续者;

4、凡事先请假未觅妥职务代理人者;

5、停薪留职,未办妥手续者。

第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须办理停薪留职:

1、请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2、请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3、因案被法院拘留十天以上者,但经判决不起诉或无罪确定者;

4、因特殊事由需停薪留职者。

第十五条 停薪留职者,请办妥停薪留职手续方为生效,否则视旷职论。

第十六条 员工停薪留职期间,除停发薪资外并停止享有公司一切的福利。

第十七条 停薪留职最长以三个月为限,其原因消除后,应于三天内自请复职,否则视同自动离职。停薪留职人员,概不保留底缺,如原服务部门无缺额或业务上已无需要时可以不批准其复职。

第六章 离职制度

第一条 员工擅自离职者,应以下列规定办理:

1、经理及会计人员于三十天前,一般职员于十五天前,书面形式呈请核准;

2、离职须填写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表、客户资源信息交接表与物品交接表;

3、未依规定办妥离职手续而离职者,除不发给当月薪资及奖金外,公司若因而蒙受损失时,将视情节予以追诉。

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经预告,直接解雇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证据确凿者;

2、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偷窃或侵占公司财务或营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

4、对公司人员实行暴行胁迫或重大侮辱行为;

5、故意损毁公司物品或机器设备者;

6、携带危险禁品或防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公司或酿成以外灾害者;

7、有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经预告,直接解雇:

1、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环境者;

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员工理念偏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3、连续旷职三天或一个月内旷职达三次者;

4、与厂商勾结或收受厂商财务,证据确凿者;

5、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相近的业务者;

6、有其它重大过失或不检行为导致较严重后果者。

第七章 移交制度

第一条 凡本公司任职的人员如遇人事变动、离职、调职等,均应办理移交手续。手续办妥后方可离开原职,未完成移交手续而离开者,公司将扣发所有薪资,直至办妥移交手续后补发(移交手续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办理移交手续,而使公司受损时,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条 员工移交事项如下:

1、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

2、本公司或部门有关的印章;

3、本部门及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

4、未办完或未结案的重要业务资料;

5、本部门保管的其它所有资料,包括电子资料。

第八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员工的奖励分下列二种:

1、嘉奖——根据功绩做相应嘉奖;

2、特别贡献奖——奖金上不封顶,也有可能是带薪旅游或实物奖品,由公司董事会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嘉奖:

1、对公司有特殊良好表现者;

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并经主管经理提报批准者。

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小功:

1、对公司业务、企划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一定成效者;

2、全年全勤,无迟到、早退及请假者;

3、检举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而使公司及时防范者。

第四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大功:

1、遇灾后,为公司抢救有功者;

2、替公司开源节支,节省重大支出,有具体事实并经过经理提报批准者;

3、揭发重大不轨活动,经查属实者。

第五条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特别贡献奖:

1、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2、对公司业务、企划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巨大成效者;

3、工作定期考察,考绩优良,未曾旷职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4、对公司有特殊贡献,堪为全公司员工表率者。

第六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惩戒:

1、上班时间后有吃早餐、零食等行为;

2、上班期间非公务需求而阅读报纸者;

3、公话私用,屡教不改者。

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

1、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推销物品者;

2、未经许可,带外人进入工作场所或让外人使用公物者;

3、态度傲慢,不服从负责人员指派工作者。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小过:

1、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下棋;

2、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图利者;

3、为他人做不实的证明者;

4、偷拆他人或公司的信件者;

5、对上级人员有关职务上的查询,有故意隐瞒或作不实的报告者;

6、代人打卡或签到(托人者同)而证据确凿者;

7、遗失公司支票、汇票等重要票据,但未造成重大损失者。

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大过:

1、有渎职,失职等情况,后果较严重者;

2、违反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者;

3、为逃避或转嫁责任,做虚假记录或报告者;

4、在工作时酗酒滋事或扰乱秩序者;

5、怠工、罢工者;

6、其它关系情节重大者。

第十条 员工遗失公司财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均应负赔偿责任并视情况进行处分:

1、遗失现金者,照遗失金额赔偿;

2、遗失支票者,经止付无效而被冒领者,按票面金额赔偿;

3、遗失货品者,照市场价金额赔偿;

4、遗失其它财物者,照购买价金额赔偿。

第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其下属人员有包庇纵容或未尽监督考核者,应负连带责任,如情节重大者调职降级。

第九章 员工福利制度第一条 本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第二条 正式员工均参加社会保险,享有各项保险权利。

第三条 公司可视情况,不定期举办员工聚餐、郊游等集体活动。

第四条 员工与配偶若同时服务于本公司者,其各项福利可享双份。

第五条 部门经理随时呈报表现优秀的员工,经公司评审后视情况发给各种奖励,具体参照第八章的员工奖励制度。

第六条 公司年终结算如有盈利,对于全年无重大过失员工发放年终奖金,发放

标准如下:

1、服务满一年者发放月薪一个月,未满一年者按比例发放;

2、未到年终离职者不发。

第七条 公司年终结算如有盈利,根据考核,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调薪。

第八条 公司每逢重大节庆日(春节、中秋节等)向员工发放礼品或礼金,其金额视公司业务盈余及财政状况而定。

第九条 每月18日作为公司工资发放日,发放前月工资。

第十章 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条 部门主管、经理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维持公司各部门的正常运转;

3、合理安排每个项目的正常运作;

4、指挥监督部门员工的日常工作,积极引导他们顺利开展工作,使公司业务高

效运作,快速发展;

5、部门主管有权招聘、解雇部门人员,但须经总经理批准;

6、部门主管有权调整部门人员岗位与工作;

7、如部门主管未合理的安排工作,经理有权立即作出调整;

8、加强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条 财务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认真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并按期上报;

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和报表等档案资料;管好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据。收据与支票领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使用完应办理注销手续;管理库存现金与各种有价证券,保证其安全完整;

4、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5、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凭证、报表等有关内容相符;

6、空白合同由财务部统一管理,业务员申领合同,必须做好登记、备案;

7、财务部有权督促业务员签订合同;

8、每单业务结束后,有权向业务员确定金额,并结算;

9、在结算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操作的,不得给予结算提成及奖金;

10、及时配合业务部开据发票,送货单等票据;

11、在收款过程中,业务员如遇有扣款行为的,必须向业务员索要客户扣款证明,否则视为应收款项处理;

12、业务开展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操作的,有权拒绝支付款项,并及时向总经理或董事长汇报;

13、认真核实报销凭证,由上级领导签字后方可支付;

14、认真、统一管理公司客户资源,做好归档管理;

15、每月将应收款、应付款、办公费用、工资、业务开支等报送总经理审阅。

第三条 企划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及时、准确的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

3、积极配合业务部和设计部的有关工作,做到尽善尽美,并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交流;

4、正确掌握客户对产品的要求及市场信息,对产品进行正确的定位、延伸;

5、服从并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任务;

6、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不断创新,争取又好又快的发展。

第四条 业务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经常与客户保持联系,加强管理,保证业务各个环节不出问题;

3、及时掌握客户对产品的要求及客户信息,向公司反馈信息,为公司的业务拓展提供依据;

4、准确掌握客户对产品要求的各个细节,与企划人员及时交流;

5、服从并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6、业务员接单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特殊情况除外),并把公司的相关资料按规定送达客户;

7、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交客户,一份交业务部,一份交财务部;

8、签订合同后,应及时收取货款;如遇客户拒不付款,则必须将商品完好拿回公司,否则货款将暂时从业务员薪资里扣除,直至拿回货款再补发;

9、货款应及时交到财务部,不能另作它用,一经发现,一律依法追回并解职。

第五条 客服部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热情接听客户电话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3、如遇客户投诉等电话,必须耐心、平和的进行接听和处理;

4、爱惜所用的电脑、电话等公司财物;

5、在岗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积极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并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及业务水平;

7、如遇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8、及时向相关业务部门转达客户的各种诉求。

第六条 设计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及时、准确完成公司安排的设计任务;

3、设计师设计稿子必须按企划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对设计工作单上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

4、设计师根据工作的时间自行调整、支配,按时完成;

5、晚上加班者,一般正常情况下请勿超过23:00,次日早上9:00正常上班;

6、如特殊情况任务时间紧迫,加班超时过晚,允许次日延迟一个小时上班;

7、服从并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8、不断提高自身的设计水平;

9、设计工作单由财务部发放,一式三份,一份财务部留存,一份交于主管,一份由设计师本人保管;

10、设计单子完成后,设计师将设计工作单三联一并交回财务部,并签字认可完成情况,由主管写上评议,将作为提成奖金依据,如未填写设计工作单的一律不计提成及奖金。

第十一章 卫生与安全制度

第一条 公司员工应共同维护好环境及公共卫生,随时整理工作环境,保持整洁。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均有防止或抢救火灾及其它灾害的责任。

第三条 员工发现有突发状况时,应及时反映上级与及随机应变,做必要的安全处理措施。

第四条 员工在值勤职务时需要使用公司车辆,应先报备核准,并需先了解其性

能,检查车况。行车时亦需遵守交通规则,倘有违规罚款时须自行处理。

第五条 员工每天上下班离开公司时,应检查电灯、门窗、电脑、电器等,以防盗窃或火灾发生。

第十一章 培训制度

第一条 公司为鼓励员工进修,充实专业知识,提高工作效率,拟办理在职员工教育培训,增强自身各方面素质。

第二条 培训项目分为:

1、新员工由人事部门发放公司规章制度并进行解读和释疑;

2、各部门按照拟定的培训教程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

3、在岗员工将根据不同阶段,接受公司的再培训计划;

4、公司将视不同情况,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培训。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条 作为在公司里任职的全职股东,除积极遵守此《规章制度》的同时,还须遵守《全职股东守则暂行条例》,此条例不随本规章制度向非股东员工进行发放。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若有未尽事宜,需修改补充时,另行通知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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